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修正案
」 立法院 三讀 行政院 修法 立委原保地難民1/禁伐補償提高吹濫舉歪風 20萬原鄉非原民恐淪無殼
立法院朝野近期為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鬧得不可開交,在原住民正義與森林復育大旗下,聲勢浩浩蕩蕩,然而在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中,竟有20萬民原鄉中「漢人」,他們因為沒有原住民「身分」享有保留地承租權,正面臨檢舉,其間原漢衝突就隱藏著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利益。據了解,日治時期為了便於「番務管理」,將海拔1,500以上俗稱國有林的「要存置林野」的8萬名高砂族人,強制遷移到海拔600至1,500公尺、約24萬公頃的「準要存置林野」地,卻未進一步登記地籍,遑論提供完整的住宅與耕地規劃,僅以「蕃人索要地」隔絕在開發之外,被視為化外之地。本刊調查,國民政府遷台後,多次更新山地管理法令,直到 1966年推出《山地保留地辦理土地總登記應行注意事項》並同步清查登記地籍後,才劃定了全區約24萬公頃的原住民鄉鎮,並以《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保障山地居住者的居住權。然而,目前56萬名原住民中,僅有3分之1留在原鄉土地生活,其餘多已遷居都市謀生;部分原鄉反而「漢人」(含閩客和外省族群)占了超過半數人口,他們長年耕作、建屋、栽種謀生,卻因「非原民」身分,無論有無租約,最終還是拿不到土地所有權,不時還會遭舉報「超限利用」,面臨被收回租約與土地的威脅,生活戰戰兢兢。立法院會6月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額度自2025年起,由每年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提升至6萬元。(圖/周志龍攝)本刊10月29日走訪台中市原民鄉鎮和平區「打鐵坑」地區,梨農張演良指著6分地果園表示,在1974年《區域計畫法》頒布前,他的祖先向當地原住民「買地」,簽下了權利讓渡書,只差沒去地政登記,但持續有耕作與使用事實,如今土地值錢了,卻反過來被前地主的原住民後代提告,對方憑著保留地中的「原住民身分」,不承認祖先的買賣。張演良說,雖然官司勝負未明,但看著原民會出錢出力替「耍賴」的原住民後代打官司,原告卻連出庭都不需要,他卻得寫狀紙並從山上奔走地檢、地院,身心俱疲之餘,更感嘆「土地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無獨有偶,車程相距3分鐘的東光路三段崑崙巷5公頃土地,原本是甜柿果樹盎然,過去由原住民出售栽種權利給閩客籍拓墾者,經過4次轉手後,原民後代因缺錢花用,反過來提告現耕者侵占,便是因閩客籍耕者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如今重新掛上出售土地標誌,當地居民異口同聲地說,若買了此地,第一階段地政過戶就無法過關,即使僅讓渡「栽種權」與「使用權」,難保原地主不會過幾年缺錢花用,再拿出原住民「無敵」身分提告要求返還,當地人都懂不敢碰這塊地,「他們就是要騙外地人」一名在地居民直言。和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奕正直言,不少人租下了土地後砸錢鋪路與興建灌溉設備,卻反而容易遭舉報「超限利用」,實在冤枉。(圖/黃威彬攝)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理事長吳天祐感嘆說,若要談破壞國土現況,不少原住民從國家手中無償取得土地後,就直接出租給人作為逃逸外勞宿舍,與原住民文化保留初衷背道而馳,卻因原民無敵身分,能爽領土地租金當現成地主,政策釀成的原保地斂財歪風,閩客與外省籍「非原民」淪難民,實在唏噓。他透露,部分民眾看準自己身分享有保留地優先承購權,準備大量舉發「非原民」對土地超限利用,再憑藉原民「優先承受權」保護傘,即使沒有租約及權利登記仍優先搶地,成功後再進一步變更為「林業用地」領取禁伐補助。
外送運價入法反釀三輸?行家批趟獎制度恐奪命
交通部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期滿,並聲稱未來各地外送員工會可以向縣市政府和主管機關,提報涵蓋樓層費與等待費等運價計費公式,保障15萬外送員從業權益。然而外送員卻直言,恐怕下場是「人不肥,肥了狗」,外送平台從中獲得好處,賣命的外送員只能眼巴巴看業者臉色。
外送酷斯拉1/外送運價入法反釀三輸?行家批趟獎制度恐奪命
交通部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期滿,並聲稱未來各地外送員工會可以向縣市政府和主管機關,提報涵蓋樓層費與等待費等運價計費公式,保障15萬外送員從業權益。然而外送員卻直言,恐怕下場是「人不肥,肥了狗」,外送平台從中獲得好處,賣命的外送員只能眼巴巴看業者臉色。Foodpanda對此則表示,「外送員報酬公式是公開在網站,且接單前都會顯示金額讓外送員決定要不要接單」。2016年外送事業開始在台生根,商機隨著COVID-19新冠疫情陡坡式成長,疫後業績不墜,平台業者盆滿缽滿,但第一線外送者卻如走馬燈般更迭頻繁,送餐模式爭議與搶快釀成的交通死傷更是亂象橫陳,近期Uber Eats與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甚囂塵上,寡占外送市場受到國人矚目,專家憂心養成「外送酷斯拉」,消費者、外送者、店家淪落三輸窘境。據了解,未來各地外送工會提報具體運價計算公式送請縣市政府審核,律定每車每公里的合理成本涵蓋燃料、車輛折舊、行車人員薪資、管理與財稅費用等,加上約等於定存利率的合理報酬率後,訂出「外送員基本起跳費」。細看內容,每筆訂單運費以基本運費與運送距離計算,只要在固定距離內都以「起程費」計價;一旦超過固定距離外,則須外加「續程費」。針對15萬名外送者權益保障,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主張訂定《外送員產業法》專法保障,具體保障外送員酬勞與保險權利。(圖/記者劉耿豪攝)此外,還研擬了外送員等待商家製餐、消費者取餐的「等待費」、外送員送往指定樓層的「樓層費」、晚間11點到上午6點的「夜間加成運費」,以及小年夜前夕到年後二日的「春節運費」。這些收費標準琳瑯滿目,看似對外送員滿滿的保障,然而第一線外送員卻完全不樂觀。42歲外送員玄日(化名)指出,平台消費者利用率與合作店家持續增加,外送員的增幅更是超前,不少人看了外送員動輒月入新台幣10萬元的報導頗為心動,前仆後繼地放下手邊工作,穿上制服投入外送行列,造成「內捲」嚴重,平台業者更是有恃無恐,大砍外送費毫不手軟,所謂專職外送月入10萬元「那是考古題啦!」