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 律師 詐騙 離婚 車禍 女大生虐死1歲童小桃子判9年 惡保母再判賠740萬
台中市清水區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底遭蔡姓保母搖晃傷害致死,一、二審都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9年3月。小桃子父母再對蔡女提告民事、求償1039萬多元,台中地院判蔡女應給付小桃子父母740萬元,可上訴。蔡女2022年11月8日下午時發現,「小桃子」在她家中突然雙手癱軟、陷入昏迷,緊急開車將她送醫急救。經手術搶救,醫治近月後,「小桃子」因顱內出血併發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檢警調查,蔡女從2022年8月1日起,以每月1萬5000元受雇擔任「小桃子」的保母,竟在同年11月3日、8日對其施以外力撞擊、扭轉耳朵或持續搖晃身體,8日下午蔡女發現小桃子雙手癱軟才送醫,但最終仍不治。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後,認為女童傷勢及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起訴蔡女。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蔡女否認犯行,辯稱她有3名子女、房貸壓力,沒有傷害女童斷送工作的動機,主張無罪。女童父母痛批,幸福的1家3口就這樣破滅,身心都被掏空了,請求法官判最重之刑。全案在今年4月審結,判蔡女9年3月,上訴二審遭駁回。女童父母另提民事訴訟,包括醫療、喪葬、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向蔡女求償1039萬4880元。法官認為,醫療、喪葬費用等都有依據,另根據年齡計算,認定求償209萬元扶養費為適當,而姚父為職業軍人擔任士官長,綜合計算後應以61萬元為適當。另考量2人痛失愛女,精神撫慰金各以200萬元適當,判蔡女應給付740萬6795元,可上訴。
中東駐台3代表挨告險釀外交危機 外交部回應了
「阿拉伯在台商務協會」(ACCT)為內政部登記的非政府組織,但該商會在社交媒體卻使用沙烏地阿拉伯、阿曼與約旦等國旗作為標誌,沙國等駐台代表擔心造成混淆、誤導及矇騙疑慮,要求ACCT撤除國旗,反被ACCT提告損害名譽,警方發函3位駐台代表到案說明,經外交部緊急行文警局解釋3位代表有外交豁免權,否則恐釀外交危機。3國代表對外交部迄今無法妥善處理此案,感到非常「Depressed(沮喪)」。3國多次反映 ACCT疑涉誤導詐騙ACCT於2018年在內政部登記為社會團體,負責人為敘利亞裔韓威爾(Wael Hamouie)。依照該協會官網說明,設立目的在協助台灣投資者前往阿拉伯世界投資。2019年,阿曼駐台辦事處即接獲投訴,抱怨ACCT收費、所出具的原產地證書,竟未獲貿易國接受。阿曼辦事處主動發函予外貿協會,盼貿協提醒其會員廠商注意。3國駐台代表多次發函通知外交部,ACCT在社交媒體上使用3國國旗國案及台灣外交部標誌,並強調該協會是內政部認證單位,沙國等駐台代表則認為這會有誤導、混淆問題,要求外交部與內政部應做處理。事後,ACCT僅下架外交部標誌。3國代表起初要求移除相關標誌,並修改協會名稱。沙國辦事處在2023年5月正式向調查局檢舉ACCT,指陸續收到台灣民眾投訴,ACCT自稱能做文件認證,以此向民眾收費,嚴重損及台灣民眾對阿拉伯國家辦事處之信賴,也造成部分民眾財產損害。警傳喚說明 辦事處行使外交豁免權然而,令3國代表都傻眼的是,ACCT被檢舉後竟然反告3國代表妨害名譽,衍生刑事、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新台幣200萬元。北市警中山分局受理報案後,發函要3國駐台代表到案說明,3國辦事處發函向外交部確認外交豁免權事宜,外交部才趕緊發函向警方說明他們均有外交豁免權,差點釀成外交危機。這段經歷令3國駐台代表身心俱疲,因為ACCT至今仍在活動中,且臉書發文相當活躍,還PO出與賴清德總統等政界大咖合照。時至今日,對於3國駐台代表的具體指控與聲明,外交部與內政部都只有行文、要求ACCT配合,近期更有網軍散播3國代表的個人手機號碼與不實謠言,讓他們感到「Depressed(沮喪)」。對此,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表示,沙烏地阿拉伯與我國雖無邦交,但有長久情誼,外交部與內政部等單位對此事處置卻不夠積極,3個國家的官方單位向我國官方單位反應這件事,處理態度卻是這樣,恐造成外交危機疑慮,還會讓台灣蒙上詐騙之島的稱號。立委批外交部 未保護駐台使節權益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也批評,外交部明明知道這件事已經發生很久,卻無法保護好駐台使節的權益,這種不專業處理外交的態度,恐引發不必要誤會,外交部應盡的義務沒做到,只會讓駐台使節感到困擾、求助無門。記者昨致電「阿拉伯在台商務協會」欲取得相關回應,電話卻無人接聽。外交部昨晚說,已函請內政部妥善處理ACCT登記事宜,對於駐台代表在網路遭受騷擾,倘有人身安全遭受危害情形,建議駐台機構蒐集相關資訊向警方備案,外交部將請警方加強駐台機構及人員的安全維護工作。內政部去年8月去函ACCT,提到三國代表質疑其英文名稱會造成誤會,要求任何活動不得以Arab of Chamber Commerece自稱,內政部強調並未授權業務給ACCT,因此不得稱「內政部合法認證」、「內政部授權」等文字,與事實相悖,有誤導之虞,須於2023年8月底前更正,否則可依法解散。
