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社交
」 人妻 人夫 婚外情 出軌 外遇女會計介入已婚老董家庭「2妻4子同住10多年」 正宮怒告…她辯:只是夥伴
高雄某傳統產業的沈姓董座已婚,與髮妻婚後生了3名孩子,但沈董與女會計朝夕相處萌生情愫,之後一起到大陸打拼事業,她還替沈董生下1名孩子,回台灣後,沈董還把女會計母子接回家與正宮同住10餘年。正宮因女會計得寸進尺終於不忍提告,求償250萬元,女會計還狡辯與沈董只是工作夥伴;經法院審理,女會計應賠償沈董正宮30萬元。判決書指出,經營傳統產業的沈姓老董在1974年結婚,與髮妻育有3名子女,一家幸福和樂,直到1984年沈董聘請一名女會計,兩人日久生情,沈董還帶著女會計一起赴大陸打拼事業,沒有正宮的陪伴,沈董與女會計打得火熱,更在大陸生下一名孩子。沈董回到台灣先辦理認領女會計在大陸生下的孩子,之後不顧正宮感受把女會計和小孩都接回家中,讓正宮與女會計及4名子女同住一個屋簷下,享齊人之福多年。原本正宮還選擇隱忍,直到女會計得寸進尺,還想操辦正宮孩子的婚事,自詡為「女主人」,家中不時上演兩人爭吵的戲碼,最後正宮才不忍了決定提告女會計「侵害配偶權」,並求償250萬元。在法院審理時,女會計堅稱與沈董一家「同居」時,正宮知曉她和沈懂得關係也沒過問,且超過10年追訴時效,認為他們是家庭失和,一家人還爆出爭奪財產的衝突,這些都與她無關;女會計還辯稱,近年來自己和沈董是事業上的合作夥伴,並沒有男女私情。最終法官認定,女會計與沈董確實存在男女交往之情,且踰越朋友間正常社交界線,至今也同住在一起,產生的損害屬持續不斷,正宮的配偶權損害賠償請求權隨損害的發生而漸次開始進行,不算消滅時效,女會計被判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妻回娘家上班出軌包商 同居懷孕竟找尪簽「分娩同意書」…他崩潰提告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和妻子小美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女方回娘家經營的鐵工廠上班後,竟和下包廠商阿明發生婚外情,藉口要搬進宿舍居住,實則和小王同居,甚至因此意外懷孕,還厚著臉皮要丈夫幫忙簽署「分娩同意書」。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小美和阿明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他與小美於民國109年4月13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於臺中市大里區,被告於112年8月間進入娘家經營之鐵工廠上班,因而結識下包廠商阿明,後於112年11月底搬離家中,藉口要搬到宿舍居住,實則與阿明在外同居,2人相處猶如情侶,還一同出國旅遊。人夫指控,妻子今年6月底告知其懷有身孕,請求他協助簽署「分娩同意書」,自己顧及女方身體不適合再生育只好同意,然而他早已結紮,依小美懷孕14週往前回推,受孕時間為今年3月,當時她已開始與阿明同居,孩子應為對方骨肉,顯見2人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之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100萬元。針對阿強指控,小美和阿明均未於法院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台中地院審酌,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阿明不當交往及發生性關係,甚至因此懷孕,顯已逾越一般異性男女社交往來之情誼及正常社交分際,足以影響民法所保障家庭共同生活之互信基礎,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
人妻離家7年生下2子!丈夫怒告「二房東是小王」求償50萬 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8年,一直沒有小孩,後來妻子不滿他工作不穩定又不愛洗澡,決定離家出走;7年過後,妻子提出離婚官司時,李男赫然發現妻子居然生了2個孩子,但妻子堅持不透露小孩的生父是誰,李男則私下蒐證,懷疑和妻子一起租房的劉姓二房東可能就是「小王」,因此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院認為相關事證不足,判李男敗訴。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妻子在2005年結婚,妻子2007年來台定居,時間久了,妻子漸漸不滿丈夫不愛洗澡、頭皮屑掉滿地,且8年換了10份工作,幾次爭吵後,妻子於2013突然離家出走,夫妻倆也失去聯繫。