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順位債
」 金管會 國泰金 國泰人壽南山人壽首檔7億美元次順位債成功定價 Q2每股稅後盈餘1.74元
南山人壽5日宣布,成功定價首筆海外美元次順位資本債券7億美元10年期,進一步優化南山的資本結構,在穩健的基礎上有效地提高資本適足率,為2026年採用台灣ICS制度做更充分的準備外,也成功提昇南山的國際能見度。國泰金(2882)則是在8月29日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宣布,已於8月28日再度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成功定價3.2億美元次順位公司債,繼今年7月初完成國內保險業首檔海外債發行後第二檔境外美元債,並順利達成全年800億台幣之發債目標。南山人壽2024年第二季合併新契約保費約429億元,合併總保費收入1,521億元,稅後純益256億元,資產總值5.6兆元,股東權益為3,742億元,每股稅後盈餘EPS為1.74元。南山人壽表示,9月4日以其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全資子公司Nanshan Life Pte. Ltd成功定價首檔海外美元債券,發行7億美元10年期次順位資本債券。在隔夜市場較爲波動的市場環境下,公司仍掌握發行窗口,成功定價台灣史上最大發行量的金融機構美元債,並達到低成本的資本債券發行。債券定價水準為美國10年期公債利率加170個基點或5.493%,票面利率則為5.45%。投資人對本次發行反應熱烈並踴躍認購。債券發行亦獲得標準普爾BBB評等及惠譽BBB評等。花旗、高盛和滙豐為本次交易的聯席全球協調人。金管會保險局於2024年3月宣布台灣壽險公司得以透過海外成立的全資SPV發行有到期日的具資本性質債券,南山為響應此新規籌備已久,本次債券的定價發行旨在進一步優化南山的資本結構,在穩健的基礎上有效地提高資本適足率,為2026年採用台灣ICS制度做更充分的準備外,也成功提昇南山的國際能見度。
國泰人壽全年800億發債「已達標」 第二波美元次順位債逾10倍超額認購
國泰金(2882)今天(29日)代子公司國泰人壽宣布,已於8月28日再度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成功定價3.2億美元次順位公司債,繼今年7月初完成國內保險業首檔海外債發行後第二檔境外美元債,並順利達成全年800億台幣之發債目標。國泰人壽表示,8月28日再度透過其全資持有之子公司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於境外債券市場發行總規模3.2億美元、15年期首10年不可贖回之美元次順位公司債,在國際投資者踴躍參與下,獲得逾10倍超額認購,投資人熱烈迴響。金管會保險局協助保險業在2026年順利接軌TW-ICS、充實資本結構,於2024年3月宣布允許台灣保險公司透過在海外成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SPV)發行具資本性質的債券。國泰人壽率先依循相關規範,透過新加坡設立全資持有之 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於7月5日發行10年期美元次順位公司債,金額為6億美元。其後,該債券於次級市場表現強勁,信用利差較發行之初顯著收窄。有鑑於近期國際債市走勢平穩,為掌握發債機會窗口、完成年度資本規劃,國泰人壽本週於8月27日起於香港進行為期一天的投資人交易路演,並於8月 28日成功定價於 T10+150 基點(以美國10年期公債為基準利率),發行收益率為 5.329%,票面利率為5.3%,總發行規模為3.2億美元。在投資人積極參與下,創下逾10倍超額認購,基金/資產管理公司占 77%,保險/退休基金占 12%,銀行占 5%,私人銀行/其他占6%;地區分布方面亞太地區占79%,EMEA則約21%。以投資者結構觀之,本次發行順利吸引更多優質及長線投資者之青睞,且區域更具分散性,將有利於公司多元化投資人基礎、提升國際能見度。Citigroup、J.P. Morgan、Morgan Stanley 及國泰證券(香港)為本次發行承銷商。
國壽搶頭香星國設SPV發行6億美元海外債 南山人壽下半年跟進
國泰金(2882)於27日上午發布重訊,代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公告完成美元6億元十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該為國泰人壽6月 26日在海外債券市場透過其全資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發行海外債,本次國泰人壽成功創下台灣保險公司於國際債券市場的首檔美元債券發行,將有助拓展國泰人壽的籌資管道並強化清償能力。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日前於6月19日股東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也提到,預計2024年下半年也將發行美元次順位債,而南山人壽在112年度發行十年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150億元,已獲金管會核准在案,分別在去年10月26日與今年1月4日募集完成。