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
」 嬰兒 殺嬰 台中 謀殺 死刑
22歲媽將新生兒從11樓推落 高大成:男友1句話爆殺機
台中1名22歲夏姓女子與莊姓男友發生爭吵後,竟在情緒失控中將剛出生的兒子從11樓推落,導致男嬰墜地身亡。法醫高大成推測,案發導火線可能是男方在爭吵時脫口而出的「搞不好不是我的」,激怒了夏姓女子,使她在一時衝動下做出極端行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28日凌晨3點多。夏女當時在住處房間內產下1名男嬰,明知新生兒仍有呼吸與心跳,卻立即以毛毯包裹,將孩子放置於窗框後推下,男嬰從11樓墜落至1樓花圃,造成全身多處骨折與出血、臟器嚴重損傷,當場死亡。最初夏女的乾爸誤以為是意外,直到醫院發現嬰兒的傷勢不尋常而通報,案件才因此曝光,並於近日偵查終結後提起公訴。高大成表示,他懷疑2人在爭吵時男方提到孩子身世,引發女方不滿,情緒不斷累積後,才以推落剛出生的兒子來報復對方。然而,新生兒無自我防衛能力,且又是自己的至親,依情節至少恐面臨10年以上刑期。他也指出,夏女選擇先將孩子放在窗框、再推落,而非直接拋出,可能是因為在憤怒後短暫恢復理智,擔心日後被認定為殺嬰,因而試圖營造意外墜樓的跡象;但將新生兒放在窗邊本身就極不尋常。檢警調查發現,夏女與莊姓男友於2021年開始交往,2年後育有1名女嬰,之後在去年3月分手。夏女其後發現生理期延遲,在10月確認懷孕,並於11月產下男嬰後立即犯案。檢方在偵查後,依《兒少法》與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嫌起訴,案件預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懷孕生產「不敢告知家人」 大阪十多歲小情侶將新生女嬰裝入垃圾袋打結悶死
今(30)日,日本大阪府警察第一搜查課以涉嫌謀殺的罪名,逮捕了一對不滿20歲的年輕小情侶,他們涉嫌將剛出生的女嬰放入打結的垃圾袋中,導致女嬰窒息而死。據《產經新聞》報導,這對情侶中,男方是19歲建築工人,女方則是18打工者。女方在落網後對警方的指控供認不諱,並解釋自己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卻又不敢跟父母談及懷孕的事,因此在走投無路下鑄下錯事。男方則辯稱雖然他們有討論過殺嬰的話題,但袋口只打結30秒左右就打開了。根據逮捕令,嫌疑人在8月28日晚上7點至9點之間,將新生女嬰放入垃圾袋,並將袋子頂部紮緊,導致其在共同居住的公寓大樓的一個房間裡窒息。大阪府警察第一搜查課則透露,根據屍檢結果,新生女嬰的體重約4200克,據信女嬰出生時還活著,身上沒有明顯傷痕。當時是少女的親戚發現女嬰沒了呼吸連忙報案,但最終仍未能救回女嬰。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 莊瑞雄批「各位不入流政治家」:很可悲的一天
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各位實在很不入流的政治家」,今天是很可悲的一天,國民黨跟民眾黨你們全部都錯了,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就可以杜絕,光只有刑法的重刑不足以來保障我們的幼童,不要這樣倉促立法。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各位實在很不入流的政治家」,今天是很可悲的一天,國民黨跟民眾黨你們全部都錯了,現在已經進入到286條,虐殺兒童、處以極刑,沒有任何一個政黨、立委反對,在委員會一路修法,自己就說,這個條文要就放在刑法第22章殺人罪章裡,偏偏要放在23章傷害罪章,你們的講法是說不管什麼罪章、只要有死刑就好。莊瑞雄指出,現在進入到加重結果犯了,結果藍白還在討論大家有共識的條文,他必須警告各位,去年討論時就已經說過兒少法加重其刑2分之1,你們就一定要講說7歲以下,自己從去年講說如果發生8歲、9歲怎麼辦?重新修法嗎?莊瑞雄吼道,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就可以杜絕,光只有刑法的重刑不足以來保障我們的幼童,現在你們講說保護兒童零容忍,零容忍有很多,零容忍不是死刑欸,酒駕、性騷擾、經濟犯罪也講零容忍,那國民黨有多少人要兩次死刑了?這樣好嗎?莊瑞雄說,不要這樣倉促立法,虐殺兒童本來就要判重刑,「愷愷案給我來審,那麼慘絕人寰,我照樣可以判到死刑,沒有問題啊」,但現在問題來了,現在全部都動用死刑,很擔心把這麼大的權力、武器交給國家,「嚇死人了我告訴你」,每個法官都判的不一樣。「不是有人死掉一定判死刑欸,不一定欸,要看行為人是誰欸」,莊瑞雄表示,如果未滿14歲沒有刑罰,超過80歲又必須要去減重其刑,林思銘會不知道嗎?吳宗憲會不知道嗎?這些人進到立法院法學素質降低太多了。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 虐殺7歲以下幼童最重處死刑
