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司
」 法務部 蔡清祥 馬來西亞 死刑 違憲批柯案洩密太嚴重 張啓楷:如果成效不彰將大幅刪減預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今(4)日安排到台北地檢署,考察台北地檢署關於偵查不公開實務作業執行情形。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在抵達北檢後受訪表示,不是只有黨主席柯文哲的案子,只是柯是最新的案子,而他也強調,如果法務部偵查不公開施行成效做不好,將大幅刪減相關預算。張啓楷接受聯訪時,首先感謝吳宗憲排了一個這麼重要的參訪,接著說,事實上偵查不公開被破壞掉,不是只有柯文哲的案子,只是柯文哲是最新的案子,而且洩密、違法偵查不公開太嚴重了,這是長久問題,「今天的柯文哲,可能明天就是你」,不是針對個案而已。張啓楷指出,基層檢察官對於這次洩密、偵查不公開他們是沸騰的,可以去看看檢察官的論壇,非常多的基層檢察官都希望透過這次做大幅改革,他們希望不要整個面子都失去了,他們認為說很多地檢署在查案並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事情,可是北檢洩密非常嚴重,很多地檢署動線規劃都很好,記者平常也都不太能進到檢察官的辦公室裡,可是現在北檢這邊記者可以隨便進到檢察官辦公室裡翻公文,這個亂象也已經好長一段時間了,法務部也希望說立了這麼多案,希望可以改革,不過成效不彰。張啓楷也提到,這次會期是預算的會期,今天要清楚跟法務部說,檢察司1億多的預算,包含貫徹偵查不公開,甚至到國外參訪,那為什麼成效會不彰?「如果今天(偵查不公開)沒辦法提出具體如何解決亂象的方法,在今年審預算時,我們要非常明確地說,既然人民納稅錢要你把偵查不公開做好、維持法治基礎,連這都做不好,那這筆預算很抱歉,我們會大幅刪減」。
台人「唱戲到一半遭逮」 馬國延扣至23日理由曝光
馬來西亞北海(Butterworth)近日發生一起演員遭當局逮捕的事件,6名台灣與新加坡演員在當地神廟進行表演之際,遭到有關當局的逮捕。後續傳出,演員們遭逮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合法的工作許可證而遭移民局扣留。目前這些演員被扣留在柔府移民局扣留營中,預計將持續扣押至本月23。根據《中國報》的報導報導指出,檳州移民局在12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這些演員入境後,以文化藝術家的身份進行歌劇表演活動,但因為沒有持有合法的工作許可證,相關人員接獲民眾舉報後,前往北海一間神廟展開突擊檢查,當時6名演員正身著戲服進行表演,其中包括4名台灣人和2名新加坡人,年齡介於40至60歲之間。當局確認後,發現這些演員僅持有社交訪問通行證(Pas Lawatan Sosial),該證僅能用於短期訪問,並不具備實行表演活動的資格。雖然移民局在第一時間拒絕透露神廟的名稱,但根據移民局提供的照片顯示,當局執法人員到場時,這些演員是身穿戲服接受盤問。在檢查過程中,移民局發現演員們違反1963年移民法令第11(7)(a)條文,隨後將這些演員扣留調查。移民局強調,任何外國藝術家在馬來西亞進行表演前,必須向大馬藝術家拍攝和表演申請機構(PUSPAL)提出申請,以取得合法許可,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目前,檳州移民局正針對這批演員的入境目的及表演活動展開深入調查,至於最終是否被驅逐出境或釋放,仍需等候調查報告提交給副檢察司後才能做出決定。負責邀請演員的美聲閩劇團團主陳丹尼(Danny Tan)表示,他已盡全力的積極與當局溝通,但相關單位未透露任何進一步的消息,演員們的現狀和健康狀況也無法掌握。移民局局長諾茱法強調,對於任何違反移民法令及相關規定的行為,當局都將毫不妥協地採取嚴厲行動。移民局方面也強調,此次行動是基於民眾的舉報,相關演員涉嫌違反通行證條款,將面臨最高6個月的監禁,或最高1000令吉的罰款,或兩者並施的懲罰。
電子煙規範不明 最高檢察署呼籲相關機關儘速修法
