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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 謝宜容 霸凌 職場霸凌 勞動力發展署謝宜容送前勞動部長3萬元絲巾?名嘴揭真相:罪該萬死但不可栽贓
日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同仁,疑似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霸凌輕生案持續延燒,如今更傳出謝宜容曾買價值2、3萬的愛馬仕絲巾,送給前勞動部長許銘春。對此,名嘴黃益中還原真相,「謝宜容罪該萬死,但不代表可以栽贓給她。」日前有媒體報導,謝宜容在今年5月的許銘春離別歡送會上,送出一條價值2、3萬的愛馬仕絲巾,甚至還自誇「誰送的比我好?」導致其他部門主管陷入壓力,模糊歡送會的目的。名嘴黃益中21日深夜發文表示,「謝宜容罪該萬死,但不代表可以栽贓給她。」黃益中表示自己經過多方查證,澄清事實,這條愛馬仕絲巾價值新台幣8800元,為勞動部秘書處單位合送,出資者超過30人,包括跨司處、跨機關及退休人員,均具名於贈送卡片上。黃益中指出,雖然各單位在歡送會上都有準備禮物,送麥克風的就不只一個,只是禮物都擺在桌上,愛馬仕禮盒最顯眼,參加歡送會的同仁進門就會看到這個禮盒。此外,黃益中表示謝宜容是北分署長,這個愛馬仕並不是她單位送的,致贈者也不是她,講出「誰的禮物比我好」這句話更不可能是她說的,而是秘書處的致贈者長官。聽到這句話的現場人證很多,「大家印象深刻」。黃益中質疑,勞動部裡顯然有人去跟媒體爆假消息,「要把這條愛馬仕嫁禍給謝宜容,目的何在?」黃益中坦言,若送愛馬仕是為了感謝許銘春部長,「那何必躲躲藏藏,偷偷去洗這個風向?」
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王浩宇預測未來發展「安穩做到退休領終身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日前發生公務員遭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民怨。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事後她找律師發出道歉聲明,並將重點放在勞動部的調查報告。 對此,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直言,謝宜容最終會悄悄的回到勞動部繼續工作,還可以退休拿終身俸。王浩宇昨(21)日在臉書上針對謝宜容霸凌事件分析,他指出謝宜容找的律師是勞工專業,之後勢必會打復職的行政訴訟。而勞動部目前停職的原因,並沒有符合公務員可以兩大過免職的任何一個項目,顯見程序不完備,目前也只能暫時止血。王浩宇表示,公務員工作保障標準很高,之後事過境遷,謝宜容就會低調的、悄悄的回到公家機關,「這段時間不用上班的薪水補領回來,繼續安穩的幹到退休、領終身俸。謝謝勞動部,你們真棒。」台北地檢署昨(21)日上午已分案,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被告進行調查。卓榮泰20日出面道歉表示,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第二,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全國第一例!北市國小代理教師遇職場霸凌「申訴成功」 教育局:督導校方秉公處理
近日,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39歲吳姓公務員輕生,引爆全台「職場霸凌」揭弊潮。其實在教書育人的校園中,同樣有著職場霸凌的狀況發生。台北市某國小就有一名代理老師,自2023年11月起遭受同校某位潘姓女教師的惡意孤立、羞辱,甚至寄不實電郵騷擾代課老師的家屬。長期下來,導致該名代理教師身心受創。這名老師在立委范雲及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協助下提起職場霸凌申訴全案也在今年5月申訴成立,成為全國首件「代理老師遭霸凌」申訴成功的案例。對此,教育局強調後續將督導學校依法秉公處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名遭到霸凌的代理教師名叫Hannah,她在2022年8月考進台北市某國小,成為自然科代理教師。然而從2023年11月起,Hannah便遭遇同校一名潘姓女老師的職場霸凌。潘師起初僅是以冷落、不友善的眼神與Hannah對立,後來逐漸升級為以言語羞辱的方式調侃Hannah,並多次在同事、學生面前大聲斥責Hannah,使她常感無地自容。更令人吃驚的,是潘師竟然會寄發寫有不實指控的郵件給Hannah的親友,讓她不堪其擾,就連在校園內裝水時都害怕遭人議論。此外,潘師還與其他教師聯手欺壓Hannah,他們曾以Hannah出的考卷「沒價值」為由,要求學務處、教務處臨時召開「送分題會議」。Hannah指出,明明會議主旨是討論考題,開會地點卻是在該校學務處公共空間,甚至討論的都不是題型,而是在要求她寫檢討書。潘師還在會議期間多次指責Hannah「妳真的是碩士嗎」、「亂搞」、「妳已經劣跡斑斑」等言語,而在場的其他同事則漠視、冷處理,讓Hannah大感心冷。Hannah歷經漫長的錄音蒐證,在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及民進黨立委范雲的協助下提出申訴,並在2024年5月申訴成功,成為全國首件代理教師遭霸凌申訴成功的案例。