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
」 性侵 柯文哲 麥當勞 民進黨 立法院柯文哲再遭羈押 郝龍斌: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2)日晚間再度遭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表示,司法機構本應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今的情況讓人不禁懷疑,這些案件的結果固然不樂觀,但司法和檢調的公信力也隨之一起陪葬了。「檢調辦案,藍綠白有別,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郝龍斌今(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在三度召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的秘書橘子涉及逃亡並可能串證,因而決定對柯文哲進行羈押,這一判決引起了外界的關注。郝龍斌指出,相較之下,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涉掏空台鹽綠能光電案後,竟在地院裁定無保釋放後,失蹤長達24日。期間,他可能進行了串證、滅證等違法行為,但檢調似乎無從查察。郝龍斌提到,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的貪污案件,早在7年前便已經有人檢舉,但檢調卻一直未採取行動,直到現在才有500萬收賄證據,證人轉為汙點證人後才開始辦案。此種案件拖延辦理、選擇性辦案的情況,都無法令民眾信服。郝龍斌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在貪污11萬元的案件中被起訴,而宜蘭縣長林姿妙則被控洗錢112萬元,兩人皆在政治迫害的指控下被停職。從柯文哲被羈押、高虹安與林姿妙被停職,到陳啓昱的縱放、鄭文燦案的延遲辦理,這些案件的處理結果暴露了司法單位的顯著差異。這些差異,不僅表現為辦案程序的不同,還讓民眾感受到司法的雙重標準和對於政治權力的傾斜。郝龍斌感嘆,司法機構本應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今的情況讓人不禁懷疑,這些案件的結果固然不樂觀,但司法和檢調的公信力也隨之一起陪葬了。
項莊舞劍2/謝長廷嘆社會氛圍湊成公訴拼圖 專家揭日檢「猶豫權」維護司法威信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起訴案各界討論不斷,律師出身的總統府資政謝長廷炮火猛批檢察官起訴證據力薄弱,並舉出日本貪汙刑事起訴定罪率99.9%,藉此反批台灣司法公信力低落。專家直言,日本檢察官權限甚大,只要有一絲一毫「起訴猶豫」都能逕自決定不予起訴,但若起訴未臻完備而面臨撤回或遭判無罪,檢察官也將受嚴格管考。柯文哲起訴案引起正反評價紛紛,不少輿論聚焦在起訴內容是否完備,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碩士畢業、駐日八年的謝長廷也說,以日本貪汙案刑事起訴的定罪率高達99.9%來看,幾乎是被起訴者必然難逃罪責,起訴內容有相當高的公信力,反觀台灣的刑事犯罪起訴定罪率號稱達到八成,但多靠酒駕與毒品等罪行氾濫案件「衝業績」。謝長廷批評,台灣貪污犯罪近年起訴定罪率也只有七成,「三件就有一件無罪」,公信力值得檢討。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中)於元旦正式請辭民眾黨主席一職,並由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左)代理黨主席。(圖/劉耿豪攝)謝長廷直言,在台灣被起訴時常並不是因為司法構成要件有罪,而是因為「輿論認為有罪」,所以製造「輿論審判」變成法庭鬥爭的重要一環,在被告幾乎都喊寃之下,搞得「真冤、假冤」整個社會都半信半疑,最後「假寃佔便宜,真寃倒大霉」,實在本末倒置。前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便撰文指出,日本檢察官對個案處理權限極大,他們的起訴採「起訴便宜主義」,不限罪名與法定刑度,檢察官只要綜合審酌後認無追訴必要者,就可不提起公訴,加上日本司法體系普遍對「嚴謹起訴」頗為自豪,儘管沒有明文規定起訴門檻,但檢察官多會達到「超越合理懷疑」才起訴,幾乎將起訴標準拉到與法院有罪裁決相同,也過濾掉很多證據並不充分的案子,儘管開始立案偵查後,真正起訴率約僅台灣的四分之一,但在警方襄助的「精緻偵查」與「超越合理懷疑」檢察官心證之下,可維持日本一定的起訴品質。2024年8月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爆總統選舉政治獻金帳目不明之初,民眾黨貼出「金流牆」證據自證清白,如今柯文哲仍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具體求刑28年6個月。(圖/黃威彬攝)另一名曾任司法官的留日律師則說,日本檢察官一旦提起公訴,出庭時必須親自蒞庭,一旦證據明顯不足甚至「馮京當馬涼」漏洞百出,馬上就會被法官當庭「洗臉」。然而台灣的檢察官代表國家公權力追訴犯罪行為,不起訴處分好像「白忙一場」,因而經常將嫌疑人起訴入罪,然而往往「偵查」檢察官與「蒞庭」檢察官不同,除非社會矚目大案,否則絕大多數案件迫於案量與時間壓力,承辦檢察官遇到辦案瓶頸,即使知道罪證並不完備,也不免生「那就丟給法官去判無罪」的想法,在證據不足甚至「竹篙鬥菜刀」時間序錯誤、證物序紊亂或不足之下便倉促起訴,然後「就沒我的事了」。而法院蒞庭檢察官即使看出了不少起訴盲點,也不好當場「打臉」同事,只好囁嚅「詳如起訴書、請依法判決」十字箴言,心中滿是無奈。律師直言,台灣偵辦亂象多不勝數,像毒品、性犯罪案等社會熱議的犯罪樣態,因為辦案績分加權,部分便宜行事的檢警聽聞有類似案件往往會見獵心喜,若想進一步請搜索票、拘票搜索嫌疑人卻苦於現有證據單薄時,常會先查閱值班法官班表,等較「好說話」的法官值班時再送件,繼而達到請搜索票的目的,嫌疑人不論冤枉與否「先抓來再說」,而把關嚴格的法官值班案件少了也樂得清閒。他感嘆,司法亂象橫陳、公信力低落「根本是自找的」。
