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規費
」 NCC 審查費![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0/395360/sm-15d2b07a127ceea85be7e2505525a297.jpg)
NCC修法「進口17類3C商品」多收750元!2情況免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修訂了《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自今年2月3日起,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需繳納750元的審查費。此項新規引發了廣泛討論及民怨。據悉,新規顯示有17類商品被列入收費範圍,包括: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具備行動網路或Wi-Fi功能)、藍牙耳機或任何品牌無線耳機、無線麥克風、藍牙音箱、無線鍵盤、無線滑鼠、藍牙鍵盤滑鼠組、遊戲主機(如PlayStation 5、Nintendo Switch)、VR設備(如PlayStation VR2、Meta Quest 3)、無線遊戲手把、Wi-Fi分享器、無線路由器、行動網路熱點分享器、 智慧家居設備:智慧燈泡、智慧插座、智慧門鈴等、攝影監控設備:無線攝影機、智慧監視攝影機等、RFID門禁卡、NFC讀取設備、GPS追蹤器。NCC對此回應,指出有2種情況可免繳750元審查費:第一,透過合法進口商或代理商購買的商品;第二,民眾出國自行購買並攜帶入境,若數量在5部以內,也無需繳費。NCC進一步解釋,過去僅針對海外郵寄3部以上的情況收取費用,但新規調整後,無論數量多少,均需繳納審查費。此政策主要目的是加強對水貨的管理,反映實際行政成本,同時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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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海外購收750規費挨批 國民黨團:NCC假審查真加稅
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大搞「750」之亂,不在乎比例原則,根本是扒民眾好幾層皮,也達不成實質審查,只是NCC在打造「小金庫」,毫無正當性可言。NCC近期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針對民眾自海外郵購,具備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的電信裝置,包括無線鍵盤與滑鼠、手機、遊戲主機、VR等,每件需收取新台幣750元的審查費用,5日起上路,引起民眾熱議。NCC官員強調,個人透過海外郵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也就是免執照,一般大眾可使用的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設備,無論購買價金多少,每件需都繳交 750 元審查費。官員還說,若個人郵購超過 2 件,則必須申請「進口許可證」,目前申請進口許可證的費用為紙本 600 元,或給證號 400 元,但不需額外繳納審查費。由於因此將導致購買較少的民眾反需負擔較高規費的怪象,官員也說,正研擬修法,讓許可證費用與審查費一致,調整為 750 元。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對此開記者會,抨擊NCC「假審查,真加稅」,政策離譜又荒謬,簡直是「想搶錢想瘋了」。曾擔任NCC委員的立委翁曉玲直言,雖說《電信法》中有講到為了避免射頻器材干擾電波秩序,因此使用前要有主管機關核准,但過去針對民眾自用器材,從未曾收過審查費,如今無線通訊時代,3C產品本來就有無線通訊功能,只要個別民眾合理購買使用,都應考量比例原則,不可以任何產品都收取750元審查費,違反了比例原則。翁曉玲指出,現在NCC委員不足,只有3位,還有4位待補齊,如此情況下公布收費標準,就是要從民眾口袋拿錢,NCC應檢討收費標準,最好暫緩實施或直接廢除,不然就待委員補齊再來集思廣益,若真要徵收,也應看量體,多少規模以下免徵收費,不要喊出打擊水貨之名,卻行擾民之實,根本變相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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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購3C加收750元!NCC「貼1圖澄清」再度被灌爆 網怒轟:要搶直接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購買特定3C產品,需支付750元的審查費,此事掀起輿論炸鍋,網友紛紛怒批「要搶就直接說」。NCC公告,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訂購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並透過郵寄方式送達台灣,自今年2月5日起需加收750元的審查費。包括手機、平板、藍牙耳機、WiFi接收設備、無線鍵盤、無線滑鼠等,都是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NCC說明,此次收費僅針對「郵寄自用」的器材,若民眾自國外「自行攜帶」,且器材數量為5部以下,則如同過往免繳交審查費。儘管NCC澄清,此修正案是針對郵寄器材,但仍有大批網友留言灌爆臉書,「影響最大的就是郵寄自用的部分好嗎?」、「我滑鼠都沒超過750元,吃相真難看」、「土匪搶劫嗎」、「跟黑幫收保護費有何不同」、「要搶就直接說,還弄一個爛名目,NCC垃圾單位」、「就巧立名目,搶錢了不演了」、「沒用的乞丐,開始乞討啦」、「果然偷換概念最會,大家在噴郵寄,你在那國外自行攜帶」、「我網購一個合法的東西幹嘛收750?況且自己攜帶跟郵寄到底差別在哪。」對此,網紅Cheap發文表示,看見有人在網路上力挺喊「750$的檢測費很便宜,你們在叫什麼。」讓他忍不住批評「笑死,檢測費行情價是6萬,你750$是要驗什麼? 驗你的大腦差不多啦(請不要拿石頭開玩笑)」Cheap直言,審查費實際上就是規費,沒有要驗的意思,況且若真的要驗,750元哪夠用,「連設備都還在海關,根本沒進NCC是要檢測啥?退1兆步來說啦,真的哪個平行時空,檢驗只要750$,我郵寄不驗很危險,自帶1部不驗就很安全?什麼邏輯。」Cheap也強調,自己已經重申過很多次,對政治攻防沒興趣,因此不要跟他扯藍白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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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3C產品入境遭NCC收750元「海外送修也要收」 逾4700人連署自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如今含有藍芽、Wifi等無線傳輸功能的3C產品,經過海關時都要繳交750元「核准審查費」。如今不僅在國外購買3C產品自動加價750元,就連將自己購買的產品送往海外維修,再寄回國內時同樣要被加收750元審查費,讓許多民眾感覺自己在「付贖金」。