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
」 高雄 橋頭地院 毒品 詐騙集團 鄭鴻威奶奶罹癌少年下班途中遇車禍喪命 司機判刑6月罰金18萬
2022年5月8日,高雄市六龜區台27線省道發生一起令人心痛的致命車禍,17歲的潘姓少年利用假日打工,為罹癌的奶奶籌措醫藥費,不料下班騎機車回家途中,卻在路上被1輛右轉進工地的小貨車撞上,頭部重創送醫不治,近日,橋頭地院經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涉案的徐姓貨車司機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悉,事發當天中午12時許,潘姓少年騎機車沿台27線省道北上,行經一處工地旁時,遇到由同方向車道右轉進工地的徐姓男子所駕駛的大貨車,由於潘男未注意到前車,機車與大貨車發生激烈碰撞,少年人車倒地,頭部重傷、顱內出血,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指出,肇事貨車司機徐男曾於當天上午10點飲用一罐啤酒,但其酒測值為每公升0.13毫克,未超過法定標準,經警方調查和監視器畫面勘驗,徐男轉彎前約20公尺即打開右轉方向燈,且行駛過程中無蛇行等異常行為,法院也根據專業鑑定指出,徐男未注意到右後方來車,貿然右轉,是釀成事故的主因之一。 根據判決內容,潘男騎車速度至少達每小時60公里,超過該路段50公里的速限,加上碰撞前未注意到大貨車的右轉動作,反應過慢,未能及時避讓,經綜合事故調查與鑑定報告,法院判定徐男需承擔約40%至45%的肇事責任,而潘姓少年則占55%至60%。 徐男從事板模工,每月收入約4萬元,案發後多次嘗試與潘姓少年的家屬和解,並提出包括保險賠償在內的400萬元補償金,但雙方最終談判破裂,法院考量徐男確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家屬雖未能接受判決,徐男仍保有上訴權利。
高雄男與女友吵架! 員警相勸反被罵「吃厚肥肥」法官判決出爐
高雄岡山一名魏姓男子在住處與女友發生口角,警方到場處理。在離開現場前,他對警察辱罵:「警察仔不錯,吃厚肥肥、裝得捶捶(台語)」,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逮捕。日前,橋頭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魏男的行為僅屬於主觀情緒的表達,並無故意犯罪的意圖,且證據不足,最終裁定無罪。檢方指出,今年4月間,魏男在高雄岡山的住處與趙姓女友發生了口角,岡山分局接獲通報後,派3名警員前往到場處理糾紛。警員到場後,魏男竟以台語嘲諷道:「警察仔不錯,吃厚肥肥、裝得捶捶」等語辱罵,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魏男在應訊時坦承,當日他喝了酒,與女友發生爭吵後,女友報警。當他下樓準備離開時,恰巧遇到警員到場,面對警員的苦勸,他一時情緒激動,便辱罵了警員。橋頭地院法官在勘驗警方密錄器的影像時,發現魏男與警員的互動僅約1分鐘,並警員要求他填完資料後離去時,他隨口抱怨:「我回去喔?啊我錢都沒拿到耶」,警員建議他尋求司法途徑協助,魏男才一邊轉身離開,一邊說:「警察仔不錯,吃厚肥肥、裝得捶捶」。法官認為,根據現有證據來看,魏男當時已配合警員完成查緝作業,只是在離開前說出情緒性的粗鄙言語。經警員口頭制止後,他並沒有再用其他粗鄙言詞辱罵,隨即遭到逮捕。法官對魏男是否具有妨害員警執行公務的主觀意識表示高度懷疑,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他是出於妨害警員執行公務的意圖,最終因證據不足,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看護變同居!董座不只送女看護4650萬 還贈透天厝:讓妳安享晚年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看護,自2005年起長期照護某傳產游姓董座,2人日久生情,逐漸發展為同居情侶關係。游姓董座2018年臨終前,不僅在病榻上允諾將18張定存單內的4650萬元贈與朱女,還贈與她一棟位於高雄大社區的透天厝。之後,游男家人為4650萬遺產與朱女展開7年刑、民事訴訟,近期高雄高分院作出判決,不僅朱女刑事上獲判無罪贏回鉅額遺產,民事上同樣獲勝,取得這處游男生前承諾「讓妳能安享晚年」的透天厝。