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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關稅遭判違法 《紐時》:台灣輸美半導體為主、影響不大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撤銷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任內多項關稅措施,震撼全球貿易體系,也讓近月美國與多個主要貿易夥伴達成的協議前景出現變數。外界關注,這些以降低關稅換取投資與市場讓利的協議是否仍具法律效力。《紐約時報》分析,台灣晶片與電子零件等為主要輸美項目,屬於免徵關稅豁免條款,僅部分產品會受判決的影響。川普在裁決出爐後表示,部分協議仍將持續,但未進一步說明細節。他同時宣布,將依據另一項與貿易逆差平衡相關的法律權限,實施10%全球性關稅。該法律條文過去半世紀來從未被總統動用。●《紐約時報》分析主要貿易夥伴可能面臨的情況:台灣:台灣於2月12日與美國完成協議,承諾投資2500億美元用於半導體與技術製造,換取15%較低關稅。台灣官員六度赴華府協商才敲定稅率。以價值計算,台灣出口產品中,只有一小部分受到最高法院現已裁定無效的關稅影響,其中包括塑膠、紡織品與農產品等部分品項。台灣主力出口產品晶片與電子零組件則因4月設立的電子產品豁免條款,而未被課稅。2024年美國已超越中國,成為台灣最大出口市場。中國:中國一直是川普貿易戰的主要對象。美國對中國商品課徵多重關稅,且多數可「疊加計算」,使部分產品面臨極高稅負。此次裁決撤銷部分關稅,包括10%的一般性關稅,以及針對芬太尼與相關化學品流入問題所加徵的10%關稅。不過,其餘高額關稅仍在,包括對中國電動車課徵100%關稅,以及對鋼鋁產品課徵50%以上稅率。川普2025年10月底曾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雙方同意延長部分商品加稅暫緩期。儘管如此,現行關稅已使中國對美出口2025年大減約兩成。為因應衝擊,中國企業加速轉向東南亞、非洲、歐洲與拉美市場,並透過在第三地組裝出口,以規避直接對中貨品課稅。歐盟:歐盟2025年與美國達成協議,將關稅上限設定為15%,並承諾採購7500億美元美國能源及增加6000億美元對美投資。不過,協議尚未完全落實。德國工業聯盟呼籲歐盟盡速與美方釐清裁決影響,強調企業亟需穩定的貿易環境。歐洲議會原訂下週就相關程序進行表決,如今可能受到影響。加拿大、墨西哥:加拿大多數對美出口商品已依《美墨加協定》免稅,此次裁決影響有限。不過,加方擔憂川普可能改採其他類型關稅,尤其在協定即將重新檢討之際。墨西哥逾八成出口亦享免稅待遇,但鋼鐵、鋁、銅材與木材等產業關稅仍維持不變。東南亞:東南亞近年成為全球製造業轉移重鎮。川普曾威脅對柬埔寨課49%、越南46%、泰國36%、印尼32%高關稅,後於夏季調降至約19%。印尼近日與美國簽署新協議,成為繼馬來西亞與柬埔寨後第三個接受新關稅架構的國家。此次最高法院裁決雖增添不確定性,但也可能為區域出口帶來短期喘息空間。日韓:南韓2025年與川普政府達成協議,將關稅由25%降至15%,並承諾對美投資3500億美元。不過投資採逐年分階段執行。川普上月曾揚言若韓方延宕批准程序,將恢復25%稅率。日本則承諾投資5500億美元,換取15%全面性關稅。由於條件較南韓嚴格,引發日本國內對協議「是否公平」的討論。首批360億美元投資已公布,將用於美國俄亥俄州天然氣發電廠建設。英國、印度:英國為首個與川普簽署協議國家,降低汽車出口關稅並設定10%基準關稅。不過鋼鐵關稅與農產品進口問題仍在協商。印度則於3月2日將原本50%懲罰性關稅降至18%。印度承諾五年內購買5000億美元美國商品,但農產品進口議題在印度國內政治上相當敏感。分析指出,此次最高法院裁決雖鬆動部分關稅架構,但川普政府仍可透過其他法律工具推動貿易政策。未來各國是否重新談判,或維持既有協議內容,仍待觀察。
美國需提供「20年安全擔保」 澤倫斯基:烏克蘭才會簽和平協議
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y)在14日的慕尼黑安全會議上表示,烏克蘭若要「有尊嚴地」簽署和平協議,必須在協議達成前,先取得美國至少20年的安全擔保。他強調,這樣的安排是基輔方面的最低條件。相關表態發生在烏克蘭下週預定與俄羅斯及美國舉行3邊會談之前,顯示烏方正試圖在談判前明確界定底線。據英媒《衛報》報導,澤倫斯基於年度慕尼黑安全會議發言時指出,他希望下週的3方會談「嚴肅、具體、對各方都有幫助」,但他也坦言,現場有時讓人感覺「各方談論的似乎是完全不同的事情」。他特別提到,美方在討論中經常回到「讓步」這一議題,而且「這些讓步過於頻繁地只在烏克蘭的脈絡下被討論,而不是俄羅斯。」歐美關係的裂痕亦在此議題上浮現。歐洲方面普遍不滿美國遲遲未明確說明,在和平協議達成後,願意為烏克蘭提供何種安全保證,以及這些保證是否應在協議簽署前就被清楚寫入文本。這種對華府承諾範圍的不確定感,已成為美歐關係中最深的裂痕之一。美國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在會議上的發言,被歐洲領袖視為關係回暖的跡象。他提出與歐洲建立夥伴合作的構想,並表示「歐洲與美國屬於彼此」。然而,他也強調這種合作具有高度條件性,若華府在氣候、移民與關稅等議題上提出的要求未被滿足,美國將不排除單獨行動。他補充,美國已準備好在必要時獨自承擔重建世界秩序的任務,但「更希望與我們在歐洲的朋友共同完成。」值得注意的是,盧比歐幾乎未提及俄羅斯對烏克蘭的入侵,僅聲稱美方曾向印度施壓,要求停止進口俄羅斯石油;此說法遭俄方否認。在慕尼黑的記者會上,澤倫斯基透露,美國曾告知他,只要烏克蘭從頓巴斯地區撤出,和平將可迅速實現。然而,他強調這種讓步不可行,因為當地仍有烏克蘭人民生活其間。美方目前提出的是15年安全保證,但基輔要求至少20年、具有法律約束力且條文明確的協議,詳細列出美國將對預計部署於烏克蘭境內的歐洲安撫部隊提供何種具體支援。至於所謂「繁榮計畫」,亦即美國可取得烏克蘭礦產資源開採權的安排,澤倫斯基表示相關細節尚未交換。他同時質疑俄方談判代表團團長的更換,擔心此舉意味莫斯科正在拖延時間,而非真正調整策略。澤倫斯基也批評歐洲幾乎未被納入談判桌,「在我看來,這是1個重大錯誤」。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亦持相同看法。另一方面,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13日呼籲澤倫斯基「趕快行動」,與俄羅斯達成協議。澤倫斯基則回應,美方要求烏克蘭在5月15日前舉行選舉,但唯有在宣布停火後至少2個月,選舉才能安全進行,以確保選民具備足夠安全保障。談判亦將在日內瓦舉行。澤倫斯基表示,俄羅斯對烏克蘭能源設施的攻擊將列入議程,並指出目前境內幾乎沒有1座能源設施未遭破壞。與此同時,歐洲領袖則普遍對短期內出現外交突破持悲觀態度,認為俄羅斯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在經濟與軍事層面尚未被耗盡。澤倫斯基則表示,他的目標是將俄軍每月陣亡或重傷人數提高至5萬人。1位歐洲領袖預測戰爭至少還將持續2年,並強調歐洲具備資源在此期間持續支援烏克蘭。此外,澤倫斯基猛烈抨擊伊朗政權向俄羅斯提供「見證者」(Shahed)無人機,導致烏克蘭境內嚴重破壞。當日約有20萬名示威者在慕尼黑集會,呼籲推翻伊朗政權。澤倫斯基表示:「我們與伊朗政權從未有利益衝突。但他們出售給俄羅斯的見證者無人機正在殺害我們的人民,摧毀我們的基礎設施。」他警告,若給予伊朗時間,只會造成更多破壞,「像伊朗這樣的政權不應被給予時間。一旦有時間,他們只會殺害更多人。他們必須立即被制止,這正是早在該政權發動多場戰爭、奪走無數生命之後,就應該對阿亞圖拉(Ayatollah,伊朗什葉派十二伊瑪目派的高階教法學家稱號)採取的行動。」
