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
」不聽父親遺訓後悔也來不及 川官為600元紅包慘了
大陸《成都商報》報導,官方「廉潔四川」網站2日披露文章〈以案為鏡——忘記父親教誨,局長人生爛尾〉,細數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林業局長黃敏為了600元(人民幣,下同)紅包徹底淪陷,忘卻亡父生前教誨「不要貪」遺言,悔之已晚。報導稱,黃敏,1972年11月生,四川中江人,1992年1月參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共產黨,曾任攀枝花市西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區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區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2022年10月,黃敏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攀枝花市西區紀委紀律審查和仁和區監委監察調查。2023年3月,黃敏因嚴重違反中共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6月,黃敏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25萬元。黃敏出身典型「攀二代」家庭,4歲時跟隨母親從德陽中江遷至攀枝花市。高職畢業後,通過招考,成為街道辦幹部。隨後,他一步步成長為西區城管、住建、林業等重要部門的一把手、正科級領導幹部。「不要貪、不要占,才能平平安安」1997年6月,黃父生前在西區檢察院反貪、瀆職、公訴等多職工作,黃父臨終遺言「認真做事,踏實做人;不貪不占、活得心安。」黃敏自認工作前20年是謹慎的:「我時刻謹記父親的教誨,不能觸犯紀律底線,不能去收受別人錢財,偶爾收個紅包、禮金,也都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殊不知,黨員幹部「違法」,無不始於「破紀」。就是在這種錯誤思想下,黃敏的底線逐步失守。2011年底,某運輸企業陳姓負責人為感謝黃敏照顧,以拜年名義送黃600元超市購物卡。這是黃敏收受的第一個紅包,他坦言:「我當時覺得這就是小錢,還是『自己人』送的錢財,不會出問題。」之後,黃敏開始放縱,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李姓、劉姓等人安排宴請;多次收受劉、李、田某等人,以拜年拜節等名義送的各類高檔菸酒。黃敏口中的「自己人」,其實是另有所圖。2017年底,「自己人」李某在飯店宴請黃敏,感謝在工程項目監管、竣工驗收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幫助。飯後,李某將5萬元現金送給赴宴的黃敏,這是黃敏收受的第一筆賄賂。至於為何送錢,黃敏心知肚明,可是這5萬元,他收得並不踏實。至少半年不敢碰。2018年至2019年期間,商人劉某公司先後得標西區某社區廣場打造、某片區改造工程I標段等專案,明知劉某示好拉近關係,時任西區住建局長黃敏依舊收下送來的20萬元現金。嘗到甜頭後,黃敏早深陷違法泥沼而不知。甚至,當時西區發改局長祁某(已另案處理)找他密謀圍標綁標,也一拍即合,企圖建立「鐵哥們」關係,攫取巨額非法利益。2019年,按照「一起掙錢」約定,在西區實施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棚改騰空房拆除項目過程中,由祁某充當「中間人」,黃敏提前透露招標文件資訊,與承包商邱某協調「量身定製」得標事宜。不久之後,邱某順利得標,奉上100萬元「感謝費」,祁某、黃敏各自分得50萬元。2022年8月,得知祁某被留置後,黃敏立即找到商人劉某、邱某,叮囑二人不要承認和自己有經濟往來,並與邱某串供,企圖對抗調查。黃敏自認安排得「天衣無縫」,但「鐵哥們」根本不存在。他們之間的關係,不過是互相利用建立起來的「苟苟營」罷了。2017年至2019年間,黃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招標、行業日常監管、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共計130萬元。
70萬賣房15年後增值1849萬…前屋主後悔告買家 判決結果出爐
大陸內蒙古女子魏思麗女士近日收到政府通知,得知房子被納入拆遷範圍內,到時能有人民幣419萬元(約新台幣1849萬元)的補貼進帳。沒想到,房子的原主人聽到風聲也趕了過來,提出「分拆遷款」的要求。魏女認為,當初自己花了16萬元買房,還有白紙黑字的購房合同,房子已與原主人無關,雙方對簿公堂。綜合陸媒報導,2017年,內蒙古赤峰市政府擬定了一份棚戶區改造計劃,一方面是為了改善城市面貌,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改善居民住房困難的情況。魏思麗也非常高興,她的房子總共面積是431平方米,按照拆遷方案計算,大概能有419萬元的補貼款。沒想到,房子的前主人劉亞雲母子很快找上門,要求魏女將房子的拆遷款分給自己一半,接著搬出《土地管理法》關於農村宅基地及房屋買賣等情況,指城鎮職工或已有城鎮戶口的居民不準私自到農村買房、租地建房,而魏女正好城鎮戶口,劉姓母子據此主張合約無效,並對魏女提出告訴。當地法院認為,劉亞雲母子作為賣家,先是承認了合同的有效性,後又以違法買賣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存在違反誠實守信的原則,屬於主要過錯方,擔責70%;魏思麗簽訂了非法的各方合同,屬於次要過錯方,擔責30%。經過一番複雜的計算,魏思麗總共得到了382萬多元,而劉亞雲母子得到了37萬2000元。