針對黃姓男子吸食俗稱「殭屍煙彈」管制毒品「依托咪酯」電子煙衝撞員警,導致執勤黃姓警員當場死亡,引起軒然大波,最高檢察署日前邀請法務部、衛生福利部、二審檢察署及各地方檢察署,共同研商菸害防制法適用問題,並建議立法與主管機關儘速修正藥事法,明定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之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科以刑事責任。最高檢表示,電子煙不含其他藥品或毒品,且未宣稱療效之含尼古丁成分電子煙案件,是否違反藥事法?如違反藥事法,可處最高 10 年有期徒刑。司法實務上,因法律規定不清楚,造成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相當分歧。為此,日前最高檢察署邀請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及檢察司、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法律問題提案機關高檢署、臺中地檢署多次開會研商,會中就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共識,避免與民眾認知有所歧異,得以讓執法機關有所依循。最高檢說道,修正藥事法為正本清源之道,明定電子煙含尼古丁成分之製造、輸入、販賣、轉讓等行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以杜絕爭議,讓民眾有遵循之標準。
廢死議題再引關注!執行死刑制度合憲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務部認為執行死刑制度是合憲,立場沒有改變。(圖/中國時報郭吉銓攝)台中捷運21日發生砍人事件,廢死議題再度引發關注。新任法務部長鄭銘謙,22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答詢,以及首次面對司法記者接受聯訪時都強調,法務部的立場,在4月23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中,講得非常清楚,法務部認為執行死刑制度是合憲,立場沒有改變。由於他無法猜測大法官的心證,只能靜待判決結果。目前有37名死刑犯聲請釋憲,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違憲,必須面臨修法問題。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詢問鄭銘謙個人立場,鄭說,他不適合談個人立場,只能談法務部的立場。謝進一步追問是否會執行法務部立場,鄭回稱,看憲法法庭判決結果。謝龍介再問,7月23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是否要執行37位死刑犯?鄭說,執行死刑是非常嚴肅的問題,既然已經在釋憲中,不管要不要執行,靜待7月份結果出來,更何況37名死刑犯都有申請非常上訴,在法律程序還沒走完的情況下,還是要靜待大法官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說,法務部對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制度合憲有信心,但萬一作出違憲判決時,依法37件死刑犯的判決,將交由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法務部官員補充說明,依《憲法訴訟法》第91條第2項:「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就已確定之原因案件,聲請人得依法定程序或判決意旨請求救濟;原因案件為刑事確定裁判者,檢察總長亦得據以提起非常上訴」。因此,倘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違憲,檢察總長將為37名死刑犯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將依憲法法庭判決主文自為判決,或發回原審判機關依案件未確定狀態,續行審理。這37名死刑犯依據判決意旨將「逃死」,對社會衝擊恐怕相當大。
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
網傳101遇地震扭曲舞動? 法務部長認證:親眼看見沒有動
7.2地震讓台灣災情慘重,全台通報933件大小災情,共計4死57傷。網路上瘋傳101大樓被震得扭曲舞動的影片,引發社會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2024年4月3日在該部的司法聯盟鍊記者會致詞時,澄清並無此事。蔡清祥說,地震發生時他在家中,肉眼可見101大樓,發現101大樓並沒有動,希望民眾不要傳遞假訊息,以免造成社會恐慌。法務部長蔡清祥澄清地震時他在家中,親眼看見101大樓並未沒有動。(圖/項程鎮攝)法務部檢察司2024年4月3日召開「司法聯盟鏈共同驗證平台」正式啟用記者會,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司法程序中證據可信度至關重要,「司法聯盟鏈」將數位證據雜湊值存證,運用區塊鏈之難以竄改、不可否認性、公開透明及證明存在等特性,鏈住數位證據之同一性,成為精進數位證據保管鏈的重要基礎,2024年4月1日正式啟用「司法聯盟鏈共同驗證平台」,為法院、檢察署提供驗證「司法聯盟鏈」存證數位證據工具,更有效率確認證據之同一性,增強人民對司法信任。