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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十大重案回顧2/三峽翁國小前爆衝釀3死 土城男當街狂砍妻和小姨子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四、2025年5月19日:三峽老翁北大國小前暴衝釀3死12傷2025年5月19日下午4時許,78歲的余文正駕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國光街與國成街口時,突因不明原因暴衝,當場撞上走在斑馬線上正在放學的學童。而余文正先是於該路口左轉時,擦撞分隔島隨後又倒車與後方車輛發生碰撞,但余文正並未下車查看,而是直接左轉駛入國成街中,再度擦撞路旁自行車騎士,隨後一路狂踩油門加速,直接撞上三峽國中放學經過正走在斑馬線上的學童、等紅燈騎士與其他用路人,釀成3死12傷慘案。而余姓老翁歷經12天搶救後,仍於5月31日清晨7時許宣告不治。 新北地檢署7月15日宣布偵結,經查確認余姓老翁於案發時車速一度高達時速104.6公里,就連在平面道路上行駛,平均時速都在80公里以上,全程無煞車動作,且老翁身體狀況正常、車輛也無異常,具有完整操控能力,被檢方認定余姓老翁有就算造成死傷也不以為意之心態,甚至對危險駕駛的行為結果也很清楚,認定其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嫌。但其因已身亡,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46歲的謝姓男子因家暴前科遭張姓妻子聲請保護令,2025年7月7日上午開車撞倒騎車的42歲的張姓妻子和33歲小姨,持刀對著2人猛砍。(圖/翻攝畫面)五、2025年7月7日:土城殺妻案46歲的謝姓男子因家暴前科遭張姓妻子聲請保護令,7月7日上午開完庭後,竟先是開車撞倒騎車的42歲的張姓妻子和33歲小姨,隨後持刀當場對著2人猛砍,造成2人當場死亡,而謝男則自行駕車逃往彰化後投案。謝男最終被依家庭暴力殺人罪嫌起訴,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據了解,謝男和妻子為朋友介紹認識,結縭11年、育有2女,謝男婚後住在女方家裡,但謝男平時工作就不穩定,更在2023年失業,家中經濟全靠妻子一人撐起,甚至還在網上到處找人約砲,夫妻多次爆發口角衝突,張女家人不斷勸她早點離開,讓謝男因此認為被妻子娘家看不起。 2025年5月17日,謝男與妻子在土城住處發生激烈爭吵,謝男直接出手痛毆妻子,造成妻子左眼角、左耳擦傷、瘀青,讓妻子報警聲請保護令,隨後分居。新北地方法院也在6月25日核發暫時保護令,不料謝男7月6日下午與妻子爆發嚴重衝突,讓妻子一氣之下直接報警,並將謝男依違反保護令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為當下雙方並無激烈爭吵,也未有暴力行為,將謝男請回。 7月7日上午,雙方就普通保護令核發一事前往新北地院家事庭開庭,張女的妹妹也陪同一起前往,過程中謝男開完庭後即先行離去,但其實際上卻先返回土城原住處,在張女習慣的路線上攔截張女,雙方再次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謝男一氣之下先是直接駕車撞倒2人,持主廚刀與短球棒下車朝張妹猛刺,接著對上前阻止的妻子頸部、左手與左胸狂刺7刀,再持棒球棒朝妻子頭部猛打,最終造成2人不幸不治。 谷姓女子於信義區擔任夜店女公關,結識擔任夜店安管的劉柏葳,劉不滿遭到分手,竟持刀朝谷女猛刺致死。(圖/合成圖/翻攝畫面)六、2025年7月30日:信義女公關遭前男友刺殺21歲男子劉柏葳因擔任夜店安管結識夜店女公關谷姓女子,但劉男因不滿遭谷姓女友分手,懷疑谷女不忠,一氣之下對谷女瘋狂掌摑,剪爛其私人用品與精品包包衣物,總價粗估150萬元以上,遭谷女報警提告傷害與毀損罪,同時聲請保護令。 2人分手後,劉柏葳多次於谷女住處與上班路線等圍堵,台北地方法院7月28日核發暫時保護令,29日將保護令寄至劉男住家。谷女29日也在社群貼出保護令與遭前男友剪爛的物品,痛罵劉男是恐怖情人,未料卻因此壓斷劉男的理智線。劉男30日晚間持彈簧刀於谷女上班必經之地下停車場堵人,一見谷女出現,劉男將谷女拖往樓梯間後,隨即持刀朝谷女頸部、腹部與背部狂砍至少30刀,導致谷女傷重不治。而劉男隨即開著租賃車離去,並換乘機車一路逃往宜蘭五結鄉的外公家,最終被警方逮獲。劉柏葳刺殺女友後遭移審,身形明顯胖了一圈。(圖/方萬民攝)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