政院提《憲訴法》覆議 翁曉玲批拖延法案上路不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日表示,近期《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並無窒礙難行或損害國民權益之處,反而是行政院以覆議當成拖延法案上路的手段,非常不智。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憲訴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等修正案,引發執政黨不滿並提出多項質疑,其中針對《憲訴法》,執政黨認為有癱瘓憲法法庭之虞,因此行政院會2日決議,將針對《憲訴法》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對此,提案《憲訴法》修法的翁曉玲說,賴清德總統在元旦文告裡提到,未來針對《憲訴法》、《財劃法》、《選罷法》等,都會陸續提出覆議,甚至聲請釋憲,因此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她強調,儘管提出覆議是行政院的權力,但自己認為三法都是為了改革、改善國家制度而設置的法規,並沒有窒礙難行之處,更沒有損害到國民在憲法等方面的權利。翁曉玲進一步指出,《憲訴法》並不會有「癱瘓憲法法庭」的問題,因為按照修正後的《憲訴法》,總統只要在2個月內補提名大法官,當立法院收到大法官名單後,也會盡快排案審查,而農曆新年將屆,大法官也不可能在農曆春節期間上班,說癱瘓,實在言過其實。翁曉玲批評,若只是把覆議當作拖延法案施行的手段,這是非常不智的舉動,因為所有法案既然經法定程序通過了,都應該儘速生效施行,本來就是為了整個國家、社會好,不應技術性卡關。
憲訴法修法行政院今提出覆議 卓榮泰籲捍衛憲政秩序
藍白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目前僅憲訴法依程序送總統、行政院,而政院也依程序,在今日提出覆議案,陳請總統核可後,送立法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憲法機關的權力行使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希望透過覆議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行政院今日舉行院會,會中針對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修正案,有窒礙難行之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提出覆議案,陳請總統核可後,送立法院覆議。卓榮泰指出,經研議後,《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以立法凌駕司法,不合理的門檻對憲法法庭的運作造成實質影響,違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忠誠的義務,嚴重影響人民及機關尋求救濟或解決憲法爭議的權利,對我國憲政秩序造成危害。卓榮泰續指,修正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對總統提名大法官後,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期限沒有規定,無助於維持憲法法庭穩定運作,欠缺規範實義。修正條文第95條規定,使現任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上的職權,癱瘓憲法法庭運作,且因欠缺過渡條款之設計,制定原以係屬憲法法庭之案件無一妥善處理等窒礙難行之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提出覆議。卓榮泰說,我國憲法就政府體制採五權分立的五院體制,憲法的機關權利之行使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也不能侵害其他憲法機關的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的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也因此,立法對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方式不得過度干預或造成實質妨礙,否則即侵害司法權行使之權利範圍,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卓榮泰強調,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並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本次透過覆議,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並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維護憲政體制的健全運作。