法務部檢察司的調部辦事副主任魯致遠指出,為求「司法聯盟鏈」穩健推動,法務部於2023年9月20日完成司法院、法務部、高等檢察署、警政署及調查局「b-JADE 證明標章」,確認機關具備鏈上資料品質、及鏈下資料管理能力。法務部推動人員教育訓練,已核發3476名人員合格證書,將持續辦理以充實執行量能;試辦期間結案計23案、5萬6069件數位證據檔案,進行抽檢上鏈檔案,驗證結果均一致;法務部與司法院舉辦多場說明會,邀集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及律師等,說明新制能結合現行程序和驗證效益,平台正式上線,將可為司法體系注入全新科技的力量。未來「司法聯盟鏈」可適用於刑事、民事及行政等司法領域,期待促進人民對司法信任,貫現司法公正的目標。
4月大女嬰跌倒腿部骨折 醫生驚曝「被扭斷的」父怒控保母施虐
馬來西亞4個月大的女嬰諾凱西疑似遭保母虐待,父親莫哈末法里茲萬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他在上週三下午5時45分接獲25歲保姆的來電,稱女兒在扭動時發出「砰」的聲響,隨即發現其右大腿骨折。不過,醫生卻認為,骨折並非由扭傷或跌倒造成,而是被強扭所致,懷疑女嬰遭保母虐待。《星洲日報》報導,莫哈末法里茲萬表示,「保姆在致電時還如戲劇般發出欲哭的聲音。我與妻子立即趕去保姆家,帶女兒到萬宜新鎮的一家私人專科醫院接受診治,惟經X光檢查後,醫生卻指骨折並非由扭傷或跌倒造成,而是被強扭所致,更進一步向我演示女兒可能是如何骨折的。」他表示,醫生隨後建議將女兒送往沙登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而該醫院的醫生亦說了同一番話,且指女兒遭受虐待。「女兒目前已經出院在家療養。這並非首次發生類似情況,在交由該保姆看顧的2個月以來,女兒曾在10月17日被發現臉頰兩側有瘀青,但保姆卻辯稱是撞上手鐲所致,當時我有帶女兒看醫生,當時醫生也有告知瘀傷相信是被按壓導致,但當時我沒有起疑心。」他指出,自己已針對女兒腿部骨折一事向警方報案,目前尚未與該保姆直接聯繫,但已計劃對她採取法律行動。「我對發生在女兒身上的事感到悲傷及失望,並希望將此事公諸於眾,以提高父母對嬰兒安全性的敏感度,同時了解將孩子送予他人看顧的風險。」另一方面,雪邦警區主任旺卡馬魯助理總監證實,警方已在本月15日接獲女嬰父親的投報,目前正就案件展開調查。他說,警方已錄取有關保姆的口供,並會在完成調查工作後,將調查報告提交副檢察司定奪下一步行動。
政府打詐愈打愈多!地檢署積案如山 檢察官助理100人上場助陣
全國各地檢署詐欺案件堆積如山,基層檢察官叫苦連天,法務部為增加偵查輔助人力以疏減案源,今年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招考100名檢察官助理,現已全數向地檢署報到,開始上場協助檢察官辦案,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與媒體茶敘時表示,未來將朝法制化進行,如明年年底法制化沒完成,還是會持續下去。蔡清祥上午在立院備詢時指出,法務部今年1至8月查獲1209個詐團,較去年同期增加11.7%;今年1至8月的被告人數較同期增加10.7%、有1萬1017人;羈押被告人數也成長69.4%。從被害人角度看,查扣不法所得增加44.4%,返還所得增加123%,從查緝面、保護被害人面都有相當成長。蔡清祥表示,已擬妥條文,希望修正《法院組織法》納入檢察官助理,但該法仍須與司法院協調,會先報行政院,再由政院徵詢司法院,對於司法院態度,他強調,「法官都有助理,檢察官同樣增加,實在沒什麼反對的理由」。檢察司調辦事主任檢察官黃育仁指出,偵查案件負荷繁重,檢察官急需偵查輔助人力以疏減案源。(圖/項程鎮攝)法務部檢察司調辦事主任檢察官黃育仁表示,檢察官助理設置緣起行政院提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透過跨部會、跨機關、跨領域合作由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全面遏止詐欺,目前偵查案件負荷繁重,檢察官亟需偵查輔助人力以疏減案源,法務部遂提出檢察官助理機制,初步執行至2024年底,2023年度所需經費以動支2023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2024年度則由檢梥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黃育仁指出,根據《檢察官助理工作項目指引》,工作內容為協助檢察官分析詐欺案件爭點、彙整相關事證資料,以及協助檢察官辦案的法律問題分析、整理及資料之蒐集,還有協助校對書類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等。