范雲表示,代理教師在校育圈裡處於弱勢地位,此霸凌案絕對不是單一個例。黃湘仙也指出,在許多教育職場內,代理教師都有遭到不當對待的經驗。希望他們看到這個案例,在未來遇到不正當對待時,都能夠勇敢透過相關流程保護自己。對此,當事國小校方表示,全案目前仍在法律程序中,因需顧及當事雙方權益,因此仍待救濟期限到期,才會依法進行後續懲處。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則表示,為落實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訂有「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要求各機關學校應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除利用多元公開場合公開宣導反霸凌行為外,另要求各機關學校應設置受理職場霸凌申訴之專責人員或單位,以提供及時有效之協助與關心。同時也強調,面對職場霸凌勿枉勿縱,將督導學校依法秉公處理。
高雄夜市出現偽鈔!男子自製500元偽鈔 用指甲油製防偽線坑騙商家
高雄市鳳山區的夜市近日爆發一起500元偽鈔流竄事件,數名攤商在收攤時驚覺自己收到假鈔,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並逮捕48歲無業柯姓男子,其竟利用彩色影印機製造500元偽鈔,並用指甲油模擬防偽線,將這些偽鈔拿到夜市消費變現,造成市面上流通至少30張假鈔,總價值超過萬元,此案已移交高雄地檢署處理,柯男被依違反《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起訴。事情發生在4、5月間,當時多名夜市攤商在結帳時發現,自己手中的500元鈔票質地異常,明顯有粗糙的防偽線和缺少浮水印,這些疑似偽鈔的500元紙鈔迅速被送到警方檢驗,結果證實是假鈔,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製造偽鈔的源頭,並將嫌疑人柯男抓捕歸案。原來,柯男長期無業,在家裡用彩色影印機偽造500元鈔票,先將鈔票的正反面影印出來,再用指甲油在假鈔上畫上類似真鈔的防偽線,試圖讓假鈔看起來更像真鈔,完成的偽鈔製作後,柯男帶著這些假鈔來到高雄的夜市,先後在幾家攤販消費,並拿偽鈔付款,得手超過1萬元。警方在柯男住處查獲大量半成品偽鈔和印製好的假鈔,共計1854張,其中有68張已經完成製作,經過調查,這些偽鈔在市面上流通的約30多張,由於這些偽鈔外觀質感不佳,攤商普遍能夠識別,故短時間內就報案並讓警方介入,及時遏止更多的損失。此案件經過警方和檢察機關的查辦,柯男向檢警坦承其偽鈔製作過程和在夜市消費的行為,目前,該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柯男面臨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起訴的法律處分。
勞發署霸凌案!新北檢「他」字案偵辦 謝宜容列被告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如今外界將矛頭指向謝宜容,雖行政院長卓榮泰等人出面道歉,但仍難平種人怒火。台北地檢署今(21日)上午已分案,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被告進行調查。卓榮泰昨(20日)出面道歉表示,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第二,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卓榮泰強調,政府失去一位寶貴的同仁,要給家屬和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全案將送檢調單位,詳加調查,除了此案的懲處調查,也要求各部門、機關,了解內部有沒有職場霸凌情形,若有,一周內完成調查,依法處理。至於謝宜容則委由律師發聲明表示,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聲明提到,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長何佩珊「請辭後缺席院會」!卓榮泰下軍令:3請求務必要做到
勞動部爆出職場霸凌憾事,任職於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欺凌,導致吳姓公務員走上絕路陳屍辦公室,不過勞動部公布的調查報告書,內容卻將謝宜容的惡行「形容為目的良善」,引起外界憤怒撻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昨(20日)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落淚坦承用語錯誤,不堪各界輿論壓力,何佩珊也火速向行政院長卓榮泰請辭,不過今(21日)卻未見她現身院會。卓榮泰今天出席行政院院會時,針對霸凌輕生案,向各部會首長祭出3道軍令,第一:請各位首長要自我要求、以身作則,希望如何被對待,就應該要如何對待別人;第二:要調查、檢討、杜絕再犯;第三:要強化機制、保護同仁,並強調這3項請求也是命令,要求各機關內部要做自我檢討,務必要做到。卓榮泰指出,昨天已經要求各部會及各機關全面盤查「機關職場霸凌防治作業辦法」,確實在機關裡面建立起有效且安全的防範機制,讓受到類似待遇的同仁,可以在安全的機制之下勇敢發聲,同時他也叮嚀全體首長,機關政府同仁平常忙於公務,也不能疏於瞭解下屬的身心狀況,各種工作上的分配、勞務關係等都需關注。隨著霸凌案發酵民怨炸鍋,勞動部長何佩珊昨(20日)火速向卓榮泰請辭,不過卓揆並未應允,希望何佩珊先完成責任追究後,後續再討論留任與否,不過口頭上遞出辭呈的何佩珊,今天卻缺席行政院院會。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稍早也證實,「今天部長(何佩珊)請假」。
