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案
」 檢舉 黃牛 霸凌 周杰倫 疾管署喜迎聖誕和跨年! 國健署示警「禁菸區域擴大」:違規吸菸最高罰1萬
聖誕佳節、跨年夜即將到來,不少民眾會出門參加各式活動,國民健康署就提醒,應該拒菸、離菸,以擁有健康快樂的過節氣氛。「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禁菸範圍擴大到學校、餐廳、幼兒園、托嬰中心等等,酒吧、夜店除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均不得吸菸,違規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國健署指出,菸害防制法自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陸續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範圍,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等。此外,衛生福利部也公告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等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研究顯示,二手菸會導致嚴重的疾病,例如冠狀動脈心臟病和肺癌,而接觸二手菸草煙霧的兒童,患急性呼吸道疾病的風險更會增加50~100%。除此之外,二手菸還會對個人和社會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國健署表示,無菸公共場所不僅能保護不吸菸者免受二手菸的危害,還能激勵吸菸者提高戒菸的動力,企業若落實無菸公共場所,會對員工及其家人帶來正面好處,「不僅非吸菸者,許多吸菸者也更喜好無菸環境」。國健署接著說到,台灣已參考其他國家管理制度,規範校園、藝文場所、餐飲場所、商場、運動場館、國家公園、風景區及公園綠地等為禁菸場所,且多數民眾皆支持持續擴大禁菸場所範圍,並關切自身及兒少周遭之二手菸害問題。另外,國健署統計,113年截至11月30日,菸害防制申訴專線「0800-531-531」共受理197件違規檢舉案,並移交地方政府依法查處。若場所負責人未於禁菸場所設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處最高新台幣5萬元罰鍰;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則處最高1萬元罰鍰。今年截至11月30日,各地方衛生局已裁罰違規1067件場所負責人,共計1376萬8000元,也針對2874件違規吸菸者,裁罰556萬7000元。對此,國健署呼籲民眾,莫心存僥倖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以免受罰。國健署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如發現身邊有違規情事,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讓菸害「菸」消雲散。針對想戒菸的民眾,可利用國健署提供的多元戒菸服務,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費用,由全國約2700家醫事機構的專業醫事人員提供量身打造的戒菸服務,或撥打戒菸專線(0800-636363)、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透過方便、隱密的戒菸諮詢,一同討論並制定個人化的戒菸計畫。
長照司長「逼深蹲」非霸凌 藍委酸沒想到衛福部堅持保留體罰傳統
衛福部霸凌案件頻傳,其中,長照司司長祝健芳因要求員工深蹲瞎喊激勵話語遭公務公務員申訴霸凌,衛福部卻認定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引發輿論質疑。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他記得國中小學早年老師也會體罰學生,但是10幾年前應該就早已廢除,沒想到體罰傳統現在居然還被保留在衛福部內,難道還在演「報告班長」嗎?他說,衛福部願意調查霸凌檢舉案,他肯定,但是不希望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洪孟楷指出,目前看來,衛福部霸凌調查小組似有意將發生霸凌案的原因,推給大環境不佳、業務繁重、原額不足,但他要說「很抱歉,面對這樣問題的只有衛福部嗎,有哪個單位會對國人宣稱大環境很好,員額過多、業務很輕?」,因為事實上,公私立部門的壓力都很大,只要在職場都有工作壓力,但長官就是不能以這些理由霸凌員工,否則,按照衛福部理論,應該到處都有霸凌案,但為何只有衛福部、勞動部有?這就代表這些部會長官心態有問題,還在找藉口想要霸凌員工,把員工當成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下人」,但是沒有人應該要面對霸凌還不能喊痛。他同時也點名綠委蘇巧慧點名勞動部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是「馬政府」時代的人,他痛批,綠委難道就只有這一招嗎,別說馬英九早已經不是總統,謝宜容當公務員時也不是馬政府時代,國人現在更關心的是民進黨政府現在還有多少個謝宜容,所有部會究竟還有多少被滋養、被縱容的慣長官謝宜容們,這才是國人最想揪出來的人。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昨日表示,長照司司長祝健芳祝是以「鼓勵方式」希望同仁一起運動,調查小組認定並無強迫,但不排除同仁會因為職場社會壓力而得執行,雖然不構成霸凌,但該行為確實在工作執行中造成不良後果,因為行政處置不當,核予1小過處分。
立意「良善」也不行!馬來西亞將肉搜視為犯罪 網路霸凌最重判10年