獨/時力向檢方取得高虹安起訴書 法界質疑恐違法
時代力量近來鎖定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立院新會期將提案修法,以「避免再有下一個高虹安」;而早在8月14日高虹安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時,時力除了痛批民眾黨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外,當天立即由立院黨團發公文,透過法務部要求檢方提供高虹安的起訴書,檢方也已迅速提供,遭外界質疑恐違法。時力立院黨團今(15)日表示,該黨團針在偵查終結後要求法務部提供起訴書內容,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法界人士指出,根據《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規定,「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應於第一審裁判書公開後,公開起訴書」,公開的內容,除自然人之姓名外,得不含自然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然而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目前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高虹安剛在12日首度出庭,對於一審未判決的案件,依法不得對外公開起訴書,時力與法務部的作法不僅有違法之嫌,立法委員向法務部索取審理中的案件起訴書,恐產生立法權與行政權介入司法權行使的爭議。高虹安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12日首次出庭,當天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指出,政治人物貪污案件層出不窮,時代力量在立法院新的會期將再提供增訂《不法餽贈罪》、《不法關說罪》的修法草案,杜絕下一個高虹安。時間拉回8月14日高虹安遭北檢起訴當天,時力立法院黨團就發出公文給法務部,表示為問政研議所需,要求法務部提供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的起訴書。法務部檢察司接到時力黨團的公文後,第二天(15日)立即發文給台北地檢署,要求提供高虹安等人遭提起公訴的起訴書「正本」二份,其中一份原版提供法務部內部參考,另一份遮去個人資料的版本則提供給時代力量;檢方在18日經檢察長判行後,於21日將起訴書送出。不過,已有媒體在18日就刊載高虹安等人的起訴書全文,當時台北地檢署回應表示,起訴書於16日寄出給當事人,不排除媒體由其它管道獲知起訴書內容。時力黨團表示,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所謂「偵查程序」是指開始偵查起至偵查終結止。黨團表示,該黨團日前針對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於北檢檢察官偵查已終結,作成起訴處分後,請法務部提供起訴書內容之情事,自無違反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之疑慮。
檢警調廉移選舉查察大會師 陳建仁指示阻絕境外勢力並頒獎
最高檢察署今(22)日在警政署召開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檢警調廉移高層首長選舉查察座談會,行政院院長陳建仁頒獎表揚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等特殊績優人員。陳建仁要求相關機關應阻絕境外勢力及資金介入選舉、杜絕假訊息干擾、查察賄選並斷絕賭盤、防止暴力及嚴密維安等工作重點。陳建仁致詞指出,這次選舉會為國家選出未來的領導者,選舉結果對國家民主發展至關重要,甚至讓全世界看到一個真正好的民主國家選舉典範。他強調:「我們都可以影響台灣,甚至影響亞洲和全世界,所以各位的責任相當的重要。」陳建仁還頒獎選舉查察特殊貢獻人員及單位,受獎機關及人員如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調查局科長詹信章。