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
」 交保 台中 台北地檢署 柯文哲 88會館女嬰「出生送加護病房」不到24小時猝死!父母心碎擬提告 檢方明解剖查死因
嘉義縣一名陳姓婦人於本月16日上午在嘉義市某醫院產下一名女嬰,但女嬰隨後便被送入小兒科加護病房。未料在當日深夜,父母就接到寶貝女兒的急救通知及放棄急救書,並在隔天凌晨2時許被宣告死亡。女嬰父母知悉後心碎痛哭,質疑是醫院與醫師有疏失,將準備提出告訴。檢警21日相驗女嬰並無外傷,將在明(22)日進行解剖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據檢警初步了解,陳姓婦人自11月12日入住嘉義市某醫院待產,並在16日上午9時36分剖腹產下1名女嬰。但女嬰出生後,隨即被院方送小兒科加護病房,當日深夜11時30分醫院通知女嬰家屬簽立放棄急救通知書,並於17日凌晨2時30分宣告女嬰死亡。檢警指出,女嬰父母對於寶貝女兒出生不到1天即死亡難以接受,且女嬰送進加護病房也沒有告知家屬原因,認為醫師及醫院涉有過失,不排除提出業務過失致死告訴。檢警21日已會同法醫相驗,女嬰身體無外傷,已調閱相關病歷,並安排22日解剖釐清死因。
台中摩鐵女屍命案!她身上發現「喪屍菸彈」 2小姑伴傷心母解剖曝:帶她回花蓮老家
台中市北屯區1間汽車旅館14日發生命案,31歲歐姓女子陳屍在房內,事後檢警在死者隨身包查獲1顆喪屍菸彈,由於歐女沒有明顯外傷,也沒有重大疾病,同房的33歲張男因嫌疑重大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方21 日上午花了3小時解剖後將部份組織送交化驗,釐清是否有吸毒,而歐女的兩名小姑遠從花蓮來台中陪伴歐母,小姑澄清,哥哥和嫂子僅分居並未離婚,關於外傳債務、張男關係等都不知情。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歐女小姑說法,大嫂和哥哥分居後獨自到台中生活,她的交友狀況、有無債務、有無吸毒、為何選在汽車旅館,家人一概不知情,等解剖結束後,會將遺體帶回花蓮,全心辦理後事。另外,同房的張男供稱,歐女是朋友前妻,找他去汽車旅館是尋求幫忙80萬元債務,不知歐女為何死亡,另據警方表示,現場無打鬥痕跡,歐女身上也無明顯外傷,初判無外力介入,但歐女包包內發現一顆喪屍菸彈,張男是唯一在場者,檢方複訊後,認為張犯罪嫌疑重大,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諭知1萬元交保。回述案情經過,31歲歐姓女子上周被發現陳屍在汽車旅館,當時,33歲張男和歐女兩人是13日下午入住汽車旅館,14日凌晨3點多,張男一度外出,5點多帶著早點返回摩鐵,入房後發現發現歐女手腳冰冷且無呼吸心跳,嚇得趕緊報警。根據張男說法,由於死者為了協調債務,13日從苗栗南下台中尋求張男協助,原先預計於14日上午退房,凌晨3時許張男自稱去買早餐,直到清晨5時許返回時發現歐女無生命跡象,明顯身亡,歐母得知噩耗後,立即在當天下午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並與張男對談,過程中張男針對此事不斷哭泣,並詢問歐母後事有無需要幫忙,後續歐母則稱與女兒許久未聯絡,並不認識張男也不清楚女兒在外交友的情形。
高雄華肝公司使用過期10年蛋黃粉製保健食品 獲利7000萬涉詐欺
高雄的華肝基因公司涉嫌將過期近10年的蛋黃粉製作成28種保健食品,並將產品銷售至全台,非法獲利超過7000萬元,負責人陳姓男子以及4名主管因詐欺罪被起訴,並在一審中被判刑,法院指出,該公司明知蛋黃粉已過期,仍將其製成保健品出售,欺騙消費者。案件起源於2019年,當時檢調接獲線報,並對華肝公司進行搜索,查獲過期的蛋黃粉和保健食品原料,經檢驗,雖然無法證明這些過期蛋黃粉對人體造成直接傷害,但因該公司隱瞞蛋黃粉的過期日期和保存條件,法官認定其有詐欺故意,遂依法起訴相關責任人。該批蛋黃粉原本應於2010年5月5日到期,但華肝公司依然將這批過期原料出售給下游廠商,或用於製作各種保健食品,如「甘益壯」等,這些產品在全台販售,華肝公司聲稱,由於蛋黃粉是冷凍保存,保存期可達20年,甚至有說法稱能達25年,但檢方並未找到具體證據證明這些產品對人體有害。法院最終認定,華肝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及其團隊明知產品已過期,卻故意隱瞞事實,依詐欺罪處以重刑,陳姓負責人被判刑3年8月,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刑1年8月至2年6月不等,經過二審上訴,因無法證明特助早知蛋黃粉過期,林姓特助的判刑被減至1年8月,其餘部分的判決維持不變。
台鐵車長猝逝駕駛座 同事惋惜25年堅守崗位集體送最後一程