立意「良善」仍不可肉搜!馬來西亞國會昨(10)日三讀通過刑法與刑事訟訴法修正條文,正式將「人肉搜索」(doxing)視為犯罪,網路霸凌最重將判處有期徒刑10年,希望可以藉此防止人民受到騷擾,同時也能起到教育作用。根據馬來西亞媒體《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報導,馬來西亞首相署(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長阿莎麗娜(Azalina Othman Said)指出,在數位時代下,解決霸凌等問題變得更加複雜,而國會新修的法律,不是為了限制言論自由,而是要建立一個能遏止騷擾和保護人民的社會,特別是兒童方面,「我們難道要允許騷擾婦女和兒童的行為繼續下去嗎?這會付出多少代價?」報導指出,新修法律規定,任何人如果利用言語或通訊方式威脅、侮辱或誹謗,意圖挑釁、激怒他人或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均屬於犯罪行為,並將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款或兩者併罰;如因此導致被霸凌者意圖自殺,刑度則會大幅提高至有期徒刑10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除此之外,馬來西亞也將也將「人肉搜索」列為犯罪,若藉由分享訊息進行騷擾、恐嚇或造成他人困擾等行為,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部長法米(Fahmi Fadzil)表示,據統計,自今年1月至11月1日,馬來西亞共接獲8339起關於網路霸凌通報或檢舉案件,平均每天發生27起,「與先前每天10起案件相比,這個數字正顯著增加中,也凸顯了『社群媒體應為其平台用戶創建更安全上網環境』的重要性」。另據《中央社》報導,馬來西亞律師林維勇(Lim Wei Yong)今(11)日向中央社分析,大馬國會三讀通過網路霸凌法律,以期遏阻網路世界中日益猖獗的霸凌行為,新修刑法第507C條文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並沒有明確犯罪意圖(mens rea),仍會被追究網路霸凌責任。「mens rea」在刑法中是指行為人是否具有犯罪「主觀」意圖或心理狀態。林維勇認為,如果網友的社群媒體帳號遭盜用,從而被他人蓄意發表不實論述、網路霸凌言論或行為,其中可能會有舉證責任的困難,遭盜用者將難以舉證反駁,這也會是新修法律的最大挑戰。林維勇也提到,刑事案件中要證明是否有犯罪意圖與實際犯罪行為(actus reus)是很重要的核心概念,有時即使沒有犯罪意圖,但行為人的行為仍會構成犯罪,並依據具體情況被究責,「這次新修法律中的網路霸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台鐵爆「土皇帝」高層霸凌…3年離職63人 員工申訴75次無效嘆:只想好好活著
台鐵人資單位爆出霸凌,員工集體控訴有一個「土皇帝」高層,不時貶低侮辱咆嘯,要求在下班或假日時回訊息,導致3年來63人離職,專員10人只剩2人,申訴和反應超過75次,但依舊被漠視,就連人事高官都動不了,台鐵、交通部、人事總處互踢皮球,崩潰直呼:「我們只想好好活著」。根據統計,台鐵公司人事室員額60人,不過霸凌主管任職期間,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3年內前後離職人數高達63人,專員從10人變2人,整體人事室缺額率也從2%暴增至27%。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鐵員工受害者集體投訴,台鐵人力資源處處長(組改前為人事主任)會故意積壓或不核可特定員工假單,把自己當皇帝,底下人都應該卑躬屈膝,對公文或業務不滿意,就會貶低或侮辱承辦同仁,將公文全部退回,並對該科的小主管施壓,也會在議會上影射特定同仁並咆嘯,藉此修理和羞辱不喜歡的人。不只如此,員工常超時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被要求準時打卡、但繼續加班,此外也要即時回覆訊息,假日公事的Line一定要回,假日早晨PO下周天氣預報,也必須回答收到,否則會遭言語羞辱,甚至關係霸凌,造成許多人身心出狀況。員工前前後後總共投訴超過75次,卻都沒有下文。(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雖然員工向台鐵反應至少50次、向上級機關交通部人事處反應至少20次、人事行政總處至少5次,至今仍沒獲得公正妥善處理,原本成立的霸凌案又遭撤銷,被施壓不得對外伸張,許多申訴檢舉案被吃案,更讓台鐵翻案。對此台鐵公司回應,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之調查及處理。調查委員會委員由政風、職安、法務、工會代表及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外部)組成,調查及處理結果奉核定後會立即通知委員及當事人,並落實辦理調查建議。台鐵公司強調,對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將持續推動各項政策,促進員工身心健康,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疾管署爆「土皇帝組長」欺凌下屬 失控咆哮音檔曝!邱泰源下令徹查
勞動部才剛發生分署長職場霸凌,逼死公務員憾事,怎料衛福部疾管署又遭踢爆,署內有「土皇帝組長」仗勢凌人,如今飆罵下屬的錄音檔也被流出。對此,衛福部長邱泰源下令,疾管署須在1周內提交調查報告。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公開一段1分02秒的音檔,從內容中可聽見,該名疾管署整備組長暴怒斥責底下職員,「你為什麼要改我的指令?為什麼要改?」、「我講這種話聽不懂嗎?」、「我這樣做我是神經病嗎,什麼意思,改什麼改」、「下次我不要跟你們開會了。」另外,先前也有人發文揭露,該名組長個性缺乏耐心,時常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辱罵「你是豬嗎」等人身攻擊,甚至還會卸責讓下屬背黑鍋,導致人員流動率異常頻繁,也因為補不到人,促使單位內部工作量大暴增。對此,邱泰源今(21日)受訪時表示,已要求疾管署依照職場霸凌規定,必須在一周內完成調查並提出相關報告,強調絕對秉持「不縱、不放、不枉」三不原則處理該案。針對爆出欺壓下屬醜聞,疾管署昨(20日)也回應,關於有網友在社群平台貼文描述本署某主管平日公務領導管理行為,經檢視近期雖未接獲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但為求慎重以維護當事人和同仁權益、並釐清貼文內容是否屬實,已於當日決定比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啟動訪查,將儘速完成調查。
