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彈
」 女警 台南 邱國正 退學 自戕軍紀渙散!士官疑在基地內改造槍械彈藥 還有役男攜喪屍煙彈入營
軍紀敗壞!海軍澎湖馬公基地日前傳出1名艦艇士官疑在基地內改造槍械彈藥,被檢警循線查獲;軍方則強調,該士官為生存遊戲玩家,還待檢警鑑定改造槍彈是否具殺傷力。另外,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轄屬109旅曹姓役男被搜出50顆毒品「喪屍煙彈」,遭法院限制出境。檢警根據情資,鎖定駐守台灣海峽第一線的海軍146艦隊該名士官,疑涉改造槍枝與彈藥,12日展開搜索,並通知憲兵單位和軍方配合搜查,在海軍馬公基地內起出一批槍彈。海軍表示,該士官目前由艦隊指揮部託管,全力配合檢警調查中,同時正釐清這些改造槍枝的器具如何進入基地內。軍方稱偵查中不便公開查獲項目和內容,但強調營區內查獲的僅是製作工具,並無任何實品武器或彈藥。軍方透露,初步瞭解該士官為生存遊戲玩家,製作是模型武器,殺傷力仍待進一步鑑識。至於是否打算利用軍方設備及「資源」製造槍彈待調查,目前由檢方偵查中。另外,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轄屬109旅曹姓役男,10日收假入營實施安全檢查時,遭幹部查獲疑攜帶煙彈,經調查後主動依法送辦。新竹地檢署指出,專責檢察官11日指揮新竹縣刑事警察大隊、新湖警分局及新竹憲兵隊逮捕曹男,另核發拘票拘提相關被告並傳喚證人。相關被告同意搜索後,扣得手機3支、現金71萬9400元、電子煙含主機1個、電子針油瓶1個、電子煙空煙殼1批、分裝袋1批及依托咪酯「喪屍煙彈」50顆等物。曹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犯嫌重大並認其等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訊問後,諭知曹男限制出境、出海並責付部隊長官。
陸軍義務新兵「持步槍廁所擊發」!槍響驚動全營區 第六軍團回應了
新竹湖口營區昨(4日)上午傳槍響!隸屬桃園陸軍109旅虎躍部隊的楊梅營區新兵義務役李姓役男,持步槍在廁所內擊發,驚動全營區,經軍方調查,該名新兵疑似偷藏子彈,因好奇才上膛擊發,所幸沒有釀成傷亡憾事,詳細事發情況及確切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然而,每次打靶訓練後,軍方一定會清點子彈數量,為何沒發現少1顆?該名新兵又是如何拿到槍枝?種種謎團引起外界質疑,國軍螺絲恐又鬆了。根據《中國時報》報導,該起驚魂事件發生於昨天上午,營區內突然傳出一聲巨大槍響,軍方人員立即循聲查找,怎料竟發現是一名義務役新兵在廁所內開槍,幸好子彈並未射中該名新兵,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據悉,日前陸軍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時,闖禍的菜鳥兵疑似趁著打靶時私藏了1顆步槍子彈,事發當天菜鳥兵看見部隊在保養槍枝,便偷偷拿取一把步槍跑到廁所,接著將隨身攜帶的子彈裝進彈匣內,隨即上膛發射。該名菜鳥兵聲稱,自己是在靶場上「撿到子彈」,因為覺得好玩才順手摸走步槍把玩,不過此說詞仍有待查證,目前軍方已展開調查。消息曝光後,外界紛紛質疑,「哪來的子彈?」、「打靶結束後,彈藥不用清點!?」、「槍那麼好弄嗎?」,認為國軍的槍枝械彈管制出了漏洞,軍紀渙散應重新上緊發條。對此,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也回應,涉事的是步兵109旅義務役李姓役男,李兵於昨(4日)上午操課領槍後,逕自攜帶槍枝至廁所擊發彈藥,單位幹部聞聲後隨即主動查察,無人員傷損,經初步了解,彈藥為空包彈,該員自述日前於靶場內撿拾取得,惟未依規定繳回,才會發生這次事件,獲報後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將檢討當事人及相關管理幹部疏責,後續如有涉法,將依法送辦;另持恆強化內部管理及軍品管理作為,維護部隊紀律。
海軍陸戰隊遺失手槍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 指揮官、營長被判休職6月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為,林、潘身為主管,卻怠於執行職務,案發後未立即依規定逐級回報,反而文過飾非、魚目混珠,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30日各判兩人休職6個月,可上訴。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和郭文東調查得知,潘東昇發現第2營遺失1把45手槍,得知並確認槍枝短少後,並未按照規定於獲悉起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而是隱匿丟槍責任,默許營長、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由林家葳挑選其中一把,偽充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再由所屬連長偽刻槍枝序號,偽充真槍放入械庫中,企圖掩飾丟槍。