梁育誌
」 梁育誌 長榮大學 馬來西亞 女大生 死刑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擋不住的恐怖追求者…半年內兩女遭噁男們殺害 終促成《跟騷法》
啃老男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勒殺鍾姓女大生,警方調查發現,梁男其實在該便道徘徊已久,他用步行的方式跟蹤女學生再伺機下手。相隔半年,屏東通訊行一名女員工遭假車禍擄殺,兇手也為長期跟蹤她的男子。憾事頻傳,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並在2022年6月1日實施。2014年,「台大宅神」張彥文不甘與前女友分手,多次闖入女方住處求和,最後埋伏在女友通勤路線上,狠砍對方47刀致死。隔年,《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出爐,卻在一讀後胎死腹中。2018年,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死纏爛打學妹5年,長期追求不成在校園內持刀追殺學妹砍3刀。這時,外界想起停擺已久的《跟騷法》法案,2019年,內政部被立法院積極要求針對跟騷案做調查,卻因屆期不連續導致中斷。張彥文和死者交往期間經常出遊,私下卻是恐怖情人。(圖/報系資料照)2020年9月,啃老男梁育誌徘徊在住家附近偏僻的台鐵便道上,企圖跟蹤女大生、找到時機撲倒性侵,但因女方劇烈掙扎又尖叫,讓他失手;一個月後,他又多次踩點,甚至練習了繩結,這次強虜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上車,性侵後棄屍,還在台南東山、高雄阿蓮及大崗山等地來回搜尋棄屍地點伴屍19個小時、繞路200公里,消息震驚台馬兩國。2021年4月,屏東男子黃東明對兩個月前遇到的通訊行店員、小他27歲的曾姓女店員一見鍾情,相遇後多次藉故邀約均遭拒,曾女不堪騷擾報警,警方的告誡讓黃男心生不滿,竟製造假車禍撞傷曾女,再將滿身傷昏迷的曾女擄至空屋綑綁4小時,任由她傷重而亡。在通訊行上班、長相甜美的曾姓女子不幸被變態黃男跟蹤騷擾,最後慘遭毒手遇害。(圖/翻攝臉書)短短半年內接連發生台南女大生擄殺案及屏東通訊行女店員案,終於讓立院加快腳步,讓《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據警政署統計,《跟騷法》實施1年以來,共受理2724件跟蹤騷擾案件,逾8成以上案件在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後,行為人就未再有騷擾行為,的確發揮約束成效。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者僅26件;另涉及人身安全案件,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者計53件,法院裁定羈押計24件。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啃老男連線上遊戲都沒成就 踩點3次隨機勒殺長榮女大生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鍾女前隻身來台就讀大學,2020年10月28日晚間卻遭梁育誌擄走殺害,此案最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並在隔年實施。據本刊調查,外表斯文的梁男退伍後不但在家啃老、多次偷內褲失風遭逮;就連線上遊戲都沒成就,還在論壇上求人帶領,種種挫折下,竟決定要性侵,且三度埋伏現場。年僅28歲的梁育誌如何變成殺人魔?據CTWANT調查,梁男在3兄弟中排行老二,家族世居阿蓮,與犯案的長榮大學僅有10分鐘車程,梁的阿嬤在自宅開「柑仔店」,梁父在屋前開機車行,梁母則幫菜販送菜。梁男在小學和國中均就讀當地學校,由於不喜讀書,在校成績差強人意,校方聽聞梁男犯下駭人聽聞的殺人案,直說:「不記得這個學生,對他沒什麼印象」。梁育誌18歲高職畢業後隨即入伍,退伍後宅在家打電玩,但遊戲成績不佳,曾在論壇上求加入公會、幫忙升級;閒來無事時竟起色心,在2012年8月、9月、10月及隔年6月偷竊住家附近的女性內褲,2013年9月,梁男潛入民宅行竊失風遭逮,梁落網後,才坦承另犯5起偷內褲案,共被判拘役290天,梁父付出約29萬罰金,換回兒子自由身。梁男後來曾在螺絲工廠工作、加油站打工,得空載親友叔伯看病,賺百元微薄車資,偶而也會幫忙住家旁廟會活動。搭梁嫌車看病的鄰居也向本刊透露,梁嫌比同年齡小孩孤僻,搭車路上,鮮少和他交談,「想都沒想到,這孩子會做出喪盡天良的事」!2020年9月,梁育誌開始在長榮大學附近的台鐵便道上徘徊,欲伺機性侵女大生。9月30日,梁男第一次下手,從後方環抱住一名女大生並摀住對方口鼻,但因女方劇烈掙扎又尖叫,讓他嚇得立刻跑回車上,該名女大生除在Dcard上發文提醒同校學生注意,也在校方陪同下去報警,但並未獲警方重視。一個月後,梁育誌先花了幾天的時間在昏暗的台鐵便道上「踩點」,最後利用麻繩勒頸,隨機擄殺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性侵後棄屍,還在台南東山、高雄阿蓮及大崗山等地來回搜尋棄屍地點伴屍19個小時、繞路200公里。 遇害的鍾姓女大生父母趕赴高雄市立殯儀館見愛女最後一面,鍾母崩潰痛哭,一度倒在丈夫懷裡無法行走。(圖/宋岱融攝)鍾女父母抵台後,為見愛女最後一面,從桃園直奔高雄市殯儀館,鍾女母親痛失愛女,傷心欲絕,數度哭倒癱軟,緊抓丈夫的手臂支撐,令人鼻酸。本打算來台參加愛女畢業典禮的鍾女父母,卻換來愛女冤死異鄉噩耗,鍾母心痛:「希望凶嫌被判絞刑,一命償一命」;鍾父也沉痛指,來台辦完愛女後事,將永不再來台灣傷心地。台南市長黃偉哲10月31日還曾對外指該處僅2盞路燈不亮,呼籲大家尊重事實,遭網友痛批推卸責任,醞釀罷免,黃偉哲挨轟被迫二度對外道歉,還強調「會親自檢查(路燈是否有亮)」。長榮大學也因狀況外,被害鍾女母親越洋斥責校方不負責任,學校學務長杜嘉玲與校安中心主任簡德賢也請辭以示負責。沒想到,相隔半年,2021年4月,屏東通訊行一名女員工遭假車禍擄殺,兇手也為長期跟蹤她的男子。憾事頻傳,終於讓《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籍女大生遭勒死 補償金額出爐