卓揆致歉後疾管署火速濃縮霸凌查案時間 游盈隆示警只有一途能避免案件狂燒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霸凌案持續延燒,賴總統、閣揆卓榮泰昨天傍晚先後對外致歉,雖然卓榮泰還未決定是否准辭勞動部長何佩珊,但下令各部會已經「被媒體揭露的案件」,全部要一週內完成調查,追究責任。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則認為,總統閣揆雖已為勞動部霸凌案鞠躬道歉,但此事其實比「八掌溪事件」還嚴重,他建議賴政府應該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游盈隆在臉書強調,政院不能只將問題丟給檢方處理,司法調查費時,行政調查本應先於司法偵辦,「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也無法避免悲劇一再重演」。他認為,賴政府處理這件事只須秉持一個原則,就是站在已死的年輕公務員這一邊,站在弱勢這一邊,不管涉案官員背景有多大多強。行政機關本就應該第一時間如火如荼調查,才能回應民意的怒火,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難以避免悲劇一再重演。卓揆昨晚緊急下令所有已曝光的政府部門霸凌疑案,都要提前在一週內完成調查,是否與游盈隆示警有關,外界尚不得而知。但卓揆的緊急命令證實有效,也確實讓不少還在觀望、遭疑仍有「事緩則圓」僥倖心態的政府部門動起來。例如,衛福部疾管署近期遭網友檢舉一位整備組長與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被檢舉的謝姓長官一樣「都是土皇帝」,包括大聲咆哮部屬、摔公文、對員工人身攻擊,罵部屬「你是豬嗎」,該組公務員申請調離職比率也「超高」,驚動藍委在立院質詢時追問官員「是否聽說此事」。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昨日中午首度對外說明,此事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將依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期限2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他並緩頰強調,整備組仍然業務繁重,還負責其他重要疫後工作。但在卓揆傍晚鞠躬道歉、下令各部會一週內交出霸凌案調查報告後,羅一鈞於傍晚尷尬改口,雖仍堅持該位被檢舉霸凌組長,先前任職其他組別時,確曾遭投訴「但無關霸凌」,在有新事證前不會對該組長做停職處分。但因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被媒體揭露或討論案件,全部要在1週內完成調查」,疾管署會依照指示辦理。不過,羅一鈞仍堅持,該霸凌檢舉案與「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不同,也沒有明確檢舉者或受害當事人,疾管署須「尊重外部專家」對調查程序建議,避免職員「有話不敢講」。疾管署對霸凌案的立場在網路上引發議論,有網友認為勿枉勿縱原則很重要喊讚。但也有網友也質疑,疾管署高官目前說法,與勞動部長何佩珊最初面對霸凌案立場如出一轍,疾管署查霸凌案的時間突然180度的大幅濃縮,更受人矚目。因為疾管署昨日上午才剛強調,須兩個月才能完成調查,為何閣揆下午一句話立馬能縮短到一週?這是否顯示「職場霸凌作業規定」確實可能有問題,霸凌案調查其實不必拖到兩個月?該作業規定會不會對遭檢舉施暴者比較有利,但卻有沒有站在被檢舉者立場、換位思考?署內調查能否避開勞動部的覆轍、繞過官官相護職場陋習?難道非要到鬧出人命,官員又要緊急掉淚不捨、強調會認真調查,並立即嚴懲施暴霸凌的長官,也難怪有網友會怒批「鱷魚眼淚」對於已經往生的被霸凌者,一點價值都沒有。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高官之恥! 綠委認證謝宜容靠山絕非勞發署長 恐為比次長更高層
民進黨立委陳瑩今天在立院質詢時強調,涉嫌霸凌部署致死的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佔的是「簡任缺」,按照人事法規,謝宜容的長官、勞發署長蔡孟良,根本沒權力,決定或推薦謝宜容出任分署長,謝宜容之所以被爆破格擢升,就是上面有人交辦,這個人可能比次長層級更高,蔡孟良只能按照行政流程去蓋章。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公務員疑因不堪職場霸凌與過度加班,日前在辦公室內輕生,此事一開始無人聞問、官方還一度宣稱假訊息,但不幸出了一條人命後,綠委才紛紛改口,坦言早在今年二月就有聽過「鬼故事」(指霸凌案),但向勞動部高層反應後卻無疾而終,連時任勞動部次長王安邦約談謝宜容後,卻是王安邦「被請辭」,才驚覺涉嫌施壓霸凌的北分署署長謝宜容「後台很硬」。儘管近日有媒體報導,謝宜容的長官勞發署署長蔡孟良就是推薦謝宜容的「後台」,但蔡孟良也非常「阿莎力」照單全收,他今天在立院答詢時,面對朝野立委輪番逼問,雖否認他有霸凌下屬,但對於署內出人命,都僅強調「都是我的錯,我已經不適任主官職」,被解讀有意為勞動部「更高層長官」扛下所有政治責任。不過這件事,不僅藍委看不下去,連綠委陳瑩都拿出「證據」,直接打臉比蔡孟良更高層許多的勞動部高官。陳瑩質詢時強調,謝宜容佔的是「簡任缺」,按照人事法規,蔡孟良根本沒有權力,決定或推薦謝宜容出任分署長,「就是上面有人交辦破格拔擢謝宜容,蔡孟良只能按照行政流程去蓋章」,蔡孟良聞言則先是不發一語,接著表示涉及分署首長,都是要跟長官先報告、經過同意。