大阪道頓堀砍人1死2傷!21歲男落網稱「沒殺人意圖」 曾炫耀隨身帶刀
日本大阪市道頓堀商圈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砍人命案,造成3名17歲少年1死、2傷。大阪府警於案發約10個半小時後,在距離現場約1.5公里的大阪市浪速區街頭,依殺人罪嫌緊急逮捕21歲無業男子岩崎龍我。嫌犯到案後否認部分指控,供稱「一開始只是想用刀恐嚇,沒有殺人的意圖」。而一位嫌犯的熟人則回憶道:「他總是隨身帶著刀,還向周圍的人炫耀。」綜合日媒報導,案發於14日深夜接近凌晨時分,地點位在大阪鬧區道頓堀一棟大樓1樓,鄰近著名地標「固力果跑跑人」看板下方的遊步道,當地俗稱「グリ下」(固力果看板下);嫌犯持刀刺向3名17歲少年後逃逸。其中,1名住在奈良縣田原本町的17歲少年被多次刺傷胸部及其他部位,送醫後不治身亡;另有1人意識不清、傷勢嚴重,還有1人內臟受損住院治療中。警方調查發現,嫌犯平時經常出沒於固力果看板下。一名15歲少女表示,2025年夏天在「固力果看板下」就認識嫌犯,對方已在當地活動超過1年。「他外表看起來可怕,但其實說話溫柔,像哥哥一樣可靠。」不過也曾聽聞嫌犯情緒失控時難以自制,且他自述曾在家中過量服用安眠藥。另有17歲男性友人指出,案發前一天,「固力果看板下」附近正在拍攝饒舌歌手MV,嫌犯還以臨演身分參與,當時手上就持有真刀與模型刀。其他友人也證實,他平日經常隨身攜帶刀械,甚至向旁人誇口炫耀。嫌犯住處鄰居透露,數月前曾聽到其房內傳出多名男女激烈爭吵聲,期間還有人高喊「殺了你」,也有女性勸阻的聲音。對於嫌犯竟涉及重大命案,鄰居直呼難以置信。死者鎌田的友人受訪時則難掩悲痛,表示他為人有禮、深受大家喜愛,「真的很難過,也無法相信會發生這種事。」目前警方已依殺人罪嫌將嫌犯移送偵辦,並持續釐清犯案動機及是否涉及預謀,全案仍在調查中。
割頸案定讞引眾怒!民團駁楊爸騙善款 預告3/14上街遊行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全案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定讞。而新北市政府在2024年1月推出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2025年12月集資金額爆滿後,楊爸爸當晚發出聲明稱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不過近日卻傳出罵聲喊「楊爸爸騙善款」,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怒發聲了。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本月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民團「孩想陪你長大聯盟」15、16日陸續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年後會與楊爸一起到立法院要求修法,預計3月14日號召民眾上街頭遊行,會盡快處理路權,如有異動也會再行公告。民團續指,楊生家唯一的募款管道只有新北市教育局當時協助設立的政府平台「好日子愛心大平台」,民眾善意讓開啟兩年的專案順利達標,甚至超出本來的勸募金額,楊爸非常感謝大家的善心,也在知悉後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希望大家停止捐款。然而,近日開始有謠言攻擊受害者家屬「騙」民眾愛心募款,民團因此嚴重批評並憤怒表示「希望您家終生都不會發生這種可以拿來『騙』的事情。」民團說,楊爸所言字字血淚,皆是他在少事法庭內所遇,同時也公開要求公開審理的錄音錄影,「但司法院敢嗎?申請閱卷都遮遮掩掩!望這些造謠者要有良心,莫忘受害者到底是誰。」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校園淪戰場!18歲少年搶警槍射殺女校長 挾持師生對峙3小時釀1死7傷