北檢主任檢察官黃育仁。士檢主任檢察官張志明、調查官林季誼。新北檢檢察官吳秉林、調查官林芳怡。高雄市警察局、新竹市警察局、屏東縣警察局。新北市府民政局政風室專員何卿華、新竹市府政風處、嘉義縣府政風處。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助理員蔡奇璋、彰化縣專勤隊科員潘琳燕、高雄市專勤隊科員陳裕元。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期勉:「檢警調廉移各機關首長,要率同同仁嚴正查賄、防止暴力及假訊息干擾、選舉賭盤及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讓選舉平順、平和、公正、公平。」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檢察總長邢泰釗、刑事警察局長周幼偉、調查局主秘孫承一、廉政署副署長沈鳳樑、移民署主秘謝文忠,分別提出本次選舉查察面臨之挑戰及策略規劃,並檢討策進未來工作方向,使本次選舉查察工作更加完備。其餘到場官員還有: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內政部長林右昌、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李進勇等人。
獨/高檢署美女檢察官陳玉萍接任書記官長 姜貴昌升高檢署襄閱
高檢署公布襄閱主任檢察官及書記官長人事案,襄閱主任檢察官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接任、書記官長由檢察官陳玉萍接任。這次異動主要由於現任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調升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現任書記官長林宏松將接任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因此由姜貴昌、陳玉萍接替他們的職缺,預定本月30日上任。姜貴昌是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畢業自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曾任士林、新竹、宜蘭、金門等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特偵組檢察官及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歷練相當完整。姜貴昌擔任檢協會理事長時指出,檢察官為犯罪偵查主體,為獨立官署,在偵辦犯罪過程,通常只扮演指揮者的角色,固屬優質的個體,但因非扮演協力者的角色,不容易體會團結的力量及可貴,以致欠缺群體性,希望檢察官凝聚共同的意志,創設共同的價值,實現共同的理想。陳玉萍是能力與品操兼備的美女檢察官,曾獲得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她是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文化大學法律系、文大法研所畢業,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檢察司辦事主任檢察官等職務,她曾偵辦前立委羅福助等人破壞國土案、桃園副縣長葉世文等人合宜住宅弊案等重大案件,廣受檢察界好評。今年4月間各檢察署投票選舉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她獲得281票,創下史上最高得票紀錄。陳玉萍成長之路較為辛苦,母親早逝、家境清寒的她,從小到大幾乎都是靠著自身努力和奮鬥,國中畢業就到印刷廠當學徒,叔叔見她沒錢升學,贊助1學期學費,她才能念開南高職補校,一路半工半讀完成法律學士及碩士學位,最後通過國家考試成為檢察官。陳玉萍偵破前立委羅福助破壞國土案堪稱法界傳奇,當時這件案子只是地檢署一般的電腦輪分案件,通常不起訴,由於她辦案細心,隱約覺得有問題,她到現場查看,發現土地濫挖情形相當嚴重,看起來並不是第一天開挖,陳玉萍調閱相關卷宗,發現涉及這塊土地的相關案件,付保證金的人有關連,律師之間有關連,開挖的車輛所屬車行也有關連,表示一定有更高層的人士參與,日夜研究案情追查後,才發現藏鏡人竟是前立委羅福助,後來羅遭判刑確定,逃亡大陸,通緝令時效至2030年12月底。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將接任襄閱主任檢察官。(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公布副司長及廉政署等人事案 翁珮嫻接任國兩司副司長