到了2020年,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卻被法官發現,她離家出走期間生了2個小孩,由此認定2人婚姻破裂的主因在妻子身上,並判定駁回訴訟。當李男得知妻子育有2子後,逼問她孩子的生父是誰,妻子堅持不說,李男便開始私下蒐證,並發現妻子在離家出走後,向曾姓女子租屋,而2個孩子也與劉姓二房東很親近,沒想到的是,李妻還將戶籍與劉男設在一起。不僅如此,李男發現,劉男經常帶著李妻的小孩去大賣場買東西,劉男的臉書上也寫著小朋友就是「我的小孩」,讓他懷疑「小王」就是劉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時,李妻提起否認婚生子女的訴訟,經法院確認2個小孩的確不是李男的親生骨肉,李妻不願透露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誰。劉男則否認自己是「小王」,辯稱他只是李妻的二房東,而他看李妻一個人帶小孩還得工作很辛苦,偶爾便會幫忙帶2個孩子出去玩,且為了讓小孩方便上學,才會同意李妻把2個小孩的戶籍遷過來,臉書上的照片都只是開玩笑。法官根據李男提供的證據,發現李妻離家後曾經數次搬家,直到小孩快到學齡時,才將孩子們的戶籍遷至劉男的住處,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而李男給出的照片來看,發現劉男和李妻互動正常,只是一般正常社交活動,無法證明兩人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臉書上的紀錄也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因此認定事證不足,駁回李男之訴,判劉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台積電尪偷吃女同事!公司停車場激戰10次 「1招保婚姻」小三慘了
1名人夫和台積電女同事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新竹廠、台中廠停車場等地激戰10多次。關係曝光後,男方為挽回婚姻,答應元配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出軌,否則就無條件放棄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然而小三仍糾纏不清,氣得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同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丈夫原與被告同為任職台積電新竹廠之同事,2人結婚時被告亦有參加婚宴,後男方調職至臺中廠,2人開始交往,期間除在臺中廠或新竹廠停車場之車內,以接吻、愛撫、指交等超過10次之性行為外,被告並多次傳送裸露照片,她發現丈夫怪異行徑,經質問後始得知上情。原告表示,丈夫並於112年9月6日書寫自白書,向她交代其與被告之交往過程,另2人於同年月11日簽立經公證之婚後協議書,並向被告提出分手。詎被告仍持續挽留男方,除多次傳送曖昧訊息,甚至不斷要求見面,令夫妻倆不堪其擾,破壞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因此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她跟人夫僅為一般好友,相關對話內容只是好友間互相開玩笑之言論,雖然自己曾以「老公」稱呼男方,也難認2人有何逾越分際之行為,即便雙方曾相約看電影並合照,然該合照照片並無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可見2人僅係基於好友關係而留影,並無男女情愛之關係。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人夫曾傳訊「我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了,星期一我的公司手機被拿去檢查」、「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等語;小三則回應「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等語,顯見2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處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白家綺被問汪建民好尷尬 女兒拿電子菸「已嚴加督導」
