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情敵
」 情敵嘉義2死凶殺!他2年前奪命失敗 嫌犯21字吐殺情敵決心:不然報仇要等3、4年
嘉義市自強街一棟民宅20日凌晨發生兇殺命案, 一名陳姓男子衝入前妻現任男友家,持刀將男子殺害後逃離,警方鎖定犯案兇嫌,發現他躲藏在距離600多公尺外的汽車旅館內,在警方圍捕下,突然舉槍自戕宣告不治,陳男在行兇9天前,在臉書提及2年前曾刺殺邱男失敗一事,「我當然要跟你和解啊,不然報仇可能還要等三四年」,可見陳殺意已決,令人不寒而慄。陳男行兇前10幾天,幾乎每日都在臉書寫下和前妻、兩名兒子的種種,以及對邱男的怨恨,其中一篇在6月20日的訣別書,他以2643字講述對兒子們想說的話,並憤指「我總說血親以外,我被我這輩子最信任的兩個人玩弄,羞辱,背叛」,除此之外,陳男也提到,前妻堅決離家時「當下一道閃耀的綠光照在蒙受妳偷情事實的羞辱又低聲下氣忍辱求妳回頭的我身上,當時還對妳抱有期望而依然愛著妳的我,忍下了當下激動的情緒」。陳男同時提到兩年前的傷害事件,並譏笑稱「你是真的當我低聲下氣跟你談和解是因為我怕進去關嗎?」、「我當然要跟你和解啊,不然報仇可能還要等三四年後,我早憤恨而亡了」,可見其行兇心意已決。據當時判決內容,陳男兩年前就懷疑妻子跟妻邱男出軌,2022年4月10日上午飲酒後,得知邱男參加遶境陣頭,陳男當天下午攜帶水果刀富遶境現場,看到邱男坐在貨車上,便氣沖沖上前質問與妻子的關係。雙方過程中一言不合,陳男取出腰間水果刀朝對方猛砍,導致邱男頭皮有開放性傷口、腹胸挫傷、左右手開放性傷口等等,經嘉義地院審酌,雙方達成和解,邱男撤回刑事告訴,全案公訴不受理。回述20日這起凶殺案,嘉義警一分局凌晨3點獲報,轄內自強街一處民宅發生兇殺案。現場有兩名被害人遭犯嫌持刀砍殺,其中一人明顯死亡,另名被害人送醫治療中。警方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鎖定犯嫌身分,得知陳男犯案後逃逸至轄內一處汽車旅館,前往封鎖汽車旅館實施圍捕,在勸降期間,陳男持槍從房內衝出,被警方以火力壓制,陳男自知難逃法網遂舉槍自戕。經調查,陳男因感情糾紛,便預謀持刀殺害前妻之現任男友,全案目前由警方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嘉義人魔6天殺2人⋯「木乃伊式」捆殺情敵笑看她脫糞 槍決傳靈異1幕
嘉義男子黃賢正民國84年懷疑妻子外遇,親手掐死對方後自首,遭判刑14年,服刑7年後假釋出獄。沒想到,甫出獄3年的黃賢正因與獄友有財務糾紛,竟將其推入水圳溺斃;短短6天後,他又懷疑女友是同性戀,將洪姓女子用膠帶捆綁成木乃伊,在旁觀看她脫糞死亡,遭處死刑定讞,行刑時驚爆靈異巧合。黃賢正因殺妻入獄,假釋後與獄友魏進元疑有金錢糾紛,加上不滿魏男兩度到住處砸玻璃叫囂,遂把獄友約到水圳旁的道路談判,待魏男一現身,黃賢正直接朝他連2開槍,接著更把被害人推入水中,冷眼看著朋友在水中掙扎,直到死亡。短短6天後,黃賢正懷疑洪秀萍與女友感情異乎尋常,認為2人發展出同性感情,遂找藉口將洪女約出,要求對方與女友斷絕關係遭拒,氣得掏槍威脅她不准反抗,接著用童軍繩將洪女手腳綑綁,再以膠帶來回捆繞被害人頭部至完全封住口鼻,隨後便在旁觀看洪女窒息死亡且脫糞後,才滿足地離去。合議庭審酌,黃賢曾因殺妻入獄,假釋後連殺2人,且審理時還揚言要再殺3人,犯後毫無悔意,手段殘暴令人髮指,最終判處2個死刑定讞。據悉,黃賢正執行槍決時,多次要求檢察官「速戰速決」,然而法警連3槍卡彈,似乎意味著他背負3條人命,直到第4槍及第5槍才順利伏法,詭異巧合讓人不寒而慄。