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公布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及廉政署主任秘書等5個重要職務人選,國兩司副司長由北檢調國兩司辦事檢察官翁珮嫻接任,廉政署主任秘書由高檢署檢察官借調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孫治遠擔任,廉政署視察室主任為何嘉仁、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長是劉俊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政風室主任為滕治平。國兩司新任副司長翁珮嫻是司訓所37期結業,曾任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二審輪調檢察官(第一屆三專生),曾到紐約大學擔任訪問學者,3度借調法務部檢察司、國兩司辦事,負責司法互助、婦幼保護、人口販運、洗錢防制、經貿法律談判等業務,嫻熟國際司法業務、表現傑出。廉政署新任主任秘書孫治遠也是司訓所37期結業,現任高檢署檢察官借調調查局政風室主任,曾任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二審實任檢察官、借調法務部資訊處辦事,曾負責偵辦黑金、智慧財產等各類重大刑案,未來將協助廉政署各項政策的推展及執行。廉政署視察室主任何嘉仁也是司訓所37期結業,曾任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副襄閱主任檢察官、二審輪調檢察官(第二屆三專生)。擔任桃園地檢署「立案審查中心主任」期間,負責全署案件之分流審查及發查核退業務,並積極帶領檢察事務官專責、大量、快速處理新收簡易及濫訴案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政風室主任滕治平是高檢署檢察官,司訓所36期結業,曾任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8年,轉任檢察官後,再任一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二審實任檢察官,未來將協助海巡單位推展各項廉政業務。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長劉俊杰是司訓所41期結業,曾任一審檢察官、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二審輪調檢察官(第四屆三專生),曾獲頒法務部法眼明察獎座,還獲選法務部2013年模範公務人員。
4歲兒跌進游泳池溺水 爸媽赤腳走5hr討公道:幼稚園扭曲事實
馬來西亞一名4歲印裔男童,在2個月前不幸溺斃於某幼稚園隔壁的游泳池,父母赤腳步行14公里,花費5小時到達霹靂州警察總部請願,因為園方聲稱不知男童是自閉症患者,痛批扭曲事實,要求警方調查。據《中國報》報導,男童達尼斯馬依是獨生子,4月17日在幼稚園進行試班時,不小心掉入隔壁的游泳池失去知覺,搶救7天後仍宣告不治,其父母本月10日徒步到霹靂州警察總部,將證據交給警方。男童父母不滿,園方扭曲事實,當天早上9點從斯里佳邦新市鎮,在多名支持者的陪同下,頂著大熱天走路,直到下午2點左右才抵達,全程約14公里,雖然因赤腳走路而磨破雙腳,但他們仍忍著痛苦前行,花費5小時終於到達目的地。男童母親抱著印有兒子模樣的抱枕。。(圖/翻攝自中國報)男童母親抱著一個帶有兒子生前裝扮模樣的抱枕,好像把他抱在懷中,不時悲從中來、抽泣哽咽,難過表示達尼斯馬依是她唯一的孩子,怎麼樣也放不下,現在每天晚上都必須抱著這個抱枕入睡。霹靂總警長拿督斯里莫哈末尤斯里指出,警方援引兒童法令第31條文調查此案,現在調查工作已經完成,也提呈給副檢察司,目前正等待最新指示。
尷尬的檢察官1/唾面自乾交付審判 遲到21年才准許提起自訴