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 民眾黨:將相關內容送國會實質審查
針對行政院宣布完成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民眾黨今(13)日表示,民眾黨一向支持台美經貿深化合作,也肯定第一線談判人員的辛勞。然而,國際談判的核心在於對等互惠與國家利益,絕非單方面的讓利與配合。民眾黨指出,回顧賴清德政府在這一年來的關稅應對與決策過程,實在令國人感到遺憾,賴清德總統甚至還當著全國人民的面,撒下漫天大謊,聲稱「台美談判過程公開透明、談判團隊應立法院要求做過專案報告」,國會直到現在不僅未收到協議內容,更從未聽取過政院針對簽署條文,與大幅調降關、全面開放市場與高額承諾採購等重要事項之專案報告,整個談判過程 #徹底黑箱,民進黨當年對著馬政府疾呼「服貿簽訂前不能講、簽訂後不能改,完全是行政獨裁」,現在宛如迴力鏢打向自己。民眾黨提到,去年四月關稅開牌前,卓榮泰院長要國人「安心睡」,結果稅率高於日韓各國,卓院長才道歉。去年八月,談判後降到至「20+N%」的稅率,結果行政院卻避重就輕只談 20%,甚至反過來怪罪民眾搞不清楚狀況。到了今年一月,備忘錄剛簽,正式協議還未商定,行政院又一波操作,要求國會不要杯葛。直到今天開完記者會,協議的正文都還沒送到國會,行政院就急著要立法院背書?這些應對在在顯示,民進黨政府先是輕忽,其後欺騙人民,最後脅迫國會。民眾黨說,更令國人困惑的是,今日公布的協定與 1 月 16 日雙方簽署、但尚未披露本文的備忘錄內容,存在明顯落差。當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承諾對美投資與信保高達 5,000 億美元,美國商務部更直言這是要將台灣 40% 半導體產能移往美國的頭期款。然而,如此茲事體大的承諾,今日記者會卻隻字未提,協議正文中也未見相關文字。這意味著什麼?是這項投資作廢了?還是為了規避國會審議而故意不放在協議裡?還請行政院誠實交代這筆攸關台灣經濟命脈的帳。民眾黨強調,在美方的期待和要求下,儘管勢所難免,儘管難以兩全,我們仍會扮演好國會監督的角色,要求行政院做好一直沒做好的工作。民眾黨指出,一、行政院應儘速提出產業衝擊報告。本次協定涉及 6,000 多項產品開放,對台灣本土產業的巨大衝擊,政府卻未提供產業衝擊評估報告,在 2 月 11 日(前天)勞動部對六大車廠工會召開的座談會,各車廠工會也訴求政府提出勞工衝擊影響評估;美製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豬肉關稅將減半,對國內汽車供應鏈與本土豬農都會產生立即性的威脅。此外,政府承諾以 2,500 億美元融資信保支持企業赴美,未來若產生本土產業融資緊張,如何因應? 民眾黨續指,二、總體承諾的採購體量龐大,國家財政如何因應。除了開放各種美國產品進口,我方還承諾,2025 年至 2029 年間採購 848 億美元。這部分的採購額度,從項目來看,尚不包括去年九月已承諾的農產品 100 億美元的採購,整體金額高達 3 兆台幣,如此,採購總額就不只是 848 億美元。另外,去年8月我方向阿拉斯加採購的 600 萬噸天然氣,算不算在內?這些基本數字校準,行政院都沒做好,徒留民眾猜疑。如此大額的採購,國家財政是否能支撐?更不要說還有軍購的採購。國際合作可以談,貿易互惠也沒問題。但問題是:為什麼台灣的比例要高成這樣?這到底是什麼策略?三、盤點自身缺失,強化環境與勞權,民眾黨說,近年來各種對外經貿談判,越來越多的環境與勞工權益議題,成為貿易障礙的標的。行政院應自行盤點各個環節的缺失,強化法規制度,實際確保環境與勞權改善。民眾黨要求行政院說清楚,在此協定之下,未來將有98%美國產品零關稅、同時台灣還要提供 2,500 億美元信用保證的代價下,台灣換到的是真正的產業升級,還是被掏空的經濟空殼?最後,民眾黨要求將協定連同5,000億美元投資計畫併案送國會實質審查,絕不容許黑箱協議葬送台灣的未來。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15%不是勝利,而是沉重代價」 國民黨:食安防線鬆動與勞工、農民權益長期隱憂
針對政府公布台美經貿協定相關內容,中國國民黨今(13)日表示,這次協定表面上談的是關稅,但實際上牽動的是攸關食安民生以及勞工權益的問題。國民黨將會在國會啟動嚴格的監督機制,嚴格把關相關法規與執行細節,確保國人餐桌安全與孩子校園飲食健康不被犧牲,堅決保障受台美貿易協定衝擊重創而失業的勞工權益。國民黨認為,這份協議並非政府所宣稱的「重大突破」,而是一項可能讓民眾在不知情下承擔風險的安排。這不僅是經貿問題,更關乎每個家庭的餐桌安全與生活品質。政府卻急於將其包裝為外交與經貿成果,對可能衍生的食安疑慮與長期衝擊說明不足。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啟動專案監督機制,嚴格把關相關法規與執行細節,確保國人餐桌安全與孩子校園飲食健康不被犧牲。國民黨並要求,應關注受台美貿易協定衝擊而可能失業的勞工權益,尤其是汽車及零組件業、農業與畜產、屠宰業、醫療保健業等相關產業。對受影響的勞工,應提供專款專用的轉職訓練津貼,以及培訓期間的生活費,確保其在職業轉型過程中不致陷入困境。此外,當台美貿易協定導致美國肉類(如豬肉、牛肉、雞肉)大量進口,造成國內農產品價格下跌或農民收益減少時,農民即可申請該基金的補助,作為緩衝與救助措施,保障國內農牧業的基本生計。國民黨強調,保障勞工與農民利益,必須與經貿開放同步推行,避免貿易協定造成產業、勞動與民生的二次傷害。此外,國民黨並提出十項重大疑慮,要求行政部門逐一說清楚、講明白。國民黨質疑,一、「醫療主權大讓步 食藥署審查權是否遭架空?」協定條文若明確載明我方接受美國主管機關對醫療器材與藥品的上市許可,且不得「額外要求」,等同限縮我國衛福部食藥署(TFDA)的獨立技術審查空間。國民黨質疑,未來高風險醫材與新藥是否仍須經過本土臨床數據評估?是否仍保有補充試驗與風險管理的裁量權?一旦發生不良反應,責任歸屬與藥害救濟機制如何處理?國民黨要求衛福部明確說明:是否涉及修訂相關審查辦法與技術指引?是否須送立法院審議?