15歲無照少年駕車釀3死! 犯保士林分會「派3律師助被害家屬」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對此,犯保士林分會表示,指派專責律師任訴訟代理人,協助被害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確保家屬權益。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對無照駕駛的罰則進行檢討,但撞死3人的曾姓少年在12年後仍可考照。(圖/翻攝畫面)根據《中央社》引述財團法人犯保協會士林分會說法,在10月18日,也就是案發隔天就和被害家屬聯繫,同時安排3位專員赴殯儀館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和檢察官訊問程序,另與家屬初步會談,了解需求。針對法律程序部分,士林分會已安排律師,近日配合3戶家屬方便的時間辦理法律諮詢座談,由律師當面向家屬說明本案訴訟程序,同時回應家屬疑慮及擔憂,後續在家屬同意下,由士林分會為每戶家屬指派專責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細節由家屬和律師研商討論後再行決定採取的行動。另外,據士林地檢署表示,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後,立即聯繫犯保士林分會,士林犯保立即啟動一路相伴措施,除了檢察官依法進行相驗時派員到場全程陪同及關懷家屬外,也指派專人向家屬詳細說明將依照家屬需求,全力提供後續相關協助,士林犯保會盡力提供服務,陪伴和協助家屬度過難關。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兩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曾姓少年當下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事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事後也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老翁疫情期間確診「失控狂砍」3護理師致殘!不服判賠913萬 上訴遭高院駁回
2021年5月正值疫情高峰,新北市60多歲洪姓男子因確診新冠肺炎,被送往新北市雙和醫院隔離,不料他卻擅自走出病房,甚至情緒失控持檳榔刀將3名護理師砍成重傷,更導致其中一人右手神經肌腱斷裂,永久傷殘。事後,洪翁被依2宗殺人未遂罪、1宗傷害罪判刑9年4月定讞,還並須賠償3名護理師共913萬餘元。洪翁不服,提起上訴,但高等法院16日已駁回其上訴。事件發生在2021年疫情高峰期,62歲洪翁因新冠肺炎確診,且有全身無力、嗅覺改變等症狀,因此在2021年5月28日被送往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接受治療。然而,洪翁不滿被關起來,時常吵著想要回家,並在5月31日隔離期間闖越門禁,擅自走出病房,遭陳姓、蔡姓女護理師阻止。洪翁回房後心有不甘,竟預藏一把檳榔刀,在另一名施姓女護理師進入病房時朝施女背部、胸部、腹部等處猛刺;蔡姓、陳姓女護理師聽到呼救聲,連忙上前搭救傷者,然而洪翁先是砍傷蔡女的腹部,接著又將陳女砍倒在地,大聲質問「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並持刀猛刺陳女的會陰處。之後,醫院保全與警察聯手制服洪翁,並將3名傷者送到急診室救治;但其中一名護理師右手神經、肌腱已被砍斷;另外2人則分別受背部穿刺傷導致氣胸、腹部割裂傷,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庭訊時,洪翁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是去治療;被告辯護律師則稱,洪翁有大腦神經萎縮情形,且他不記得事發經過,可能影響行為辨識能力,另他曾打電話給女兒訴苦,稱在病房內「看到很多鬼」,希望換病房,顯示當事人有急迫需求才會衝出病房,希望能作為從輕量刑的事由。