本業務農的玄日回顧說, 2016年他便以玩票性質投入外送行業,當時從接單處到店家領餐,再從店家送到消費者手中,二段路程都有完整且明確公式,外送員的利潤結構相當透明,每單60元起跳的收入,現在一單40元,反觀物價飛漲、基本工資也逐年調升,外送員的「基薪」卻反向縮水。全國外送員曾集會抗議平台任意砍薪,如今外送平台收費不減,外送員每單平均酬勞卻下降,甚至薪資公式也不透明。(圖/本刊資料照)他說,一般民眾點選1,000元的餐點,外送平台依照和店家協商的合約與廣告費,抽取(外加)1至4成不等的平台服務費用,轉嫁到消費者恐怕就得付出1,400元,然而等餐、爬樓梯的外送員最終能從外加的服務費400元中分得多少呢?40元!就是一成,扣掉油錢與機會成本,獲利相當單薄。玄日批評,在2021年4月,兩大外送平台同步屏蔽「外送計費公式」後,自此外送員跑單收入便陷入「五里霧」中,沒有人知道送一餐能賺多少錢。有一次他和幾名外送員聚餐時測試接單,他拒收的單,結果與他並肩而坐的另個外送員收單費卻不漲反降,還曾有外送員告訴他類似情境下,後頭的外送員接單費用卻上漲,他們還使用平台網站上GOOGLE計費公式推算,結果估算的費用仍比網站「指定費用」來得高,顯然外送費用行情根本沒有邏輯可言,「台灣公司擺明欺負台灣人。」玄日說,外商時期的外送平台制式是公開透明的,現在政府卻擺爛視而不見,任由財團噬血。外送者肥肥(化名)也說,外送平台經常以「雨天」等名目向消費者加收運費,當初她初出茅廬時多次跑了這種「雨天加急單」,實際上拿到的卻是「晴天價」,外送員能奢望未來從包含「樓層費」等名目際受惠嗎?這顯然是痴人說夢,「人不肥,卻反肥了狗」。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表示,過去外送員分潤相對優渥,現在「趟次獎金」制度只是幌子。過去每趟基本價60元,現在卻砍成40元,跑滿5趟酌給大約80元趟次獎金,總收入還是變少,且本週「達標」,下周趟次獎金門檻馬上拉高。他呼籲主管機關除了「樓層費」、「等待費」、「春節加成」、「夜間加給」入法外,更應要求業者老老實實揭露計費公式,否則平台業者收入愈來愈肥,主管機關顢頇也成了壟斷結果的幫凶。對此議題提及屏蔽「外送計費公式」的爭議,Foodpanda強調,「外送員報酬公式是公開在網站,且接單前都會顯示金額讓外送員決定要不要接單」。
早已不合時宜 娛樂稅擬排除演唱會、電影等項目
歌壇天王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被說昂貴又難買,這也讓娛樂稅存廢引發討論。根據統計,去年娛樂稅實徵淨額18.9億元,以新北市最多,稅收來源主要是高爾夫球、夾娃娃機、KTV及小鋼珠。立法院法制局建議,修法刪除已非奢侈性消費的電影、演唱會等項目,僅保留夜總會、舞廳等娛樂稅。娛樂稅過去是地方重要財源,隨著社會變遷,行政院日前推動修正《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今年9月送請立法院審議,不過,立法院法制局日前完成研析報告,建議相關條文應再調整。法制局指出,去年娛樂稅實徵淨額僅18.9億元,占我國整體稅收比重極低,占地方政府稅收比例也僅0.52%。娛樂稅實徵淨額約7成左右來自六都,去年度以新北市占18.80%最多,台南市占6.81%最少,稅收來源中,主要是高爾夫球、夾娃娃機,去年都有4.36億元,其次是KTV的3.32億元,以及小鋼珠的2億元,至於唱歌等各類表演為1.61億元、電影為0.68億元。法制局指出,《娛樂稅法》列舉的部分課稅項目早已不合時宜,以看電影為例,現今早已成為民眾一般休閒活動,而非奢侈行為。由於科技發展及時代變遷,法制局認為,民眾的生活及消費型態早已發生變化,娛樂稅的課稅項目及範圍卻未與時俱進,現行實體電影依規定應課徵娛樂稅,但網路數位串流平台卻能合法避稅,非但造成差別待遇,也讓實體藝文產業陷入不公平競爭的困境。法制局評估認為,短期內應先刪除法條中顯已非屬奢侈性消費的課稅項目,包括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各種競技比賽以及高爾夫球場等活動。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為洪仲丘廢軍審法卻難阻共諜 國防部急補破網
役男洪仲丘於2013年7月4日、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的家人控訴軍中的霸凌及不人道操練,是洪仲丘最主要的死因。而國防部不積極的態度、軍檢始終不願意公開的調查進度,都令民眾無法接受,大批網友自發性在社群平台上號召「討真相」,發起兩次遊行活動,參與人數逾25萬人,並推動加速軍事審判法改革、廢除禁閉制度,更間接導致募兵制的失敗。23歲役男洪仲丘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媽媽淚控兒子是「被軍方整死」的。(圖/報系資料照)雖然國軍在洪案第一時間(2013年7月13日前)就關閉全台18個禁閉室,並暫停禁閉及悔過懲罰,也懲處了相關人員共37人,但民眾仍對於國防部的調查報告有諸多不信任,尤其是關鍵禁閉室的16支監視器「完全沒有畫面」,讓人質疑是否證據已遭軍中人士銷毀。39位民眾自發性組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喊出「要真相!要人權!」盼藉由訴求讓事件真相出爐,並且要求國軍改革、屏除陋習及潛規則。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引發社會關注,公民團體號召近3萬人穿著白色上衣聚集國防部前抗議。(圖/報系資料照)楊梅高山頂禁閉室7名戒護管理員,在洪仲丘靈堂前下跪,表示歉意。(圖/報系資料照)公民1985行動聯盟更選擇在8月3日舉辦「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晚會,當天推估參與人數逾25萬人,晚會過程平和理性,群眾離去時甚至沒有留下垃圾,登上眾多國際版面。3天後,2013年8月6日,立法院加開臨時會,僅用2小時就三讀通過《軍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現役軍人若是在承平時期(非戰時)犯罪,其偵審程序不再適用《軍審法》,改依《刑事訴訟法》由普通檢察署、法院處理,自此《軍審法》幾乎名存實亡,各級軍檢署、軍事法院也於隔年正式裁撤。2015年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廢除「禁閉」懲罰制度,將「禁閉」修正為「悔過」,且若被懲罰人或他人認為人身自由受到拘束,可向執行單位提出異議,而執行單位權責長官必須要在24小時內完成審查,且不得因被懲罰人提起救濟程序,給予歧視或不公平的待遇。另外,被懲罰者也可向法院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以上種種修法,都不難看出立法單位竭盡一切所能,避免洪仲丘的悲劇再度上演!