「剴剴」案發生後,社會大眾對於提高虐童刑責的呼聲不斷。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會今天上午先確定議程草案,在藍白支持下通過民眾黨立院黨團版本,將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二案。經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後,刑法第272之一條照協商內容通過;由於刑法第286條草案有包括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廖偉翔、民眾黨團等在內多達數十多個版本,藍白共同提出再修正動議版本,經表決後以60同意、45不同意,通過藍白再修正動議版本,反對者全為民進黨立委。這次修法新增「虐殺嬰幼兒罪」,明定對未滿7歲幼童犯下殺人罪的刑責。三讀條文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下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以凌虐方式殺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傷害罪部分,三讀條文明定,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意圖營利而施以凌虐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三讀條文也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未滿7歲之人,意圖營利而施以凌虐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在廣泛討論時表示,「剴剴可以好好的睡了」,今天刑法的修訂,是要多一條「虐殺嬰幼兒罪」,針對殺害未滿7歲的嬰幼兒,有獨立成罪的保護必要,因為當嬰幼兒被施暴者虐待,完全沒辦法抵抗,更沒辦法幫自己說話,「孩子你放心,我們幫你說話,幫你爭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虐待行為侵害人性尊嚴,這比一槍斃命、一刀斃命更可惡,保母把剴剴虐待到不成人型,「這是人幹的事情嗎?」吳宗憲說,虐殺兒童先前易被判定為過失致死,因此他們認為有單獨成立條文之必要,最後吳連喊3次「虐殺嬰幼兒,罪該萬死」。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他們不是在懲罰所有父母,也不是要製造寒蟬效應,而是要嚇阻那些已經失去人性、甚至以虐童為手段發洩情緒、牟取利益的人,讓這些人知道,虐童可能就是死刑,不會有退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國民黨立委今天在議場表演這麼激情,但在剴剴案發生後卻一路冷血無情,虐殺嬰幼兒當然人神共憤,但保護兒少除修法重罰外,負責任的從政者應當從制度下手,讓制度不再失靈,才能從根本遏止悲劇發生。吳表示,案發後,是台北市長蔣萬安、新北市長侯友宜、互踢皮球;是國民黨立委護航時任兒福聯盟董事王育敏。「所以先包庇,一路消費,再民粹修法,就是藍白假關心兒少的惡劣作為。」
「剴剴條款」與黨團立場不同? 邱議瑩致歉:二讀失誤按下「同意」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1條,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在二讀表決時,民進黨立委除邱議瑩外全數投下「不贊成票」,對此,邱議瑩表示,自己因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深感抱歉。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該案今中午進行二讀表決時,邱議瑩竟「逆風」按下贊成,因與黨團立場不同,也引發外界關注。對此,邱議瑩表示,今天在「刑法」第286條修正草案二讀表決中,她因為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與民進黨團立場不符,造成社會大眾與關心此案者的誤解,深感抱歉,特此鄭重說明與致歉。邱議瑩指出,她始終堅持對兒童保護應以制度改革為優先,並審慎面對極刑議題。三讀表決時,她依據立場未參與贊成投票,盼社會大眾能理解此次錯誤非本意,也絕非價值立場的轉變。邱議瑩強調,再次向所有關心「剴剴案」與兒少人權的朋友致上最深歉意,未來她將以更嚴謹的態度面對每一次表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錯誤。