大鵬灣情殺案情敵遭刺死 法院判決家屬獲賠528萬
去年4月間,屏東東港大鵬灣驚傳情殺命案,台中38歲黃男不滿女友劈腿,凌晨夥同友人突擊「約會現場」,持彈簧刀刺死33歲李姓情敵,事後還自首佯稱徒手傷人,案經法官審結後,一審依殺人罪判黃14年有期徒刑,二審維持原判,而死者家屬再提損害賠償告訴,屏東地院判賠528萬1075元,可上訴。據了解,黃男家住台中,其27歲鄭姓女友家住屏東東港,黃幾乎每周都會南下找鄭女,但後來鄭女又結識家住隔壁林邊鄉的李男,2人相談甚歡、互有情愫,常常約會聊天,鄭女也不遮掩地將此事告訴黃男,還把2人的聊天內容、約會地點都如實以報。去年4月11日深夜,鄭女與李男在大鵬灣約會,黃男不滿女友劈腿行為,12日凌晨夥同友人36歲黃男、40歲蘇男連夜趕到東港大鵬灣的「約會地點」要與對方理論。黃男一到場,便與李男發生口角衝突,並互毆起來,蘇男不滿朋友被欺負,也上前踹打李男,並持雨傘敲壞李男車子的擋風玻璃洩憤。隨後,黃男要求友人將鄭女帶走,他留下與李男談判就好,不料卻爆發更激烈的衝突,黃男竟持彈簧刀往李男的肩膀及背部猛刺,導致李男的主動脈及肺臟大量出血,送醫後搶救不治。案發後,黃男向警方自首,但卻佯稱徒手傷人,檢警發現死者肺部有明顯穿刺傷,且身上有多處刀傷,不採信說詞,將黃等依傷害致死罪嫌送辦,向法官聲押獲准。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認定黃男手段凶狠,且竊盜、毒品前科累犯,依殺人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黃男不服上訴,但二審法官維持原判。對此,死者家屬另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屏東地院法官認定黃男需賠償家屬殯葬、撫養等費用,應給付李父237萬4600元、李母290萬6475元,總共判賠528萬1075元,全案可上訴。
莽男狠殺情敵131刀判無期 死者家屬求償法院判賠1885萬
去年5月間高雄市一名在電梯公司任職的34歲男子何家緯,跑到姚姓前妻家中,發現前妻男友、36歲吳男在女兒房間呼呼大睡,他竟持刀猛砍吳男131刀,最後再用健身用尼龍繩將吳男勒死,法院一審時認為何男有教化可能,判處他無期徒刑,吳男的父母及妻女另外提出民事訴訟求償2194萬元,高雄地院判決何男應賠償1885萬餘元。檢警調查,何男去年初與姚姓前妻離婚,隨後搬離前妻住處,去年5月6日上午事發前,他先與姚女在通訊軟體上爭吵,想當面找姚女理論,就拿著備用鑰匙跑到住處,開門後發現前妻送小孩出門上學不在家,卻聽到房間內傳來陣陣打呼聲。何男打開房門查看,發現姚姓前妻的吳姓男友正在熟睡,一時情緒失控,到廚房拿了水果刀,就往對方身上猛刺,吳男驚醒後一度想要逃跑,但不知道大門如何打開,又跟何男一陣纏鬥,最後力竭倒地,何男還不罷手,又拿另外一把刀繼續狂刺吳男,最後還拿尼龍繩將他勒斃。