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過失
」 車禍 遊覽車 南韓 新竹 教練醫美電波拉皮出人命! 高大成疑惑:很少聽到「牛奶針」用於鎮靜麻醉
桃園一名女子7日前台北市中山區一間知名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等療程,術中施打俗稱「牛奶針」的靜脈麻醉後,因血氧濃度不穩最終喪命,引起社會關注。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就透露,一般醫美多以注射K他命使其產生舒眠效果,很少聽到使用「牛奶針」來鎮靜麻醉,而自己從業40年以來,因注射「牛奶針」身亡的不超過10人。台中有3名男子在2015年、2016年間,由於洛因毒癮導致睡眠障礙及煩躁不安等症狀,前往一家診所接受施打「牛奶針」,結果均因中毒休克死亡。診所內的林姓醫師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遭台中地檢署起訴,纏訟直到去年6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決姓醫師有期徒刑4年。據了解,3名死者當時到診所施打普洛福靜脈注射液(牛奶針)搭配抗組織胺類藥「亞烈明注射液」、及抗膽鹼類藥「壓凡必拉注射液」混合而成的注射液,而法官認為,林姓醫師未先評估及詳細檢查患者狀況,亦沒有通過受有麻醉或加護照顧訓練之醫師診斷就施打,才導致3人在診所休息室內休克,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中山醫學大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表示,「牛奶針」是很多毒蟲用毒的替代品,一般鮮少聽到使用「牛奶針」作為鎮靜麻醉,通常婦產科引產或是醫美都是使用K他命達到舒眠效果,「這種『牛奶針』便宜,一劑大約300到400元左右,危險性低,推測有可能因為這樣,出事的診所才使用『牛奶針』作鎮靜麻醉」。高大成說到,注射「牛奶針」之後會像失去意識一樣睡著,但如果被施打者身體較虛弱,或有多重使用藥物,若遇上劑量拿捏不準的狀況,可能導致呼吸力道不足,最終逐漸失去呼吸心跳。高大成強調,被麻醉者若有進行生命監測,提早發現異常狀況,只要盡快給氧,甚至「打耳光」都可以將其叫醒。
49歲女醫美診所做「電波拉皮」喪命 北市衛生局稽查結果出爐
桃園一名邱姓女子上週六(7日)前往台北市中山區一間知名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等療程,術中施打俗稱「牛奶針」的靜脈麻醉後,突然出現血氧濃度不穩,經診所人員緊急送往馬偕醫院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案情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9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稍早公布稽查結果。警方初步調查,死者為49歲邱姓女子,她7日下午前往光澤診所南西店,接受電波拉皮、皮秒雷射與肉毒桿菌注射等療程,由吳姓醫師執行手術及擔任麻醉師。沒想到,診所醫師替邱女進行靜脈麻醉後,患者的血氧濃度突然發生異常,緊急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今日上午再次前往稽查該診所,現場設施設備與本局核准登記事項相符,當日負責手術及麻醉吳姓醫師有事先完成報備支援至該診所執行醫療業務,案內施做手術及麻醉均由醫師親自執行。北市衛生局指出,有關手術及麻醉是否需兩位醫師執行,需視不同手術類型或病人情境判定,該診所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仍持續調查中。衛生局強調,本案事件醫師若是因業務過失經法院判刑確定,本局接獲法院判決通知書後將依據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
音波醫美出人命!施術醫師兼任麻醉醫 衛生局、衛福部說要查
一名女子昨(7)日在北市南京東路的某連鎖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手術,在麻醉後因血氧濃度不穩,急送大醫院搶救仍不治。有醫師指出,該案中施術的吳姓女醫也身兼麻醉醫師,有違法之虞。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麻醉應由醫師親自執行,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衛福部將針對該醫師有無違反《醫師法》等法進行調查,也將了解診所有無行政管理之問題。而北市衛生局今天上午也前往該醫美診所稽查,但現場大門深鎖,診所電話也無人接聽,將於明日將再派員至該診所進行現場稽查,並連繫診所負責醫師說明相關事項。據了解,桃園49歲邱姓女子7日在北市南京東路一家連鎖醫美診所進行微整形「音波拉皮、皮秒及肉毒施打」療程,手術時施打俗稱「牛奶針」的舒眠麻醉降低疼痛,但在進行靜脈麻醉程序時血氧濃度不穩,醫師見狀立刻暫停手術,並叫救護車送往馬偕醫院急救。當時邱女仍意識清楚,但送醫期間狀況急速惡化,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搶救無效過世,其母親和哥哥在接獲消息後,隨即趕赴派出所製作筆錄協助調查。主刀的吳姓女醫過去在長庚、萬芳以及北醫擔任皮膚科與醫美主治醫師,也曾到日本醫美診所進修,更是台灣、美國皮膚科醫學會會員,擁有多項皮膚科相關手術認證,專精電波音波拉皮、肉毒桿菌、玻尿酸、雷射保養與皮膚腫瘤切除等。但吳姓女醫指出,邱女5年來幾乎每年都做一次音波、肉毒桿菌等療程,已做過多次,之前均無異狀。據了解,施打牛奶針進行舒眠麻醉,要求劑量拿捏精準,每公斤約在1.5~2.5毫克,該醫稱,以邱女施打的療程不需要麻醉醫師到場,施打也都有符合劑量。但眼科醫師黃宥嘉今指出,該次療程中無麻醉醫師在場,「非《特管法》8大項不需要麻醫,但麻醉施行醫師不可和操作醫師為同一人。」所以不管該皮膚科醫師有無麻醉科醫師執照,「只要沒另一個醫師打麻醉就不行了!」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中,因此一事司將針對該醫師是否有違反《醫師法》,及診所是否違反行政管理的疏失予以了解。