發生於去年10月震驚社會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認為蔡女父母原期待女兒學成返學共享天倫,女兒卻慘遭勒殺,造成蔡女父母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本案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至於凶手陳柏諺迄今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加工自殺,他上月向法官聲請交保,或以每周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換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外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但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嫌殺人罪嫌重大,且對於案情供述反覆、避重就輕,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天(9月1日)起延押2月,這是陳嫌在一審審理期間第4度遭延押。士檢起訴指出,陳嫌去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反悔想拿回這筆錢,當日上午10時來到蔡女住處,要求蔡女還錢遭拒,陳嫌萌生殺意,勒死蔡女。陳嫌殺人後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陳嫌父母報警送醫,陳嫌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警方在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屍體,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院合議庭8月22日訊問陳嫌,認定陳嫌涉殺人罪嫌重大,且陳嫌指稱案發後即回到其住處欲輕生,確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情形,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為蔡女確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本案是第3起馬來西亞籍女子在台慘遭殺害的命案,前2案均發生於2020年,分別是鍾姓女大生遭擄殺命案、鄧姓女子慘遭鄰居勒死分屍6塊成「人彘」案,2021年橋頭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分別依《犯保法》舊法,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但因2案凶手梁育誌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導致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因此這2筆共逾 360萬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均由「全民埋單」。
強擄姦殺馬國女大生! 梁育誌「2罪合併」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
男子梁育誌2020年強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鍾女後將她殘忍勒殺,又棄屍高雄阿蓮的山溝內。對此,法院認定梁男預謀犯案、手段凶殘且再犯率高,一二審均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因此撤銷殺人罪死刑部分發回更審,至於棄屍及強制性交未遂2罪則駁回上訴,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後,高雄高分院裁定4年4個月徒刑。就讀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期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打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為此,警方循線找到30歲的梁育誌,他一開始還不肯坦承犯行,檢察官根據相驗結果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他坦承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將鍾女擄走,並性侵後勒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全案偵結後,檢方對梁男提起公訴,一、二審梁育誌皆被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最高法院則認為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期間檢方聲請合併執行時,案件又恰巧由當初承辦命案的法官受理,因此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若按照過往數罪併罰的判例,該案最輕至少2年10月以上,最多則不能超過4年10月,通常會是2年10月再加幾個月,因此本案裁定4年4月徒刑算是相當罕見。