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翁看見員警後,主動棄刀、要求找律師,可見行兇時沒有失去辨識能力、控制能力,應負完全責任。刑事的部分,洪翁一審時被新北地院依3個殺人未遂罪重判12年6月徒刑,二審時,高等法院改依2個殺人未遂罪、1個傷害罪,判處9年4月徒刑。洪翁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除此以外,3名護理師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洪翁應分別賠償3名護理師230萬元、103萬元、580萬5348元,共913萬5348元。洪翁對此依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已在16日被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駁回。
稱人夫同事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 軍官亂造謠下場曝光
唐姓海軍軍官曾在整理辦公室用品,因為不小心丟了同事的私人物品,被長官介入調停,最後賠錢,而他不爽此事3年,在臉書發文回憶軍旅生活,稱同事瞞妻小在外地亂搞,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最後被依誹謗罪判2月,同事提民事求償66萬元,法院派判賠3萬元。判決書指出,唐男跟同事是軍中同袍,因不慎丟了同事的個人物品,2人起爭執,在上級長官協調下雖達成和解,唐男要賠錢,但還是心有不甘,在2022年9月某日在臉書發文,「國軍online左營辦公室之保險套事件回憶。」唐男指出,「那些我以為是無主物,不小心清理掉的東西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盒用了大概一半的超大盒保險套。那個說我丟掉他東西的傢伙有妻兒,但因為是外地人,下班就住在宿舍,放假才回家,那既然是外地人,為什麼會放一個超大盒的保險套在辦公室櫃子,而且還已經用掉那麼多了呢?」唐男造謠同事攜帶違禁物進入營區,影射疑似有不正當性行為,同事發現後對唐男提告,而唐男也坦承犯行,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不過,同事被老婆懷疑不忠於婚姻,致多次爭吵,對同事的家庭生活造成莫大痛苦,所以又對唐男提民事訴訟,求償66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判唐男要賠3萬元,可上訴。
欺文盲簽同意書2/建商先聲奪人告地主 家屬車停自家門口也遭罰
住在台東的83歲蔣阿嬤指控,建商在她家旁邊蓋房子,不使用原本進出的道路,卻由地政士找她簽名同意提供自己的土地供建商通行,不識字的她原以為有補償金可以拿,沒想到同意書上根本沒提到;蔣阿嬤的家人得知後向建商抗議,並準備提告建商與地政士詐欺,沒想到建商更搶先一步提告民事,並告蔣家多人妨害自由、恐嚇等多項罪名,警察甚至對蔣家人停放在該處的車輛及圍籬開單。蔣阿嬤發覺她的土地並非縣政府徵收做道路、沒有補償金之後,與家人找建商理論,還在周圍掛起抗議布條,後來建商更開始動工,用怪手開挖蔣阿嬤的土地埋設管線,行動不便蔣阿嬤氣得坐著電動代步車,到工地前要阻止動工。而警方在接獲建商通知後,大陣仗出動十多名警力到場,甚至連分局長都親自到場,把蔣阿嬤以及及位家人驅離。鎮公所為此糾紛召開調解會,蔣阿嬤的家人與朋友出席調解會,要求建商應支付相當的金額做為阿嬤土地變成道路的代價,建商則找來台東房地產業的「聞人」陳義山代理和調,最後雙方不歡而散,建商方還提告蔣家人恐嚇,當天下午被帶到警局做筆錄。蔣阿嬤的外甥女說,當他們抗議建商時,馬上就有大批警力趕到,不僅法辦他們妨害自由,連用手機錄影都被告強制罪。(圖/讀者提供)蔣阿嬤的外甥女說,他們在朋友的建議下,原本打算提告建商與地政士詐欺,沒想到建商早他們一步,先提告民事訴訟,要求蔣阿嬤不得拒絕他人的通行權,同時必須容忍在土地下埋設電線、水管、瓦斯管及其它管線;蔣阿嬤的妹妹雖然未簽同意書,也被建商一併提告,要求拆除設在妹妹自己土地上的圍籬。除此之外,建商除了對蔣家方面出席調解會的6人提出刑事告訴,蔣阿嬤的弟弟、外甥女因為要求砂石車要先過磅,以免壓壞土地,也被控妨害自由,在9月30日第一次開庭。至於蔣阿嬤控告地政士詐騙的案件,半年前提告至今尚未開庭。蔣阿嬤與妹妹、弟弟相鄰而居,被劃為道路的土地就是三家人中間的一塊長形空地。蔣阿嬤的外甥女說,這塊地與其說是蔣家人的私有通道,還不如說是三家人的庭院,除了她母親種植的咖啡等作物收成偶爾從這邊搬運出去外,因為沒有外人會通過,大部分時間都是用來堆放物品及停放車輛;但自從被公告為現有巷道後,警察竟然對停放的車輛開罰單,甚至連她母親設在自己土地上的圍籬也被開單,反而對於建商越界在母親土地上做排水溝的行為不聞不問。「我的車根本不會擋到工程車出入,更何況這裡又沒劃紅線,連黃線、白線都沒有!」蔣阿嬤的弟弟不滿地說,他的車從以前就停在自己家門口,而且靠邊停車,並不妨礙其它車輛進出,但竟然接連被警察開了2張罰單,雖然金額不高,但令人不服氣;另外,他原本放在門口的花盆,也被警察要求移走。