台鐵公司54歲林姓機車長20日被發現猝死於區間列車駕駛座,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其工作安排與健康狀況,花蓮地檢署21日上午完成相驗,初步認定林男死因疑為心血管疾病發作導致心因性休克,由於事發地點為職場,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啟動相關檢查,並要求台鐵提交其健康檢查及勤務安排資料,以釐清是否涉及勞動環境問題。根據台鐵公司說明,林姓機車長隸屬宜蘭機務段,已有25年服務經歷,從基層機車助理員一路升任為機車長,並於本月代理運轉副組長,平日工作表現認真負責,事發當日,林男依勤務表擔任駕駛,上午10時於和平站駕駛4006次區間快車後,準備折返駕駛4021次區間車前往樹林,列車卻未如期離站,站務人員登車檢查時驚見林男已面色發紫倒於駕駛座,隨即緊急送醫,最終仍不治身亡。根據檢警調查,林姓機車長事發前遵守11小時休息規定,且勤務安排未見異常,健康紀錄顯示僅有三酸甘油酯偏高,並無其他重大疾病。儘管如此,同事透露林男近日負責代理運轉副組長一職,或存在壓力因素,但具體原因仍需勞動部進一步調查。花蓮地檢署表示,因林男猝逝於職場,相關程序已啟動,包括調閱台鐵勞動與健康檢查資料,檢視勤務安排是否符合勞基法規範,並由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展開深入勞動檢查,以確保台鐵的安全管理制度合規。林男的猝逝消息令台鐵同仁深感悲痛,同事形容他敬業負責、待人和善,意外讓人難以接受,台鐵公司表示,將於檢方完成程序後安排家屬攜帶死亡證明,護送林男遺體返回宜蘭火車站,象徵完成最後一次「下班報到」,同事也將以列車形式為其送行,送至員山福園安葬。
假遺囑詐領11獨居老人遺產撈1.4億 知名律師、書記官、警員等44人起訴
北檢日前查獲不法集團以偽造遺囑方式,3年成功詐得1億4925萬4298元。台北地檢署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主嫌蔡尚岳、知名律師蔡鴻燊、書記官游立綸、員警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檢方說明,蔡尚岳2021年4、5月透過時任里長告知,知悉里民遺產無人辦理繼承,遂以偽造遺囑方式,成功詐得,隨後食髓知味,利用其設立的公司邀約其他人共同謀劃詐取被繼承人遺產事宜,再透過員警駱勁達、書記官游立綸、戶政人員葉濬誼,以及知名律師、民間公證人蔡鴻燊等人,陸續詐得多人遺產。檢方指出,律師蔡鴻燊收受890萬元,戶政人員葉濬誼收賄60萬元,駱勁達收受86萬6000元,游立綸收受6萬6000元;本案犯罪時間自2021年8月迄今,總計11位被繼承人之遺產遭詐取,涉案人員共44人,合計不法所得約1億4925萬4298元。檢方認為,蔡尚岳慣用偽造文書等方式進行詐騙,有其前案紀錄,本次竟結合最貼近民眾日常生活中之里長,偽造代筆遺囑,騙取獨居長者遺產,此行為已超乎常人所能想像;另外,偵查初始,本欲按渠等編纂之劇本串供以脫罪,惟因檢警調於發動搜索前早已積極蒐集證據,其面對鐵證毫無否認之可能,始坦承全部犯行,是其縱有認罪,仍應從重量刑,以資懲儆。檢方表示,蔡鴻燊身為執業律師兼民間公證人,就其認證行為將導致行政機關於判斷遺囑等文書之真偽有重要影響知之甚詳,猶為貪圖高額不法對價而予認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又其於偵查中對收取賄款等情左右其詞,歪曲實情,毫無愧心,足見其犯後毫無悔意,請予從重量刑,俾懲劣行,並彰法紀。檢方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蔡尚岳、蔡鴻燊、游立綸、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
卓揆致歉後疾管署火速濃縮霸凌查案時間 游盈隆示警只有一途能避免案件狂燒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霸凌案持續延燒,賴總統、閣揆卓榮泰昨天傍晚先後對外致歉,雖然卓榮泰還未決定是否准辭勞動部長何佩珊,但下令各部會已經「被媒體揭露的案件」,全部要一週內完成調查,追究責任。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則認為,總統閣揆雖已為勞動部霸凌案鞠躬道歉,但此事其實比「八掌溪事件」還嚴重,他建議賴政府應該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游盈隆在臉書強調,政院不能只將問題丟給檢方處理,司法調查費時,行政調查本應先於司法偵辦,「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也無法避免悲劇一再重演」。他認為,賴政府處理這件事只須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站在弱勢這一邊,不管涉案官員背景有多大多強。