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傑
」斷崖邊拼勇1/國會改革另闢釋憲延長賽 賴總統寧讓朝野火車對撞
總統賴清德日前親上火線,針對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提釋憲,還在咨文加註「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意見。藍營高層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也曾兩度提釋憲、在諮文加意見,導致政局動盪,賴總統現在也採取相同的「焦土」策略,硬讓朝野「火車對撞」,寧可把諸多重大民生議題晾一邊。藍營高層也憂心地說,賴清德充分展現其「不服輸」人格特質,未來綠營只要罷免一席藍委,又能成功補選一席,就有可能重返立院第一大黨,民眾黨團屆時是否還會與藍合作很難說,綠就更可能壓制在野黨,藍營2026縣市長選情樂觀不得。該人士進一步研判,民進黨不避諱的介入罷免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髮夾灣」,刻意忽略法院已判決基市府在「罷謝」導火線「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勝訴的事實,就是企圖將謝國樑形塑成「罷免藍委」的第一塊骨牌。藍白立委雖攜手通過國會改革案,卻遭到綠營以釋憲強烈反制,藍白表示將會搶時間,儘速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懸案行使調查權。(圖/記者黃耀徵攝)藍營近期針對賴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進行兵推,鑑於民進黨同時透過釋憲、「抗中保台」抹黑抹紅,雙路狂殺在野黨。國民黨除即時反駁抹紅,還要趁國會改革案生效、憲法法庭未決定暫時狀態之際發動閃電戰,鎖定超思蛋、「王膝知監控疑雲」、鏡電視疑雲等懸案,行使調查聽證權。由於外界點名的調查對象之一、農業部主委陳駿季已表態只給接受檢調訊問,被解讀會消極杯葛立院調查,但藍營質疑檢調、監院查案動作永遠慢半拍,都得等到立院啟動調查,才會技術性地約談「阻擋立院查真相」,因而也策定「下會期審查政院總預算時看著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雖分四路釋憲,但除立院外,另三路都不符合要件,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又聲請釋憲,也是牴觸憲法,因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必須接受原決議,不能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翻案,至於「釋憲」是否為一種對立法權的反制手段,有待憲法法庭釐清。立委指出,萬一大法官判決這次國會改革法的相關法條違憲,上述已經實施的法條將失效,立法程序重回原點,如果藍白堅持重行推動,綠營也可能會強力杯葛,政局必然更動盪,但如果只是判決部份違憲,朝野就有可能透過協商,針對違憲處重行修法,平和處理的可能性較高。民進黨雖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要營造氣勢壓制在野黨,但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可能只會受理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領銜提出的綠黨團版釋憲案。(圖/記者趙世勳攝)不過,藍營高層也坦承,即使在野黨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釋憲案仍是大法官說了算。回溯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擔任大法官任內,就曾透過釋憲案「部份不同意書」反對國會享有調查權,許宗力是我國罕見的兩度任職大法官者,且堅定支持廢死,藍營擔心許任滿在即,或許會不計毀譽反對調查權。立委羅智強說,總統雖要求大法官先通過暫時處分,但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就曾指出,大法官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委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也不應成為立委之憲法諮詢機關,綠營現在拿釋憲當成對抗在野黨的大刀,已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若憲法法庭還通過暫時處份,就會天下大亂,藍營絕不會坐以待斃。賴總統親上火線提釋憲,粉碎藍營內部最後的期待,原本對賴還有期待的「鴿派」聲音頓失,都跟進「鷹派」喊反擊到底。藍綠媒體點名被鎖定罷免的藍委葉元之收起以往詼諧的風格,就直言與此有關,他自認服務選民盡心盡力,綠委卻抹黑他「人都找不到」,他也早料到綠營有這招,甫就任即公開板橋服務處、立法院辦公室電話地址,沒料到綠營卻刻意挑午休時間致電為難助理,助理個個神經緊繃,未來他只能全力一搏。