「這本來是我們家人的地,現在被騙,成了道路,竟連東西都不讓我放,車也不能停,太欺負人了。」蔣阿嬤的弟弟不平地說。蔣阿嬤與建商民事官司的委任律師湯文章表示,蔣阿嬤的土地被認定為現有巷道,形式上看起來合法,但實質卻很有問題,自己的土地被迫無償提供給他人使用,會勘時還沒通知利害關系人到場,老人家當然不服氣。他質疑,建商建案所在的土地,原本另有一條路可供出入,縣府卻又把蔣阿嬤的地認定為現有道路,其公告程序很有問題,未來會在法庭上為蔣阿嬤爭取應有的權益。蔣家人把阿嬤的這塊地當作庭院使用,也會放置物品、停放車輛;但被公告為現有巷道後,警察竟然來開單取締違停。(圖/讀者提供)律師鄧湘全指出,簽約、簽同意書是一種意思表示,根據《民法》第 88 條規定,如果意思表示的內容有錯誤,或是表意人事後察覺事情跟他原本認為的不一樣,可次從知道事情真相後一年之內撤銷他的意思表示(簽約);同法89條規定,如果表意人是被騙,也一樣可在知道被騙後一年內撤銷。撤銷的方法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只要能證明已讓對方知道就可。鄧湘全建議,雙方要簽約時,若有一方看不懂合約的文字,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最好請一位見證人,證明雙方充分理解合約內容。張姓地政士喊冤說,因為有仲介的客戶要買蔣家後方其他親友的土地,她請蔣阿嬤簽的同意書內容大意,是把蔣家土地讓作出入道路,建商願意分攤部份地價稅,但卻又說土地使用同意書不是她經手的,也不是她說有補償金的。辰堡建設陳先生說,蔣阿嬤的這塊土地當初是他們自己向縣府申請舖設道路,用政府的錢舖的路、蓋的水溝,本來就應該屬於公眾使用的道路。蔣家人所說的道路補償金,應該是地主跟縣府之間的事,蔣家人曾要求建商把土地買下,再捐給政府作道路,但辰堡建設只是地方上的小建商,無法讓人予取予求。辰堡建設委任律師李容嘉指出,民事庭一審已判決辰堡建設有權使用這條道路通行,全案目前二審中,行政法院也將在12月判決。這塊地做為道路已經20年,就算說是蔣家人的私人通道,辰堡建設的建地也是向蔣家人所購買,其中也包括蔣阿嬤名下的地。
吃壽司郎守宮放醬料碟!女大生挨告「求償金額曝」 刺青男放檳榔剉咧等
知名連鎖迴轉壽司店「壽司郎」近來頻遭顧客鬧事,繼今年6月有女大生將寵物「守宮」放在壽司郎的醬料碟上拍照後,本月初又有一名刺青男子將「整包檳榔」放在迴轉台的盤子上玩弄,惡搞行徑全被拍下。對此,壽司郎表示,將提告在迴轉台上放檳榔的男子,至於女大生則已經提告,並求償20萬元。今年6月,一名元智大學女學生在壽司郎用餐時,竟將寵物守宮放在醬料碟上拍照,還PO網直呼「壽司胖胖包」,畫面曝光後,網友紛紛不滿怒轟,「對她來說那是她的寵物,對我們來說它是蟲,噁到爆欸」、「我是能理解守宮可愛辣,但是放在沾醬盤…實在不能理解耶」、「同為守宮飼主真的無法理解這種行為⋯而且守宮這種生物真的不適合出門。」針對不當用餐行為,事後台灣壽司郎也發布聲明表示,該名女大生已向本公司致歉,但因此行徑是錯誤之舉,仍會提告,「本公司將提起民事訴訟,目的在於強調食品安全及用餐環境規範配合之重要性,敬請各位消費者理解及配合,望此次事件能圓滿落幕。」一名刺青男子前往壽司郎用餐時,竟腦洞大開將「整包檳榔」放在迴轉台的盤子上,直接在現場玩起轉轉樂。(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壽司郎委託律師李育昇透露,今年7月已正式向涉事女大生提告,要求賠償20萬元,不過考量對方還是學生,僅求償清潔消毒及訴訟費用,並未包括商譽損失,且所有求償費用均有單據作為憑證。另外,本月初有一名包手刺青男子將「整包檳榔」放置在空的盤子上,讓檳榔隨著迴轉台運走,事後還PO網笑稱「檳榔應該比壽司貴!」對此,律師李育昇也表示,確認男子身分後,壽司郎同樣會提告求償。
張友驊逝世…律師曝他昔日「法庭金句」太難忘 少將孫也道謝
年近70歲的資深政論名嘴、「揭弊雙雄」之一的張友驊,3日晚間在台北市吳興街散步時,意外踢到路邊花圃跌倒,造成頭部直接撞擊地面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雖恢復心跳,但仍處於昏迷狀態,最終仍不幸於11日晚間與世長辭,令親友相當悲痛。對此,律師簡榮宗回憶,張友驊在法庭上的態度及論述,讓他印象很深刻;網紅「鬼才阿水Awater」也表示,張友驊曾在政論節目上聽聞他是嚴佛元將軍的孫子後,對他格外照顧,「真心感謝您。」69歲政論節目名嘴張友驊3日晚間散步時不慎跌倒,導致頭部重創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仍處於昏迷狀態,最終張友驊妻子11日決定拔管讓他安詳過世,享壽69歲。消息傳開後,包括名嘴狄志、中國時報總主筆陳琴富、資深媒體人彭文正等許多公眾人物也紛紛發文悼念。對此,律師簡榮宗今(12日)也回憶,多年前,張友驊在節目中的發言,讓中天電視台以及他一起被告侵害名譽權,請求賠償,「當時我是代表電視台的律師,案件最後我們也勝訴了。而張先生在法庭上的態度以及論述,讓我印象很深刻。很遺憾看到他離世的新聞。也希望大家都要留心,避免跌倒。」(圖/翻攝自Facebook/簡榮宗)只見簡榮宗附上自己2015年在個人臉書的發文截圖,他當時寫下:「下午我去代理了一個政論節目被訴妨害名譽賠償的民事訴訟。同造某名嘴的抗辯,我認為可以列為法庭金句:『不要臉的人,那(哪)有名譽可言?』」與此同時,網紅「鬼才阿水Awater」也向天上的張友驊道謝,「謝謝你願意仗義執言,為我爺爺出書,來還原823砲戰時那些被深埋的歷史,也謝謝你在政論節目上聽聞我是嚴佛元將軍的孫子後,對我格外的照顧,真心感謝您。」、「張友驊R.I.P.。也希望長輩們能夠注意安全,長輩跌倒後常常會很難康復的。」