白家綺、廖家儀今(24日)出席飲品代言活動,受訪時,被問到前緋聞對象汪建民罹癌,她露出尷尬表情,淡淡表示「我跟建民哥很多年沒聯絡」。至於大女兒日前被抓包拿電子菸,白家綺嚴肅表示:「已嚴加督導。」白家綺跟汪建民幾年前流出甜蜜接吻照,後來她否認交往,也與吳東諺再婚。今被問到汪建民,白家綺顯得手足無措,表示已很久沒聯絡,不疾不徐轉移話題,提到自己外婆也罹癌,要大家注意健康。一旁廖家儀似乎沒get到這段舊聞,反問「為什麼問這個」?白家綺僅簡單回應「《廉政英雄》合作過,十幾年前的事情」,未提當年的戀情。而日前她大女兒成年滿18歲,她送上二手機車,老公吳東諺PO照祝賀,未料被網友抓包女兒手上拿電子菸。白家綺今說,已嚴加督導女兒,「身為家長,孩子有錯誤行為,都要好好坐下來促膝長談。」白家綺、廖家儀出席飲品代言(圖/楊澍攝)白家綺也提到,大女兒先前以大賣場推車拍網美照被檢討,女兒就反問「不是大家都在做這件事嗎」,她藉機教育「妳比較辛苦,妳是白家綺女兒,會被用放大鏡檢視」。她也表示,孩子到這年紀,很多事家長已經管不了,交友玩樂只要是正常社交,她就可以接受,她最大忌諱是找不到人,有給女兒做定位追蹤,偶爾玩到凌晨還在她接受範圍。有三個小孩的廖家儀,聽到白家綺女兒受到媒體關注,略顯心疼,表示「小朋友慢慢萌芽,不要給他們這麼大壓力」,也說道老公曾跟她聊過,不希望小孩受到輿論壓力。而她最近舉家搬回台灣生活,兒女都熱衷壁球運動,也在比賽獲得好成績,她也傾全力栽培,期待能培養出未來國手。女兒受到關注,白家綺表示自己這年紀也愛玩過,但不當行為會嚴加督導。(圖/楊澍攝)
小琉球學浮潛搭上教練 床上「摸胸聊天」民宿激戰2次…正宮氣炸提告
女子小美(化名)到小琉球學浮潛,和已婚男教練發展出婚外情,後續連3個月到小琉球旅行,2人不僅酒後在民宿床上「摸胸聊心事」,男方還在潛水店附近訂民宿,在房內和小美激戰2次,氣得正宮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小美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正宮主張,她於民國106年與丈夫結婚,婚姻關係存續中,並育有1子,被告因前往小琉球學習浮潛,而與男方認識,其明知教練為有婦之夫,竟在民宿房間內與其有親密之身體接觸,並陸續發生2次性行為,侵害配偶權行為導致她身心受創,必須持續接受心理諮商,因此要求小美賠償100萬元。小美辯稱,自己當時不知教練為已婚人夫,112年7月6日晚上,男方騎機車搭載女性友人,陪同她返回民宿後,主動撫摸她的胸部等身體部位,她當時已不勝酒力,處於被動之情況,並無侵害原告配偶法益之行為或意思,2人也並未發生性行為。不過,人夫證稱,自己認識被告時,就有互加社群軟體及Line,社群軟體IG上有張貼妻兒之合照,並對外表示其等分為配偶及兒子,他在112年3月第一次上課時,就已提及此事等語,而他的社群軟體IG頁面,確有一家三口之合照,照片下方亦有「對老婆深情的」之文字,顯見其並未刻意隱瞞其已婚之事實。男教練表示,112年7月6日晚間回到民宿後,他與被告先在床上聊天,內容就是心事、工作壓力等,自己有先摸被告的手,後來在聊天過程中慢慢往上摸到胸部,期間女方未拒絕,之後2人依舊有曖昧關係,後來小美於112年8月15日、同年9月25日均有來小琉球旅遊,他在潛水店附近訂民宿,2人共發生2次性行為。屏東地院審酌,被告為有男女交往等相當社會經驗之成年人,就與已婚者之交往份際應有適當之認識,然其於原告與丈夫婚姻關係存續中,與男方為上開親近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實已超逾一般正常社交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而屬婚姻關係外之不正常交往,判處小美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人夫把舊手機給妻用 竟跳女同事「親密照回顧」下場慘了
一位人夫阿明(皆化名)換新手機,忘了登出舊手機的Google帳號,舊機給妻子小美用,照片回顧竟跳出他和女同事小文的親密照,而小美經過蒐證發現,手機內還有鹹濕簡訊及性愛影片,讓她對2人求償150萬,最後法官判賠10萬。判決書指出,小美跟阿明在2021年3月結婚,而小文跟阿明相識多年,明知道阿明的人夫身分,卻在2021年4月起,跟他有曖昧對話訊息、私密照片、性愛影片等,還發生性行為,侵害小美配偶權。原來,阿明把汰換舊手機給小美用,但他沒登出Google帳號,小美用該手機一段時間後手機自動顯示Google帳號回顧照片,她發現阿明跟小文的親密照片,長輩表示,這可能是阿明婚前行為,要小美再觀察。小美蒐證一段時間後,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150萬元。阿明辯稱,小美擅取他手機翻拍私密圖檔,不得作為證據,這是他婚前單身時之正常社交行為,小美有多年來有充足時間可蒐證,卻沒控他出軌,小美這是捕風捉影,也沒跟他求證,擅自跟她姐訴苦,可見她早就想離婚,自導自演伺機藉離婚求償報復。小文也說,她跟阿明4、5年前確有一段感情,但他結婚前有告知,她受到沉重打擊也很氣,也沒再跟他有不正常往來,沒任何曖昧行為,僅維持同事關係。法官認為,對小美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的翻拍照片及光碟,對阿明是否存有構成侵害配偶權之不法行為,具有關鍵性的必要,而小文也傳性器官特寫照給阿明,應是自拍照,其內容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之社交關係,侵害小美配偶關係,判2人要賠償小美10萬元。可上訴。
