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
」 國務機要費 陳水扁 大陸 車禍 除罪化15歲無照少年開車奪3命「律師曝光1關鍵」 車主雙11前如未到案恐遭通緝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為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巨額賠償。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為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為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著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布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台灣。
漢堡王規定電子票券「禁止1行為」 過來人抖真相:怕被盜用
隨著科技的發達,民眾外出消費不再侷限於付現金,也可以使用電子支付或刷卡。不過,有網友日前在速食店點餐時,卻發現店家公告「所有電子票卷(券)皆不能截圖兌換」,不明白背後用意,掀起一陣討論。原PO在《Threads》發文提到,現在用電子票券相當普遍,包括超商、麥當勞、肯德基、星巴克等到處都能用,許多人為了省時間,會在到櫃台點餐前,先截圖條碼畫面,好讓店員可以快速刷。然而漢堡王卻規定,電子票券要當場在櫃檯點畫面給店員看,如果是截圖就不能用。原PO明白這是公司規定,但不解這樣做是什麼用意,認為會多花時間,「因為去的店都是客人很多的,所以習慣先截圖節省時間,如果後面排隊塞車我會很緊張」。漢堡王規定電子票券不能截圖兌換。(圖/翻攝自Threads)貼文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留言:「證明是票券持有人,避免被偷截圖產生爭議」、「大概就像有人買了什麼票券po網又沒打碼,結果被人拿去用了」、「被盜用會有爭議,尤其現在很多資安意識很差的會拍照貼上網」、「早期兌換卷沒有特別表示不得翻拍之類的標語,反正就是A拿B的翻拍,B來吵被盜用要求門市賠償」。此外,也有專業網友舉例,像是百貨公司的即享券,收銀機不管是APP還是截圖給朋友都刷得過,也就是無法防呆,確認是否為「盜用」,因此有些百貨公司會直接規定,即享券不收截圖,不然後續盜用產生的刑事、民事責任,則由店員自己負責。
台積電股價坐雲霄飛車!券商通報違約交割逾2.2億 網笑:韭菜翻車現場
台股近期大回檔,22日盤中一度殺超過700點,碰到22130.88點,短短7天跌超過2000點,也引爆恐慌性殺盤。而「護國神山」台積電股價近期也跌至千元以下,短短4天就跌掉116元市值蒸發3兆。不過仍有不少心臟強壯的股民勇敢進場接手,最後變成違約交割。證交所23日發布公告,由5家券商通報投資人違約交割台積電(2330),金額高達2億2761萬1920元,刷新單一個股違約交割紀錄。台積電上周法說會後殺聲不斷,7月19日失守千元大關,單日跌35元;本周表現又上上下下有如雲霄飛車,22日跌31元、收939元;23日回彈40元,收979元。有網友近日在網路論壇Dcard股票板以「台積電沒錢交割怎麼辦?」為題發文求救,說以為台積電會開低收平盤左右,「所以就在986買了一張,結果現在跌到不行,沒錢交割只能當沖掉了嗎?可是要賠好多錢,我該怎麼辦,誰能幫忙拉一下到990就好,我真的好害怕」。有人質疑原PO敢這樣下單「不就代表有充足的交割款,現在上來討拍做什麼?」,但也有其他人指出「原PO應該本來就是想當沖一把賺價差,只是翻車了」。還有人表示:「我就知道這波一定有傻子賭徒想當沖,然後錢拿不出來」、「她就只是投機想抄底沖一下賺價差,其實中間一度有漲到990可以讓她跑,但是她想賺更多沒跑掉,終究還是因為太貪了」。網友特別提醒,違約交割的嚴重性,「趕快先去借錢吧,違約交割對妳的聯徵信用很傷」。而且如果客戶真的違約交割,也會害慘證券公司及營業員,金管會會記得這個證券商有違約紀錄並要求風控改善,券商也會將違約的客戶列為高風險並通報同業。值得注意的是,違約交割有民事、刑事、信用等三方面的後果。民事責任上,券商可以跟客戶收違約金,最高可收成交金額的7%,實際金額以法院審理結果為主。如果下單客戶戶頭餘額不足,券商最終還可以繼續向投資人追討這筆債務,包含向法院聲請強制扣薪,每個月薪水轉給券商。刑事責任上,若違約交割之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之相關刑責。最重要的是,違約交割的紀錄會被通報登記在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屆時所有金融機構都可以查詢到客戶曾經「信用不佳的紀錄」,未來想要申辦信用卡、向銀行申辦房貸,都可能更困難!