如今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公開平台」上發起提案連署,要求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當被排除在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之外,上線不到2天已突破4600人連署。根據NCC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條文,從國外攜帶或進口「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需繳審查費750元,引起多名網紅、政治人物砲轟。也有多位民眾在各大網路平台發文表示,自己在國外購買的遊戲手把、鍵盤等3C用品,以及遊戲周邊,在海關被收取750元審查費,還必須附上切結書才能入關。更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指出,自己明明只是將3C產品寄到海外維修,送修回國時同樣要繳交這750元的審查費才能把它「贖回來」,怒轟:「不如直接買新的!」對此,有民眾已經在「公共政策公開平台」發起提案連署,認為「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提案者指出,大眾民生視聽娛樂器材項目等必需品,大多屬於全球認證性消費商品,須由海外購入、送海外維修,包括VR視訊裝置、各廠牌遊戲機及藍芽設備(遊戲手把、耳機、鍵盤、滑鼠等)。法條修改後意外對一般民眾生活造成極大影響,甚至是「不合理的開銷費用」,嚴重造成民眾不便、擾民,以及諸多負面觀感。鑒於法條出發點為有效管制電信射頻器材進口,並非刻意影響民眾消費權利,建議個人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如:全球性客觀無安全顧慮的商品或已損壞需維修之物品,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圖/翻攝公共政策公開平台)該提案上線不到2天,就湧入4700人連署。不少網友還在聯署頁面留言砲轟:「敢抽750,那敢不敢每件都附上檢測報告,檢測時間檢測單位通通註明,要是做不到是在抽什麼鬼?」、「這個金額到底是怎麼訂出來的?750真的不合理,就算是75也不合理。」、「這些檢驗實際上有什麼效用?有讓資安更安全? 檢驗射頻功率跟資安一點關係沒有。檢驗是否使用非法電波頻段?或許有吧,但你要無線滑鼠去搶到電台/電話頻段也太難為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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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買3C產品帶回台「每件收750元審查費」網炸鍋 NCC回應了
網路近日盛傳,NCC針對私人進口「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要收750元的檢查費,包括藍芽耳機、鍵盤、滑鼠,手機、平板、筆電、PS4等設備,不管是網購或自己從國外帶回都要收費,引發討論。對此,NCC緊急澄清,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仍同以往,器材數量5部以下免繳交審查費。網紅「Cheap」今天(8日)在臉書發文痛批,NCC開始收取「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每件要750元,若民眾從國外購買藍芽耳機、鍵盤、滑鼠,手機、平板、筆電、PS5等產品及其周邊藍芽設備,不論網購、自行帶回、價值多寡,只要過海關每件都要收750,「根本搶錢,把人民當提款機」。對此,NCC表示,為維持國內電波秩序,且考量民眾進口貨物有其時效性,NCC每日需及時線上投入許多人力,過年期間亦有安排人力,審查申請人所提供之自用切結書及產品規格型錄等文件,以確認進口貨品之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符合我國規定。另外,NCC每年還須編列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預算,才能提供民眾方便且有效率通傳服務,因此依規費法按行政成本收費,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新臺幣750元。NCC說明,本次新增收費標準之項目均已依作業程序辦理,113年7月12日分別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共政策網路參與(join)平臺及官網預告修正草案條文。NCC為傾聽外界意見,亦於113年9月5日辦理公開說明會,除依說明會現場意見,並依預告期間所蒐集意見,部分參採並酌修《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後經113年10月30日本會114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NCC考量年關將近,並讓外界提早因應,分別於113年11月12日、114年1月24日及114年2月3日在NCC申請網頁預告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費用相關資訊,讓申請人預先因應。NCC補充,本次增訂的審查費,不適用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只要器材數量在5部以下,就免繳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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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科員負債缺錢 暗槓18萬業務規費
外交部曾姓科員因負債缺錢,遂利用職務之便侵吞海外僑民申請喪失國籍手續規費,計155案侵占金額18萬餘元,因自知即將東窗事發而向廉政署自首並返還犯罪所得,案經北檢起訴,高院維持一審判決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曾員徒刑2年,緩刑4年,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僑民在海外如要辦理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須前往當地外交部派駐單位填寫申請單,並以現金繳交1000到1200元的規費,再由駐外人員將文書與現金裝入袋中,轉交國內由外交部再函轉給內政部申請辦理,而曾姓科員即是承攬相關業務時,乘機從中取走155件規費,之後因延遲辦理業務,眼見東窗事發,於是主動向廉政署自首移送北檢起訴。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曾雖拿走155件規費,但有些是1天內侵占數筆,屬於接續犯只論1罪,且每次犯罪財物都在5萬元以下,又已自首並將不法所得18萬餘元繳回外交部,予以減刑,判曾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曾員上訴高院今駁回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