看護變同居!董座不只送女看護4650萬 還贈透天厝:讓妳安享晚年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看護,自2005年起長期照護某傳產游姓董座,2人日久生情,逐漸發展為同居情侶關係。游姓董座2018年臨終前,不僅在病榻上允諾將18張定存單內的4650萬元贈與朱女,還贈與她一棟位於高雄大社區的透天厝。之後,游男家人為4650萬遺產與朱女展開7年刑、民事訴訟,近期高雄高分院作出判決,不僅朱女刑事上獲判無罪贏回鉅額遺產,民事上同樣獲勝,取得這處游男生前承諾「讓妳能安享晚年」的透天厝。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高雄某傳產公司游姓董座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游姓董座董早年向政府承租大社區水管路一塊水利地,興建透天房屋做為公司營業場所,經營機械進口生意,後來公司遷移至左營區,游男則花了300萬元將大社區的透天厝重新裝潢,並帶著朱女前往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稱這棟處所將來會交給朱女安享晚年之用。游男於2018年初病逝,該棟透天厝由游妻和3名子女繼承。朱女表達游男生前允諾把這間透天厝讓渡給她,遭游家人拒絕歸還。朱女因而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起訴狀主張她照顧游男十多年,期間還陪他度過6次化療,她和游一起到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但被游妻等人無權占有。游家人則主張,朱女負責照顧游男的生活起居,但對外竟以「游太太」自居,事實上她只是看護;游家人並說,房屋納稅人是游男兒子,游的兒子才是房屋實際上的處分權人。一審橋頭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朱女提出她和游簽立的房屋轉讓協議書,以及律師見證文件,法官依此判決游家人敗訴定讞。但因該地是水利地,朱女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後可租地居住,但無土地所有權。
賓士電動車爆毀滅性火災事件 韓國執行長公開道歉
賓士韓國區執行長懷特爾(Mathias Vaitl)7日為旗下電動車8月引發的毀滅性火災事件公開道歉。該事件發生於仁川一棟大樓的地下停車場,火災燒毀87輛汽車,並建築物本體造成嚴重損害,同時引發韓國全國對電動車安全性的擔憂。懷特爾在公開發言中表示:「賓士對我們的車輛引起的爭議表示誠摯歉意,並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充裕的支援」。車商和政府機構仍在釐清火災的具體原因,初步結果顯示,起因可能是電動車配備的中國製電池損壞所致。針對這一事件,韓國賓士已採取多項應對措施。懷特爾表示,他已兩度會見受災居民,並承諾將捐贈45億韓元(約 334 萬美元)幫助受害者。此外,該公司將提供免費出借最新款E-Class轎車一年,作為對受災家庭的臨時支援措施。然而,受害者們對這些措施感到不滿,並準備提起集體訴訟,要求更具體的賠償。一位法律代表透露,民事訴訟將於10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進行,針對賓士隱瞞汽車缺陷和進行虛假廣告的行為,要求賠償損失。在此次事件中,事件緊急計畫委員會還揭露賓士的銷售指南,用於指導經銷商如何應對客戶詢問。指南建議經銷商向消費者保證,該電池雖由中國企業生產,但採用頂級技術。火災事件對賓士在韓國的銷售產生了嚴重影響。數據顯示,該公司8月的電動車銷量出現明顯下滑,僅售出133輛電動車,較前一個月減少50.4%。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房東房客當街大打出手…扯髮尖叫影片曝 雙方互提告傷害
台中北區精武路某家髮廊6日晚間6點多爆發肢體衝突,警方到場才制止衝突,據調查是房東跟房客起口角,當街拉扯頭髮,雙方也都要提傷害告訴。據警方調查,42歲羅姓房東跟40歲房客、54歲陳姓女子,因民事訴訟問題起衝突,在髮廊內外大打出手,林女的左手和左膝擦傷,陳女的左手受傷,羅女的左眼也有瘀青、身體多處傷。從影片中可見,帽子女出腳踹對方,現場傳出尖叫聲,綠衣女也衝過去跟對方拉扯。事後,警方將2人送醫後無大礙,雙方也互提傷害告訴,全案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遇到糾紛要理性,不要使用暴力,警方也會維護民眾安全,確保社會安定。