重返70年代 大陸多地發放「房票」提振房市
大陸多地近年房市低迷,河南省鄭州市5月的新房成交僅去年26.46%,而去年全年更不及2018年一半。官方力推新招救市、「去庫存」,當中包括為拆遷居民提供安置費以外的選項—發放「房票」用以兌換房產。不少網友直呼,「房票」聽起來「穿越到70年代」。不過拆遷居民認為,用「房票」領房相較於領安置費是「划算」的,但也有拆遷戶擔憂,房票換的房子「位置、樓層等不理想」,或發生爛尾、遲未建成等情況。近來,河南信陽、浙江紹興、江蘇常熟、江蘇南京溧水、江蘇宿遷泗陽等地都陸續推出「房票」,鄭州則作為首個省會城市尤其引發關注。其中最早出手的為河南信陽。4月初,信陽發布新政,拆遷戶可憑票通過「房源超市」選購商品房。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被徵收人所得補償按信陽市國有或集體土地徵收辦法計算後,給予5%獎勵,可享受一定稅收減免。6月20日,鄭州發布《鄭州大棚戶區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實施辦法(暫行)》,提到中心城區的「棚戶區改造」將推行「房票安置」。「被徵收人」若選擇用房票來「買房」,可獲「安置補償權益金額8%」獎勵,且不計入家庭限購數。當局還為接受「房票安置」者提供其他獎勵和優惠政策,涉及資金、樓房區域選擇、購房資格、契稅減免、子女入學資格等。房票效期12個月,限房屋所有權人、其配偶或近親屬使用,不得轉讓、贈與、抵押、質押、套現。使用房票設有「最低消費標準」,購屋款不得少於房票金額的90%。達到該比例且購屋後房票還有餘額的,可申領剩餘貨幣。江蘇毛女士的家鄉所在村也實行房票制度,她剛剛簽字確定選擇房票。她說,用房票可以拿到兩套面積分別為120平方米、90平方米的房,外加近150萬元(人民幣,下同)安置費,分三年到手;如果要錢,按照不到2.5萬元的單價,大概一次性拿到650萬元,「算算還是要房划算」。不過也有許多人更傾向於貨幣安置。鄭州的蘇女士表示,擔心留給安置戶的都是位置、樓層等不理想的房,或爛尾樓,又或者舊樓拆後新房還未建成,「所以更傾向直接折合成錢,但又擔心錢也不好申請,等多久也不知道。」事實上,鄭州已是今年最早系統化調整房市政策的城市之一,3月發布通知取消「認房又認貸」、鬆動限購等措施,4月又推出青年人才新政,5月下調房貸利率下調、部分區域啟動首購房貸利率4.25%標準。但持續加碼之下,鄭州房市仍未出現明顯回暖。今年4月,鄭州新建商品住宅成交6892件,按月下跌11.25%;5月,鄭州新建商品住宅成交4884件,按月繼續下跌29.14%,按年下跌73.54%。2021年,鄭州新房銷售數更是不及2018年一半。房票能否有效提振鄭州等地房市,並被更多城市跟進,仍是未知數。
大陸1億棚戶「以房換房」拆遷現金補償 老舊社區順利改建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城區老舊危樓改建迫切性。大陸從2008年啟動棚戶區改造迄今,通過「以房換房」(舊房換新房以1:1.5面積置換)及「拆遷現金補償」等誘因,幫助至少1億多棚戶區民眾改善居住條件。此外,從2019年推動「老舊小區改造方案」,類似台灣外牆磁磚拉皮與公寓電梯增設等作法,資金採政府、居民及社會力共同負擔制,提高民眾參與主動性,也加快老舊社區改建進程。城區老舊危樓、社區是大陸城市更新發展中常見的難題。棚戶區一般指城市中有成片簡陋民居的地區,按大陸官方定義,棚戶房為嚴重損壞、防火性差、抗震性差等條件惡劣的危險房屋,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公尺左右(約1.5萬坪)。由於棚戶區居民多為低收入戶,經濟問題經常是居民是否願意改建房舍的關鍵所在。為此,大陸官方也相應配合推出一系列補償措施,大致可分為現金補償與房屋置換,及現金與房產混合補償。其中現金補償的項目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等,可以說從房屋改造前中後一系列可能的損失與所需費用,全都考慮進去。因不少棚戶區處於城市中心,房價市值補償估算遠大於市郊及農村房舍,大大提高居民意願;而類似台灣常見的小攤販因擔憂影響生意不願參與改建的情形,也可透過補助停產停業損失,獲得大幅解決。除選擇現金補償外,參與改建的居民還可選擇「房屋置換」方式。儘管各地政府推出的政策不一,但大致可歸納為,舊房換新房以1:1.5的面積來置換,不只舊換新,更是小屋換大屋。相比舊屋,新屋價值更高,這類方式近年來也越來越受青睞。還有「混合補償」,即依照居民的主觀意願,按比例獲得現金與房屋置換的補償方式,讓居民的選擇更為彈性。此外,鑑於大面積的棚戶區改造時程可能過長,大陸官方2019年進一步推出「老舊小區改造方案」與棚戶區改造雙管齊下。針對2000年以前的老舊社區,強化或增設公安設施,如消防配套設施的增建、外牆磁磚的拉皮或房屋結構補強等做法。首都經貿大學城市學院陳飛博士就指出,棚戶區改造有助調整城市空間結構,推動經濟發展與棚戶區改造的互促共進,有效解決低收入居住環境惡劣、公安的一系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