監委並表示,在新任營長交接點交時就發現槍枝有異,向潘東昇反映,反被斥責,因此僅在交接清冊註記槍枝有異,潘東昇所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及海軍械彈爆材管理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強調,潘東昇及林家葳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為整飭官箴,並杜絕僥倖,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定,依相關事證認定,林家葳、潘東昇兩人有向上級報告的義務卻違反規定,未於獲悉案況立即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林、潘兩人怠於執行職務,致所屬人員未依據械彈管理要綱相關規定領用、保管及登記、歸還槍枝,致使45手槍遺失,有監督查核之違失。經衡酌兩人犯後皆坦承犯行,兼衡其等家庭狀況及因本案受有職務上處分暨《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各款所定事項等一切情狀等,經整體評價結果,認應各處以「休職,期間六月」之懲戒處分為適當。回顧這起丟槍事件始末,2022年3月間,當時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負責辦理111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2月7日起到3月4日止。海軍教準部規劃於2月24日到營區視察預檢新式教召整備情形,因此值星連長指派鄭姓、盧姓兩名士官前往聯合械庫提領該次預檢陳列各式武器,包含兩把45手槍。其中鄭姓士官提領一把手槍後,將槍枝送到另一教召場地給綜管科長及彈藥官測試手槍與槍套是否吻合,測試完後後,鄭姓士官竟疏未注意,遺失這把手槍,直到教召結束的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槍枝時,才發現遺失了45手槍一把,於是層層通報到上級林姓中校營長處,但林姓營長並未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只要求屬下4名連長在營區內仔細搜尋。3月20日,新訓中心的潘姓上校指揮官,因聽聞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一事,才在指揮部質問林姓營長,林姓營長才向指揮官報告;但指揮官也沒有依規定通報。最後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共同集資,在生存遊戲商店購買4把仿真槍,以及購買電動刻磨機與砂輪頭,接著眾人選定一把仿真槍,在新訓中心某處,先將假的空氣槍滑套上標語磨除,再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假槍上,假冒真槍,繳回聯合械庫。
孫安佐欲募資70萬購買裝備赴烏克蘭參戰 喊「躺在血泊就是命」
藝人孫鵬與狄鶯獨子孫安佐始終話題不斷,16日凌晨他開IG直播透露,將與經紀人討論開設網站募款購買裝備,並稱達到70萬後就會啟程飛往烏克蘭,與已經在當地待命的台灣朋友會合後共同參戰,「過去那邊重點要平息戰爭。」孫安佐提到自己尚未向父母提及此計畫,打算等計畫成行後再告知他們,不過消息流出,有媒體採訪孫安佐的母親狄鶯,她則呵呵笑了兩聲後,無奈回:「你們自己問他吧。」似乎對兒子的想法不予置評。孫安佐向來不掩飾自己對槍械及軍事活動的濃厚興趣,過去在美國讀高中時,就因為持有大量槍械彈藥遭美國警方逮捕。早前也因持瓦斯火槍上街及家中存有武器而引發爭論。對於網友質疑他為何不從軍,他回應稱因為覺得國軍訓練「不科學」,表示自己願意請軍隊人員進行訓練。此外,因他有其他工作要做,且軍隊收入有限,所以選擇直接前往烏克蘭。孫安佐透露,已有朋友在烏克蘭待命,他計劃在台灣停留8個月,希望募資以購買裝備,「我就去8個月,給我募資70萬,最美好就是100萬,我去買那些裝備,裝備到了我拍一拍,我就去烏克蘭。」孫安佐表示自己在台灣接受過嚴格的實彈訓練,且在泰國也經歷過多次生死關頭,因此對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認為自己膽大且聰明,擁有豐富的戰鬥知識,不認為自己會成為炮灰,對網友的質疑淡然回應:「躺在血泊就是命,如果我回來,你就要當我奴隸。」孫安佐表示自己尚未向父母提及此計劃,打算等計劃成行後再告知他們。他表示等待這個機會已久,終於可以驗證自己的能力,對此行充滿期待。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消息曝光後,記者就此事詢問孫安佐母親狄鶯的意見,狄鶯呵呵笑了兩聲後,無奈回:「你們自己問他吧。」對於兒子想參軍的想法笑而不答。
警下勤繳槍意外走火 基隆警局回應了