驚險一刻!高雄2屁孩突竄馬路險被撞 騎士怒批:你們早晚的啦
高雄市楠梓區10日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驚險事故,1名騎士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路旁突竄出2名男童,嚇得騎士急煞,才未釀成車禍,事後騎士將事發過程上傳至社群網站,並怒斥「弟弟你們這樣早晚的啦」,警方對此回應,依法可向孩童家屬開罰500元罰鍰,並表示家長應監督孩童,避免造成危害發生。據了解,網路社群平台「社會事新聞影音」近日流傳1部影片,內容提及1名騎士騎乘機車沿楠梓區德中路行駛,行經全聯超商旁街道時,右側路旁有2名男童突竄出,快速跑到對向,幸好騎士反應快,緊急煞車,才未造成憾事發生,騎士更怒批「暑假特產,真肆的,弟弟你們這樣早晚的啦!」警方表示,楠梓警分局對此回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開罰新台幣500元罰鍰,警方同時呼籲若造成他人受傷,還須負起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
瑜珈課豔遇…晚上不能約有鬼 他「發現是人妻」問:會被告嗎?全場急勸退
儘管我國通姦罪在刑法上已經除罪化,但仍要負擔民事責任。1位男子近日透露,他透過瑜珈課認識1位自稱沒有男友的女子,對方好像對他非常有興趣,但是晚上約出門都被拒絕,沒想到男子無意間發現女方竟然已婚,讓他急著上網求助,「請問如果已婚的人謊稱自己單身,然後我們這樣有後續的話我會被告嗎?」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原PO昨(12日)在PTT以「對方不知道我知道這樣還會被告嗎?」為提發文透露,自己最近透過瑜珈課認識1位女生,2人偶爾會一起聊天吃飯,對方也聲稱自己沒有男友,而且還會在言談之中各種明示、暗示,感覺對他很有興趣,但奇怪的是,每次原PO要約她晚上見面,她總是說晚上有事,只能白天一起運動。原PO感嘆,直到後來他無意間發現女子其實已經結婚,但已對女方有感情,覺得很惋惜,因此決定上網詢問,「請問如果已婚的人謊稱自己單身,然後我們這樣有後續的話我會被告嗎?畢竟她謊稱單身,我也是被騙的。」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她說單身時錄音,當作存證」、「認真的說,這篇發出來你就很難說你不知道對方婚姻狀態」、「不管你有沒有發現,對方都可以告,定罪率有差而已,你已經發現了,正常情況你是沒辦法在裝了,想也沒用」、「沒用,朋友就這樣被告過,一樣賠錢了事」、「你最好問清楚,有對話紀錄最好,已經知道就別再碰了」、「建議不要有後續,小心被告,我認真的。你不知道這女的還有沒有其他人」、「本來不會,但現在有了這篇文章作證。」
湖南版神鬼交鋒!銀行女行長8年詐1.9億 至今分毫未追回
澎湃新聞16日報導,在湖南臨武郵儲銀行支行任職支行長多年的唐姣香,在最後8年內,利用身分詐騙以銀行儲戶為主的204名出借人超過42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1億8700萬元),被依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發監服刑中,但一眾被害人實際損失2854萬餘元,迄今分毫未追回。1966年生的唐姣香,2012年起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郵儲銀行)湖南臨武縣東雲路支行行長,2015年退休後,被回聘仍任同一支行行長,直到2017年後改任該支行「外包大堂經理」。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9月至2022年1月唐姣香在郵儲銀行工作期間,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投資經營等事實,隱瞞其無法歸還借款的真相,向親友、同學、儲戶等大肆借款,涉案金額超過4250萬元,其中出借人實際損失2854萬餘元。報案的被害人有204人,大部分是唐姣香所在銀行的儲戶。唐姣香詐騙一案,司法機關僅查到其少量違法所得,二百餘名借款人損失難以挽回。多名被害人認為,銀行方面應承擔監管缺失的民事責任。澎湃新聞報導,被害人稱,當初借款給唐姣香是相信她「行長」身分,且「借款」行為均在銀行完成。在給少數被害人出具的借條上,唐姣香還蓋上了「臨武縣郵政局中心郵政儲蓄所」公印。「當時看到她蓋了公章,她本人也簽了字,我就很放心。」被詐騙422萬餘元數額最多的被害人黃榮菊說。