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罪
」 高雄 台南 子彈 開槍 槍擊投資失利怒斷人腳筋痛失感覺、運動功能 高雄男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夏姓男子2020年間投資陳姓男子的便當工廠失利,讓他慘賠400萬元,不滿陳男避不見面,夏男上網購買外送員制服、外送箱內藏槍械,四處找尋陳男,前年11月底,遇到陳男外出用餐時,持刀砍斷陳男左腳筋,一審被依重傷害、非法寄藏槍等罪,判8年2月,還須賠償陳6264萬餘元,他與檢方均提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惡性重大,改判8年6月。可上訴。2020年間,夏男看好陳男經營的便當工廠獲利頗佳,即拿400萬元投資,不料他投資後,公司營運狀況不如預期,夏男的投資全賠光,陳男避不見人,令夏男心有不甘,四處尋找陳男準備報復。2022年11月28日上午,他穿上網購的外送員制服,以外送箱帶著西瓜刀和一把改造槍彈,騎車出門行經高雄市區一家肉粽店,發現陳男在裡面用餐,夏男隨即持刀上前朝陳男左腿後側、右腿前側揮砍,陳男重傷倒地,送醫治療後,因傷及左腿肌肉神經、動靜脈及骨折,致左下肢機能嚴重受損。犯案後逃逸的夏男經警方循線逮捕到案,依殺人未遂、持有非法槍械等罪送辦。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夏男擁有槍彈,卻捨棄槍彈改用西瓜刀砍陳男腳部,認定不具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及槍砲罪合併判他徒刑8年2月。夏男、檢方均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夏男在光天化日之下砍傷陳男,下手很重,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且未與陳男達成和解,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8月,重傷害罪從重改判7年,合併改判8年6月徒刑。被害人陳男左腳被砍斷腳筋,喪失感覺與運動功能,陳男另提民事告訴向夏男求償6384萬餘元,高雄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扣除陳男已領的12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判夏男應賠應賠626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雲林商人收藏「罕見火藥獵槍」遭法辦 竟辯:熱愛生存遊戲
雲林縣1名57歲胡姓男商人有收藏槍枝的愛好,刑事局中打偵五隊5月間接獲情資指稱胡男涉嫌非法持槍,警方於7月前往胡男住宅,當場查扣1把改造火藥獵槍、多把空氣槍和模擬槍及50枚子彈等證物,事後將他依違反《槍砲罪》移送偵辦,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據了解,刑事局中打偵五隊5月間獲報,有民眾疑涉非法持槍,隨即與雲林縣西螺分局及斗六分局等單位鎖定胡男行踪,直到7月18日才前往其住處將他查緝到案,並在屋內查獲1把非制式0.22口徑的火藥式獵槍、3把模擬槍、3把空氣槍、霰彈、0.22口徑等各式子彈共50顆及改造工具等大量證物。警方說明,胡男供稱,因自身喜好生存遊戲,才購入多把槍支收藏,且獵槍是10年前取得的,並坦承曾在空地試擊1次,警方根據他擁有改槍技術及工具嫌疑重大,雖然其他擺放在家中的槍枝疑久未移動蒙上灰塵且槍身摩擦痕跡不明顯,警方仍依《槍砲罪》將他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事後檢方命胡男5萬元交保。警方表示,非法持有槍械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民眾若發現可疑人、事、物,可向警方檢舉,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台南角頭才去鴨頭公祭!他舞廳爽轟4槍原因曝 知情人士:怕慘死都攜槍上膛