唐朝有個宰相婁師德,怕外放當官的弟弟不夠寬容和忍讓,提醒弟弟當別人吐口水在他臉上,要讓口水自己乾掉,絕對不能擦掉,還這是成語「唾面自乾」的由來,修養好到這種程度未免強人所難,不過現實生活中,我們的《刑事訴訟法》竟然曾經對檢察官有類似要求:如對檢方不起訴處分有意見,可以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裁准後,案件視為提起公訴,此時檢察官就要改變立場了,宛如是司法版的「唾面自乾」,存在時間長達21年!為什麼當初《刑事訴訟法》另設「交付審判」制度呢?主要因為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效力非常強大,幾乎與確定判決一樣,雖然還可以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可是成功機率不大,一旦被駁回,就沒有機會救濟了,因此立法院在2002年間三讀通過「交付審判」制度,讓法院成為監督機制,增加救濟管道。不過以「交付審判」來制衡不起訴處分會有個問題,就是檢察官當初偵查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不足,才會做出不起訴處分,可是法院裁准交付審判,案子就「視為起訴」,然而檢察官卻自始至終都認定被告不應該被起訴,因此「視為起訴」的結果,等於要求檢察官「唾面自乾」,改變檢察官認定被告無罪的立場,檢察官在心證與立場處於矛盾的狀況下,不可能替告訴人全力主張權益。根據統計,從2002年至2020年聲請交付審判的裁定書共有16944件,從司法院官網的裁判書查詢系統,輸入「交付審判」關鍵字的案件進一步篩選,再經由核對每個案件主文,發現裁定准許交付審判的案件僅有143件,准許率僅千分之8,等於有千分之992的案件,沒有機會透過審級程序讓法官好好檢視。調查局長王俊力擔任基層檢察官時,就認為「交付審判」制度不合理,主張改為「准許提起自訴」制。(圖/報系資料照)在2002年「交付審判」修法通過前,現任調查局長王俊力當時在法務部檢察司擔任調辦事檢察官,他意識到司法院這樣的修法方向有問題,建議應以「准許提起自訴」代替「聲請交付審判」,不料司法院認為「聲請交付審判」的修法方向沒有錯,一過就是21年、直到今年5月才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改成「准許提起自訴」。「准許提起自訴」修法通過後,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表示,交付審判制度存有違反審檢分立、控訴原則等問題,因此參考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修法,將視為提起公訴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賦予聲請人提起自訴與否的選擇機會、提升當事人陳述意見權,以及明確區分檢察官偵查及法院審查程序,明定得再行起訴的新事實或新證據範圍等。只是如果「准許提起自訴」制度真的像林輝煌講得那麼好,可避免造成檢察官立場前後不一情形,還能強化法院中立性,司法院為何不提早採納法務部的建議,卻遲到21年才完成修法。
im.B主嫌多次改名逃避查緝? 法務部宣布強化查緝通緝犯措施
具四海幫背景的曾嫌父親曾明祥成立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經營P2P不動產債權借貸搓合並與綠營人士交好,吸金多達25億元,引發社會關注,事後發現曾嫌竟是通緝犯,還數易其名,法務部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政務次長黃謀信和檢察司長郭永發宣布強化查緝通緝犯措施,期望能加強防逃、強化查緝。檢察司長郭永發指出,該部全球資訊網「通緝犯資料查詢(公告)平台」整合調查局「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刑事警察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高檢署「通緝要犯資料查詢系統」、警政署「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要求上開查詢平台頁面明確註明查詢條件與公布照片範圍,便於民眾查詢使用。其次,判處有期徒刑6月執行通緝犯一律公布照片,預計今年6月中旬可完成測試全面上線,3個月內可完成清理舊案上傳照片,總數約有8千多件,便於民眾查詢及有利於查緝。另外,外界質疑im.B主嫌曾耀鋒多次換名,讓他能以新名招搖撞騙,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則澄清,曾男兩度換名都是在2016年遭北檢通緝前,根據《姓名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通緝者不能更改姓名。戶政機關受理更改姓名時,應查詢刑案資料,申請人如是通緝犯,戶政人員將即時通報司法警察機關協助查捕。法務部還將研議修正高檢署「刑罰執行手冊」,如受刑人住址遷移他縣市者,有延遲或規避執行之虞,得不囑託執行,將直接拘提,避免判決確定者一再變更戶籍逃避入獄。
法務部新人事!常次:黃謀信、主秘:繆卓然 5/3交接典禮