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一名袁姓警員今天(8日)中午在進行槍枝保養時,未依規定到槍械室內卸除彈匣、施行清槍程序,導致槍枝走火,所幸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僅造成派出所地板及電視螢幕的損壞。基隆市警局表示,將依相關規定進行懲處。警方調查,袁姓員警8日中午約12時50分左右,進行配槍的槍枝保養時,未依規定,先至槍械室內卸除彈匣、並施行清槍程序,導致槍枝誤擊,擊發的子彈先射擊地板,造成派出所地板磁磚打破一個洞後,彈頭再反彈到電視,導致螢幕破裂。基隆市警局表示,將依規定查處後,依警察人員獎懲相關規定議處,並請各單位主管落實轉達,要求同仁遵守遵守械彈領繳及清槍程序。據了解,袁姓警員相當資深,調查中坦承自己是一時疏忽,再加上恍神釀禍,對於接下來可能的懲處也甘心接受。據了解,除袁姓警員可能會因此記過處分,其主管也可能因這次的事件受連坐處分。至於為何會發生這次的事件,據悉,袁姓警員疑似是工作壓力較大,因此一時忽略了日常應進行的程序,才導致槍枝走火的事件發生。
女警自轟1/遭第三人檢舉涉嫌竊盜 警大未審先退學 她自戕證清白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3月31日在私車內使用警槍自戕,她在2022年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孰料卻在畢業前夕、去年12月被第三人檢舉涉及竊盜案件,校方在未完整調查下即火速將她退學,梁女申訴未果後也提起訴願,但訴願結果還未出爐,就先傳出憾事。警大內部人士爆料指出,梁女在申訴書中表明,她是以嬉鬧心態使用好友A男手機轉帳給自己,之後也有將錢轉回對方帳戶,但卻遭不相干的「第三人」誘導問話、錄音、檢舉,且在校方舉行督訓會議時,有人強勢主導,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即強行通過退學處分。有人爆料指出,梁女遭警大未審先判,涉及竊盜遭到退學,成為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導致她自戕證清白。(圖/資料照)對梁女自戕被指為與遭警大退學有關時,警大先是回應遺憾與哀悼,表示後續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且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據了解,31歲的梁姓女警為104年特考班畢業,從警8年,其3年前自永康分局調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在職期間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人緣相當不錯,更曾安撫民眾打消輕生念頭;未料,梁女近期因身體不適請假休息,3月31日原排定補休,卻在晚間8時許向所內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隨後在晚間8時30分許領用械彈與無線電,並簽出擔服備勤勤務,隨後駕駛個人車輛外出。梁姓女警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和A男為摯友,彼此金錢界線較為模糊,常會互相轉帳或將現金放在其桌上。(圖/翻攝畫面)直到晚間10時許交接班時,由於遲遲未見梁女身影,加上梁女曾撥打電話給同事,同事第一時間沒接到電話,隨後回撥30多通電話均無法接聽,所內驚覺有異隨即派人外出尋找,最終在晚間11時50分許於官田體育公園發現梁女的私車,但梁女被發現時已陳屍在車上,其左胸中彈明顯死亡,身旁有一把警槍。事後,有知情人士爆出,梁女走上絕路的主因並非身體不適,而是其在學期間因涉及竊盜案件,遭學校火速退學,梁疑似申訴未果,才會憤而自戕以此自證清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南31歲女警舉槍自戕 母泣訴:考3次才考上研究所「讀到命都沒了」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1日深夜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開槍自戕身亡,據了解,梁姓女警在2022年9月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就讀,被同儕指控涉及竊盜,梁女自認遭冤枉,多次向校方喊冤並提出訴願,但仍被警大退學。31歲梁姓女警3月31日原排定補休,但向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並在晚間8時30分返所領用械彈及無線電、簽出擔服備勤,駕駛個人車輛外出,因晚間10時交接班時未發現其行蹤,副所長察覺異狀,立即向分局通報並動員所內同仁尋找,最後於晚間11時50分在官田區運動公園發現車輛,但人已經在駕駛座內自戕。現年31歲的梁姓女警為警專特考班104期,從警約8年,3年多前從永康分局調任麻豆分局服務至今,在2021年6月下旬還曾助人打消輕生念頭,獲好人好事表揚。但2023年就讀中央警察大學在職碩士專班時,被同儕指控涉及竊盜,多次向校方稱喊冤並提出訴願,但仍被警大退學。據媒體報導,梁女的父母1日前往現場指認時,兩人難掩悲痛,梁父表示女兒近年來腸胃經常不適,先前也被醫院驗出有血尿問題,原定今日回診,沒想到會突然發生憾事。梁母則表示,女兒個性開朗,且個性上進熱心,當初為報考警大研究所勤休之餘認真讀書,考了三次才好不容易上榜。梁母進一步表示,女兒從警多年,生活勤儉,已在善化置產。