前元祖少奶不倫戀判賠30萬 正宮發聲:未見悔意
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正宮今發出聲明,稱安晨妤至今沒一句道歉,毫無悔意。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正宮張書維女士今發律師聲明:一、安晨妤女士插足本人婚姻、破壞本人家庭等情,業經司法判決昭明真相,事證亦於判決書上一一指明。對於安晨妤女士無視司法資源有限,不斷以對於本人提起刑事告訴之方式,企圖消耗、拖垮本人經濟,本人深感遺憾。二、遙想2020年安晨妤女士曾針對通姦罪違憲一事,向媒體控訴「這算什麼啊?那每個人以後都可以在外面偷吃」、「要是爸爸這樣,是要叫小孩跟著學嗎?」、「當婚姻失去法律保護也會更加脆弱,一旦家庭破裂,受傷最大的便是孩子」等語,當時替受外遇創傷女性憤慨發言之景仍歷歷在目,如今被害人成為加害人,倍感不勝唏噓。三、安晨妤女士明知傅先生為本人配偶,卻恣意介入本人家庭生活,甚至企圖以過往訴訟經驗逃脫法律的制裁,儘管事證歷歷,審理期間仍不斷以荒誕謊言掩蓋事實,欲將傅先生外遇之過強加於本人身上,一舉一動均加深本人婚姻破裂之苦。四、遑論官司期間,安晨妤女士未有一聲道歉,豈料經司法判決仍未見悔悟,現在本人只祈既同為受婚姻破裂所苦之人,安晨妤女士能重拾昔日仗義所言,莫再傷害本人與本人家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張書維楊雅勻 律師興望法律事務所2024年8月26日正宮張書維發出聲明。(圖/興望法律事務所)
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陷不倫!她竟嗆正宮道歉 反被求償4百萬判決出爐了
電商女王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安也火速發出聲明,強調絕無介入他人婚姻,揚言會對爆料者提告,要求正宮公開道歉。不過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安晨妤明知傅男為有配偶之人,仍互相傳送曖昧訊息,多次提及應該多擁抱、想要擁抱等語,其間之互動顯然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台北地院最終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30萬元。回顧這起事件,安晨妤在恢復單身後介入傅姓醫師的婚姻,據傅男的妻子跳出來指控,丈夫和安晨妤是在2023年4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兩人頻繁約會、看電影和通話,安晨妤屢次對傅男傳曖昧簡訊,甚至把傅男當作提款機。不僅如此,甚至還和傅男成立了「家庭群組」。除此之外,安晨妤甚至給出了60天的期限,希望傅男能夠儘早離婚,傳訊息稱「hahaha~~i want Super fast~~(我想要超級快)」等語,對此,安晨語火速澄清並沒有和傅男有過單獨約會,雙方見面時小孩和其他友人都有在場。安晨妤強調自己並沒有介入兩人的感情,甚至還要求正宮道歉。對於安晨妤的回應,正宮也發出聲明,「有關安晨妤女士與張書維女士之配偶即傅一新先生間過從甚密,並有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認正常朋友間交往分際之行為」,並稱已備足相關證據將依法提出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正宮也憤而對安晨妤以及傅男連帶求償400萬元,雙雙被告上法院後,台北地院如今判決出爐,判安晨妤和傅男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正宮新台幣30萬元。
為什麼這麼濕!已婚男與小三幽陽明山車震 正宮震怒提告獲賠50萬
