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養護中心女病患亡「未通知就火化」 家屬1個月後才知道:根本殺人機構
新北市陳姓男子3年前透過新北市社會局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蘇姓親姊姊送往石門區某護理之家安置,直到今年6月收到通知,才發現親姊姊已病逝超過1個月,遺體已經火化。無緣見最後一面,陳男痛斥養護中心是殺人機構,涉及「毀屍滅跡」,市府單位對此疏失致歉,已檢討服務流程與通報機制,並調查相關人員失職狀況,依考績會程序辦理懲處。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陳男由於無力照顧患有重度智障的蘇姓親姊,3年前委託新北社會局將她送至石門區某護理之家,由於蘇女為低收入戶,由社會局共補助3年、146萬元安置與醫療費用,但陳男卻在今年6月收到公部門通知,蘇女已死亡超過1個月,遺體已被葬儀社火化。陳男6月得知此事相當震驚,後來從社工得知親姊已經死亡,無緣見到最後一面,據陳先生爆料,他在6月13日詢問社福中心社工關於姊姊住院近況,才得知死訊,不滿姊姊過世已超過一個月,護理之家及社福中心皆未通知,而擅自將姊姊遺體火化,質疑機構對姊姊生前遭護理之家凌虐,且有照顧不當情事,才會選擇快速火化「毀屍滅證」,他也對於見不到家人最後一面哭泣難過,痛斥養護中心是殺人機構。據了解,蘇女住進護理之家曾因胃食道逆流併十二指腸潰瘍、左胸膿瘍住院,後來康復,不過今年5月8日因發燒、血氧濃度低等症狀,送至八堵礦工醫院治療;5月12日醫院致電護理之家蘇女已死亡,享壽64歲,死因為肺炎併呼吸衰竭,次要原因為尿路感染、鉀離子濃度低下、糖尿病、高血壓。護理之家在5月13日聯繫社會局社福中心,告知蘇女就醫期間病逝,並稱「家屬同意由機構處理喪葬事宜」,由葬儀社火化遺體,社福中心以為家屬知情並同意由機構處理後續,因此未再通知家屬。悲傷的陳男不滿養護中心處置,民代接獲陳情後召開協調會,對此,新北社會局回應,對個案於機構安置期間病逝並由機構直接火化,未能及時通知家屬,造成家屬遺憾,致上最誠摯的歉意;目前針對內部與機構檢討查核機制,將檢討服務流程與通報機制,懲處相關人員。另外,衛生局表示,接獲民眾反映護理機構住民照護及緊急聯絡相關疑義,即協同社會局同步前往該機構現場查核,發現該住民為社會局保護安置個案,經檢視醫院診斷紀錄死亡原因為「肺炎併發敗血症」,依機構陳述及相關護理紀錄等相關事證,尚難認定該住民有遭受不當對待之情事,該機構內亦無設置監視設備。除此之外,該機構112年的督導考核有多項分數未達標準,包括無品質相關教育訓練、照護清冊未完備、無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等,將持續追蹤督導改善,強化照護品質,同時和社會局盡力提供家屬協助,若仍有相關醫療爭議,也可協助申請醫療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