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球棒
」 老師 台中 小六生 警察 少年法庭放養的孩子2/教師失去管教權後果浮現 「新形態放牛班」成不可說的秘密
日前一名台中小六生拿球棒打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專家告訴 CTWANT記者,這事件不僅暴露管教學生行為面臨嚴峻挑戰,也突顯教師弱勢地位,「教育部限縮老師的管教權之後,後果陸續一一浮現。一旦家長的懲戒權也被刪除,可預見同樣的荒腔走板將發生在家庭上,誰來管教孩子呢?」教學現場已出現新形態「放牛班」,裡面聚集了難以管教、被老師放生的孩子。2006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正案,明定政府公權力應保障學生不受體罰,一旦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受到侵害,政府應提供必要的救濟管道,也可依據《國家賠償法》及《民法》獲得賠償。由於對「體罰」定義不清,以及如何才違法沒有明確的標準,也沒有配套措施,造成了學校內的寒蟬效應與各種亂象。根據教育部「112年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數據統計,其中「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高達2萬7511件,「管教衝突」高達4,582件。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國小「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9370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34%,國小「管教衝突事件」2053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44.8%。王瀚陽指出,這些數字反映了校園暴力衝突與情緒問題已逐漸朝向低齡化發展,而通報數據的高比例背後,是學校日常管理面臨的巨大壓力與現有機制的運作瓶頸。直到2023年底發生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教育部才就「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在「維護教師管教權」部分,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這些管教行為都不予處罰。台中小六生打老師引發外界關注,校方也出面說明與致歉,外界也更了解教師在學校的艱難處境。(圖/報系資料照)但亡羊補牢,教育現場已兵荒馬亂。台中小六生不願服從體育老師分組的規定,爆粗口罵三字經遭老師責罵後,竟拿樂樂球棒攻擊老師,隔日道歉後仍遭老師報警函送少年法庭,警方進入校園直接將學生帶走一事,引起外界關注。彰化縣某國中資深生輔組長指出:「教師很少會輕易訴諸法律,通常在教導、管教、輔導皆無法奏效的情況下,訴諸法律才會成為不得已的手段。這既反映了教師管教權限的限縮,也顯示出專責人力不足時教師面臨的困境。」任職北部某國小的陳老師坦承,「我其實已經處於半放生狀態,很少罵人!家長的態度決定我要不要放生這個小孩!」另一位中部國小老師也透露,「法令真的綁手綁腳,多為輔導及勸說,運氣好碰到願意配合的家長就很ok,若是恐龍家長又愛下指導棋者,那就真的只求平安下莊。」「我曾經耳聞部分學校會透過分班,慢慢地將一些難管教的孩子集中在一起,再讓資深待退的老師擔任導師。」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這就是目前新形態的「放牛班」,裡面聚集一些被老師放生的孩子,由於教師管教權不彰,為求自保,許多孩子甚至才小一就已被放生。「這對孩子好嗎?但老師又能怎樣?」
小六生毆打老師掀議 他憶曾遭家長「威脅剁手」:未成年道歉闖遍天
台中某國小驚傳有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由於學生不願意道歉,最終老師只好報警處理,然而警方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事件曝光後引起外界熱議,該名老師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後續盧秀燕也改口道歉。對此,就有網紅教師也分享過去曾被家長威脅「剁手」的恐怖經歷,讓他感嘆「身分未成年,道歉闖遍天」。網紅教師「我是一個豪老師」在IG上分享自己過去遭遇家長威脅的經歷,他回憶起4年前在學校任教時,曾經遇到一名家長闖入辦公室,對同事大聲質問並揪住其衣領,豪老師表示,當時他為了緩解事態,將手放在家長手上試圖勸解,但對方卻出口威脅「你敢碰我的手,老子把你的手剁下來」。豪老師表示,自己在遭遇威脅後,隔天立即學習錄製視頻和直播,以便下次再遇到類似情況時保護自己。豪老師指出,「孩子拿著軟性球棒攻擊老師,事後只要孩子道歉,老師就得接受」,他也舉例說明,照這樣的邏輯,那麼霸凌、偷竊、性騷、詐騙等行為,只要施行者身分未成年,也能以道歉為由逃避法律制裁,「哪一天,孩子到您的店吃完東西直接走,弄壞東西不是我,罵爹罵娘你咬我,您追究起責任孩子回你一句『對不起』,行了吧?」