尹錫悅「逮捕令」1/6期限內執行! 公搜處喊話南韓總統府:不開門視為妨害公務
南韓總統尹錫悅在去年12月初突襲式的宣布戒嚴,更派遣軍警封鎖國會、強闖中選會等等,後續引發社會恐慌。目前尹錫悅已於12月14日遭國會彈劾停職,但由於他3度拒絕高級公職者犯罪搜查處(公搜處)傳喚,南韓法院以「叛亂罪」為由批准逮捕令,規定於一周內執行,公搜處則喊話總統辦公室應全面配合,否則視為妨害公務。根據《韓聯社》,南韓公搜處處長吳東雲今(1)日向記者說到,針對涉嫌叛亂和濫用權力的總統尹錫烈,法院所批准的逮捕令狀,其執行期限為1月6日以內,總統辦公室警護處若是不願意配合打開總統官邸大門,將構成妨害公務,「我們將依據逮捕令和搜查令,按照原則行使權限」。當被問及逮捕令狀執行的日期和時間,吳東雲透露,已經和合作搜查本部進行討論,會在規定期限以前(6日內)執行,但無法特別對外公開具體時間點。吳東雲說,公搜處已且符合原則、誠實地進行搜查,「先前已經3度傳喚總統(尹錫悅)針對戒嚴一事到案說明,但遺憾的是,他不願意回應。」他強調,公搜處昨(31)日已向總統辦公室警護處發送正式公文,要求其配合逮捕令狀,「我們發出了嚴厲警告,這可能會有濫用職權和妨礙特殊公務之嫌,即使被反對,我們也會走法律程序」。吳東雲指出,如果總統辦公室警護處不願配合打開總統官邸大門,將會視為妨害公務執行,「包括設置路障、鎖上鐵門,不回應逮捕令狀之執行,都被視為妨害公務」。若是成功逮捕尹錫悅後,是否會在拘留狀態下向其進行偵查?吳東雲則回應,「這一部分將會在展開調查以後,由合作搜查本部決定……我們只是嚴格執法,我們有特別向調查組強調,不要對總統進行過度批評或不遵循正當程序的行為」。另外,尹錫悅辯護律師團認為,公搜處在「內亂罪」這部分並無搜查權,也代表著逮捕令狀不具合法效力,因此決定申請權限爭議審判,並請求終止效力之假處分。對此,吳東雲直言,這個假處分申請不是合法的權利救濟程序。
代辦業者行賄航港局技佐「賣遊艇駕照」!每張最高收3萬 5人遭起訴
4名代辦業者利用民眾因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希望取得駕照之心態,收取每人4000元至3萬元不等之金額,向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前技佐宋立恒行賄,由對方協助偽造駕照,並發放給購買民眾。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依貪污等罪對宋男等5人提起公訴,另247名買照民眾緩起訴。台中地檢署表示,鄭姓、賴姓、許姓、黃姓被告等人,利用民眾因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希望取得駕照之心態,向民眾收取每人4000元至3萬元不等之金額,並扣除自身的不法報酬後,以每張駕照4000元至8000元不等代價,向時任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技佐的宋立恒交付賄賂。中檢查出,宋立恒收取賄賂後,自95年起迄109年間止,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MTnet),登載不實之駕駛執照核發或換發資訊,並盜用「交通部」或「交通部航港局」之鋼印章在駕駛執照紙本上蓋用印戳,偽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再由其餘4人轉交買照民眾,足以生損害於主管機關管理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資格之正確性。中檢日前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將宋男等5人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總計新臺幣133萬3500元。其中起訴被告宋立恒所為犯嫌次數達438罪。至於購買駕照的民眾,檢察官審酌247人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爰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酌定3萬元至12萬元不等金額之緩起訴處分金,並依職權陳送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再議。
黃國昌曝「全黨拚5點前湊足4000萬」 陳佩琪一早奔一銀領錢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偵查終結,遭檢方起訴並求處28年6個月重刑,以3000萬元諭知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提出抗告,昨(29日)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再開羈押庭,最終裁定柯文哲提高至7000萬元交保。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30日)受訪時說,「今天的目標很明確,下午5點以前籌足所增加的保釋金,讓主席(柯文哲)出來。」