吹牛老爹爆性侵再增120人!他曝「男女都下手」 受害者才9歲
美國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Sean ‘Diddy’ Combs)去年底接連被控從事性販運、毆打前女友等罪行,上月中旬遭逮捕、起訴。沒想到事件尚未落幕,近日又有120人控訴遭他性侵,有律師透露,他將代表大約120名男女,向這位重量級音樂大咖提告。根據律師的說法,受害人男女都有,而且年齡跨度很大,最小受害人才只有9歲。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被捕後,再次傳出有120人出面指控他性侵。(圖/達志/美聯社)根據《每日郵報》等外媒報導,來自德州的律師布茲比(Tony Buzbee)宣布,包括25名未成年人在內,共有120人打算對吹牛老爹提出民事訴訟。布茲比表示,「娛樂業最大條、實際上根本不是秘密的祕密,現在終於公諸於世了」。報導引述布茲比說法,120人當中有一半是女性,也有一半是男性,其中有25人受害時僅是未成年,「這真的令人震驚,年紀最小的受害者當時才9歲,另一人也才14歲,這些不法行為涉及的時間範圍從1991年到今年2024年,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受害者,這就是答案,這種情形已經持續長達25年」。據布茲比指出,其中年僅9歲的男孩,當年參與吹牛老爹旗下唱片公司的甄選,不料卻在錄音室被他和其他人性侵。據了解,吹牛老爹下手的場地大多在派對、聚會上,受害者被下藥後就不省人事,如果拒絕喝一杯,就會被趕出派對,事後還會被要脅不准說出去,否則將對受害者不利。吹牛老爹上月被控犯有3項刑事罪名,指控他對女性性虐待,並利用威脅和暴力手段,脅迫她們參加毒品助興的性派對,但他對刑事指控不認罪,目前續押候審。另外針對這起報導,吹牛老爹律師團表示他堅決否認此事,並強調會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清白。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被捕後,再次傳出有120人出面指控他性侵。(圖/翻攝自X)
人口販子余華英添新案重審 被害童新增至17人
澎湃新聞1日報導,大陸最知名被拐賣兒童楊妞花尋親26年故事的加害人——人口販子余華英受審案,雖於去年九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先後與姘夫及丈夫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死刑。但在二審時,因查出又涉其他拐賣兒童案,發回一審查重重審,檢方現查出,余女所涉拐賣兒童數量至少已17人。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文廣指出,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案,將於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文廣指出,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姘夫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萬元。余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分別向貴州省高院提起上訴。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從監獄逃亡31年涉脫逃罪、拐賣兒童罪等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王加文和余華英曾於2002年在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於2003年在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陳(化名)拐賣至邯鄲。庭審中,王加文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據瞭解,此次檢方增加指控余華英所犯的4起犯罪事實中,除了指控余華英與王加文作案2起,還指控余華英另與龔顯良作案2起、拐走兩對兄弟共計4名兒童,兩人將其中的3人拐賣至河北邯鄲,將另一名年齡稍大的兒童留在貴陽一家遊戲廳內。後該名兒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幫助下回到家中。
