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
」 死刑 憲法法庭 高雄 女嬰 釋憲烏龍通緝2/遭通緝自己不會知道 留不良紀錄影響未來權益
家住桃園的Y男因為車禍糾紛遭提告過失傷害,卻在訟訴審理過程中遭到法院通緝,被警察上銬逮捕,忿而提告法院與法官要求國家賠償。Y男說,逮捕他的警察告訴他,台灣有很多人接到開庭通知常常漫不經心,卻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莫名其妙」的通緝犯。而因為抓通緝犯有績效分數,他們才會遠從台北市趕到桃園市抓他,先搶先贏。台東一位謝姓男子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如往常載著女兒送貨,警察攔檢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被逮。(圖/報系資料照)「我又不是殺人放火、作姦犯科,法院打電話來我都有接,沒接到也會趕緊回電,更不可能為了車禍的事逃跑。作夢也沒想到自己這輩子會有被通緝的一天。」Y男愈說愈激動叼唸說,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只有第一次忘記出庭,後來只要有相關的司法通知程序,他都是完全配合,更不曾有逃亡的念頭,竟然莫名其妙被通緝,還好被警察上銬帶走的時候沒被人看到,否則不知道要怎麼跟鄰居解釋。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表示,依正常程序,「通緝」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屢次傳喚不到被告後所使用強制手段;實務上,若超過二次無故不出庭、又聯絡不到人後發出拘票,若警方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他解釋,通緝與搜索不同,過去檢察官就可以發動搜索,但2000年檢方搜索前立委廖福本的國會辦公室引發爭議,後來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特定緊急狀況外,檢方須取得法院同意才能搜索;相對地,通緝則可以由檢察官或法官獨自發布。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說,檢察官或法官會在屢傳不到後,拘提被告,若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圖/黃耀徵攝)張祐齊說,雖然發布通緝的程序相較搜索簡單,然而民眾的通緝紀錄會在司法系統中保留一輩子,未來一旦吃上官司,就算涉犯的情節不重大,但檢方看到被告過去有通緝的紀錄,為了防範再次逃亡,很可能會聲請羈押,法官也容易因為這項不良紀錄而裁准。張祐齊說,對民眾來說,遭到通緝不僅會對個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而且沒有法律上的救濟管道,發布通緝應更慎重,他認為應符合三項條件:首先,檢方或法院要找不到被告;其次,被告要有逃亡、隱匿的意圖;最後,應該要考量所涉及的是否為重罪,如果是被判有罪也僅將易科罰金的輕罪,就該依比例原則審慎評估,有無發布通緝的必要。「現在發布通緝似乎有點浮濫,而且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被通緝,只能等哪一天突然被警方逮捕。」張祐齊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說,如果有人想惡整仇人,只要看準對方出國的時程,提告他誹謗罪;若是這個人在國外收不到開庭通知,幾次不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而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成為通緝犯,直到他返台的那天,就會在機場當眾遭上銬逮捕,顏面盡失。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女維修工12樓外牆施工「老婦拿刀割安全繩」 動機曝光全網罵爆:謀殺!