行政機關本就應該第一時間如火如荼調查,才能回應民意的怒火,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難以避免悲劇一再重演。卓揆昨晚緊急下令所有已曝光的政府部門霸凌疑案,都要提前在一週內完成調查,是否與游盈隆示警有關,外界尚不得而知。但卓揆的緊急命令證實有效,也確實讓不少還在觀望、遭疑仍有「事緩則圓」僥倖心態的政府部門動起來。例如,衛福部疾管署近期遭網友檢舉一位整備組長與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被檢舉的謝姓長官一樣「都是土皇帝」,包括大聲咆哮部屬、摔公文、對員工人身攻擊,罵部屬「你是豬嗎」,該組公務員申請調離職比率也「超高」,驚動藍委在立院質詢時追問官員「是否聽說此事」。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昨日中午首度對外說明,此事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將依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期限2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他並緩頰強調,整備組仍然業務繁重,還負責其他重要疫後工作。但在卓揆傍晚鞠躬道歉、下令各部會一週內交出霸凌案調查報告後,羅一鈞於傍晚尷尬改口,雖仍堅持該位被檢舉霸凌組長,先前任職其他組別時,確曾遭投訴「但無關霸凌」,在有新事證前不會對該組長做停職處分。但因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被媒體揭露或討論案件,全部要在1週內完成調查」,疾管署會依照指示辦理。不過,羅一鈞仍堅持,該霸凌檢舉案與「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不同,也沒有明確檢舉者或受害當事人,疾管署須「尊重外部專家」對調查程序建議,避免職員「有話不敢講」。疾管署對霸凌案的立場在網路上引發議論,有網友認為勿枉勿縱原則很重要喊讚。但也有網友也質疑,疾管署高官目前說法,與勞動部長何佩珊最初面對霸凌案立場如出一轍,疾管署查霸凌案的時間突然180度的大幅濃縮,更受人矚目。因為疾管署昨日上午才剛強調,須兩個月才能完成調查,為何閣揆下午一句話立馬能縮短到一週?這是否顯示「職場霸凌作業規定」確實可能有問題,霸凌案調查其實不必拖到兩個月?該作業規定會不會對遭檢舉施暴者比較有利,但卻有沒有站在被檢舉者立場、換位思考?署內調查能否避開勞動部的覆轍、繞過官官相護職場陋習?難道非要到鬧出人命,官員又要緊急掉淚不捨、強調會認真調查,並立即嚴懲施暴霸凌的長官,也難怪有網友會怒批「鱷魚眼淚」對於已經往生的被霸凌者,一點價值都沒有。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檢第三度約談陳佩琪 她訊問3小時後請回不發一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捐贈名義,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000多萬元,而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因多次使用ATM現金存款,另被查出在保險箱中藏放100萬元,金流來源有待釐清。檢廉今(20)日第3度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3小時後請回。現場媒體提問: 「請問作證還好嗎?」及 「金流有查清楚了嗎?」陳佩琪均不發一語,在律師陪同下離去。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於柯文哲任內暴增到840%,遭外界質疑護航。北檢5月分他字案偵辦,將柯文哲等列為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被告,而柯文哲也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北檢8月30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晚間移送北檢複訊2小時後請回,民眾黨籍立委黃珊珊開車到北檢接陳佩琪離開。檢廉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捐贈名義,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000多萬元,而陳佩琪因多次使用ATM現金存款,另被查出在保險箱中藏放100萬元,金流來源有待釐清。檢廉今日第3度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到案說明,下午3點半移送北檢複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屏東民宅驚見乾屍 警到場採證初步排除外力介入