小蟲被指害周思潔發專輯慘賠 發聲「能讓人利用表示自己還有用」
資深玉女歌手周思潔近年重返歌壇,花大錢製作專輯並宣傳打歌,但卻在日前提告並開記者會直指製作人小蟲(陳煥昌)蟲未交出該專輯的音樂分軌檔案,不斷延宕出片日期,導致發行時碰上疫情無法宣傳,她損失慘重,小蟲還說她沒付尾款顛倒是非,她昨天到法院提告向小蟲求償1000萬元違約金。如今小蟲本人也發文回應,表示「能讓人利用,表示自己還是個有用的人」。周思潔提告小蟲與他的經紀人楊智傑,表示找上對方製作新專輯《傻傻的花》,沒想到支出千萬卻被對方不斷延宕出片日期,以致唱片發行時恰逢新冠疫情長達3年無法出國、宣傳,損失慘重,周思潔說小蟲收取180萬的總策劃費,卻在錄音完成後毫無作為即逕自去大陸,導致她需另請團隊,花了高達2000萬才完成專輯。小蟲在私人臉書發文回應此事,表示「能讓人利用,表示自己還是個有用的人,來人世間是體驗,什麼都不屬於你,什麼也帶不走,好好享受。如能幫到人就盡量去做,把善良與愛留下,給點貢獻」。而小蟲日前出席活動,透露擁有多首經典金曲版權的他,如今根本不缺錢,2024年2月24、25日一連兩日,於高雄衛武營盛大舉辦《小蟲 & 簡文彬 & 周蕙 跨樂衛武營音樂會》。
周思潔提告「音樂教父」小蟲違約 親赴北院求償1000萬元
資深玉女歌手周思潔在2020年重返樂壇推出新專輯《傻傻的花》,不料卻爆出糾紛。她控訴,「音樂教父」小蟲收取高達180萬的總策劃費,卻在錄音完成後毫無作為即逕自返回大陸。周思潔今(14日)親自赴台北地院提告,要求小蟲賠償1000萬元,盼別再有人受騙。另外,預計稍晚將召開記者會。周思潔在聲明中指出,委任音樂人陳煥昌(小蟲)製作唱片專輯《傻傻的花》,在他及其經紀人楊智傑(棍子)統籌下共支出1000多萬元,小蟲個人已收390萬(含6首歌曲製作費共300萬先收210萬及總策劃費180萬),並另外收費拍攝《傻傻的花》MV,擔任導演、製作費165萬。周思潔控訴,收取多項費用的小蟲,卻不斷延宕出片日期以致唱片發行時恰逢新冠疫情長達3年無法出國、宣傳可謂損失慘重,小蟲收取高達180萬的總策劃費,卻在錄音完成後毫無作為即逕自返回大陸,致本人需另請團隊始能完成專輯,總計《傻傻的花》含宣傳費高達2000萬。周思潔提到,合約明訂「一方如有違反合約規定,需支付他方違約金」,本人尚未依法對小蟲主張前開權利,小蟲反而在外放話指本人未支付尾款,詆毀本人名譽,實係惡意顛倒是非,至今小蟲仍不交出專輯的音樂分軌檔案,更惡意不授權,致使花費鉅資的歌曲,竟無法在KTV播出。周思潔說,在大陸也有人與小蟲發生類似糾紛,憤而告上法院,為使不再有人受害,本人勇敢揭發小蟲與其經紀人棍子之劣行並委請律師追究其法律責任。
《平均地權》倉促修法惹議 多位法學專家也批手段激烈「恐違憲」
台灣法學基金會舉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邀請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及台大等多所法律系教授,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中,「私法人購屋許可制」、「預售屋禁轉讓」、「炒房最高罰5000萬」探討是否有「違憲」疑慮。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也出席聆聽並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性,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是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未來不排除提出釋憲。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先是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且限制轉讓年限的合憲性提出觀點,他認為,這是現行法律體系中絕無僅有的立法例,原則禁止限制,例外許可之立法例,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不符,更遑論可能產生如公務人員貪瀆、不動產交易增加障礙及不確定性等系統性風險。