泰國南部宋卡府合艾地區11日下午發生重大校園槍擊與挾持事件。一名18歲少年先持刀攻擊警方並搶奪警用手槍,隨後闖入一所高中開槍掃射,造成54歲女校長辛薩莫頌(Sasiphat Sinsamosorn)中彈送醫後不治,另有7人受傷。嫌犯在校內挾持師生與警方對峙約3小時,最終遭特勤部隊擊傷制伏。宋卡府合艾一所高中發生校園槍擊案,警方封鎖現場調查。(圖/翻攝自Matichon)根據《法新社》及泰國多家媒體報導,警方表示,11日下午約15時接獲通報,指班普魯區一處橡膠園有男子持刀行為異常。員警前往勸說時,18歲嫌犯突然揮刀攻擊,造成2名警員受傷,但因穿著防彈背心未釀重傷。嫌犯趁亂從警車後座奪取配槍,隨即騎乘機車逃離現場,朝帕東布拉達坎基里瓦學校方向前進。嫌犯抵達校園後,先在校門警衛室附近開槍,隨即闖入校內射擊。當時正值放學時間,校內仍有不少學生與教師滯留。嫌犯一度透過校內廣播揚言「若開槍就射擊學生」,並點名尋找一名與其妹妹有糾紛的教師,期間造成1名人質腹部中彈受傷。事發時正值放學時間,不少家長在校門外焦急等待。(圖/翻攝自Matichon)54歲女校長辛薩莫頌在過程中為保護學生遭槍擊,於12日凌晨3時許送往合艾醫院接受手術後仍宣告不治。另有1名14歲女學生中彈送醫,1名學生因驚慌從教學大樓2樓跳下受傷,2名學生因過度驚嚇昏厥,1名學生腳踝受傷,加上先前遭砍傷的2名警員,全案共釀1死7傷。警方特勤部隊攻堅制伏嫌犯,對峙約3小時。(圖/翻攝自Matichon)警方封鎖校園並與嫌犯對峙約3小時,期間不時傳出槍響。特勤部隊隨後展開攻堅行動,在交火中擊中嫌犯頭部右側太陽穴,成功將其制伏並救出所有人質。嫌犯隨後送往宋卡納卡琳醫院治療,目前已遭警方提出8項重罪指控,包括殺人罪、殺人未遂罪、意圖殺害公務人員罪、非法拘禁罪、妨礙公務罪、搶奪罪及毀損財物罪等。泰國副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查恩維拉功(Anutin Charnvirakul)表示,此案屬重大惡性事件,已指示警方嚴格執法並加速調查。初步報告顯示嫌犯疑似處於精神失控狀態,是否涉及毒品仍待進一步釐清,強調必須從源頭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警方特勤部隊攻堅制伏嫌犯,對峙約3小時。(圖/翻攝自Matichon)校方事後在社群平台發文悼念校長,表示對其離世深感哀痛,並指出她留下的善良與奉獻將永遠留在師生心中。泰國長期面臨槍枝氾濫問題,估計境內約有1000萬把槍枝流通。儘管政府曾承諾收緊槍枝管理,但重大槍擊事件仍屢屢發生。2022年,一名前警察持槍與刀具闖入泰國北部一所幼兒園,造成24名兒童與12名成人死亡,成為泰國歷史上最嚴重的屠殺事件之一。此次校園槍擊案再度引發社會對槍枝管制與公共安全的關注。54歲女校長辛薩莫頌中彈送醫後不治。(圖/翻攝自X,@thaipost)
沒先預約遭拒!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還嗆「出獄殺光全家」 判無期定讞
屏東縣19歲男子許濸雄,2023年10月間想刺青但未預約,遭老闆拒絕後,竟在凌晨4時許到店裡縱火,將黃姓老闆夫婦燒死。法院審理期間,他一度嗆家屬「出獄殺光全家」,屏東地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死者家屬提上訴,請求法官改判死刑,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據了解,許濸雄曾3次到位於屏東民享路的刺青工作室刺青,但他在2023年10月27日,未先告知就前往工作室,黃姓老闆要他離開,雙方發生爭執。同月29日凌晨3時左右,許濸雄騎機車至屏東市中山路的加油站,花費18元買汽油,再到五金百貨行買1盒火柴。同日凌晨4時30分左右,許濸雄返回刺青工作室門口,將汽油潑灑於停放在1樓大門外的2輛機車上,並點火焚燒,隨即騎車逃逸。火勢迅速延燒至樓上住處,當時黃姓夫妻正在睡夢中,驚醒後往樓上逃,但因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及嚴重燒傷,導致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救治8天後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許濸雄,他偵訊時自稱有憂鬱症,並辯稱不知老闆夫妻住樓上,縱火燒機車只是想給對方警告,沒想到鬧出人命。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間,許濸雄曾嗆死者父親「出獄要殺他們全家,以及殺光作證的警察與證人」,家屬因此要求法院判處死刑,國民法官認為他並無悔意,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家屬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決許濸雄須賠償黃姓老闆的雙親1173萬餘元、賠償陳姓闆娘的雙親889萬餘元,因兇嫌未上訴,確定他須賠償共2062萬餘元。