而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在2016年選上立委後,更提案修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讓任官滿一年的軍官士官,若真的自覺不適任可申請退伍,並經人事評審會三個月內審定,依循各軍職的賠償辦法「正常」退役,此修正案於2018年6月三讀通過,讓軍官士官不用像過去自傷、裝病、犯錯記過,折磨自己也影響軍隊風氣。然而,當外界都認為軍法改革是國軍進步的重大象徵時,廢除軍法卻帶給軍中意想不到的變化:共諜案頻繁發生。2022年起,就有學者呼籲應要恢復軍法審判,才能有效嚇阻共諜案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確保軍隊治理的統率權與軍隊安全。時任民眾黨立委、現任新竹代理市長邱臣遠也指出,近年來的重大共諜案,涉案人員有多名高階將官,但自從軍法移交一般司法審判後,共諜案多以輕刑宣判,恐因此導致軍人法紀觀念偏差。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時任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德恩(右)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供養,還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圖/高雄地檢署提供)民進黨前立委趙天麟先前受訪時表示,在先前洪仲丘案發生後,因民氣可用,確實揭發很多弊案和過當處置的狀況,後續便將整個軍法制度廢除;但在軍事反情報作戰內,軍審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軍審廢除後不僅沒能發揮嚇阻力及司法審判機制,也流失掉很多優秀軍事司法官。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也指出,根據這幾年的經驗,例如營區裡面發生士兵鬥毆,交給一般法院審理以後,最後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為法官覺得鬥毆沒造成公共危害,但此舉實則給軍隊帶來很大的風氣問題,這就是認知不同的情況,會產生很大差異。而在經過今年(2024年)5月、7月的審查後,立法院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特別的是,新增了「罰款」與「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2項針對財產的懲罰,另外修改了與原本禁閉類似的「悔過」,取消不能外出的限制,強調不得以拘禁方式做為手段,但為了能達到嚇阻效果,悔過期間不得計算在服役時間內,若當事人退伍,需折算成罰款。此次的修法,被認為是加強軍中懲戒,又沒有讓軍審復辟,朝野雙方均認可,但實際效果如何,仍有待時間觀察。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將軍人悔過懲罰期間不納入役期計算,避免軍人不在乎自己行為,誤認在悔過室比操課輕鬆。(圖/黃威彬攝)
屆齡退休遇缺不補 徐立信籲放寬工友服務年齡上限
台北市議員徐立信7日表示,政府規劃學校單位編制內工友,10年內全數退出改以業務外包取代,但技術性人才難得,若學校與工友皆有意願留任,不妨放寬退休年齡,繼續為校園服務。據了解,《勞動基準法》54條原規定,未滿65歲之勞動者不得強制退休,但隨著高齡化與少子化雙重海嘯來襲,國人平均壽命增加,為了讓雇主鼓勵高齡就業者留在職場及保障其就業權,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鬆綁65歲強制退休的規定,一旦經由勞資協商後,便可適度延後退休。然而尷尬的是,公家單位技工工友縱使準用《勞基法》,主管單位至今沒有相對應措施,不少校園中有意留任工友,只能在65歲一到黯然退休。對此,徐立信指出,現今大環境變遷之下,各產業都缺工卻料,技術性人才相當搶手,而學校工友對學校軟硬體設備非常熟悉,也包辦校園大小事,幫校內行政減輕負擔,如果工友有意願繼續為學校服務,學校也肯定工友辦事能力,當然可以適當延後退休年齡。他呼籲,若校方和工友都有意願,教育局不妨建立回聘制度,讓優秀工友繼續為校園服務。台北市教育局則回應,目前北市學校適用勞基法工友約還有338人,預計2025年度有16人將屆齡65歲退休,而針對空缺人力,教育局會先徵詢統整各機關學校現有職工統籌調度移撥,若盤點後真的人力不足,會用業務委外方式增聘外包人力,而職工退休後,學校可增編每月業務費新台幣4萬元,以利相關庶務外包工作,學校設備維護不會因此打折。官員說,目前正靜候行政院對「工友管理要點」的配套修正,將於確定後配合修正市內工友遴聘要點執行。
拒NCC代主委翁柏宗備詢 民眾黨立委:行政院帶頭違法
立法院新會期20日開議,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閣員施政報告並備詢,民眾黨立委不滿行政院指定翁柏宗為NCC代理主委列席院會,在議場內舉牌抗議。民眾黨立院黨團聲明表示,立院在上個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也經總統公告,但行政院竟違法提名翁柏宗當代理主委,痛批「執政黨的厚顏無恥、目無法紀,讓人瞠目結舌!」民眾黨立院黨團指出,立院在上個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七名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的「萬年條款」,任期四年僅能連任一次,該法案三讀通過後,也經總統公告了。沒想到行政院竟然如同小偷一樣,偷偷藏起已經三讀的法案,拒絕公告施行,偷到新法還未上路的時間差,厚著臉皮以舊法指派翁柏宗擔任NCC代理主委,扶植萬年NCC主委的意圖,可謂昭然若揭。台灣民眾黨團表示,無法接受行政院帶頭違法亂紀的行為,20日在立法院院會中集體抗議,要求翁柏宗先生離開立法院,因為按照新法,他根本不具備擔任NCC主委的資格,提名他的卓榮泰,也應該負起責任說明行政院提名翁柏宗的理由與依據。民眾黨團要求,在今日院會開始前,應先確認翁柏宗有無備詢資格,他們的行動也獲得不少國民黨立委的支持,而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與議事人員討論後,則表示「翁柏宗的資格確實討論跟斟酌的空間」,只是權宜問題先不處理。但民眾黨團表示,他們早有準備,另外提案要求濫權違法的行政院立即公布施行《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今天提案已經逕付二讀,將交由黨團協商。「行政院偷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拒絕施行長達兩個月,顯示這個政府不但行政效率低落,還帶頭玩法弄法,取巧鑽小門讓人不齒。」民眾黨表示,絕不允許行政院把NCC當作禁臠,使獨立機關獨立性蕩然無存,該黨八席立委絕對為人民嚴格把關。