她去年12月匆忙獲知女兒遭退學,追問原因,才知女兒遭學校指控涉及竊盜,進一步深入詢問,原來女兒與同儕有時相互代為購買物品,卻遭另名同儕檢舉有一筆1000多元帳目轉入女兒戶頭,後被認定是竊盜。女兒多次向校方喊冤無效,逕遭退學,此後女兒情緒大變,鬱鬱寡歡。她質問:「好好的一個女兒讀研究所讀到命都沒了,這誰能接受?」另外,據梁女不願透露姓名的友人指出,梁女家中經濟狀況不差,平日不愁吃穿,很難相信為區區千餘元犯案。為洗刷冤屈,梁女近日還聘請律師向警大提出訴願,沒想到訴願結果還未明,梁女已經先傳出憾事。檢警1日下午在柳營祿園殯葬專區相驗遺體,初步確認梁女左胸一槍致命。為求慎重,在家屬同意下,將於2日下午在台南市立殯儀館解剖,深入釐清案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南31歲女警開槍自轟…被爆「竊盜遭退學」 警大證實了
台南驚傳有女警駕車前往舉槍自盡,被發現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由於死者去年12月自行退學,並返回分局工作,近日疑受血尿所苦,身體不適。有網友爆料,該女警曾遭警大訓育委員會判定「竊盜」成立,被勒令退學,質疑就是原因。對此,中央警察大學也做出回應了。31歲梁姓女警3月31日原排定補休,但向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並在晚間8時30分返所領用械彈及無線電、簽出擔服備勤,駕駛個人車輛外出,因晚間10時交接班時未發現其行蹤,副所長察覺異狀立即向分局通報並動員所內同仁尋找,最後於晚間11時50分在官田區運動公園發現車輛,但人已經在駕駛座內自戕。梁女爸媽認屍崩潰,透露女兒近來腸胃經常不適,先前也驗出有血尿問題,才到醫院就醫,但因年紀還年輕,不應有久病輕生之虞,原本今(1日)要回診,沒想到發生憾事。據悉,梁女未婚、沒有感情問題,平日個性勤奮努力,對待勤務也認真積極。不過,梁女2022年9月攻讀警察大學的碩士學位,卻年隔年突然退學,有網友就在臉書「靠北police」爆料,梁女因訓育委員會判定成立竊盜退學,再加上情緒不佳,才會走絕路,死因疑似與被退學有關。對此,中央警察大學表示遺憾,並發表聲明,提到因梁女在校期間違反校規,於2023年12月25日依規定勒令退學,後續梁女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當中,「而案件因事涉及個人資料保護與自殺防治法等法令限制,不便對外提供」。◎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傳台南自戕女警「涉竊盜」遭退學 警大證實:違反校規屬實
台南市3月31日發生警員自戕案件,麻豆警分局31歲梁姓女警員被發現陳屍官田區體育公園,當下已明顯死亡、並未送醫,且並沒有發現遺書,而外界盛傳她原是警大碩士班學生,卻因涉及竊盜案而遭退學,警大則於1日發布聲明,稱梁員違反校規屬實,2023年12月勒令退學,對於發生憾事深表遺憾。麻豆警分局表示,梁員3月31日原排定補休,但她向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並晚間8時30分返所領用械彈及無線電、簽出擔服備勤,駕駛個人車輛外出。因22時交接班時未發現梁員行蹤,副所長察覺異狀立即向分局通報並動員所內同仁尋找。而分局長章振國指示調閱行車軌跡及手機最後發話位置。經動員協尋,最終於 晚間11時50分在官田區運動公園發現其車輛,但人已於駕駛座內自戕,在現場及所內備勤室都未發現遺書。而梁員是104年特考班畢業,2022年考進警大在職碩士班,卻在碩二開學後不久就遭退學,外界盛傳她是因在校內遭控偷竊,她為了自清而提出申訴,警大也於1日發布聲明。警大表示,梁員於在校期間違反校規,在2023年12月依規定勒令退學,後續她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現仍審議中,警大也表示,女警違反校規查證屬實,但因訴願程序目前仍有保留學籍。
台南31歲自戕女警「碩班突退學」 原約好今回診…爸媽認屍崩潰
台南市官田區體育公園一處球場傳出命案,一名梁姓女警陳屍在車上,被同仁發現時已無呼吸心跳,身上中槍,現場一大片鮮血。初步研判,梁姓女警為自戕。據了解,梁姓女警於去年12月自行退學,並返回分局工作,而近日疑似受血尿所苦,身體不適,不過詳細自戕動機還有待進一步釐清。麻豆警分局表示,梁姓女警3月31日原排定補休,但向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並於晚間8時30分返所領用械彈及無線電、簽出擔服備勤,駕駛個人車輛外出,因晚間10時交接班時未發現其行蹤,副所長察覺異狀立即向分局通報並動員所內同仁尋找。麻豆警分局透露,調閱行車軌跡及手機最後發話位置,經動員協尋,最終於晚間11時50分在官田區運動公園發現其車輛,但人已於駕駛座內自戕,而在現場及所內備勤室都未發現遺書。麻豆警分局指出,近期梁姓女警服勤時曾表示身體不適欲請假休息,所長郭俊億均有主動關心,將盡速釐清梁員自戕動機及原因,全力協助家屬善後,也將利用集(機)會時機,加強宣導心理諮商及醫療訊息,並鼓勵同仁多從事有益身心健康活動、培養個人興趣及健康生活觀念,使同仁勤餘或休息時有宣洩壓力的場所及管道,以降低身心壓力。據了解,31歲梁姓女警原攻讀警察大學碩士學位,不過於去年12月自行退學,並返回分局工作,而近日疑似受血尿所苦,身體不適,不過詳細自戕動機還有待進一步釐清。此外,梁女爸媽認屍時情緒崩潰,爸爸透露,原本今(1日)要回診,怎料到卻發生這樣的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台南年輕女警「排補休銷假上班」卻穿制服自戕 胸口中彈警槍落現場被發現