陳瑩接續為蔡孟良抱屈,在霸凌案鬧出人命前,他明明已經是可以退休的人,也申請過退休,「可能真的很倒楣」,因為對工作的熱忱繼續留下來協助,卻遇到這樣的事,無論網友對他有何批評或誤會,但陳瑩認為,認真做事的人也不該在這個時候被霸凌。陳瑩強調,他必須在立院說出真相,也不怕有人撻伐她,「我要替蔡署長說幾句話」,陳瑩表示,蔡孟良答詢從頭到尾都說「都是我的錯,全部承擔」,她真的很希望勞動部長官都能有類似的風骨。陳瑩表示,霸凌案壓力如此之大,但蔡孟良「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出是誰交辦要任命謝宜容這件事情,他就是承擔」,不過,畢竟已經有人被霸凌而結束生命,他非常希望,勞動部接下來所有懲處和調查都要清清楚楚。尤其,今年2月就有同仁檢舉,前次長還呈報這件事,當時何佩珊還不是勞動部長,為何「勞動部長」就是不知道?這中間的門神究竟是誰?勞動部一定要徹查清楚,給往生者一個交代。陳瑩當著何佩珊力讚蔡孟良肯承擔、有風骨,卻把何佩珊諒一旁,何一開始臉色有點尷尬,但後來當陳瑩再度稱讚蔡孟良勇於承擔,何佩珊也突然情緒激動,落淚表示,蔡孟良原本要退休了,是她懇求下才留任,過程中協助她推動多項政策,包括近期將要上路的多元陪伴服務方案、台印簽訂MOU(外勞輸出備忘錄)等,是非常優秀的文官,「我很抱歉,是我拖累他,真的抱歉,我想我也不適任了,會向行政院提出請辭」。陳瑩今天質詢的順序非常後面,質詢問完後,再有一位立委質詢,今日議程就結束,何佩珊被問了一整天,在下午才改口會以「停職」懲處謝宜容,並在立院委員會議程前更加碼「我要請辭」,政院方面也立即宣布何佩珊停職處份,但對要不要准辭何佩珊,卻「留中不發」,外界解讀該人事案將請示賴清德總統後才會拍板,也更加印證勞動部霸凌案「背後壓案的門神」確實很有力量,連閣揆都不敢輕易下決定,至於這位在今年2月涉嫌壓下霸凌檢舉案的勞動部高層其實也已呼之欲出,因為比次長層級還高者,只剩下勞動部主秘以及勞動部長寥寥數人,但門神究竟是誰,恐怕還是得由時任次長王安邦出面說明、否則就得靠現任部長何佩珊再次調查,才能有明確答案。
疾管署也遭爆有「土皇帝」 疾管署:兩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
近期有網友於網路爆料,稱疾管署整備組組長對同事咆哮、摔公文、人身攻擊,更辱罵「你是豬嗎」?導致組內人員流動明顯異常。疾病管制署今(20)日表示,經檢視近期雖未接獲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但為求慎重,已於當日決定比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啟動訪查,該小組現已成立,將於上述職場霸凌作業規定之期限(兩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勞動部所轄的發展署北分署涉嫌職場霸凌,引發外界關注。不過,網友apo80bk7於11月15日threads貼文爆料,疾管署也有一名「土皇帝」,從111年8月任職至今,兩年內調離人員就有三到四成,還會刻意壓人長達六個月以上不讓調職,而調職後的空缺,多數補不到人。該網友指出,這名土皇帝個性缺乏耐心,每天緊逼進度,要創新、要亮點,如果催促急著上線的亮點政策出包,還會推卸責任要底下的人背鍋,開會前還會要求吃某家便當,看到後又嫌棄吃膩了,讓同仁誠惶誠恐。疾病管制署今日表示,有關11月15日有網友於社群平台貼文描述本署某主管平日公務領導管理行為,經檢視近期雖未接獲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但為求慎重以維護當事人和同仁權益、並釐清貼文內容是否屬實,已於當日決定比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啟動訪查,該小組現已成立,包含2位具法律或心理諮商專長之外部專家,將於上述職場霸凌作業規定之期限(兩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疾管署進一步說明,該組調職及辭職率高達37%高於全署平均12%為全署最高單位一事,是因新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編後仍業務繁重,負責物資整備任務之收尾作業,同時亦負責其他重要疫後工作包括:推動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改革計畫、每年秋冬流感疫苗採購及接種作業等。疾管署表示,近一年已陸續進行人力調整以維持該組業務正常運作。同仁調職及辭職是否如網友貼文與主管領導管理方式有關,將透過前述專案小組之訪查一併進行了解。◎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疾管署驚傳「土皇帝」咆哮摔公文、辱罵同事 羅一鈞:2個月內完成調查
勞動部所轄的發展署北分署涉嫌職場霸凌,引發外界關注,沒想到如今又傳出疾病管制署也有霸凌事件,有網友爆料,疾管署整備組組長到任至今,2年內離調人員就高達三到四成,「經常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人身攻擊、辱罵你是豬嗎?」對此,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也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啟動訪查,將於2個月內儘速完成調查。該名網友在Threads貼文表示,「另一位土皇帝,疾管署整備組組長」,表示這位長官從112年5月到任至今,兩年內離調人員就高達三到四成,也是人員流動明顯異常,還會刻意壓人長達6個月以上不讓調職,也是屢見不鮮。而調離後的空缺,多數補不到人,「打聽職缺的人,都會聽聞該長官作風彪悍且無理,導致目前單位內部工作量暴增」。原PO也爆料,該組長個性缺乏耐心,每日緊逼進度更新,要創新要亮點,卻不顧本業務無法運作,如果有催促急上線的亮點政策出包,還會推卸責任要底下的人背鍋,並舉例說明,「會議前要求訂某家便當,當天看到又說這家已經吃膩了不要吃,讓底下同仁誠惶誠恐。甚至經常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人身攻擊、辱罵你是豬嗎?等等,導致許多人寧願降調也想儘速逃離」。原PO直言,因為公務體制的封閉,只能用這樣的方式寄托能夠改善現況,「希望公務機關的主管們,不要再奴役責任感重的同仁」。