日前大陸安徽有一名女維修工在大樓12樓外牆施工,下方9樓有一名老婦卻拿刀割安全繩索,讓她嚇得報警求助,老婦也被制止,令路過民眾看得怵目驚心。經警方調查得知,老婦不滿過去有維修工程弄髒她家的外窗,心生不滿才做出此舉;老婦也遭全網砲轟,指控她的行為已經是蓄意謀殺。綜合陸媒報導,24日安徽合肥盧陽區一處社區大樓在施工,一名38歲陶姓女維修工配戴安全繩索,在12樓外牆施工,但她工作時發現下方有一名老婦正在用刀子割開她的安全繩,嚇得她急忙報警。警方火速趕到現場制止老婦的行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據合肥公安局盧陽分局的通報,經警方調查,住在9樓的68歲王姓老婦,因為過去樓上住戶維修時,弄髒她家的不鏽鋼外窗,她心生不滿,最近又看見樓上有維修工程,才會拿刀親自切割安全繩。目前警局已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這起差點釀成悲劇的事件也在大陸網路上發酵,王姓老婦遭到網友砲轟,認為她的行為已經是蓄意謀殺,「有什麼事不能用說的,要做出這種行為」、「這…不是謀殺嗎?」、「好可怕,女維修工應該嚇爛了」、「為何沒有把老婦抓起來,她這樣算殺人未遂嗎?」,許多人認為老婦應該遭拘留,畢竟她差點害死人。
4月大女嬰獨自餓死租屋處!單親媽曾抱怨「一打二養不起」有意送養
高雄市一名31歲陳姓單親媽媽育有2名幼女,沒想到無穩定工作的陳女,疑因不堪負荷扶養壓力,竟將4個月大的女嬰獨自留在租屋處,導致女兒餓死在嬰兒床上。據悉,陳女曾透露有意將女嬰「送養」,雖被列為脆弱家庭獲得政府協助,但仍無法阻止憾事發生。回顧該案,未婚懷孕的陳女先後與不同男子誕下2名幼女,分別為1歲半的大女兒及4個月大的小女兒,不過孩子卻均由陳女獨自扶養,9月15日當天陳女離開租屋處後,怎料她竟將還在襁褓中的小女兒獨自留在家中,直至9月23日返回住處時才驚見,女兒已經全身發黑陳屍在嬰兒床上,明顯已死亡數日,事後陳女也因涉犯《殺人罪》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事實上,獨自撫養2幼女的陳女因經濟狀況不佳,被高雄市社會局列為脆弱家庭,並由社會局社福中心協助租屋、經濟補助、媒合嬰幼兒用品及托育服務,沒想到她卻被爆出金錢觀念不佳,在短短10天內便將1.5萬元的急難救助金全花光。不僅如此,單親又失業的陳女在產下小女兒後,曾向身邊親友及志工透露,獨自一人「一打二」實在養不起,甚至脫口有意將小女兒送養,沒想到女嬰還來不及找到合適的家庭領養,就被生母活活餓死,令人感到心酸不已。
餓死4月大女嬰!單親媽自介分享「勵志1金句」卻10天花光救助金
高雄市大社區日前發生一起嬰屍案,一名31歲陳姓單親媽媽育有2名女兒,但親生父親並非同一人,中秋節前夕陳女疑似返回娘家過節,竟將才4個月大的女嬰獨留在租屋處長達8天,導致女嬰活活被餓死,檢方複訊後依涉犯《殺人罪》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准陳女羈押禁見。據了解,被列為脆弱家庭的陳女疑似花錢不知分寸,才剛領到1.5萬元的急難救助金,便在短短10天內全花光。回顧該案,未婚懷孕的陳女先後與不同男子誕下2名幼女,分別為1歲半的大女兒及4個月大的小女兒,不過孩子卻均由陳女獨自扶養,9月15日當天陳女離開租屋處後,怎料她竟將還在襁褓中的小女兒獨自留在家中,直至9月23日返回住處時才驚見,女兒已經全身發黑陳屍在嬰兒床上,明顯已死亡數日。事實上,獨自撫養2幼女的陳女因經濟狀況不堪負荷,高雄市社會局將其列為脆弱家庭,並由社會局社福中心協助租屋、經濟補助、媒合嬰幼兒用品及托育服務,沒想到她卻被爆出金錢觀念不佳。當地里長表示,他曾幫陳女申請1.5萬元的急難救助金,也曾自掏腰包出借數千元給對方應急,得知陳女生下小女兒後急需用錢,當時還介紹她到飲料店工作,但事後才知道陳女根本沒去應徵,如今卻聽到女嬰被餓死的消息,讓他感到相當遺憾。諷刺的是,陳女在臉書自介還信心喊話「不要怕22K,要怕沒有競爭力」,但實際上陳女卻沒有穩定工作,對比現實情況顯然只是在社群媒體捏造出的假人設。