台南市3月31日晚間驚傳梁姓女警自戕案件,她31晚間領槍後簽出,交接班時卻未見其蹤影,同所同仁連忙找尋,最終在官田區體育公園發現梁員,但她身著警服陳屍車上,並在現場拾獲警槍,初步排除他殺可能,確切原因則仍須釐清。麻豆警分局表示,梁員3月31日原排定補休,但她向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並晚間8時30分返所領用械彈及無線電、簽出擔服備勤,駕駛個人車輛外出。因22時交接班時未發現梁員行蹤,副所長察覺異狀立即向分局通報並動員所內同仁尋找。而分局長章振國指示調閱行車軌跡及手機最後發話位置。經動員協尋,最終於 晚間11時50分在官田區運動公園發現其車輛,但人已於駕駛座內自戕,在現場及所內備勤室都未發現遺書。麻豆警分局表示,近期梁員服勤時曾表示身體不適欲請假休息,所長郭俊億均有主動關心,將盡速釐清梁員自戕動機及原因,全力協助家屬善後,也將利用集(機)會時機,加強宣導心理諮商及醫療訊息,並鼓勵同仁多從事有益身心健康活動、培養個人興趣及健康生活觀念,使同仁勤餘或休息時有宣洩壓力的場所及管道,以降低身心壓力。◎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驚險畫面曝光!男擁槍四竄逃進釣具店 警尾隨擒抱制服逮人
高雄市林園區36歲吳姓男子平時擁搶自重、以車為家,而他居無定所,上月底突然逃進釣具店,尾隨警方見狀立刻在後方埋伏,趁他不注意時上前「擒抱摔」,當場將他制伏,並在其身上查獲改造手槍和子彈等證物,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吳男早已被員警盯上多時,高雄市警警大隊與鳳山警分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開蒐證調查。經大數據過濾分析,追緝過程中,發現吳嫌為避免警察機關查緝,以車為家、四處藏匿。經警方連日跟監埋伏,上月底見吳嫌心血來潮,進入釣具店購買活餌,準備前往海釣場,警方見機不可失佯裝釣客尾隨進入,從吳○○背後,使用警技柔道「擒抱摔」,徒手壓制後逮捕。警方則在吳嫌身上查獲改造手槍1把、子彈數顆等贓證物,他對於犯刑責坦承部會,全案詢問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發監執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表示,2024年1至2月共計查獲各式非法槍械18枝,較去年同期增加4枝;彈藥總計查獲519顆,較去年同期增加127顆,高雄市刑警大隊表示,非法改造具傷殺力槍械經常涉及社會矚目重大刑案,為此,本大隊將持續加強取締非法槍械彈、溯源阻斷,以淨化社會治安。
高市警擲震撼彈逮2暴力討債男 搜出各式槍械及127發子彈
高雄市警方接獲線報指出轄內有2名男子非法持有槍械,且以此從事暴力討債恫嚇民眾造成恐慌,遂在經由專案小組追查後,於2月29日晚間會同多個單位進行搜索圍捕任務,未料犯嫌竟在過程中駕車衝撞警方企圖逃逸,所幸及時丟擲2枚震撼彈才成功壓制,並陸續查獲各式槍械、127發子彈等證物,訊後依法移送偵辦。保三總隊第二大隊指出,經接獲情資指出高雄市37歲施男與31歲呂男非法持有槍枝,且長期在轄內特定營業場所圍事、暴力討債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著手調查,同時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而在經過多日跟監確認2人涉嫌藏有大量槍械彈藥後,即於2月29日晚間會同高雄、桃園市警局及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分批於鳳山區、前鎮區執行圍捕查緝行動。警方當場於施嫌車內查獲長槍1支、短槍1支、空氣手槍1支、子彈96發、各類刀械、討債本票、束帶、頭套等證物。(圖/翻攝畫面)專案小組表示,經各單位警方持搜索票兵分二路攔檢後,隨即在鳳山區發現呂姓犯嫌蹤跡,立即派出3車輛上前圍捕,未料呂男竟當場倒車衝撞警車企圖逃逸,所幸警方及時丟擲2枚震撼彈壓制並破窗成功逮捕呂嫌;至於另名施姓犯嫌則是在同日於前鎮區一處超商前落網。警方在逮獲2人後,分別於施嫌車上、住處與呂嫌車內查扣1支美國制式衝鋒槍、3支改造短槍、1支空氣手槍、127發子彈、各類刀械、討債本票、束帶、頭套、槍管3支、鑽孔機、砂輪機、改造槍械工具等證物,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2人移送地檢署偵辦。據悉,施與呂姓犯嫌遭逮後辯稱「槍械彈藥等物為朋友去世前寄放」,且否認有各項犯罪行為,目前經移送訊問後法院已裁定交保,檢警則將續針對槍彈等物來源向上溯源以釐清違禁品來源為何。