據唐姣香供述,涉案的印章並非其個人私刻;但郵儲銀行郴州市分行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我們印章管理序列裡沒有這枚章子」。澎湃新聞報導,「我們都是依法辦事。」郵儲銀行郴州市分行行長唐偉說:「法院判決怎麼辦,我們就怎麼辦。」對於銀行是否存在監管責任,唐偉拒絕回應。臨武縣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組織當事各方協商,由法院進行訴前調解。目前,唐姣香詐騙案204名被害人的2854萬元損失難以追回。作為唐姣香工作單位,郵儲銀行方面是否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澎湃新聞報導,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研究員劉駿認為,銀行是否承擔用人單位的侵權責任,主要取決於唐姣香的行為是否構成執行職務的行為。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分析,唐姣香出具借條的行為是否屬於職務行為,可以根據她出具借條時的身分、場所以及借條的內容來判斷。劉凱認為,本案中唐姣香長期擔任支行負責人,借條是她在辦公室或銀行經營場所出具,少量借條上還蓋了章,「那她的借款行為就具有職務行為的外觀,如果被認定為職務行為,那銀行就應承擔還款責任」。湖南堅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幼德認為,本案中被害人出借的款項,是進入唐姣香個人帳戶或其指定的親屬帳戶,並未進入銀行帳戶,所以很難認定唐姣香向他人借款是職務代理或者表見代理的行為。不過,李幼德指出,銀行方面存在明顯的監管漏洞。銀行與唐姣香可能構成「共同侵權」。「唐某應該是積極地、主動地構成侵權,銀行可能是消極地、不作為地構成侵權。一個是故意,一個是故失,這兩者的結合造成了儲戶的損失。」李幼德說,大陸《民法典》規定,如果銀行被認定為共同侵權的主體之一,那就應當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
路透揭台美大廠違反美國出口禁令 美商務部:監控中
中美霸權之爭的走向是近年的全球趨勢,晶片科技也是兩國角力的重點戰場之依,據路透社表示,在審查了數百份招標文件後發現,約有10個中國的實體公司及個人以收購伺服器的方式,透過超微電公司(Super Micro)、戴爾科技公司(DELL)及台灣技嘉科技公司(2376)在中國的經銷商,取得輝達(NVIDIA)最先進的高階晶片。路透社指出,輝達的高階晶片皆是由中國11家鮮為人知的零售商出售,買家的部分則包括中國科學院、山東人工智能研究院、湖北地震管理局、山東大學、西南大學、黑龍江省政府擁有的航太公司、研究機構、科技投資公司等。輝達發言人對此表示,這些銷售行為並未違反出口禁令,且僅占全球銷售量的極小部分。超微公司則表示,GPU的銷售行為均遵守美國政府的相關規定,若第三方有未獲許可的出口或轉口的行為,會嚴加徹查。戴爾回應則稱,即使目前無證據顯示有實體出售了禁令規範的限制晶片產品,仍會持續調查,並且也會以終止或減少合作關係等措施對違規的經銷商及轉售商予以抨擊。台灣技嘉公司對此次事件則未多作回應。美國商務部回應,目前正在監控限制晶片的轉移行為,也會針對違規可能性高的指控對象進行徹查,倘若屬實,將採取相關行動。根據美國法律,違反美國出口管制者恐將面臨數十萬美元的罰款外及個人最高達20年的刑期等刑事及民事責任。
老少配人夫懷疑妻子出軌 「躲床底1小時」見驚人一幕…1句話釀悲劇
大陸四川省1名男子懷疑妻子出軌,躲床底1個小時,最終因1句話釀成悲劇。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警方2020年接到報警,1名男子在電話中說自己打了人,讓警方趕緊過來。民警趕到後發現,另外1名男子躺在某出租屋內,已經沒有了呼吸,趕緊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不過,醫生檢查後確定,該男子已經死亡。警方偵訊後得知,報案男子叫曾彈匠,是三台縣本地人;死者姓卿,2人之間並不熟悉。經查,1名李姓女子2018年在三台縣某鎮租房居住,直到2019年認識了曾彈匠,並與其結婚,從此之後2人便開始同居。由於曾男和李女之間相差10幾歲,這樣一對老夫少妻的組合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懷疑。街坊鄰居都認為李女圖謀曾男的錢,也有人懷疑她偷偷養了男人。