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高雄某傳產公司游姓董座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游姓董座董早年向政府承租大社區水管路一塊水利地,興建透天房屋做為公司營業場所,經營機械進口生意,後來公司遷移至左營區,游男則花了300萬元將大社區的透天厝重新裝潢,並帶著朱女前往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稱這棟處所將來會交給朱女安享晚年之用。游男於2018年初病逝,該棟透天厝由游妻和3名子女繼承。朱女表達游男生前允諾把這間透天厝讓渡給她,遭游家人拒絕歸還。朱女因而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起訴狀主張她照顧游男十多年,期間還陪他度過6次化療,她和游一起到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但被游妻等人無權占有。游家人則主張,朱女負責照顧游男的生活起居,但對外竟以「游太太」自居,事實上她只是看護;游家人並說,房屋納稅人是游男兒子,游的兒子才是房屋實際上的處分權人。一審橋頭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朱女提出她和游簽立的房屋轉讓協議書,以及律師見證文件,法官依此判決游家人敗訴定讞。但因該地是水利地,朱女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後可租地居住,但無土地所有權。
檢方解剖4月大女嬰 死因尚在鑑定中
高雄31歲陳姓女子將4個月大女嬰獨留家中,疑似8天未進食慘遭活活餓死,陳女被依殺人罪收押,檢方26日上午將人提訊至高雄市立殯儀館,面對外界喊話「為何將女兒餓死?」陳女未發一語。檢察官對於「女嬰肚子有東西?」等問題,低調回應,尚待鑑定。女嬰生父昨日也低調抵達殯儀館,據了解,從事小吃攤生意的他,對於陳女懷孕及後續照養過程少於陪伴,直到警訊獲悉生女已經死亡,感到非常錯愕。由於全案備受外界關注,警方特地在解剖室外拉起封鎖線,不讓民眾靠近,檢察官梁詠鈞昨日下午步出解剖室時僅低調表示,法醫已經完成解剖,女嬰死因尚在鑑定中,至於「女嬰肚子有東西嗎?」他僅表示,目前還不知道。有網友挖出陳女臉書,從貼文可看出她外型亮麗、生性樂觀,樂於分享日常生活,曾經發文稱「放下黑暗才能奔向光明的擁抱,放下負擔才能奔向新生命。」但在餓死嬰兒事情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留言指責,「只知道自己爽,讓一個無辜的小孩就這樣活活餓死、養不起就不要生」。由於陳女在中秋節將女嬰獨留家中,僅帶著大女兒回娘家,有鄰居透露,當時陳女母親騎機車在地下室摔車,陳女抱著大女兒衝上前關心傷勢,這孝順舉動跟冷血讓小女兒獨留房間內餓死,簡直判若兩人。整起事件因陳女送大女兒至托嬰中心時,脫口而出小女兒疑似死亡,經轉報社會局並通知消防人員至租屋處查看,發現房間空氣中飄散濃濃異味,驚見女嬰遺體發黑、已明顯死亡,檢方訊後,依殺人罪與遺棄罪向橋頭地院聲押獲准。
「台灣神皂」非法吸金6億 她揭家人投3千萬老本:如同邪教洗腦
凱強生公司自稱擁有「台灣神皂」,以此吸引不特定民眾投資。然而橋頭地檢署調查發現,童姓主嫌及其同夥透過「保證獲利、發放現金」的手法,非法吸金達5.9億元,長達7年。受害者家屬透露,負責人被收押後,仍有家人堅信其投資正確,並指責其他家人向檢調舉報。據了解,童嫌與林姓嫌疑人自2017年起,以凱強生及其他公司名義舉辦說明會,招攬投資者,並推出「3萬9000手機打卡專案」、「6000消費專案」等投資計畫。他們透過承諾獲利、每月發放現金及提供國外旅遊等手法吸引民眾。嫌犯在台北及高雄的營業所舉辦說明會,宣傳號稱純天然且可食用的「台灣神皂」,聲稱可治療皮膚病及淡斑,單顆售價5000元。業務員則收款後,將資金以現金或網路轉帳方式匯入公司戶頭,累計金額高達5億9000萬元。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及檢察官陳韻庭成立專案小組,於9月6日執行搜索,並傳喚童姓負責人和林姓經銷商等人。檢方認為童嫌涉案重大,考慮其逃亡及串證風險,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林姓經銷商則以25萬元交保。案件仍在持續追查中,檢方呼籲受害者儘速報案並提供證據。根據《鏡週刊》報導,受害者家屬也出面指控,該機構的說明會以健康小知識為開場,最後推出自家產品「台灣神皂」,強調可食用並主打清潔及淡斑效果,且該公司經常在節慶舉辦康樂活動,營造熱鬧氛圍,推廣「每月回饋月月領、終身世襲」的分潤方案,鼓勵老年人投資。受害者家屬表示,母親聽信了這些宣傳,花了近3000萬元購買產品,甚至引誘受害者抵押房屋投資,讓人感到非常無奈和氣憤。受害者家屬表示,凱強生公司早在2021年因違反《多層次傳銷法》被公平會罰款10萬元,為了避人耳目,該公司又以其他品牌名稱吸引長者。家屬懷疑多年間受騙的民眾恐怕不計其數,並痛批檢調行動後,母親依然固執,指責家人檢舉「善良人」,這種如同邪教的洗腦行為令人無奈。