國內壽險龍頭國泰人壽6月26日宣布在海外債券市場透過其全資持有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 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完成10年期6億美元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券定價,定價水準為T10+170 基點(以10年期美國公債利率為基準利率),發行收益率為5.988%,債券發行評級為BBB+/BBB+(標普/惠譽)。本次債券之發行結構,Cathaylife Singapore Pte. Ltd.為發行人,國泰人壽為保證人,無條件、不可撤銷地保證該債券到期本息的全額償付。募集資金用途為強化國泰人壽財務結構,充實自有資本及提升資本適足率。國泰人壽表示,為協助保險業在2026年順利接軌TW-ICS,保險局於2023年4 月開放保險業得發行10年期以上長期次順位公司債籌資,爾後於2024年3月宣布允許台灣保險公司透過在海外成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SPV)發行具資本性質的債券,國泰人壽並於今年6月初率先依循相關規範,於新加坡設立全資持有之Cathaylife Singapore Pte.Ltd.。國泰人壽本週於6月24日起進行為期兩天的投資人交易路演,地點選擇在亞太區金融中心新加坡和香港,共吸引超過90名投資人參與一對一/多投資者會議,最終於6月26日成功定價於T10+170基點,發行收益率為5.988%,票面利率為5.95%,發行規模為6億美元,高於原本預估的5億美元。以最終認購金額來看,超額認購約3倍,投資人屬性分布方面,基金/資產管理公司佔72%,保險/退休基金佔17%,銀行佔7%,其他佔4%。本次發行商為Citigroup、J.P. Morgan、Morgan Stanley。
金管會重罰新光金控增資拖延、新壽資本不足 兩董座皆減薪一年
金管會23日就新光人壽增資計畫未達資本適足率法定標準公布裁罰,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董事長魏寶生調降薪酬30%等,並對母公司新光金控予以糾正處分,董座陳淮舟亦裁罰減薪50%,兩人皆為期一年。另依據裁罰書內容,金管會認為新光金控部分董事、獨董建議應儘速擬定現金增資時程,讓有意願增資股東出資,卻遭拖延等須予以導正,這部分主要大股東吳東進一派提出應儘快現增之主張。對此,新光金控晚間發布重訊表示,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進行處理與改善。不過,魏寶生個人則痛心地發出近千字聲明「對專業人士無情打壓」,還提出五問「金管會有那位人士能做得更好?」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在112年6月底為184.38%,及112年底的176.37%,為「資本不足」,未達法定標準的200%;金管會表示,已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要求新壽提出改善計畫,惟其所提計畫,仍未完備且無具體增資時程,亦無法使112年底及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而做出此裁罰案。金管會表示,核處限制新光人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該公司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並要求新光人壽於一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該公司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以及令公司調降董事長魏寶生113年度所有薪酬30%,為期一年。同時,新光金控核有未善盡維持子公司新光人壽健全經營之責,進而影響金控公司整體財務、業務健全,致有礙金控公司健全經營之虞,且董事長陳淮舟有未善盡董事長職責,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核處予以糾正,調降董事長113年度所有薪酬50%為期1年。依據裁罰案內容,新光人壽去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後,金管會依規定要求新壽提出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新壽所報改善計畫有關現金增資新臺幣70億元無具體增資時程,經金管會多次去函要求補正具體時程未果,且該公司112年底僅完成15億元增資,致112年底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金管會於113年1月22日函請該公司提具完整、具體且可確保該公司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新壽2月22日函報之改善計畫,雖有提出現金增資7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債券80億元,惟執行後仍無法使其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