台南市安平路台南大舞廳5日凌晨聞槍響,兩名酒客凌晨5時許走出大門,疑似「酒後助興」各自持槍對空射擊,黃姓男子開3槍,洪姓男子開1槍,做案後即搭車逃逸。警方5日傍晚6時在南區1棟舊大樓內逮捕兩人,在天花板查獲兩把作案改造槍枝及23發子彈,據悉,洪姓角頭4日才剛參加南州角頭「鴨頭」公祭,而隨身帶槍枝,就是怕被尋仇慘淪鴨頭死狀,隨著大哥被殺害,地方勢力恐將大洗牌,警方依照槍砲與恐嚇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同行的黃姓男子(中)坦承兩把槍皆為所有。(圖/報系資料照)涉案人為41歲洪姓角頭,5日跟一行友人到舞廳消費,離開後,洪姓角頭疑似酒後喝嗨竟掏槍,對空鳴槍1發,接著42歲黃姓男子也跟著對空鳴槍3發,隨後兩人離開,現場遺留4枚彈殼,所幸沒造成人員傷亡。洪姓角頭和黃男開完槍後回到黃男位在南區舊公寓休息,殊不知警方早已掌握兩人行蹤,檢警持地院核發的拘票,前往埋伏,待時機成熟,破門逮人,當時洪、黃仍在睡夢中,警方不費一槍一彈就將人逮捕,搜出兩把作案槍枝和23發子彈,全案將往槍砲罪偵辦。隨著鴨頭火化,槍擊案卻仍疑點重重。(圖/三立新聞網)兩人事後供稱,開槍動機純粹是酒後失態,如今也相當懊悔;據《三立新聞網》引述知情人士說法,一般角頭上舞廳消費不大可能攜槍上膛,最有可能原因,疑似跟角頭「鴨頭」上個月15日被埋伏狂轟8槍斷魂有關;巧的是,洪姓角頭甚至出席過鴨頭4日的公祭,才不到一天,他就在舞廳內開槍,由於時機點相當敏感,不免讓外界多做聯想。台南近幾年地方角頭其實風波不斷,從台南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被槍殺震驚地方,包括去年綽號「狀元」男子被人擄走帶到茶行凌虐致死後在醫院丟包,雖然被懷疑和土方利益有關,不過知情人士透露,可能是行事作風倚老賣老被教訓;另外,安平角頭建文的旗下大將,3年前被小弟蝦米砍死,幾天後,蝦米又跑到建文住家持雙槍將人射殺,在地角頭大哥陸續出事,也牽動著地方勢力,恐怕將洗牌重整。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嘉義鄉村老翁長期受鄰居噪音干擾怒「開獵槍射殺」 女鄰居不幸喪命
嘉義縣中埔鄉一處寧靜的社區,在19日下午3時卻驚現槍聲,70多歲的余姓男子因對鄰居殷姓女子長期製造的噪音感到不滿,竟持獵槍前往殷女家門外開槍;結果,殷女當場倒在血泊中,雖然緊急送醫搶救,但不幸宣告死亡。事件發生後,警方迅速到場處理,當場逮捕余男,並從現場起獲涉案的獵槍1把、霰彈子彈3發以及番刀1把等物品,余男被帶回分局接受偵訊,警方也將槍枝送往嘉義縣警局鑑識科進行鑑定,正全力釐清槍枝的來源。警方目前正調查余男是否涉及其他案件,並檢查是否有其他共犯參與此事,全案依照《殺人罪》及《槍砲罪》嫌移交嘉義地檢署,並持續偵辦中。警方呼籲市民,鄰里之間的糾紛應保持理性解決,若面臨類似問題,可以向村里長或當地派出所尋求協助,避免使用暴力手段,透過合法的渠道解決爭端,才能有效防止悲劇重演,維護社區的和諧與安全。
他連路都走不穩竟犯下兇案!嘉義七旬翁疑不滿鄰居太吵 持獵槍「射殺女鄰居」
嘉義縣中埔鄉一處社區19日下午3點左右許發生槍擊案,一名70多歲余姓男子認為殷姓女鄰居長期製造不明聲響,影響生活,居然持獵槍跑到隔壁廚房外,對殷女開槍,造成對方倒臥血泊中,雖然段女緊急送醫仍不幸宣告不治。大批警力趕來調查。(圖/警方提供)據了解,這位連路都走不穩的70多歲的余姓老翁,疑似不滿段女長期製造噪音,竟拿了把獵槍,走到對方家中廚房對著她射擊,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女鄰居已倒臥血泊,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至於余男也當場被逮,並查扣涉案手持獵槍1把、霰彈子彈3發及番刀1把等證物,帶回偵訊後也將槍枝送縣警局鑑識科鑑定。警方同時要釐清槍枝來源,全案依殺人、槍砲罪嫌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持續清查余男是否涉及其他案件,及是否有共犯參與。77歲余姓男因噪音問題和鄰居嫌隙,竟持獵槍開槍射死女鄰居77歲余姓男子因噪音問題與鄰居嫌隙,昨天持獵槍開槍射死女鄰居。針對這起事件,警方也呼籲民眾,若鄰里之間爆發紛爭應保持理性,除了可向村里長反映或轄區派出所等單位尋求協助,仍有多項管道可以和平解決,警民互相保持聯繫,藉此杜絕憾事發生。
新北男吸「喪屍煙彈」毒駕撞死警員 最慘恐面臨10年重刑