台北市1名已婚男子與公司女同事,秘密發展婚外情經常相約出遊,甚至在陽明山進行激烈車震,完事後還要求小三不穿內衣,事後,男子的妻子發現這段不倫戀,憤而提告,法院最終判決2人需賠償妻子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悉,這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公司女同事,在陽明山車震,並頻繁深夜幽會、每日通過LINE、電話和IG頻繁曖昧,甚至用「寶寶」這樣親昵的稱呼互相稱呼,丈夫還大膽地帶著小三與朋友見面,甚至向小三報備個人行程,2人宛如熱戀中情侶。當妻子質問丈夫時,丈夫坦承出軌,承諾會以家庭為重,並與小三斷絕往來,為過多久丈夫再次被抓包與女方過夜,小三甚至主動聯繫正宮,聲稱男方已離婚,並表示預購的房子是要與自己同住,因此才與丈夫交往。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勘驗行車紀錄器的錄音,錄音中顯示,丈夫在車內對小三說:「我在幫你按摩耶,你看你躺著還有按摩」、「蛤?為什麼會這麼濕?為什麼會這麼濕?」、「You are very wet」等語,並伴有親吻聲和喘息聲,錄音中還顯示,丈夫對小三說:「我今天想要在下面?」隨後傳出「好爽」,並夾雜親吻、呻吟、喘息及碰撞聲。事後,丈夫問小三:「你在拿什麼?」小三回答:「胸罩」,丈夫則說:「不用了不用穿了,就這樣就好了」,並再次確認:「沒穿衣服喔?」親密對話和聲音證明2人的互動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行為,屬於不當交往,且2人已發生性行為。法官認為,小三的行為已嚴重破壞正宮與丈夫之間婚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非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所享有的權益,並給正宮造成無法挽回的精神痛苦,最終,法院判決2人需共同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夫妻冷戰10年她竟找小王解渴 他辯「互相取暖」下場曝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跟妻子結婚17年,而林男發現郭姓妻子搞楊姓小王,除了牽手撫摸還有性交,林男怒告楊男求償100萬,但楊男說,林男跟妻子長期冷戰,他跟郭女是因為婚姻受挫才互相取暖,最後法院判賠40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跟郭女在2007年結婚,陸續生育子女,現婚姻關係仍存續中,而他發現郭女跟楊男合意性交、牽手、撫摸等等行為,2人發展為親密同居伴侶,讓他精神痛苦至深,所以他對楊男提告,求償100萬元。楊男辯稱,他對2人有男女交往、聚餐逛街、合意性交(1次)、牽手、撫摸事實,亦不爭執,惟非穢亂,亦無同居,是因為2人惺惺相惜,婚姻關係均遇挫折,才會互相取暖、傾訴、照顧,而他希望跟10年不和郭妻交談的林男和解,但是他不便拿出悔過書。法官認為,楊男明知郭女有配偶,仍與她交往,且此男女間之交往情愛流露、期待相約、共享纏綿,彼倆交往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友誼,明顯超出社會所能容忍範圍,且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容認他人藉詞關懷或慰問,對婚姻本質加以破壞,干擾或侵害者,屬破壞基於婚姻配偶權關係的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所以判楊男賠償40萬元。
人夫在離婚前外遇:我需要回答什麼嗎? 妻心死怒告結局曝
新北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控人夫阿強外遇,還跟小三玲玲有小孩,甚至反嗆她,「我需要回答什麼嗎?」,小花怒告阿強跟玲玲,法院判賠50萬。判決書指出,小花跟阿強在2012年結婚,生兒育女、共組家庭,而小花去年從親友口中得知,丈夫外遇多年,還跟小三產子,小花質問阿強,阿強反嗆,「我需要回答什麼嗎」,並坦承一切,也說玲玲知他的人夫身分。小花經過努力仍無法修補與阿強的婚姻,在去年6月跟阿強簽署離婚協議,也對阿強跟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阿強辯稱,他跟小花婚姻長期不睦,而她112年2月27日就知道一切,也向他質問,他也如實回答,在6月簽字離婚,同意雙方互不向對方請求因離婚所生之一切請求,好聚好散不耽誤對方青春,怎料她改口當時之離婚協議未討論「離因損害」,在協議離婚半年後提訴訟。法官表示,玲玲在臉書也貼出孩童慶生和阿強一家3口相處的照片,可信為真實,阿強跟小花在婚姻關係存續間,發展男女交往關係,並發生性行為產下1子,顯已逾越一般社會朋友社交往的界線及正常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小花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情節重大,判阿強跟小三要賠50萬元。可上訴。