「台灣神皂」7年狂吸近6億 凱強生負責人遭羈押禁見
凱強生公司以標榜全球唯一的「台灣神皂」,吸引不特定民眾投資。橋頭地檢署調查發現,童姓主嫌與同夥利用「保證獲利、發放現金」等方式吸引投資者,7年不法吸金達5.9億元。檢察官訊後認為童男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調查,童嫌與林姓嫌疑人自2017年起,以凱強生等3家公司的名義,舉辦說明會講課招攬,或透過公司業務員推展「3萬9000手機打卡專案」、「6000消費專案」等投資方案。童嫌等人還透過保證獲利及每月發放現金、提供國外旅遊等話術,吸引投資者。嫌犯還透過台北及高雄營業所舉辦說明會,吸引不特定民眾投資號稱號稱純天然、可食用、可治療皮膚病及老人斑,單顆要價5000元的「台灣神皂」。由業務員收取款項,以現金存款或網路轉帳方式,匯入凱強生等公司戶頭,累積金額達5億9000萬元。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陳韻庭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調查處,成立專案小組,於9月6日執行搜索後,傳喚童姓負責人與林姓經銷商等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為童嫌涉案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林姓經銷商則以25萬元交保。全案持續追查中,橋頭地檢呼籲受害民眾儘速報案提供證據。
高雄男相約喝酒「爛醉後」躺車內亡 法院判「朋友無罪」原因曝光
高雄一名趙姓男子與一名羅姓男子於2022年4月一同前往招待會館飲酒,然而羅男因飲酒過量並濫用藥物致死,趙男也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時橋頭地院判決趙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近日也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4月30日,當時趙男與羅男約在超商見面,並開車至高雄市某招待會館飲酒,途中羅男在車內使用含有第三級毒品Mephedrone(俗稱喵喵)的毒品。兩人於同日11時許飲酒完畢,欲離開招待會館時,羅男因飲酒過量與濫用藥物,因此身體虛弱無法自理。隨後趙男自願開車載羅男回去。不過趙男在13時45分許,將車停在先前約定見面的超商前就離開了,直到後來一直未能與羅男聯繫,這才發覺有異,於隔天凌晨1時30分許,返回超商。這男趙男才發覺羅男死亡,並報警處理。檢方相驗後,發現羅男因急性酒精與多重藥物中毒、缺氧窒息、熱灼傷及橫紋肌溶解症死亡,隨後以過失致死罪起訴趙男。橋頭地院審酌後認為,趙男並非具備專業醫學知識,無法預見羅男的情況會致死,因此趙男將羅男留在車內並未違反注意義務,一審判決趙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指出,兩人僅是一起飲酒作樂的朋友,彼此不是很熟,案發當日是羅男開車載趙男去會館喝酒,羅男店內有喝酒及吸毒等情,可知其等充其量僅是偶一相偕前往娛樂場所飲酒作樂之酒肉朋友,而非來自於長期性的親密生活關係或一時性共同冒險的行為者,彼此並無特殊信賴及互助關係可言,難逕認被告之行為與被害人之死亡間具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高雄3條通女假冒妹妹身份被搜出深藏4種毒品 伎倆全露警方一網打盡