台灣醫療監管主權不能因貿易談判而被弱化。國民黨再指,二、「農產品「非關稅障礙」全撤?萊豬萊牛與查廠機制恐受衝擊」,協定若承諾提供美方「優惠市場准入」並處理所謂「非關稅障礙」,外界合理關切,是否涉及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原產地標示規範及邊境查驗強度。國民黨質疑,若不得再對美方已列冊肉品工廠進行個別查廠,是否形同放寬把關?校園午餐是否仍可維持現行禁用政策?基層豬農與肉牛養殖戶將面臨何種價格衝擊?國民黨要求農業部與衛福部公開所有執行細節與科學依據,相關審查辦法是否修訂、是否送立法院審查,都必須向國人交代。三、「444億美元化石能源採購 淨零路徑是否倒退?」國民黨指出,協定附件揭露對美液化天然氣與原油長期採購承諾,金額龐大。此舉是否與2050淨零排放目標產生政策矛盾?是否排擠再生能源與低碳技術投資?在全球邁向減碳與碳邊境調整機制的趨勢下,政府若簽署多年高碳排能源採購承諾,是否將增加未來產業碳成本壓力?國民黨強調,立法院將嚴格審查環境影響與財務負擔,確保能源政策與減碳承諾不被經貿安排牽著走。國民黨表示,四、「健保核價制度恐受挑戰 全民藥費誰來埋單?」,協定強調法規透明與程序公平,但美方長期質疑台灣健保藥價制度。外界合理懷疑,是否涉及放寬原廠藥核價條件或限縮健保署調整藥價的權限。若因此導致健保支出上升、保費調漲,最終買單的是全體國人。國民黨要求政府明確承諾,現行藥價基準與調整機制不因協定而動搖。五、「化妝品與化學品標準調和 預防原則是否退讓?」,國民黨指出,美國對化妝品與工業化學品多採上市後管理模式,與台灣及歐盟強調預防原則的制度不同。若推動標準調和,是否意味我方須接受較寬鬆標準?若涉及禁限用成分鬆綁,相關科學依據為何?是否修訂現行法規?國民黨要求主管機關嚴守安全底線。六、「食品添加物與技術性貿易障礙條款 食安標準是否被迫調整?」,國民黨表示,協定若要求符合「國際標準」並承認美方合格評鑑程序,是否影響我國對人工色素、防腐劑及瘦肉精等物質的管理?國民黨強調,食安標準必須以國人健康為核心,而非為貿易便利而讓步。國民黨指出,七、「基改食品標示與校園禁令 知情權是否受限?」,若以「減少非關稅障礙」為由檢討基改食品標示制度,是否衝擊消費者知情權與校園午餐禁令?政府應公開承諾,現行基改食品強制標示與校園禁用規定不會退讓。八、「要求限期修法 立法自主權是否受干預?」國民黨表示,若協定明定我方須在一定期限內修改工會法相關條文,涉及立法權核心範圍。國民黨強調,任何修法都應由立法院依據國內產業與勞動現況審議,不容透過國際協定逕行指定內容與時程。九、「移工招聘費轉嫁雇主 產業成本是否劇增?」國民黨指出,若禁止向移工收取招聘費並改由雇主負擔,雖有其價值理念,但是否已評估對中小企業與漁業成本衝擊?政府是否有完整配套,避免成本轉嫁與產業震盪?國民黨質疑,十、「漁業勞檢標準受協定約束 行政權是否被外部化?」,若勞動檢查制度須符合協定條文規範,一旦遭認定未達標準,是否可能引發貿易制裁?國民黨強調,行政執法權與制度設計應由我國自主決定,不能在壓力下讓步。最後,國民黨表示,這份協定牽涉層面橫跨醫療、食安、能源、勞動與產業政策,已遠超單純關稅協商範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持續透過質詢、專案報告、預算審查與公聽會等方式強化監督。國民黨強調,深化對外經貿往來固然重要,但國家主權、制度完整與人民健康安全更不容退讓。任何談判成果,都不能以犧牲台灣長期制度根基與食安防線為代價。
臺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打造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珍妮總談判代表,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並與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俞大㵢大使、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藍鶯執行理事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之簽署。行政院表示,美方於去年4月公布對等關稅政策後,我方啟動兩階段談判,去年4月至7月底,我方談判團隊密集和美國貿易代表署及商務部就關稅、非關稅貿易障礙、貿易便捷化、經濟安全、供應鏈合作等議題進行多輪談判。去年8月至今年1月,我方以「臺灣模式」與美國商務部洽談供應鏈合作,並持續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就「對等貿易協定」相關條文進行法律檢視。行政院指出,繼臺美雙方於1月15日舉行關稅談判總結會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臺美投資MOU後,本日我方與美國貿易代表署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的簽署,內容包括「關稅、非關稅障礙、數位貿易、經濟安全、商業機會」等章節。兩份文件簽署後,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相關優惠待遇。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我方談判團隊歷經數個月的臺美磋商談判,總體來說達成六大目標,包括:一、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二、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三、守護國人健康,以科學證據對齊國際規範;四、優化臺美經貿體系,提升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五、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六、增進雙向投資,確立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臺美經貿工作小組指出,「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不只為促進臺美雙方貿易平衡、建立互利互惠的經貿體系,更能進一步打造以科技創新、供應鏈韌性與經濟安全為核心的「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形塑「臺灣加美國」的供應鏈新布局,確保民主陣營的科技領先、經濟繁榮與和平穩定。臺美經貿工作小組續指,美方對我調降稅率將在完成其國內程序後於美國聯邦公報發布生效,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函送同時將併送美東時間1月15日簽署的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為臺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開創新局。