剴剴條款過關 白營指:綠營舉牌「支持」卻二讀投反對、三讀不投票
「剴剴」案發生後,社會大眾對於提高虐童刑責的呼聲不斷。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此,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表示,民進黨急著舉牌「支持」,但二讀卻投反對,三讀不投票則是害怕留下紀錄,被認證民進黨反對兒虐犯最重處死刑。立法院今日召開院會,處理《刑法》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再修正動議版」。三讀條文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下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以凌虐方式殺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貼出二讀表決紀錄表示,兩張截圖是民進黨二讀時投反對(紅色),三讀不投票是因為害怕留下公報紀錄,被歷史白紙黑字認證「民進黨反對兒虐犯最重處死刑」。(圖/取自許甫臉書)該案在立法院會進行二讀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105人,贊成60、反對45,贊成者多數通過;三讀時民進黨立委則全部沒有投票,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59人,贊成59、反對0,贊成者多數,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宣告通過。對此,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則貼出一段影片,內容是民進黨全體立委手舉「支持增訂《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牌子,站在議場中央。許甫指出,虐待、殺害兒童最重死刑三讀通過,民主進步黨全體不願意投票支持,但就在三讀通過後的下一秒,這些人急著排隊舉牌拍宣傳照喊「支持」,這種尺度,真的大開眼界。許甫貼出二讀表決紀錄表示,兩張截圖是民進黨二讀時投反對(紅色),三讀不投票是因為害怕留下公報紀錄,被歷史白紙黑字認證「民進黨反對兒虐犯最重處死刑」。
19歲印尼看護「上班在廁所產子」!事後虐殺女嬰遭逮 供稱:沒有印象
日本鹿兒島縣鹿兒島市日前發生一起虐嬰致死案件,一名19歲的印尼籍女子在長照中心當看護,她疑似在工作過程中於廁所產子,隨後對其施暴並殺害。後來,雖然她坦承孩子是自己的,但對之後情況「毫無印象」,目前被移交至鹿兒島家庭法院審理。根據日媒《南日本新聞社》、《MBC南日本放送》報導,這名印尼籍女子現居鹿兒島市,她在去(2024)年12月20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於自己所任職的長照中心2樓的廁所裡,偷偷生下一名女嬰,隨即對新生兒施暴,使其頭部嚴重損傷、多重器官衰竭,最後傷重不治身亡,而該女子也被指控殺人罪嫌。警方調查指出,該名看護以技能實習生身分,在2024年8月入境日本,在面對警察訊問時,她供稱自己確實有在廁所產下孩子,但被問及虐嬰行為,她則強調「我不記得之後發生了什麼」。不僅如此,該名看護也向警方表示,她直到臨盆前才意識到自己懷孕。鹿兒島地方檢察廳將此案移交至鹿兒島家庭法院審理,鹿兒島家庭法院在本月15日宣布,由於該女子未滿20歲,將對她採取「觀護措施」直到28日,以確保案件的後續調查、審理能順利進行。
以為是變胖!內蒙少女「廁所產女」將其殺害棄屍垃圾桶 獲刑4年半