呂丁旺表示,私法人買受住宅方面所採的限制,應該是在窮盡所有的抑制手段,例如限制私法人買房戶數、限縮銀行貸款成數等仍無效果後,非不得已才可能考慮採用的最後手段,否則上述的法律風險將完全模糊及抹煞了修法的立意。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也出席聆聽並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性,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是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未來不排除提出釋憲。(圖/林榮芳攝)緊接著,真理大學教授、台灣法學基金會副董事長林家祺也對預售屋買賣禁止讓與的合憲性提出看法。他認為,預售屋都有數年的興建交屋期,消費者可能因出現經濟變故、離職、遷徒等因素換約,不能一刀切地認為換約等於炒房。況且即使消費者因為換約獲得價差,房地合一稅2.0也將預售屋交易納入45%重稅對象,此次修法顯然淪為疊床架屋。林家祺認為,平均地權條例47-4條第1項禁止轉售預售屋之規定,在同條項之「除外規行」中採取「空白授權」之立法模式,且於母法中缺罰「目的、範圍、內容」,不符合憲法23條「依法律」限制人民權利之法律保留及明確性原則。因此,縱使此次修法有其合理之公益目的,亦難脫違憲之疑慮。其次,此立法方式為我國首次立法禁止並處罰人民合法財產移轉,直接以立法介入私人之私法自治領域,林家祺認為,在未用盡抑制不動產炒作政策工具前,逕行採取終極手段,不符憲法23條之比例原則;另「債權契約」屬於私人經濟領域查核困難,如再加上「審核例外轉讓之申請業務及其引起之行政爭訟」,實施後將徒增行政機關查核與困難,也勢必造成民怨。最後,雲林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也對5000萬高額行政罰禁止炒作的合憲性提出看法。他同樣認為此次修法對「炒房」的定義沒有明確標準、缺乏預見性,民眾不知道該怎麼遵守,更何況再用重罰以及可以不負責任的檢舉制度,將侵害人權、造成胡亂檢舉,徒惹不動產交易更多糾紛。再者,讓地方主管機關有高達5000萬的裁罰權,但地方機關並無法建立清楚的調查、行政起訴、審議的內部分工,也不熟悉聽證式的案件裁決程序。中央主管機關目前看起來也沒有要制訂一個清楚合乎比例的裁罰基準。楊智傑表示,在各種程序配套都欠缺下,將5000萬裁罰權交給地方政府,屬於違憲設計。目前已有內部程序制衡與保障較為完備的公平會,應還是交由公平會處理炒房行為,才符合人權保障。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廖義男總結表示,禁止炒房過程中,政府用激烈手段達到目的,但問題是,從憲法來看目的是否明確,手段是否真的達到公共目的,有沒有侵害人民較小的方式以合乎比例原則,還有程序性的問題,及處罰機關交給地方政府是否適當,都有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他認為,要挑戰合憲性審查問題還是要有案例,因此呼籲學者專家多多寫文章批判,讓法官碰到審理時,就主張審理的案件有違憲疑慮由法官提出釋憲,不要讓人民透過打行政訴訟受到不利確定判決後再申請憲法訴訟,這樣就太慢了。他也強調,此次研討會不是要挑戰內政部,而是希望國家法律能健全,更合乎民主法治,保障人權意識。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受訪時指出,若控制房價是政府目的,限制人民無法自由買賣、投資,更嚴重可能影響國內經濟發展,同時一定無法達成目的。他表示,如果有機會願意提出釋憲,看《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條文有沒有違反自由民主國家憲法。
「史上最慓悍打房」三大爭議涉及違憲 法學界狂轟平均地權條例修法