Kolas涉偷吃已婚隨扈!綠黨立委指他「拉K中毒太深」挨告 結果曝光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於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被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宣判Kolas Yotaka應賠償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Kolas Yotaka則回應,沒做的事不能吞,還不滿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曾傳訊息給李母,說李男「拉K中毒太深」等語,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求償100萬元。經花蓮地院審理,判Kolas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對話中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對話被李妻發現後,李妻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判Kolas Yotaka應賠償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並控法官不聽證詞也不看證據,Kolas Yotaka則回應「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外Kolas表示她和李姓隨扈之間並無不倫情事,但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卻曾傳訊息給李男的母親說「我了解(李男),也了解某人的手段!他可能要知道那很糟糕的人如何的腳踏多條船,為了仕途,如何拿掉小生命的真面目才會覺悟吧!」、「(李男)太單純,有再多的不是,我還是疼愛他的,想幫助他,讓他覺悟,但他似乎拉K中毒太深,怕也聽不進我的話」等,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提告,求償100萬元。而後陳瑩在審理時表示,當時媒體大幅報導2人踰矩行為的事情,她因擔心李母等家人一時承受太多壓力,出於關心才傳訊息,且相關報導中大量引用Kolas與李男對話,2人行為絕對並非空穴來風。法官則認為,李母在陳瑩發訊息前,已經能從報導中得知Kolas和李男的情況,陳瑩並不能侵害Kolas名譽,且從內容看起來,陳瑩為善意關懷,並無故意侵害Kolas名譽權,判Kolas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女子患「結節性癢疹」陷憂鬱! 「生物製劑治療」生活恢復正常重拾自信
30多歲的小靜,三年來飽受結節性癢疹之苦,全身皮膚布滿大大小小極度搔癢的顆粒及斑塊,日也抓夜也抓,晚上還因搔癢抓到無法入眠,就醫接受了短期類固醇、口服抗組織胺、口服免疫調節劑及窄波段紫外線的治療,雖得到部分緩解,但有時仍然非常搔癢難耐,最後使用生物製劑進行治療後,皮膚明顯改善讓自己重拾自信,生活也恢復正常!結節性癢疹「癢抓」惡性循環 重挫生活品質奇美醫院醫學美容中心副主任暨皮膚科醫師鄭百珊說明,結節性癢疹(又稱癢疹),是一種慢性皮膚疾病,好發於女性、壯年及中老年人,臨床表現為皮膚上出現許多如米粒或碗豆大小般且偏硬的顆粒狀結節,有些病灶甚至會融合成一大塊厚厚的板塊,臨床上癢疹數目從個位數到上百顆都有,往往伴隨持續超過六周以上的嚴重搔癢、摳抓與摩擦病灶之症狀,「癢-抓-癢-抓」的惡性循環常使病人睡眠與生活品質大受影響,進而影響其工作與社交生活!致病因不明 這些人高機率會出現癢疹目前造成結節性癢疹的原因不明,但研究發現「第二型免疫反應異常」與「神經增生與纖維化」扮演了重要角色;部分病人合併異位性皮膚炎與癢疹一起出現,其他如慢性腎臟病、糖尿病、心衰竭、慢性B肝/C肝帶原、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感染、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等疾病,也都發現有較高機會出現癢疹。「生物製劑」屬於針劑注射 副作用相較口服少鄭百珊指出,癢疹的治療上常會遇到瓶頸,醫師會依照病人癢疹的嚴重程度選擇不同的治療方式組合,包含常見的外用藥膏如類固醇、免疫抑制劑等,還有口服藥物如抗組織胺、免疫調節劑,也可能加上窄波段紫外線照光治療。而生物製劑是目前治療中、重度異位性皮膚炎的重要藥物之一,為針劑注射,主要抑制第二型免疫反應中的重要介白素-4與13。副作用較傳統的口服藥物少,但仍有少見的副作用如結膜炎等。疾病影響社交生活! 與醫師溝通、共享治療決策鄭百珊表示,癢疹癢起來要人命,嚴重的皮膚搔抓除了影響正常生活、外觀上的皮膚異狀往往讓病人無法正常社交,長期搔抓造成的皮膚苔癬化、破皮流血,更是增加得到蜂窩性組織炎的機會;因此,與醫師良好的溝通、疾病共享決策、選擇適合自己的治療方式是很重要的。唯有戰勝癢感、改善癢疹,才能重新開始嶄新的人生!