至於該醫師身兼療程及麻醉醫師是否合法部分,劉玉菁則表示,依法麻醉須由醫師親自執行,該案中的吳姓女醫是否得身兼麻醉醫師,還需進一步了解。此外,北市衛生局也表示已於今日上午前往該診所進行稽查,但現場一樓大門深鎖,無法進入,聯繫該診所電話也無人接聽。當電話聯繫涉案的吳姓醫師,對方表示本案檢調已介入調查,相關資料已提供檢調單位,有關案內相關事項及有需說明之處,將由診所出面回應。北市衛生局表示,明日將再派員至該診所現場稽查,並連繫診所負責醫師說明相關事項。依照《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療爭議當事人得檢具申請書,向當地所設置的醫療爭議調解會申請(當事人包含與醫療爭議有關之醫事人員、醫事機構、病人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訴訟之人)。調解申請受理後,將先進行形式審查,資料齊備後,於45天內召開調解會議。衛生局表示,本案事件所涉醫師若是因業務過失經法院判刑確定後,該局接獲法院判決通知書後將依據《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
女嬰「出生送加護病房」不到24小時猝死!父母心碎擬提告 檢方明解剖查死因
嘉義縣一名陳姓婦人於本月16日上午在嘉義市某醫院產下一名女嬰,但女嬰隨後便被送入小兒科加護病房。未料在當日深夜,父母就接到寶貝女兒的急救通知及放棄急救書,並在隔天凌晨2時許被宣告死亡。女嬰父母知悉後心碎痛哭,質疑是醫院與醫師有疏失,將準備提出告訴。檢警21日相驗女嬰並無外傷,將在明(22)日進行解剖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據檢警初步了解,陳姓婦人自11月12日入住嘉義市某醫院待產,並在16日上午9時36分剖腹產下1名女嬰。但女嬰出生後,隨即被院方送小兒科加護病房,當日深夜11時30分醫院通知女嬰家屬簽立放棄急救通知書,並於17日凌晨2時30分宣告女嬰死亡。檢警指出,女嬰父母對於寶貝女兒出生不到1天即死亡難以接受,且女嬰送進加護病房也沒有告知家屬原因,認為醫師及醫院涉有過失,不排除提出業務過失致死告訴。檢警21日已會同法醫相驗,女嬰身體無外傷,已調閱相關病歷,並安排22日解剖釐清死因。
高雄翁養老院噎死「不給招魂」!家屬爆「邱于軒家開的」 她喊冤:沒在團隊
高雄大寮區一家安養中心遭家屬指控,今年6月73歲父親在安養中心吃麵包噎到,窒息死亡。家屬指控,安養中心在處理時序、過程上都有疏失,因此怒告業務過失致死。另外,家屬也指控出他們想替老父招魂,也被安養中心以「影響生意」為由拒之門外。這家安養中心遭起底,是國民黨議員邱于軒夫家開設,2018年邱還曾擔任執行秘書一職,是基金會董事長夫人。不過,邱于軒21日回應,自己「不在該安養中心經營團隊裡,不清楚細節」,事情也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據《三立新聞網》報導,73歲張男於2024年6月23日下午1時30分被麵包噎到,張男雖不斷掙扎,但周邊無人發現,等看護發現時張男已經癱軟在地,一群外籍看護圍著張男徒手伸進他喉嚨挖掏6分鐘,卻把麵包推得更深。13:36報案到13:45救護車抵達花了15分鐘,這中間也沒人替張男做哈姆立克法施救,黃金搶救時間就此白白逝去,張男送到醫院後宣告死亡。醫生還不解問,「為什麼東西會卡那麼深?」家屬指出,養護中心強調「第一時間已排除異物」,但醫院死亡證明卻寫明「食道還卡麵包食糜」。張男火化至今已超過4個月,家屬等不到一句道歉,而張男遺物還像一包垃圾般被丟出安養院;現在家屬要提告安養中心負責人、主任、護理師、外籍看護4人,業務過失致死。據悉,這家安養中心隸屬一家財團法人基金會,基金會董事長正是邱于軒的老公張簡正偉,邱于軒2018年曾擔任執行秘書,婆婆是時任大寮鄉縣議員黃碧霞,可見家族顯赫。家屬爆料,此前有一次爸爸無故送急診,他們找邱于軒陳情想了解事發經過卻吃了閉門羹,表示安養中心的事不過問、介入,「要做好議員」。家屬滿頭疑惑,既然是議員為何不幫忙人民,非常矛盾,到最後才知道原來該安養中心就是她家開的。對此,邱于軒坦承安養院是家族企業,也不否認6年前擔任執行秘書一職,但該安養中心的實際營運事由先生的特助及主任在負責處理,她自己沒有參與安養中心管理營運因此「不清楚狀況」。面對家屬指控,她嘆對方完全沒找過她陳情,「沒有印象」,加上涉己事情想低調處理,已經進入司法。對於家屬指控,該安養中心則以律師函回應,當下就發現急救鈴,照服員用哈姆立克法、還拿抽痰機、急救合乎SOP。
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 網憶「葉少爺事件」:最多關3年
台北市昨(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造成3死的悲劇,而肇事者是一名15歲的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車出事。目擊者指出,事發後曾男下車時神情輕鬆,甚至嘻皮笑臉,這也讓網友聯想起當年「葉少爺」酒駕害死3人的事件,引發熱議。據悉,肇事的曾姓少年晚間疑似趁著外公出國,從永和的住處偷拿外公的車輛鑰匙,隨後前往外公將車輛停放的汐止停車場,將車輛從汐湖2橋一路開往肇事的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準備前往訪友,卻疑似在會車時過於緊張,加上不熟悉車輛機械操作,導致車輛暴衝進撞進一間豬血湯之小吃店內,造成3名正在用餐的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並有老闆娘和其員工燒燙傷送醫。警方在曾男包內發現電子煙彈,但檢測結果未發現毒品反應,酒測值亦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可能。不過對他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而採集其尿液與血液進行檢驗,檢測結果亦未發現毒品。至於少年隨身物品中的電子煙煙彈,在經確認後也確定未含毒品成分。警方表示,曾男父親在接到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肇事,隨即趕到警局協助釐清案情。事故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曾姓少年預計今日下午被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進行後續處理。