其他改善措施包括提升收益、降低避險成本及撙節費用等欠缺量化評估依據,具高度不確定性,且無明確執行時程,亦難認依所提計畫確實執行能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董事長應充分瞭解新光人壽增資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惟渠身為新光人壽董事長,卻僅將金管會相關函示、到會溝通情形於董事會中說明,並未於董事會中表達應積極尋求新光金控現金增資,且承諾113年增資70億元中之55億元亦未有具體時程,即於113年2月17日董事會通過無法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前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之113年改善計畫,顯見董事長未能善盡董事長職責,不利公司健全經營及保戶權益維護。在新光金控部分,依據裁罰內容,金管會表示自112年董事長陳淮舟上任後,即已多次向其告知金管會立場,即依金控法,金控公司具有維持子公司穩健經營之義務,尤其在銀行、保險、證券子公司等重要子公司受到主管機關要求增資之處分時,應立即協助子公司取得資金或對子公司挹注資金,否則子公司之財務狀況將持續惡化,亦會導致金控公司整體財務狀況受到影響;而當金控公司本身無充裕資金時,即應採積極作為募集資金後再挹注予子公司。由於新光人壽112年6月底、12月底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比率未達保險法規定之資本適足等級,金管會112年已促請新光金控對新光人壽增資,113年1月23日及113年2月15日發函要求新光金控應依金控法於文到一個月內提出對新光人壽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內容應包括對新光人壽現金增資及資金來源之規劃。新光金控於113年2月22日函報對新光人壽之增資計畫,包括由各子公司盈餘上繳新臺幣70億元轉增資新光人壽、新光人壽發行具資本性質債券80億元,執行後資本適足率約為169%,另餘31個百分點之缺口,則以財務及業務改善面提升計畫為之,內容有欠具體,欠缺量化評估依據,且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金管會指出,新光金控董事長應充分知悉對新光人壽增資之必要性與急迫性,卻未善盡董事長職責,未採取積極有效作為,督導金控公司落實執行維護健全經營及維護保戶權益之措施。對部分董事或獨立董事於董事會建議公司應儘速擬定現金增資時程,讓有意願增資股東出資,董事長仍主張並主導通過以委託財顧公司進行評估之方式為之,拖延增資時程,且迄今亦未採取更積極之有效作為,以督導新光金控提出可確保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符合法定標準之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有立即導正之必要。金管會強調,由於均未見新光金控其有積極回應或作為,故對董事長予以處分,並於文到2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光人壽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
保費衰退拼出路2/苦了快90歲老董燒腦拚增資 三商壽業務部隊強韌獲利回穩
產壽險公司今年前三季罕見的增資發債超過1700億元,延續去年防疫險理賠風暴,以及準備2026年接軌「大魔王」IFRS 17與ICS 2.0版。據最新公布的半年報資料,21家壽險公司中,新光人壽與三商美邦人壽(2867)、宏泰人壽的資本適足率RBC都未達到標準200%門檻,面臨增資經營財務壓力。金管會保險局統計,壽險業今年前三季增資的公司有台銀人壽60億元、三商美邦人壽25.25億元、中華郵政18.03億元及遠雄人壽1.24億元,截至9月底共增資104.52億元。核准6家壽險公司申請發債1110億元,用於資金需求,提高清償能力等,分別為國泰人壽350億元、富邦人壽250億元、南山人壽150億元,新光人壽與台灣人壽各130億元,及中國人壽100億元。產險界增資的則有新安東京海上產險200億元、富邦產險160億元、兆豐產險60億元、中信產險50億元、和泰產險45億、南山產險15億元,共增資達530億元,扣除南山產險,其他五家皆為防疫險苦主。CTWANT採訪到保險局長施瓊華,她說,新壽準備發行130億次順位債,允諾年底前完成;宏泰人壽則原本要出售在淡水的土地,雖還未完成買賣交易,但在淡水的一些大樓出租收益來看,有機會在年底前達標。至於三商壽要在年底前完成五億股(以25日收盤股價5.09元粗估,可能約25億元)增資到位,賣地或策略投資人、私募等籌資也還沒有具體進展,89歲董事長翁肇喜也多次被找到金管會討論,是保險局認為年底前能否達到RBC標準200%,相對另二家較為棘手。三商壽2021年投資元大台灣50反1、俄羅斯債失利,重創營運,稅後虧損一度高達67.2億元,EPS為負2.31元,資本適足率(RBC)190%未達到法定標準,面臨開業近30年以來最大虧損財務困境,遂於去年10月3日,由三商行創辦人、88歲翁肇喜親自掌舵出任三商壽董事長,迄今也滿一年。保險局長施瓊華(左)表示,今年壽險業受到傳統避險成本超過4%導致獲利減少,但在新台幣貶值的匯兌利益則有投資獲利表現。圖為2023年8月產險公會會員大會,中為產險公會理事長、泰安產險董座李松季。