殉職所長父求「女毒駕殺人償命」 廢死聯盟:全球夥伴聽台灣有死刑狂噓倒讚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底,因緝毒遭犯嫌陳嘉瑩拒檢,並被開車拖行後撞擊護欄,最終傷重不治殉職,陳女被依殺人罪嫌起訴。本案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10日續開庭審理,原來陳女曾在看守所說過「他不是我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更表示「所長在刁難、找她麻煩」才會逃逸。而廢死聯盟10日晚間再度於臉書發文提到反對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表示世界各國夥伴聽到台灣仍保有死刑,不約而同狂噓倒讚,引起網友熱議。2024年9月30日深夜,時任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與同事盤查陳嘉瑩違停車輛時,發現她疑似持有違禁品,因此遭對方拖行後撞擊施工護欄致死,引發社會譁然。檢方昨(10)日提出大量劉女手機內對話,以及她在看守所被關押時與所方人員的對話。劉女曾向看守所人員說:「他(指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陳女當庭更辯說那是意外,「以為開車之後警察就會放手」。劉宗鑫父親悲痛表示,可以一毛錢都不要拿,只求能夠還兒子公道,懇請法院判處陳女死刑,「殺人償命這只是被害人最卑微的請求」。然而,廢死聯盟剛好於當日晚間在臉書發文重申,反對台灣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稱無法保證只適用於與死刑相當嚴重的犯罪,還可能擴大適用到非故意殺人案件,如強盜、性犯罪、毒品等,美國即是如此,指這是2000年左右日本學界的擔憂。廢死聯盟表示,2025年的台灣正切面臨這個棘手問題,並指2025年11月在東京反死刑區域會議的空檔,訪問了澳洲、印度與馬來西亞的夥伴,「一開始提到台灣仍保有死刑時,大家不約而同地發出了噓聲,比出了倒讚,這在廢死區域會議的場合並不意外。」廢死聯盟說,各國聽到台灣目前想要推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氣氛瞬間凝重了起來,強調這就是「慢性的死刑」,「許多參與者在得知台灣正考慮推行此法時,反應都相當驚訝與不解,並紛紛署名表示支持,透過簽名,希望台灣能懸崖勒馬,不要走上這條人權倒退的路。」
政大畢業替代役遭運將丟包台64線身亡!律師:恐構成殺人罪
1名年僅25歲、畢業於政治大學的溫姓替代役男,於1月25日凌晨搭乘多元計程車,約11分鐘後在台64線快速道路被趕下車,隨後遭4車輾斃身亡。案件目前以遺棄致死罪偵辦,但有律師指出,若司機強行將溫男拖下車,有可能就是殺人罪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目前掌握的資訊,溫男當天凌晨2時7分透過手機叫車,自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某處搭乘多元計程車離開。然而僅約11分鐘後,他卻出現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隨後遭4輛行經車輛輾過,當場死亡。整起案件因涉及司機是否有遺棄甚至更嚴重的刑責問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與議論。檢警目前仍在調查釐清事實真相,案件暫以「遺棄致死罪」方向偵辦。對此,律師顏紘頤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相關事實尚未完全明朗,究竟溫男如何下車、當時雙方互動為何,仍有待進一步調查。