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將宣判」 被害人父親痛喊:反對廢死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對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昨(26日)也向政府喊話,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最終送醫搶救後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5月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今天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前往市議會發表心聲。楊父向政府喊話,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此外,還需完善家長的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楊父續稱,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5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紀錄,就無人得知這2人曾涉及殺人罪,也無人能保證2人回歸社會後不會再犯錯,等於是在社會埋下未爆彈,若真的不幸憾事,又要有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嘆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楊父還批評人權團體給予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導致學校沒有管教權,於是在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為此他也強力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他也建議,還需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後互踢皮球,而且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與此同時,更要在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檢方解剖4月大女嬰 死因尚在鑑定中
高雄31歲陳姓女子將4個月大女嬰獨留家中,疑似8天未進食慘遭活活餓死,陳女被依殺人罪收押,檢方26日上午將人提訊至高雄市立殯儀館,面對外界喊話「為何將女兒餓死?」陳女未發一語。檢察官對於「女嬰肚子有東西?」等問題,低調回應,尚待鑑定。女嬰生父昨日也低調抵達殯儀館,據了解,從事小吃攤生意的他,對於陳女懷孕及後續照養過程少於陪伴,直到警訊獲悉生女已經死亡,感到非常錯愕。由於全案備受外界關注,警方特地在解剖室外拉起封鎖線,不讓民眾靠近,檢察官梁詠鈞昨日下午步出解剖室時僅低調表示,法醫已經完成解剖,女嬰死因尚在鑑定中,至於「女嬰肚子有東西嗎?」他僅表示,目前還不知道。有網友挖出陳女臉書,從貼文可看出她外型亮麗、生性樂觀,樂於分享日常生活,曾經發文稱「放下黑暗才能奔向光明的擁抱,放下負擔才能奔向新生命。」但在餓死嬰兒事情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留言指責,「只知道自己爽,讓一個無辜的小孩就這樣活活餓死、養不起就不要生」。由於陳女在中秋節將女嬰獨留家中,僅帶著大女兒回娘家,有鄰居透露,當時陳女母親騎機車在地下室摔車,陳女抱著大女兒衝上前關心傷勢,這孝順舉動跟冷血讓小女兒獨留房間內餓死,簡直判若兩人。整起事件因陳女送大女兒至托嬰中心時,脫口而出小女兒疑似死亡,經轉報社會局並通知消防人員至租屋處查看,發現房間空氣中飄散濃濃異味,驚見女嬰遺體發黑、已明顯死亡,檢方訊後,依殺人罪與遺棄罪向橋頭地院聲押獲准。
台女涉大陸人撕票案將引渡陸受審? 陸委會「持續關注引渡狀況」8年來逾600人遣送中國