高院駁回長榮女大生命案兇手死刑 藍問賴神是否鐵了心真要廢死?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男子擄走性侵殺害,法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處兇嫌死刑,但日前最高法院卻撤銷死刑發回更審。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今日對此事表達遺憾,並說民眾見到被害者家屬的眼淚都感到心疼、憤怒。司法不僅要滿足人民的「法感情」(Rechtsgefuhl),更應符合公平正義,若窮凶極惡的罪犯無法以法定極刑讓其永久與社會隔絕,如何還給被害者家屬公道?台灣司法的公平正義又在哪?林家興說,蔡總統常將「司法改革」掛在嘴邊,但成績卻一塌糊塗,每每讓被害者家屬痛心絕望。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就曾對「李國輝中和縱火9死命案」批判,強調「公平正義是社會期待,不信真理喚不回,永遠守著一個信念『反對廢死』」。不過,民進黨黨綱中卻仍維持「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國民黨因此要請問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廢死是你的主張嗎?」,真要繼續延續蔡英文總統任內已經徹底失敗、人民唾棄的錯誤司改路線嗎?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則說,蔡總統過去曾表示「廢死是普世的目標」,引起外界嚴重質疑,而賴清德雖然對死刑議題表態是「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但民進黨黨綱中,至今仍然白紙黑字明文寫著「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賴清德身為民進黨主席,並沒有對此有任何的質疑,也沒有要求做任何修改,是否代表賴清德其實心裡依舊期待著能夠廢止死刑?呂謦煒指出,固然「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但是現在民進黨立委佔多數,司法院大法官又要在蔡英文總統的強硬提名與綠營立委席次多數的護航下淪為「綠友友」,將有一段時間會是民進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總攬、一黨獨大的局面,如果民進黨執意修法要廢除死刑,在野黨又能奈何?對於台灣人民的法感情來說將是一記重創,社會正義更將伊於胡底!他還說,反觀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對此有強烈而清楚的表態,直言反對廢死,並表示「死刑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的期待」,國民黨也相信這符合大多數人民的認同與期望。因為一邊是為了少數人的理想而要犧牲司法價值,一邊是站在多數人的立場守護正義公道,相信民眾眼睛是雪亮的!也希望賴清德除了「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這種不痛不癢的回應外,更應對人民公開說清楚講明白,作為民進黨主席,為什麼不修正黨綱中「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的規定?請問賴主席對死刑的立場與態度究竟是什麼?
擄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死刑撤銷」發回更審 母痛哭:為何不給我公道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份在學校附近,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震驚社會。刑事部分,梁育誌一、二審都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相當不能接受。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一、二審梁育誌皆被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接受《TVBS新聞台》訪問時淚訴,「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們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突然間這麼倉促的被撤銷了,到底是不是你們司法是有黑箱作業。9月30日那個第一女,被他強制性侵未遂,已經判決定了,是我知道我女兒很倒楣,可是如果不是我女兒,也會有其他的女孩子受害,法官怎麼可以說,那個兇嫌他沒有計畫性殺人犯案。」女大生媽媽直言,如果這些報告不能用,那為何要浪費公帑去做鑑定,「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已經很倒楣死了,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公道。」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 高院撤銷兇手梁育誌死刑