新北市列管毒品人口黃國維,13日凌晨吸食含麻醉藥物「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電子煙後,毒駕撞死警員黃瑋震,由於黃男的尿檢結果若證實含有麻醉管制藥物,將面臨《公共危險罪》及《過失致死罪》的指控,適用2024年3月31日剛修正施行的刑法毒駕條款,最重可判10年徒刑。根據新修正的刑法條文,毒駕行為不再需證明「致不能安全駕駛」要件,而是直接適用抽象危險犯,以加強對毒駕行為的約束,調查顯示,黃國維過去10年內雖無酒駕、毒駕前科,但此次肇事不僅造成警員黃瑋震死亡,還是在破百時速的逆向行駛下發生,犯罪情節惡劣,加上黃國維近期涉犯槍砲罪,司法實務上可能會認定其罪行重大,面臨10年重刑或接近10年的刑度。修正後的條文規定,毒駕與酒駕適用相同刑度,即使未發生事故,但駕駛人尿液或血液中若含有達到公告相當濃度值的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物質,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至10年徒刑,並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重傷,則處1年至7年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駕駛人在10年內再次犯毒駕或酒駕並致人於死,則可處5年以上徒刑,最重可判無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300萬元;再犯並致重傷者,則處3年至10年徒刑,並得併科罰金200萬元以下罰金。此案中的黃國維,由於吸食含麻醉藥物的「喪屍煙彈」後駕車,造成警員黃瑋震死亡,行為已經符合毒駕致人於死的情節,若尿檢結果證實其體內含有依托咪酯,將面臨新修正法條下的嚴厲懲罰。
孫安佐合體陳沂「證實開除朱姓經紀人」 他曝這1事踩到底線
狄鶯、孫鵬24歲的獨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建豪)日前因與經紀人朱翊銘攜帶瓦斯火槍現身信義區夜店,造成住家遭檢警搜索,最後以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責付孫鵬將其帶回,孫安佐昨(3日)在直播平台SWAG合體網紅陳沂,不只分享現在和家人的相處模式,更透露已經開除朱姓經紀人,認為對方踩到他的底線。孫安佐上陳沂的成人平台節目。(圖/翻攝自IG)孫安佐在直播中透露已經更換新的經紀人,往後的工作會由新經紀人接手並且控制他的情緒避免爆走,他表示,前經紀人個性比較不成熟,認為他就像是禁衛軍,但卻會在沒有經過同意之下就貿然將一些消息散發出去,覺得這件事踩到了他的底線,所以最終還是決定將他開除。孫安佐繼在泰國吸食大麻闖民宅後,日前他和前朱姓經紀人現身信義區時因為身上帶有「瓦斯火槍」而遭到警方依照槍砲罪被法辦,隨後朱姓經紀人又在警方的搜索過程中涉嫌襲警,再多吃上一條妨礙公務的罪責。他在成人平台SWAG和陳沂直播,除了聊辛辣話題之外,還提到與媽媽狄鶯的真實相處。陳沂是孫安佐薇閣的學姊,她說即使兩人差了很多屆,上大學還是聽到狄鶯超寵孫安佐,對此孫安佐駁斥喊,「我爸以前爆嚴格的!尤其是我媽!我媽是我可能考試考不好就會爆扁我的」,並且示範狄鶯拿水管痛打他的樣子。陳沂說看到很多人說「孫安佐就是因為沒有打罵教育所以才變這樣」,並幫他澄清「欸,他媽是有暴打他的」,孫安佐回「真的,打得很兇的那種,尤其我媽超恐怖的,我以前超怕我媽的」,至於之前在交保過程中意外曝光孫安佐現在改名叫「孫建豪」,他也透露,新名字是父母取的,認為這是一個轉變的開始。
孫安佐鬆口親子關係回溫 不認狄鶯溺愛「我媽超恐怖」
孫安佐3日登上陳沂SWAG直播,對於外界認為他是被媽媽狄鶯溺愛長大的小孩,孫安佐反駁酸民,透露媽媽小時候對他管教相當嚴格,「我就很好奇,你們有住過我家嗎?你們沒住過怎會知道,那你們在說什麼東西?如果我是壞小孩,全台北市早就完蛋了」。孫安佐上陳沂直播,兩人上演拳擊肉搏戰。(圖/翻攝自SWAG)在槍砲罪交保後首度公開現身,孫安佐大方談論和父母孫鵬、狄鶯的親子關係,就像是「無線電沒有對到頻率」,他也很愛父母但最後溝通不良,同時透露爸媽都會打罵教育,「尤其我媽超恐怖,我超怕我媽」。孫鵬晚間也上線觀看兒子在SWAG直播,先前孫安佐一度因不爽爸爸讓他喝符水,在直播中公開砲轟爸爸孫鵬,讓父子關係一度降到冰點,當晚直播他卻突然改口稱:「我後來發現不是我爸,是誰?我說了也沒好處只會鬧出更多紛爭,好像我想要吵架。」他直言其實可接受喝符水,但要先告知而如今父子關係也已回復。他也否認狄鶯溺愛什麼都買,無奈地說:「她認為我可以有的就會塞給我,我根本不想要,像是3、4萬LV外套,但我想要3、4千玩具,她就說不能買浪費錢。」孫安佐說自己8月會先去當拳擊裁判,10月則是打一場MMA,至於先前一起遭逮的經紀人朱翊銘,他坦承自己錯估對方能力,目前兩人已無合作關係。《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墾丁半夜傳槍響!梅花鹿慘遭殺害 墾管處:若發現踴躍檢舉