強制車險保額增至300萬! 今年7/1起實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200萬元已逾13年未調整,經責成金管會研議,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今年7月1日施行。卓榮泰12日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自2012年調升為200萬元至今,已逾13年未調整,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研議後,在不增加民眾保費負擔下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2026年7月1日施行,以回應外界期待,提高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卓榮泰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87年施行迄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達3397億元,764萬人次因此獲得保障,充分發揮了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之立法初衷。考量外界持續反映因應物價與通膨指數逐年增加適時檢討調高強制車險保險金額,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與交通部研議後獲致共識,為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更多保障,並兼顧強制車險整體財務狀況,現階段提高強制車險死亡給付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為300萬元,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本次修正草案重點如下:一、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失能給付金額,將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其餘各等級失能給付金額亦同比例增加。(修正條文第3條)二、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修正條文第6條)三、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合計給付金額,自220萬元提高至320萬元。(修正條文第7條)四、 明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7月1日。(修正條文第9條)針對倡議團體之建議,行政院將交由金管會、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持續研議,並定期檢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確保在兼顧民眾負擔與受害人保障的同時,維持制度的永續經營,成為守護人民安全的堅強後盾。
回顧《職安法》修正通過提高罰則 張智倫籲雇主落實:提升工安杜絕霸凌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12)日表示,過去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三讀通過,就是希望提高職場霸凌與職災的雇主連帶責任,督促老闆把職場隱憂「補起來」,希望有效降低工安事故與職場霸凌。甫結束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三讀通過的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是2023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調整,喊出「工安預防全面化」、「職場霸凌法制化」,重點有五:首先要求業主把一定規模以上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必須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進一步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下場施工者一定要有完整預防作為。第二是擴大共同作業的防災管理,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器具及人員的進場管制都要列冊管理,且施工者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時,其中一名施工者該扛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之責。第三是在職安法中新增「霸凌防治專章」,定義霸凌樣態外也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的調查、處理機制與利益迴避事項,也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第四對職安法違法者提高處罰程度,希望發揮遏止不法效果,符合社會期待。最後是基於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公益的必要,針對違反職安法規定者,會被適度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而職災職場也會被公布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向外界示警。推手之一的張智倫對此回顧,近年重大工安意外不斷,其實施工環境風險控管真的做得不好,加上各地職場霸凌案頻傳,卻老是缺乏申訴及保護措施,非常需要修法補破網,像是若工作場域違反安全設施規定者,雇主最重可罰新台幣300萬元,就是要盯雇主重視職安。張智倫強調,期盼讓每一位勞工,都能在具備安全、尊重與尊嚴下工作這是最基本的,新會期會持續為促進勞動權益打拚,營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希望透過修法讓勞動環境更友善。(圖/CTWant攝影組)主管勞動法規的勞動部針對提升工安環境與杜絕職場霸凌有責。(圖/CTWant攝影組)