近日,中國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令人齒冷的母親弒女案件。20多歲的女子洋某未婚懷孕,卻以為停經是月經失調、身形改變以為是變胖,最後在租屋處的廁所意外生下一名小女嬰。沒想到洋某擔心嬰兒啼哭暴露自己未婚懷孕,竟用修眉刀將剛誕生的女嬰殺害,隨後用浴巾包裹嬰屍,棄屍在樓道的垃圾桶中。事發後,科爾沁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洋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根據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發布公告,2024年3月12日19時許,洋某在科爾沁區某出租屋內廁所中,分娩出一名女嬰。洋某害怕女嬰啼哭讓他人知道其未婚懷孕生子,於是使用一把金屬修眉刀將剛出生的女嬰殘忍殺害,在將女嬰屍體用浴巾包裹後,丟棄在樓道間的垃圾桶中。事後女嬰的屍體被發現,洋某的殘行徑也因此曝光。經鑒定,女嬰胎齡36週左右,死於創傷性失血性休克。在調查過程中,洋某坦承殺害女嬰,但表示是因為自己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懷孕,把懷孕過程中的絕經當做月經不調,把肚子變大當做身體肥胖,把妊娠反應當做生病難受,直到孩子出生才猛然醒悟。驚慌失措下,又因為擔心自己未婚懷孕的事情曝光,才導致她痛下毒手。最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認爲,洋某故意殺害有生命體徵的嬰兒,屬「生母溺嬰」,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受刑罰處罰。被告人洋某具有坦白、自願認罪認罰情節,可從輕處罰。考連被告人出於倉皇失措、顧及顏面等動機,將親生女嬰殺死,社會影響惡劣。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洋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剛出生女嬰被扔窗慘死 親生母遭控「為保住高階主管職涯」殺人 法官重判7年半
德國巴登-符騰堡去年9月發生殺嬰慘案,28歲女子卡特蓮娜(Katarina Jovanovic)在家中祕密產下女兒後,將女嬰從公寓2樓窗戶丟下致死。海爾布隆地方法院3日依過失殺人罪,判處卡特蓮娜7年半徒刑。據《每日郵報》報導,2023年9月12日一個頭顱破裂的女嬰被發現陳屍公寓旁停車場,震撼人口僅1萬多人的內卡河畔勞芬(Lauffen am Neckar),警方調查後鎖定並逮捕涉嫌從陽台丟嬰的卡特蓮娜。卡特蓮娜今年4月出庭時坦承犯行,但無法解釋丟棄嬰兒的原因,聲稱當時沒意識到自己懷孕。檢方則指控卡特蓮娜刻意隱瞞懷孕事實,殺嬰是「不准許孩子破壞她的人生計劃,尤其是她作為保時捷法律部門高階主管的職業生涯」,所做的謀殺判斷與行為。辯護律師除維持不知道懷孕說法,也稱卡特蓮娜獨自在家生產,「不小心讓孩子從手中滑落」,強調卡特蓮娜抱著血淋淋嬰兒時,處於一種特殊心理狀態,儘管不清楚嬰兒掉落原因,但這起悲劇是起意外,「最多是過失殺人」。法官審酌後雖依過失殺人罪判處卡特蓮娜7年半,但刑期遠超辯護律師團隊請求的3年,律師團表示將提出上訴。卡特蓮娜鄰居則透露,沒有人發現她懷孕,但察覺到卡特蓮娜變寡言、不跟人說話,當時以為她只是工作壓力大,沒想到會發生殺嬰命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母子3屍案兇嫌逃死 路人男大生高分院外「掏刀割腹」嗆:恐龍法官!
台中在2019年發生震驚社會的母子3屍案,兇嫌陳宏嘉因懷疑在八大行業工作的陳姓女友與男客曖昧不清,活活勒死陳女後,還將陳女一對10個月大的雙胞胎稚子放進洗衣機內悶死。陳宏嘉殺害女友部分判刑13年確定;殺嬰部分一審、二審都判死刑,但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時,審酌陳犯罪動機受人格特質及巨大生活壓力影響,11日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一名就讀某大學的25歲男大生,11日上午到台中高分院聽庭,疑似不滿3屍案主嫌陳宏嘉更一審獲判免死,傍晚在高分院外自殘,再進入法庭大廳內抗議。警消獲報到場,他更向警方氣憤咆哮:「陳男是畜牲,恐龍法官怎麼這樣判!」台中市警局第三警分局指出,該案在11日18時25分獲報,一名25歲男子到台中高分院旁聽台中3屍案更一審,清查與男子亦無關聯,但男子疑似不滿判決結果,走到高分院外以美工刀劃傷腹部造成表皮受傷,再進入院內表達不滿。經查,該名男子為台中某大學學生,並非法律科系,且與該案並無直接關聯性,研判為關注此案的民眾。警方表示,到場時男子情緒已相對穩定,並無傷人意圖,未達妨害公務程度,經治療後已經無生命危險。