墾丁國家公園復育梅花鹿有成,但卻不時傳有野生梅花鹿遭殺害,甚至還有人稱「半夜聽到槍響,梅花鹿屍體有不明彈孔」,對此,墾管處表示,日前曾查獲疑似盜獵者持有獵槍及彈藥,但並未發現遇害的動物,不過仍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情事要踴躍舉報。據了解,近期有不少民眾向墾管處反映稱,有盜獵者在獵梅花鹿,很多梅花鹿不是斷頭就是滿身彈孔,龍磐大草原簡直是梅花鹿的墳場;對此,墾管處證實確實有接獲民眾反映,當下隨即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辦理聯合夜間巡查。墾管處表示,今年初曾查獲疑似盜獵者持有獵槍及彈藥,但並未發現遇害的動物,不過仍依槍砲罪嫌將該人轉由警方偵辦。墾管處強調,目前梅花鹿雖不屬保育類,但在國家公園內獵捕野生動物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經查獲可裁處3000元罰鍰,因此依舊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情事要踴躍舉報。
怪男當街咆哮持槍!警封街圍捕搜扣12把空氣槍 逮捕時自稱槍是女友
台南一起怪異事件在台南市北區公園路994巷發生,25日上午1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指1名男子當街持有長槍並咆哮,造成鄰近居民恐慌,警方隨即展開封街圍捕行動,最終在一處租屋處逮捕潘姓男子,並於其家中搜獲12把空氣槍。據了解,50多歲的潘男剛搬到北區公園路994巷的一棟套房公寓,平時對玩具槍情有獨鍾,25日搬家時,潘男用布包裹其中1把長槍,但在將其帶進屋內時,在馬路邊停下來講電話時裹布不慎掉落,露出槍身,引起鄰近居民的恐慌報案。警方查獲12把長短槍都是空氣槍。(圖/翻攝畫面)警方出動20名警力進行封街圍捕,最終在潘男的租屋處將其逮捕,並在屋內查獲12把空氣槍,包括瓦斯槍、BB槍和玩具槍。潘男在警局與警方交談時,表現得毫不在意,並將收藏的槍枝稱為「女朋友」,警方進一步查出潘男早前曾因槍砲罪嫌遭移送台南地檢署,警方查驗槍枝時發現,其中1把短槍具有穿透力,將送刑事局進一步鑑定,全案將依《槍砲罪》嫌與《妨害秩序罪》的恐嚇公共危險進行偵辦。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因追求好奇、興趣,而有改造槍枝、子彈等違反法律行為,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打擊槍枝犯罪,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台南老牌玩具店「假槍改真槍」 暗號「遙控車」!警逮老闆等7人
台南1間超過30年老牌玩具店接受客製「假槍改真槍」,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接獲情資,指出老闆廖男以每把約4萬到20萬元不等販售改造槍枝,檢警去年分3波搜索,帶回廖男等7人,在店內查獲貫通槍管、撞針、改造子彈等贓證物。廖男辯稱,改造槍枝是「自己用」,訊後被依6萬元交保,檢方近日依《槍砲罪》起訴。警方表示,去年3月間在南投縣查獲47歲梅姓男子持有1把改造手槍,梅男落網後供稱,透過穆男介紹向台南廖男購買槍身零件。警方遂組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初步調查,廖男利用經營玩具槍模型店掩人耳目,經熟人介紹接受客製化改造具殺傷力的模擬槍給買家,貫通槍管的槍支零件一包價格4萬多元,改造手槍一把4萬元、改造霰彈槍是一把20萬元價格。為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廖男將槍身與槍管分開交付,以「遙控車」、「瓦斯」作為槍枝代號進行交易,為了拓展客源,甚至還有「售後服務」,強調後續如有擊發問題,可免費維修。檢警去年底前往台南搜索,帶回老闆廖男,現場查扣9厘米改造子彈6發、貫通槍管4支、撞針4支等槍支主要組成零件,廖男辯稱,該批零件都是自己留著用的,沒有販售。訊問被移送法辦,檢方命廖男以6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以5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將廖男等7人依《槍砲罪》起訴。