時間一久,曾男也開始懷疑妻子出軌,且他多次看到女方和卿姓男子在一起,還有互相觸摸的行為,原本他就對流言蜚語心生不滿,看到2人親密接觸頓時怒不可遏,於是決定藏在自家床底,等李女和卿男在出租屋偷歡時現場捉姦。2020年6月17日,曾彈匠躲在床底整整1個小時,終於等到了妻子和卿男現身。原來李女當天本來在茶館打牌,卿男突然找到她求歡,而2人確實存在不正當關係,於是她先單獨回家,確定丈夫不在家後便把卿男帶進臥室發生關係。躲在床底的曾男聽著2人翻雲覆雨發出的聲響,瞬間氣得火冒三丈。就在此時,卿男喘著大氣說道「我厲不厲害?是不是比你的死鬼老公強多了!」曾男聞言立即爬出床底,撿起牆角的磚頭朝對方後腦勺狠狠砸去。卿男當場癱軟在地,頓時失去了意識,可曾男依舊不解氣,看到妻子準備給情夫穿褲子,他又舉起磚頭,狠狠地朝卿男的尾椎骨砸了2下。隨後,曾男用妻子的手機報警,向警方講述了自己打人的過程。民警趕到後發現,卿男已經死亡。死者家屬得知後,決定將曾男告上法庭,索賠30萬。誰知警方對屍體進行調查後發現,卿男的死並非完全是曾男的責任,原來死者本身患有腦血管畸形和慢性腦膜炎,當天偷情被抓包一時情緒激動難,產生呼吸急促現象。法醫認為,曾男持磚頭砸傷卿男,在對方死亡過程中起到了次要作用,是輔助死因,參考範圍最高40%。法院審酌,曾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他犯後主動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加上死者和李女有不正當關係,在本案中存在嚴重過錯。法院最終認定,可酌情對被告人曾男從輕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害人卿男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酌定為30%的責任,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和審判實踐,曾男仍需支付死者家屬人民幣22萬餘元(約新台幣96萬元)。
被害的願與怨1/新北國中喋血「乾兄妹」恐將出獄 割頸案父母挺身控《少事法》為暗黑勢力撐腰
2023年底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案震驚社會,事發至今3個月仍餘波蕩漾。砍人少年與教唆少女已分別於2月底、3月初遭裁定延長收容,然而因《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延長收容期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以1次為限,因此2人恐將於本月重獲自由,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的父母暫時收拾起喪子之痛,首度接受本刊專訪談到這段時間的內心煎熬,並向政府提出沈痛的呼籲。楊媽媽堅定地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他當天是穿藍條紋制服上學和我說再見」想起出事那一天,楊媽媽強忍著悲慟說,孩子出了門不久,我的眼皮一直跳個不停,原本以為是低溫造成自律神經失調的老毛病又犯了,但總覺得怪怪的,不料電話響起的那一端竟傳來「你兒子送亞東了」,至今總在午夜夢迴時被這一幕驚醒。談到嚴肅的修法議題,一旁楊爸爸打破沉默娓娓道來,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未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新北市遭到割頸殺害的楊小弟,生前在輔導活動課最後的畫作,內容有好多想對家人說的真心話,可惜永遠無法親口說了。(圖/讀者提供)楊爸爸感嘆地說,不只加害者,近年來每每參與滋事的都是幫派中的少年,因為黑幫仗著《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刑法》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二大利器,將「炸彈」往校園裡丟,沒有學校可以承受得住,且在校內以統一話術吸引懵懂無知的孩子前仆後繼加入幫派,政府不該丟出一部法令就想長治久安,法令應該與時俱進,任由法令幫黑幫背書何其諷刺。此外,楊爸爸也呼籲,監護人應也要付出刑事責任,而非只需負擔民事責任,否則若家長是赤腳羅漢家無恆產,雙手一攤根本沒在怕。原本安靜在旁的楊家女兒啜泣而略顯躁動不安,好似能感受父母的激動,自己卻只能悲鳴,此舉讓楊媽媽徹底崩潰,楊爸爸在安撫妻女中手足無措、身心俱疲。