中國兩間企業的高管先前在菲律賓綁架被撕票,而涉案的台籍女子「李娜」近期在韓國落網,可能被送至中國大陸受審。對此,陸委會26日表示,對於最後如何引渡,陸委會會關注這個問題,至於台灣是不是有管轄權,因為該案細節還不了解,所以目前無法做說明,另外,自2016年至2024年5月31日,有超過600位台人因涉及跨境電信詐騙而遣送中國大陸。台籍女嫌「李娜」韓國落網。(圖/翻攝自新浪網)中國大陸媒體日前報導,這位化名「李娜」的陳姓女子涉及多起綁架殺人案,在韓國落網後,因持有台灣護照被確認是台灣人;另據菲律賓警方表示,6月底發生大陸公民和美籍華人在當地被綁架撕票案,涉嫌把兩名被害人騙往菲國的嫌犯「李娜」於9月22日在韓國首爾落網。兩名華人在菲律賓遭綁架遇害。圖為菲律賓國警反綁架大隊。(圖/翻攝自微博)據陸媒所指,由於中國大陸與韓國有引渡條約,預料她之後將被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陸委會對此案並沒有掌握詳細細節,但是刑事局已表示會去了解案情。由於大陸跟韓國之間有簽引渡條約,所以此案很有可能會被引渡到大陸,但是因案件發生在菲律賓,菲國本身也有管轄權,到時如何引渡,陸委會會關注這個問題。至於台灣是不是有管轄權,梁文傑回應,國人在國外犯罪,必須是3年以上的重罪,我方才會有管轄權,因為該案細節還不了解,所以目前沒有辦法做特別的說明。另外,針對有多少台灣人在海外犯下重罪被送中?梁文傑也補充,在國外犯罪被引渡到大陸受審方面,中共不願意對外公開數字,但是我方對於國人涉跨境電信詐騙是有統計,從105年到今年5月31日,約有600多人因跨境電信詐騙遭遣送大陸。
全球被關最久死囚「蹲苦牢近48年」 案發58年後大逆轉判無罪
日本88歲老翁袴田巖在獄中被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袴田巖58年前被控是靜岡縣一起滅門血案的犯人,被判死刑,但證物上的血跡後來被發現與袴田DNA不一致,法院2014年3月將他釋放,並於去年開始再審此案。靜岡法院26日稱,警方當時提出的證物造假,還給袴田一個清白。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靜岡地方法院26日宣布袴田無罪,法院指出,被當作證據的衣物中,一塊布料為搜查機構偽造,無法當作證據,由於袴田因長期坐牢罹患精神疾病,由高齡91歲的姊姊代替出席,開庭後,她聽到法官宣判弟弟無罪,朝法官深深一鞠躬,並在與律師握手時忍不住雙眼泛淚。綜合《NHK》等外媒報導,1966年8月18日,當時30歲的袴田被懷疑殺害4人而遭到逮捕,並於1968年9月被靜岡地方法院宣判死刑。不過整起案件疑點重重,甚至被質疑是一宗冤案,袴田巖因此在獄中被關了47年都未執行死刑。根據報導,曾是職業拳擊手的袴田巖在1961年退役,隨後在靜岡縣清水市一家味噌及大豆加工廠任職,未料在1966年6月30日,工廠老闆橋本藤雄連同其妻子、次女和長男,一家4口被發現在自家被殺害並遭縱火,靜岡縣警察到員工宿舍搜索後,聲稱在袴田的房間找到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並於8月中旬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當時袴田向警方坦承是這起縱火強盜犯的兇手。但他後來翻供,聲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才承認犯行,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無罪,警方也遲遲未提出有力證據。這起案件在2023年10月開始最終再審,總共進行15次審理。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染血的5件衣物。辯方律師指出,袴田在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就被逮捕,染血的衣物因長期浸泡在味噌中,引發的化學反應將導致血跡消失,質疑搜查機構是在袴田被逮捕後偽造證據,袴田在案發58年後再審獲判無罪,根據日媒報導,這是日本戰後第5起死囚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日本88歲老翁在獄中整整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圖/翻攝自X)
高雄單親媽離家8天…獨留4月女嬰「餓死嬰兒床上」 無緣生父現身殯儀館認屍