高雄市前金區27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關注的案件,1名34歲的郭姓女子因涉嫌洗錢、詐欺及毒品罪被通緝,在與警方接觸時試圖掩飾身份,最終因為謊言被揭穿而落網,警方在其身上搜出包括安非他命、咖啡包、搖頭丸及梅錠在內的多種毒品,隨後將案件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進一步處理。當天下午1時許,郭姓女子在前金區中華三路出現,原本前往拜訪朋友,但見到執勤的警察後立即改變行動路線,顯得十分慌張,警方迅速注意到郭女異常行為,決定上前盤查,在盤查過程中,郭女試圖用妹妹的身份來掩蓋自己,儘管提供身份證明,警方很快發現照片和實際人員不符。未料郭女的心虛和焦慮顯而易見,手不停地顫抖,經過核對,警方發現郭女確實是橋頭地院及橋頭地檢所發布的通緝犯,涉及洗錢防制法、詐欺及毒品案件,面對警方的盤問,郭女無法再掩飾,最終承認自己因為被通緝而謊報身份,事後警方在其身上搜查時,發現了大量毒品,包括安非他命2包(毛重:1.14克)、咖啡包3包(毛重:8克)、搖頭丸1包(毛重:1.75克)及梅錠1顆(毛重:0.96克)。經過詳細調查和取證,警方將此案件移送至高雄地方檢察署,等待進一步的法律處置,警方強調,市民應該時刻保持警覺,不僅要遵守法律,也應避免卷入任何非法活動;此次事件再度提醒大家,毒品問題仍然是社會治安的重要挑戰,相關部門將繼續加強打擊力度,保障公共安全。
別惹化工女!她調「毒劑」報復主管 最重致癌或產畸胎
高雄一名任職於某化工廠的女子,擁有出色專業知識,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主管霸凌,冒名大學副教授的名義購入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先是噴灑在主管桌面,導致主管接觸以後出現皮膚異狀;在要對另名女同事下手前被發現,後續在法院審理時,因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因此判決不受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檢方偵辦時,當事女子供稱,因女主管常常否定她,其他同事也排擠她,讓她在辦公室感受到被霸凌,於是在2021年7月間,冒用某大學副教授名義,購入2罐核酸染劑「溴化乙錠」共50毫升得逞。據了解,「溴化乙錠」是一種普遍被用在分子生物學實驗的染劑,由於它會與DNA結合,進而影響生物細胞內DNA複製過程,進而導致基因突變產下畸胎或是癌症的發生,因此被認定為一種有高度毒性之致癌物質或突變劑。女子取得「溴化乙錠」後,先加工稀釋,再趁四下無人時將藥劑噴灑在女主管桌上,待女主管回來時接觸到後,出現皮膚不適、氣喘等症狀,但女主管當下並沒有多想,僅以為可能是生病。女子得手一次後,見主管未察覺,再以相同手法將該毒物噴在同事桌上,但遭其他同事撞見,看到女子舉止怪異,當場制止;而差點被害的女同事在當事女子的櫃子內發現不明的紅色液體,經化驗後確定為溴化乙錠,於是報警提告,而該名主管也在就醫後對女子提告傷害。該名女子在偵查庭時坦承,因為同事們對她不友善,才會選擇使用稀釋過溴化乙錠報復;檢方主張,該辦公室採集到的溴化乙錠,濃度為建議標準的200倍,且溴化乙錠是法定的致癌物,並因此造成細胞突變,偵查終結後依傷害罪起訴當事女子。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雙方都已同意送調解,主管也在判決前撤告,因此該案判決不受理。
結婚24年才知妻「外遇生2女」 悲情尪戴綠帽10年…崩潰到得病怒告
高雄1名人夫阿雄(以下皆為化名)和妻子小芬結婚20多年,婚後育有2名女兒,不料女方竟出軌小王大飛,婚外情期間不僅多次懷孕,甚至生下2名私生女,讓他得知真相後相當崩潰,因此罹患身心疾病,必須長期接受治療,氣得對2人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2人侵害配偶權,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雄主張,他與小芬為夫妻關係,雙方於民國88年3月14日結婚,婚後育有2女,均已成年。大飛明知小芬為有配偶之人,卻自102年間起與其交往,發生關係,女方因此多次懷孕,曾墮胎2次,另產下2名私生女,自己直到112年才發現,因此罹患身心疾病、持續看診吃藥接受治療,要求2人賠償100萬元。針對阿雄主張,小芬和大飛均不爭執,同時表示願意賠償,但希望金額可以低一點,因為男方每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還要扶養2個年幼小孩,均無力負擔原告請求的賠償金額。橋頭地院審酌,原告與小芬結婚育有子女,現婚姻關係存續中,卻發生被告2人長達10年以上之不當交往且發生性關係甚至另育子女行為,確致原告精神上受有較大痛苦,並參酌兩造學歷、身分、地位、收入、財產狀況及所受痛苦、損害之程度等一切情狀,認為原告請求被告2人連帶賠償之精神慰撫金,以6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嘴臭代價!豪宅保全禁外送員送餐飆罵「2字」 挨罰1萬5000元