人民保母成偷拍狼!受害女警批長官早知情 現代婦女基金會說話了
北市警局員警近日連環爆出,本因守護民眾安全隱私的人民保母,卻被發現不但是創意私房的會員之一,還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偷拍,女警和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都成受害者,被害人數甚多,而北市警局直到日前事件爆發後,才緊急下令要求所有外勤單位徹查反偷拍。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同樣是發現國小老師是創意私房成員,北市教育局當即便下令,要求每2月必須定期偵測針、不定期抽檢與防護措施,反觀北市警局直到事件爆發後,才要求外勤單位進行徹查,更被痛批「長官早知情卻漠不關心」。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且無論被害人申訴或不申訴,都應採取行動因應處理。此外,《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另規定場所主人的性騷擾防治責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維護。現代婦女基金會說,各分局知悉職場上發生偷拍事件時,即應採取相關措施,主動檢視所屬場所的安全,以保障員警辦公不會再暴露於私密影像外流的風險中,民眾也能安心前往洽公。再者,無論遭偷拍的員警是否提出申訴,各分局都應該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的釐清、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告知被害人可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被害人意願協助提出申訴,提供或轉介相關資源,並呼籲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案發警局是否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若有違反應予以重罰;而被害人若因此受有損害者,亦可向雇主求償。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指出,創意私房案先前曾查緝到國小老師涉嫌偷拍,台北市教育局當即便通令全市國中小必須每月2次定期偵測針孔,並進行不定期抽檢等6大預防措施;近期有員警涉案,台北市警察局長才要求所屬機關即刻進行反偷拍偵測。同時認為此類偷拍案件已非單一事件,已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政府部門更不該只是「查到哪裡才偵測到哪裡」。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91年就訂定了《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要求公共場所建築物內男女廁所、浴室、更衣室或其他類似設施每月實施反針孔偵測,但遺憾的是至今卻未落實,致使針孔偷拍氾濫難以有效防制,只能沉痛呼籲中央及地方府應全面制訂並落實執行公共場所反偷拍政策,各級機關針對所屬館場之廁所、浴室、更衣間等都應定期/不定期進行針孔偵測,強化人員巡查知能,提升員工防護意識及辨識能力,建立預防機制,以保障所屬員工及民眾的安全及隱私
假遺囑詐領11獨居老人遺產撈1.4億 知名律師、書記官、警員等44人起訴
北檢日前查獲不法集團以偽造遺囑方式,3年成功詐得1億4925萬4298元。台北地檢署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主嫌蔡尚岳、知名律師蔡鴻燊、書記官游立綸、員警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檢方說明,蔡尚岳2021年4、5月透過時任里長告知,知悉里民遺產無人辦理繼承,遂以偽造遺囑方式,成功詐得,隨後食髓知味,利用其設立的公司邀約其他人共同謀劃詐取被繼承人遺產事宜,再透過員警駱勁達、書記官游立綸、戶政人員葉濬誼,以及知名律師、民間公證人蔡鴻燊等人,陸續詐得多人遺產。檢方指出,律師蔡鴻燊收受890萬元,戶政人員葉濬誼收賄60萬元,駱勁達收受86萬6000元,游立綸收受6萬6000元;本案犯罪時間自2021年8月迄今,總計11位被繼承人之遺產遭詐取,涉案人員共44人,合計不法所得約1億4925萬4298元。檢方認為,蔡尚岳慣用偽造文書等方式進行詐騙,有其前案紀錄,本次竟結合最貼近民眾日常生活中之里長,偽造代筆遺囑,騙取獨居長者遺產,此行為已超乎常人所能想像;另外,偵查初始,本欲按渠等編纂之劇本串供以脫罪,惟因檢警調於發動搜索前早已積極蒐集證據,其面對鐵證毫無否認之可能,始坦承全部犯行,是其縱有認罪,仍應從重量刑,以資懲儆。檢方表示,蔡鴻燊身為執業律師兼民間公證人,就其認證行為將導致行政機關於判斷遺囑等文書之真偽有重要影響知之甚詳,猶為貪圖高額不法對價而予認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又其於偵查中對收取賄款等情左右其詞,歪曲實情,毫無愧心,足見其犯後毫無悔意,請予從重量刑,俾懲劣行,並彰法紀。檢方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蔡尚岳、蔡鴻燊、游立綸、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