高雄市大社區日前發生一起嬰屍案,一名31歲陳姓單親媽媽育有2名女兒,但親生父親並非同一人,中秋節前夕陳女疑似返回娘家過節,竟將才4個月大的女嬰獨留在租屋處長達8天,導致女嬰活活被餓死,檢方複訊後依涉犯《殺人罪》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准陳女羈押禁見。對此,檢方今(26日)上午進行解剖相驗,女嬰的生父也趕抵殯儀館,見女兒最後一面。回顧該案,未婚懷孕的陳女先後與不同男子誕下2名幼女,分別為1歲半的大女兒及4個月大的小女兒,不過孩子卻均由陳女獨自扶養,9月15日當天陳女離開租屋處後,怎料期間她竟將還在襁褓中的小女兒獨自留在家中,直至9月23日返回住處時才驚見,女兒已經全身發黑陳屍在嬰兒床上,明顯已死亡數日。究竟陳女離家的這8天去了哪裡?原來陳女這段時間疑似返回娘家過中秋節,社區大樓監視器也曾拍到陳女抱著大女兒現身的畫面,但鄰居卻透露,只知道陳女育有一女兒,根本不知道她又生下了女嬰。檢警今(26日)上午相驗遺體,女嬰的親生父母雙雙現身殯儀館,陳女面對記者質問「為何將女兒活活餓死?」她全程緘默不願回應。據了解,女嬰的生父是一名攤販業者,雖知曉陳女懷孕一事,卻聲稱不清楚為何女兒會喪命。
快訊/東海女大生遭輾斃!肇事司機驚爆「並非首次撞死人」13年前也曾犯案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死亡車禍意外,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不慎遭到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其中一名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肇事的施姓駕駛也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諭令施男以20萬元交保,考量其經濟狀況改以1萬元保釋。如今巨業客運施姓司機竟遭爆出不只一次害命,他曾於2011年間駕駛公車時,撞死一名陳姓女子。回顧此案,該起交通事故發生於22日晚間9時許,當時駕駛巨業客運305號公車的施姓司機行經中山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當場直接衝撞,導致就讀會計系的林姓女大生被壓在車底,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另一名法律系21歲王姓女大生則受到輕傷,幸運逃過死劫。檢方日前完成遺體複驗,判定林姓女大生因交通事故導致頭頸、胸腹部鈍挫傷,釀成多重器官損傷身亡,不過死者母親卻透露,受傷的王姓學姐直指,女兒「當下是活著的」且還在呻吟,但施姓司機事發後疑似又將車輛挪動,才導致愛女命喪車輪下,氣憤揚言要告司機殺人。然而如今又爆出,這並非是施姓司機第一次肇事撞死人,據悉施男於2011年2月9日駕駛客運行經台中市清水區中山路時,竟直接從外車道左轉,導致當時載著女兒的陳女遭到重擊,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女兒也全身多處骨折、肝臟破裂急送醫,釀成母女倆1死1傷的憾事。
高雄女嬰被活活餓死「單親媽現身認屍」 臉書被翻出…正能量金句超諷刺
高雄31歲陳姓單親媽媽育有2女,日前離家8天過中秋節,結果導致與她同住的4個月大女嬰活活餓死,因涉殺人罪遭收押。橋頭地檢署今(26日)進行解剖釐清死因,而陳女的社群平台也被翻出,正能量的金句如今看來格外諷刺。陳女外型甜美,但交友複雜,經濟狀況不好,且無穩定工作,大女兒出生後,因為無力撫養,交由母親照顧;沒想到今年5月生下小女兒,母親相當不滿,認為她沒有謀生能力又產女,因此將人趕出門,陳女才會在外租屋,獨自照顧小女嬰。經查,陳女2名女兒的生父不同人,而且都是未婚懷孕。4個月大女嬰疑遭活活餓死,警方報請檢方相驗時,女嬰遺體明顯死亡多時,早已發黑、散發出異味,複訊後將她依殺人罪遭收押。陳女今天前往認屍。(圖/三立新聞提供)今天陳女在檢調戒護下,頭戴安全帽走進解剖室認屍,面對質疑「為何會活活餓死女嬰」、「知道妳孩子死掉了嗎?」等,全程不發一語。從陳女的臉書可見,有許多個人自拍和生活照,未婚懷孕前曾發文分享「放下黑暗才能奔向光明的擁抱,放下負擔才能奔向新生命」,簡介更是寫下「不要怕22K,要怕沒有競爭力」,看起來相當正向,如今種種行徑,狠狠打臉她所營造的人設。
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屏東角頭「鴨頭」逝世逾月!驚傳老家5處監視器遭噴漆 警逮51歲男嫌