50轟球目前出價3790萬 日企業家也參加競標:想把球還大谷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道奇隊日籍球星大谷翔平19日完成本季「50轟、50盜」壯舉,也成為史上第一人,而該顆全壘打球被球迷撿走,近日被放到拍賣網上競標,起標價為50萬美元(約新台幣1605萬元),而日本企業家田中裕輔也參加競標,想把球給大谷。大谷50轟的全壘打球,目前競標價來到3790萬。(圖/翻攝拍賣網站)田中裕輔在X發文,目前競標價是120萬美元,他還是會繼續拚,他很高興大谷的球在美國市場受到好評,考量到這偉大成就,這是很自然的,但他是參與競標的人,心情很複雜。據日刊體育報導,大谷50轟的全壘打球,在28日被拍賣,價格一直上漲,截至29日凌晨4點多,已經進行了13次出價,目前金額為120萬美元(約新台幣3790萬8000元)。據悉,田中裕輔想標下球的理由是,要把球還給大谷,而田中裕輔出了105萬美元(約新台幣3316萬9500元),是當時金額最高者。據悉,大谷19日對上邁阿密馬林魚,單場6安,3發全壘打、10分打點,加上2次盜壘,達成51轟、51盜。29日大谷也在客場先發出賽,對上科羅拉多落磯隊,大谷單場雙安,也成功盜壘,本季累計58盜,道奇全場18安,13比2擊敗落磯隊。此外,近日也有一名18歲球迷表示,是他接到全壘打球,被另一名球迷克里斯(Chris Belanski)搶走,他也提起民事訴訟,聽證會於10月10號舉行。
代購陷阱1/花738萬買到愛馬仕假包 怒提告驚見4代購是同夥
一名許姓女子於疫情期間透過知名電商平台,找上一名自稱謝姓男子專營歐洲正品精品代購的賣場,向其購買一只愛馬仕柏金包,並前往二手精品店進行鑑定,直到確認為真品後,才陸續向謝男下訂包包,同時為分散風險,也向另外3名代購下訂共15只愛馬仕包包,總價約738萬元;未料包包到手後發現縫線粗糙,明顯為假,怒對代購提告後竟發現4人是同夥。許小姐2020年底為想送家人禮物,透過知名電商平台尋找代購,幾經篩選後,選擇一名自稱「精品搬運工」的謝姓男子,其聲稱在歐洲正品代購7年,並有10年美國簽證、法國5年申根簽證,還是各個商場或品牌的VIP認證,甚至還是愛馬仕的VIC,強調所有貨品均來自專櫃與免稅店等正規管道,「不正全數退款,假一賠十」。許姓女子在電商平台上找到一名代購,該名代購自稱有7年代購經驗,更強調「不正包退、假一賠十」。(圖/當事人提供)許小姐經多方比較後,先向謝男下訂一只愛馬仕柏金包,等到包包到手後也立即帶著包包前往二手精品店驗貨,在得到正品的回覆後,許小姐才終於放下心來決定繼續向謝男下訂包包,同時為了分散風險,另再篩選出3名代購,前後向4人共下訂15只愛馬仕柏金、凱莉與小房子等包包,刷卡付出738萬元後,卻在拿到包包時發現包包縫線粗糙,明顯為假,讓她氣得當場與代購對質,孰料4人竟在一夕之間全數消失,讓她只好報警提告。許女在提告後也意外發現,謝姓男子從頭到尾只是「人頭帳戶」,而她先前為了分散風險向其他代購購買的電商賣場帳號,竟也全是人頭帳戶,最終金流全數流進一名袁姓男子所有的帳戶,幾人以出租或是出借的名義,將電商賣場帳號提供給袁男使用,為避免遭到查緝,幾人還先將金額轉為蝦幣。許女拿到包包後發現縫線粗糙,因而向代購質問,未料幾名代購卻在一夕之間全數人間蒸發。(圖/當事人提供)許女還進一步查出,這幾個人頭帳戶曾與袁姓男子互傳訊息,明顯在商討如何躲過金融機構查緝袁男實際從事地下匯兌一事,但最後卻因無直接證據指出袁男有實際參與販售仿品、經營仿品賣場等事證,因此敗訴;而許女提告袁男與相關人頭帳戶的刑事與民事訴訟,也皆因事證不足等原因,通通敗訴。不甘心明明被騙損失金額巨大卻提告求償無門,許女還透過管道,拿著先前留存好的「愛馬仕購買證明」,向愛馬仕法國總部詢問證明的真假,最終得到總部回應「該證明開立日前法國當地放假」的回應,以此提供給電商平台,希望能做為申訴退回爭議款的重要證據,孰料該電商不認可,且揚言要對許女提告「偽造文書」,讓她傻眼,只能吞下認賠。陳俊豪律師指出,名義上的賣家也可能是帳號被盜的受害者,而真正的詐欺賣家根本找不到人,只能呼籲消費者慎選賣家才是上上策,尤其高單價商品最好面交驗貨再付尾款,過程也應與賣家資訊進行確認,以防賣家是人頭帳戶,才能避免受騙。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新竹婦遭詐1600萬 車手落網稱「才入詐團10天」仍遭判全賠
新竹縣一名蕭姓女子,加入假投資詐騙社群,聽信詐團指示面交7次,共得手1,600萬元,蕭女發現受騙後報警,配合警方約出車手謝男。謝男稱僅加入詐團10天,未參與前7次面交,雖然刑事庭認定其為未遂犯,但民事庭則認為他身為詐團成員,就需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謝男需賠償蕭女1600萬元。蕭女加入假投資LINE社群,於2023年11至12月間,依詐團指示前往竹北星巴克面交現金給車手,共計1600萬元。蕭女報案並與員警合作,約出詐團車手謝男面交605萬元假鈔及1張千元真鈔,警方當場將其逮捕。謝男聲稱,他加入詐團才10天,前7次與蕭女面交的車手均不是他。新竹地院刑事庭依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謝男8個月有期徒刑,蕭女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謝男1600萬元。民事庭法官審酌,蕭女主張的內容有刑事判決作為證明,謝男卻始終未到庭說明,也無提出有利於己的聲明或證據供法院審理,依據調查結果,堪信蕭女遭詐鉅款為真實,故判處已受刑事宣告有罪的謝男需對詐團侵權行為負責,如數賠償蕭女1600萬元。