豪老師認為,若因為學生道歉就必須接受暴力行為,那麼這樣的邏輯將讓未成年犯罪者逃避法律責任。回顧該事件,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老師出手壓制學生,結果激怒學生,並拿起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儘管學生事後已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決定報警,並要求處理此事。警方將涉事學生帶走並進行訊問,隨後將案件移送少年法庭。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裁定,少年法庭經過審查後認為該名學生並無犯罪前科,且在調查過程中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官認為,該名學生未來能在法定代理人的協助下學習情緒控制,因此認為沒有必要進入審理程序,也不需給予保護處分。最終,該案件未進一步審理,並已定案,受害教師未提出抗告。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入校園「帶走襲師小六生」掀風波 2員警遭申誡處分!基層警嘆:公親變事主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到報警給教訓,2名員警隨後也進入校園帶走涉事學生,消息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然而帶走小六生的2名員警,因違反「校園執法」相關規定,遭記申誡處分。對此,不少基層員警苦嘆,原本到場調解紛爭的警方,最後卻被拖下水,委屈全往肚裡吞。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案經少年法庭開庭調查,昨(3日)裁定不付審理,而被害教師也無抗告,全案確定。該起襲師案雖然順利落幕,但「警察入校帶走小學生」卻引起爭議,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所長也表示,由於2名員警穿制服、開巡邏車進入校園,未依規定低調處理,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因此記申誡一次處分。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懲處出爐後,有基層員警無奈抱不平,指警方處理校園糾紛事件時,通常都是扮演調停的「第三方」角色,儘管過程中確有流程上的疏失,但卻被推到風口浪尖上,成為爭議焦點,導致員警從「公親變事主」,實在是有苦難言。
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警察入校園帶走小六學生惹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間因不滿體育老師分隊,持樂樂球棒打傷老師腿部,而學生隔日道歉時態度不佳,老師氣得報警,警方進入校園將孩子帶回調查而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院3日表示,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只是想讓他有所學習,少年法庭6月間裁定不付審理,老師則不抗告,全案確定。據了解,該名學生3月26日上體育課時,不滿體育老師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腿部,師生因而發生扭打,其他老師見狀連忙壓制,學生於隔日到校向老師致歉,但老師認為孩子態度不夠誠懇而報警。2名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穿制服、駕駛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並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而老師在派出所時則表示不願提告,稱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論被害人是否撤告,都需要通報少年法庭,經法官審理後認定少年是否有需保護處分的必要,台中地方法院也公布少年法庭結果。台中地院表示,少年當庭已向老師道歉,家長也承諾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而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僅希望他有所學習,法官也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於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審理,全案確定。