屏東縣長治鄉一間老舊民宅,19日上午有民眾發現屋內有一具乾屍,警方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已報請檢方相驗釐清死因。屏東警分局指出,繁華派出所11月19日上午10點多接獲報案,一處民宅內有不明遺體,員警到場後發現一具死亡多時的遺體躺在房間床上,通知鑑識小組至場勘查採證,經檢視屋內遺體狀況,初步排除外力介入。警方指出,死者為48歲女性,為該屋承租人之友人,獨自借住該處,死亡時間約已過數月,警方藉由遺留物品,聯絡死者家屬到場協助,目前已依規定報請屏東地檢署相驗,等待法醫解剖以釐清死因。
陳啟昱行蹤成謎「傳偷渡東南亞」 小三是酒店名花…疑幫洗上億贓款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綠能光電弊案,本月1日重開羈押庭,人就沒有出現,至今將近1個月行蹤不明,外傳他已偷渡潛逃到菲律賓,名下上億資產權也都搬空,期間還將手機、私人物品放在國內,營在人還在台灣的假象。對此,檢調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將全力追緝將人逮捕到案。陳啟昱被查出涉入台鹽綠能光電弊案,檢方上月底約談陳啟昱並聲押,但未獲台南地院裁准,雖然檢方事後抗告成功,但再開羈押庭時,陳啟昱已經逃去無蹤。外傳在遭調查後未被羈押,就已經在謀劃逃亡計畫,透過地方人士協助,從高雄林園搭小筏轉大船,偷渡到菲律賓。外傳陳啟昱目前逃至菲律賓。(圖/報系資料照)為避免行蹤曝光,陳啟昱刻意將手機和物品全放置在秘密地點,營造出他人還在國內的假象。友人透露,他近年在酒店認識現任女友,導致家庭破裂離婚,帳戶內的上億元贓款疑似就是被對方提領後轉到海外帳戶。陳啟昱外遇對象遭《鏡週刊》起底,是一名陳姓酒店小姐,花名Tina,平時打扮走御姐風,以簡約衣著襯托成熟女性的魅力。目前傳出他人在菲律賓,地方人士告訴《中時新聞網》,菲律賓和我方簽有司法互助協議,要協助逮人相當容易無法久待,推測逃往的地方應該是與我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東南亞國家。由於陳啟昱是攀登百岳高手,野外生活經驗豐富,專案小組不排除潛逃出境的消息是刻意放出的煙霧彈,仍全力查緝他的下落。
不爽下屬離職害工作增加!台電女課長持鐮刀怒砍下屬工位洩恨 發洩代價出爐
近期,勞動部轄下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長期遭受上司霸凌輕生,再度引起社會對職場議題的關注。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也曾發生一起極端職場衝突事件,一名楊姓女課長不滿李姓女下屬將離職,導致其業務增加,竟趁下班後四下無人時持鐮刀對李女辦公桌椅多次劈砍、亂砸,以洩私憤。全案經李女提告,士林地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對楊姓課長處罰金5000元。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間,台電某組楊姓女課長因不滿李姓女員工離職,將導致其業務增加,竟趁下班後辦公室無人時,持鐮刀砍、砸李員的辦公桌椅與三層辦公鐵櫃洩憤。李員翌日見到辦公桌等物品凹陷變形、無法使用,決定調閱監視器揪出嫌犯,沒想到卻發現竟是直屬主管所為。對此,李員除了向公司相關單位申訴外,並依循公司內部管道調查、確認真相,決定向楊姓課長提告。檢方根據訪談紀錄表、訪談綜合報告、監視器錄影錄影畫面截圖、單位刷卡資料等,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起訴楊女。此外,李員認為女的衝動行為同時涉犯恐嚇罪,不過檢察官認為楊女「持鐮刀行兇」過程中,現場並沒有人及任何文字或相當於惡害通知而使人心生畏懼的物品,認定與恐嚇罪要件不符。法院開庭時,楊女坦承犯行,但未與李女達成和解。法官審酌楊女不思理性處理問題,以鐮刀揮砍他人財產權,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抵1日。至於鐮刀未扣案,原因為楊女隨手拿取辦公室他人工具,非她所有,也非違禁物,不得宣告沒收。◎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膽大包天!高雄婦連打9通譙警「畜生」 涉妨害公務被訴慘了