不甩院版軍購條例!藍自提草案明定美軍交貨期程 傅崐萁:後續與民眾黨磋商
在總統賴清德親自出面呼籲朝野支持1.25兆元《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今(11)日表態,將自提國防特別預算條例版本。他表示,黨團草案將融合黨內智庫與立委建議,版本定案後將與民眾黨團展開全面協商。國民黨團宣布將自提國防特別預算條例版本,並將與民眾黨團展開磋商。圖/方萬民攝)行政院於去年8月底提出總額1.25兆元的國防特別預算條例草案,但歷經6個月仍卡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上會期結束前未能付委排審。賴清德今日偕國防部長顧立雄及三軍司令召開記者會,強調國防特別預算的重要性與迫切性,並呼籲朝野在新會期將其列為優先法案審議。民眾黨團新任總召陳清龍則表態,新會期將同意院版條例付委並併案審查,意味著原本多次卡關的草案有望進入委員會審查程序。隨著民眾黨態度轉向,外界關注國民黨的下一步動向。對此,傅崐萁表示,國民黨將自提版本,並於後續與民眾黨團磋商。他強調,條文將入法要求美方提供實質且具體的交貨期程保證,「最終三讀通過的,絕不會是行政院版本」。針對草案核心,傅崐萁指出,國民黨版本的重點在於「保證」,將在條文中明定「對美採購合約須載明交貨期程」,並確認我國列於優先順位之內,強制行政部門依法執行,確保國防預算花在刀口上,並在最短時間內取得所需裝備。
波斯菊異語2/大法官認證「三七五條例」侵害所有權 專家籲設「落日條款」
上個世紀的「三七五減租」政策竟卡到2026年私人土地買賣動彈不得,地主悲鳴從民事訴訟到行政法院連連敗訴,怒批「三七五」政策金鐘罩護身的佃農根本無賴「鳩佔鵲巢」還被法院呵護。專家直指,「三七五減租」早已不合時宜,應要設置落日條款回歸租佃民事關係,否則官府霸凌地主、活脫脫侵犯財產權的僵局會一再上演。CTWANT調查,全名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三七五條例」是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源,此前台灣農村盛行「分益佃租」,佃農往往須將收成的50% 甚至更高比例上繳地主,加上地主可隨時解約或預收地租,搞得佃農生活極其困苦而生產意願低迷,不得農民心也是當時國民政府在大陸節節敗退的原因。有鑑於在大陸地區土地政策失利等因素失守大片江山,1950年代國民政府在台大型土地改革,像是「三七五減租」與圖中「耕者有其田」都是一系列對佃農有利的政策。(圖/報系資料照)因此1951年正式經立法院通過「三七五條例」而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規範,法律除了規定地租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外,更為了保障長期耕作權讓租期無論打了幾年都一律延長為至少 6年,即使承租人亡故,只要繼承人有農民身分仍可「無縫接軌」,地主想收回?除非有「自耕農」身分或持有鄰地想擴張耕種面積,否則根本難如登天。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就坦言,如今鄉下佃農在農地蓋屋、堆放廢棄物、轉租當「二房東」等「不自任耕作」行為滿天飛,反觀所謂「地主」在多代繼承分割後,根本就只是一般「小資」族,然而「佃農」幾十年來蠶食鯨吞成了大片土地,卻不像「低收入戶」等有明確財產與收入解除身分限制,只要一取得佃農身分「就享一輩子福利了」。蔡岳臻直指,其實大法官釋字第580號早就點出「三七五條例」關於地主收回土地需補償承租人等規定根本是法條侵害所有權,但行政院數度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立法院卻因鄉愿「不敢惹農民」而未完整通過條例修正,加上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上路後放寬了新訂定的租佃關係束縛,「但舊約到期續約到底算新還舊」?蔡岳臻直指「過渡期」亂象根本看不到盡頭。苦主許小姐(右起)與夫婿陳先生淚訴娘家祖產被佃農主張「三七五條例」耕作權而轉賣卡關多年,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皆敗是「惡法擾民」。(圖/黃耀徵攝)曾擔任「三七五條例」行政訴訟代理人律師黃子寧就坦言,自己受委任時還以為「三七五條例」是「歷史課本的東西」,一查才發現如今還有不少地主被壓在「如來五行山」下動彈不得。她攤開立法背景直指,照顧佃農的時代背景早已走味,現在是佃農要用便宜租金世世代代「綁架土地」,無助農業革新就罷了,若有地主不想耕作也不急著賣出,卻看到不少佃農「乞丐趕廟公」折騰地主,寧願讓農地荒在那休耕也不願出租,嚴重阻礙了農業勞動力的流動「說好扶持農業呢」?她直指盤點農業政策根本自打架一團糟。 黃子寧說,向CTWANT投訴被「三七五」佃農折騰的地主許嬸婆一家,曾想付出新台幣1,500萬元要佃農老李歸還台中土地,但老李老佔著不走,只能被動蒐證看老李有無「不自任耕作」行為,但許嬸婆遠嫁花蓮「折返跑」根本要了老人家半條命,一拖又過了6年,這次換約許嬸婆已取得自耕農身分「一定要把土地要回來」。地政士蔡岳臻(圖)呼籲鬆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對地主的緊箍咒,甚至「三七五條例」都該隨時代演進設立「落日條款」,避免不符現況侵害所有權。(資料照/CTWANT攝影組)受訪專家皆呼籲,「三七五條例」在過去改善了佃農所得並促進生產意願,但衡酌常情21世紀早已不是須保障佃農的時代,立法院該扛責督促行政機關訂立「落日條款」,鬆綁佃農「萬年使用權」身分,全面回歸像租房等一般民事契約關係,否則「政府自己嚇跑農地主」只會讓低落的「糧食自給率」雪上加霜。
傳高金素梅已遭拘提失聯中 羅智強批不演了:下個輪到誰?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0)日表示,立委高金素梅住家與辦公室遭到台北地檢署突襲搜索,這是中央「不演了」箭指監督力道最猛的高金素梅,要為高金加油,也不免感嘆「下一個要動誰」?北檢今天早上持搜索票先搜索高金素梅位在陽明山的北市住家,後向立法院方通知搜索範圍後,待高金素梅助理出現,旋即在保警戒護下搜索研究室,傳出她涉及《貪汙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等案,但北檢撇稱「目前不便回應或說明」,助理則稱聯繫不到高金。由於今天是第11屆立法院第5會期「會期已報到但還沒開議」期間,各界關注若要逮捕或拘禁高金素梅本人,是否須經由立法院同意。立院人士直指,根據《憲法》第68條,「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清楚說明現在已屬法定會期,據此若要羈押、拘留立委本人,要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也就是必須由立法院同意,院長韓國瑜作法動見觀瞻。開議期間除非現行犯,否則任何支配立委人身自由的行為,都須經過立法院同意,圖中為立法院長韓國瑜。(圖/方萬民攝)立法院則低調回應,直指今早檢方搜索立法院委員研究室,是依法及立法院往例由檢方通知立法院方後,立法院被動派員陪同配合,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立法院方對詳細案情並無所悉。羅智強則難過表示,這就是總統「不演了」,劍指立法院最認真、問政專業、監督政府最有力量的高金素梅,「下一個要動誰」?這時要跟高金素梅說聲加油,希望所有人為高金素梅集氣。※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北京反腐行動擴及軍工業!中物院、中核集團和中航工業3高官全落馬