黃國昌在臉書表示,過去4個月,北檢以抄家滅族式的辦案手法,傳喚台灣民眾黨幾乎全黨上下80多位黨工,這種悖離常理的辦案手法意欲為何,如今終於真相大白;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昨天在庭上掀出底牌「如果柯主席不被羈押,孰知會不會在工作期間與黨的工作人員串證」,簡而言之,台北地檢署給柯主席兩條路,要不然羈押、否則就是辭職,原來,近幾個月以來大動作傳喚、放話媒體,就是為了佈下這樣的局。黃國昌直言,北檢已親自向國人示範了,什麼叫做政治辦案,我國檢察官什麼時候有了如此滔天的權力,不僅以辦案為由干預政黨事務、更當庭已近乎脅迫方式要柯文哲不辭職就羈押,「北檢昨天所提出的『串證之虞』,不就是北檢自己所設計出來的嗎?已經關押了4個月竟然還不夠,還繼續用這種惡毒的手法逼迫柯文哲!台灣的司法何時淪落至此,還希冀有任何智識健全的人民相信這是公正的司法?」黃國昌今(30日)受訪也提到,柯文哲的家人與民眾黨主要黨公職持續努力中,今天的目標很明確,下午5點以前籌足所增加的保釋金,讓主席(柯文哲)出來。黃國昌說,柯文哲現在還在候審室裡,提出這麼高交保金額的要求,連本人都沒有辦法出來處理帳戶金額,對柯文哲的家人、民眾黨而言,這是一個非常非常沈重的負擔,即使如此,從昨天開始到目前為止,柯文哲家人、民眾黨重要黨公職上下一心,目標非常的明確,籌到這筆金額。至於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30日)被媒體捕捉到,一早就趕赴第一銀行領錢,面對提問,皆不發一語。
蘇治芬接中央畜產會董事長 在野峎批派系分贓無下限
中央畜產會新任董事長由前雲林縣長蘇治芬接棒,雖農業部表示,憑藉其專業行政管理經驗及對畜牧產業的深厚了解,期待實現經濟、環境的多贏局面。但由於蘇治芬民進黨中常委的背景,接任董事長引發外界格外關注。立委黃國昌28日痛批,身為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酬庸蘇治芬,將國營事業用來派系分贓,簡直毫無底線。前雲林縣長蘇治芬是民進黨資深前輩,其於2005年首次當選雲林縣縣長,並於2009年成功連任;之後在2016、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中,成功以超5成的得票率幫民進黨贏得雲林縣第一選舉的席次,2024年尋求第三度連霸之際,以微差敗給了國民黨籍的丁學忠。如今,接任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董事長的蘇治芬在臉書發文表示,「能為台灣做事真好,會珍惜它」,民眾也紛紛留言送上祝福。不過,立委黃國昌則表示,過去浪擲納稅人數億元的進口蛋弊案迄今未有任何答案,也沒有人負責。而民進黨政府態度似乎就是,反正虧的是國家的,檢調又在他們掌控之中,根本毫無懼怕,讓人無可奈何。 黃國昌批評,民進黨的下限簡直毫無底線,身為黨主席的賴清德再次大剌剌地酬庸民進黨中常委蘇治芬,將國營事業用來派系分贓,令人不齒。 他續指,呂政璋的教訓殷鑑不遠,但賴清德卻仍執意為之,可見賴清德根本不在乎人民的觀感,而是拿國家資源收買、安撫黨內派系以鞏固政治權力。這種情況下,別說期待進口蛋弊案可以還原真相,甚至在蘇治芬主導的畜產會中若沒有發生更嚴重的弊案,都算幸運了。
素人崛起反遭權力吞噬 王婉諭:第三勢力需高標準自我要求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014年以素人之姿選上台北市長並成功連任,後以白色力量成為台灣政壇不可忽視的第三勢力。但隨著其近期一連串的風波與貪污爭議,一度讓民眾感慨權力猶豫魔戒,使人腐化。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28日)表示,第三勢力本就為了證明政治有不同選擇,因此更需以高標準要求自己王婉表示,柯文哲起訴案令人不勝唏噓,凸顯政治人物的權力危機。北檢針對柯文哲的起訴書內容,她深感不勝唏噓,尤其是檢方指控的「侵佔政治獻金」案,更讓人失望。 王婉諭指出,柯文哲曾以「不設基金會」為傲,卻設立眾城公司、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為獲取更多資金;並避開《政治獻金法》監督,收受包括悟覺妙天禪師、博弈教父陳盈助等不明金流,卻未納入政獻專戶。 王婉諭批評,柯文哲曾標榜「尊重專業、就事論事」,卻將第一任期內為市政付出的林欽榮副市長、林洲民局長趕出市府,只因為他們「不是自己人」。 她感嘆,權力如魔戒,一旦掌握便難以放下,追求更大的權力過程中,人會變得貪婪,甚至成為自己曾批判的對象。 王婉諭提醒,「第三勢力」本就不易,選擇這條路是為了證明政治有不同選擇,因此更需以高標準要求自己,不忘初衷、不成為自己痛恨的那種人。
麥當勞17歲女工讀生遭性侵輕生 網掀抵制潮「引兩派網友論戰」
台北一名17歲少女遭麥當勞主管利用職務權力性侵,最終選擇走上絕路,事件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發起抵制麥當勞,但也引起正反兩派網友論戰。台北一名17歲少女自2022年起,在台北市的麥當勞擔任打工生,卻遭李姓襄理長期利用職務權力性侵,持續時間長達一年。少女為保住工作選擇隱忍,期間更因兩度遭詐騙集團騙走9萬元,連銀行帳戶也被利用為人頭帳戶。重重壓力下,她最終選擇結束生命。受害者母親近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揭露此事。此事引起社會關注,還有不少人發起抵制麥當勞,但也有網友表示,「沒特別抵制,但麥當勞又沒有很好吃」、「去吃還要被人肉+業界封殺超恐怖」、「抵制的只是極少數人,我公司這裡的麥當勞仍是人山人海」、「根本沒人在乎」。