兩位NCC委員表卸任建言 盼新聞市場擺脫惡性循環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林麗雲與王維菁,將於今(31)日結束NCC委員任期,他們針對立法院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下一屆新任委員人選至今仍未排入國會審查等問題,聯名提出卸任建言。林麗雲與王維菁表示,呼籲立法院朝野政黨儘快開啟NCC委員人事同意權之審查,以解決依舊法延任委員其缺乏新民意基礎與政治正當性之問題。並提醒,延任委員會目前由兩位電信、一位法律以及一位經濟專長之委員所組成,沒有任何傳播專業委員,因此將使未來NCC監理與審理傳播相關案件時,缺乏專業性、正當性及代表性,而傳播類案件佔通傳會業務量比重最大,由無傳播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審議傳播監理案件,恐將引發更多社會質疑與混亂。再來兩人表示,台灣新聞頻道市場過度競爭故獲益分散,致使新聞台仰賴業配、置入及政府標案,甚至逐步形成台灣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除了藉由土地開發牟利,也介入政治甚至政府領域,包括人事、個案與政策等,嚴重扭曲台灣政治清明,侵蝕台灣民主與社會正義,已成為台灣當今社會民主重大威脅之一。此外,他們認為,由於政媒集團化,導致台灣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逐漸失去公信力與社會影響力。台灣新聞頻道政媒集團化與高度政治化,讓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不公正的新聞報導及節目,也導致台灣新聞頻道的社會信任度長期世界排名倒數,觀眾不耐且逐步流失,新聞台喪失其實質社會影響力,逐漸難以與網路的多元立場及百花齊放競爭,為台灣民主的另一危機。接著,林麗雲與王維菁,針對台灣電視新聞市場過度飽和及惡性競爭問題,作為台灣廣電媒體主管機關,NCC應有其嚴肅責任,在新聞頻道市場結構上應有相關擘劃,像是改善進退場機制,包括檢討現行申設、評鑑、換照機制之實質效能,研析更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建立公正的評鑑指標與評分,並公開評分質、量化結果,促進社會參與並達到社會共管。此外,也應定期提出電視新聞市場結構多元性分析報告,檢討台灣電視新聞頻道數量與競爭結構之較適規模等。最終,林麗雲與王維菁強調,新聞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是表達和參與公共事務的主要媒介,也是重要的言論公共領域,期盼未來台灣電視新聞市場能逐步擺脫過度競爭、市場失靈的惡性循環,同時避免政媒掛鈎與金權共生,以善盡新聞媒體對國家社會的民主守望監督之責。
立院嚴重衝突中結束會期 新科立委:修勞基法奠定高齡經濟基石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16日落幕,民眾黨立委吳春城總結,本會期立院朝野紛擾、嚴重衝突對立的政治氛圍中,但仍通過了《勞動基準法》五十四條修正案等「壯世代勞動三法」三讀,成立議題性次團「壯促會」,「壯世代」議題得到行政院認同與支持,研議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並指派政務委員陳時中專責督導規劃包括勞動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一同推動「壯世代」的議題及政策,為台灣的高齡經濟奠定基石。吳春城指出,立院在15日的加開院會中三讀通過了「壯世代勞動三法」,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案、《勞動基準法》五十四條修正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吳表示,對於解決我國勞動力不足的問題、發展「壯世代產業」、「長壽經濟」、促進世代融合等問題,都是最佳解方。另外,與提升壯世代勞動力相關法案還有《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主要內容為提高65歲以上納稅義務人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方式,增加再就業租稅優惠,強化65歲以上人口的再就業意願,目前已進入一讀,將在下個會期繼續推動。吳春城說,當他還在民間企業時,就察覺台灣人口結構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高齡人口已將成為社會主流,但是政府各部會卻是毫無作為及改變,讓吳委員憂心不已,也因此,在進入立法院之後,他就多次不厭其煩對每一位官員闡述「壯世代」觀念,以及政府再不有所作為,整個國家、社會所將面臨的巨大問題及困境。吳春城表示,而為了讓「壯世代」能從觀念成為可以實施的具體政策,立法院成立了最大的跨黨派議題性次團「壯促會」,成功邀請63位來自各黨團的立委加入,並分別由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民進黨書記長莊瑞雄以及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擔任「壯促會」院內副會長,同時依照各委員的意願及專長,依立法院8個委員會的編制成立了「壯促會」8個組別,讓每一位「壯促會」的委員在其擅長的問政領域推動「壯世代」的各項議題及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日台交流協會涉外室長訪吳春城 交流雙方高齡化及少子化問題
日台交流協會涉外室長滝川裕史15日下午拜會民眾黨立委吳春城,雙方針對少子化、高齡化議題,以及台灣當前的政局做了廣泛意見交流。滝川對於吳春城提出的「壯世代」論述及逐步落實的作為高度肯定,並表示希望台日雙方能針對高齡化的問題做進一步交流。因台、日都同樣面臨嚴重高齡化及少子化的問題,吳春城也藉著滝川裕史來訪的機會,詳盡地說明「壯世代」這個新觀點的發源以及進入立法院之後,一步步推動「壯世代」相關政策及法案的成果。吳春城指出,立法院15日剛剛三讀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二十九條修正案、《勞動基準法》五十四條修正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的「壯世代勞動三法」,得以改善當前「高齡就業不友善」的環境以及企業缺少勞動力等問題。吳春城表示,將會在下個會期推動《壯世代基本法》的立法,透過「壯世代」這種革命性的思維,讓「銀髮海嘯」變成國家發展的動力,讓原本可能的一場災難轉變成社會進步的力量。
勞基法修正三讀通過 勞工年滿65歲退休可由勞雇雙方協商