台中警局承攬工程糾紛升級!建築事務所獲賠296萬 警局決定再上訴
台中市警察局與馮姓建築師事務所之間的工程合約糾紛,近日引發外界關注,該事件源於市警局委託該事務所負責「局本部暨各大隊興建工程」的規畫、設計及監造工作,由於工期延長,馮姓事務所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額外支付443萬餘元的監造費用,最終法院判決市警局應支付296萬7575元,並自判決確定日起支付利息,台中市警局已表示將上訴至二審。據判決書內容,馮姓建築師事務所主張原契約中約定的736日曆天工期,由於開工申報延誤、天氣因素及設計變更等多重因素,實際工期延長至878日,事務所強調,雖然遇到各種挑戰,但依然持續提供監造服務,因而要求市警局支付額外的監造費用887萬5024元,最終只要求443萬7512元。市警局則對此表示異議,認為根據雙方協議,延長工期的監造費用並不包含在內,並且工程的費用應依固定費率計算,認為,工期延長的原因包括頻繁更換監造人員及設計上的不當問題,這些均是由馮姓事務所的過失所導致,因此拒絕支付額外費用。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依據全案的卷證資料及台中市建築師公會的鑑定意見,認為事務所主張的878日延長工期中,只有255天是合理的,這些天數是因天氣因素及設計變更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法官指出,延長的日數並不符合正常工程的常態,且在這段期間內,馮姓事務所仍執行監造工作,投入相當的資源,因此根據情事變更原則,判決市警局需支付296萬7575元的監造費用及相應的利息。對於此次判決,台中市警局隨後表示,已與委任律師進行討論,決定上訴,市警局強調,他們並未忽略任何證據,並將全力以赴為自身權益辯護,並期待二審能夠還原事件的真相。
豪門走鐘戀情1/漢來集團長公子驚爆不倫戀 與女秘書婚外情遭判賠
9月13日下午5點,一場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一審宣判,原告要求新台幣165萬元賠償,被告願以80萬元和解,最終台北地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30萬元。此案件中的被告侯淳淯今年35歲,正是南台灣商界傳奇人物、國揚漢來集團創辦人侯西峰的獨子。本刊在數日前便接到爆料,指控侯淳淯利用職務之便,在明知雙方都各自有婚姻的狀況下,與自己在台北的女秘書K女發展婚外情,甚至一起開房間過夜。爆料者指出:「最離譜的是,兩個家庭的成員彼此都認識,還曾經一起出遊。」侯淳淯結婚多年,育有二子均在讀小學,現在為漢來集團旗下漢齊科技負責人,也兼任漢來飯店事業群副董事長、漢來物業管理顧問公司副董事長,同時還是專做精品代理的上市公司高林實業(2906)的董事會成員,可以看出侯西峰對這個獨子的疼愛。據CTWANT記者深入了解,侯淳淯負責的漢齊科技,主要是幫集團旗下的各企業做紅利積點服務及大數據蒐集,當初為了這項業務,侯淳淯特別找來大學主修資訊傳播、高中時代就認識的老友K女來上班,之後更升任為秘書,也陪著侯到處應酬談生意,沒想到卻因此擦出不倫火花,更發展成婚外情。侯淳淯與K女在社群軟體對話中,親密到以「我的女人、我的男人」互稱。(圖/對話示意圖)侯淳淯與K女在高中時代就已認識,卻從老朋友發展成新戀人。(圖/對話示意圖)爆料者指出,K女與丈夫L男結婚超過10年。「當初K女被調升秘書職務時,Steven(侯淳淯)還曾透過K女向L男致歉,說K女之後當秘書會常去應酬,照顧兩個小孩和家事請他多擔待。」侯淳淯與K女的婚外情持續一個月之久,直到2023年10月底(11月初)某天凌晨三點,L男無意間在夜歸妻子的手機上,發現兩人互相祝賀「在一起滿一個月快樂」的訊息,質問妻子後,K女才承認與侯淳淯有「超越朋友」的情愫,這段婚外情正式曝光。令綠光籠罩的L男不滿的是,事情爆發後他立刻要求雙方不准再聯繫,但事情發生的當天下午侯淳淯卻仍與K女聯繫,要求刪掉許多對話紀錄。之後L男在質問侯淳淯時曾告訴侯:「如果你真的願意照顧她一輩子,我可以成全你們。」「你知道你這樣做傷害了兩個家庭8個人嗎?」但侯淳淯表示他已有家庭,不可能為此離婚。談話中,侯淳淯還勸他「要先冷靜下來」,甚至問:「你想要什麼?」這才讓L男決定走上法律途徑。本刊記者在宣判後電話詢問國揚集團侯家,一位侯家長輩回應說:「該去面對法律的,就要自己去面對,一切遵從法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