海陸新訓中心丟槍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 監察院糾正海軍司令部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最後監察院在本月6日決定彈劾潘東昇上校及林家葳中校,並依送懲戒法院審理,22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及郭文東提案,糾正海軍司令部。國軍軍官以「玩具槍」代替真槍企圖掩蓋疏失,最終2軍官遭到監察院彈劾。(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監察委員指出,海軍教準部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1把點45手槍,相關人員卻隱匿均未向上呈報,指揮官潘東昇竟還默許所屬第2營營長林家葳及4位連長上下勾結討論後,以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偽充真槍魚目混珠混儲於械庫。監委表示,第2營營長歷經主管交接、清點,新任營長雖發現槍枝有異向上回報,卻被潘東昇斥責,僅在清冊註記槍枝有異,未送鑑定也未向更上一級呈報違失情節重大,海軍司令部未能落實督導,肇致本案發生,確有疏失。王美玉、賴鼎銘和郭文東更強調,海軍教準部陸戰新訓中心及陸戰隊99旅因械彈庫房鑰匙管理及領用、人員進出登記管制、軍械安全鑰匙違反規定長期由一人保管、械彈領用與歸還清點、人員交接械彈清點及發生槍械零件遺失處理回報均有嚴重缺失。監委指出,海軍教準部陸戰新訓中心及陸戰隊99旅因械彈庫房不僅未建置警監系統,也未依規定保存監視器檔案,包括教育召集時設置臨時槍械庫房等,均與國軍現行械彈爆材管理相關規定有悖,械彈管理便宜行事、等同紀律渙散,另外,海軍司令部未能善盡監督職責,精進官兵訓練,肇致槍械遺失事件發生,均核有違失,糾正海軍司令部。3位監察委員並指出,海軍教準部陸戰新訓中心發現遺失1把點45手槍後,上下層級沆瀣一氣,共謀隱匿案情,未能落實一級監督一級,且各通報系統亦均未向上陳報,本案監督及通報系統運作全部噤聲、失靈,未能發揮作用,肇生本案弊端發生,海軍司令部實應深切檢討改進。監院的報告並補充,陸戰隊99旅吳姓士官遺失T91步槍槍機,卻能趁在場清點幹部不注意時以替換、借用槍機矇騙方式,通過歷次槍械特別清點及主官交接清點,顯見基層連隊訓練鬆散,主官械彈實務交接及裝備檢查常流於形式,海軍司令部應予檢討改進。
海軍陸戰隊遺失槍械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2軍官遭彈劾
去年3月5日至18日,海軍教準部陸戰隊新訓中心第2營舉辦新式教育召集,在同年2月間的整備過程中,不慎遺失了一把45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最後監察院在本月6日決定彈劾潘東昇上校及林家葳中校,並依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潘東昇得知第2營遺失1把45手槍後,未按規定在知情後起30分鐘內立即回報至國防部,甚至還隱匿丟槍責任,默許營長、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企圖共同掩飾丟槍疏失,林家葳挑選仿真槍後,交由所屬連長偽刻槍枝序號,混儲於械庫中。事後,在新任營長交接點交時,發現槍枝有異的士兵向潘東昇反映,卻遭到斥責,當下潘東昇僅在交接清冊註記槍枝有異,繼續隱匿槍枝遺失以及以假槍冒充真槍混儲於械庫的情況。監委指出,潘東昇及林家葳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及海軍械彈爆材管理之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更強調,兩人的行為不僅嚴重傷害了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更影響了軍紀操守,監察院認為有懲戒的必要,因此最終決定彈劾兩人,以整飭官箴、杜絕僥倖。
他抽到籤王「海陸」急求救! 過來人揭3好處:其實不錯
畢業後抽兵種籤,大家都不希望抽到「籤王」海軍陸戰隊。對此,有網友感嘆,自己不幸抽到「台灣最硬的籤」,要到龍泉海軍陸戰隊服役,擔心自己會被操爆,希望有前輩能分享經驗。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熱議。一名網友在PTT發文抱怨,「今天很不幸的,要告訴大家一件很可怕的事」,由於自己的籤運很爛,之後下部隊要去龍泉海軍陸戰隊服役,讓他相當憂心「不知道我會不會被操爆,有沒有前輩可以分享一下經驗,讓我好過一點。」貼文曝光後也引來網友熱議,「買樂透先」、「哪個部位被操爆」、「謝謝你保護台灣」、「恭喜,入伍洗澡請不要撿肥皂」、「恭喜,當兵很有回憶點也不是壞事」、「忘記哪梯了,恭喜神抽」、「不會游泳曬太陽曬到死,靶場一堆狗大便直接入座」、「叫學長啊哈哈」。不過,也有過來人安慰「現在不會操,操了,梅花不知要掉幾顆」、「傻了海陸食物比陸軍好吃,屏東水果有夠甜,而且當兵超輕鬆」、「海陸不用摺棉被,也不用一直五查(檢查械彈管制、查衛哨勤務、查現金糧秣、查教育訓練、查輔考人員),打掃也不刁,其實還不錯」、「不用折棉被爽,吃的也好」、「不用緊張,會去恆春採收洋蔥」、「龍泉新訓的伙食很好」、「現在進去不會熱又有熱水,爽的很。」
涉盜賣「刺針飛彈發射筒」給黑幫 海陸66旅2軍士官遭收押禁見