高雄市發生一起辱罵員警事件,1名57歲林姓女子8月6日凌晨2時許接連撥打9通110專線,藉著竟朝3名值勤員警飆髒話,甚至痛罵「沒帶頭腦來上班」、「你皮在癢」及「畜生」,經員警屢次告誡她仍不聽勸,高雄地檢署20日偵結此案,且將依違反《妨害公務罪》起訴。檢方說明,林女8月6日凌晨2時許連續撥打9通110電話進線,並長達2小時,新興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接起並詢問她報案內容,未料林女卻鬼打牆問「你有聽到嗎」,接著情緒突爆走怒罵「你沒帶頭腦來上班」,員警隨即提醒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移送裁罰。沒想到林女竟囂張回嗆「你很大膽,皮在癢」,隔20分鐘後她又再度撥打專線,且講沒幾句又開始失控辱罵警方,說「你聽得懂人話嗎」、「你真的是畜生」等不當言論,林女來來回回共連撥9通,警方經查證後確認她無故佔線,此舉已涉犯《妨害公務罪》,事後她被依法移送偵辦。高雄地檢署表示,經警方提供的報案電話錄音檔證據,證實林女有做出辱罵員警的行為,且經屢次告誡她仍繼續犯行,根據以上已達涉犯《妨害公務罪》要件,高雄地檢署20日偵結將依法提起公訴,林女恐將面臨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還會留下前科。
大麻電子菸驗出指紋!Peeta葛格獲緩起訴 需支付公庫15萬
知名健身網紅Peeta葛格(本名黎育欽),在YouTube上擁有76萬訂閱粉絲。然而今年3月15日他因警方在其工作室內查獲9.86公克的二級毒品大麻,引發外界關注。不過Peeta葛格尿液檢測結果呈陰性,且外套內大麻菸草包裝未採得指紋,台北地檢署近日依持有二級毒品罪給予Peeta葛格緩起訴一年,條件是繳庫15萬元。據了解,Peeta葛格今年3月即遭警方調查涉嫌持有毒品。警方接獲線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經多日埋伏和跟監,3月15日兵分多路,搜索其健身房、住所與倉庫等地,最終在辦公室的外套口袋內查獲大麻。不過面對指控,Peeta葛格當場否認,聲稱「不知道誰放的」,並指出外套懸掛於工作室的員工休息室,出入人員眾多。他也在當天傍晚被移送台北地檢署,經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檢方同時對其9名工作室員工進行尿液檢測。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外套口袋內的大麻菸草包裝未能採得DNA或指紋,無法確認持有人,因此針對施用毒品部分處分不起訴。但在Peeta葛格上鎖的個人倉庫內,搜出一支含有少量大麻成分的電子煙,並在該物品上採得他的指紋。檢方認定該電子煙屬於他所有,因而裁定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也20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給予PEETA葛格緩起訴,緩起訴一年,條件是繳納15萬元。◎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他腳踏4條船只為「騙3人錢取悅1人」 被逮喊:她們都是自願的
大陸男子王林(以下皆為化名)喜歡女子程燕,但身為打工仔,擔心對方看不上自己,於是虛構了「鑽石王老五」身份,靠著同時和另外3名女性交往,從3人身上騙取人民幣54萬多元(約新台幣241萬元),全用來取悅程燕。面對檢方訊問,王林不承認詐騙,竟稱「她們都是自願和我戀愛,自願給我轉錢的」。《頭條新聞》報導,王林將離異單身女性作為詐騙目標,通過微信與劉漁、吳曉曉、蘇紅等3人聊天培養感情,並進一步取得信任。在確定關係後,王林便利用偽造病歷、註冊多個微信帳號分飾朋友、同事等角色,編造自己和家人生病,甚至父母親屬及本人去世無錢辦理後事等事由詐騙,共騙得54萬多元。據了解,王林的4位「情人」中,只有程燕是正牌女友,2人在男方認識3名被害人前開始交往。由於王林很喜歡程燕,但他沒房沒車、離過婚,還有一個孩子,認為女方肯定看不上自己,於是便在程燕面前虛構出有房、有車、開公司做生意的身份,並謊稱家中父母已經去世,沒有其他親人等。每次騙取被害人錢財後,王林都會謊稱是做生意賺的,並帶著程燕遊山玩水,為她買手機、金戒指、衣服、鞋子等物,出手十分闊綽。直到王林落網,程燕才意識到對方說的全是謊話,心碎之餘立即整理了男友給自己購買的貴重物品等,全數上交給公安機關。武功縣檢察院認定王林詐騙數額巨大,且多次實施犯案,拒不退賠被害人損失,社會危險性大,依法批准逮捕。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發現,被害人被騙的錢財中,不僅包含了自己多年的積蓄,還有部分是向親友籌集的借款及網路貸款,顯示被害人此刻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面對檢方訊問,王林不承認詐騙,稱「她們都是自願和我戀愛,自願給我轉錢的」,只是自己暫時還不出來。