(圖/李蕙璇攝)「三商壽的保單商品、業務部隊都是有競爭力的,前三季首年度新契約保費287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23%」「已經看到第三季獲利回穩,單季稅後淨利25.8億元,前三季累積稅後虧損20.6億元,較去年同期已縮減36億元。」壽險同業主管觀察說。但這名壽險主管也坦承地說,「如果沒有通過大魔王壓力測試,業界也不敢輕易出手投資或是併購三商壽!」三商壽儘管也有受到登錄業務員減少影響,但在轉型以投資型商品為銷售主力商品,持續培訓考照及激勵方案促使,業務部隊仍拚出較同業的好成績,不僅在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保費收入較去年同期增加26%,保障型商品的健康險、傷害險的新契約保費收入合計也成長逾11%,自結RBC與今年度第二季相比亦回升至150%以上。此外,保險局統計,壽險業去年10月起連續6個月稅前虧損,直到今年6~8月受到新台幣重貶匯兌利益,恢復獲利動能,只是台美利差擴大,今年前八月在避險工具成本累計高達2291億元,光是8月就315億元,不僅都是史上新高,還等於是「花掉了,有去無回的」,嚴重衝擊壽險業獲利。財委會立委吳秉叡、高嘉瑜等10月16日在立院質詢該如何因應壽險業獲利減少,三家壽險資本適足率RBC不達標是否「會接管?」保險局長施瓊華答詢證實壽險業受到傳統避險成本超過4%,導致獲利減少,但在新台幣貶值匯兌利益有投資獲利表現,「還須等待台美利差縮小,降低避險成本。」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答則強調,穩定金融市場秩序,會在平常透過監管要求業者準備金充裕等配套措施,作事前預防,「而非事後接管」,期盼能降低未來使用保險安定基金的可能性。CTWANT進一步觀察擁有大型壽險金控獲利表現,今年前九月獲利成長力度最多為中信金(2891),幅度高達50%,旗下的台灣人壽(包含子公司中信產險)累計稅後淨利達144.6億元,較去年同期100.2億元大增了44億元。國泰金(2882)旗下的國泰人壽的保費收入表現,雖仍是業界第一,但在前九月的稅後淨利303.3億元,較去年同期467.6億元減少了164億元,且比疫情前2019年賺的305.6億元略少;產險則從今年6月起轉虧為盈,累計獲利9.6億元。至於今年前九月最賺錢金控的富邦金(2881),子公司富邦人壽累計稅後淨利431.3億元,則較去年同期的836.1億元減少快一半;產險虧損額度則是從去年同期的逾百億大幅縮小到24億元。中國人壽累計合併稅前盈餘129億元也較去年同期的230.6億元減少;新光人壽則虧損79.1億元,但去年同期則獲利達53.5億元。這五家金控僅有中信金旗下的台灣人壽的獲利呈現成長,國泰、富邦、中國人壽都是衰退,新光人壽虧損狀態,看樣子要恢復往昔水準還須繼續覓新出路。
錢進台股訊號出現? 群益:景氣轉黃藍燈可單筆買進
迎接兔年到來,群益投信今天(4日)針對2023年第一季投資展望,呼應「RABBIT」提出五個資產配置搶反彈、顧息收建議,投研部主管陳沅易並稱可觀察「台灣景氣對策信號=錢進台股訊號」,做為分批買進、單筆買進的指引。群益投信投研部主管陳沅易表示,觀察近期台股走勢,在美國貨幣緊縮趨緩,以及地緣政治風險降低下,台股由先前的評價修正轉為評價回復行情。陳沅易說,台灣景氣對策信號為藍燈12分,分批買進符號浮現,並可等待轉為黃藍燈即可考慮做單筆買進。市場激情過後目前處於貨幣緊縮環境的調整及適應期,長期仍需持續觀察全球總體經濟軟著陸效果及時間長度,以及聯準會姿態的變化,台股評價有望回歸長期均值,內需料成為2023年成長的重心所在。此外,在中國解封下,原物料行情也可期待,預估台灣整體GDP維持成長趨勢。在產業佈局方面,建議可關注成長性佳之產業,包括晶圓代工、電動車、生技;內需消費、原物料與高股息亦可多留意。群益投信並建議可依個人投資屬性與風險偏好,今年第一季以「RABBIT」配置策略來因應,其中R代表Rebound搶反彈,可留意美股基金與台股基金;A代表Asia,則以迎接解封復甦的中國股市和經濟成長動能強勁的印度股市最為值得留意。BB則代表Best Balance,訴求穩健之投資人可參考多重資產基金或目標風險組合基金來參與市場;I代表Income,包括殖利率在主要股市中相對誘人的台股高息ETF,以及優先順位非投資級債和金融次順位債;T代表Technology,尤以各國積極發展的多元電力與電動車板塊最值得關注,投資人不妨透過同時布局此二大領域的雙電基金來參與。
確保銀行資本適足性 金管會拉高5類貸款風險權數
金管會針對新承作(含舊案屆期續貸或轉貸)受管控之「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購地貸款」、「餘屋貸款」、「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及「自然人購置第三戶(含)以上」等五類案件,將提高適用之風險權數。公股銀行指出,為確保銀行資本適足性之維持,針對此類案件,已請各營業單位依不同貸款類型所屬暴險分類訂定適當利率,依個案條件與借款人狀況差別訂價,貫徹資本有價的經營理念。第一銀行評估,本次調整僅適用於銀行新辦理之案件(含新貸、轉貸、舊案續貸或展期等),既有部位除後續辦理屆期續貸或展期將適用新規範外,餘均不受影響。未來承作此五種受到加強管控的不動產貸款時,將評估相關風險與收益,擇優承作。房貸龍頭土地銀行指出,因為國內唯一辦理不動產信用之專業銀行,因此土建融案件承作量較多,若該業務維持零成長(舊案還款等於新案放出),則每年該業務風險性資產仍將額外成長,其中,就金管會調高購地貸款風險權數提高50%(風險權數由原100%及150%提高為150%及200%)之影響為最大,將造成資本適足率影響。