這也引起正反兩派網友論戰,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說明「為什麼要抵制麥當勞」,直言這件事發生在職場,屬於權勢性侵,麥當勞沒有在一開始就預防工作環境出問題,這是麥當勞的疏失,事後新聞爆發、輿論沸騰,麥當勞也沒有對社會給出合理解釋和道歉,也只開除涉案主管,應該負連帶責任的其他管理階層卻沒有懲處消息,基本上就是選擇沈默,讓輿論自然退燒。原PO認為,「人家選擇抵制,你不抵制就算了,還出言嘲諷,所以現在是你覺得自己『比較屌』?抵制性侵犯幹嘛?他自然會受到法律制裁,但麥當勞有受到什麼「會痛的制裁」嗎?只賠了100萬而已,賠完麥當勞就可以全身而退?女性權益和生命對你們來說原來這麼廉價?」原PO表示,「哪天蘋果、三星也發生這些行為,要不要抵制?苗博雅有句名言:『沒有的事,我們就先不要煩惱它』,再說了,依照歐美對性侵的重視程度,不需要我們抵制,這些大公司也不可能敢像台灣麥當勞一樣怠慢。要提大公司的話,開發《暗黑破壞神》、《魔獸世界》等遊戲的動視暴雪聽過沒?性醜聞案被開除多少人?花了多少錢和受害者和解?要不要去查看看?」不過也有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抵制並非僅僅是對某個品牌或事件的反感,它的真正目的是希望喚起更多人的關注,並產生深遠的影響,但如今抵制行為有時似乎淪為了某些人彰顯立場、尋求認同的手段,而不是關注問題本身,「若我們只是單純地表達不滿,卻忽略了如何真正改變現狀,那麼我們的行為就變得像是對抗風潮的表演,而不是一次有效的抗議」。該名網友認為,如果真心不想支持某個品牌或事件,沒有人會強迫你去做。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需要為此付出更多的情感勞動或去「炫耀」這些選擇,「當炫耀成為了一種表態的方式,反而讓問題本身失去了焦點,最終形成了對立的情緒,而非理性的討論」。該名網友指出,「我們需要反思,抵制應該是為了推動真正的改變,而非僅僅成為一種情緒的發泄,畢竟長期的社會進步,並不是建立在一時的情緒激盪上,而是建立在理性與實際行動之間的平衡,包含這次的麥當勞事件」
鷹派對決2/大法官若也配合鑽法律漏洞沒收立院 恐後患無窮難解
民進黨團欲在「憲法訴訟法」正式生效前的空窗期聲請釋憲,讓現有八位大法官也能不受新法修正影響、開會釋憲,藍營高層人士分析,民進黨盤算很清楚,就是當國會比人頭贏不了,執政黨不走朝野協商正道,卻把戰場直接「全部搬到憲法法庭」處理。該人士認為,即使先別提此舉形同架空國會,歷任總統、執政黨從未這樣做過,就算大法官不顧法界警告、自我解釋舊法可用,將嚴重逾越政治中立的應有紅線,對在野立委而言,就是「接受、然後繼續抗爭」,一路修法修到大法官沒話說」為止。畢竟在野黨原本就是一窮二白,法律被駁回實質損失有限。不過,執政黨「開戰」所引發的種種後遺症,例如總預算過不了、下會期各項基金預算開審被大砍等種種後遺症,執政黨難道也全都無所謂、真相信這樣戰,2026縣市長選戰一定會贏?推動憲訴法修正案的立委翁曉玲爆料,其實在野黨修憲訴法時,已經預見綠營可能的杯葛行動,民眾黨版憲訴法修正案三讀條文中,增訂實施日期回溯到立院三讀完成之日,也就是12月20日。換言之,總統一旦公告憲訴法修正案實施就應該生效。藍營堅持憲訴法應與世界門檻一致,綠營則認為憲訴法修惡將癱瘓憲法法庭,親綠律師團體也上街抗議藍白聯手修憲訴法。(圖/黃威彬攝)但翁曉玲也不能排除,總統府可能利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堅持憲訴法修正案在總統三日後才生效,利用「時間差」,讓民進黨團可以利用時間差、要求大法官釋憲,大法官再火速凍結憲訴法修正案的可能性。她提醒目前的八位大法官,立院三讀修正憲訴法的源頭在於民意對憲法法庭「實質廢死」判決高度不滿,該判決凸顯憲法法庭審議門檻過低的問題,因此才會修法。當全世界先進民主國家都有一定釋憲門檻,台灣修法後的門檻並沒有比其他國家嚴格,大法官卻堅持創下先例,在法律都未實施前就趕著「認證」,那豈不是向全民及立委宣示「大法官權力完全不可以節制」?曾代表立院(在野立委多數)國會改革法釋憲案代理人的律師葉慶元受訪時直言,觀察現有八位大法官在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審理的表現,他無法完全排除大法官會違法決議停止「憲訴法」修正案的可能性。立委賴士葆指出,民進黨想利用空窗期輾壓立法院,以暫時處分凍結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人民拒絕接受,真這樣做,立委不排除包圍司法院抗議。曾經擔任立院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訴訟代理人的律師葉慶元表示,不排除大法官很有可能會判決憲訴法違憲。(圖/報系資料照)熟悉司法攻防的藍營高層說明,「中央法規標準法」雖規定,法律從公布之日起第三日生效,但法界過去多主張,總統既公告法律實施,舊法就無效,「程序訴訟案」多依新法解釋,大法官是司法最後一道防線,若堅持依舊法審判,勢必像「七傷拳」自損,形同自證在野黨痛罵的「擴權」確有其事。該人士也說,若大法官繼續沒收立院修法,無異逼在野立委繼續修改「中央法規標準法」,例如將「第三日生效」修成總統公布之日即刻生效,執政黨屆時難道還要再批在野黨毀憲亂政,然後再送憲法法庭解釋?大法官若逾越政治中立紅線,然後與立院在法律公佈時間這類枝微末節上「輪迴」,浪費的是誰的時間,對國家發展是否真有利,大法官們恐怕得先想清楚。