台中水井嬰屍案!狠父疑親手溺殺新生兒 突翻供:孩死後才放水裡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2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疑似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遭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聲押獲准。不過,謝男提起抗告,翻供否認殺嬰,辯稱孩子死後才把屍體放到浴缸。據了解,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全案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謝、柯2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居,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墮胎,雙方多次爭吵,謝男獨自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場。2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謝男則放水裝滿浴缸,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謝男不服提起抗告,翻供稱嬰兒剛出生會啼哭,後來漸漸沒了動靜,自己才把新生兒放到浴缸裡,且母親罹患大腸癌三期,需要他幫忙照顧,聲請停止羈押。台中高分院審酌,被告所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且所述情節與共犯柯女說法有重大出入,涉嫌重大,足認有逃亡之虞,尚待進一步交互詰問以釐清案情,加上犯嫌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認定其以自首及家庭照顧等事由提起抗告,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台中水井嬰屍真相曝…男疑親手溺殺新生兒 高大成揭3判定方向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2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疑似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表示,目前能證明蓄意殺人的證據還太薄弱,建議查看嬰兒肺部有無氣泡。據了解,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全案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謝、柯2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居,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墮胎,雙方多次爭吵,謝男獨自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場。2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謝男則放水裝滿浴缸,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高大成表示,雖然謝男承認先溺斃男嬰再丟進古井棄屍,但殺人的客觀證據太薄弱,萬一對方到時翻供,堅稱孩子剛出生就死亡,就只能用遺棄屍體罪追究責任。高大成說明,要判定男嬰是否為生前溺斃,大略有幾個判定方向,首先可以測量男嬰的胸圍是否大於頭圍、腹圍,如果出生時是活胎,會有呼吸,胸部就會擴張;再來,可以檢查死者肺部是否有氣泡,若有,生前進水的可能性較高;最後,檢驗內臟是否有井水微生物。
駭人真相曝光!台中水井嬰屍案 女變心不想要小孩 男友親手溺斃剛出生兒子