案發當時姚女曾經返家,她發現大門反鎖,敲門無人應答,雖然聽到吳男呼救「我快沒氣了」,她誤以為吳男在健身就轉身離開,何男在房內發現姚女離開,一度還想清理現場,但最後僅傳訊「孩子交給你了」給姚姓前妻,隨後就換穿衣物逃離,姚女過了中午才回家,打開門赫見吳男倒臥血泊已經氣絕身亡,打電話求援,友人報案,警方在隔天逮到何男。高雄地院審理時何男坦承犯行,合議庭法官認為他手段凶殘,事後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本應給予最嚴厲罪責,但考量他因為外遇問題有適應焦慮症及焦慮情緒,且是臨時起意犯案,若有完善的教化及適當治療,應可使他反省而有改正可能,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死者吳男的父母及妻兒則另提民事訴訟,合計求償2194萬6281元,法官計算扶養費等請求後,判處何男應賠1885萬餘元。
醋男刀殺情敵又放火燒成焦屍 檢方指「比殺警案更凶殘」 一審判無期徒刑
在南科園區工作的男子洪振凱,因不滿葉姓同事追走他的前女友,去年12月29日清晨在路上埋伏,雙方爆發衝突,他狠殺對方7刀,又騎被害人機車將其載到附近停車場,卻不慎擦撞燈柱,洪竟縱火燒機車,把葉男燒成焦屍,今年10月開庭時,檢方認為洪嫌比殺警案兇手更凶殘、且犯後無悔意,毫無教化可能,向法官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下午宣判洪無期徒刑。這件駭人聽聞的兇案發生在台南科學園區,南市消防局2021年12月29日清晨5點16分接獲報案,南科園區迎曦湖環東路一段有火燒車事件,消防人員撲滅火勢後發現燒到剩下骨架的機車上有一具男性焦屍,身上疑似有刀傷,通報警方前來處理。南科保警隊調閱事發地點周邊監視器,循線將洪男逮捕,他因感情問題,29日清晨到南科園區堵葉男,雙方爭執並在馬路上鬥毆,洪男持刀刺殺葉男,發現他失去意識後,又騎機車載葉離開現場,中途卻自撞爐旁電線桿,看到機車漏油,他索性縱火焚屍,手段相當兇殘。檢警相驗後,發現葉姓死者背部有7處刀傷,胸部肋骨部位有1處刀傷,其中,背部2處、胸部1處深及肺臟,造成死者氣血胸,但檢方判定刀傷仍非致死原因,初判是焚燒之燒灼傷所致,即表示葉男有可能是活活被燒死,檢方最後將洪男以殺人罪嫌起訴。洪男將負傷的葉男載離現場,途中自重燈桿,洪竟縱火燒車,也把葉男燒死。(圖/翻攝照片)台南地院本月11日開辯論庭,洪男出庭時哽咽說道,他找葉男是想好好把話說完,沒有殺人犯意,法官問他為何刺了1刀又再殺6刀,他則辯稱戴著安全帽,不知道有沒有刺到死者,葉母聽聞後情緒失控,當庭痛哭失聲,大吼「你就是要他死!」葉父也說洪太惡質,一定要判死刑。檢察官指出從證據研判洪男是預謀殺害葉男,洪積怨已深,案發前就多次到葉男家騷擾,案發時還準備刀子,可見有殺人犯意,洪犯行所生損害對死者家屬影響甚鉅,且活的人被火燒死,那是多麼痛苦,洪殺人手段比殺警的凶手更為凶殘,無教化的可能,向法院求判洪死刑。法官最後問洪男有無其他意見,他痛哭說自己很後悔,自己也有小孩,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只能道歉、沒有辦法,也當庭下跪向死者家屬磕頭,洪母也哭著道歉說「我不會教孩子」,一起下跪磕頭,死者家屬強調不接受道歉、痛罵洪「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悔意」。