卓揆致歉後疾管署火速濃縮霸凌查案時間 游盈隆示警只有一途能避免案件狂燒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霸凌案持續延燒,賴總統、閣揆卓榮泰昨天傍晚先後對外致歉,雖然卓榮泰還未決定是否准辭勞動部長何佩珊,但下令各部會已經「被媒體揭露的案件」,全部要一週內完成調查,追究責任。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則認為,總統閣揆雖已為勞動部霸凌案鞠躬道歉,但此事其實比「八掌溪事件」還嚴重,他建議賴政府應該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游盈隆在臉書強調,政院不能只將問題丟給檢方處理,司法調查費時,行政調查本應先於司法偵辦,「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也無法避免悲劇一再重演」。他認為,賴政府處理這件事只須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站在弱勢這一邊,不管涉案官員背景有多大多強。行政機關本就應該第一時間如火如荼調查,才能回應民意的怒火,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難以避免悲劇一再重演。卓揆昨晚緊急下令所有已曝光的政府部門霸凌疑案,都要提前在一週內完成調查,是否與游盈隆示警有關,外界尚不得而知。但卓揆的緊急命令證實有效,也確實讓不少還在觀望、遭疑仍有「事緩則圓」僥倖心態的政府部門動起來。例如,衛福部疾管署近期遭網友檢舉一位整備組長與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被檢舉的謝姓長官一樣「都是土皇帝」,包括大聲咆哮部屬、摔公文、對員工人身攻擊,罵部屬「你是豬嗎」,該組公務員申請調離職比率也「超高」,驚動藍委在立院質詢時追問官員「是否聽說此事」。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昨日中午首度對外說明,此事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將依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期限2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他並緩頰強調,整備組仍然業務繁重,還負責其他重要疫後工作。但在卓揆傍晚鞠躬道歉、下令各部會一週內交出霸凌案調查報告後,羅一鈞於傍晚尷尬改口,雖仍堅持該位被檢舉霸凌組長,先前任職其他組別時,確曾遭投訴「但無關霸凌」,在有新事證前不會對該組長做停職處分。但因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被媒體揭露或討論案件,全部要在1週內完成調查」,疾管署會依照指示辦理。不過,羅一鈞仍堅持,該霸凌檢舉案與「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不同,也沒有明確檢舉者或受害當事人,疾管署須「尊重外部專家」對調查程序建議,避免職員「有話不敢講」。疾管署對霸凌案的立場在網路上引發議論,有網友認為勿枉勿縱原則很重要喊讚。但也有網友也質疑,疾管署高官目前說法,與勞動部長何佩珊最初面對霸凌案立場如出一轍,疾管署查霸凌案的時間突然180度的大幅濃縮,更受人矚目。因為疾管署昨日上午才剛強調,須兩個月才能完成調查,為何閣揆下午一句話立馬能縮短到一週?這是否顯示「職場霸凌作業規定」確實可能有問題,霸凌案調查其實不必拖到兩個月?該作業規定會不會對遭檢舉施暴者比較有利,但卻有沒有站在被檢舉者立場、換位思考?署內調查能否避開勞動部的覆轍、繞過官官相護職場陋習?難道非要到鬧出人命,官員又要緊急掉淚不捨、強調會認真調查,並立即嚴懲施暴霸凌的長官,也難怪有網友會怒批「鱷魚眼淚」對於已經往生的被霸凌者,一點價值都沒有。
公告懲處名單竟「誤植」 勞動部緊急刪除遭酸:9點還在加班
勞動部北分署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職場霸凌輕生一案,引發社會關注。勞動部也於20日下午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懲處,晚間透過臉書公告結果。然而首次公告卻出現錯誤,內文將「秘書室主任」誤植為「資訊處主任」,引發外界質疑。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與欺凌,於辦公室輕生身亡。勞動部11月1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卻將謝宜容的行為形容為「目的良善」,引發外界強烈不滿。