高雄市左營區2023年10月間發生一起糾紛衝突,1名劉姓男外送員送餐至1棟豪宅大樓,卻遭林姓男保全禁止進入大樓,2人隨即引發嚴重口角,林男不僅怒罵劉男「鱉三」,甚至搶走劉男手機阻止錄影蒐證,事後劉男報警向林男提告,法院最終依《妨害自由罪》判其拘役 15 日,得以罰金替代,緩刑 2 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3年10月4日中午12時許,劉姓男外送員送餐至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的1棟豪宅大樓,但被林姓男保全拒絕進入,雙方因進入大樓的方式規定爆發口角衝突,林男甚至辱罵劉男「我最喜歡教訓你這種鱉三」,劉男為了蒐證持手機錄影,未料林男竟以體型優勢搶走手機,事後,劉男到左營分局報案,後續員警通知劉男到案說明,並依《強制罪》將他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法院審理,經檢視監視器畫面,證實林男確實有辱罵劉男行為,法官考量林男已坦承犯行並賠償和解,再加上劉男出庭為他求情,橋頭地院法官基於以上內容,最終判處劉男拘役 15 日,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 元,並給予緩刑 2 年,全案可上訴。)
男偽造契約詐領3年租補慘了! 屋主女兒收稅單拆穿「幽靈租客」
高雄1名王姓男子2020年6月前盜刻屋主印章及偽造租賃契約,目的是為了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期間獲利共11萬4000元,直到2023年8月屋主女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所得稅單,發現需多繳一筆2萬7000元的租賃所得,經調查才拆穿王男的犯行,後續他被橋頭地院判5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0年6月前王男未經王姓屋主同意或授權,盜刻屋主印章,隨後再偽造租賃契約書,將租期更改至2024年年9月5日止、租金則為每個月4000元,2020年6月22日王男便持偽造租約到高市府都市發展局請領住宅租金補貼3年,每月則有3200元進到他的郵局帳戶,都發局因隔年疫情影響,因此持續延用他之前繳交的資料,直到2023年8月止共詐得11萬4000元。屋主女兒2023年8月間接獲所得稅單,發現帳單上多出1筆2萬7000元租賃所得,事後她向國稅局查詢,才知曉父親的房子遭有心人士偽租,藉此詐領租屋補助,事後她便報警處理向王男提告。橋頭地院表示,王男否認犯行並辯稱與屋主有債務糾紛,法官審酌雖然王男有租房子,但租賃契約屋主簽字字跡明顯不同,實屬偽造,後續依《偽造文書罪》判他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香港博士在台辱罵警員「垃圾」判拘役30天 辯稱文化差異遭駁回
2023年5月11日,40歲的芮姓男子因另案被通緝,遭台灣警方逮捕並送往高雄市楠梓警分局,令人意外的是,芮男在被解送至楠梓派出所時,竟用粵語和國語侮辱警員,稱對方為「垃圾」,近日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芮男被判拘役30天,並可選擇繳納罰金代替拘役。芮姓男子來自香港,擁有博士肄業的高學歷,警方於2022年5月11日凌晨12時許,在其住處逮捕芮男,隨後送醫檢查確保其健康無礙,當日稍晚,芮男被解送至楠梓派出所,訊問過程中其對李姓警員使用辱罵言語,稱警員為「垃圾」,這一過程被警方的祕錄器全程錄下。芮男對於自己的言行完全不以為意,辯稱這是文化差異問題,表示在香港文化中,「垃圾」一詞並不一定是對人的侮辱,更多是表達對某件事或工作不滿的方式,甚至聲稱,當時的言語是對自己發出的批評,法庭認為這一辯解並不成立,芮男的行為顯然是對公權力的挑戰。經過審理,橋頭地院認為芮男在案件中無視我國的法律規範,公然侮辱公務員,且在被捕後仍未能悔過,態度不佳,法官指出,芮男的行為表現出對台灣法治的不尊重,儘管在審理過程中承認自己的錯誤,但這並不足以減輕其刑罰。法院也考慮芮男的精神狀況、無業及獨居等因素,最終裁定其犯《侮辱公務員罪》,處以拘役30天,並可選擇繳納罰金代替拘役。
台鐵車廂飄菸臭!他不爽「吞雲吐霧遭擋」怒飆三字經 慘吃刑、民事官司