綽號「鴨頭」的37歲屏東南州鄉陳姓角頭,上個月在高雄市左營區的桌遊店外遭槍手射殺身亡,告別式已於本月初圓滿結束,當時警方擔憂葬禮上恐有幫派份子藉機鬧事,共派遣271名警力到場維安,怎料近日卻傳出「鴨頭」老家附近的監視器被惡意破壞,經警方循線追查,今(26日)成功逮獲犯嫌。回顧該案,該起槍殺命案發生於8月15日中午11時許,屏東陳姓角頭在桌遊店外的停車場,遭到楊姓男子埋伏連開數槍,導致陳姓角頭中彈送醫宣告不治,楊嫌犯案後隨即開車離去,並自行前往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投案,當場交付涉案的2把改造槍枝、42發子彈。楊嫌自首後向警方供稱,陳男因積欠50萬元的債務,他才憤而行兇,不過警方不排除有「買兇殺人」的可能,為了釐清案情疑點,橋頭地檢署昨(25日)提訊收押的楊嫌,但他依舊堅稱是為了賭債獨自犯案,拒絕鬆口供出幕後藏鏡人。槍擊案發生距今已逾1個月,近日南州鄉米崙村的5處道路監視器竟遭不明人士「噴白漆」毀損,由於事發地點、時間相當敏感,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出動查緝,終於在今(26日)凌晨逮獲犯案的51歲王姓男子,但王男卻矢口否認毀損監視器。對此,東港警分局稍早也澄清,經進一步調查已釐清該案為「單純毀損案」,且鴨頭家位於崁頂鄉越溪村,與南州鄉米崙村距離3.2公里,2者之間並無關聯性,呼籲外界不要多做聯想。
天龍槍擊案內幕曝!四海幫大哥強要3千萬 吳明達居中協調反被開
北市大同區天龍三溫暖今年7月傳出槍響,一名彭姓槍手趁著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走出之際,對著吳明達連開5槍,造成吳明達手部中彈,一旁的小弟也因此遭波及,而開槍的彭姓槍手也隨後帶槍投案。警方經數月循線溯源後,也揪出幕後主使,有四海幫與天道盟背景的郝姓男子,其因欲與亞太三溫暖綽號「楊醫師」的楊振豐強行討要3000萬元不成,不斷派小弟前往鬧事,最後由吳明達前往居中協調,卻疑似讓郝男心生不滿,教唆小弟對吳開槍。據了解,屏東出生早年為四海幫背景的郝廣明,後續因利益糾紛轉而投靠天道盟,在屏東地區擁有一定勢力,並在北市大同區經營新加坡舞廳,行事作風強勢執著。而郝廣明今年初因故盯上經營亞太三溫暖綽號楊醫師的楊振豐,其強行向楊醫師討要3000萬元不成,竟教唆小弟前往亞太鬧事。郝廣明於今年1月時,先是讓49歲的董姓左右手前往亞太點火,辯稱是在「測試防火系統」;4月份董男與同是另一名左右手的李男再次前往亞太鬧事,自稱前往三溫暖消費時,金項鍊因此遺失,大鬧現場遭到報警處理:據傳,曾有一名未成年少年前往亞太消費,事後報案表示自己被「姐姐」強上,也是郝廣明所教唆。眼見郝廣明不斷前往鬧事,不堪其擾的楊醫師於是找來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前來居中協調,未料卻遭郝廣明認定吳明達擋其財路,怒找來小弟提早埋伏蹲點,趁著吳明達走出天龍三溫暖之際,對其連開5槍後投案。專案小組連2月追查後,也在24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前持搜、拘票,同步於台北、新北、苗栗、台中、屏東等地,查緝郝姓犯嫌為首之組織犯罪集團成員等10人到案,查扣現金新臺幣953萬餘元、手機19支、防彈衣1件、電擊棒1支、斧頭1把、棒球棍1支、毒品愷他命1包等證物。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而郝廣明與其李姓左右手因此遭到檢方聲押,事後分別被裁定50萬元與20萬元交保。北市警局重申「打擊犯罪、掃黑制暴」是不間斷的工作,對任何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絕不寬貸,也將持續貫徹「幫派零容忍」政策,持續進行系統性掃黑,針對黑道幫派犯罪溯源刨根、除惡務盡、嚴厲打擊,全力守護人民,堅定政府保障安定公義社會的決心。
涉教唆槍擊威震董座吳明達 四海幫大哥50萬交保
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7月間遭槍擊,檢警24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南下,於屏東逮捕涉案的四海幫郝姓大哥等9人,並於郝男保險箱內查扣現金950萬。檢方複訊後依殺人未遂、組織犯罪、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聲押禁見,士林地院26日凌晨裁定郝男以50萬交保、小弟李男10萬交保。檢方調查,53歲的郝男利用自屏東「北漂」的年輕人,以提供住處、打工機會吸收成為小弟,見有勒索或不法獲利的機會,便指使小弟到場恐嚇店家,甚至於7月間持槍至三溫暖槍擊吳明達,開槍的彭男稱是「被收保護費才開槍警告」扛下所有刑責遭羈押。