2020年,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到性侵殺害,之後兇手梁育誌將屍首棄置於山溝內。在梁育誌遭到警方逮捕後,一二審均遭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於14日撤銷梁育誌死刑,發還更審。高院另將梁育誌犯下的性侵未遂、棄屍等罪刑,分別判處2年10個月與2年有期徒刑定讞。據了解,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落網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梁育誌才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法對梁男提出公訴,一審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將其犯下的強制性交未遂罪、棄屍罪分別判處2年10個月與2年有期徒刑,而殺人罪部分則還是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整起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在於侵殺害鍾女的部分,在事實調查上仍有不足,判決有違反法律之虞,因此撤銷梁男的死刑,將整起案件發還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而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行,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
殺害長榮大學大馬女生兇嫌逃死? 最高法院撤銷二審死刑判決
男子梁育誌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後棄屍,一、二審皆被判處死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梁男犯下遺棄屍體罪及性侵另名女子未遂,各判刑2年及2年10月確定,梁須入獄。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最高法院近年來受到民進黨政府及法務部不執行死刑影響,未來判處死刑機率很小,本案判決是否對於梁男逃死造成影響,值得觀察。另外,梁男羈押期間曾直接寄信給高雄市政府,輾轉寄到女大生馬來西亞住處,似乎想道歉,但女大生母親將信原封退回法院;一審法院拆信查看意外發現不是梁嫌手寫筆跡,判斷他並非真心致歉。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發回更審。檢方起訴指控,梁育誌在2020年10月28日晚上,見馬來西亞國籍鍾姓女大學生離開學校後單獨沿馬路行走,他將麻繩繩圈套入她頸部,拖至路旁施以強制性交,期間並勒緊她頸上繩圈,致她腦部缺氧窒息昏迷而死亡,又強盜取得她所有之手機等物,女大生遺體遭棄置阿蓮山區。
擄殺長榮女大生 兇嫌梁育誌判賠死者雙親594萬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份在學校附近,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震驚社會。刑事部分,梁育誌二審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至於民事部分,鍾姓女大生父母求償2000萬元,橋頭地院今(15日)判決結果出爐,判梁育誌應賠償59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回顧案情,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案經審理,刑事部分,一、二審法官皆判處梁育誌死刑。至於民事部分,橋頭地院今(15日)判決結果出爐,判梁育誌應賠償女大生父親334萬元516元、女大生母親2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長榮馬籍女大生命案家屬提國賠 南市府60萬元和解
在台南長榮大學就讀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時遭到男子梁育誌性侵後棄屍,案件震驚社會,檢警迅速逮到梁嫌並偵結起訴,梁男一、二審都被判死刑,鍾姓女大生父母認為,包括台南市警局在內的4個公務部門,有怠於啟動偵查作為等等疏失,提出國賠求償593萬元,最後南市府相關單位以「關懷台南女兒」立場,同意給付60萬關懷慰問金,雙方已經台南地院調解成立。鍾姓女大生父母跨海提告,對台南市警局、工務局、歸仁區公所及歸仁警分局提出國賠訴訟,被告則委託台原法律事務所律師李代昌,雙方在上個月中旬在台南地院達成和解。(圖/翻攝照片)律師李代昌發出聲明指出,被告機關對於命案發生深感遺憾,對於鍾姓父母唯一的女兒從馬來西來遠赴台南市就學,卻發生被害離世所遭逢的打擊及創傷,至表同期與不捨,不忍原告遭逢此巨變,還得面臨冗長的訴訟程序煎熬。對此,南市警局、工務局、歸仁區公所與歸仁警分局等被告機關,願意基於「關懷台南女兒」立場,盡最大能力修復鍾姓父母傷痛,同意支付新台幣60萬元關懷慰問金,以其撫慰原告喪女之痛,並告慰其愛女在天之靈。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被害國賠案 南市警局等4單位給付慰問金60萬和解