調查報告指出,吳姓公務員生前面臨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與孤立無援等壓力,但調查結果稱「無法證明輕生公務員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其中對於謝宜容的行為,報告描述為「對同仁工作上之要求,目的良善,乃為有效推行業務以及提升同仁之工作能力」,此一措辭引發輿論譁然。何佩珊隨後也在立法院備詢時,面對多位立委嚴厲質詢,一度落淚並公開致歉,「謝分署長確實存在霸凌行為,『目的良善』的用語明顯不恰當,我們承認錯誤。」何佩珊進一步表態,若外界認為需要她為此案負責,她願意辭職。但何佩珊也對外界的批評表示不滿,認為媒體的指責如同對公務體系的「凌遲」,但她強調,勞動部將徹底檢討報告用詞與整體調查過程。對此,勞動部也在20日晚間於臉書公告懲處結果根據首次發布的公告內容,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北分署副分署長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小過一次。然而公告不久即遭刪除,約一小時後,勞動部重新公告,表示懲處名單為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不變,蔡孟良除記一大過外,新增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則更正為秘書室主任劉麗利,並記小過一次。對此,勞動部解釋,此前公告內容有誤,經查證,應懲處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而非資訊處主任。網友也在留言區不滿表達,「9點多還在加班阿,真離譜」、「勞動部是處理勞動業務的主管機關,結果卻是帶頭做慣老闆的表率。像超時工作不敢報、主管霸凌、缺人不補不友善的職場環境等等問題,還想讓事情淡淡的放下,等到輿論都燒起來了,才要認真處理,真的是極為諷刺」。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精神科名醫曝「6類職場不法侵害」:台灣職場霸凌完全模仿日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勞動部是勞工職業安全主管機關,職場霸凌是勞安重點項目之一,竟然處理得荒腔走板,可見台灣職場霸凌問題有多嚴重。」沈政男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職場霸凌的正式名稱為「職場不法侵害」,發生這類事件,必須依據標準流程向專責部門通報,並視需要通報外部單位。以此事件來說,勞動部若無法中立客觀處理,應由行政院介入與接管,才能有公信力。職場霸凌牽涉勞動、管理、法律、身心衛生等專業,處理小組應由專門人員組成,而非只有原本機關人員參與。此外,他補充職場不法侵害有6類,包括肢體暴力、言語威脅謾罵、孤立排斥、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業務、業務太低階與侵犯私人生活等。以此事件來說,北分署長官有謾罵下屬、下屬超時工作、人力配置不合理、讓下屬孤立無援等行為,至少涉及3種職場不法侵害,勞動部卻說無霸凌情事,根本牛頭不對馬嘴。更離譜的是,受害員工已逝,竟說查無遭霸凌證據,殊不知霸凌往往發生在陰暗角落,沒有其他人知情。沈政男也表示,「事實上,台灣的職場霸凌定義,完全是模仿日本!這一點知道的人不多,但我查過日本的相關法規,因此了解。」他舉例,日本最近有一位地方政治人物因為職場霸凌,導致員工死亡,而被迫去職,只是,那人重新參加選舉,竟然又選上了,「日本與韓國的職場霸凌,大家看日劇與韓劇就知道,他們是會打人踢人的!在台灣,這類職場霸凌比較少。這是第一類職場霸凌。」「第二類沒有打人,卻同樣可怕!」沈政男解釋,因為,等於是毆打一個人的靈魂,也就是謾罵、羞辱、威脅,「這在公務機關有沒有?幾年前我就在臉書幫忙打抱不平,結果第二天馬上接到那個機關的人寫私訊跟我解釋。」第三類是類似小孩子的霸凌,「用離間、分化、刻意安排,讓你在職場被孤立起來,讓大家排斥你、歧視你。」第四、第五類跟工作安排有關,沈政男指出,這一點,好多公務機關尚不知道!「主管有權力安排工作沒錯,問題是,沒有根據業務需要與工作能力來安排,而是發洩個人的控制與打壓慾望,把下屬安排到無法勝任的職位或工作,或者刻意安排太簡單、太低階的工作,或者胡亂調動職務,都算是職場霸凌。」第六類則是公私不分,下了班也在當主管,要你聽命行事,或者刺探你的個人生活與行為。沈政男續稱,台灣社會處理性騷擾與學校霸凌已有成效,但職場霸凌仍未獲重視,事實上相關受害者數目遠遠多過前2者。俗話說,「為五斗米折腰」,極多職場霸凌受害者為了混口飯吃,被欺負也不敢吭聲,長此以往難免悶出失眠、焦慮與憂鬱等不適,嚴重者更可能出現自殺傾向。要了解職場霸凌的嚴重程度,沈政男建議應大規模調查盛行率,但台灣至今尚無類似官方報告,防治策略當然只能流於形式。以此事件來說,據聞涉及霸凌的單位,短期內已有數十名員工因此離職,上級卻無動於衷,顯見官僚窠臼多麼嚴重。沈政男也感嘆,他還沒看到有誰把職場霸凌的定義講清楚。勞動部這幾年有在推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但顯然做得遠遠不夠,還需要多加努力。這,其實也是一種廣義的覺醒運動!就跟性騷擾與學校霸凌一樣,唯有當事人知道「上司正在霸凌我」,而且「我有反制管道」,職場霸凌才可能減少。沈政男指出,閣揆今天有提到友善職場,這當然是職場霸凌防治的基本工作,問題是非常困難!因為,在台灣的職場,尤其在公務體系,大家還是有濃厚的階級觀念,以及相關的官場文化,而這些都是職場霸凌的溫床,「你的上級,有可能跟你當朋友嗎?