原PO認為,原本公部門應該有個制定優良政策的環境,而非現在的抑鬱、衝突、無奈及妥協,「足見一個單位被一位缺乏對人的領導力及情緒控管不佳的長官領導後影響之深遠」。原PO說明,爆料後因擔心上頭仍會以搜查洩密者的方式處理,以致於許多被迫害的同伴人人自危噤聲,「希望身在基層的我們要堅強自己,不要被惡質的長官擊垮,也希望有匿名系統,讓我們在這類事件不會感到求助無門。大家一起等待未來會建立汰除不適任長官至基層的制度,不讓公務員保障制度去保障有問題的公務員,卻不是保障認真敬業的人」。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羅一鈞表示,疾管署在發現該貼文後,儘管近期並未接獲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但為謹慎起見,保障當事人及同仁的權益,並釐清貼文內容的真實性,已立即依據職場霸凌相關規定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展開調查。他進一步指出,目前專案小組已正式成立,成員包括兩名署內委員和兩名具法律或心理諮商專業背景的外部專家。小組將按照規定,於兩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並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台中警涉入治安顧慮場所!摩鐵開趴、叫傳播妹 警局:記過調職
刑事局電偵大隊與台中六分局的張姓偵查隊長及陳姓巡官遭檢舉,控訴2人10月17日曾到台中市西屯區摩鐵開趴,甚至找傳播妹助興,針對此事2人喊冤,雖坦承有受邀到場,但僅待30分鐘就離去,未料有知情人士稱詐團水房金主當時也都在場,經六分局調查後,詐團金主為子虛烏有,但2名員警確實有出入治安顧慮場所,後續將依規定記過調職懲處。警政署表示,10月間接獲檢舉,指稱中打電偵二隊的徐姓偵查及陳姓偵查正、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張姓偵查隊長及南投縣仁愛分局警員,10月17日共同出入西屯區市政北七路的1間摩鐵,同時也是六分局列管治安顧慮場所之一,據悉,涉案人在裡頭白吃白喝還叫傳播妹助興,更傳出詐團水房金主在場。警政署說明,警政署受理檢舉案後,隨即會同警察局督察室共同調查,結果顯示,台中警第六分局偵查隊張姓隊長及陳姓巡官曾共同前往該摩鐵附設的KTV包廂歡唱,雖說是友人邀約前往,但此舉已違反規定。台中第六分局說明,經調查張姓隊長及陳姓巡官停留約30分鐘後就離開現場,當天也有其他單位的員警及其友人在場,至於詐團金主的部分則證實並未在場,後續轄區分局已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將2人記過調職,另外刑事局督訊科表示,涉案的電偵二隊徐姓及陳姓偵查正,已被調派回台北電偵一隊服務懲處。
彰化4個月交通檢舉2.7萬件 3大熱門路段駕駛愛注意
隨著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違規案件逐年增加,但也造成民怨甚至增加警力的負擔,不過交通新制今年6月30日上路後,有8項違規項目不開放民眾檢舉,像是彰化縣從今年7月1日到10月31日,民眾檢舉案件有2萬7194件,比起去年的3萬2725件,減少5500多件,而彰化縣前3大檢舉路段分別為溪湖鎮員鹿路、員林市中山路和大村鄉中山路。彰化警方表示,統計6月30日至10月31日止,民眾檢舉舉發案件2萬7194件,較112年同期的3萬2725件,減少5531件,減少17%,其中違規項目前3名,分別為「未打方向燈」,1萬6895件;「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1萬73件;「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8918件。至於檢舉達人最常出沒的前三名路段,分別為溪湖鎮員鹿路,810件;員林市中山路,747件;大村鄉中山路,516件,3個路段在4個月內檢舉件數達2073件;警方也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並應遵守交通號誌、標線指示。先前由於交通檢舉飆升,不只引發民怨也造成警方工作負擔,據彰化縣警局統計,2021年受理檢舉案件數達8萬件、舉發件數5.4萬多件;2022年受理件數8.6萬件、舉發件數6.5萬多件;2023年受理件數飆升至14.3萬件、舉發件數約8萬件。為了改善檢舉亂象,交通部於6月30日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8項交通違規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手機使用、手持、吸食、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併排臨時停車和在公共設施、場所違規停車。
周杰倫演唱會掀亂!黃牛檢舉2700件 文化部:持續鼓勵業者採實名制
華語樂壇天王周杰倫今年12月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演唱會,共計15萬張門票一開賣就在5分鐘內全數完售,不少黃牛開始趁機大撈油水,一張原價6880元的演場會門票,竟開出30萬元的驚人天價。對此,文化部長李遠今(30日)表示,文化部持續鼓勵業者採取實名制或抽票制,但這種事不能勉強,如果還是不行會考慮修法。李遠今天被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問及黃牛票亂象,表示文化部開過很多場會議,希望藉由政府補助等方式,鼓勵經紀公司跟主辦單位採取實名制或抽票制,但這種事不能勉強,目前會持續與地方政府研議考慮其所轄大型場館,設計實名制入場規範或優惠(包含補助),提增業者採行實名制入場的意願,如果還是不行會考慮修法。文化部表示,自去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通過以後,文化部持續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地方政府、售票平台等,保持資訊合作交換。