警政署大掃黑8千悍警搗不法 10天逮399人扣77槍
春節期間台北市西門町發生黑幫槍戰4人受傷,內政部警政署聯合台灣高等檢察署自上月19日至29日間實施全國同步掃黑、肅槍行動專案,總計執行治平專案65件、查獲嫌犯399人,查扣不法金流115萬7800元,並破獲改造槍械場所12處、查扣各式槍械77枝。警政署指出,自2019年6月起推動治平案件整合協調平台機制,截至今年2月29日止,全國警察機關透過該平台,已執行治平專案112案、查獲嫌犯849人;這次專案期間亦透過平台整合執行治平專案5案、查緝嫌犯46人。經查,此次掃黑肅槍專案行動,總共動員全國警力8806人,執行到案包括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弘仁會)、信堂、太極堂、梅花堂,天道盟太陽會、北海會、同心會,四海幫海中堂、太陽聯盟、小南門幫等幫派幹部及成員,並掃蕩幫犯罪組織圍事經營及活動處所共計2125處。警政署長黃明昭指出,黑幫成員常改造槍枝、或者持槍犯罪,更涉及詐騙犯罪對社會造成危害,去年〈槍砲彈藥刀械條例〉修法後,對於公然開槍提高刑責達7年以上重罪,另外,對於黑幫過年期間舉辦的春酒活動,署長黃明昭表示「只要黑幫舉辦活動,絕對會成為警方檢肅的目標」,強調警方對黑幫犯罪一律零容忍。掃黑專案成果中,包括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三隊接獲情資,桃園市八德區林姓角頭率眾囚禁室友,並以徒手、棍棒將人毆打致死,林男等人再將死者載至蘇花公路邊坡棄屍;林男還在桃園市設立神壇,並以陣頭、人力仲介等方式吸收未成年成員;今年1月間,林男以照顧女友小孩不周為由,喝斥2名未成年少女,並以四肢撐地之方式進行體罰,再不斷施以拳腳痛毆,造成2人身體多處瘀傷。專案小組上月前往桃園市、台北市等據點搜索,陸續拘提林男等16人到案,並查扣手機、幫派標誌卷軸、服飾等證物,全案訊後依《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聲請林男等7人羈押禁見獲准。另外,中和分局接獲報案,指出天道盟太陽會湯姓幹部率眾強索保護費;案專案小組蒐證後,去年9月至11月間,湯男曾以消費糾紛為由,藉幫派名義恐嚇店家,並強索每月1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保護費。湯男還主動邀約被害人到中山路的開發公司,顯示自己具有組織性之犯罪集團。上月26日,警方一舉逮捕湯男等7人,並查扣天道盟徽章信封一箱、開發公司匾額2個、天道酬勤匾額1個、開發公司名片及棍棒等證物,全案訊後依《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法辦。而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則掌握高雄岡山有身分不詳男子非法改造、持有槍械,遂與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循線逮獲王姓男子,並查扣改造手槍1把、非制式衝鋒槍1把、非制式霰彈槍1把、子彈199顆、霰彈3顆、槍械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槍砲罪》移送法辦。警政署強調,為遏止幫派分子任意開槍滋事,今年1月3日新修正公布施行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將公然開槍行為列入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無論是持有槍械,或公然開槍必定依法嚴辦,模擬槍亦從行政罰提升至刑罰,並管制用來改造使用之零組件,藉以阻斷非制式槍械改造來源。警政署重申絕不允許幫派組合假借人民團體、公司行號等名義辦理春酒等餐會高調活動聚集壯大聲勢,只要符合構成要件,將強力執法掃蕩。
砰!台中恐怖情人跑前女友家鳴槍洩憤 3小時內落入法網下場慘