不過依照目前送辦的罪名來看,遺棄致死本身已屬重罪,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非輕罪。「但本案真的只會成立遺棄致死罪而已嗎?」顏紘頤分析,「如果是頂大生自己開門走下車,司機沒阻止就開車落跑,可能會是遺棄致死罪,但如果是司機把祂拖下車的,這案子恐怕就不只是遺棄致死罪,有可能是殺人罪了。」顏紘頤進一步指出,在快速道路上將人從車內拖出並棄置不顧,導致其遭後方疾駛而來的車輛輾斃,其危險性與將人推落鐵軌致列車進站撞擊致死,情節上並沒有不同,「除非司機說他不知道快速道路會有車子經過,但這種說法一般人應該都不會相信吧!」至於當晚雙方為何發生爭執,也成為調查焦點之一。林姓司機最初對外表示,溫男疑似酒醉,雙方發生口角,他才將對方趕下車。不過溫男友人隨後出面澄清,強調溫男當時並未飲酒,也不存在酒醉失態情形,質疑司機說法與事實不符。目前案件仍待檢警透過行車紀錄器、監視畫面與相關證詞逐一釐清。
電子菸彈交易奪命!萬華街頭喋血案偵結 檢依殺人罪起訴
2025年10月6日台北市萬華區發生殺人案,當時警方獲報發生鬥毆事件,孰料到場後卻見一名劉姓男子倒地不起,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警方後續循線將同行的李睿騰等共5人逮捕到案,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全案於今(2月2日)偵結,檢方依照殺人罪起訴李睿騰,其餘4人則以妨害秩序、傷害等罪起訴。李睿騰丟棄之兇刀。(圖/翻攝畫面)起訴指出,屠紹哲、陳炳男、陳昶旭、蘇慶豪、劉新龍(死者)因電子菸彈交易引發糾紛。案發當晚,屠紹哲、蘇慶豪、劉新龍分別前往陳昶旭位於萬華街住處,因此耽誤原先陳昶旭與陳炳男相會的時間導致陳炳男不耐煩。陳炳男後續得知陳昶旭等人在家時,便告知李睿騰以及女友林欣儀要前往陳昶旭住處教訓眾人。林欣儀先抵達陳昶旭住處,並要求陳昶旭等人下樓與林欣儀談話片刻後,再度返回住處,陳昶旭也要求3人盡速離開。林欣儀在確認陳昶旭等人行蹤以後,先是和姍姍來遲的陳炳男、李睿騰會合後,再由陳炳男要求陳昶旭等人下樓會面。沒想到,雙方會面後竟然引發肢體衝突,期間李瑞騰不僅拿水果刀刺傷蘇慶豪的雙腿,更是將劉新龍推倒在地後,持水果刀朝其胸口揮砍多下,並捅入其腹部與胸口,最終導致劉新龍心臟大量出血,當場倒地不起,其餘人見狀後便負傷離去,劉新龍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殺人罪起訴李睿騰,其餘陳炳男、林欣儀、屠紹哲、陳昶旭、蘇慶豪部分,則依照妨害秩序、傷害等罪起訴,而李睿騰犯案的兇刀,則依法宣告沒收。
不滿半夜洗澡!男怒持刀理論刺死鄰居 他報警自首「我殺人了」
台南市新市區29日凌晨驚傳命案事故。擔任廚師的50多歲王姓男子與42歲的蘇姓男子為鄰居關係,但2人長期不睦,王男認為蘇男半夜洗澡打擾到其睡眠,雙方因此發生口角衝突,王男一氣之下竟持刀刺向蘇男的心臟,造成蘇男當場倒地。而王男冷靜過後則向警方主動自首。警消獲報到場時,發現蘇男身上有多處穿刺傷,已明顯無生命跡象,並未送醫。王男也主動報警自首,表示「我殺人了」,雙方疑似因蘇男因半夜盥洗讓王男無法入睡發生衝突,並從口角衝突上升至肢體衝突,王男一氣之下直接持刀朝蘇男心臟刺去。全案後續也依照殺人罪嫌移送偵辦。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闖紅燈撞死清大物理奇才!胡家瑞「提再審」庭上裝瘋賣傻 遭法官痛罵還監
清大物理所博士生林仲桓於2016年遭胡家瑞闖紅燈撞擊並拖行致死,胡家瑞事後被判刑18年定讞,沒想到如今他聲請再審,並在庭上裝病、指控他人駕車並擾亂秩序,最終遭法官痛斥「你根本沒病」並當庭還監。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仲桓於2016年6月間橫越馬路時,遭男子胡家瑞駕車闖紅燈撞擊。胡男不僅未停車救援,還將林拖行至少70公尺,最終造成林仲桓傷重不治。案發後胡家瑞肇事逃逸,經法院審理,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全案定讞。然而,胡男近期卻以罹患疾病、並主張案發時並非由他駕車為由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昨(22日)為再審聲請召開庭訊,胡家瑞出庭時卻故弄玄虛,刻意拖延訴訟程序,堅稱肇事駕駛另有其人。接著又在庭上裝瘋賣傻,假裝精神狀況不佳,稱自己「什麼都忘了」。