臺原法律事務所針對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國賠案的和解聲明。(圖/摘自臺原法律事務所臉書)2020年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後棄屍,震驚國內外。儘管一、二審都判處梁男死刑,但鍾女父母認為,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等市府4個部門,有怠於啟動偵查作為等疏失,提請國家賠償之訴,求償593萬元。經台南地方法院調解後,4單位基於關懷「臺南女兒」的立場,同意給付鍾女父母「關懷慰問金」新台幣6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台南市警局等4單位委託臺原法律事務所律師李代昌,於今年4月中旬,與鍾女父母及其律師,在台南地院達成和解。事後,臺原法律事務所於昨天透過臉書發表聲明指出,被告機關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台南市歸仁區公所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警分局,對於命案發生深感遺憾,對原告被害女大學生父母唯一的女兒遠從馬來西亞前來台南市就學,發生被害離世所遭逢的打擊及創傷,至表同情與不捨,實不忍原告遭此女兒巨變之餘,另需面臨冗長訴訟程序煎熬。為此,被告機關願意基於關懷「臺南女兒」立場,盡最大能力修復原告傷痛,同意支付關懷慰問金共計新台幣60萬元,以期撫慰原告喪女之痛,並告慰其愛女在天之靈。
強擄姦殺馬國女大生 再犯率高、難教化 凶嫌梁育誌二審仍判死
男子梁育誌前年強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鍾女後將她殘忍勒殺又棄屍路旁,橋頭地院認定梁男預謀犯案、手段凶殘且再犯率高,危害社會重大,依強制性交殺人、強盜殺人等罪,一審判處死刑,梁男上訴,高雄高分院23日二審宣判仍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一審查出梁男在案發前約1個月,就曾經性侵1名女大生未遂,後來他還上網查資料,學習如何綁繩結,又準備麻繩圈、望遠鏡等犯案工具,2020年10月28日鎖定要走回宿舍的馬國鍾姓女大生,將她強擄上車,壓制性侵又用麻繩將鍾女綑綁勒斃,並開車在台南、高雄間繞行,還取走鍾女身上財物購物,並以她的手機扣抵加油費,最後棄屍在阿蓮區大崗山路旁。二審合議庭認定,梁男性侵另名女大生失敗後,還精進手法,繼續尋找落單女生犯案,屬於預謀、有計畫犯罪,迄今仍否認殺意,手段凶殘變態,對情節避重就輕未有悔意,經二次鑑定後再犯率都屬「最高危險」,難以矯治教化,應屬「最嚴重犯罪」,若判無期徒刑假釋後性犯罪或其他暴力犯罪機率超過5成,量處死刑符合罪責相當。法官也發現,梁男在獄中時曾將道歉信寄到高雄市府,再轉寄鍾姓女大生在海外的父母手中,鍾女母親將信件原封退回,法院拆信查看審視,發現信內非冰非梁男筆跡,法官認定他企圖換取輕判,根本不是真心道歉。
快訊/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遭殺害 凶嫌二審仍判死刑
台南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2020年走回租屋處時,遭到凶嫌梁育誌殺害,梁嫌一審遭判處死刑,二審合議庭在23日上午以視訊方式進行宣判,上訴遭二審駁回,維持死刑判決。據了解,當時就讀學士課3年級的馬來西亞女學生鍾筱玲,在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走回校外宿舍,遭到梁嫌擄走先性侵再殺害,之後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山區。警方發現鍾女遺體後,發現她只有穿內褲,脖子還被繩索勒住,此案件也引發台灣和馬來西亞的關注。調查發現,在同年9月底也有發生女學生被擄走未遂事件,地點剛好就在鍾女遇害的同地點,梁嫌表示,當時他想抓人但沒成功。事後,女學生有向學校通報,但校方沒有上報教育部,也引發外界討論,最後長榮大學校長李泳龍、學務長杜嘉玲等人請辭。
重案/馬國女大生遭勒斃!變態魔「23小時沒睡」繞2百公里棄屍 命理師曝:怨魂跟著他
台北市近日發生大馬女學生命案,一名馬來西亞籍的24歲蔡姓女學生遭30歲陳姓男子殺害,震驚社會。事實上,這已不是第一次有外國女學生在台遇害,台南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大生,2年前在學校附近遭男子梁育誌擄走,因奮力抵抗男方侵犯,最後慘遭麻繩勒斃,被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警方調查,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當時還曾和同學通過電話,不料之後手機怎麼打都不通,讓友人驚覺不對勁,趕緊通知教官並報警,無奈未能阻止憾事發生;警方事後循線逮到28歲梁男,並在他的車內驗出血跡反應,同時查獲大量女用內褲,懷疑他就是開著該輛白牌車棄屍。事後,梁男坦承犯案,供稱先前曾在附近抓人,但沒成功,所以這次改用麻繩,而自己並不認識鍾姓死者,單純是看她落單,遂用麻繩把人拖上車意圖性侵,結果一時失手把對方勒斃,後來他為了掩蓋犯行,原想把屍體棄置在東山,但半路折返,伴屍長達19小時後,才決定將死者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梁育誌一審遭判死刑。