台中市北區昨日晚間驚傳槍響,27歲黃姓男子在網路上與29歲曾姓前女友發生感情糾紛,黃男情緒激動,竟失控持槍到曾女住屋處樓下對天空開一槍作為警告,附近居民聽聞嚇得立即報警,警方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鎖定黃男後以車追人將其逮捕歸案,並搜獲1彈匣、2把刀械,全案警詢後將依《槍砲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昨日晚間7點左右接獲民眾報案,北區東光三街路段有男子開槍後逃逸,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緝,並報請地檢署派檢察官協助指揮偵辦,警方趕抵現案發現場後查獲1枚空彈殼。據警方調查,涉案開槍的黃男日前與前女友曾女因網路貼文發生爭執,昨晚黃男特地到曾女家樓下叫囂要求其下樓談判,被曾女拒絕後情緒失控,朝天空鳴1槍洩憤,居民聽到巨烈槍響後嚇得趕緊報案。專案小組以車追人擴大調查後發現,黃男於文心南路上遊蕩,警方於案發3小時候成功將其逮捕歸案,黃男被逮後矢口否認開槍,但警方卻從其身上搜獲出彈匣及2把管制刀械,且依現場跡證及目擊證人皆指確定黃男開槍,警訊後將依黃男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罪》等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建請檢方予以聲押,專案小組將進一步追查槍枝上源。第二警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民眾因私權所生糾紛,應理性處理,斷勿動輒以暴力解決爭端,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倘以身試法,必有決心將涉案人員緝捕歸案,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玉里醫院傳槍響!員工踢爆「醫師非法持槍」:院方還下封口令
花蓮衛福部玉里醫院驚傳槍響!一名邵姓醫師被員工爆料非法持有槍械,甚至曾在院內開槍,怎料院方得知後竟要員工「保密」,目前邵嫌已被警方依涉犯槍砲罪送辦,全案展開調查中。玉里醫院一名邵姓醫師在院內宿舍非法改造槍枝遭踢爆,警方上月29日前往邵男住處、辦公室進行搜索,果不其然起獲一把改造手槍、鑽孔機及切割器,不過邵嫌則否認在醫院開槍。邵姓醫師被捕後供稱,自己是因為覺得新奇有趣才進行槍枝改造,他先是網購模型槍與相關器材,而後自行上網學習改造槍械技術,目前遭查扣的改造槍支已被送往刑事局鑑定,確認其殺傷力是否超標,邵嫌也被警方依槍砲罪嫌送辦。然而有員工指控,玉里醫院得知「醫師擁槍」一事後,竟選擇包庇袒護,要知情人員保持緘默。對此,院方否認下封口令,強調日前已召開考紀會,依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攜入違禁品做出行政懲處,不過由於此案尚在偵辦階段,司法判決仍未出爐,因此無法剝奪涉事醫師的職權。
高雄大寮爆槍擊「連開15槍釀1死」 5人被重判結果出爐
高雄市大寮區88快速道路橋下去年11月8日爆發槍擊案,沈姓男子和鄭姓男子在KTV發生口角衝突,雙方在大馬路開車追逐持槍掃射,造成鄭男2輛車的駕駛都中彈,造成侯姓男子身亡、翁姓男子腿部受傷。雄檢偵結後,依殺人罪、槍砲等罪起訴,直到最近判決終於出爐。警方調查,沈男和鄭男在鳳山區某KTV發生衝突,雙方在網路叫陣相約談判,林男等人開車途中,在台88橋下發現翁男、侯男的轎車,於是馬上迴轉,趁停等紅燈時持槍猛開,掃射了15槍,車上還有侯男的女友以及劉姓友人,嚇得趕緊下車逃命,事後侯男因頭部中彈,另輛車的翁男則腿部受傷。侯男雖緊急送醫取出子彈,最後仍傷重不治。警方火速在在案發當天傍晚逮捕5嫌,而涉嫌開槍的林姓男子也在隔天投案。雄檢偵查時,沈男等7人均否認有開槍殺人的意圖,但仍被檢方以依殺人罪起訴,負責接應沈派眾人的吳姓男子被依藏匿人犯罪起訴,提供鄭派人馬槍械的葉姓男子則被依槍砲罪起訴。高雄地院經過審理,將開槍等3人各判18年4月、17年1月、14年3月,2人判12年6月有期徒刑。李男在槍擊案前脫隊離開,僅依藏匿人犯罪判刑1年10月,湖男判刑1年,吳男另案審結。
雲林廢棄四合院如小型軍火庫 驚見罕見MP9衝鋒槍