文化部在掌握熱門演唱會開賣日期後,即與售票平台配合,由平台藉由程式過濾異常帳號及訂單,文化部送請具調查權的偵九大隊偵辦,目前包含近日破獲的AI黃牛及先前Max搶票機器人,以及9月份熱門演唱會已移請調查的13個帳號,共超過10萬筆掃票紀錄及逾450筆訂單。至於此次周杰倫演唱會開賣,售票平台於票券開賣前已鎖定多筆異常使用帳號,開賣後計89萬人次搶票,約有上千筆異常紀錄,除持續清查,相關異常資料將由文化部移請偵九大隊持續偵辦。對於偵九大隊及北市刑大近日查緝票券,文化部已主動向主辦單位了解,目前仍待配合偵查與後續溝通。文化部指出,至今亦已接獲超過2700筆檢舉案,有關外界反應檢舉需要提供的資訊過多,文化部說明,為了能提供查處所需的證據線索,以利警方追蹤行為,因此需要檢舉人盡可能提供所有資訊。依據目前案件實例,若僅提供社群帳號頁面,確實查證難度極高,同時在缺乏票面資訊情況下,亦有極高可能為詐騙行為。文化部說明,自文創法修法以來,文化部與地方政府、警察單位持續合作、精進各項作為,對於行政調查權未及、需要警察權介入部分,已促請地方政府透過府級平台,請警察單位協助各地文化局,目前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熱門場次及檢舉案較多縣市已陸續採納,特別是遇到熱門演場會票券開賣或現場入場期間,警方已透過主動循線偵辦,強化查察效力。對於主辦單位售票方式,涉及市場機制,文化部曾多次邀集主辦方、售票平台討論,參考日本、韓國經驗是由業者衡量活動需求、行銷策略自行選擇辦理,文化部仍會持續鼓勵業者採用實名制並搭配抽選等,同時補助售票系統強化資訊安全、進行實名制售票等,並請地方政府考慮就所轄大型場館設計實名制入場規範。文化部強調,仍將持續與各單位研議有效遏止的售票方式,甚至修法的可能性。同時,也懇切呼籲,期盼粉絲不要購買黃牛票、助長不法,也希望粉絲繼續協助支援資訊,支持警方查緝執法。
男「轉賣周董門票」遭逮!他控警方加價釣魚 北市警:是檢舉案件
周杰倫演唱會門票日前開賣,再次掀起一波「天價黃牛票」之亂,警方為此嚴打黃牛,不少黃牛因此落網。不過新北市蘆洲一名男子自稱,自己為了與女友去看演唱會搶到2張票,最後因日期不同決定轉賣,沒想到卻遇上警方「釣魚執法」,用異常高價向他買票,等面交時再逮捕他。他還宣稱,自己在警局應訊時,發現警方出示的2人對話紀錄中,警方主動加價的對話遭到刪除,認為自己遇到警方為了上級壓力而被「仙人跳」。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張姓男子向媒體投訴,自己為了帶女友去看周杰倫演唱會,23日苦守在電腦前好幾個小時,最後才在下午3點清票時搶到2張門票,其中1張5880元門票日期是12月6日,另1張4880元門票則是12月8日,由於兩張門票日期不同,他跟女友討論後決定上網販售,遂在臉書社團《演唱會 讓票 售票 換票》刊登文章表示「有票要轉讓」。張男表示,文章一貼出,臉書陌生訊息瞬間爆炸,他實在應付不來,5分鐘後便刪除文章。此時,一名暱稱「TSAO MICHAEL」的男子突然私訊他,並表示願意加價30000元購片。該名男子見他沒有回應,又加到35000元。張男表示自己看到訊息,心想「未免也加價太多」,遂詢問對方相關細節,對方宣稱是「香港友人想買票」,張男表示自己心想香港薪資水平較高,花高價看演唱會也正常,原本對方2張票喊價7萬元,他還主動降價到6萬元,雙方約在店內面交。25日上午10時許,2人到張男店內面交,他與女友想分享觀看演唱會的心得,對方先是要求提供購票序號,他請家人開電腦截圖後,原本想直接私訊給對方,卻一直無法發送成功,事後才知道已被對方封鎖,只好拿出平板讓男子翻拍。張男指出,對方拍攝時「手還不斷發抖」,然後便急著給錢完成交易。當張男一碰到錢時,對方就表明警察身分,還說他違反文創法,他只好跟著2人回警局應訊。張男告訴媒體,當他在警局應訊時,警員先出示雙方對話紀錄,他眼尖發現警員「喊價的對話遭到刪除」,當場提出質疑,警員卻回覆他「我們都是看證據辦事,有問題可以去申訴。」還指了桌上一疊公文表示:「這些黃牛都是我們抓的,連上新聞的高中生都是!」,這時他才驚覺事情有異,認為警方是利用釣魚手法,構陷多位民眾入罪。張男還表示,自己當下要求載明「喊價對話內容遭到刪除」,警員原本不願打進筆錄之中,經過他的堅持才得以完整呈現。張男表示,自己跟女友很喜歡看演唱會,不只買了周杰倫的票,劉德華、張惠妹的演唱會都有搶到票,「這次純粹是無法一起看,加上家人也不想一個人看,才會選擇上網販售」。他承認自己有貪念,想賺點小錢,但主張警方不該「漫天喊價」,再來指控他「高價轉售」。認為警方的手段有如「仙人跳」、是「為了績效不擇手段」,讓他完全無法接受,還表示自己「一定會提出申訴」。對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表示,張男案件為「檢舉人案件」,稱警方是根據檢舉內容,認定張男確有加價販售之行為,遂依違反文創法函送法辦。至於張男指控警方問訊時,對話內容有缺漏部分,警方認定「不影響犯罪事實」,張男如有疑義,可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全民殺「牛」!新北警設立「檢舉黃牛專區」 最重可罰300萬
藝人周杰倫12月將開演唱會,卻因黃牛出沒而導致許多粉絲搶不到票,新北刑大特別設立了「檢舉黃牛專區」,希望透過公眾的力量,提升市場秩序,並讓民眾能方便地參與檢舉黃牛,共同遏制黃牛不法行為。刑大表示,售票市場上的黃牛行為越來越猖獗,各社群平臺出現大量票券販售資訊,讓許多粉絲被迫以高於原價數倍的價格購票。為了打擊此亂象,保障民眾參與文化創意活動之權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新北市刑大特別設立了「檢舉黃牛專區」,希望透過公眾的力量提升市場秩序。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只要有加價兜售行為即違法,將按票券張數,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至50倍罰鍰。另涉及以掃票機器人、外掛程式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經查證屬實則將依法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表示,刑大設置「檢舉黃牛專區」,提供民眾一個便捷的檢舉管道,任何民眾只要發現疑似黃牛行為,都可以撥打檢舉專線並提供相關證據進行檢舉,提交內容包括售票平台截圖、賣家資訊等。刑大則將根據檢舉案件進行深入調查,若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加價轉售行為將函請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進行裁處,涉及不正方式搶票者,將依同法第10條之1第3項偵辦移送。新北警局呼籲民眾不要購買黃牛票、轉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期盼社會各界攜手同心,共同抵制黃牛行為,讓更多人能夠安心購票、觀賞演出,營造一個誠信交易、友善公平的消費環境。