一旁陪同的「板橋愛心慈善會」理事長石一佑也紅了眼眶地指出,楊家原是一對姊弟,姊姊在3歲時,因高燒40度月餘不退留下後患,儘管至今身體已然成熟,智力卻永遠停留在發燒那天。而楊小弟早就發願,要一直陪伴姊姊,自己在3年前考上新北升學率最高的國中資優班,然而不捨姊姊,選擇來到這所完全中學,就是想就近陪伴姊姊,無奈還是發生這起憾事。而針對外界關注的募款議題,石一佑解釋,楊家父母非常憂心各界善心「被有心人士欺騙」,然而楊姊姊的病情須長期照護「父母真的吃不消」因此多方權衡後,遲至年後才在新北市政府官方辦理「好日子愛心大平台」開放小額捐助,呼籲外界認明,切莫遭濫用愛心。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出殯儀式中,楊父淚眼控訴「教孩子維持正義錯了嗎」?(圖/讀者提供)
割頸案受害父親提4訴求 廢除少年塗銷紀錄「家長應負連帶刑責」
新北市國三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爭議和輿論,受害者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攻擊送醫不治。死者父親11日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少年犯回歸校園前先進中介學校、家長應負連帶刑責、少年觸及刑案就要面對應有處罰共4點訴求。根據《中央社》報導,死者父親今(11)日透過板橋前市民代表石一佑發聲明,提出下列4點訴求:1. 少年塗銷紀錄雖然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假設孩子經常藏刀在身上、進少年觀護所後回歸學校,交接過程應明確,才能再對學生進行融合教育,隱匿惡行實在難以達到教化目的,因此應廢除少年塗銷紀錄。2. 應設立「中介學校」,讓少年犯在回歸一般學校前,先進中介學校進行專責、專業完善輔導後,再回歸校園。3. 少年行為偏差,家長也有責任,「難道不是因為家長縱容,放任不管造成的結果嗎」,家長應負連帶刑責,而非只負民事責任,更何況如果家長沒有財產或故意脫產,那不是完全無責任嗎,「養不教,父之過」,家長除了生以外,也要負教養責任。4.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年齡保護特定人權卻損害大眾生命安全,作惡者認為這是保護傘而為所欲為;包括2月28日發生學生間把棍子打斷的霸凌事件、3月5日也有3打1霸凌案等,他認為一旦觸及刑事案件就該由司法主持正義,應面對應有處罰,而非百般包容,「過多的包容對行凶者來說不過是放縱罷了」,他期望政府機關可以回應他這些訴求。另外,死者父親還指出,3月16日下午1點30分,他會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前參加「孩想陪你一起長大」活動,歡迎大眾關心教育與孩子,也希望相關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回顧案件始末,去年12月25日,男學生「乾哥」為了替「乾妹」討公道,竟持彈簧刀攻擊另一名男同學,導致對方中傷身亡。傷者經送亞東醫院急救,在醫護搶救下恢復心跳,但傷勢嚴重,於是裝上葉克膜及開刀搶救,但經過醫護努力,經過連日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警方事後將涉案兩名男女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去年12月26日裁定男學生收容、女學生責付親屬帶回。今年1月8日,少年法庭再傳少女出庭,法官訊問後認定,少女尚有其他案件正在調查中,又涉及本案偏差行為,嫌疑重大,且疑有串證、家庭管教功能不彰等情形,當庭裁定少女收容,如今涉案少年已於2月底裁定延長收容,新北地院持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及精神調查中;後續是否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受外界關注。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房東未設住警器 火警釀傷亡恐吃官司