經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王林才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性及被害人因詐騙面臨的生活困境,於是透過家屬將剩餘詐騙所得上交,同時向3人道歉,承諾出獄後會盡力補償損失,並簽署了認罪具結書。去年11月29日,武功縣檢察院以王林涉嫌詐騙罪,將其起訴至武功縣法院。經過相關審理程序,法院於今年1月29日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王林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
新竹媽吸毒成癮…「親餵母乳」害死新生兒 法院判決出爐
新竹一名楊姓女子有多次毒品前科,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卻仍多次在住處內施用安非他命,導致新生兒中毒死亡。法院審酌,檢驗報告顯示被害人長期自母乳吸收毒品,已達中毒致死濃度,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楊女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起訴書指出,楊女係被害人生母,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並應注意不得在有嬰兒之環境內施用毒品,以免損及嬰兒之身體健康與健全發育,竟疏未注意上情,僅圖用毒抵癮而自112年懷孕期間至同年男嬰出生後約3月之期間內,在住處內以燒烤吸食煙霧之方式,多次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今年3月18日上午8時許,楊女發現男嬰臉色發白、手腳冰冷,雖即送往新竹國泰綜合醫院救治,然於到院前孩子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仍於同日上午9時2分許,因楊女母乳涉及安非他命類藥物造成甲基安非他命作用中毒,導致呼吸衰竭及藥物中毒而死亡。楊女事後坦承犯行,遭檢方依法提起公訴。新竹地院審酌,被告為被害人之生母,負責照顧被害人,本應負一定之注意義務,卻因圖用毒抵癮而輕忽被害人健全發育所需之健康成長環境及飲食,造成被害人體內含有甲基安非他命過量而中毒死亡之悲劇,被告犯罪所生之法益侵害,為被害人無可回復之生命法益,所為實無足取;衡以被告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秋前夕毒品大案!澎湖海巡破千包大麻 市價11億撲滅百萬毒害
澎湖尖山商港於2024年9月11日,發生一起毒品重大走私案件,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根據線報,成功攔截一批藏於貨櫃夾層的大麻毒品,經詳細檢查,該批毒品包含1000多包乾燥大麻真空包,重量高達600多公斤,市價約新台幣11億元,若製成大麻菸,約可供120萬人次吸食,11月19日檢方正式起訴8名涉案嫌犯,為毒品流入台灣設下重大防線。據悉,該走私集團精心選擇中秋節前夕動手,企圖利用澎湖往來台灣貨運量大的時機,以貨櫃夾層藏匿毒品,並將其運往台灣本島,不過,專案小組早已接獲線報,經過多日的埋伏與跟監,在貨櫃即將運抵台灣時,果斷展開聯合查緝行動,嫌犯許姓男子等人當場被捕,並在貨櫃中搜出藏匿的大麻毒品;目前,檢方已掌握毒品來源及集團內部結構,案件仍在進一步追查中。根據專案小組介紹,大麻是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其危害性不容小覷,吸食大麻會導致記憶力、認知能力與學習能力退化,還可能引發焦慮、幻覺、失眠等戒斷症狀,對生殖能力及孕婦健康影響顯著,可能導致精子減少及孕婦早產。澎湖查緝隊特別提醒,毒品不僅威脅個人健康,更是社會治安的隱患,未來,政府將持續加強打擊毒品走私與流通,呼籲民眾共同參與毒品防制工作,守護社會的安全與安定。
捲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心腹李文宗「押期下周屆滿」今再遭提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中,而身為時任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的李文宗,也因涉嫌侵占競選捐款,被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遭到收押禁見。然而,10天後李文宗的押期即將屆滿,北檢今(19日)上午也再度提訊李文宗說明。