國軍向美國採購的機敏武器「刺針飛彈」爆出發射筒流進黑幫。檢方昨(23日)拘提汪姓上尉情報官、曹姓士官長、邱姓及王姓士官,以及譚姓志願役上兵等5人,其中譚員今天清晨以10萬交保;汪員、曹員、邱員及王員被聲請羈押。桃園地院今晚裁定汪員、王員收押禁見,邱員具保10萬,曹員無保釋回。檢警今年3月在桃園龜山區破獲地下兵工廠,驚見黑幫疑持有國軍的穿甲彈空殼2發、煙霧彈1顆、刺針飛彈發射筒、手榴彈訓練彈、1萬4千餘發子彈、抗彈板、防毒面具等裝配備,另有10餘個放置國軍械彈之鐵盒、木箱,並有醒目品項和批號,引發國防部、法務部高度重視,溯源追查發現海軍陸戰隊66旅5軍士官兵涉嫌盜賣軍品。此外,刺針飛彈組成相當複雜,除發射筒外,另有腳架、導引、電池等模組,無法僅靠發射筒射出彈藥,因此黑幫是在不清楚此情況下取得發射筒,或是原本就打算取得其他模組,仍有待檢調釐清。
刑場靈異2/死囚兩度保外就醫傳宗接代 「會客菜」助越獄只爽七天
台中沙鹿運鈔車搶案堪稱台灣犯罪史上最特殊案例,除了是運鈔車搶案的鼻祖,主謀蘇俊模還是隔年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主謀游榮佳的外甥。蘇俊模被捕後,不但在獄中吃香喝辣,甚至以罹患「中耳炎」為藉口,兩度保外就醫和女友幽會,想要傳宗接代,後來蘇俊模利用台中看守所崗哨交接空檔,趁機越獄,全台為之震動!1981年11月24日,合作金庫沙鹿分行準備將680萬元現金,運往台灣銀行台中港分行存放,因沙鹿分行用來運鈔的休旅車已出勤,因此找了有合作關係的計程車行派車運鈔,不料半路遭歹徒逼車攔下,4名惡煞持刀下車後,短短5分鐘就搶走兩個帆布袋的現金680萬元。搶案發生後,全台震驚,轄區警方第一時間通報「八號分機」(重大刑案專線),全面搜捕可疑嫌犯,陸續逮捕參與搶案的逃兵陳東華等人,終於在搶案發生後25天,讓蘇俊模認罪。警方展示蘇俊模越獄脫逃後,持有槍械彈藥等武器,火力十分驚人。(圖/報系資料照)別以為搶匪落網後,全案就告一段落,後續還有更勁爆的事。由於當時結夥搶劫是唯一死刑,蘇俊模的媽媽花下大筆鈔票,行賄不肖監所人員,讓兒子在獄中吃香喝辣,還買通特約醫師,開立「中耳炎」診斷證明,讓蘇俊模保外就醫,兩度以出獄治療名義和女友幽會,希望能傳宗接代。更誇張的是,蘇俊模還找人在「會客菜」做手腳,夾藏小鋼鋸和鉚釘,他拿來鋸斷腳鐐,趁早上崗哨交接時的空檔,與5名獄友成功越獄,這些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蘇俊模都辦到了。只不過蘇俊模等人只逍遙了7天,1983年5月7日在新北市板橋被捕,關押在台北看守所。由於蘇俊模等人有越獄紀錄,因此北所高度警戒,戒護人員經常持槍巡視,不容意外再發生。當時周輝煌從警察大學畢業一年多,剛從彰化少年觀護所調到北所當第一線戒護人員,為了穩定囚情,他經常鼓勵蘇俊模等人要守規矩、全心全意打官司(死囚還是希望有機會改判無期徒刑),強調所方不會歧視他們、也不會找麻煩,如果需要訴訟用的狀紙,也會盡力協助,蘇俊模等人也都聽得進去。2個多月後的7月29日,蘇俊模等人遭槍決,一起伏法的還有他的舅舅、犯下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的游榮佳,以及陳坤火等人。沙鹿運鈔車搶匪蘇俊模等人行刑前,被移轉借提到台北出庭。(圖/報系資料照)雖然蘇俊模、游榮佳、陳坤火等人伏法至今40年,還是有很多疑點至今未解,包括游榮佳在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使用的M16半自動步槍,與蘇俊模越獄後持槍拒捕的M16步槍是同一把,加上蘇、游兩人是甥舅關係,游榮佳還曾供出欠外甥蘇俊模不少錢,自己犯下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就是受到蘇俊模指使,不過後來游榮佳又改口。此外,陳坤火被捕後,曾寫了張紙條給檢察官,表示當初分贓不均,懷疑蘇俊模黑吃黑,後來蘇俊模被抓,就與陳坤火提供線索有關,不過光靠游榮佳等人供述,還不足以確認蘇俊模參與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因此當時關在監獄的蘇俊謀,究竟有無遙控指揮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至今仍是謎。
海陸新訓中心掉槍!「玩具槍」貍貓換太子出包 指揮官、營連長5人下場曝
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去年3月間執行高裝檢時,稽核人員發現其中一把點45 手槍異常,經確認後為玩具槍,最後逐層通報到屏東地檢署,主官知悉槍枝遺失情況竟隱匿不報,離譜的是營長還要求幹部去購買玩具槍「貍貓換太子」。檢方今日偵結,依《遺失武器致生公眾與軍事危險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將潘姓指揮官等5人起訴、李姓輔導長等5人緩起訴處分。起訴書指出,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第二營去年3月間辦理教召,卻在前一個月整備階段,鄭姓教育班長遺失1把點45手槍,事後該營1名吳姓士官長發現槍枝短少通報給陳姓值星連長,再上報到林姓營長,林姓營長立即指示全營軍士官搜尋未果,而該起事件必須30分鐘內回報國防部列管還要記點,但潘姓指揮官知悉情況後選擇掩蓋。事後,林姓營長和連長等5人共謀,由連長4人集資向生存遊戲店家購買相似的玩具槍,再利用電動研磨機磨去標語,又刻上裝備序號,趁著械彈清點機會,偷偷魚目混珠放入新訓中心第二營第五連之槍櫃內。