台中市石岡區1月發生嬰屍慘案,謝姓男子向警自首後,水井嬰屍案駭人真相逐步曝光。警方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姓女友去年5月間未婚產子,但兩人都不想要小孩,謝男更在孩子出生當天,將男嬰溺斃浴缸後棄屍井中。檢方今年4月依殺人罪等罪嫌起訴謝男、柯女,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判。謝男在殺嬰半年後向警自首,並供稱嬰兒疑因沒妥善照顧、不明原因死亡,檢警則在地主用來灌溉香蕉等農作物的水井中,撈出已成糊狀的嬰屍,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發現全案疑點重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發現,謝、柯兩人自學生時期就交往並在東勢同局,柯女2022年10月懷孕後拒絕男友墮胎要求,雙方多次爭吵後,謝男搬離至石岡租屋;柯女隔年5月26日下班返家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到東勢租屋處,悲劇也就此發生。自行生產、接生的兩人當晚10點多在屋內迎來健康男嬰,未料柯女變心不想要孩子,放任男嬰赤裸躺在浴室地上,謝男則在放水裝滿浴缸後,把兒子放進缸內溺斃,27日再把裝有嬰屍的塑膠袋丟進石岡租屋處後方水井,兩人直到今年1月12日良心不安自首,居民及地主也才發現,農作物被澆了半年屍水。檢警查出駭人真相後,台中地檢署於4月26日偵結此案,依殺人罪及棄屍罪嫌起訴謝男、柯女,並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全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剴剴」事件專案報告缺乏責任檢討 黃國昌要衛福部退回重寫
立法院下周一18日將邀請衛福部長薛瑞元赴立法院針對男嬰「剴剴」經兒童福利聯盟轉介安置後,慘遭劉姓保母虐死案進行專案報告。對此,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在收到衛福部所提出的報告后表示,整份不到7頁的報告,針對引發社會震驚的凌虐殺嬰案件不僅不到2頁,且内容荒腔走板與推諉塞責,直言離譜至極。一歲男嬰「剴剴」因外婆無暇照顧、經安置後慘遭劉姓保母虐待致死,社工未能及時訪視、發現異狀,引起各界熱議。衛福部15日邀集雙北市府、兒童福利聯盟和專家學者召開重大兒虐案檢討會議,提出8大作為改進,並於下周一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黃國昌說,整份不到7頁的報告,針對引發社會震驚的凌虐殺嬰案件,竟然不到2頁,提出的報告,完全就是在鬼混,虛應故事;更離譜的是,整份報告既沒有還原事實真相,也沒有檢討責任,離譜至極。黃國昌表示,薛瑞元應該針對衛福部在整起事件中的荒腔走板與推諉塞責,以及提交給國會一份根本完全死當的報告,向全體國人道歉。衛環委員會應退回此份報告,要求衛福部好好認真地重寫。另外,針對立法院長韓國瑜昨日於國會質詢階段有立委改書面質詢,導致後續質詢的多位立委,在院長韓國瑜的唱名下未能及時趕到議場進行質詢,遭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搬出議事規定並譴責,稱責任歸屬當然是「韓國瑜疏於管理,議事人員怠惰」。對此,黃國昌表示,「老實講,我當天人不在現場,但綜合媒體的報導看到是,輪到的人被點名三次還沒到場,韓國瑜是按照議事規則在走。」黃國昌公開喊話柯建銘,直言「若有這樣的規則,請大聲說出來讓大家了解」,倒是不知道有哪條議事規則規定,輪到質詢的委員不到場,主席要先宣告休息,從院會到委員會都沒有這條規局。《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沙堆冤魂!女嬰遺體沉沙堆案發畫面曝光 法院判2萬元交保
台南市安南區的一處公園沙堆,成悲劇的葬場一具女嬰的遺體被人埋藏其中,警方迅速追查,將女嬰生母翁姓女子及其同居男友吳姓男子帶至案發現場,檢方對翁女提出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多項罪名,並決定對翁女進行聲押,但台南地院卻於昨(12日)晚間裁定以2萬元交保。此案源於民眾報案,指稱在安南區一公園砂石堆發現女嬰頭部,隨後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發現疑似翁女涉嫌重罪,警方於10日前往翁女租屋處將其及同居男友吳姓男子帶回,並將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進一步調查。據初步了解,31歲的翁女和21歲的吳男平時從事勞力工作,經濟狀況並不寬裕,翁女聲稱吳男並不知道其曾生下女嬰,而翁女則在產下女嬰後不久,便將女嬰埋葬在公園的沙堆中,至於女嬰的死因以及詳細案情,則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法院裁定指出,翁女被控犯下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罪行,情節相當嚴重,法院考量她生產後不到2個月,駁回檢方對翁女的羈押聲請,裁定為新台幣2萬元交保,但限制了其的住居,而同居男友吳男則獲准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