你自己,看到上級,就忍不住要鞠躬哈腰了,不是嗎?」他也感嘆,真的要珍惜當同事的緣份,這是兩百年修來的福氣,同時警告那些霸凌者,「不要以為別人好欺負,到時候人家反擊,你就會吃不完兜著走!」他解釋,機關屬性與職場文化是職場霸凌的危險因子,在講求服從、管制言論的地方,員工有不滿也不敢說,尤其容易出現霸凌事件。台灣公務體系雖經多年改革,至今比起民間單位,風氣仍舊保守,主管常有威權態度,難怪發生嚴重霸凌也沒人敢吭聲。預防職場霸凌的關鍵之一,就是破除迂腐的職場文化,提倡彼此尊重、相互溝通的工作倫理,而不是凡事長官說了算,講不聽就謾罵與打壓。機關組織應跟專精職場霸凌與身心衛生的專家保持聯繫,讓他們協助舉辦教育宣導,制訂職場霸凌處理流程,並參與相關事件調查與處理。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台灣的公務部門卻釀成嚴重職場霸凌事件,連公務員的權利都無法保障,也讓沈政男質疑,如何為人民謀求福祉?「此事不能以單一個案看待,該是全面檢視台灣公務體系職場文化與職場霸凌問題的時候了。」
謝宜容遭爆好大喜功!為迎合AI內閣政策 屢次退件釀悲劇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遭霸凌死亡,監察院已2度發函請勞動部將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20日又有陳情信直指罪魁禍首是分署長謝宜容好大喜功,為迎合行政院「AI行動創新內閣」政策,吳員因負責「人工智能專案」屢遭退件,才釀成悲劇。勞動部調查報告指出,吳男曾認為智能就業服務系統對機關沒有幫助,卻被不斷要求調整工作計畫。陳情信也指出,謝宜容為迎合政院「AI行動創新內閣」政策,要各科室都朝此目標努力發想相關專案,而「人工智能專案」又被她認定是獨創,為其他分署所無,如果成功,可讓她向上級長官邀功,因此特別「關注」。陳情信指出,分署內部都認為該專案並無實質效益,甚至有浪費公帑之虞,但謝剛愎自用、獨斷獨行,沒有人敢勇敢提諍言,只好奉命而行,最後因吳員負責的「人工智能專案」屢次遭退件,才造成此樁悲劇。陳情信亦指出,「謝分署長到任後的種種作為,讓我們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我們已經不想再多說什麼了」。此外,信中也為被究責的副分署長李燕玲及祕書室主任抱屈,更讚李是難得的好長官,盼李勿成為代罪羔羊。該案也衍生案外案,新北勞工局昨證實勞檢處接獲該署臨時人員檢舉遭職場霸凌,勞檢處近日將派員赴北分署稽查,若有違反《職安法》會要求限期改善、甚至開罰,至於檢舉人投訴內容和霸凌者是否為謝宜容?勞工局及勞檢處都表示不便透露。記者昨走訪北分署辦公室,整體工作氣氛看不出異樣,但基層員工聽聞「職場霸凌」,低調地說「最近鬧得沸沸揚揚,所以大家都滿在意的。」至於謝宜容是否會霸凌下屬?基層員工說因接觸不到分署長層級,所以不知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勞動部霸凌案延燒!何佩珊請辭 總統閣揆道歉
公務員之死,人民怒火燒向執政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員工疑遭長官霸凌而輕生,但官方報告竟說分署長謝宜容「目的良善」,遭指官官相護。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被朝野立委罵翻後表態請辭負責;閣揆卓榮泰下午親上火線道歉,但強調先究責,暫未核准何佩珊的請辭;賴清德總統昨晚在臉書發文致歉,強調政府有責任,也有決心帶頭杜絕職場霸凌。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懲處。勞動部昨晚緊急召開考績會,對謝宜容祭出記兩大過免職的處分,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負責督導的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祕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謝宜容昨日下午在考績會召開前,透過群組對媒體表示,「我沒有要辭職」。謝發表聲明稱與管理風格無關昨晚懲處結果出爐後,謝宜容與律師各發聲明,她表示「深切反省、沉靜檢討」。她承認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避免悲劇發生,她是責無旁貸,對身故同仁與其家屬誠摯道歉,但是同仁身故與其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北分署吳姓公務員於4日在辦公室輕生,全案指向謝宜容霸凌下屬,但勞動部19日調查報告不僅否認吳男死因與霸凌有關,更以「目的良善」為謝開脫,令輿論怒火愈燒愈旺。何佩珊昨早受訪時,態度仍強硬,承認「目的良善」撰稿用語有誤,但不代表認同霸凌行為。昨日立院衛環委員會不論朝野立委皆對何佩珊嚴厲質詢,何的態度逐漸軟化、認錯,她表示會依委員會決議重啟調查,淚灑答詢台說出「我也不適任,我會向行政院請辭」。何佩珊表示,謝宜容對其他一級主管們有霸凌的事實,但無法證實謝宜容有「直接霸凌」該名輕生同仁,因為謝宜容並不是輕生同仁的直接主管,但可能經層層傳達讓其感受到壓力。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質詢,何佩珊是否會帶著謝宜容出來道歉?何答「是」。