立法院會15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案,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18人以及國民黨團提案指出,有鑑於台灣缺工危機蔓延,少子化又導致勞動力缺口不斷擴大,為避免強制退休規定影響銀光世代繼續貢獻職場,因此擬具《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5月15日初審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案經審查會討論後完成初審。三讀條文明定,勞工非有年滿65歲、身心障疑不堪勝任工作者,顧主不得強制其退休。此外,勞工年滿65歲,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另外,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但細節另訂在施行細則中,立委建議提高法律層級,因此修法後也明訂,條文明定,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經朝野立委討論後,審查會通過民進黨立委王正旭的修正動議提案,並於今日完成三讀,三讀條文規定,未來年滿65歲勞工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另外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核電延役2/藍營將提核電延役法案 賴政府順水測風向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為核電延役解套。《美麗島電子報》1日公布的民調顯示,對於「賴總統新政府未來4年提供足夠用電,及電力穩定性,整體來講有無信心」,有50.2%民眾沒有信心,另有64.1%認為有必要「延長國內核電廠使用期限」。在野黨痛批,民進黨政府別再對能源政策畫大餅,有義務說清楚、講明白,法規解套後是否延役核電廠。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說,民進黨政府要尊重民意,民眾現在確實受到停電、跳電之苦,他甚至想要提案,若以後一周有超過1萬戶跳電,每周二、五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部會首長到立法院時,就把議場的冷氣關掉,落實責任政治,讓官員也「苦民所苦」。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這次的修法主要是解除「核電廠必須在5年前提出延役」的規定,提出的程序也合法、合理,卻遭民進黨指控是「強行排審」。她也批評,民進黨反核電是為了炒股票,疫情期間蔡政府擋疫苗、擋BNT,讓高端股價短短幾個月飆漲了四倍之多,雲豹能源股價飆漲跟高端幾乎如出一轍,自6月19日以每股142元上市以來,如今股價翻倍指日可待,成為不折不扣受惠「非核家園」政策下的飆股。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尊重立法院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的審議,但核安、核廢料處置、社會共識都須充分討論。圖為核二廠燃料池(圖/台電提供)日前爆出的力暘光電弊案,被查到主事者為「新竹小英之友會」副秘書長古盛煇,也坐實外界批評民進黨反核電、擁光電是為了賺錢的指控;而光電業者也不時傳出遭地方人士甚至政治人物索賄的情事,日前一家外資綠能業者被揭露,遭不肖人士假冒前民進黨立委的名義索取近新台幣2千萬元的「服務費」,案經調查局介入調查,但身為被害人的新加坡商卻對媒體記者接連提出民事、刑事告訴,要求撤下報導,凸顯了綠能產業擔心被貼上標籤的窘境。「如果有一天,真的有比較安全而可儲藏核廢的地方,或是民意改變,民進黨也會跟著民意,民主政黨一定是順應民意。」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雖說使用綠電才是永續能源的根本解方,但在綠電充足之前,過渡時期要如何解決供電,可以由社會討論,政黨可以對人民提出解決方案,由民意來做裁判,但是前提是必須給人民充足的資訊,而不是透過現在這樣的錯誤訊息來蒙混過關。立委鍾佳濱說,核電廠有設計的使用壽命,要評估延長的時限是科學問題,並不是更改法律就可以解決。(圖/報系資料照)鍾佳濱說,每當國民黨在野時,都用國會多數要求執政者編列預算建核電廠,但是史上兩次停建核四:一次在前總統李登輝時期、一次則是前總統馬英九任內,都是在國民黨執政。他說,執政當家不只要面對電夠不夠,更要面對台灣沒有地方存放核廢料的問題,所以國民黨在執政時不敢建核電廠,在野時才喊著要核電。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電廠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位在屏東縣恆春鎮的核三廠,其中一號機將在今年7月27日到期、二號機則為2025年5月17日,若要延役,依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必須在5年前提出,早已來不及。國民黨提出條文修正案版本,取消提前申請的規定,改為「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放寬換照申請時間;另外,核一、二廠運轉執照已到期,為了讓它們也有機會「重生」,也新增規定,對運轉執照已屆滿的核電廠,可經主管機關審核後,重新申請再運轉執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本周若順利出委員會,最快可望在八月的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視朝野最後審議的版本,如果僅修正「取消提前申請延役」,屆時核三廠二號機的限制就可解套;如果大幅放寬規定,就可讓運轉執照已屆滿也可重新申請運轉。不過,無論法規如何解套,要不要提出核電廠延役的權力在執政黨手上。雖然總統賴清德早在選舉期間就多次表態,不排除運用安全且沒有核廢問題的核電,近日郭智輝、童子賢也放出「挺核言論」試水溫,而近來多項民調也顯示民意支持延役核電的聲量愈來愈大,但最後賴團隊能否整合黨內意見,避開「打臉小英非核家園政策」風險,還有待觀察。