高雄醋男持牛排刀殺情敵 遭推倒爆頭流血
高雄市傳出情殺事件!30歲謝姓男子,不滿52歲闕姓大叔時常藉故接近自己26歲的廖姓女友,早已心生不滿,6日晚間見闕男又來搭訕,雙方爆發口角衝突,謝男順勢抄起餐桌上的牛排刀,殺傷闕男左手臂,闕男吃痛震驚下用力將謝男推倒,導致謝男頭部受創流血。廖女聽見爭吵聲後查看,驚覺謝、闕2人都受傷,連忙開車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據悉,謝男與廖女2人為情侶關係,但共同的友人闕姓男子,卻經常藉故來找廖女搭訕,讓謝男深感不滿,懷疑對方意圖不軌。昨日晚間警方接獲通報,指稱謝男住處有持刀傷害案,抵達現場時發現屋內並沒有人,僅留下1把沾有血跡的牛排刀。(圖/民眾提供)謝男抄起牛排刀刺傷對方,但衝突過程中也被推倒,造成頭部受創流血。(圖/民眾提供)闕男又來找廖女聊天,謝男看到闕男一時醋罈子爆發,雙方頓起口角,謝男抄起牛排刀刺傷對方,但衝突過程中也被推倒,造成頭部受創流血。從房內走出來查看的廖女,見狀開車將2人送醫,經過治療後均無生命危險。案發當時警方接獲通報,指稱謝男住處有持刀傷害案,抵達現場時發現屋內並沒有人,僅留下1把沾有血跡的牛排刀;另一組員警抵達醫院,初步調查發現發現雙方疑是因為感情因素,發生口角後才上演全武行。
台灣首起溶屍案!閨蜜陷三角戀由愛生恨 研究生狠殺情敵判刑18年
在許多刑案現場,兇手為了毀屍滅跡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但在台灣,使用化學藥劑「溶屍」的共有三起,分別是1998年的清大王水溶屍案、1999年桃園硫酸溶屍案、2008年芎林鹽酸溶屍案。其中1998年的清大王水溶屍案為台灣首起使用化學藥劑毀損屍體的案件,這其中又牽扯出兩女一男的愛恨情仇。1998年12月3日清華大學女研究生許嘉真被王水溶屍命案宣判。(圖/報系資料照)1974年出生的洪曉慧,在1995年時因為補習班同學的關係,認識了同年齡的許嘉真,兩人也因此成為好朋友,甚至後來兩人同時考上了清華大學的碩士班,這份緣份更讓兩人成為形影不離的閨蜜。但這份關係,隨著兩人認識博士班學長曾煥泰後,就變了另外一個模樣。許嘉真曾告訴洪曉慧,自己喜歡上博士班的學長曾煥泰,但由於曾煥泰當時已有女友,所以許嘉真僅將這份愛戀分享給洪曉慧知道,但許嘉真不知道的是,其實當時洪曉慧早已喜歡上曾煥泰,甚至為了加深自己與曾煥泰的關係,洪曉慧在知曉許嘉真心意與曾煥泰有女友的情形下,與曾煥泰發生關係。在1997年初,許嘉真無意間得知曾煥泰與洪曉慧私底下的關係,這也讓許嘉真氣憤難耐,認為閨蜜洪曉慧背叛了自己。於是許嘉真將原本深埋在心中、對曾煥泰的喜愛,轉換為實際行動,家境殷實的許嘉真贈送了許多名貴的禮物給曾煥泰,洪曉慧得知後,不得不花費金錢購買禮物致贈曾煥泰,甚至為此去酒店工作、結交有錢的男友,就是為了抗衡許嘉真。曾煥泰對於兩人贈送的禮物照單全收,對兩人表面上都保持「好友」與「妹妹」的態度,但私底下卻會與兩人發生關係。三人的關係呈現一種恐怖平衡,而洪、許二女為了打破平衡,甚至一度聯手,共同對抗曾煥泰的女友與其他接近曾煥泰的女性。雖然許、洪二人因為共同的敵人一度和解,但兩人的關係依舊沒有獲得改善。