房東未裝設住警器,出租屋火災導致房客傷亡,如被認定與火災擴大間有因果關係,除行政罰鍰,恐還得面臨民、刑事責任。曾任主任檢察官的律師陳建良表示,《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房東未設置住警器,將處以罰鍰,但對於相關注意義務的規定,原本消防法即有規定。至於房東是否應負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等刑責,仍應回歸個案失火、造成他人死亡或重傷的原因,跟未設置住警器間是否有因果關係。如有設置住警器,房屋內之人仍會死亡或重傷,則實務上會認定沒有因果關係,反之,若有設置就可能避免死亡或重傷結果,則會認定涉嫌犯罪。律師黃瑋如指出,依自治條例規定,房東應設置住警器並維護,若房東怠為設置,因而被認定與火災損害擴大間具有因果關係時,可能因此需對於火災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黃瑋如表示,大火無情,火災發生的原因不一而足,對於責任的追究,仍需視火災的發生原因來判定。法院通常會參考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且多半認為只有在承租人對於火災有「重大過失」時,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若是房客在租屋處烹飪時未注意爐火、抽煙亂丟菸蒂、拉太多延長線等原因引發火災,都可能被法院認為屬於具有重大過失而需對火災負責;但若是因為電氣設備老舊或為了分租套房任意拉置電線引發短路火警,此時就可能被歸咎是房東的責任。消防局表示,將持續透過各項管道宣導住警器及用火用電安全等居家防火相關知識,讓租屋者能夠住的安心。
美參院聽證會「約談5家社群媒體CEO」 參議員怒批:你們手上沾滿鮮血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nat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於美東時間1月31日,在聽證會上嚴正警告Meta和TikTok等大型科技及社群媒體公司的執行長(CEO),他們的產品正在傷害年輕用戶。其中,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葛瑞姆(Lindsey Olin Graham)更在聽證會的開幕致詞中,直指這些CEO的雙手沾滿鮮血,「你們的產品正在殺人。」綜合Axios、《獨立報》的報導,Meta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TikTok執行長周受資是唯二自願出席該場聽證會的CEO。而X平台執行長雅克里諾(Linda Yaccarino)、Snapchat執行長斯皮格(Evan Spiegel),以及Discord執行長希特倫(Jason Citron)則是在收到傳票後才被迫出席。TikTok執行長周受資。(圖/達志/美聯社)這場聽證會標誌著美國國會將致力於解決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所面臨的相關風險,包括身心健康、兒童性剝削、隱私安全等重大議題。聽證會首先播放了社交媒體上童年性剝削倖存者及其親人的視訊證詞,接著那些在網路上遭到兒童性剝削而自殺身亡的死者家屬也透過影片發表了演講。對此,共和黨籍的資深參議員葛蘭姆在聽證會的開幕演說中直接表明:「祖克柏先生,你和這些在我們面前的公司,我知道你們不是故意的,但你們的雙手沾滿鮮血、你們的產品正在殺人。」Meta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圖/達志/美聯社)美國參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民主黨籍伊利諾州資深參議員杜賓(Dick Durbin)則引述非營利組織「美國國家失蹤暨遭剝削兒童中心」(NCMEC)的統計數據指出,金融「性勒索」行為正急劇增長,包括性掠奪者誘騙未成年人發送露骨的照片和影像。杜賓表示:「此種令人不安的兒童性剝削增長現象,是由一件事情所驅動的,那就是:科技的改變。」葛瑞姆也在聽證會上呼籲立法者廢除1996年《通信規範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中極具爭議的「第230條」,因為該立法認定網際網路平台不用對其平台上之用戶發表的言論負責,等於讓社群媒體公司享有民事責任豁免權,因此葛瑞姆認為相關立法必須修正,且應該允許受害者的成年家屬代表孩童提起訴訟。
神鬼女會計掏空台北律師公會 A走6千萬遭高院重判7年