(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命理師張旭初透露,鍾女在車上被勒斃後,其中3魂就緊緊跟著梁男,且怨氣相當深重,導致凶手倉皇不安,才會開車繞了200多公里,且整整23小時未能闔眼,明顯是遭到冤魂纏身;至於鍾女剩下的7魄,則會留在屍體旁或棄屍地點附近,靜靜等待有緣人發現,使得警方能迅速找到遺體位置。張旭初進一步指出,鍾女是馬來西亞人,如今命喪台灣,客死異鄉又無法入土為安,所以當她死後被丟棄在陌生的山區時,亡魂通常會手足無措,只記得遇到可怕的事,並不知道自己已不在人世,而此時轄區的土地公就會現身幫忙,除了替死者伸冤、幫助警方破案,也會秉告閻羅王,讓亡魂能夠盡快轉世投胎。今年3月,橋頭地院審結宣判,認為梁育誌沒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梁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全案仍在審理中。另外,鍾女家屬附帶民事求償2000萬元部分,則由橋頭地院審理中。
馬國女大生遭勒斃 被害人家屬跨海求償2千萬
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命案,橋頭地院於3月18日一審宣判,凶嫌梁育誌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橋頭地院21日說,死者的父母親跨海求償兩千萬元,父母親各求償1000萬元,包含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慰撫金等費用關於死者的父母親跨海求償,將於裁定後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法官開庭審理。梁育誌於2020年10月底晚間對鍾姓女大生下手,他尾隨女大生後,以麻繩壓制她,隨後對她強制性侵,之後還對女大生的脖子套上繩圈,導致她窒息死亡。梁育誌之後將其屍體帶到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邊溝丟棄。
擄殺馬國女大生遭判死!變態嫌寫悔過書 受害家屬拒收:盼早日執行死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殘忍殺害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引起社會震驚,今日一審判決出爐,梁育誌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結果,馬國受害女學生父親回應「希望殺女之仇早日得報,以慰女兒在天之靈」。事實上,兇手梁育誌在獄中曾寫悔過書,透過駐外單位轉交到女大生家屬手中,不過沒被接受。這起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底,梁育誌開車擄走馬國24歲鍾姓女大生,用繩索勒頸並性侵鍾女致死,最後還將鍾女的遺體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2020年橋頭地檢署偵查,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根據了解,梁育誌首次庭訊時雖承認性侵鍾女,但否認殺人,稱是不小心害鍾女喪命。不過梁父則告訴媒體,梁男在關押期間曾寫信回家,說可以「以命償命」,只求不要被押解到國外受審。如今一審宣判結果出爐,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傳訊詢問受害女大生家屬意見,鍾父首先表示「一審結果如我所願」,但也稱由於判刑還沒有執行,因此他認為現在下定論還太早,只希望司法能夠還家人公道,希望殺女之仇能夠早日得報。殘忍殺害馬國女大生的梁育誌今日一審遭盼死刑。(本報資料照片)事實上,「ETtoday」報導,在關押期間梁嫌曾寫下悔過信,並請高雄市府轉交法院,再由外交部送到鍾家於馬來西亞住處,不過據悉信件內並未提及如何補償,也有人懷疑信件並非梁嫌親筆寫下,最終未被鍾家接受。另根據《蘋果新聞》報導,在梁育誌犯下如此駭人驚聞的姦殺案後,檢審便開始對他進行各式評估、分析,發現梁嫌家庭和樂,也無負債,會成為專偷女用內褲的竊賊、姦殺案兇手,可能源自於自身的特殊戀物傾向、墮落懶散個性。評估報告指出,梁育誌家中除了父母,他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家中互動和諧,父母經常關心他,甚至對他疼愛有加,在他買車卻又繳不出車貸時,母親將車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替他繳貸款;在他國中偷看女同學上廁所、偷看色情小說被記過時,父親私下告誡他,顧及他的顏面沒讓兄弟知道,就連他當女用內褲大盜被逮時,父母也幫他繳掉罰金。梁育誌由偷內褲竊賊變成性侵殺人魔,勒斃女大生性侵的手法令人髮指。(圖/翻攝臉書)即使生長於健全家庭,梁育誌卻相當懶散,自2020年因為曠職被雇主辭退後,就不再工作,寧願花時間流連於案發高架橋下便道,甚至連夜在該處逗留到天亮。而梁育誌似乎從小就對性相當感興趣,除了曾偷看女同學上廁所,大學輟學後也在2012、13年,犯下多起竊盜女性內褲案。報告指出,梁育誌鑄下大錯的主要原因,恐怕與其戀物傾向有關,他不僅會收集女性內衣褲,還會用來欣賞、自慰,在他犯下性侵案被逮後,背包也被警方搜出6件女性內衣褲;報告認為他對刑罰的反應力薄弱、性格怪異,再加上經過評鑑後,他的再犯率為高危險度,15年後再犯性犯罪機率高達52%,合議庭據此認為,其人格特質早已定型,難以期待透過獄中輔導教育改變,因而判處他死刑。