檢方也查出,案情與三溫暖糾紛有關。4、5月間同樣來自屏東的年輕人至東區一家三溫暖消費,離開時聲稱遺失一條金項鍊;隔月又找另一名小弟報案,稱在三溫暖內遭到性侵,郝男藉此勒索楊姓負責人市價8000多萬的黃金千兩。楊男透過關係找到吳明達出面協商,雙方因此結怨。遭警方帶回的小弟皆堅稱不認識郝男,檢方複訊後諭令宋男5萬元交保,柯男、汪男、蒲男、李男6萬交保。檢察官25日依殺人未遂、恐嚇取財未遂、槍砲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聲押主嫌郝男及涉至東區三溫暖恐嚇負責人的李男,士院裁定郝男50萬、小弟李男10萬交保。
新北割頸案30日一審宣判 石一佑就職盯中介少年輔導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25日表示,新北市需要強化預算,給中介少年更多支持,避免如2023年底新北割頸案憾事重演。新北市長侯友宜則回應,已責成教育局長張明文近日探視受害者。新北國三生割頸案喧騰一時,2名犯嫌5月依照殺人罪起訴後,一審將於30日宣判,社會各界也持續關心案情。而一路陪伴受害者家屬的石一佑也關心,面對特殊狀況的「中介少年」,未來要如何因應防範,是新北甚至全國必須面對的課題。對此,侯友宜回應,新北一直有過渡性教育輔導措施,而目前中介教育機構在新北要申請補助已全面啟動,透過強化編列預算做最強後援,希望能陪伴這些觸法的少年面對與解決問題,極早導入正軌。侯友宜強調,日前中秋節時,自己已特別責成張明文關心受害者的家庭,而一般從少年觀護所出來的少年,確實需要更多的輔導力量,市府會給予更多有效支持力量。值得一提的是,石一佑25日才因同黨籍同選區黃俊哲議員解職而宣誓就職,當日包括新北市長侯友宜等人都到場觀禮。石一佑向本刊坦言「真的等好久」,除了選區板橋區政要緊盯,進一步要擴大到新北校園安全、幼兒安全維護等,全方位都是自己要推動的重點。回顧本屆選舉,2022年新北市第五選舉區(板橋區)議員選舉中,當時石一佑得票數1萬3514票淪落選頭,在黃俊哲被判當選無效後,依法遞補席次,也讓民進黨團席次維持不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剴剴之死/1歲男童遭虐死「保母姊妹拒國民法官審理」 王薇君現身旁聽開轟大法官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殘忍虐死,被起訴羈押禁見至今,2人聲請不經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首次開庭,包括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等2、30人都報名旁聽,王薇君除了砲轟劉姓姊妹凌虐行徑根本是殺人外,提到死刑合憲限縮一事,更是飆罵大法官們應該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透露,今天主要希望司法可以理解幼兒們被殘害時的處境,不要替兇手找理由,尤其過去太多案例都是「想要教訓孩子,不是想要讓孩子死」,最終都是被判過失傷害致死罪,但她認為保母們的虐待手法根本是殺人,而非過失傷害致死。話鋒一轉,王薇君提到死刑合憲限縮,她認為大法官設下8道關卡,每1條都不可能讓兇手被判死刑甚至執行,「前面講我們這些家屬死刑想要復仇洩憤,後面又說要給我們極大安慰」,痛批大法官應該要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指出,大法官設下第1道關卡寫明「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處死刑」,讓她不滿:「頭剁掉不叫最嚴重,凌虐致死也不叫最嚴重,我不知道什麼叫最嚴重」,認為要傷到大法官的家人才叫嚴重,一般的平民百姓都不嚴重。最後,王薇君還針對政治人物開嗆「平常沒有關心被害人,每次有死刑議題就蹭熱度」、「很多政治人物都是不要這麼不要臉,非常無恥」、「讓我看見一次,哪個政黨為被害人議題甲級動員,我就相信你們是真的,平常不關心,每次就來蹭一下熱度,不要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2寶媽出門8天「餓死小女嬰」 被爆交友複雜…生父不同人