但稍後卻指控案發當時車內另有「陳則維」與「王雅鈴」2人,自己只是替人扛罪,並要求法院傳喚「王雅鈴」出庭作證。對此,法官認為胡家瑞明顯刻意擾亂法庭秩序、拖延開庭時間,但胡男不僅毫無收斂,還嘻笑裝傻詢問法官「為什麼要回去關?」讓法官當場怒斥:「難道要放你出去嗎?」胡家瑞甚至還質疑法官「你知道我車禍前、車禍後在哪裡嗎?」認為法院未仔細調查案情。最終,在胡家瑞持續擾亂法庭秩序的情況下,法官當庭宣告退庭、還監。據悉,林仲桓生前被譽為「物理界奇才」,投身物理研究長達16年,尤其專精於「鍺烯」相關研究,生前研究成果顯示,「鍺烯」有潛力取代石墨烯,堪稱半導體薄膜材料領域的重要突破,原預計於2018年完成博士論文,卻因這起車禍英年早逝,令學界同儕至今仍深感惋惜。
萬華翁欠繳房租297刀砍死失明二房東 庭上喊「活不到90歲」求法官輕判
台北萬華一名70歲男子陳進財,2024年6月間因欠繳2萬元房租,與失明的78歲顏姓二房東發生衝突,竟持刀狂砍顏男297刀致大量出血身亡,遭北檢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他19年有期徒刑,檢方與陳男均提出上訴。昨天(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在庭上表示自己活不到90歲且智能不足,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回顧此案,顏男於萬華某處以每個月1.8萬元價格租下3房1廳1衛住宅,由於一名室友先退租,顏男便將其中一間雅房透過社會局轉介給陳進財,顏男也以二房東身分向陳進財收取租金,兩人也共處同一屋簷下約1年左右。然而,因陳進財經濟狀況不佳,欠繳近2萬元房租,兩人先前就多次為此爆發衝突,在2024年6月9日上午,顏男再次向陳進財索討租金,陳進財直接拿起菜刀砍殺顏男,讓顏男身上出現多數刀傷且深可見骨,臟器甚至外露,更導致其後腦杓的頭蓋骨碎裂、腦漿四溢。陳進財犯後換下血衣徒步離開,搭乘火車回到新竹老家繼續下賭,最後自認難以逃脫,向路人借手機報警,蹲坐在新竹都城隍廟前的便利商店,向警方承認「我殺了人」。陳進財坦承犯行,原先否認有殺人犯意,向檢方供稱因不信顏男失明,只是想拿刀嚇嚇他,北檢偵辦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法判他19年,庭上陳進財曾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得到回應後表示要繼續上訴。檢方認為陳進財自首是迫於無奈,不是真心悔悟,加上他手段殘忍,因此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月(1月)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坐輪椅出庭,在庭上哀求法官,表示自己年事已高、活不到90歲,還有智能不足的狀況,加上自己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輕判,給他一個機會。
隨機殺人引起社會恐慌 翁曉玲推動懲治隨機殺人犯罪修法
台灣近年出現數次隨機殺人攻擊事件,引起社會恐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18)日指出,目前我國刑法卻沒有針對這類的犯罪行為予以特別處罰,還只是透過刑法「普通殺人罪」去審理定罪,她認為此不符國人法律情感,而且司法實務上也無法對此等隨機殺人的高度惡性做出明確評價,所以她提出了兩項法律修正案。翁曉玲指出,一是「增修刑法第272之2條規定,「無差別殺害人群罪」;另一是「修正殘害人群制罪條例」,將隨機殺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犯罪行為納入其中,擴大原條例只能處罰殺害特定族群或團體的犯罪行為。翁曉玲表示,法務部向來對增修刑法規定態度保守、而且修法作業緩慢,其每會期向立院報告的立法計畫,時常與社會脈動脫節,與國人的法律期待相去甚遠。翁曉玲提出,希望法務部在此案上要更積極的回應社會期待,儘速研議相關修法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同時提出修法對案,與她一同推動懲治隨機殺人犯罪修法。
不滿生日當天Switch被收走! 11歲男童開槍射殺養父