媽回娘家!爸竟帶「大學女同學」回家 兒垃圾桶翻到「用過的套」怒冰起來
台中一名人夫在外交女友,不願負擔家用,把妻子氣到搬回娘家,怎料到居然趁這段時間將外面的女友帶回家。其兒子看不下去,將對話翻拍,以及將使用過保險套冷凍保存,供媽媽當證據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2005年1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子,豈料丈夫居然在外結交女友,除負擔繳納房貸,其餘均不願負擔,之後還趁她暫回娘家住時把大學女同學帶回家住一晚,並且完全不避諱地告訴兒子這件事。人妻表示,兒子趁丈夫洗澡時翻拍訊息,發現丈夫居然和小三互稱老公老婆、傳訊「愛你」,不僅如此還在垃圾桶內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她得知後,請兒子先拍照存證,再把使用過的保險套冷凍保存當成證據。人妻控訴,丈夫公然攜同女友回家姦宿,行為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住所房間配置僅有二房,顯然並無適當之客房可供他人借住,然人夫竟允婚姻外之女性至其住所過夜,且還共處一室過夜,並有互傾愛意及互表關懷之對話內容,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並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足以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且屬情節重大,因此判人夫要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一加班嬌妻就失聯 婚宴前夕揭超綠真相…人夫崩潰:偷吃我下屬
男子阿俊(以下皆為化名)與女同事小莉交往,並於去年3月登記結婚,雙方約定同年9月補辦婚宴。沒想到,人夫在婚宴前夕發現,女方每逢他加班之際就無法聯絡,便請友人暗中查訪,不料竟揪出小莉與公司下屬阿榮甜蜜出遊,還一起到摩鐵開房,經追問後才知自己被戴綠帽,憤而對小王提告並求償80萬元。根據判決書,阿俊主張,他與小莉、被告均為同事,自己是調度組組長,被告為其下屬,擔任司機工作。原告與小莉於112年3月15日登記結婚,約定於112年9月16日辦理婚宴。豈料,原告發現小莉常利用他加班之際無法聯絡,甚感不安,遂委請友人暗中查訪,赫然發現妻子與被告多次共同出遊。阿俊指控,小莉和被告在大庭廣眾下公開牽手、緊密依偎,甚至多次至汽車旅館幽會發生關係,猶如熱戀男女,經與女方溝通後,小莉坦承婚外情,且被告知悉她為有配偶之人,原告已完全喪失繼續維持婚姻之信任,故雙方協議於112年9月15日離婚,讓他內心痛苦萬分,還要一一通知親友取消婚宴,要求阿榮賠償80萬元。小王辯稱,小莉謊稱她已和阿俊分手,並已恢復單身狀態,導致他誤信對方單身,實不知或可得而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因被告自111年7月起至112年6月8日前擔任貨運司機,上班日需至公司上貨,上貨後將貨物載運到指定地點,因工作性質關係,較少與其他同事接觸,未曾聽聞2人結婚之消息。新北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原告曾質問小莉「阿榮知道你是我老婆嗎?知道還不知道?」女方回稱「知道」,之後面對男方多次質問仍未改口,顯見被告知悉小莉是有配偶之人,但仍與其交往,已逾越普通男女正常社交往來分際,審酌雙方經濟條件、小莉已賠償原告30萬元等情狀,判處阿榮應賠償15萬元;可上訴。
Kolas涉偷吃人夫判賠75萬! 隨扈發聲「一切都太扯」…曝妻每月只給5千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於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被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19日宣判,根據Kolas與李的對話,確認2人計畫同居和懷孕,已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等,判賠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更曝光自己的家庭內幕。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對話中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對話被李妻發現後,李妻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判Kolas Yotaka應賠償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並控法官不聽證詞也不看證據,他說明起因為他與妻子2人長年失和,妻子不但妄想他有外遇,他還被對方言語霸凌,且他在家中根本沒有經濟掌控權,每個月薪水都必須上繳,妻子一個月僅給他5千元。不僅如此,李姓隨扈說妻子因有欠債,所以用他的薪水支付債務,妻子雖然多次提起離婚,但卻反反覆覆,並表示婚姻出現問題,一個巴掌拍不響,但選舉期間的政治力介入,利用婚姻中原本就有的衝突,帶來不符比例的傷害。對於此案,Kolas Yotaka則以「上訴還我尊嚴」為文回應表示,審判過程中,李妻所提出的唯一的證據是與李姓隨扈的LINE文字對話,其中從未談到計畫同居、共同購屋等事實,地院之判決認定欠缺證據,與事實不合,「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