柯文哲用「上諭」命名 醫公開13年前信件:真把自己當皇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遭羈押114天終於重獲自由。在起訴書曝光後,不少網友就發現,第147、148頁,柯文哲以「上諭」為文件命名,似乎以皇帝自喻,對此醫師就公開2011年的電子郵件內容,透露柯文哲「真把自己當皇帝!」根據公開的資料,柯文哲行動硬碟「DATA」資料夾下面,點開依序是「MEMO」、「KO」、「家訓」資料夾,點進「家訓」進入第5層目錄,內有29個檔案,其中「朕.doc」有紀錄「朕是雍正帝,但絕不會讓你成為年羹堯」等文字;另一個「上諭.doc」檔案則寫著「朕不是明朝萬曆皇帝」、「廷議制度」等內容。王介立醫師狠酸柯文哲把自己當皇帝。(圖/翻攝自王介立醫師臉書)對此,王介立醫師在臉書專頁PO出一張柯文哲在2011年5月22日寄的信件,內容為「上諭,當你被我吼叫時,有無想到你對別人也是這樣,你就自己也領教一下滋味,參觀流程要改進,這個我也知道,也會著手實施,你當時那樣做,是什麼目的?給主上難看?還是你有權力霸凌別人?上諭待人處事,要想到我怎麼對人,別人就怎麼對我」。王介立醫師表示,很久以前的信件又可以分享了,直言柯文哲真的把自己當皇帝,電子郵件的主旨為「上諭」,自稱「主上」,「真的是…有病」,也坦言自己變成柯黑那一天,有些人還在媽媽10塊。
麥當勞少女遭主管性侵而輕生 家屬發出律師聲明
北市一名17歲少女2022年起在麥當勞打工,卻遭到李姓襄理利用權勢侵犯,時間長達1年,她為了保住工作選擇隱忍;加上少女生前2度遭詐騙集團騙走9萬元,連銀行帳戶都淪為詐團人頭,最終不堪壓力輕生。受害者母親近日在Threads上揭開此事,引起外界關注,昨(26)日家屬委任律師發出聲明,盼各界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受害者母親喪女後,頻頻在社群悼念亡女,近日則直接公開前男主管的惡行,「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為長達一年被麥x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力對她性侵。」女兒因為要工作選擇隱忍,最後得了憂鬱症,自己偷偷看醫生。母親表示,麥當勞開除涉案主管,「對我們就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她悲喊,「可以把我女兒活生生的還給我嗎?」此事引起社會關注,還有不少人發起抵制麥當勞,昨日受害者母親委任律師發出聲明提到,「本案已進入偵查階段,被害人家屬甫痛失至親,身心俱疲,無力獨自面對偵查的訟累,便委託律師團隊協助後續的司法程序。」但礙於偵查不公開,無法對案件細節說明,律師團隊將傾力協助家屬提出證物,並配合偵查機關的調查,以釐清事實真相,還給被害人家屬公道。此外,聲明中提到,本案受到社會關注,相關資訊社群、媒體中大量流通,「惟該等資訊流通無論是出於善、惡或其內容是否正確,都是一再的揭開未癒傷痕,加深家屬苦痛,為此敬請各界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少女家屬發出律師聲明。(圖/ Threads/@elaine_dear)
京華城偵結11人遭起訴 台北法院收到卷證下午抽籤分案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無5人罪證不足不起訴。而台北地方法院稍早也收到起訴卷證,將於下午2時抽籤分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濫用議員權力收賄5250萬元,涉犯收賄、洗錢罪嫌遭求刑16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本院已收到京華城案的起訴卷證,目前由分案室與分案庭長研判確認應屬刑事一般庭或重金庭的案件中。本院預計於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屆時也會簡單說明抽籤原則。」據貪污罪嫌的分案規則,若金額未達1億將不含審查庭、強制處分庭的刑事庭法官分,而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收賄1700逾萬元,雖未滿收賄金額規定,但仍可能視狀況做調整。至於應曉薇除了涉犯貪汙罪的收賄罪嫌外,還涉及洗錢防制法之後段洗錢罪嫌,涉收賄高達5000多萬,恐有12法官於北院刑事庭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共4個庭進行分案。
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沈慶京砸千萬保京華城 遭求刑17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年6月。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5250萬元,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而賄賂的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於羈押庭應訊時還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也被依監督事務圖利與行賄罪起訴,建議求刑17年,併科3300萬元罰金。