繼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以及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中箭落馬後,北京如今又將3名國防工業高層主管,從國家立法機關中除名,其中包括1名核武專家。此舉被視為反腐行動持續深化的一部分。據《南華早報》報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4日表示,已決定撤銷「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物院)前院長劉倉理、「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核集團)總工程師羅琦,以及「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航工業)前董事長周新民的代表資格。官方並未說明3人被除名的原因。目前也沒有正式聲明指出3人正接受調查,但他們已缺席數次重要會議,或被解除原有職務。他們被從立法機構中撤除,意味著可能面臨進一步的紀律處分或刑事指控。這些被免職官員皆在中國國防工業體系中擔任關鍵職位。過去3年來,北京持續加大對該產業的反腐力度,使其成為整肅重點。64歲的核武器專家劉倉理,自2015年起擔任中物院院長長達9年。此前,他已在該單位工作多年。劉倉理於2021年當選為中國最高學術機構「中國科學院」院士。根據中國科學院資料,他長期從事爆轟、衝擊波物理以及核武器發展相關研究。然而,他於2024年6月被解除中物院院長職務。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位於四川省西南部綿陽市,是1個高度機密的科研機構,負責開發尖端國防科技,以及核武器研究與生產。前國家主席江澤民與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溫家寶都曾到訪該機構。56歲的周新民於2024年出任中航工業董事長。該公司參與軍事裝備的研發與製造,尤其以戰鬥機與無人機為主。周新民最遲於去年7月前已被免職並由他人接替。他自1991年起在集團旗下負責直升機研發的子公司工作,累計服務25年。第3名被撤職的58歲官員羅琦,自2022年起擔任中核集團總工程師。他職業生涯大部分時間從事核動力推進研究。過去3年間,中國國防工業領域已有多名高層人物因涉貪腐遭調查與懲處,也有人「失蹤」。4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唯一議程,是審議取消若干代表資格的提案。不同於以往類似會議,本次並未進行通常的法律條文討論與審議。此舉發生在北京上個月24日宣布,中央軍委軍銜最高的現役將領張又俠,因「嚴重違反黨紀與國家法律」接受調查之後。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也被立案調查。這2人的落馬,使中國最高軍事指揮機構「中央軍委」原有的7名成員中僅剩2人,也就是國家主席習近平,以及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張升民。北京尚未公布張又俠與劉振立涉嫌違規的具體細節,但中國軍方的官方喉舌《解放軍報》已刊發多篇社論,指控2人「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據悉,該制度賦予習近平作為中央軍委主席對所有軍事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張又俠於2012年習近平首次擔任中央軍委主席期間成為軍委成員,並在2017年黨代會上晉升為第2副主席。在2022年最近1次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上,他更進一步升任第1副主席,儘管當時已72歲,遠超法定68歲退休年齡。自2023年以來,張又俠是多名被免職、調查或在未作說明情況下,消失於公眾視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之一。這些人包括陸軍、空軍、海軍、火箭軍以及武警部隊的現任與退休指揮官,以及5大戰區的指揮官。
台人免簽入境韓國當詐騙車手 今年已6件!外交部示警:後果嚴重
外交部注及,近期有愈來愈多國人利用免簽證入境韓國、泰國等國,從事詐騙車手、偷渡至緬甸和柬埔寨等地進行電信詐騙、組織犯罪或網路博弈等非法行為。這些國人因違法被當地警方逮捕、判刑,或被詐騙集團控制,甚至遭受強迫勞動。部分受害者已向我駐外機構求助,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務必謹慎利用免簽證入境待遇,避免參與不法活動。 外交部呼籲國人,使用免簽入境的資格,依照各國規定多應限於從事觀光、商務、考察等正當交流活動。切勿從事非法工作或逾期居留,否則不僅會損害我國的國際形象,也可能影響各國未來對我國民眾的免簽待遇,後果嚴重。若有國人在外涉足非法活動,應即刻向當地警方或移民機關自首,並主動聯絡我駐外館處,以合法途徑尋求協助。 外交部強調,以泰國為例,部分國人在免簽入境後,私自越境,偷渡到緬甸及柬埔寨等國家參與博弈或詐騙等不法工作,這類行為已引起當地政府的高度關注。泰國政府為防範外籍人士濫用免簽政策,已加強入境審查,對於頻繁以免簽方式入境並長期停留,且無法清楚說明行程者,將可能被拒絕入境。此外,曾在泰國及緬甸邊境地區涉及案件的外籍人士,也可能會被列為禁止入境名單。外交部再次強調,入境之准駁與否,係基於各國主權決定,我國無權干預。國人在入境他國時,必須如實向當地移民機構說明入境目的,並遵守當地法律。 再以韓國為例,今年1月以來已發生6起國人赴韓國擔任詐騙車手案件,另有運毒及拍攝軍事設施等違法情形遭韓國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之案例。國人如違反當地法律規定,須配合當地執法及檢調單位接受調查及處罰,我駐外館處僅能在當地法律許可及國際慣例下協助聯繫家屬、提供律師名單或進行領務探視關懷,無法干預當地司法程序,相關後果需當事人自行承擔。 外交部提醒國人,年節假期將近,出國前務必了解目的地國家的入境規定,尤其是關於物品、藥品的攜帶規範、公共場所行為要求、攝影限制及無人機操作等法律條文,出行前亦建議購買充足的旅遊平安保險與醫療保險。此外,外交部嚴正呼籲,國人切勿輕信網路或不明廣告中所謂可提供免費機票、住宿等優渥條件的海外高薪工作機會,應謹慎查證真偽,避免因一時疏忽成為詐騙受害者。若有疑慮,可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進行查詢。國人應避免心存僥倖,赴海外從事非法行為,否則可能面臨監禁、喪失自由、遭受人身危險,甚至造成重大財務損失,使自身及家人均蒙受嚴重的傷害,得不償失。