政院覆議失敗尋求釋憲 學者:賴總統須表達立場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21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學者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僅有接受的唯一選項,後續另可提憲法訴訟(釋憲),不過,相關修正條文除了影響行政院及所轄機關外,還涉及總統府與監察院的權責,必須由各單位自行提出。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說,覆議是一件事,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是搭配在一起的另一件事。依目前的法條規定,如果覆議案不通過,閣揆只能接受國會制定的法律;接下來就剩「釋憲」這條路,然而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涉及的範圍很廣,除了涉及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可由行政院提出釋憲外,例如總統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那是屬於總統府的事務,必須由府方提出憲法訴訟,總統賴清德屆時必須對此表達立場。除了釋憲,羅承宗指出,現在很多人在討論「總統解散國會」,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設計,總統解散國會必須要有「不信任案」為前提。他解釋,不信任案是經過很多事情的堆累,讓立法院覺得沒有辦法信賴這位行政院長,向總統要求更換新的閣揆。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兩者是配套的,立法院可以要求總統更換他的「執行長」,同時總統也可以考慮是否依《憲法》規定,在與立法院長協商後解散國會,這樣的設計其實是一種恐怖平衡,當立委提出不信任時,也可能也要面臨總統被動解散國會重選的風險。但羅承宗分析,現在立法院應該沒有人會打算提不信任案,因為賴政府從五月才開始運作,至今剛滿一個月,若現在就指責行政院長做得不好、要把他換掉,正當性似乎不足,執政黨嗆聲要在野黨提不信任案,其實只是政治喊話,藍白兩黨應該不會上當。羅承宗指出,贊成國會調查權的一方指出,立委需要調查權以偵查弊案,但立委聲稱要「抓弊、打詐」,其實是一種誤導,依國家的設計,立法院的職責是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抓弊、打詐」應該是檢察官的職責,而不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另一部分查察政府機關弊端的調查權則落在監察院,同樣的,監察院如果覺得調查權受到侵犯,也可以提起憲法訴訟。
覆議案若失敗政院將提釋憲 新戰場在憲法法庭
立法院21日上午將針對覆議案進行投票表決,目前正進行各黨立委發言。外界預估國民黨、民眾黨將挾人數優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閣揆卓榮泰也早已表明,若覆議遭否決,將依規定進一步提出釋憲。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一旦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不通時,閣揆就可在收到決議案10天內,依照職權提出覆議,經由總統同意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院收到覆議案15天內必須召開院會,並以投票記名表決覆議案是否通過。這次國會改革法案從5月28日三讀後,行政院在5日14時便收到立院的國會改革法案函文,總統賴清德11日核可覆議案,立法院旋即於18日經朝野協商,進一步同意於19日、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也邀請卓榮泰列席說明並備詢,接著21日立法院針對覆議案表決。由於藍、白人數佔過半優勢,預估覆議案將無法達到2分之1立法委員,即57人以上支持,遭否決恐成定局。而一旦否決覆議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並施行原案。相反地,若立法院通過覆議案,先前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條文修正案便無法生效。然而,若行政院覆議失敗,仍認為法案有違憲之虞時,可於總統公布後,以向憲法法庭大法官聲請釋憲方式拚「起死回生」,一旦大法官宣告違憲,就能讓部分違憲條文失效。特別的是,不只行政院能夠提出釋憲案,立法院也可透過4分之1以上立委連署來聲請釋憲,並交由憲法法庭審理、作出解釋。
健保點值保障無共識!健保總額將破9000億 2026面臨調漲壓力
健保會19日討論明年健保總額,成長率將落在3.521至5.5%之間,無論是低推估還是高推估,總額都將突破9000億。若採高推估,2025年安全準備金將剩下1.01個月,2026年將面臨保費調漲壓力,明年底將討論費率;另現行一般保費費率為5.17%,趨近於6%上限,若要打開費率天花板,預計也將在明年一併討論。根據試算,明年健保總額成長率若採低推估3.521%,總額將達到9112億元,如果為高推估,則將上看9286億。一旦總額成長率達5.5%,屆時安全準備金將剩下1.01個月,因高於1個月,依法可不必漲保費,但2026年就會面臨調漲壓力。面對健保點值問題,國民黨立委提出《健保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盼確保每點0.9元,或1點1元。立法院19日召開第2次黨團協商,藍委認為,若不補點值,在健保財政垮掉之前,醫護就可能先垮,倒楣的是人命;白委要求要有具體配套;綠委則擔憂年輕人負擔太重,朝野無共識,召委宣布保留修正案,送院會協商。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協商破局是在意料之中,除非衛福部提出更有說服力的方案,但顯然沒有。朝小野大的局勢之下,衛福部不應以「財務無法支持」回應,而應回答的是,若修法通過,接下來要怎麼做?林雅惠呼籲衛福部,在三讀以前提出具體方案,包含點值保障衝擊的解決之道,以及若無法解決,可以如何因應。現行偏鄉醫療利用率不高,點值較佳,即便如此也無法留住人力,一旦修法保障點值,偏鄉失去了這項誘因,城鄉差距問題恐更嚴峻,衛福部必須找出解方。若保障點值將總額支出上限制改為目標值,衛福部也應說明要採取何種作法。例如,比照德國,超出的服務量打35折,或調整支付制度,推動論人、論值等前瞻性支付方式,具體配套拿得出來,各界才有辦法展開對話。
覆議場外攻防1/無懼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成敗 執政黨吃定在野黨