台南公園沙堆竟有「女嬰頭顱」 母「這理由」2萬交保
一名孩童在台南安南區某公園沙地發現嬰兒頭顱,警方挖出1具女嬰遺體,經調查發現翁姓生母和男友涉重嫌,10日將其逮捕,翁女坦承犯行,吳男稱不知情,警方移送2人,分別以2萬和3萬元交保。據了解,8日有小孩在安南區某兒童公園沙地玩,疑似發現一顆嬰兒頭顱,媽媽看到後嚇壞報警。警方到場沙地挖出一具女嬰屍體,成立傳案小組調查,請台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警方調閱百支監視器發現,31歲翁女深夜抱不明物品走到公園,逗留許久,行跡可疑。警方10日到翁女租屋處,將翁女跟其21歲男友拘提到案,現場也發現剪刀和手機等證物。警方指出,翁女沒確定女嬰斷氣沒就把她埋了。據悉,2人都是建築工,翁女辯稱,她不知道女嬰死活,也沒能力養,才會把女嬰的臍帶剪斷,將她帶到公園棄屍,吳男都不知情。吳男說,他不知道女友生女嬰。台南地院12日開聲押庭,翁女涉嫌殺嬰、棄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為,翁女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等,但她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因此駁回檢方聲押及禁見,以2萬元交保。
犯下連環殺7嬰案!英蛇蠍護士「獲牢房鑰匙」擁私人空間 內部人士曝:像住酒店一樣
犯下震驚英國的「連環殺嬰案」女護士萊比(Lucy Letby)因涉嫌殺害7名新生兒,去年遭英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不過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殘忍弒嬰的女魔頭居然獲得一把監牢鑰匙,讓受害者的父母相當憤怒。根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該起事件發生在英國西北部切斯特伯爵夫人醫院(Countess of Chester Hospital),女護士萊比於2015年至2016年間趁著值夜班時,陸續謀殺7名新生兒,犯案手法包括強行餵奶、拔掉呼吸管及故意注射空氣或胰島素,導致5男嬰與2女嬰無辜喪命,最小的受害者僅剛出生1天。然而,萊比的惡行之所以被揭發,是因為院方發覺新生兒的死亡比例「異常攀升」,恐怖護士的惡行這才曝光,除了被殺害的7名嬰兒外,院方調查還發現,另有10多名嬰兒曾被攻擊謀殺未遂。當時警方搜索萊比住處時,起獲她的親筆自白信,寫道「我不配活下去,我故意殺了他們,因為我不夠好,無法照顧他們」、「我是一個可怕、邪惡的人,我做了這件事。」經過長達10個月的審訊,2023年8月英國法院判決出爐,萊比被依謀殺重罪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才剛被繩之以法5個月,一名監獄內部人士透露,萊比的獄中生活「像住酒店一樣」舒適,差別只在周遭房客全是罪犯,而且她因為表現良好,甚至獲得一把牢房鑰匙,這意味著萊比除了可以與其他囚犯進行社交活動外,也能保有自己的空間不被打擾。英國國會議員薩曼莎迪克森(Samantha Dixon)也砲轟監獄長,將牢房鑰匙交給罪大惡極的犯嫌是「不正確與不公平」的一項決定。對此,監獄發言人證實,讓部分囚犯擁有居住的牢房鑰匙,是為了讓他們能保護自己的個人物品,消息一出,引起飽受喪子之痛的受害者父母相當不滿。