法務部下午公布新一波人事案,常務次長將由這次檢察長入圍失利的檢察司長黃謀信接任,主任秘書一如預期由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出任,檢察司長由台中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繼任,法制司司長由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接掌,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孟玉梅擔任,法律事務司長由參事劉英秀接任,行政執行署長由法制司長黃玉垣接任。上述法務部新任高階主管、行政執行署署長,及新任一、二審檢察長,將於5月3日上午10時,在司法官學院舉行聯合交接典禮。至於保護司代理司長林嚞慧將留任。法務部指出,這次人事異動兼顧世代傳承及年輕化,達成該部推動中的一、二審輪調精進制度,拔擢曾輪調二審或調二審辦事的優秀一審檢察官擔任檢察長一職,該部懸缺的一級主管及將出缺的行政執行署署長,部長蔡清祥綜合考量各項職務表現、實務經歷、行政歷練等,予以擇優遴派。
神父遺愛1/激烈哭聲讓社會勞動人成終身志工 鄉公所搶人竟輸了
「怎麼會有孩子的激烈哭喊聲?」2019年11月間一位因酒駕剛到「新竹縣天主教世光教養院」服社會勞動役的彭先生心中十分納悶,他對那裡照顧的院生感到十分好奇,藉由幫忙送尿布的機會,才看到院內收容的是腦性麻痺、重度和極重度身心障礙的民眾。教保老師說,他們智力幾乎只有3到5歲,沒辦法像一般人表達情緒,有時會發出歇斯底里叫聲,彭先生沒有類似照顧經驗,這一幕讓他相當震撼。世光教養院的社工組長彭秀月和承辦組長曾素美表示,世光由天主教耶穌會孫達神父在1990年代創立,專門收容「重度或極重度」的智能障礙者、及多重身心障礙者,但未輔導戒毒等其他方面的治療。由於人力短缺,經常找不到人來服務,相當感謝新竹地檢署分配社會勞動人到院裡幫忙。易服社會勞動人羅先生有廚藝專長,常在廚房幫忙。世光教養院因執行成效良好,獲新竹地檢署頒贈感謝狀。(圖/黃耀徵攝)45歲的彭先生在世光教養院做了9個月的社會勞動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易服勞役期間一年以下的受刑者),每天見到院內教保老師和員工極有耐心和客氣的照顧這些身心不便的院生,讓他深受感動,2020年服完社會勞動役後,自願成為世光的終身志工。從事水電工程的彭先生雖然篤信佛教,但做好事是不分宗教的,他不但出錢出力,而且只要世光有需要,幾乎隨傳隨到,「不久前他才幫忙清理堆積30年的物品!」一位世光社工老師感激地說。另位曾在世光服社會勞動役的徐先生也分享自己的感想說:「世光最讓我感動的是,教保老師每天幫無法自理生活的重殘院生搬上搬下。」40歲的徐先生因酒駕撞傷一位老先生,心中十分愧疚,躲在家裡2個月不想出門,沒想到在世光服務後改變了他。他心想:「如果自己的親人也發生不幸,有無耐心這樣照顧?」因此他對世光相當佩服,決定把院內交代他的每件事情做到好。 由於徐先生做事非常認真,完全不計較工作時間,還會和世光的老師討論怎樣做事才會又快又好,世光教養院院長和組長們看在眼裡,當他社會勞動役結束前夕,還差點爆發世光與新竹縣尖石鄉公所的搶人大戰。因為當時徐先生也在鄉公所打工,鄉公所長官希望他改做長期的約聘員工,剛好當時教養院有總務職缺,也請他考慮留下來,最後徐先生決定留在世光,2020年底成為正式員工,讓世光多添了一位生力軍。至於37歲的羅先生則是因為帳戶問題違反《洗錢法》,去年底被分配到世光易服社會勞動役,他有水電、冷氣、廚師等專長,是位全能型的幫手,因為同時具有廚師資格,所以也常在廚房幫忙。他透露自己做過宮廟的乩身,「看得見重殘院生正常的樣子」,讓他了解這些院生「有選擇的話,不會希望自己是現在的樣子」,這也促使他照顧院生時有更多的同理心和關懷。彭先生在世光教養院打掃時聽到院內哭聲,讓他踏上世光終身志工之路。圖中為其他社會勞動人,非彭先生。(圖/黃耀徵攝)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指出,世光教養院循循善誘地輔導社會勞動人,尾牙時還會留一桌邀請勞動人溫馨聚會,讓他們深刻感受到尊重與包容,而院內事多人手少,也讓勞動人服務時覺得自己是被需要的,這樣良性的互動,可觸發正向循環,提醒他們戒酒、正當工作等預防再犯,因此特別在今年1月間致贈感謝狀。社會勞動役制度是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任內的重大刑事政策,當時王清峰鑑於監獄人滿為患,擔心6個月內短期服刑收容人,對自身和社會將有不良影響,因此交由時任法務部檢察司調辦事檢察官楊秀枝(現為士林地院法官)負責規劃,2009年施行之初並不被外界看好,擔心有治安疑慮,現在則受到各界歡迎,認為是有效幫助社會勞動者避免再犯、投入社會服務的德政。楊秀枝表示,當初修法推動時雖然非常辛苦,但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