此案也在PTT八卦版引起廣泛討論,許多網友聯想起2012年的葉少爺酒駕事件,不少網友擔心曾男因未成年而獲輕判,「最重3年,搞不好還緩刑」、「未成年無罪」、「最多關3年」、「未滿18,家庭功能失調,其情可憫可教化,3年」、「葉少爺成年酒駕還害死3個人,也只關了3年,難怪這15歲的還能笑得出來」。據悉,「葉少爺酒駕事件」是2012年4月25日發生於台灣高雄市的一件酒駕肇事案件,肇事者葉冠亨酒駕行經高雄市中央公園中華三路,先是撞上違規迴轉的垃圾車,隨後又撞擊正在晨跑的47歲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李幸蓉當場因頭顱遭車輛保險桿削斷,慘死現場。三天後,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因無法承受喪妻之痛,猝死於家中,留下年僅8歲的女兒。此外,葉冠亨的同車友人陳岡逸(24歲)因傷重不治,也在事故後送醫死亡。這場車禍共直接導致兩人死亡,並間接造成第三人死亡。此案於2013年11月27日宣判,最高法院維持前審判決,認定葉冠亨犯下公共危險罪,判處6年徒刑;同案被告王嘉祥則因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案件至此定讞。葉冠亨於2016年12月23日服刑3年後獲得假釋出獄,此案引發社會強烈不滿。
敬鵬大火害死6勇消 董座遭判緩刑3年定讞
桃園2018年敬鵬大火,檢警發現業者使用易燃材質風管,也未定時清理,又在防火間增建違章建築,害死6勇消和2移工,桃園地院法官審酌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也與家屬和解,緩刑3年。檢方不滿上訴,法院認為無理由而駁回,全案定讞。檢警調查,敬鵬2018年4月28日晚間發生火警,埔心消防分隊小隊長游曜陽、平鎮小隊長李翰霖、山峰分隊員余佳昇、游博瑜、林伯庭與平鎮分隊員林尉熙等6人因迷失方向,缺氧死亡,僅有平鎮分隊員呂宗郁獲救,另2名泰籍移工也慘死,黃維金等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檢方認為,黃維金、敬鵬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江姓工務部經理4人2002年增建平鎮三廠時,使用價格便宜的PP易燃材質風管,又把兩廠1至4樓間的防火間隔改建成換鞋間,此外負責清潔業務的環工課廖姓課長和陳姓工程師,長達14年未定期清潔保養熱排風管,致易燃揮發性物質在管壁內堆積,是火警擴大的原因。桃園地院簡易判決時,指出黃維金火災發生後第一時間即個人捐款千萬元給消防英雄專戶及移工,也與罹難者家屬、傷者和解,全力配合火災調查,將黃男等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至7月,緩刑3月至3年不等。檢方不服上訴,桃園地院17日宣判,法院認為原審判的刑度及緩刑條件並無不當,此外黃等人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並給付賠償,家屬也對刑度無意見,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為無理由,應維持原審判決的刑度及緩刑條件。桃檢則回應,尊重法院判決。
梨泰院踩踏159人慘死!首爾警察廳長怠職遭起訴 一審判決出爐
韓國首爾梨泰院2022年10月29日晚間傳出大規模人群推擠事故,更爆發踩踏悲劇,導致許多參與萬聖節活動和部分行人受難,最終造成159人慘死。時任首爾警察廳長金廣鎬事後被檢討,事發時應對不力,遭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傷起訴;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今(17)日一審宣判金廣鎬無罪,令家屬們崩潰無法接受。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梨泰院踩踏事件造成159人慘死,時任首爾警察廳長的金廣鎬因怠職遭檢方起訴,求刑5年有期徒刑。今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意12部開庭審理後,當眾宣判金廣鎬無罪;對此法院說明,警方當日處理方式雖然不符合民眾期待,但檢方證據不足,無法證明金廣鎬有具體違反義務。除了金廣鎬遭起訴外,另外兩位同樣以該嫌疑被檢方起訴的前首爾警察廳人士教育課長柳美珍,及前112狀況隊長鄭大敬,也在一審被宣告無罪。開庭時有許多死者家屬坐在旁聽席,聽聞法官宣判無罪當下立刻群情激憤,紛紛喊叫抗議。梨泰院事件後成立的梨泰院慘案家屬協議會、梨泰案慘案市民對策會議,針對法院一審判決深感遺憾,批法院判決讓被告無法及時受罰,侵害被害人權力,希望檢方能加強搜索找出更多證據,提出上訴。南韓警界高層因梨泰院事件爆發,使得他們態度散漫、調度鬆散和應對不力的問題一一浮現,不止金廣鎬在事後1個小時19分鐘後才接到電話通知,甚至一度漏接;龍山警察署長李林宰在當晚11時15分才現身派出所指揮,救援的機動對在事發後85分鐘才抵達現場;而原本應該在最前線只會的經查廳長(中央)尹熙根居然在忠清北道露營,還喝茫宿醉。這些人怠職也被檢方認定是,導致多人死傷的關鍵因素之一。
屏東安泰醫院火警釀9死! 25年來醫院火警至少60人命喪火場