立法院排定行政院所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修正條文的覆議案,訂於21日舉行投票。國民黨嗆聲覆議一旦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辭職下台,卓榮泰則認為「沒有辭職選項」;民進黨立委也口徑一致大嗆在野黨,有種就提不信任案倒閣,解散國會重選。綠營之所以這麼有底氣,在於內部評估本屆選舉是大環境對執政黨不利,加上第三勢力瓜分「討厭國民黨」的票,如今社會氛圍下只要持續深化「民眾黨就是國民黨側翼」的印象,民進黨仍有可為,因而吃定在野黨。立法院排定21日審理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份條文修正的覆議案,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就目前國會政黨生態而言,現有113席立委中,國民黨在立院52席立委、民眾黨8席,加上配合國民黨團運作的無黨籍2席,若無人在記名投票的情況下跑票,在野黨過半數57席可望強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不過,《憲法》只規定如果立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卻沒講明如果不接受該怎麼辦,因此即使在野黨高喊要卓榮泰自行下台,民進黨也不甘示弱地反嗆要在野黨提倒閣。執政黨觀察到國民黨對「解散國會」的態度色厲內荏,因此進一步提出國會全面改選(倒閣)、罷免部分國民黨委員向在野黨施壓,希望有人在覆議時跑票;但也對最壞的結果做好準備,一旦覆議被否決,將可依法提起憲法訴訟,並要求暫時處分、凍結修正條文。立法院審議國會職權相關法案時,場外有許多民眾前往聲援執政黨,其中包括許多青年族群,讓流失年輕選票的民進黨信心大增。(圖/記者黃耀徵攝)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13日在朝野協商中指出,國民黨與民眾黨雖然計劃舉辦上百場說明會,卻畏懼民意,想「開快車」儘速解決國會改革爭議。綠營內部普遍認為,5月底朝野為了外界稱為「國會改革法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立法院大打出手,雙方陣營都有人進醫院,已成功引起社會關注,民進黨接續的論述已收到成效。民進黨的信心從柯建銘的喊話就可以看出來,他強勢地高喊,如果在野黨有膽量提出不信任案倒閣、解散國會改選,那就「趕快來提、半夜也答應你」,還強調這並非他個人意見,而是府、院、黨共識,「民意已經起來了,到處都『青鳥』。」這種信心其來有自,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9日公布的民調,5月與4月相比,台灣人政黨支持傾向出現變化,民進黨做為執政黨,社會基礎正持續小幅擴張當中。雖然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解讀,此為總統蜜月期的典型效應;不過,有不少綠營人士認為,這份民調執行的期間從5月20到22日,當時立法院正為了「國會改革」大打出手,民調結果顯示民進黨「反對國會黑箱擴權」的訴求已引起社會注目,並獲得人民正面回應,隨著後續「青鳥行動」擴大,民意將更向民進黨傾斜。民進黨立委5月21日在立法院審查「立院職權法案」時,手持太陽花表示抗議,有意複製當年太陽花學運的氣勢。(圖/記者劉耿豪攝)「有別於民進黨與國民黨支持者,民眾黨支持者中有高達三成採中立態度,頗堪玩味。」游盈隆特別點出,民調發現20歲以上的民眾對國會改革法案引發的立委衝突中,有32%表態比較支持執政黨、28%較支持在野黨,另有25%不支持任何一方;進一步分析政黨傾向,發現民進黨支持者有超過70%成支持執政黨,約15%兩邊都不支持;國民黨支持者中,約65%支持國民黨與民眾黨這兩個在野黨,18.7%都不支持;但民眾黨支持者中,卻只有52.4%支持在野黨,有30.3%都不支持。民調顯示,民眾黨的支持者在此事件中最受到動搖,也因此民進黨全員動起來,準備在各地宣講反對「國會改革法案」的理由,以及強調藍、白兩黨如何聯手跳過程序正義的過程,有意把「青鳥行動」的影響擴大到「太陽花」等級,不僅帶給國民黨區域立委壓力,更期待拉回淺綠及年輕選票,挖民眾黨牆腳。柯建銘喊話要在野黨立委「起義來歸」,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表示,雖然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但我們有無限大的隱形席次」,未來會透過全台宣講,讓民意對藍白立委形成壓力,才會讓他們「棄暗投明」。
行政院提7理由 對國會職權法案提出覆議
行政院會院6日針對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國會改革法案」認為有7理由窒礙難行,決定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覆議並非要升高朝野對立,而是希望立院經過憲政運作過程,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合憲、符合國家利益的共識。立法院在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函文5日送抵行政院,行政院6日提出7點理由,包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認定這些條文窒礙難行,在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在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對覆議案表示,此案經研議結果,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當程序以及侵害人權之虞,且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以及聽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也侵害民眾基本權益。立法院對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也可能影響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另外,藐視國會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他表示,因有上述窒礙難行之處,因此行政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辦理覆議。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捍衛憲政秩序,守護民眾基本權利,民主政治也應該要經過溝通討論過程形成共識,他強調,此次政院提出覆議不是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憲法以及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國會改革三讀案少「3字」 藐視國會罰款變3倍