不少人明明沒有抽菸的壞習慣,卻要遭受癮君子的二手菸危害,令人感到深惡痛絕,一名媽媽帶著孩子搭乘台鐵時,發現有名男子在車廂內吞雲吐霧,她立馬上前出聲制止,怎料卻遭對方飆罵三字經,氣得她一狀告上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男子不但被判處拘役5日,還須賠償1萬元。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該案發生於2023年8月,當時女子帶著孩子一同搭乘台鐵,沒想到當列車行經高雄左營時,她發現一名男子竟在密閉的車廂內違規抽菸,車上充斥著難聞的菸臭味。女子當下立刻上前勸阻,提醒對方列車上禁止抽煙,怎料男子不滿遭攔阻,竟當場怒飆3字國罵,雙方發生口角衝突,事後女子忍無可忍決定提告,並向對方求償10萬元。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為男子在台鐵車廂內辱罵原告三字經,此舉已導致對方名譽受損,故判處男子應賠償1萬元,全案可上訴;另外刑事部分,則依涉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男子拘役5日。
「波特王」開撕前東家結果出爐! 獲賠百萬但仍需分潤合作期收益
百萬網紅「波特王」(Potter King,本名陳加晉)與前老闆Mars火星叔叔在2022年鬧翻,雙方互指造謠,波特王甚至被前東家提告毀謗,獲判無罪;波特王則向前公司「聚暘媒體」提出2018、2019年間大陸業配的分潤及懲罰性賠償195萬餘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聚暘應賠償波特王100萬元,此外,陳加晉也可繼續使用「波特王」名稱,但必須將2016年至2022年合作期間的影片收入分潤給聚暘。2022年,網紅波特王陳加晉在指控前經紀公司聚暘新媒體違約欠款後,槓上前老闆「火星叔叔」李咸臻(原名:李秋良),起因於2021年10月間2人發生嫌隙,陳陸續拒絕聽從前經紀公司安排,更在2022年6月閃離前經紀公司,事後和李隔空互嗆,甚至拍影片自清,而遭聚暘提告毀謗。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波特王提供的證據都能證實他言論的真實性,因此判他無罪。刑事無罪外,波特王也向聚暘媒體提出民事訴訟,主張聚暘應賠償他2018、19年間在中國大陸業配的分潤及懲罰性賠償共195萬5311元,還要求聚暘交出「波特王」所有頻道收益,並不得繼續在公開場合繼續使用「波特王」名稱賺錢。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審酌雙方合約內容及業配分潤機制,認為中國大陸合作方早將業配收益匯給聚暘,雖波特王曾說「不急」,但並非「免除分潤」之意;另外依雙方合約,聚暘得依「YT頻道波特王」的後台分潤收益,所以波特王也應計算從2016年12月起至2022年6月雙方合約終止這段時間的分潤給聚暘。雙方陣營在法院審理期間進行協商,查閱頻道歷年收益已達750萬元,由於聚暘對於YT頻道分潤金存有債權,考量將來分潤金應高於聚暘要給波特王的95萬餘元,兩相抵銷後,法院僅判波特王可獲賠1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至於聚暘要求陳加晉不得繼續使用「波特王」名稱出席公開活動部分,法官則認為陳加晉從學生時代就開始使用「波特王」綽號,並非聚暘「規劃設計生產製造」,所以不得限制陳加晉使用「波特王」權限,但陳在合作期間的影片收益也必須分潤給聚暘,全案可上訴。
綠帽夫告小王!偷腥妻不願作證害他輸了 靠「1關鍵」逆轉勝討回公道
高雄一名男子阿志(以下皆為化名)與前妻結婚8年,發現對方出軌男子阿祥,2人甚至互傳鹹濕對話,包括「想射進去」、「就喜歡跟你愛愛」等語,氣得對小王提告求償。不過,一審認為相關對話截圖無法證明為真,加上女方不願出庭作證,判處阿志敗訴。阿志不服上訴,主張阿祥的通訊軟體頭像和臉書封面照相同,最終獲賠15萬元。根據判決書,阿志主張,自己和前妻於民國104年5月22日登記結婚,阿祥明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竟仍與其交往、發生性行為,及稱呼「親愛的」、「可是想射進去,很久沒射進去了」等對話,已逾越社交往來範疇,嚴重破壞夫妻間信賴關係,侵害他基於配偶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40萬元。