屏東縣東港安泰醫院今(3)日火災事件,安泰醫院疑似配電盤起火,這起火警事故已經造成9人死亡。根據《NOWnews》報導,台灣在過去近25 年,不少醫院、長照機構都發生重大火警與釀災原因,不禁讓外界擔憂起在醫院或長照機構內「看診或住的安全」。新莊區署立台北醫院7樓護理之家發生火警。(圖/報系資料照)台北醫院護理之家2018年8月13日火警 15死37傷位於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上的衛福部台北醫院7樓護理之家,2018年8月13日清晨4時29分許發生火警,消防局獲報趕到現場,這起火警造成收容患者15人死亡、37人輕重傷;檢方調查,起火處在醫院7樓的7A23房235床,該床潘姓病患的洪姓友人以8萬添購「超長波床墊」,未料使用過程因為電線擠壓彎折,致短路引燃床墊、床單等再延燒。另據時任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指出,會造成如此重大傷亡的主因有3,一是起火點的海綿床墊延燒快速,二是病房住戶逃生時未關閉房門,導致濃煙擴散至其他病房和樓層,三則是院方延誤通報10分鐘,救災人車到場時火勢已擴大。龍潭愛心老人長期照顧中心大火釀4死13傷。(圖/報系資料照)桃園愛心長照中心2017年3月10日火警 4死13傷「愛心長照中心」位於桃園市龍潭區龍元路上的,當天上午5時許發生火警,當時,消防局獲報約20分鐘撲滅火勢並在2樓救出12名長者和1名外籍看護,不過最接近樓梯口旁房間的4名男性長者由於行動不便,當場被燒成焦屍,另有13人受傷。警消初判,因停電關係,疑有人使用火燭不慎釀禍,檢警事後查出,火警當下正好停電,而越南籍照顧員點了蠟燭不慎釀禍,加上鍾姓負責人父子私自在2樓擴建違法招攬生意,又未設置消防安全設備,還規避主管機關安檢,桃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因此將鍾姓父子和女看護起訴。新北市樂活老人長期照顧中心2016年7月6日火警 6死28傷在新北市新店區的「樂活」長照中心,2016年7月6日清晨莫約6點左右發生大火,新北市消防局接到通報,出動各式消防車輛104輛,台北市也支援11車28人,民間救護車21輛;火勢在40分鐘後撲滅,不過長照中心內大部分是生活無法自理、行動不便的年長者,導致疏散過程有難度,這起火警造成共6死28傷的慘劇。檢警事後認定,火警原因為房內抽風機電線走火,以及加上室內堆放雜物助長火勢所致,另外,當時中心內的火警警示音響還被人關閉,導致無法發出警鈴,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負責設備維修、保養的井女。台南市新營醫院北門分院整建後外觀亮麗,將轉型作為多元長照資源中心。(圖/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提供)台南新營醫院北門分院2012年10月23日火警 13死55傷位在台南市北門區的「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2012年遭人縱火奪13命,這場火警發生在當天凌晨時分,院內安養中心的70多名長者有些在睡夢中,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緊急疏散,且火勢在半小時內撲滅,不過由於2樓有64名行動不便的患者,雖然打火兄弟們冒著生命危險穿梭火場救援,仍造成13死55傷的慘劇,引發社會討論。警消初步調查,燃燒面積約20坪,研判起火點應是2樓雜物間,發現縱火者竟是院內一名癌末病患林基雄,他疑因久病厭世,加上不滿被院方催討相關費用,竟在院內縱火,這場大火堪稱是台灣醫療史上最慘重火警事故。嫌犯林基雄一、二審都被判死,但還未三審定讞時,2014年4月11日在台南看守所內吐血,並失去意識,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縱火案後,院區在整建前曾閒置。(圖/報系資料照)台北臺大醫院2008年12月17日火警 1死13傷2008年12月17日晚間,台灣大學醫院中新大樓手術房突然冒出濃煙,這是多年來醫療、安養機構火災事故中,唯一發生在手術室的意外,當時火勢從4樓開刀房延燒,由於醫院窗戶加裝了強化玻璃,形成悶燒,情最後是出動36輛消防車,花了兩個多小時才將火勢控制。當時在起火點附近,正好有醫護人員分別為食道癌、心臟病患者進行開刀,手術無法立刻停,當下造成兩名醫生嚴重嗆傷,送加護病房治療。事後發現,起火點為日光燈座內部配線短路,引燃木板製作的安裝溝槽,晚間7時30分開刀房開始傳出濃煙、隨後警鈴大響,一名手術中食道癌病患在後續搶救中不幸死亡,另有13位醫護人員受傷。普門醫院4樓的505號房當天凌晨突然冒出濃煙,有14人被嗆傷。(圖/報系資料照)宜蘭普門醫院2000年5月12日火警 14傷宜蘭普門醫院的這起火警,發生在當天淩晨12點多,先是有醫護人員先從4樓505房見到濃煙,所幸醫護人員相當警覺開始疏散病患,沒想到才一下子,整間醫院就陷入濃煙和大火中,熊熊火勢還從頂樓不斷竄升,由於無法確定有多少人順利逃出,消防人員在大火還未完全熄滅前,就背著氧氣筒逐層搜索,最後確定14人受到嗆傷。而這起火警也被懷疑是遭人縱火,因為就在事發前,院方曾因財務糾紛,接到恐嚇電話。宜蘭仁愛醫院2000年5月6日火警 8死19傷淩晨2點多本是熟睡的時候,不過位在宜蘭市公路局後方的仁愛醫院第二院區,在當天突然從1樓竄出火舌,火勢迅速延燒(事後研判是電線走火導致),不到幾分鐘整個醫院就陷入火海。第一批趕抵火場的消防員努力滅火,原以為僅是一場小火災,但是萬萬沒想到,醫院樓上還有30多人受困,這時第一線的滅火隊緊急呼叫總部支援。由於院區大多是重症病患,行動不便且來不及逃生,被困在病房當中,消防人員雖然冒險闖入火場搶救,最終有8個人不幸死亡,19人受傷。宜蘭仁愛醫院2000年5月6日火警,釀8死19傷。(圖/報系資料照)
貨車司機撞死夫 妻嘆「不想多毀掉一個人生」求情:請從輕量刑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2021年騎機車接兒子放學時,在途中與一輛小貨車相撞。事後林姓男子被宣告腦死,林男妻子與公婆溝通後,依林男之前意願決定器捐,並救了4個人。林男妻子在決定器捐後,請檢察官對滿懷愧疚的肇事司機從輕量刑,並要求司機除了負起應負的責任,日後要記得多做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好好回饋社會。她表示,丈夫已經沒了,對方也不是故意肇事,實在是不需要再毀掉一個人的人生,「就給他個機會,也讓這件可怕的事,從器捐到最後的車禍處理都變得溫暖、圓滿。」據《三立新聞網》報導,2021年中秋連假前,剛和妻小搬到宜蘭生活的林子翔騎著機車準備到學校接兒子回家,但在途中與一輛小貨車對撞,林子翔當場被撞拋飛倒地,緊急送醫後,醫師判定腦部、腦幹重創,救回的機率非常小,建議林子翔妻子雅文考慮器捐。雅文打電話和公婆討論後,決定不放棄希望,拜託醫師進行手術,給丈夫一個活下去的機會。手術後,林子翔雖然保住了生命,但整體數值和狀況並不樂觀,在事發後第5天的晚上,林子翔心臟開始出現異狀,醫師緊急通知雅文,即便靠著呼吸器恐怕最多只能再撐1、2天,建議他們考慮器捐選項。雅文在與公婆溝通討論後,雙方共同認定,林子翔是個善良熱心的人,此前也曾提及病重的話「絕對不要臥床靠儀器活命」,因此決定尊重林子翔的意志進行器捐。雅文還希望透過器捐這件事,讓崇拜林子翔的兒子知道,父親在生命的最後關頭還是在幫助人、救人,「爸爸永遠是他的超級英雄。」