周杰倫門票「哄抬43倍」喊到30萬! 北市警破全台最大黃牛集團
天王周杰倫將於12月5號開始登上台北大巨蛋,一連展開4天的「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門票23日中午開賣,毫不意外近15萬張門票在短短的5分鐘內全數售光,同時間許多黃牛哄抬票價,原價最貴的6880元門票被喊出30萬元高價,是原來的43倍。對此,台北市刑大隨即組成專案小組,24日已破獲全台最大黃牛票業者,統計至23日24時,已立案偵辦加價販售11件。而文化部也設置「檢舉黃牛專區」網站,只要經查證屬實,就可獲得獎金。此次「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是周董睽違7年在台灣開唱,門票23日中午正式開賣,據估計有89萬人次搶購4場合計近15萬張門票,開賣不到5分鐘就完售。同時間許多黃牛早已摩拳擦掌,囂張哄抬票價,售價幾乎都在10倍上下,有網友在Viagogo二手票券線上交易平台上,發現有原先特區最貴的6880元門票,被喊到30萬元,另外最低票價的1880元也被炒到1.9萬元。對此,台北市警察局接獲檢舉後,在台北市長蔣萬安及李西河局長指示下,警方旋即組成專案小組,與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共組黃牛查緝任務編組,並報請台北地方檢察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劉倍指揮偵辦。北市刑大表示,經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深入偵查,查獲全台最大販售黃牛票業者,擁有破5萬粉絲,近期大肆宣傳「保證預售」周杰倫臺北大巨蛋演唱會黃牛票,俟蒐證齊全執行搜索,查獲到案,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案,先行解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專案小組亦持續全面清查網路平臺,統計至23日24時,已立案偵辦加價販售11件。同時文化部也設置「檢舉黃牛專區」網站,只要上網就可輕鬆完成檢舉,完成後還可查詢案件處理進度,經查證屬實,就可獲得獎金。檢舉需要:檢舉加價轉售(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票券)1獲得藝文表演票券資訊的來源(如二手票券平台、社群網站等)及相關佐證資料等2藝文表演票券資訊(名稱、時間、場館、座位區及座位號碼、搖滾區及入場序號、票券標號或流水號)、票券原始販售價格、黃牛販售價格及相關佐證資料等檢舉不正方式購票(以外掛程式、虛假資料或掃票機器人搶票)1售票平台名稱2藝文表演票券資訊(名稱、時間、場館等)3黃牛掃票之歷程紀錄(LOG)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規定,檢舉加價轉售黃牛的檢舉獎金依黃牛被處罰鍰的20%為額度,最高可達新台幣10萬元。至於檢舉以不正方式搶票觸犯刑事責任的案件,檢舉獎金則一律為新台幣10萬元。
周杰倫大巨蛋門票「黃牛瘋炒30萬」!蔣萬安發話開抓:一定加強查緝
華語樂壇天王周杰倫時隔7年再次登台開場,今年12月5日至12月8日一連4天,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共計15萬張門票昨(23日)一開賣,5分鐘內立刻完售,下午3點釋票時,更有近80萬人瘋搶3千張清票,不過仍有大批網友哀號搶不到,門票完售後不久,網路上立刻湧現黃牛哄抬票價兜售,甚至高調嗆聲「買不到活該!」行徑相當囂張。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也發聲,將加強查緝黃牛票。周杰倫12月即將登上大巨蛋飆唱,門票昨天中午12點開賣後,不少人的購票頁面呈現「轉圈圈」的慘況,還有人「敗給驗證碼」,網路上一片哀鴻遍野,隨著周氏魅力發酵襲台,不少黃牛開始趁機大撈一筆,一張原價6880元的演場會門票,竟開出「30萬元」的驚人天價,瘋炒43倍。沒想到還有部分黃牛跋扈嗆網友,「你們這些粉絲,平常嗆我們黃牛,現在遇到夯場買不到票,就要求我們便宜給你們,去吃屎吧,買不到活該」、「要不你報警抓我啊?有供需就有市場,夠本事你們都別買我們也活不下去」、「我有本事弄到票我就敢開價,反正周杰倫的票我最多少賺不可能不賺,賣不出去慢慢降我依然能賺差價,你們慢慢不爽,不影響我賺錢。」針對門票哄抬亂象,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一定會加強查緝黃牛,而身為第一線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化局等相關單位將在未來的演唱會及運動賽事上,積極掃蕩不法。事實上,文化部去(2023)年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黃牛條款」後,截至今年9月30日止,收受黃牛檢舉案共4021件,併計地方政府及警政單位自行調查案件共4033件,屬《文創法》管轄並符合形式要件的「加價轉售」檢舉案共1105件,目前已裁處75件,總裁罰金額共529萬9190元。
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狂加價」 文化局:接獲27件檢舉比對身份中