立法院28日晚間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不過相關條文有疏漏。綠委郭國文說,「三讀通過的第25條,由於罰鍰前面沒有寫新台幣,只有寫20萬元,所以依照『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元的單位是銀元,是新台幣的3倍,所以最高可以罰60萬。」韓國瑜敲槌通過法案。郭國文在臉書發文批,「兩光院長通過兩光法案,沒有陽光進到國會,只有兩光進到國會!國會擴權最高罰20萬?錯!最高罰60萬!藍白說,要讓陽光進到國會,哪有陽光,他們只有兩光!」郭國文解釋,「三讀通過的第25條,由於罰鍰前面沒有寫新台幣,只有寫20萬元,所以依照『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元的單位是銀元,是新台幣的3倍,所以最高可以罰60萬!」郭國文表示,「更不用說,我就問這次修法內容當中,如果企業、民間團體不提供文件、資料、物件,就要處罰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那行政救濟管道在哪裡?立法院有訴願委員會嗎?」郭國文,「如果人民拒絕繳錢,請問這10萬不願意繳誰要去討?是傅崐萁要去討嗎?還是謝龍介?或是海軍陸戰隊退役的游顥?這部惡法是你們用暴力三讀的,難道執行還要用討債嗎?」
楓之谷私服被抄2/智財三法2022風光三讀 至今仍未公布實施
「87谷」涉嫌非法在私服上經營「新楓之谷」遊戲,去年就遭調查局調查,但雖然立法院在2022年就已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法,將數位盜版改為公訴罪,卻因為行政院尚未公布實施日期,新法並未生效,現行法規對盗版仍為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出面提告,辦案人員最後輾轉聯絡上韓國開發商在台灣的代理商,才在2月27日進行搜索,並查扣該公司的伺服器與帳戶。立法院於2022年4月通過了「智財三法」修法,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台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符合「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規定,以利未來加入CPTPP之諮商談判。其中針對《著作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除了刪除現行法條對盜版光碟公訴罪的加重刑責規定外,還將造成著作權人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損害的數位盜版列為情節重大,改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疫情影響下「宅經濟」起飛,電競商機續熱,遊戲開發商、電競PC大廠續點火力搶攻市場大餅。(圖/台北電腦公會提供)但也因為「智財三法」是為配合我國加入CPTPP的進程而修訂,修正的法條最後都加上了「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我國加入CPTPP至今仍遙遙無期,所以行政院尚未決定《著作權法》修正條文的實施日期,也就是說,數位盜版無論金額多大,仍屬告訴乃論罪,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檢方才能著手偵辦。此案的辦案人員動用人脈,找到代理商子公司的舊識,再回報總公司,最後才能收網查獲違法的遊戲私服機房。不過,吹哨者說,「87谷」被查獲後仍繼續營運,而且竟沿用原公司名稱、原本的負責人,只是更換公司地址。他感嘆,雖然曾、陳二人在26、27歲就已經賺了好幾桶金,但畢竟社會經驗與學識都還不足,對法律及正常商業營運不夠瞭解,以為可以在案件判決前盡量多賺一點錢,以「彌補」被檢調查扣的金額,殊不知很可能是做白工。「他們現在等於是在幫別人賺錢,為什麼?因為業界都知道,智慧財產的這種案子,原告的目的都是求償。」吹哨者說,辦案人員告訴他,此案近日將要開庭,屆時將會再提供給檢方新事證,顯示嫌犯犯後態度不佳,仍繼續從事盗版私服業務,未來不僅正版遊戲公司會對於這段期間繼續受到的侵害求償,法官也可能加重量刑。本刊致電曙光公司詢問對此事的說法,但至截稿為止仍未獲回應。
流程冗長立院要修法 涉兒少性剝削24小時內封網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兒少性剝削問題備受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日審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外界認為政府封網流程冗長,是本次修法重點之一。衛福部建議增列第8條之1,如遇到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資料犯罪嫌疑重大有即時處置必要、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等3種情形,主管機關得為限制接取,獲立委支持通過。此次《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重點包括加重刑罰、必要時可強制封網、建立主動巡查機制等。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完成初審,朝野立委提出多達36個版本,其中第8條針對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得知有犯罪嫌疑情事,應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資料,衛福部希望增加時限為「24小時內」,也獲立委支持。另為避免非法網站遭封網另起爐灶,第47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方式,主動查詢網站有無涉及兒少性剝削,且網站業者不得規避,違者可處6萬到60萬元罰鍰,獲立委支持通過。至於朝野立委紛提案加重罰金或刑期,因去年修法已調整過刑度,法務部和司法院皆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此相關條文全數保留。法務部參事汪南均說,民眾現人手一機,考量到青少年可能無犯意而誤觸法律,若一律重刑移送地檢署,沒有緩起訴機會,希望委員考量罪責相當性和衡平性。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舉例,中部某高職男生洗澡時玩鬧拍攝同學的私密部位並透過手機傳出,現行條文刑度很重,儘管立法是希望防治犯罪,但重刑如同「化療」,應發展「標靶」做法,前面的行政先到位,後面的刑罰應該罪刑相當。《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歷經2天審查送出衛環委員會,但僅通過4項條文,仍有17項條文未獲共識,予以保留,將擇期召開朝野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