雅文表示,雖然器捐這個決定一度讓她十分自責愧疚,但經過心理諮商和丈夫含笑入夢,加上對兒子的正面影響,自己已慢慢走出陰霾,而她自己也簽下器捐同意書。雅文驕傲表示,兒子現在十分活潑且還熱心公益,常常自己主動報名當志工。因為器捐這件事,讓雅文一家面對肇事者時,態度也變得更寬容。雅文表示,肇事司機是一個當年大約28歲的年輕人,因為這場車禍背上了業務過失致死罪,但可以看到他的歉意和愧疚態度,「其實那時在醫院面對警方時,對方也很慌張,也一直道歉,事後也常常表示想探望先生,想跟我公婆道歉等。」雅文直言,任誰都不願遇到這種事,也知道對方真的不是故意的,可以感受到這個年輕人其實也受到很大的衝擊,「那時候我就想,既然我們都選擇了器捐遺愛人間,又何必去跟他計較那麼多。」她忍痛告訴肇事者:「你要打起精神來,該負責的當然要負責,可是以後記得多做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好好回饋社會。」最後雅文不僅選擇原諒肇事者,也請檢察官從輕量刑,至於賠償部分,他們也沒有多要更多的理賠。雅文語帶哽咽卻溫暖地告訴記者,自己年僅38歲的丈夫沒了,對方也不是故意肇事的,實在是不需要再毀掉一個人的人生,「就給他個機會,讓這件可怕的事,從器捐到最後的車禍處理都變得溫暖、圓滿。」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遊覽車成火球…女師遺體緊抱4童 遺愛24年「重傷率降9成」
桃園平鎮32年前發生一起幼兒園「火燒遊覽車」意外,奪走23條人命,當時隨車老師林靖娟為了搶救車上的學生,奮不顧身衝進火海,用肉身緊緊護住孩子,最後命喪火窟。之後,林靖娟老師被入祀忠烈祠;交通部更於事發後3個月就完成修法,明文規範遊覽車定期檢驗項目;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也應運而生,至今仍在守護兒童安全。1992年5月15日,台北市私立健康幼兒園共180多位師生及家長租遊覽車前往六福村野生動物園郊遊,不料路途中一輛車電線走火,全車瞬間陷入火海,更糟糕的是車上滅火器已逾期超過3年無法使用。隨後趕到的消防隊雖迅速將火勢撲滅,但遊覽車幾乎已全部燒毀。此事件造成2位學生家長、老師林靖娟及20位學童罹難,而林靖娟老師當時本已帶著6名學童脫險,但她不顧烈火折返,她的遺體被發現時,懷中還緊緊抱著4個孩子。事故發生隔天,時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連同北市監理處人員至現場勘驗,發現事故遊覽車車齡7年,且經營者為增加載客數,指示司機非法更換及加裝座椅,導致座椅間距變小;安全門也經過改造,司機更沒有行前檢查安全門,導致失火時後座無法逃生。遊覽車被火燒後已面目全非。(圖/報系資料照)得知勘驗結果的教育部立即下令:所有幼稚園校外旅遊教學活動,範圍不得超過該縣市;各級學校之校外旅遊教學活動,租用車輛之車齡不得超過3年。交通部公路總局也因此決定修法,將安全門及滅火器、車用電器設備(含電視機及冰箱),以及車內是否有放置易燃物等,深度納入遊覽車定期檢驗,並且限制違規大客車在道路上行駛,《道路安全規則》第39條「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基準」創下紀錄在短短3個月內,即1992年11月15日就完成修正並發布。據統計,自1992年修法後到2016年,24年間,幼兒專用車事故重傷率大幅下降9成,從每年65人重傷減少到每年剩5人。1993年9月17日,遊覽車司機楊清友、泰北交通公司負責人連麗雲因業務過失致死罪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2004年12月31日,健康幼稚園董事長吳文道、園長楊聰慧、總務主任趙國芳3人,也因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別遭處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8月及緩刑3年、有期徒刑6月定讞。另外,為了紀念林靖娟的勇舉,罹難者家屬與時任立法委員林志嘉等社會熱心人士,在1993年4月3日共同發起成立了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積極投入推動與兒童安全相關的法令修正及教育宣導,並提高社會大眾對兒童安全的重視。1999年9月3日,臺北市忠烈祠將林靖娟的牌位入祀,成為第一位入祀忠烈祠的非軍人烈士。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劉煥榮被捕後,在獄中洗心革面,除了發起募捐,還著書聲援拯救雛妓運動,讓不少民意代表為之動容。據悉,劉煥榮臨刑前,曾感慨說:「我不是英雄,警界才有英雄。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中,奮不顧身救人而喪生的林靖娟老師才是真正的英雄!」劉煥榮被捕後,在獄中洗心革面,於1993年3月23日伏法。(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女學生溯溪溺斃!閨密怒爆料「被逼下水」:上來後沒人急救
新竹近期發生女學生參加夏令營溯溪時,不幸溺斃的悲劇,家屬出面控訴教練和業者錯過黃金救援時間,而女學生的閨密也不捨發聲,「我朋友在水裡七分鐘,不知道她那時候有多絕望,但奇蹟沒有發生,且她被救上來後並沒有人馬上急救」。據了解,黃姓女高中生於7月31日前往新竹縣尖石鄉參加「武林帖」夏令營,然而當天水流湍急,黃姓女高中生下水之後就被水流推著走,最終不幸溺斃。一名網友也在Threads發文表示,新竹縣市尖石鄉夏令營溺水身亡那位是自己的超級好朋友,「她人緣很好,她對每個人都超級好,都是先想別人,也很漂亮,結果就這麼離開了,她這個人幾乎沒有缺點」,該名網友也淚訴,「我朋友在水裡七分鐘,不知道她那時候有多絕望,但奇蹟沒有發生,且她被救上來後,並沒有人馬上急救」。原PO指出,自己朋友被救上來的時候身體明明還是軟的,「但是所謂的教練&救生員卻沒有即時做出正確決定,而是把她放在地板上,我朋友那天明明因為生理問題,本就沒有要下水,是你們強迫讓她下水,如果今天你們負責人注意她的狀態,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好友的過世也讓原PO無法接受,指責負責人和教練,「你們只需要假裝很愧疚帶過去,重新開啟新的生活,因為這種事情對你們來說,過幾天就沒什麼人在意了,你們可以開啟新的生活,但我朋友卻沒有以後了,她連新的生活都沒有」。黃姓女學生的爸爸也質疑,女兒被拉上岸後,直到救護車抵達的7、8分鐘時間內,竟無人進行CPR急救。如果當時有人進行急救,女兒或許還有救活的機會,讓他無法接受,懷疑業者是否在警消抵達前未持續急救,錯過黃金救援時間。事發後,警方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邊姓業者、張姓助教、徐姓教練移送偵辦。