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質疑,是否因謝宜容靠山太硬,不敢辦她?何佩珊強調,「我當然敢辦她」,這周內就會完成懲處、移送監察院及檢調。何佩珊強調,謝宜容已降為10職等專委。政院下令清查各機關類似案件眼見輿論升溫,何佩珊昨午改口對謝宜容記2大過予以免職。卓榮泰昨下午4時30分緊急出面、鞠躬表示,要向不幸過世的勞動部同仁道歉,全案移送檢調追究責任,給家屬公道,他未能及時接住這位同仁,身為院長要表達最高歉意,以最嚴肅態度,要求勞動部盡速做嚴厲處置,向社會交代。卓榮泰要求各部會清查各機關內部,不許再有類似霸凌行為,現在已被媒體揭露或討論的若干類似案件,在1周內完成調查、追究責任,所有機關並全盤啟動職場霸凌防制作業辦法。至於何佩珊,卓榮泰僅回應,會先讓何佩珊盡速完成責任追究,至於詳細責任歸屬,會再跟何佩珊討論。賴清德晚間發文說,政府要努力改變許多過去被認為理所當然的職場文化,更要杜絕職場上各種形式的霸凌,促進更健康、進步的公務與勞動環境。衛環委員會促移送地檢署偵辦衛環委員會昨日通過臨時提案包括勞動部須重啟調查,並且依《公務員懲戒法》等規定,將謝宜容送請監察院調查、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並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也有立委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應立即啟動對北分署勞檢。對於此事,民進黨內有人認為,勞動部的危機處理太差,讓整個民進黨深陷火海,謝宜容無法負政治責任,「但何佩珊很難逃得掉」。但也有人認為,謝宜容霸凌下屬多年,何佩珊上任不久,若要上綱到部長,要求何請辭,就有點過頭了。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新生和平天橋開拆 反拆團體質疑施工不安全
台北市新生和平人行天橋19日深夜11時許開始拆除,守護和平新生天橋團體號召群眾到場高舉「招魂幡」呼喊「懸崖勒馬、天橋不要拆」繞行天橋周圍抗議,反拆團體怒批,施工現場緊鄰加油站,卻無設立安全圍籬、工人沒戴安全帶,疑似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北市勞動局20日表示,尚未接到檢舉,一旦收到資料受理後會適時前往查看。反拆團體前晚繞著天橋高喊「懸崖勒馬、天橋不要拆」,在場維護秩序的員警請民眾勿激動,並安排請願區讓抗議民眾可以表達意見,有團體成員再次把天橋歷史、特色向在場民眾說明,有民眾痛批,市長蔣萬安什麼時候要出來面對,並質疑行人配套措施尚未做好,就急於將民眾送上虎口。前晚11時過後,陸續有重型機具進入新生、和平路口,有工人先將天橋上的紅綠燈卸除,並開始切割橋體,反拆團體痛批,施工現場沒有安全圍籬、工人沒有戴安全帶、焊接作業也沒有護目鏡,拆橋期間火光四射卻緊鄰加油站不到10公尺。勞動局勞動檢查處主祕康水順昨日表示,尚未接到檢舉,但勞檢處11月4日已派員至現場勞動檢查,告知事業單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相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當時檢查並沒有問題,後續也會適時派員檢查,要求主辦機關及監造單位加強監督管理。北市新建工程處指出,11月19日至30日期間,將逐步完成封橋及拆除作業,施工期間會擴大管制周邊道路交通,已啟動路口行人保護配套措施,如退縮行穿線、調整無障礙斜坡道、留設行人庇護島頭,同時搭配行人號誌燈早開及早關,讓車輛駕駛能注意到行人,若遇抗議民眾會加派警力維持秩序及民眾安全,交通管制也會視情況調整。新工處規設科長郭玉仙說,關於天橋歷史記憶保存,未來將於大安森林公園入口側增設解說牌,讓市民觀覽新生和平人行天橋原有橋構影像、影視作品中的城市記憶足跡。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男病患怕不能生育 砸74萬治療才知「超黑內幕」:不吃藥也會好
被騙了!中國江蘇南京一名李姓男子,今年10月初因前列腺炎到醫院做檢查,院方稱問題嚴重,有癌變可能,甚至可能喪失生育能力,於是花了16萬(人民幣,下同)治療,後來卻發現,只要生活規律、好好休息,不需要吃藥也會好。據《九派新聞》報導,李男因為私處不舒服,網路搜尋相關資訊,找到南京家和醫院的客服人員,詢問後在10月10日前往檢查,診斷為前列腺炎和前列腺增生,當下被告知必須馬上治療,有癌症病變的可能,再嚴重只能動手術切掉前列腺,不治療就會喪失生育功能。醫生介紹醫院的「高科技物理療法」,宣稱不用動手術就可以治癒前列腺疾病,李男在醫院待了14天,總共花費16萬3700元(約74萬新台幣),除了8000多元西藥費、化驗費和檢查費等,其他的15萬5000多元全是物理治療,包括脈衝導融光能治療、ECO通融治療、場效消融治療,都必須自費。男子總共花了16萬3700元。(圖/翻攝自九派新聞)只是,巨額的醫療費用並沒換來預期的治療效果,李男11月4日前往另一家醫院進行複檢,卻意外發現該院的治療方案簡單許多,保證休息、生活規律,甚至不需要服用藥物,身體就可以逐漸康復,花費也只要500元。對此,南京家和醫院的苑院長表示,李男做的是醫院的特色診療項目,作為民營醫院,可以自行定價,只要向主管機關報備就好。經過確認,發現病例和診斷都沒什麼問題,主要是錢多和沒有療效,但李男不認同這個說法,他和醫院的負責人進行協商,希望退還90%的治療費,但負責人只願意給予6萬元補償。目前雙方還在協商,衛生管理部門也將進行調查。
河南女子分手20年...賣房驚覺房產證登記「前男友名」 網驚:早有預謀!