38歲李姓男子和20歲許姓男子非法持有槍枝,台中警方日前持搜索票、拘票執行搜索、拘提涉案2人到案,並在其中一人雲林老家附近的廢棄四合院旁草叢內,起出大量槍枝和子彈,其中還有罕見火力驚人的MP9衝鋒槍,全案依槍砲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台中市第二警分局今年6月間查緝一名男子非法持有2把改造手槍,經溯源後,鎖定李男和許男為槍枝上手,警方掌握涉案事證後,24日持拘票、搜索票前往搜索,不過當時並未找到任何槍械和子彈。警方帶回2人後循循善誘,終於突破心房,查出槍支被藏匿在其中一人雲林老家的廢棄四合院後方草叢中。警方立即前往該地查緝,果不其然發現黑色背包和手提袋,起獲長槍MP9衝鋒槍1支、短槍仿貝瑞塔手槍1支、仿金牛座JP915手槍1支、掌心雷手槍1支、長槍子彈30顆、短槍子彈157顆、槍枝零組件1批、手機1支等證物。據了解,其中查扣的長槍MP9衝鋒槍,是一款瑞士生產戰術型微型衝鋒槍,藏匿性、機動性、準確性評價高,火力驚人極具危險性。不過,李男和許男辯稱是友人寄放,全案訊後將2人移送雲林地檢署進行偵辦,至於槍支來源將持續追查。
莽男開庭藏手指虎被逮 出庭返家又抓到槍彈!他辯「沒安全感」要防身
刑事局中部打擊中心持續掃蕩不法槍械,最近連破3案,逮捕25歲莊男在內的3人,其中莊男先前因案開庭被發現藏有手指虎送辦,又再因持有子彈被捕,上月底針對該案開庭,開庭後莊男離開地檢署駕車返家,途中被專案小組攔下,從車內起出槍彈,他辯稱因「沒安全感」才帶槍防身,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等罪嫌送辦。刑事局中打表示,該大隊專責肅槍以護社會治安,其中第五隊日前接獲情資,指出桃園、高雄、嘉義等地,有歹持非法改造槍支,經與高雄市刑大、苓雅警分局、嘉義縣刑大、布袋警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分別在2月17日、4月27日、本月4日,查獲桃園市44歲許男、高雄市莊男、嘉義縣53歲徐男等3人,共查獲改造手槍7把、子彈412發、槍支零件及改造工具一批,其中徐男持有4把改造手槍、子彈308發,火力驚人。其中,莊男今年2月14日因其他案件出庭時,身上攜帶手指虎經過金屬探測門時被鈴聲大作,事後被依《槍砲罪》送辦;未料隔了1個月,莊男3月13日又因持有10顆子彈被南部警方查獲,上月27日針對該案到橋頭地檢署出庭時,再度遭專案小組鎖定。專案小組趁莊男開完庭後駕車返家途中,半路將他攔下,從其車內發現藏有1把改造手槍,彈夾內還裝有3顆子彈,將莊男帶回住處搜索,又於保險櫃查獲改造手槍1枝及子彈3顆,另於其房間內查獲相關槍枝零組件1批及改造槍彈工具等證物。莊男供稱,自己職業為鐵工,對槍械有濃厚興趣,利用自身專長及網路習得技術,購買模擬槍自行改造,會隨身攜帶,是因「沒安全感」想要防身。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
醋男開槍傷情敵還擁大量槍彈 上訴想減刑法官舉88槍擊案為例反重判
高雄一名史姓男子與許姓女友感情生變,且認為許女與徐姓男同事搞曖昧,酒後帶槍要找人理論,正好撞見2人搭電梯下樓,史男朝電梯開槍,子彈貫穿門板後射中徐男右手臂,警方循線追查,在史男住處搜出3把改造手槍、1把霰彈槍、大小子彈超過250顆,火力驚人,去年一審被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槍砲罪判處7年10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期間發生學甲88槍擊案,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舉該案為例,認為民眾對槍彈氾濫感到恐懼,應加重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今天反而改判8年6個月徒刑。判決指出,史男與許女為「姊弟戀」,雙方交往6年,2020年開始2人因為金錢問題感情生變,史男發現許女與徐姓同事出雙入對,還曾被徐男嗆聲「要怎麼樣都沒關係」,史男憤恨難平,2021年9月9日深夜,他與吳姓友人吃完薑母鴨,決定找許女談判,吳男返家拿改造手槍給史男,並前往許女住的地方找人,管理員因為認識史男,因此解除電梯管制讓他上樓。史男上樓後正好遇到要出門的徐男與許女,他心頭火起,立刻掏出改造手槍要朝2人射擊,當時電梯門正在關閉,子彈貫穿門板後射中徐男右臂,2人趕緊躲到地下室躲藏並報警,史、吳2人則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在大樹區逮捕史男,還查獲改造手槍3枝、改造霰彈槍1枝、9mm子彈199顆、45口徑子彈33顆、霰彈21顆,火力令人咋舌。