檢察官偵辦時,認定鄭姓班長已涉及《遺失武器致生公眾與軍事危險罪嫌》,潘姓指揮官及林姓營長涉及《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嫌》;此外,林姓營長還一併涉及《公務員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其他人也涉及《偽造準公文書罪》及《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都依法起訴。另外,李姓、蘇姓輔導長、趙姓彈藥官、林姓後勤官、陳姓軍械士等5人,檢察官認為上級長官就武器遺失事件匿不通報,致以下各階軍職人員屈從配合,並非圖謀己利,且5人均無前科,犯後深表悔悟,且認為5人多年從軍,為國奉獻辛勞,亦不容忽略等生活、品行與一切情狀,予以緩起訴處分,提振士氣。
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竟去生存遊戲店買模型槍調包 指揮官等5人遭起訴
海軍司令部海軍陸戰隊龍泉新訓中心於2022年3月間進行裝備檢查時,發現其中一把國軍「最資深」的祖父級「點45手槍」的機件及作動異常,經查證後證實為遭調包的模型槍。對此,海軍教準部主動移送司法單位偵辦,屏東地檢署獲報後進行追查,並在今(29日)正式偵結,依遺失武器致生公眾與軍事危險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將潘姓指揮官等5人起訴,另有李姓輔導長等5人也緩起訴處分。海軍陸戰隊龍泉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於去年3月間辦理2022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同年2月任務整備階段,將1把點45手槍寄存於與勾踐營區鄰近之子儀營區駐地內聯合械庫代管。同年2月23日,鄭姓教育班長提領、預檢、陳列包括上述點45手槍的各式武器後,竟遺失該把點45手槍,致生公眾與軍事之危險。至同年3月4日,該營士官長吳男清點時,才發現短少上述點45手槍1把,遂向值星陳姓連長報告。對此,陳連長立即通報林姓營長,營長再指示全營軍士官於營區搜尋,可惜並未尋獲,但相關單位事後卻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第40點,也就是應自獲悉案況起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且應儘速調查、處理,並按照邊處理、邊回報的原則,持續更新進度。同年3月20日潘姓指揮官獲悉該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並質問林營長,營長始向潘指揮官報告上情,然而指揮官知悉後,林姓營長及李姓連長等5人仍不依上開規定逐級回報及報告,而是掩蓋實情,並於同年3月23、24日間,先在營長辦公室謀議由連長等4人共同集資,並四處查探生存遊戲店有無銷售外型相似之槍枝,接著連長購得4把仿真槍後,再經營長選定與遺失手槍外型相似,且無殺傷力、無法擊發之空氣槍。相關人等接著購得電動刻磨機等工具,並將系爭槍枝滑套上之標語磨除,再鑽刻槍枝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上。同年3月28、29 日專案任務械彈特別清點之機會,將系爭槍枝放入新訓中心第二營第五連之槍櫃內的分儲箱內,試圖魚目混珠,供作該次特別清查之用而行使之。檢方偵查後認為,相關行為足以生損害於海軍司令部對於海軍械彈爆材管理之正確性,因此鄭姓教育班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61條前段之遺失武器致生公眾與軍事危險罪嫌。而潘姓指揮官則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66條第4項、第1項前段之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嫌。林姓營長則犯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嫌,並涉有刑法第211條、第220條第1項、第216條之行使偽造準公文書罪嫌及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陳姓等3人分別犯上述行使偽造準公文書罪嫌及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另該營的李姓、蘇姓輔導長、趙姓彈藥官、林姓後勤官、陳姓軍械士等5人,亦配合在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不實登載,用以表彰該手槍並無遺失短少,犯下職務上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承辦檢察官事後審酌5人均無前科,卻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且根究全案起因於其等上級長官就武器遺失事件匿不通報,致以下各階軍職人員屈從配合,更非圖謀己利而使然,因此僅做出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