近日中國河南省發生一起撲朔迷離的事件,一名未婚女子多年前買房時,出於信任,將一應手續全權委託當時的男友辦理。近日她想賣房時,到政府機關申請列印出房產證明書,才發現政府檔案上不僅出現了這名分手20年的前男友名字,登記的關係還是「夫妻」、「房產共有人」。更令人害怕的是,當她依照當年前男友填寫的資料找到尋求當地公安幫助,竟發現當年男友的身分疑似有造假嫌疑。消息曝光後,網友們都推測,這名女子可能因為不明原因,躲過了一場多年前精心設計的陷阱。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中國河南省鄭州市一名未婚的沈姓女士,近日準備賣掉20年前購買的房子,到房屋管理局想打印出房屋產權證明時,才發現這處由她獨資購買的房產竟然多出一個「共有人」,填寫的不但是她當年前男友的名字,而且與她登記的關係是「夫妻」。沈女士告訴媒體,2004年時她與這位前男友還在交往,購房時是透過前男友的一位朋友買下該處房產。而她出於信任,將一應手續委託這位前男友辦理,她自己並未經手。但後來2人感情生變,分手就此失去聯絡。如今她要賣房了,但是由於沒有這位「共有人」前男友的簽字,房產無法過戶,甚至就連當初登記文件上的簽名都不是她的筆跡,讓她求助無門。對此,鄭州市房產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年代久遠,針對這位沈女士反映的狀況,他們無法查詢到流程上有什麼問題。對於沈女士當年本人有無到場辦理手續,也沒有人可以證明。如果沈女士對文件上的簽名真實性有疑義,可以申請筆跡鑑定,再走法律程序申訴。沈女士表示,她曾到法院想起訴這位前男友,但法院告訴她已經超過20年追訴期無法受理。她再根據前男友在房管局填寫的地址求助當地公安機關,被告知前男友填寫的地址根本不存在,身分也疑似有造假嫌疑。她如今想起來覺得非常害怕,感覺自己早已掉進一場多年前就預謀好的騙局,「要不是我今天要賣房子了,我可能永遠不會發現這件事。」消息曝光後,引起中國網友議論紛紛,「離了大譜,只是談個戀愛就盯上對方的房產了」、「這哪裡是普通的感情欺騙,簡直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20年的時間,足以讓一個騙局完美落幕」、「寫到電視劇裡都會被說離譜的程度」。還有網友指出:「20年前很多政府機關辦公還沒有電子化、網路化,出現很多資訊不同步的錯亂問題。我17年買房去銀行打印信用報告,才發現紀錄上我老婆是已婚而我是未婚,回家跟老婆開玩笑說我還能再娶一個!(大笑)。」還有網友表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處理重要財產問題時,一定要堅持事必躬親,即使對方是自己最親密的人,在涉及房產這樣的大額財產時,也要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畢竟房產證上的每一個簽字都關係著自己的切身利益。感情可以交付,但是底線不能丟。」
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 卓榮泰道歉: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
勞動力發展署員工遭職場霸凌輕生事件,昨日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遭批懲處過輕,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0日)下午對此案發表談話,向員工家屬及國人鞠躬致歉,並表示必須給家屬和民眾一個真相,涉嫌霸凌的分署長謝宜容將記兩大過並送懲戒,最重將免職;勞動部長何佩珊的去留則此案責任追究完之後,再行討論。卓榮泰說,他用非常沉痛心情,向不幸過世的員工家屬表達最高歉意和遺憾,他將要求勞動部最快時間內,做出最嚴厲處置,向社會交代,並要求部會首長徹底全面清查,不容許部會機關內再有霸凌行為。卓榮泰表示,政府失去一位寶貴公務人員,必須要給家屬和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因此全案將送檢調單位,詳加調查追究責任,給家屬一個公道。未來將用最嚴肅態度,要求勞動部最快時間做出最嚴厲處置,向社會交代,而已經被媒體揭露、討論的若干案件,一周內也要完成調查,追究責任,依法處理。卓榮泰指出,他和何佩珊已檢討昨日調查報告,也公開幾項重大懲處:整個事件中有重大錯誤的謝宜容,將記兩大過並送懲戒,最嚴厲處分將是免職,且未來不得再任公務;勞發署長蔡孟良在整個事件當中也有重大督導不周責任,將記一個大過,並調離主管現職,兩位副分署長和秘書室主任也併案處理;此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行政院必須給家屬跟國人同胞真相,全案移送檢調單位詳細調查、追究責任,給家屬一個公道。◎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健保署預告2子法解決缺藥危機 盼農曆年後上路
國人用藥高達7成仰賴進口藥,大多來自中、印,一旦國際局勢改變,藥品將面臨斷鏈危機。健保署為此鼓勵「國藥國用」,也鼓勵新藥儘早進入台灣,今預告兩項子法。未來新藥若在國際上市的2年內進入台灣,將比照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另為讓市面上的選擇更多,逾專利期5年內前2家學名藥、生物相似藥,核價最高可比照原廠藥。使用國內原料藥在地製造的藥品,核價可加算1成,最高3成。新制1月20日預告期滿,若無異議,最快年後上路。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為鼓勵新藥儘早進入台灣,健保署釋出政策利多,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的新藥,或是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的新藥,雖然台灣不是全球首個上市點,但為鼓勵儘早輸台,將可比照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近年國內爆發缺藥潮,甚至成分單純的輸液也缺,還得仰賴國外進口。黃育文認為,藥品不能「一家供應全部」,必須要讓市面上的選擇多一些,因此原廠藥逾專利期5年內,首2張取得藥證的國產學名藥、生物相似藥,也能得到優惠價,最高可與原廠藥相同,這是為讓藥廠別拖太久,趕快上。另為鼓勵在地製造,黃育文表示,凡是國內生產的原料藥,或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證的學名藥,只要符合其中一項條件,未來健保核價任一皆可加算1成,最高3成。為確保供藥穩定,合理保障藥價,只要同時符合主管機關公告的必要藥品、同分組內有國內製造品項、同分組分類未逾3品項的條件,當年度藥價將不予調整。目前健保署已推動平行審查、主動收載藥品機制,並鬆綁書面申請文件相關規範,期盼提升國人用藥可近性,加速新藥納入健保。學名藥協會理事長陳誼芬感謝政府踏出關鍵的第一步,相信新制可實質鼓勵國內製藥產業持續創新研發新藥,也能帶動學名藥品質的保證,讓廠商更有向上提升的動力。她相信這對國人用藥權益、國內生技製藥產業都有正面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