女大生遭擄殺…凶嫌一審判死 長榮大學說話了
前年發生震驚社會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擄殺案,凶嫌梁育誌今天一審宣判死刑,校方接受家屬委託,聘任律師協助家屬進行訴訟,校方今天表示,後續相關法律問題一律委由律師說明,但重申堅決抵制暴力的決心。 長榮大學表達堅決抵制暴力的立場。(圖/中國時報曹婷婷)前年10月28日,梁嫌深夜到長榮大學旁的台鐵沙崙支線橋下,強行擄走正要走路返回租屋處的鍾姓女大生性侵殺害,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後,引發輿論高度關切,當初,不少長榮大學的學生聚焦討論校園周邊路燈不亮、校安機制待改善等議題,學校也已將校園周邊路燈全面改善為LED燈,並升級為智能路燈,確保每位學生有安全的路回家。此外,長榮大學校園內也設置超過1300支監視系統,24小時監控,校方並與台南市政府、歸仁區公所、歸仁警分局緊密合作,與警方、社區共組夜間巡守隊,每天下午4點到凌晨2點展開巡邏,守護師生與社區居民的生活安全。
性侵勒斃長榮大學女大生被判死 兇嫌住家現況曝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高雄男子梁育誌性侵勒斃並棄屍,橋頭地方法院18日上午宣判結果出爐,法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宣判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據了解,目前梁男父母鮮少出入住家,原本經營的機車行無固定開業時間,大部分時間均在他地作工,鄰居對於梁家人的處境相當不捨。記者實地走訪梁男家屬住處,發現他們經營的機車行並未營業,且藍色鐵門緊閉,似乎沒人在家,由於梁育誌性侵勒斃女大生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撻伐,更有民眾到梁育誌家屬住家狠砸雞蛋洩憤,可能是得知該案將於18日宣判,家屬早早就出門,並將鐵門拉下。記者詢問梁育誌住家斜對面的早餐店老闆娘,她表示,梁育誌的父母都還有在住家出入,但頻率減少很多,尤其過年後就經常不在家,原本經營的機車行最近也很少營業,或是開一下就閉店。而梁育誌住家後方的鄰居表示,據他了解,可能是事發後機車行都沒生意,為了過生活,梁育誌的家屬目前都在外作工賺錢,現在也很少在住家出入,對於梁育誌被判死刑,認為做出這樣的事情本來就該自己承擔,其他不予置評。該名鄰居表示,整件事比較不捨的是連他的父母都被牽扯進去,平時他們與鄰居街坊都相當熟識,並且都會彼此寒喧、打招呼、聊近況,但事情發生後,卻變得不好意思出門,甚至是不敢住在這邊,讓大家都覺得惋惜又無可奈何。
擄殺長榮大學女大生 兇嫌一審判死刑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晚間在學校附近,遭到28歲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棄屍山區,消息一出震驚台、馬兩國。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強制性交殺人等3罪起訴梁育誌。橋頭地院今(18日)一審判決出爐,判梁育誌死刑。回顧案情,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檢方認為,梁育誌為滿足私慾,隨機挑選落單女子性侵未遂後,在之後變本加厲性侵殺害鍾姓女大生,再以令人髮指的凌虐手段,任意剝奪女大生的性命,無視對方哭喊求饒,且過程中未曾主動對被害人家屬道歉,只關心是否會被引渡到馬來西亞或是關於刑責問題,顯見毫無悲憫同理之心。另梁育誌自國中起就有前科,此次再度犯下性侵未遂、性侵殺人等罪,惡性一次比一次還過分,實難認有再行矯正的可能;考量梁育誌經鑑定後有性侵再犯的高風險,綜合以上可知他無憐憫同理之心,只關心自身權益,無矯正教化可能,建請法院判梁育誌死刑。橋頭地院今(18日)一審判決出爐,以本案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並非臨時起意、犯罪手段殘忍、犯後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大等理由,判梁育誌死刑。
擄殺馬國女大生案將宣判 兇嫌不認殺人但願意「以命償命」
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殘忍殺害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橋頭地方法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今年1月17日剛剛言詞辯論終結,梁男堅稱只是不小心害死女大生,梁父則稱兒子同意「以命償命」。法官將於3月18日上午10時於橋頭地院刑事大法庭公開宣判。梁育誌在2020年十月底開車擄走鍾姓女大生,他用繩索勒頸並性侵鍾女致死,最後還將鍾女的遺體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2020年橋頭地檢署偵查,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由於此案涉及性侵,因此審理期間全程不公開。據了解,梁育誌首次庭訊時雖然承認性侵鍾女,但他否認殺人,是不小心殺害鍾女。檢方則轉達被害家屬要求將梁男判決死刑的訴求。梁父曾告訴媒體,梁男在被關押期間曾經寫信回家,說要「以命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