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老師遭學生打報警…盧秀燕卻批「不適任」 1原因風向變了大翻車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傳出學生打老師事件,小六學生因不滿體育課分隊結果,竟拿樂樂球棒揮打老師,事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處理,警察遂進入校園將學生帶回派出所。市長盧秀燕震怒痛批是「最壞的教育示範」,不過如今風向變了。盧秀燕針對這起事件評論,認為孩子道歉代表已知錯,教師卻還不放手,做最壞教育示範,「這是不適任的老師」,結果引來很多基層老師反彈。政治評論員吳靜怡指出,學生是拿樂樂棒球的球棒要打老師、老師有箝制學生而產生學生和老師皆有傷痕、家長有收到通知並同意警察將學生帶走、報警是由社輔教師知情的情況而為之,綜合所有消息,許多人開始不信任市長、議員一味責怪老師的方向,導致盧秀燕翻車慘遭炎上,更質疑台中市政府刻意壓新聞。吳靜怡認為,目前教師在校園的環境相當為難,在社會喊出「反霸凌」的同時,許多教職員都認為自己身處在被家長、學生霸凌又無管道疏通的惡質環境,這樣校園狀態恐怕從職場到教育都是惡性循環,教育、教導、教訓又要如何拿捏?吳靜怡質疑盧秀燕市長的「震怒」是否適當?又或者是因為「教職壓力鍋」而產生的炸鍋效應,應該好好思考並驗證關注,「一個孩子的家長有2票,但一個老師一樣也是有家庭,有時候,選票考量反而會讓人對政治人物有反感」。而盧秀燕今(3日)也道歉,「教養孩子真的不容易,身為家長,我完全能體會過程中的辛苦,在議會資訊不明的狀況下,對於老師適任與否太早下結論,我必須向老師致歉」。
遭毆怒報警抓小六童!盧秀燕檢討受害師:最壞教育示範 網灌爆臉書急道歉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竟反過來怒斥受害教師,引起大批網友不滿撻伐。對此,盧秀燕今(3日)上午也發聲致歉了。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盧秀燕得知此事後,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放手,斥責老師做了「最壞的教育示範」,為「不適任」的教師。言論一出,網友紛紛湧入盧秀燕臉書,齊聲砲轟「市長覺得暴力後只要道歉就可以嗎?」、「市長這一番言論根本是為虎作倀,以後學生打完人只要道歉即可,反正都會被原諒。被打為自己捍衛權益還要被說不適任,真是刷新我的三觀」、「支持第一線老師捍衛自身權益」、「拒絕情勒,道歉不代表受傷的人需要接受,請市長與老師與所有專業工作者道歉。」對此,盧秀燕今(3日)也出面致歉,坦承自己「話說得太快了」,自認在還沒了解前因後果前,便對此事太早下定論,針對此說詞向老師致歉,同時強調該名學生並非現行犯,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需有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將孩子帶走作筆錄,否則就是違法,喊話校方及警方應加以檢討改進,後續也會請教育局擬定相關執行方針。
員警進校園帶走小六生!家長發聲曝傷勢「孩子有陰影」 台中警方還原事發經過
台中市區某國小六年級學生,今年3月26日在校與體育老師衝突,學生持樂樂球棒打老師,隔天雖道歉,但老師仍報警,學生在沒人陪同下遭兩名員警帶走,引發家長及外界質疑,認為警察處理過當,對此,警方表示,兩名員警11月份已被處分,分別記申誡1次,該所所長則遭調職,而學生家長2 日傍晚表示,孩子目前有陰影接受心理諮商,家長認為小孩不是現行犯,老師報警把小孩帶走,這樣可以嗎?根據《中時》引述這位學生家長說法,當天孩子與老師發生拉扯時,因為內褲有露出來,現在都不敢穿短褲到校;另孩子現在在校若與人衝突時,都會害怕警察等一下是否會來,目前正接受心理諮商。家長還指出,孩子坦承自己有錯,並在少年法庭上主動向老師道歉,但讓家長氣憤的是,自己依制度申訴,老師和教育局都包庇自己人,而小孩非現行犯,老師卻報警把小孩帶走,「這樣的事是可以的嗎」?回述事發經過,今年3月26日,台中市西區某國小發生學生打老師的事件,一名小六學生因為不滿體育課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體育老師左腿,兩人發生扭打被其他老師壓制。隔天,學生到校向老師道歉,但老師認為對方態度不夠誠懇,拿起手機報警「堅持提告」。兩名制服員警接獲報案後,開著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學生看見警察後引發騷動。員警隨後和學生家長電話聯繫,並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進到派出所後老師又表示不提告,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針對這起事件,台中第一警分局指出,涉案員警進入校園時穿著制服,未依規定著便服或使用偵防車,造成校園騷動,執法程序未盡周延,影響觀感。警方坦承疏失,對兩名員警予以申誡處分,包括派出所所長職務也進行調動,但所長調離現職為個人生涯規劃,與本案無關。警方強調,對於員警進入校園執法的規範未來會加強宣導,像是要遵守內政部頒布的相關機制,確保校園自治與學生權益。同時,在處理校園案件時應以最低影響和損害方式執行,避免引發負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