睽違7年,天王周杰倫即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辦演唱會,門票將於10月23日正式開賣,然而官方售票尚未開始,社群平台上卻已出現大量黃牛票販售現象。對此,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至今已接獲27件相關檢舉,並正針對身份進行進一步調查和比對。為了保障民眾近用文化創意活動的權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已於112年6月2日修法生效。文化局表示,只要有加價兜售行為即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將按票券張數,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另涉及以掃票機器人、外掛程式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經查證屬實則將依法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文化局指出,截至目前已收到該演唱會27件檢舉案件(包括重複檢舉),正依據受理檢舉資料,循售票系統、電信系統與戶政系統確認加價轉售事實與被檢舉者身分資料,一旦比對到正確身份,並經查核檢舉內容屬實,將依文創法進行裁罰;經查如涉有虛偽資料、盜用個資、疑似詐騙等情形將移送警方依法查辦。文化局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加價轉售不管是否完成交易,均已違法。另市警局也陸續接獲檢舉報案,同步協助查緝。文化局強調,民眾如有發現黃牛行為,可至文化部黃牛檢舉專區https://noscalper.moc.gov.tw/ 或專線:02-8521-1850進行檢舉,如檢舉查證屬實,將可按裁處罰鍰百分之二十核發獎金,最高可得10萬元檢舉獎金。另為鼓勵演唱會實施實名制,文化部亦訂有《文化部鼓勵流行音樂現場演出實施票券實名制補助作業要點》,為了保障歌迷的權益,建議業者辦理演唱會應辦理實名制,並可向文化部申請推動實名制補助。台北市政府再次提醒市民,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票券避免受騙,同時依文創法規定,在網路上上架、陳列、兜售藝文票券且加價(超過票面金額),或以金錢以外之利益為對價(如要求加買其他物品等)等,皆屬違法行為,縱使沒有完成交易或不知道有文創法,依法仍然無法免罰,呼籲社會各界共同維護及確保藝文票券市場的公平和透明,同時以實際行動支持流行音樂友善環境。
家貓登記納管難稽查!狂犬病疫苗恐致貓惡性瘤 飼主憂強制接種
農業部公告2025年8月1日起,家貓也要辦理寵物登記,若未依規定最高開罰1.5萬元。桃園市動物保護處指出,全市家貓數量約11萬6000隻,貓咪不會像狗一樣被飼主帶出門散步,實際要稽查開罰並不容易。有飼主擔憂家貓納管後每年要施打狂犬病疫苗,恐有疫苗刺激產生惡性肉瘤甚至死亡,認為中央強制納管沒道理。根據農業部統計,桃園市家犬約有15萬隻、家貓約有11萬6000隻。犬隻早在1999年8月起就規定要寵物登記,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說,目前全市寵物登記率達94%,這次中央要求家貓也要寵物登記,是因為飼養貓咪的飼主多數居住在都會區,如果不慎從家中跑出去,因牠們並無回家的習性,憂心走失後難找回,動保處在狂犬病預防宣導免費施打疫苗的活動中也有納入貓咪,施打狂犬病疫苗時同時打晶片。他坦言,家貓要推動寵物登記不如家犬容易,因為飼主通常會帶狗出門散步,但在都會區,家貓都飼養在家中比較不會帶出門,除非是放養貓,雖然實務上也有案例,但要實際稽查並針對飼主開罰有相當大困難,加上稽查人力有限,更不可能逐戶去清查家戶是否有養貓及做寵登。現況下多是接到1999或是民眾檢舉,例如不當飼養等,只要牽涉到犬貓,一定會稽查寵物登記、狂犬病預防注射及是否絕育,桃市去年針對未辦理寵物登記開罰有8件,都是民眾檢舉案件。至於飼主對於貓咪接種狂犬病疫苗會產生惡性肉瘤疑慮,王得吉則說,有研究發現「含佐劑」疫苗施打部位會產生惡性肉瘤,但臨床上發生率極低,現在也有無佐劑疫苗可施打減少局部發炎反應,若飼主有獸醫師證明不適合施打狂犬病疫苗,也可以免打。桃市動保處呼籲不論狗或貓咪,飼主都應進行寵物登記,民眾以合法管道取得寵物後,可先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線上預約申辦寵物登記,再把寵物帶到寵物登記機構,如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並植入晶片,就可取得寵物登記證明。
柯文哲政治獻金報假帳案 北檢搜索端木正會計師事務所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陷入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疑雲,民眾黨開記者會強調,是會計師端木正漏報單據、自行調節帳務,引發議論。據了解,北檢已對端木正會計師事務所展開搜索約談行動。然而詳情,北檢尚無證實。柯文哲日前表示,當公布政治獻金資料後,承包他們競選活動的廠商發出聲明,指控團隊的政治獻金申報不實,讓他深感錯愕,在周末假日時間,召集會計師、競選團隊的相關人員,逐筆查對,「兩天下來,我們找出會計師漏報的1817萬支出單據,收款的廠商、時間、金額、金流都有,每一筆都是用於競選活動,沒有流入個人口袋。記者會上,我們將單據全部攤開供大眾檢視。」柯文哲坦言,競總將所有憑証交給會計師處理之後,去監察院申報時,他們也沒有再做最後的檢查,儘管「漏報」、「短差」、到「虛報」,競選團隊事前並不知情,但他們也有應盡的責任,目前團隊已經清查競選支出40萬以上之單據,接下來還要加緊腳步,清查所有單據,並追究會計師法律責任。監察院則表示,有關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自113年7月16日公開於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後,邇來輿情反映發現多筆高額政治獻金之支用爭議、擬參選人所屬政黨公開自承帳務瑕疵,乃至未申報選舉期間募款演唱會售票收入、另衍生指涉簽證會計師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等質疑及檢舉案,已於113年8月12日派員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