80歲老婦X光一照「腦部驚現3公分針」 醫師驚曝婦人雙親恐怖秘辛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前蘇聯因為面臨糧食嚴重不足,許多家庭陷入極度貧困和飢餓窘境,許多家庭無力撫養孩子,只能透過各種手法殺害新生兒,近日,一名80歲婦人在做健康檢查時,意外發現腦部竟有一根3公分的針,推測可能就是婦人的父母當年試圖殺她未遂的結果。根據《商業內幕》報導,庫頁島衛生部4日在社群媒體Telegram發文表示,這位80歲婦女進行腦部X光檢查時,醫師發現婦人大腦中有一根3公分長的針,幾乎貫穿半個大腦,這根針是在婦人的左頂葉中被發現。另外據《法新社》引述醫師說法,這名住在俄羅斯遠東地區(Far East)的80歲婦人,目前仍在接受觀察,這跟針也沒有對她造成任何頭痛或不適,由於因擔心手術會造成婦人健康惡化,因此決定不進行手術把針取出。據官員表示,這根針從女子出生起就一直卡在腦中,事實上,這是第二次大戰期間,前蘇聯常見的「殺嬰手法」,官員指出,當時正處飢荒年代,有些父母因為沒有足夠糧食養育下一代,會將針插進新生兒還未閉合的頭頂囟門,而閉合後就看不見異物,嬰兒也會死亡,「這種情形在饑荒年代相當普遍」。包括醫師也認為,這是婦人的雙親在她還是嬰兒時期試圖殺害她所致,醫師判斷,婦人的父母當初沒有能力撫養她,為了將她殺害,才會把針貫穿婦人的左頂葉,豈料最後未達到預期的結果,婦人得以存活下來。醫師分析老婦腦中藏針的原因。(圖/翻攝自推特)
女子冰箱殺嬰2次後又懷孕 丈夫出庭態度冷漠遭罵「為何不避孕?」
南韓在2023年6月時發生一起「冰箱殺嬰案」,該案當事人30多歲、現今育有3子,警方查出她曾分別於2018年、2019年各產下第4、第5胎,但因無力扶養將其殺害,藏於家中冰箱,引起社會譁然。9月11日,該案進行庭審,不料警方發現女子又懷孕了,讓大眾感到不可思議,直言為何不做避孕措施,無法接受。南韓京畿道水原市,一名育有3孩的女子於2023年時被警方查出,她分別在2018年、2019年因家中經濟困難而殘忍殺害自己剛產下的第4、第5個孩子,並藏屍於家中冰箱數年,直到今年6月才被發現。前日進行庭審時,該女又被查出有2個月身孕,讓辯護律師氣得在法庭上批評丈夫太冷漠,表示女子在剖腹產生下3個孩子後,因不想告知丈夫懷孕一事,透過連婦產科都不鼓勵的方法生下孩子,質問丈夫到底知不知道女子已有身孕。丈夫出庭應詢時表示,他是透過採訪才得知女子又懷孕了,並聲明自己不知道女子2018年懷孕一事,也不知2019年女子是去生產,而非墮胎,因此相當自責。另外,女方律師也提出,女子患有產後憂鬱症,稱兩起案件的發生都源於疾病發作,但檢方根據案發當日女子與丈夫的聊天紀錄反駁論點,表示女子當時精神狀態如往常一般,沒有差異。庭審中丈夫也被問到,屍體就放在冰箱,難道開冰箱的時候都沒有發現嗎?對此丈夫回應,他在家中通常都不下廚,有時去廚房想開冰箱,女子都會出來幫忙,所以沒有理由仔細查看冰箱內部。該案將於10月12日時再度庭審,屆時檢方會請一位精神科醫生作為證人,針對兩人案發當日訊息內容做詳細詢問,分析當時精神情況。
「卸貨完」雌激素下降 醫教這幾個方法遠離產後憂鬱
辛苦歷經了十個月,終於等到「卸貨」的日子,生理心理的變化,讓有些新手媽媽出現情緒不穩定,可能因素有創傷性的生產、生產後荷爾蒙急遽變化、缺乏支持、無法有充足的睡眠等等,還會面臨像是選擇配方奶還是母乳,要怎麼照顧高需求的寶寶,伴侶關係是否改變,怎麼平衡親友們的「建議」,常常覺得是不是自己不夠努力。出現這些症狀 恐是產後憂鬱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社區精神科主治醫師林月屏說,產後婦女雌激素下降,使得五到八成的婦女出現失眠、焦慮或輕微情緒低落;和嚴重憂鬱症個案不同的是,仍保有對正向事物的快樂感受,在逐漸適應小孩作息且具有良好支持系統後,患者通常可以在10天內緩解。若是低落情緒持續兩週以上,就要小心是產後憂鬱症,患者常會莫名掉淚、強烈的無法照顧好寶寶的罪惡感,在寶寶周圍感到很焦慮不安,或是深信自己是「壞媽媽」,嚴重個案會合併有傷害自己或傷害寶寶的念頭,這時候建議就醫;若是有妄想或是幻聽,增加殺嬰風險,是精神科急症,需要立刻就醫,甚至需要住院治療。懷孕期間到產後 出現相關症狀皆可介入治療治療方面,對於症狀輕到中度的個案,以認知行為治療及人際心理治療為主,中重度的個案則會建議服用抗憂鬱劑,像是選擇性血清素回收劑、正腎上腺素與血清素回收抑制劑或威克倦等藥物,擔心藥物副作用或難治型的個案會建議電氣痙攣治療;至於孕期憂鬱的個案擔心藥物造成寶寶畸胎或未來生長發育,產後婦女則有哺乳的考量,可以考慮重複經顱磁刺激治療。親友這樣做 幫忙周產期憂鬱媽媽親友們該如何協助這些周產期憂鬱的婦女,林月屏建議,第一要學會辨認憂鬱相關症狀;第二需要傾聽她的擔憂,給予適當回應,像是「我注意到即使寶寶睡了,妳也睡不著,妳在想什麼呢?」;第三是有效的支持她,主動提出幫忙家務或是幫忙照看寶寶一到兩小時,讓您的朋友可以休息片刻,出門放風一下;第四是介入,觀察到明顯憂鬱症狀,主動提供您的朋友就醫資訊,陪伴她看診,如果因為寶寶無法前往,盡力說服她必需照顧好自己才能照顧好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