新竹女學生「夏令營溯溪」卻溺斃 爸爸見現場照片心痛:非常震撼
新北市一名15歲黃姓女學生近日在參加新竹縣的一個夏令營活動時,於錦屏溪進行漂漂河項目時不幸溺斃,在經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邊姓業者以15萬元交保,張姓助教、徐姓教練各以7萬元交保。對此,女學生父親也公開事發當時的照片,質疑小孩在湍急的溪水中表情痛苦,明顯可以看出不適,為何教練完全沒發現有異常,認為業者是否錯過黃金救援時間。據了解,黃姓女高中生於7月31日前往新竹縣尖石鄉參加「武林帖」夏令營,然而當天水流湍急,黃姓女高中生下水之後就被水流推著走,黃爸爸也質疑,女兒被拉上岸後,直到救護車抵達的7、8分鐘時間內,竟無人進行CPR急救。如果當時有人進行急救,女兒或許還有救活的機會,讓他無法接受,懷疑業者是否在警消抵達前未持續急救,錯過黃金救援時間。黃爸爸也發現活動現場照片,女兒已經有不適的表現,但教練卻未發現異常,繼續讓孩子們參與高危險性的活動,「我看到照片非常震撼」,且照片都能看出當時水流相當湍急,當時女兒與其他學員穿著救生衣、安全帽,捏著鼻子,表情相當痛苦其他學員都有水沖到頭部和臉部的情況,而教練站在一旁並未採取行動。此外,父親提到,他在現場詢問業者事故發生地點時,業者指向一個水深僅及腳踝的地方,這讓他難以信服,因為他女兒身高將近160公分,水深僅30公分不可能導致溺水,認為業者應答時避重就輕。警方調查發現,本次活動的15名成員中包括一名教練和一名助教,其中徐姓教練擁有相關證照,並在尖石地區從事相關工作超過10年,但張姓助教則因執照過期未更新,被視為無執照僅能擔任助教。本次夏令營為期5天,收費1.2萬元,業者網站上聲稱活動有保險,但在事發後卻稱「忘記了」。事發後,警方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邊姓業者、張姓助教、徐姓教練移送偵辦。經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漏夜偵訊,1日深夜,邊姓業者被諭令以15萬元交保,張姓助教和徐姓教練則各以7萬元交保候傳。
69歲婦高空彈跳「摔落8公尺」當場慘死 工讀生坦承:沒扣上安全扣環
南韓一名69歲的婦人,日前到購物中心體驗高空彈跳設施,沒想到因為安全扣環未確實扣上,便直接從8公尺高的平台摔落地面,當場心跳停止,最後傷重不治身亡。經過調查,涉事工讀生遭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立案,而警方也將持續調查該遊樂場的安檢問題。綜合韓媒報導,這起事故發生在2月26日,事發當天,婦人與2個女兒、孫子一同到大型購物中心「Starfield安城」逛街,並在下午4時至3樓的室內運動遊樂場「Sports Monster」體驗高空彈跳。不料在過程中,婦人卻直接從8公尺高處墜落,摔在了水泥地面上,造成她當場心跳停止,並立刻接受了心肺復甦術急救,不幸的是,送醫搶救1小時後,仍然宣告不治。據了解,當時設施的上方和地面均有配備打工的安全人員,婦人也確實穿著了安全裝備,但場地內並未裝設防墜網,也沒有緩衝力道的軟墊,而悲劇發生過後,才發現婦人的安全扣環沒有被確實扣上。警方展開調查後,正檢視著購物中心業者的相關安全措施,一名未具備安全證照的20多歲工讀生此時才坦承,自己失手未把婦人身體和繩索上的安全扣環扣上,而該名工讀生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立案。事發過後,購物中心的經營者表達了哀悼,並承諾會盡力與該遊樂場進行協調,幫助死者家屬克服身心靈上的痛苦。而該Sports Monster門市也已暫時歇業,其他位在高陽、水原和河南的分店也緊急關閉,以便檢查安檢設施,並對員工進行相關培訓。報導指出,Sports Monster是以「遊園設施業」登記,並由文化體育觀光部依《觀光振興法》進行管理,但遊樂場內23項設施中,只有1項登記為遊樂設施,每2年會安檢一次,而釀成這次悲劇的室內高空彈跳設施卻未登記為遊樂設施,因此未列入檢查對象,也造成了安全漏洞。
海巡發威2/台灣爆竹煙火9成進口 新興堂爆炸案致4死38傷
警消人員指出,以往台灣爆竹煙火採取一貫作業,「成本1元,起碼可賺10元」,但發生多起煙火爆竹意外後,政府對公共安全要求日益提升,不少爆竹工廠移往大陸,目前90%的爆竹煙火從國外進口,其中以大陸產品為大宗,其中又以中低高空煙火較為熱門、利潤也較好。警消人員觀察,今年、2024年可能由於疫情解封,施放爆竹煙火民眾較以往多,查獲違法爆竹煙火數量也比以前多。有警消高層透露,造成台灣民間和官方的爆竹公安意識抬頭,及爆竹產業外移,最關鍵原因就是2011年4月間,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鋪發生的爆炸案。當時方圓10公里鄰近地區民眾,都聽到「平地一聲雷」,連中央氣象局都一度以為是春雷巨響,不料真相竟是煙火製造商、萬達公司從桃園搬運煙火回五股時發生爆炸,有專家評估爆炸威力直逼2萬顆手榴彈,導致4死38傷、10戶房屋全倒、44戶半倒,車輛7台全毀、10台半毀的慘案。桃園萬達公司因搬運煙火不慎,在新北市五股新興堂香鋪前引爆,造成4死38傷慘案。(圖/報系資料照)警消人員回憶指出,桃園萬達煙火公司先於2011年4月1日發生廠區爆炸,造成1死2傷,遭桃園縣消防局公告廢止「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但未查扣剩餘煙火,只發函指示萬達自行處分殘存煙火。「剛好」新興堂香舖負責人陳邱隆因承接施放煙火業務,向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調用煙火,鄭禮廷遂聯絡陳邱隆,委請司機盧錦熹開貨車載貨。2011年4月22日中午12點左右,盧錦熹從新北市三芝區出發,下午2點多抵達五股載陳邱隆,3點多到桃園縣萬達煙火公司取貨,約晚間8點回五股,沿途都用手機和鄭禮廷聯絡,最後停車在新興堂香鋪旁。