印度悲劇!3歲女童路過「遭倒塌音箱壓死」 驚悚影片曝光
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孟買市維克羅利(Vikhroli)地區於日前舉行共和國日(Republic Day)慶祝活動時,發生一起致命意外。一名3歲女童在活動現場奔跑時,遭到兩個倒塌的音響設備砸中,送醫後不治身亡。根據當地警方說法,事發於當日上午11時左右,地點位於維克羅利塔戈爾納加(Tagore Nagar)一處小巷內。當時女童賈納維.索卡爾(Jahnvi Solkar)正在巷弄中奔跑,正好經過活動主辦方臨時放置在地面的兩個大型喇叭。維克羅利警署高級督察奈克瓦迪(Chandrakant Naikwadi)表示,一名布料回收商賽亞德.古蘭(Sayyad Guran)當時背著袋子從女童前方經過,未注意到袋子碰觸到喇叭的電線。幾秒鐘後,兩個大型音響隨即傾倒,剛好壓到跑來的女童。當地居民發現後立刻將女童送往醫院,到院仍被宣告死亡。警方也立即介入調查,並調閱現場監視器影像以釐清事故過程。奈克瓦迪表示:「我們確認是回收商的袋子絆到音響線路,導致設備倒塌。」警方指出,今年主辦單位未將喇叭架高,而是直接放置於地面,導致安全性不足。根據現行《印度刑法典》,凡因疏忽導致他人死亡者,可依法追究過失致死責任。警方目前已依此條文立案,將主辦方負責人維諾德.帕瑪(Vinod Parmar)與回收商古蘭列為被告。
反貪腐教育創舉!廉政署數位課程獲國際肯定 奪布蘭登霍爾金獎
法務部廉政署製作之數位課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與我國廉政政策推動之簡介」榮獲「布蘭登霍爾卓越獎(Brandon Hall Group Excellence Awards)」教育技術卓越類別(EdTech Excellence Awards)金獎之肯定。適逢我國將於今年舉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此項國際金獎不僅肯定臺灣在廉政教育工作上的努力,更為即將到來的國際審查揭開隆重序幕。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是全球反貪腐法制的最上位規範。本次獲獎的數位課程由廉政署精心製作,內容涵蓋三大核心層面。其一為公約精髓與全球概況:帶領閱聽者深入解析公約核心條文,掌握國際反貪腐的最新趨勢與合作機制;其二為自主遵循的歷程:詳細記錄臺灣在非聯合國會員國的背景下,如何主動接軌國際,將國際規範轉化為國內法律制度的成就;其三為在地化實踐與政策亮點:課程最終聚焦於我國當前廉政政策重點,透過具體案例分析,引導閱聽者理解臺灣如何將公約精神落實為透明治理、社會參與及企業誠信等在地化行動方案。法務部廉政署近日榮獲有「學習界奧斯卡獎」美名的「布蘭登霍爾卓越獎」教育技術卓越類別(EdTech Excellence Awards)金獎肯定。(圖/翻攝畫面)「布蘭登霍爾卓越獎」具有「學習界奧斯卡獎」的美譽。本次獲得金獎的殊榮是臺灣廉政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指標,在接下來的國際審查中,廉政署將延續這股創新能量,向國際社會展示臺灣在透明治理、反貪腐法制及誠信教育上的深度與廣度,持續與國際專家對話,精進我國廉政政策。
批民進黨打壓新聞自由 羅智強:衛廣法修正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31)日表示,衛廣法修正,不僅為中天打開一道「討公道」的門,更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做執政者剷除異己的東廠。「捍衛新聞自由!挪開民進黨的髒手」,羅智強表示,趕在會期結束前,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羅智強指出,五年多前,民進黨政府強關中天新聞台那一刻,即立下捍衛新聞自由的職志。五年多來,自己為中天抱不平,更持續為新聞自由而吶喊!羅智強續指,進入立法院後,自己推動《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修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捍衛新聞自由」,以此提醒NCC及掌權者,必須確保媒體第四權充分的自由。修法並明定,NCC對新聞台換照申請,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評鑑、換照,應公開透明。羅智強提到,最重要的是,此次修法納入「矯正正義」的精神,讓NCC必須負起修正錯誤的責任。NCC與中天的訴訟已接連敗訴,若中天最終勝訴,NCC就必須恢復其所有權利。讓中天新聞台,堂堂正正的於原頻道復台!羅智強表示,直到表決前,民進黨還在扣中天紅帽子、反對修法,合理化自己打壓新聞自由的醜行。「十年政績茫茫茫,打壓新聞自由就是民進黨!」羅智強強調,衛廣法修正,不僅為中天打開一道「討公道」的門,更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做執政者剷除異己的東廠。「捍衛新聞自由,挪開民進黨的髒手!羅智強說到做到!」