高雄地院審理時,史、吳坦承犯行,遭槍擊的徐男還出庭表示已原諒史男,法官去年10月底依相關事證判處史男徒刑7年10月,併科20萬元罰金,提供槍枝的吳男,則依槍砲罪判刑2年8月、併科1萬元罰金,2人不服刑度再上訴。後來台南發生88發槍擊案,震驚社會,高雄高分院審法官對於史男擁有的槍械火力感到詫異,認為類似案件加深民眾對槍彈氾濫的恐懼,應該加重方能符合罪刑相當原則,結果史男擁槍部分從重改判7年6月,併科罰金25萬元,殺人未遂維持6年刑度,合併應執行8年6月,刑期不減反增,吳男部分則駁回維持原審刑度,仍可上訴。
超商店員槍傷墜樓亡 「還有共犯在逃」2嫌羈押原因曝光
涉犯台南永康超商員工墜樓命案的4男2女,到案時雖都否認犯案,但檢察官訊後仍向法院聲押曾姓及劉姓男子,其他3人交保、1人移送少年法庭。台南地院今(5日)審理後認曾男、劉男涉重罪且有滅證行為,另有共犯尚未到案,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南地院指出,曾男雖不否認有聲請書上的私行拘禁、傷害、強制等犯嫌,但否認死者丁男之死與他有關;劉男則同樣不否認私行拘禁、傷害、強制等犯嫌,但不認持有槍械,違反槍砲罪部分。不過,法官依據聲請書上的證人證詞,以及超商監視器畫面,認定2人犯罪嫌疑重大。涉案6人被依殺人罪送辦,檢方訊後聲押曾男、劉男獲准。(圖/翻攝畫面)台南地院表示,再考量丁男的槍傷及墜樓的經過不明,且還有共犯尚未到案,以及案後被告等人有共同刪除手機資料的滅證行為,足認2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罪人之虞,又恐涉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檢察官之聲請有理由,裁定2人羈押、禁止接見通信。回顧本起案件,死者丁男疑與陳姓女店長有債務糾紛、被懷疑侵占公款,遭到曾姓、劉姓、高姓男子凌虐,陳姓店長及方姓女店員雖未動手,但冷眼目睹全程且未制止,後來丁男在曾男陪同下回到住處大樓,卻突然墜樓身亡,而以極不自然動作逃逸的曾男,立即跳上17歲何姓少年騎乘的機車逃走。由於6人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的結構性組織,其行為已符合犯罪組織架構,又有數次施虐行為,6人遭永康分局查緝到案後,被依殺人、槍砲、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殺人丟屍安南醫院2主嫌自首 檢警提2原因羈押禁見
台南市立安南醫院殺人丟屍案3名嫌犯到案後,台南地檢署昨天晚間訊問後,認定2名投案的林姓男子,涉犯殺人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經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方法院於今天下午裁准。法院指出,其中1名林姓被告僅承認持有槍彈犯行,否認殺人犯行,但羈押聲請書所載犯罪事實,經同案被告及證人供述及證述明確,又有相關對話記錄等證物,足堪認定被告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手槍罪、未經許可持有具有殺傷力槍砲罪、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罪及刑法殺人罪等罪嫌疑重大。另名林姓被告雖否認犯行,但經同案被告及證人供述,又有相關對話記錄等證物,足堪認定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手槍罪、未經許可持有具有殺傷力槍砲罪、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罪及刑法殺人罪等罪嫌疑重大。此外,2名被告所述犯罪動機、犯罪經過及共犯分工情形,與同案被告供述內容有出入,且所持槍彈來源尚有待釐清,又有共犯及證人尚未到案釐清案情,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至於2被告所犯未經許可持有槍枝及殺人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均具羈押之原因,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