不料搬運煙火時,因摩擦和震盪等因素引爆,強烈的爆炸威力,造成陳邱隆及其母陳純美、貨車司機盧錦熹當場死亡,路過的轎車駕駛林文宏慘遭燒死,現場宛如烏克蘭、巴勒斯坦戰區,慘不忍睹。新興堂香鋪爆炸案後,警消前往桃園市觀音區的萬達煙火廠,了解煙火查封與儲存狀況。(圖/報系資料照)刑事責任部分,萬達公司協理鄭禮廷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檢方起訴,由於鄭男事後與部分被害人和解,最後只判2年徒刑定讞,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被追究國賠責任,纏訟12年後,最高法院2023年3月認為桃園市消防局未採取積極的行政手段,妥善管理萬達公司的煙火,判決應負1077萬餘元的連帶賠償責任確定。警消人員強調,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業者若超量儲存爆竹除依規定全數沒入外,並開立舉發單,若店家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超量儲放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一般爆竹煙火產品須通過型式認可程序,且須張貼「認可標示」後,才能在市面上販售。至於施放地點,原則上是在空曠、人少且風向佳的地點;但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大眾捷運系統範圍、古蹟、醫院等就不能施放,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敬鵬大火6勇消殞命!董座捐款千萬獲緩刑 桃檢「痛斥輕判」提上訴
敬鵬大火奪走6勇消寶貴性命,董事長黃維金等6名高階主管一審全獲緩刑,桃園地檢署以千字文細數敬鵬不是,斥逾3千員工、年營業額201億的跨國公司便宜行事、忽視工安釀大火,耗費國家大量人力物力救災,尤其6名國家培養多年的優秀消防員冒險救災卻殞命,豈是和解金可彌補,2移工客死異鄉更重挫國際形象,直指類似案件平均刑度達7.5個月,輕判不符比例原則,更不足讓企業引以為戒,將提起上訴。印刷電路板大廠敬鵬公司2018年大火,造成6名勇消殉職、2名移工殞命,桃園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且捐贈環保基金,窮盡弭平傷痛、查明火災、避免未來災害,將黃等6名高階主管依業務過失致死輕判3到8月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3月至3年,並繳交公益金5萬元至50萬元不等。桃檢指出,敬鵬公司員工達3300餘人的上市跨國公司,2018年營業額201億7388萬元、盈餘3億7506萬元,黃維金等6人分別擔任敬鵬總經理兼董事長、副總經理、經理、環工課長及環保工程師等職,是專業經理人或專業工程師,對於公司消防設施建置及防火設施等,應有更高注意義務及標準,卻擅蓋違章建物、風管又採易燃材質、破壞消防區畫及間隔,導致火災一發不可收拾,甚至長達14年未按時清潔排熱風管,導致內壁堆積大量易燃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更助長火勢蔓延。檢方痛斥,敬鵬火災並非不能避免,而是因黃男等專業經理人長期忽視工安,才會發生重大火災。桃檢提到,桃園市消防局共出動各式消防及救護車輛212車次、消防及義消人員801人次救災,國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卻因黃男等專業經理人的輕忽漠視,導致有7位消防員受困在1樓東南角落貨梯A處附近長達3至7小時,造成6名消防員及2名外籍員工共8人不幸罹難身亡,對於死者家屬而言,這無可彌補的傷痛,豈是和解金錢可彌補?桃檢感嘆,專業消防人才養成不易,6名冒險救災卻罹難火場的消防員,都是國家培養多年的優秀人才,卻因黃男等人疏忽、輕視而頃刻間殞命,對於國家救災體系造成莫大損失;且2名泰籍勞工客死異鄉,不僅其家人痛徹心扉,也引起國際注意,誤認我國上市公司僅求營利漠視工安,影響我國國際形象甚鉅。桃檢指出,如此巨大損害卻僅判3至8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5至50萬元不等的公益金,如此輕微的公益金,和敬鵬所獲利益相差懸殊,顯然不合比例原則,更不足以讓事業經營者引以為戒,以加強投資工作安全的措施及設備,避免工安災害發生。桃檢提到,涉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類似判決共4903件,99%(4830件)都是有期徒刑,平均刑度達7.5個月,最高刑度達4年2月,黃男等人刑度有輕縱之嫌,為捍衛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企業經營為節約支出而漠視工安,未依消防專業規畫廠房,再度發生此類工安憾事,依法提起上訴。
6勇消2移工罹難!敬鵬董座6人「便宜行事」害命…免坐牢原因曝光
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工廠平鎮三廠,2018年發生大火並造成6消防殉職、2移工罹難。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敬鵬公司董事長黃維金等6主管,便宜行事用易燃材質建造廠房風管,又於廠間之防火間隔蓋違建,導致防火牆功能遭破壞,以及未依規定定檢熱排風管,進而使火勢迅速蔓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3至8個月徒刑,緩刑2到3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敬鵬董事長黃維金、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江姓工務部經理等4人負責建廠工程及後續增建工作。其中平鎮三廠東側外牆為防火外牆,並應以不燃材質在不妨礙設置目的原則下,掛置不燃材質風管。但黃維金等4人選擇易燃材質的PP作為排放廢氣、熱氣的風管,破壞防火外牆功能,又二廠及三廠間應留設防火間隔利於避難,但敬鵬未經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以違建連通2防火間隔,導致防火間隔完全失效。