1998年3月6日晚間,許、洪、曾三人與一位高姓同學外出購物,期間許嘉真發現自己的信用卡被刷爆無法使用,卡片刷爆的事情讓她覺得在曾煥泰面前丟了顏面,讓許嘉真非常的不高興。後來許嘉真回憶起,洪曉慧曾經跟她借用信用卡購買商品,懷疑洪曉慧盜刷信用卡,於是找到洪曉慧發生爭執。1997年3月7日凌晨,洪、許二人在系所的演講廳內談判,洪曉慧要求許嘉真離開曾煥泰,但遭到許嘉真拒絕,兩人因此發生爭執,後面洪曉慧雙手掐住許嘉真的脖子,將許嘉真朝地面撞擊,導致許嘉真當場大量失血而昏迷。根據判決書指出,此時天色已亮,洪曉慧避免被人發現昏迷的許嘉真,又為了加速讓其死亡,於是從實驗室拿化學藥劑「哥羅芳」(三氯甲烷)淋在許嘉真後腦上,並將許嘉真藏在冷氣機的下方。19年前發生清大王水溶屍案現場,調製王水的南館則在去年被拆除改為停車場。(圖/報系資料照)1997年3月7日晚間九點左右,洪曉慧再度回到演講廳,發現許嘉真死亡後就離開,為了毀屍滅跡,洪曉慧回到實驗室使用硝酸、鹽酸,調製腐蝕性甚強的王水,之後就將調製好的王水澆淋在許嘉真濕手上,造成屍體有明顯強酸腐蝕變化。接著又將自己與曾煥泰發生性關係後留存的保險套,棄置在屍首附近,企圖營造許嘉真遭人姦殺的假象。王水,又稱王酸、硝基鹽酸,由硝酸和鹽酸混合而成,腐蝕性極強,是少數能夠溶解金和鉑的溶液,也因此得名 。(圖/翻攝自維基百科)直到1997年3月9日,許嘉真的遺體才被人發現,由於遺體面部嚴重毀損,初期一度無法辨識身分,後來經過警方調查後,確認就是許嘉真。警方也很快地發現,在許嘉真死後,洪曉慧曾使用許嘉真的信用卡、電子郵件發信等行為,而且現場留有洪曉慧與許嘉真扭打時折斷的指甲,洪曉慧住處也發現沾有許嘉真血液的鞋子,因此全案迅速偵破。在案件偵破之後,洪曉慧、曾煥泰、許嘉真的三角戀情也跟著曝光,洪、曾立刻遭到清華大學退學。案件經由法院審理後,裁定洪曉慧依殺人罪、毀壞屍體罪,合計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另須賠償被害家屬2417萬元,洪曉慧於二審判決出爐後放棄上訴,於1999年1月發監執行。雖然洪曉慧遭到清華大學退學,但時任清華大學校長的劉炯朗,曾在案發之後前往看守所探視洪曉慧,並表示「妳是清大的學生!無論如何,妳都是清大的學生。」。他也曾在退休之前,再度前往監獄探望洪曉慧,殷殷叮囑她要堅強,多讀書,往前看,洪曉慧當時也因為劉炯朗暖心的行為淚流滿面,承諾會好好地接受制裁贖罪。後來洪曉慧先後4次呈報法務部申請假釋,法務部均未批准,直到2008年第五度申請假釋終於核准,更於2008年12月3日假釋出獄,當時洪曉慧已經入監服刑10年8個月。時任清華大學校長的劉炯朗曾兩次探視洪曉慧。(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國內媒體報導,出獄後的洪曉慧回到故鄉定居,更在出版社的邀約之下,擔任外文書籍的翻譯工作。而曾煥泰在案發之後,就離開台灣到國外求學,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後回台擔任電腦工程師。洪曉慧假釋出獄時,接受媒體短暫採訪後迅速搭上計程車離去。(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