北檢指出,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沈慶京因不服京華城公司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其提訴願也同樣被駁回後,竟在無情事變更與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為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相異認定之下,讓柯文哲幫開後門,柯於2020年3月的便當會議中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為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際上卻是將210萬元賄賂與柯文哲,事後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還向柯文哲報告後,傳訊息給朱亞虎表示感謝。後續並在柯文哲出席京華城廣場動土典禮後,沈慶京交代秘書從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將其中的1500萬元交付給柯文哲。北檢指出,沈慶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於2017年至2022年期間,先是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前後交付5250萬元與363萬餘元等,讓應曉薇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全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甚至還在都發局與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有適法性問題時,「拜託」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放水」、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為簽呈公文進度,以此排除簽辦過程障礙、指明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電話問責、責罵或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資,造成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順利護航沈慶京取得最高20%的容積獎勵建照執照。北檢表示,審酌沈慶京不法賄賂柯文哲在內等公務員與市議員,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還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試圖串證,更聯繫柯文哲與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有關案件之相關訊息,甚至還在羈押庭時當面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等,顯見其挑性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依照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褫奪公權8年,並依賄賂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麥當勞少女被侵犯逼死 律師逆風發言「1原因挺業者」:有點不公平
北部一名17歲女學生2022年起在麥當勞打工,卻遭到李姓襄理利用權勢侵犯,時間長達1年,但她為了保住工作選擇隱忍,以致於罹患憂鬱症,直到最後在同事的幫忙下離職並報案,但仍不堪壓力走上絕路。外界認為是麥當勞處理態度消極,才會導致憾事發生,不過有律師逆風發言,認為「有點不公平」。網友普遍認為,麥當勞什麼事都沒有做,才會導致女學生輕生,不過業者到底有沒有責任?簡大為律師說明,麥當勞的問題點在於只調查了性騷擾,卻沒處理性侵害部分,話鋒一轉他反問:「但在法律上,麥當勞真的有需要這樣做嗎?」簡大為律師認為,麥當勞已經盡到該做的責任了。(圖/翻攝自簡大為律師臉書)簡大為律師指出,其實性侵害是相當重大的案件,在沒有公權力的狀況下,法律上也不期待麥當勞去進一步調查,只要把性騷擾處理完就好,再將性侵害部分交給地檢署,「那現在聽起來,麥當勞確實完成了性騷擾調查、認定有性騷擾,把主管開除掉了」,此時若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麥當勞有瀆職、少做什麼事,「其實責任也已經,也無能為力」。簡大為律師相信,大家對於女學生的離世感到不捨,但如果網友明明知道麥當勞沒有辦法調查這件事,卻還怪在業者身上,似乎有一點點不太公平。他更透露,人過世後司法就不會調查了,「唯有在被告往生後,才會停止調查,如果是被害人往生,偵查還是會繼續下去,相信這樣結果也會還被害人一個公道」。◎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立法院職權修法爭議「沒表態」遭質疑 劉靜怡: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立法院昨(24日)進行7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全數大法官被提名人皆未通過,其中連民進黨團都決議封殺名單中的劉靜怡,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事後劉靜怡在臉書發聲,「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我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私下向我澄清,因為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祭出黨紀,要求一致投票反對劉靜怡提名案,凡投票支持者將開除黨籍;他也強調,民進黨尊重權力分立原則、尊重總統提名權,黨團未事前知悉總統提名人選,這是長期有默契,「後一刻我打給賴總統說我們國會自主,賴總統立委出身,絕對尊重。」