內政部強力主導修法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尚未出爐,但法學界已餘波盪漾,多位學者專家認為爭議最大的修法重點,包括:禁止私法人買房、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高額行政罰等,三者都涉及違憲,遭到多位法學界學者專家狂轟。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今(8)日在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主持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中,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且限制轉讓年限指出,這次修法禁止私法人買房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爭議非常大,涉及違憲,也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立法。呂丁旺表示,此次修法禁止私法人買房,若公布實施,將造成系統性風險,首先,會衍生公務員貪瀆風險,第二,更超出行政審查合理負擔,1年365天扣掉假日後的工作天,教公務員1天能審查幾件,「本來私法不動產的買賣,弄到最後變成公法審查,靠么!這樣下去房地產市場一定蕭條,最後誰受害,大家都得承擔代價!」建議應改採「原則許可、例外禁止」較合理。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系主任及教授許義寶指出,限制私法人買房,造成自然人、法人權利不對等,是違反平等權;禁止買房是違憲;在憲法第23條,則是違反立法比例原則;審查許可制的行政裁量權,給予空白授權,為粗糙的不完整政策,因此上述四大理由,支持並肯定呂丁旺的見解,認定採「原則許可、例外禁止」原則。對於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違反者最高處以300萬元方面,台灣法學基金會副董事長、真理大學教授林家祺表示,母法罰則缺乏授權目的、範圍、內容的明確授權,顯然不符合憲法依法律限制人民之法律保留及明確性原則,有違憲疑慮;其次,這是我國首度以立法方式,禁止並處罰人民合法移轉財產,並直接以立法介入私人的私法自治領域,在尚未採取抑制不動產炒作的三大政策工具之前,就逕行採取禁止轉讓的終極手段,已不符合憲法23條的比例原則。林家祺主張,雖然有例外條款,但將徒增行政機關的查核、提高其審查困難度,增加行政機關的行政負擔。建議不應以禁止人民轉讓交易並課以巨額罰款的裁罰方式,來達到抑制不動產不當炒作,而是採取融資、租稅、資訊透明公開三大工具,來達到壓抑炒作的目的。對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罰款,雲林科技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表示, 法律應該要保護人民,但本次修法對「炒房」的定義,仍然沒有明確標準、缺乏預見性,民眾不知道該怎麼遵守;甚言之再用重罰以及可以不負責任的檢舉制度,更是侵害人權、造成胡亂檢舉,徒惹不動產交易更多糾紛。再者,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法,讓地方主管機關有高達5000萬的裁罰權。且地方主管機關並無法建立清楚的調查、行政起訴、審議的內部分工,也不熟悉聽證式的案件裁決程序。中央主管機關目前看起來也沒有要制訂一個清楚合比例的裁罰基準。楊智傑表示,在母法欠缺各項配套下,未來處以5,000萬元裁罰權若交由地方主管機關,則屬違憲設計,恐有濫權之虞。在此情況下,應還是交由內部程序制衡,並回歸到保障較為完整的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管理炒房行為,才符合人權保障。
5G技術打造「嬰兒遠端智慧監測」 染疫可即時控管心率血氧
一對父母準備帶新生兒出院返家,在病房收拾東西時手機突然發出警報聲響,放置於床上的新生兒因吐奶造成血氧數值下降異常,幸經即時處置無大礙 ,「嬰兒遠端智慧監測系統」提供最即時、最完善的嬰兒照護。為提供嬰兒最完善的照護,臺北榮總攜手中華電信研發應用5G智慧醫療技術導入結合「嬰兒遠端智慧監測系統」。利用智慧無線穿戴裝置,持續監測嬰兒的心率、血氧、體溫等生命徵象,數據同步上傳雲端,並顯示於嬰兒智慧監測APP及監測平台,數值異常立即警示,並以AI分析預判可能發生的狀況,提醒照護者、病房護理站及醫療人員及時處置,並設有互動視訊功能,提供諮詢協助;高危險嬰兒居家照護,醫院端也可利用此系統協助掌握狀況。可用於嬰兒室及母嬰同室的新生兒,將新生兒醫療結合智慧科技,由照護者及醫護人員共同守護嬰兒安全。COVID-19對兒童造成重大威脅,染疫嬰兒更需投入大量人力照護,在緊急設置的專責病房監測設備有限的狀況下,新生兒醫療中心主任鄭玫枝教授與醫療人工智慧發展中心楊智傑副主任共同發想,將智慧無線穿戴裝置,用於兒童專責病房,研發應用5G智慧醫療技術導入結合「嬰兒遠端智慧監測系統」,讓醫護人員不需頻繁穿脫防護衣進出隔離病房,也可即時掌握病嬰狀況。臺北榮總新生兒醫療中心及醫療人工智慧發展中心從臨床出發,結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數位醫學暨智慧醫療推動中心與急重症醫學研究所的學術基礎,與產業界中華電信合作,共同分析新生兒與嬰兒照護流程,找出優化切入點,將臨床醫療、AI數據分析與中華電信5G AIOT智慧醫療技術導入結合,共同研發以新生兒與嬰兒為主軸的監測系統。研發團隊使用通過TFDA認證的智慧無線穿戴裝置,與5G行動網路提供零時差上傳生命徵象數值至後台雲端,讓醫護人員及照護者,可隨時了解嬰兒的心率、血氧及體溫狀況,保障嬰兒安全。