美國賓州一名11歲男童,因養父母沒收他的Switch遊戲機,氣得在凌晨持左輪手槍將養父射殺。事後男童遭警方逮捕,因涉嫌重大的刑事殺人罪,目前被關押在收容所,當地法院裁定不得交保。綜合外媒報導,42歲男子道格拉斯(Douglas Dietz)與妻子吉莉安(Jillian Dietz)於2020年共同領養了這名男童,而在今年1月12日,夫妻倆替養子慶祝他的11歲生日。當天晚上,養父母為養子唱完生日快樂歌後,希望孩子可以早點睡,並評估他的生活表現,決定暫時把Switch收走,夫妻倆隨後也回房睡覺。男童氣到無法入眠,最終在凌晨下了床,想要把遊戲機找回來,沒想到意外發現槍櫃的備用鑰匙,因此他取出一把左輪手槍,在凌晨3時許闖進養父母的房間,將養父當場射殺。床邊的養母被槍聲吵醒,想推醒丈夫讓他去查看狀況,但對方卻毫無反應,而她也聽見規律的滴答聲,直到她把燈打開,便看見丈夫頭部中彈死亡,鮮血更從傷口流到地上,而養子卻冷靜地告訴她「爸爸死了」、「我殺了爸爸」。養母報警後,警方立即將這名11歲男童帶走,男童也坦承犯行。因涉嫌重大刑事殺人罪,男童已遭關押在收容所,當地法院裁定他不得保釋。報導指出,男童曾向警方供稱,一家3人在他生日當天度過美好的一天,但他當時很生氣,心中有想要槍殺的人,就是他的父親,因此沒有想到後果。
台中大雅打手基地血鬥奪命!主嫌判輕 共犯接連棄保潛逃引譁然
民國110年間震驚社會的「台中大雅打手訓練基地大亂鬥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定讞,卻接連爆出共犯棄保逃亡,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該案最終造成1死3重傷,檢警調查發現,整起事件源自於長期運作的暴力犯罪組織,其內部管理失序、暴力失控,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調查指出,基地負責人管芥寬早在民國106年間,即受人委託於台中市大雅區成立所謂的「打手訓練基地」,場內設有籃球場、健身房及搏擊擂台,並提供食宿與高強度訓練,陸續吸收20多名成員,形同私設武裝組織。110年間,管男懷疑成員連紹雄背叛組織,竟率眾將其手腳打斷,導致雙方仇恨全面引爆。連男事後集結13名同夥,攜帶鎮暴空氣槍、鐵鎚與刀械返回基地復仇,雙方爆發激烈械鬥。管芥寬在衝突中遭痛毆,手腳筋被挑斷倒地不起。然而混亂之中,連男撤退時竟被同夥遺留在現場,隨後遭管男陣營增援人員圍毆致死,身上甚至留有彈孔,場面相當駭人。一審法院原依殺人罪判管芥寬17年重刑,但二審改認其當時已重傷,無法實際指揮,且致命槍擊疑來自連男陣營,最終改以主持犯罪組織罪判處4年6月,其餘13名成員則分別依殺人及組織犯罪等罪,判處12年至14年不等,最高法院去年3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繼開槍的蔣啟勛與共犯段傳叡棄保逃亡後,共犯林家賢亦於去年8月未到案執行,檢方拘提無果,1月正式發布通緝並沒收其保釋金。司法威信與治安問題,再度受到嚴峻考驗。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割喉案主嫌加重判刑12年!不只家屬無法接受 高檢署也不買單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高檢署認為法官量刑太輕,刑度不足以達成矯治效果,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5日,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楊姓國中生,一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二審判決於2025年12月23日出爐,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當時,死者家屬庭畢受訪,認為判太輕,並表示殺人犯犯後不知悔改的態度讓他們都難以接受。死者父親說,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12年意味著兇手只需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並質疑法律到底是要保障誰。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表示反感,直言「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