柯建銘直言,劉靜怡一路罵民進黨,從過去罵小英貪污、假論文,又罵蘇貞昌貪污,所有案子都貪污,審查會時也照罵,所以不可能投給她。事後,劉靜怡在臉書發聲「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我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私下向我澄清,因為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了」、「我已經沒有任何牽掛了」、「劉靜怡還是劉靜怡,也會繼續做劉靜怡」。劉靜怡今(25日)一早再發文,「據說有學長抱怨我為什麼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爭議上沒有加入連署或表態。事實是,當時我已經同意台灣法學會送件給總統府審薦小組進行提名推薦了,在審查推薦程序進行中,請問我該順從各位先進的期待表態嗎?如果是這樣,是要提醒審薦小組做立場審查甚至忠誠度篩選嗎?那麼,說好的司法獨立和法官不語呢?」劉靜怡進一步表示,「更何況,那後來也發展成重大釋憲案了,根據過往經驗(例如年改案和黨產案),不管憲法法庭後來有無指定,但若有任何可能被指定為鑑定人,適合事前參加連署或表態嗎?難道這個國家連不表態不發言的自由都不存在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大法官被提名人遭民進黨團封殺 劉靜怡喊話賴清德:沒同意這樣幹就公開澄清
立法院今(24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團將7位被提名人全數封殺,民眾黨團則僅放行劉靜怡,不料民進黨團決定封殺她,甚至祭出黨紀,只要投給劉就開除黨籍。對此,劉靜怡事後在臉書發文,稱「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不需要任何人私下找她澄清。總統府8月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包括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在此之前,國民黨團決議全面封殺大法官人選;民眾黨團則決議僅放行劉靜怡。至於民進黨團,經討論後決議封殺劉靜怡,甚至祭出黨紀,只要投給劉就開除黨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劉靜怡一路罵民進黨,從過去罵小英貪污、假論文,又罵蘇貞昌貪污,所有案子都貪污,審查會時也照罵,所以不可能投給她。柯建銘提到,民進黨尊重權力分立原則、尊重總統提名權,黨團事前未知悉總統提名人選,這是長期以來的默契,「後一刻我打給賴總統說我們國會自主,賴總統立委出身,絕對尊重。」不過,當事人劉靜怡似乎備感委屈,事後在臉書發文直言「如果總統真的沒有同意這樣幹,那就自己公開向社會大眾澄清,我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私下向我澄清,因為投票結果已經確定了」、「我已經沒有任何牽掛了」等語,再度引發討論。
17歲少女麥當勞打工遭性侵輕生 生前2度受騙「被騙光積蓄+淪詐團人頭」
台北市有一名母親上網訴苦,她的17歲女兒在當地一間麥當勞打工,卻遭男主管性侵長達1年,離職後仍飽受憂鬱症所苦選擇輕生,氣得公開前男主管惡行和對話,引發熱議。沒想到少女不只是性侵受害者,她生前2度遭詐騙集團騙,先是騙光她的積蓄,連銀行帳戶都淪為詐團人頭,遭警方送辦。受害少女母親表示,她的女兒2022年8月、以16歲的年齡進入麥當勞打工,起先男主管對她很好,對她有輕微的肢體接觸,以為只是在打鬧,後來卻變本加厲開始襲胸甚至性侵。據了解,涉事男主管已離開事發的麥當勞,不過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卻沒有結果,受害少女母親表示檢察官只是不斷回答還在調查。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受害少女年紀輕輕開始打工是因為家境貧苦,一家5口租屋在台北市士林區一處老房子,父親每月在工地打零工、薪水4、5萬元,但光是房租就要2.6萬元,她才決定打工幫忙家裡開銷。但少女遭麥當勞主管性侵後,就離職另謀生計。怎料,想賺錢的少女透過社群找工作機會,先是遇上詐騙集團假投資真詐財,9萬元積蓄都被騙光;不久後少女又從網路上看到賺錢機會,只要提供銀行帳戶就有錢領,最後淪為詐團人頭,被警方盯上,今年11月要通知她到案才發現她已離世。少女的母親喪女後,頻頻在社群悼念亡女,近日則直接公開前男主管的惡行,「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為長達一年被麥x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力對她性侵。」女兒因為要工作選擇隱忍,最後得了憂鬱症,自己偷偷看醫生。母親表示,麥當勞開除涉案主管,「對我們就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她悲喊,「可以把我女兒活生生的還給我嗎?」◎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