法律教授調情女網友「把你當性奴」 遭控詐財反擊:她也用網紅美照騙我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日前被某上市公司法務主管林姓女子指控,謊稱自己單身追求她,並不斷索討金錢花用,還曾說出「把你關起來當性奴」等露骨字句。女子最終控告對方詐騙,楊智傑則不滿名譽受損也提起告訴,北檢調查後決定不起訴林女,楊男不服提起再議,後經高檢署駁回。週刊媒體先前爆料,楊智傑與林姓女子在通訊軟體上認識,2人見面後楊男不斷向林女索討金錢,還以買車後就可以接送對方上下班的名義,要求林女幫忙付車款,讓她前後損失約200萬元,直到2020年底林女表示已經無力再提供金錢,遂遭到楊男封鎖;林女認為自己被對方欺騙,遂向雲林科大檢舉,卻遭校方以私德為由不予處理。楊智傑因不滿名譽受辱而提出告訴,指出林姓女子盜用大陸網紅「付佳美同學」美照與他搭訕,2人約定見面後,他到場卻只見一名「中年矮胖女士」,且自稱是林女的表姐,事後他懷疑遭到詐騙想絕交,但對方竟開始散布黑函,楊男因此決定提告妨害名譽、妨害自由;林女則反告對方詐騙,要求返還不當得利。經過北檢調查後發現,林女2019年3月確實帶著150萬現金交給楊男,不過由於是自願給予,因此法院裁定楊男不需償還;2人之間確實有親密對話,還曾進行過網路性愛,足以證明雙方為男女交往關係,且林女投書校方的電子郵件並未提及「騙色」部分,只要求楊男返還金錢,並無誹謗罪的不法犯意,因此北檢對林女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楊智傑相當不滿,遂向高檢署提出再議,不過高檢署認為,北檢調查結果已經相當完備,因此駁回他的再議聲請。
女主管淚訴淪性奴!「被騙200萬」雲科大冷處理 型男教授回應了
靠著一本《千萬別來唸法律》在法律圈打響名號的楊智傑,目前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的研究所教授,給人形象正面,深受學生喜愛;沒想到他居然捲入桃色風波,被一名上市公司的女主管控訴不僅騙財騙色,還傳訊「把妳關起來當性奴」等不尊重他人的訊息。楊智傑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取得台灣大學法學博士後,便到真理大學任法律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現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專任教授。楊智傑的專長為智慧財產權、憲法,出過多本法律專書,廣為人知的暢銷書有《千萬別來唸法律》、《別再剪貼論文:教你擠出八萬字法學論文》。根據《鏡周刊》報導,女主管指控,楊明明已婚,竟自稱單身,被揭穿後還保證會娶她,之後不斷把她當搖錢樹,甚至以有車後就能常常接送的名義叫她幫忙付車款,讓她前後損失超過200萬;女主管哭訴,楊曾傳訊「把妳關起來當性奴」等不尊重人的訊息,讓她身心受打擊。對此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以這是私德為由,低調不願多談。報導指出,由於校方不願處理,女主管將對楊智傑提告詐欺。針對報導一事,《CTWANT》今(19日)上午聯繫楊智傑本人求證,他發聲明澄清,作為犯罪受害者,原想低調處理,早已提出刑事告訴,希望大家不要輕信不實報導;楊智傑總結始末,法律教授被網路交友詐騙(catfish),發現真相後要停止交友卻被網路跟追騷擾(cyberstalking)。楊智傑指出,林女拿假照片接觸,(右圖)為真實的她。(圖/楊智傑提供)楊智傑說,「林女以網路假身份、假照片主動接觸,絕非報導中『男教授在研討會主動搭訕認識』,而所謂的『騙色』,根本從來沒有看過網路中的jenny lin,只有看到現實世界中的矮胖林女士,何來騙色?周刊倘若真的看過看林女,真的認為林女士是所謂的『美女』?所謂『騙財』,是林女士主動交友詐騙該教授,並基於網路愛慕者贈與,並非男教授去騙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