其餘法人房貸、自然人第3戶房貸、餘屋及工業區閒置土地貸款,占比甚微,影響不大。而就購地貸款風險權數提高對土銀資本適足比率之影響,土銀也有幾大因應措施。首先,持續向國庫爭取未來年度現金增資及盈餘保留,以強化自有資本。接著,適時發行次順位債券,以提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而後,擴大土建融以外之企金放款,如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新南向及綠色金融、購置機械設備及週轉金等放款。而考量對銀行利潤貢獻度、建築基地區段等因素,採差別化定價,將適度提高土融授信案件利率,以反應資本成本。土銀也將持續研議風險性資產管理機制,以提升資本使用效益。合庫銀行評估,已訂有風險性資產管控機制,定期監控風險性資產變化情形,為因應金管會調高不動產授信業務之風險權數,將適度調整業務策略,以控管各項業務之風險性資產配置在核定之目標範圍內,確保資本適足性目標達成。
股債市場添活水! 金管會年底三大鬆綁投信基金投資範圍
金管會已研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內公告,最快將於年底前實施。此次修正有三大鬆綁:一、提高基金購買IPO股票的比率,二、基金可買未達一定評等或未經評等的國內次順位債券,三、債券型基金可買附有註銷本金或轉換為普通股之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包括CoCo Bond及TLAC債券。針對放寬基金投資承銷股票比率限制(修正條文第10條),金管會表示,近年已陸續開放基金投資興櫃股票及創新板股票,且國外基金投資承銷股票相關規範,多係將承銷股票視為上市股票而為一致之規管,擬放寬基金投資承銷股票比率限制如下:1、每一基金得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承銷股票之總數上限,將由該次承銷總數之1%放寬為3%。2、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同一次承銷股票之總數,將由該次承銷總數之3%放寬為10%。另,為避免利益衝突,金管會將要求投信事業於內控制度中,針對基金投資利害關係企業承銷之有價證券,訂定利益衝突防範措施。而放寬基金得投資國內次順位債券(修正條文第17條),金管會指出,考量基金投資國內外債券規範之一致性,且近年來實務上國內次順位債券本身多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爰允許基金得依上述原則投資未達一定評等或未經評等之國內次順位債券,並亦應符合金管會規定之投資比率上限等規範。至於開放債券型基金得投資由金融機構發行附有註銷本金或轉換為普通股之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包括CoCo Bond及TLAC債券(修正條文第27條及第90條),金管會表示,近年來各國金融機構依其監理機關要求,多有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該類債券於金融機構已無法存續或接近無法存續,或當資本適足比率下降到一定程度時,具有註銷本金或轉換為普通股之功能,如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 CoCo Bond)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之債券。又,現行規定債券型基金不得投資股票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但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不在此限),考量國外債券型基金已可投資上述CoCo Bond及TLAC債券,且多數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亦表達基金有投資需求,爰修正基金管理辦法第27條,開放債券型基金得投資CoCo Bond及TLAC債券,其投資額度與現行開放投資之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等具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併計,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同時要求是類債券應符合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金管會表示,本次法規修正,主要是為因應國際金融監理規範變革、增加基金操作彈性及獲取報酬之機會,以提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競爭力及健全資產管理業務發展。針對此次法規修正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60日內,至網站(http://law.fsc.gov.tw/)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