NCC稱《衛廣法》三讀中天不適用 鄭正鈐:偷換法律概念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今(31)日表示,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新聞自由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強。然而,NCC 竟在第一時間以「無回溯條款」為由,宣告中天案不適用。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說明,根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 規定的「從新從優原則」,許可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原則適用新法;若舊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應從優保障當事人。鄭正鈐表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目前正處於「高等行政法院更審中」,救濟程序尚未終結。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審理中,就是法律意義下的「現在進行式」。NCC若仍企圖以既成事實排除新法適用,無異於以行政解釋凌駕法律保障,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處分。鄭正鈐說,過去 NCC 最令人詬病之處,在於濫用行政強制力,在司法最終判決前即粗暴拔照、關台。這種「先處決、後審判」的惡劣作法,導致即便媒體日後勝訴,頻位與權益也早已遭到不可逆的損害。鄭正鈐指出,此次修法第 19 條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確保「救濟實質化」。明定行政爭訟終結前,業者得依原執照繼續營運,正是要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拖延」達成「實質封殺」的操作空間。針對 NCC 質疑「沒執照如何營運」,鄭正鈐批,這完全是倒果為因。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是最明確的制度授權。當法律明定訴訟期間媒體得繼續經營時,NCC 的職責是依法發給臨時執照,而不是反過來以技術性理由,否定法律效力。鄭正鈐說,至於「頻道位置難回復」的說法,更是選擇性無能。NCC 過去可以一紙公文讓中天52台消失,如今法律明定主管機關負有回復義務,卻又推諉卸責?不能只會關台,不會負責。行政機關的任務是「執行法律」,而不是「編造理由拒絕法律」。
甩開NCC訴訟泥淖 《衛廣法》修正三讀為中天復活解套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了《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讓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執照效期從6年展延為9年外,攸關中天新聞台復台與否的的第18條、第19條修正案也在在野兩黨有共識、綠營立委全體棄權不投票下以「60比0」三讀通過。依此修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一旦遭註銷,只要在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前,申請人仍可依原執照繼續在原頻道行使權利,而且效力溯及既往,被認為中天在有線電視「復活」有望。今天《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了,外界解讀「中天電視台」有望復活。(示意圖/黃耀徵攝)回顧中天波折,追溯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20年11月時稱中天新聞台涉有多次違規與內控失靈等問題,而由委員會一致決議不予換照,中天無奈之下於2020年12月12日黯然從有線電視52頻道下架,轉戰網路持續保持熱度。中天對NCC行政處分不服,在提起行政訴訟後於2023年5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撤銷,北高行那時直斥NCC審查時使用的評分標準根本有誤,應發回重審。看似中天在多項行政處分官司中佔了上風,然而NCC持續上訴爭訟,至今中天仍無法重回有線電視52台。NCC在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後,中天與NCC彼此歷經多年行政訴訟纏訟,互有輸贏。(示意圖/黃耀徵攝)NCC持續上訴讓彼此角力似乎看不到盡頭,在野兩黨立委另闢蹊徑拚解套,提出《衛廣法》修正草案,明訂新聞台換照除非有重大違規,否則應以「准許為原則」,且若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法院撤銷、廢止或失效,主管機關就應回復其原頻道位置及權利。如今隨著《衛廣法》修法通過,看似中天重返52台已鋪排了法律上的「康莊大道」,但後續仍須視撤照處分被撤銷後,回到NCC「重審」結果與法律適用而定。這次修法也明定,如果原頻道已交由其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使⽤;此外,修法後若頻道持有者在換照時被認定財務狀況已無法「亮紅燈」或有改正必要之時,主管機關必須先協助輔導,可以限期改正或令限期補正資料期間,並在此過渡期由主管機關發給臨時執照,每臨時執照有效期間為2年,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可以申請延長⼀次 。
奧迪行駛板橋街頭拒檢狂飆 警狂開4單罰4.1萬扣照6個月
新北市板橋區29日發生拒檢逃逸案,莊姓男子晚間6時許,駕駛白色奧迪A1行經三民路二段時,因形跡可疑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當警員趨前示意準備攔查時,莊男竟無視公權力,突然加足馬力企圖衝撞執勤員警,所幸員警反應迅速敏捷閃避,莊男趁隙逃逸,警方已鎖定其身分,並開出多張罰單,總罰金達4萬1900元。據了解,案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莊男卻拒絕盤查、加速逃逸,並意圖衝撞執勤員警,員警及時閃避,並想以警棍破窗,但前方交通燈號正好轉為綠燈,莊男見狀隨即鑽入車陣,往中和方向竄逃。警方考量到現場人車密集,為避免強行追捕引發更大的公眾安全威脅,員警當下決定停止緊追,並立刻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與車籍資料,鎖定莊姓車主身分進行後續查辦。警方表示,莊男在逃逸過程中接連觸法,包含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危險駕車、闖紅燈以及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行為,已分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項條文掣單告發,罰鍰高達4萬1900元,並將處以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之處分。目前警方已通知莊男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其當時拒檢衝撞的具體動機。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