回顧該案,李文宗不僅是柯文哲的高中舊相識,還在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擔任市長辦公室主任,直至柯文哲決定角逐總統大位時,李文宗更身兼柯競總財務長,可說是柯文哲身邊最親近的心腹。不過檢警在追查時發現,李文宗疑似用妹妹李文娟的名義成立木可公司,接著授權肖像並委託其製作競選募款商品,導致高達逾3千萬元的支持者捐款,全都流入木可公司的帳戶,引起檢方懷疑,柯文哲涉嫌聯手李家兄妹,巧立名目挪用政治獻金。扮演柯文哲「大帳房」要角的李文宗,今年9月底也遭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背信罪,向法院聲押禁見,最終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押期將於本月28日期滿2個月,檢方今(19日)上午再度提訊李文宗,以釐清相關不明金流。
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婦人吃光「疑無人認領早餐」挨告 遭罰2000元
桃園一名婦人小美(化名),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某間超商內的桌上發現一袋早餐,由於等待數分鐘仍無人認領,且自己已經餓到全身發軟、沒錢吃飯,便將早餐帶走吃掉,因而挨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在今年3月間上午9時許,在桃園市某超商門市內,發現桌上有1袋他人遺落的早餐(價值新台幣220元),在旁等待數分鐘後,想著沒人來領,加上自己當下已餓到全身發軟又沒錢吃飯,就將該袋早餐拿走,並將內容物食用殆盡。後來,失主發覺那袋早餐消失,便急忙報警處理。檢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事發當下有袋早餐放在桌上,超商用餐區並無其他客人,小美主觀上認為早餐是被他人遺落的,所以將其取走。檢方認為,無論失主對於該早餐之持有關係是否存在,依所知所犯從其輕之法理,應認定小美觸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而非竊盜罪,訊後依法將她起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考量到小美在犯後已坦承犯行,且將袋子中裝食物的容器主動交給員警,並由警方轉交給失主,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物品之價值等等,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小美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
快訊/台中柳川景觀步道驚傳「男子陳屍橋下」 警追查確認身分
台中市柳川水岸景觀步道今(19日)日驚傳死亡案件,一名男子被發現陳屍在步道橋下,已明顯死亡。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處理,經追查後發現是65歲黃姓男子,目前仍在釐清案發過程。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今日10時許,柳川水岸景觀步道、中區民權路附近,水利局委外施工人員發現步道橋下有遺體,嚇得趕緊報案。警消到場後發現男子已經明顯死亡,且身上並無身分證件。所幸深入追查後,確定為65歲黃姓男子,全案將報請檢方相驗。
認為「被跨過會衰」攻擊女乘客 高鐵亮刀刺餐桌男交保了
高鐵車廂16日上午發生亮刀案件,54歲陳姓男子不滿自己被女乘客「跨過」,認為會招來厄運,竟揮拳攻擊女乘客,還將刀子插入前方座位餐桌,並於犯案後逃逸,17日下午被警方拘提到案,檢方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則於18日晚間裁定新台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陳男16日搭乘高鐵北上,而他坐在列車第9、第10車廂之間的通道影響乘客通行,劉女跨越他進入第10節自由座車廂,陳男卻因而暴怒還出現攻擊行為。陳男朝劉女大聲咆嘯,並揮拳打向女子臉部,劉女臉部受傷,右臉頰紅腫一片,陳男更氣憤亮刀,將刀械插進前方座位餐桌,附近乘客嚇壞紛紛閃避,陳男則在抵達台北車站後下車逃離。而陳男為了躲避警方追氣,多次轉乘其他交通工具,甚至利用公廁變裝,疑似想製造斷點,警方透過男子搭車畫面及購票紀錄一路往南追查,17日下午4時許在南投地區將人拘提到案。而面對警方偵訊,陳男十分不配合,拒絕透露自己上台北的動機,也不願交代刀械何來,還要員警「別再問了」,警方則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則裁定新台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