法院認證! Kolas Yotaka明知隨扈已婚還想同居懷孕 不倫戀判賠75萬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案件,而李妻則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19日下午宣判,根據Kolas與李的對話,確認2人計畫同居和懷孕,已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考輛雙方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等,判賠李妻75萬元。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從對話內容來看,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法院認為,2人的互動已超過工作關係或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顯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且足以破壞李妻與丈夫成立婚姻關係所應協力保持之信任、共同生活圓滿及安全幸福,自屬不法侵害李妻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花蓮地院審酌雙方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及Kolas與李姓隨扈之親密交往行為及期間,暨對李妻婚姻家庭生活之破壞程度等一切情狀,認李妻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尚屬過高,判賠李妻75萬元。
妻徹夜未歸…尪心急報警意外揭「她偷吃外籍移工」 人夫崩潰提告
一名人妻花花(以下皆為化名)2021年12月30日晚間外出後,整個晚上都沒回家,讓丈夫擔心不已,隨後跑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人妻隔天早上打電話給老公,承認自己和外籍同事小強共度春宵,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小強和人妻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和花花於民國108年間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詎花花於110年12月30日晚上外出,整夜未歸,自己擔心妻子發生意外,遂至名間派出所報案,不料女方於隔日上午7時許回電,告知其前晚與小強在飯店共度並發生性行為。人夫指控,小強與花花為公司同事,利用工作上機會與其交往,先後於110年11月某日、同年12月11日及12月30日發生3次性行為,其行為顯然逾越正常社交之範圍,非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已嚴重干擾2人之家庭生活,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要求賠償新臺幣50萬元。小強辯稱,他和花花為同事關係,因語言關係,除工廠同事及同鄉外,少與外人接觸,與女方均透過手機LINE翻譯軟體溝通,對方並未表明其婚姻關係存續;又雙方僅相約在外用餐2次,並未發生性行為,懷疑花花夫妻看準他是外籍移工,才藉此事向他索討金錢。南投地院查出,2人婚外情曝光後,人夫曾以通訊軟體LINE揚言提告,後續並相約於宿舍見面商議,被問到是否開始籌錢,小強亦回覆「我會盡力的」等語,足徵上訴人確因與花花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而與人夫聯繫及商議應如何賠償之事實,考量雙方收入等情狀,判處小強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
老公追妹「自願當狗奴」想一起照顧…惹毛正宮怒提告 法官判敗訴理由曝
一名陳姓人妻懷疑丈夫楊男發生婚外情,不僅與江姓女子偷來暗去,甚至「愛屋及烏」幫忙照顧對方的毛孩,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求償40萬元,經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陳女舉證不足敗訴訴。據判決書指出,陳女與楊男於2011年結為連理,婚後夫妻倆疑似感情生變,已於2022年各自分開生活,不過2人並未結束婚姻關係,分居期間陳女發現,楊男與友人的妹妹江女過從甚密,懷疑男方不忠搞外遇,因此私下翻拍丈夫與江女的對話紀錄,她還發現2人不但一起出遊、遛狗,楊男甚至還幫忙載送江女的毛孩去看病。從2人談話可見,江女傳訊「以後不要叫我起床了,徹底離開我的生活」、「你老婆就不會跟你離,慢慢過吧,我不想介入」等語,而楊男則回覆「我知道癩蝦蟆想吃天鵝肉,自己配不上你」、「往後還有機會我一定好好把握,不再輕易再失去你」,顯見楊男有意追求卻遭女方拒絕。法官審理認為,從楊男與江女的對話內容中,無法證明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加上照片裡2人只是併肩同行,並無牽手、搭肩、摟抱等親密肢體接觸,判定陳女未能舉證楊男與江女逾越一般男女間的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因此駁回陳女之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