負責清潔保養、檢查及更換排風管的環工課廖姓課長、陳姓工程師,自建廠後未依規定定檢,導致隧道式預烤箱於烘烤PCB板製程中,產生油墨碎屑或其他細微異物被吹向加熱器,並於接觸加熱器鎳鉻絲高溫後瞬間冒出火星,再於持續排出時於風管悶燒,火勢迅速引燃熱排氣管下方空調風管,再由空調風管蔓延至同樓層其他區域,進而發生憾事。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維金等6人造成8名消防及移工死亡,所生損害非輕應予處罰,但審酌坦承犯行、與所有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黃維金第一時間捐出千萬給消防英雄專戶及移工,帶領團隊積極和解、全力配合調查,依業務過失致死判8月徒刑,緩刑3年;陳姓前廠務副總經理7月,緩刑3年;江姓工務部經理7月,緩刑3年;吳姓前平鎮廠長6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環工課廖姓課長3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陳姓環保工程師3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飛南韓整形「2周抽脂3次」 妹子術後劇痛…肌肉腐爛釀敗血症慘死
隨著科技的發達,醫美整形愈來愈普遍,不過難免也會有風險。一名中國女子去年到南韓首爾一間整形診所,2周內做了3次抽脂手術,沒想到手術後出現劇烈疼痛,還引發敗血症,最後不幸過世。家屬控告醫院業務過失致死,警方已針對這起案件展開調查。據《YTN》報導,這名20多歲女子去年11月入境南韓,在首爾江南區一家整形診所接受抽脂,2周內就進行3次手術,隔天卻因極度疼痛住院,檢查發現手術傷口感染,醫護人員給了冰袋,並注射抗生素,但病情卻急轉直下,產生肌肉腐爛的「壞死性筋膜炎」,惡化成敗血症,在本月10日宣告不治。家屬控訴,整形診所過失殺人以及違反醫療法,「儘管死者抱怨很痛苦,卻被忽視,沒有得到適當的治療或轉院」,最後才會導致死亡。警方目前已展開調查,包括對女子的屍體進行屍檢,以確定死因。家屬指控診所過失殺人以及違反醫療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事實上,不少人選擇前往南韓整形,據《南韓先驅報》報導,南韓健康產業振興院的《外國病患吸引力表現報告》提到,2009年6萬4464名外國病患中,只有13%是為了整形手術或皮膚科治療,但是到了2022年,數字增加1倍以上,在29萬3350名外國病患中,有8萬2374人來尋求整形服務,高達28.1%。具體而言,接受整形手術的外國病患比例,從2009年的4.4%上升到2022年的15.8%,尋求皮膚科治療的比例,也從2009年的9.3%上升到2022年的12.3%。其中,整形的外國人以泰國最多占24.2%,其次是日本、中國和美國;至於到皮膚科的外國人,以中國人最多,占23%,再來是日本、美國和泰國,也振興了南韓美容產業。
188高中泳將跳水後癱瘓 前選手怒批:無知殺人
一名身高188公分的新北市張姓男高中生,5年前在校內泳池跳水時,頭部撞擊泳池地板導致癱瘓,父母怒告校方與教練,一審將3名教練各依業務過失重傷罪判刑6到8月,台灣高等法院依鑑定結果認定,教練指導正確且盡到保護提醒的責任,14日卻逆轉改判3人無罪,包含游泳池委外廠商呂姓負責人、杜姓救生員及沈姓高中校長等3人都判無罪,引發社會輿論,如今前游泳選手也看不下去,認為學校這樣的水深讓學生跳水,是無知殺人,凸顯台灣運動知識的不足。女人迷創辦人張瑋軒過去是游泳選手,看到這樣的新聞怒批是台灣體育環境無知。(圖/翻攝自張瑋軒臉書)曾為游泳選手的女人迷創辦人張瑋軒看到這樣的新聞後,表示非常難過,更用痛心疾首來形容,她從新聞內容中發現選手有188公分,但泳池深度只有1.35公尺,認為這樣的泳池「絕對不能進行任何跳水有關的練習」。她痛批這個新聞,從事件的發生、法院的判決,都再再暴露台灣運動知識的不足!沒有任何人希望這樣全身癱瘓的事件發生,但是專業運動知識的不足,就會讓傷害不斷發生。水深若無超過兩公尺,就不能跳水,跳水會造成諾大的身體衝擊和壓力。美國亦有研究指出,甚至水深要超過3~3.6公尺,才能算是安全環境。少年從運動健將到全身癱瘓,這個過程純粹是由無知導致的。無知殺人真的是讓我很傷心的事情。懇請有更多人能重視運動專業知識,不要再讓這些遺憾發生了。她也表示,如果你有孩子在學游泳,泳池高度不夠的話,請絕對讓他有勇氣拒絕任何教練或老師叫他跳的指令。新北市教育局的「新北市立○○高中學生游泳池意外事件調查報告書」所載,測量學校游泳池最淺處深度為 1.1公尺,最深處為1.5公尺,並未違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游泳池管理規範」。但張瑋軒也用專業認為,比賽選手跳躍與入水角度會和一般學生有所不同,也會更添危險性,因此認為這樣的水位實在太淺。
他失足掉入機器「當場絞爛慘死」 狠心經理未施救還當垃圾丟
英國一名29歲的工人威利斯(DavidWillis)在清理絞碎機的過程中不慎跌入機器內當場死亡,但公司經理卻未施救,還將裝有其遺體的貨櫃載到垃圾場丟棄,事後他面臨過失殺人罪的指控。據《BBC》等英國媒體報導,2018年9月15日,威利斯被蒂明斯廢物處理公司(TWS)的經理蒂明斯(Brian Timmins)派去清理絞碎機,但他在過程中掉入機器內部,並在數秒內慘被絞死,還造成機器停擺。沒想到當蒂明斯發現機器卡住後,他卻沒有按照標準作業程序立即關閉機器,甚至還利用挖掘機清除卡住絞碎機的「異物」,並將機器內的「垃圾」載到回收場丟棄。根據檢察官表示,在發現威利斯消失後,蒂明斯曾走近機器視察,也肯定意識到威利斯可能已掉入絞碎機內死亡,但他卻未及時施救。檢察官還指控,他事後還將裝有威利斯遺體的廢棄物貨櫃運往垃圾場,顯示蒂明斯是威利斯死亡的直接原因,而TWS也存在系統性的安全缺陷。蒂明斯事後被控業務過失致死傷罪(corporatemanslaughter),但他否認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威利斯的死亡。根據辯方律師表示,蒂明斯作為TWS的經理確實在確保員工的健康與安全上出現了失誤,但他事發時並不清楚威利斯已死,也不承認後來的行為是為了掩飾過錯與妨礙司法公正。整起案件已獲法院受理,而審理的時間預計將持續4周。男子清理絞碎機時不慎落入機器內而當場死亡。(圖/翻攝自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