阿祥辯稱,女方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對象並非自己,內容亦無從證明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且係阿志偷拍取得,不得作為證據等語。一審認為,阿志所舉對話紀錄截圖不能證明為真正,加上女方不願出庭作證,駁回請求。阿志不服上訴,主張相關對話紀錄是他察覺前妻外遇後,經對方同意觀看並翻拍之照片,應認為真。橋頭地院審酌,根據上訴人提出的畫面,阿祥照片的通訊軟體頭像和臉書封面照相同,有Line照片、臉書截圖可憑,可見女方發生外遇對象即為被上訴人無訛,再者女方不願到場作證,也無從否定其與阿祥間有逾矩行為,考量雙方學經歷、所得、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處阿祥應賠償阿志15萬元;不得上訴。
營區網路賭博3天狂下30萬 海軍反潛二兵被判拘役30天
海軍反潛航空大隊作戰隊李姓二兵去年涉嫌在營區上網賭博,3天累計金額達30萬元,經軍方調查後,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送辦。橋頭地方法院近日判處李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3年5月31日,被告李男入伍服役,在海軍反潛航空大隊702作戰隊擔任航空二兵,自同年9月5日至8日,涉嫌在營區寢室旁樓梯及停車場等地,以行動電話上網登入「大老爺娛樂城」賭博網站註冊會員。李男購買遊戲點數儲值後,再下注百家樂遊戲約10多次,累計金額約30萬元,之後軍方發現李男有高額欠款,深入調查發現他涉嫌賭博,後續交由憲兵隊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而李男在同年11月14日退伍。橋頭地院調查,被告李男在憲詢與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檢方查有其手機翻拍大老爺娛樂城會員帳號、銀行帳號綁定、下注紀錄及轉帳交易明細等證物,認定李男構成賭博罪,但審酌其認罪,判處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一日,可上訴。
「護國神醫」涉詐領健保費 林聖章二審逆轉無罪
被譽為「護國神醫」的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被控2014至2016年,讓未領有醫師執照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一審林、陳被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分別判刑10月、7月,全案上訴二審後,28日均改判無罪。林聖章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他提及,今年4月就已當選巴黎奧運國家隊隊醫,但他遲遲不敢對外說,就是希望能獲得清白,才有資格跟國家隊一起努力。林聖章多次擔任亞運、世大運及奧運中華代表隊隊醫,照料過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郭婞淳臉書中多次提及林聖章,於東京奧運奪金後,更到診所送上感謝,林也被譽為「護國神醫」。林聖章年前遭控指示診所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偽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他指示不知情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製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共領得2萬8409元。一審橋頭地院傳喚7名證人調查,有證人指稱回診時都是給女醫師在診間看診,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合議庭認定已違反醫師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林、陳各判10月與7月徒刑。