高雄31歲陳姓單親媽媽育有2個女兒,1歲半姊姊由母親照顧,4個月大女嬰則與她同住,豈料她日前竟將女嬰獨留租屋處8天,導致小女兒被活活餓死,被檢方依殺人罪聲押禁見獲准。雖然陳女絕口不提孩子的身世,卻被揭露交友複雜,2個女兒的生父竟是不同人。初步了解,陳女因不明原因,將小女兒留在大社區租屋處離家8天,直到23日返家發現女嬰疑似死亡,才告知社工,此案因而曝光。她供稱這段期間沒有離開高雄,都在租屋處附近,甚至回家娘家過夜和家人聚餐。不料,期間沒人問及小女嬰狀況,陳女也沒向家人透露,而且她似乎與媽媽感情不睦,彼此都沒關心情況。檢方發現女嬰遺體無明顯外傷和異樣,必須等解剖複驗釐清死因,至於女嬰是在陳女出門前就已經死亡,或離家期間才被活活餓死,仍有待調查。而陳女案發後絕口不提女嬰生父是誰,目前也尚未出面,不過檢警已到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手機等相關證物,以利釐清案情。據《知新聞》報導,陳女交友複雜,2名女兒的生父不同,1歲半的大女兒和母親同住,未料今年5月生下小女兒,母親不滿她沒有謀生能力又產女,於是把她趕出家門,因此小女嬰才由陳女獨自撫養。另外,陳女本身無業,又不積極工作,本身經濟狀況不佳,用錢觀念偏差,曾向里長借2000元,還申請急難救助金1.5萬元,但不到10天就全花光。CTWANT提醒您: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狠心母出門狂嗨8天不聞不問 小女嬰家中活活餓死
高雄市大社區近日爆出一起虐嬰致死的案件,一名4個月大的女嬰疑遭親生母親獨留在家8天,31歲的陳姓生母則是四處訪友遊玩,返家後才看到女嬰已活活餓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身為單親媽媽的陳女育有2名女兒,大女兒與陳女的母親同住,而4個月大的小女兒則由陳女親自照顧。但陳女在中秋節前夕突然離家,將年幼的小女兒獨自留在租屋處長達8天之久。當他於23日返回住處時,赫然發現小女兒已經死亡。事實上,陳女早在5月就因失業被社會局列為脆弱家庭,接受社福中心的各項協助,包括租屋、經濟補助、嬰幼兒用品媒合以及托育服務。社會局表示,中秋節後陳女曾請假未送托小女兒。直到23日上午9點多,陳女才告知小女兒疑似死亡。社會局立即叫來救護車並通報相關單位,案件才因此曝光。目前,陳女的大女兒已由社會局安置。報導中也提到,陳女聲稱這8天期間並未離開高雄,自己曾回娘家過夜、參加家庭聚會,但家人沒有看到陳女的小女兒,也沒有任何人詢問。警方初步勘驗現場後,並未發現外力介入的跡象,原本以遺棄罪嫌進行偵辦。然而經法醫相驗後,發現女嬰已死亡多時,且多日未進食。警方認為陳姓女子可能涉嫌將小孩活活餓死,已改以殺人罪進行調查。橋頭地檢署於24日對陳姓生母進行複訊。檢察官認為陳女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當庭將其逮捕,並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活生生餓死!高雄單親媽獨留4月大女嬰在家 涉殺人罪遭羈押
高雄大社區23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女嬰餓死案件,1名31歲陳女返家後發現女嬰疑猝死,嚇得趕緊通報求助,警方與社會局獲報到場了解狀況,確認女嬰已死亡,隨即將陳女帶回偵辦,檢警 24日複驗遺體時,卻發現女嬰疑多日未進食,檢方認為陳女涉犯《遺棄罪》及《殺人罪》當庭逮捕,並向法院羈押獲准。社會局表示,陳女為單親媽媽,獨自1人照料2名女童,社會局5月間曾獲報得知陳女狀況,隨即給予幫助,協助陳女租屋、經濟補助、媒合嬰幼兒用品及托育服務,結果中秋節後陳女請假未送托女嬰,直到23日陳女向社會局通報女嬰疑死亡,該單位才緊急通報並叫救護車,目前陳女已被羈押,其大女兒則由社會局進行安置。警方表示,23日上午9時許獲報,指稱僅4個月大的女嬰在家中失去生命跡象,員警立即前往了解並與社會局共同調查,到場後確認女嬰已死亡,事後陳女供稱女嬰近期食慾不佳且未送醫,警方初步勘驗現場後排除外力介入痕跡,認為是陳女疏於照料釀禍,因此依違反《遺棄罪》將她移送偵辦。檢方說明,24日進行女嬰遺體初驗及複驗,未料卻發現女嬰多日未進食,還發現陳女離家多日,獨自把女嬰獨留家中,檢察官認為是陳女將女嬰活活餓死,因而在複訊時依涉《殺人罪》當庭將陳女逮捕,同時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遭法院裁准,全案目前朝《遺棄罪》及《殺人罪》方向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