2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證人作證時距案發已8、9年,且林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收入頗豐,診所另雇多名醫師,不缺人力,受雇醫師薪酬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沒有移出病患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也沒有讓林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由護理師為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28日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林聖章獲悉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和審判長願意花時間調查,10年冤案終於還他清白,也感謝這段時間醫界、法律界及體育界長官都給他力量,包含奧運金牌教練和郭婞淳等人都力挺他。
高雄蚵子寮通安宮「網紅主委」涉販毒 橋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市梓官區蚵子寮通安宮主任委員曾志淵涉入販毒案,檢警26日持票搜索寺廟、住處等處,查獲近2公斤海洛因、安非他命等一、二級毒品。橋頭地方法院認為曾男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28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據悉,曾志淵時常與其他網紅、藝人合作,在YouTube頻道發布廟會活動影片,被網友們稱為「網紅主委」。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數月前接獲檢舉,指曾男以寺廟作為掩護,涉嫌藏毒、販毒,後續經專案小組調查,認為案情並不單純,遂報由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前天持搜索票前往曾男位於楠梓區的住處、通安宮及同夥住家等處,查扣1300公克海洛因、600公克安非他命等贓證物,將曾嫌和李姓男子等9人上銬帶回釐清。橋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27日召開偵查庭,認為曾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晚間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李姓嫌犯以3萬交保,其他人則無保請回。橋頭地院承辦法官漏夜開庭調查,認為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凌晨1點半裁定曾嫌羈押禁見,由法警解送至高雄看守所。
惡鄰夫妻控他製造噪音!狂檢舉16次 男子反告獲賠1萬元
高雄一對潘姓夫婦於2020年起陸續向高市府檢舉16次,指鄰居謝姓男子與租客朱女製造噪音、異味等問題,但市府查無實證。儘管如此,潘姓夫婦仍寄存證信函給謝男,謝男反擊,對潘姓夫婦提告,謝主張免於恐懼之自由受不法侵害,法院判謝男勝訴,獲賠1萬元。可上訴。原告謝男主張,潘姓夫婦包含潘男與張女自2020年1月起至2022年1月間,多次向高市府陳情其房屋發出噪音、異味及非法營業等事項達16次,讓他需面對市府人員的查訪,備受困擾。謝男也向市府反映兩人不當舉報,侵害他免於恐懼之自由,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6萬元。謝男於去年2月搬出該處房屋,並於去年3月中旬租給廖姓女子,租期至今年3月底。但張女卻於去年7月寄存證信函給廖女,指房屋的浴室管路發生水錘效應而產生噪音。此事經房仲轉告給謝男後,造成他身心恐慌,感覺愧對廖女及擔心廖女提早結束租約,此侵害他免於恐懼之自由,請求張女賠償精神慰撫金1萬5000元。被告潘姓夫婦則指出,對謝男檢舉是行使正當權利,且市府承辦人大多無直接聯絡謝男,也不曾對謝男做出不利的行政處分,並不構成侵權行為;對於噪音與漏水的指控也沒有對謝男構成侵權。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潘男的侵權行為與不當檢舉頻率過高屬實,考慮兩造的情況,認為謝男請求36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潘姓夫婦應賠償給謝男1萬元為恰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