全國最大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餘萬元,台北地院2022年底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李雪琴4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2024年1月11日審結,認為一審判太輕,重判李女7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5千4百萬餘元沒收,還可上訴。民事責任部分,台北地院先前判李女須賠償北律5591萬元,還可上訴。高院指出,被告李雪琴犯罪期間長達8年,扣除偵查中返還款項640萬元,未歸還款項仍達5458萬7263 元,一審只判有期徒刑4年太輕了。合議庭審酌被告大學會計科系畢業,卻長期挪用侵占會費,各年度侵占金額均為數百萬元,造成北律重大財產損害,不應輕縱,兼衡被告前無其他犯罪紀錄,復念被告坦承犯行,並有提款單、對帳單等可資佐證,改判7年徒刑。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並償還部分金額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告。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北律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不過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又內控不佳,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
大媽撿到手機「威脅失主交出賞金」 囂張嗆:不給錢就扔進河裡
為了1支手機敗光人品。中國大陸浙江省有名大媽日前撿到手機後,竟向失主索討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335元)賞金,還威脅失主若不交錢,就把手機扔進河裡。更令人傻眼的是,就算民警介入處理,大媽仍堅持要錢。大陸社群近期瘋傳大媽失態的影片,該名住在嘉興海寧許村的大媽,一開口就向失主索討1000元,即使失主表示手機才價值800元(約新台幣3484元),大媽索要金額非常不合理,但大媽依然非1000元不可,更嗆不給錢就把手機丟進河裡。失主無奈之下,只好報警找派出所民警處理,未料,大媽見多名警員到場,雖表示自己沒偷手機,卻繼續索討1000元賞金,且民警協調時對大媽也是越講越氣,但礙於警方只能協調歸還失物、不能強制執行原因,也拿大媽沒辦法,失主最終還是不得不花錢消災。不過,《新京報》引述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公益律師趙良善說法,表示大陸《民法典》規定,拾獲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送交失物至公安等有關部門前,應妥善保管,如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失物損毀、滅失,應負民事責任。另拾得人拒不歸還失物,權利人可起訴拾得人,要求其歸還。趙律師也說,大媽索要金額超出保管遺失物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屬變相敲詐勒索,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大媽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並可併處500元(約新台幣2177元)罰款;情節重大者,處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併處1000元以下罰款。
掃墓驚見墳被水泥封了…老婦崩潰到吃不下 竟是「兒媳幹的」原因曝光
提前為老人購置的墓地卻被兒媳用水泥封掉,並抹去墓碑上的壽名,老人能否要求恢復原狀?又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破壞墓地、墓碑侵權案件。最終,法院判決兒媳恢復原狀,並支付老人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澎湃新聞》報導,王姓老婦的丈夫、大兒子早年去世。為了能讓老母親百年後與他們合葬,小兒子一家購置了一塊3穴墓地,其中1個空穴留給婦人日後落葬,並在墓碑上龕好壽名。某年冬至,王老太掃墓時卻發現,空置的壽穴竟被水泥封掉,墓碑上的壽名也被抹去。經與墓地管理處核實,發現居然是小兒媳胡某做出了這樣的舉動。原來,2人早年曾因動遷利益分割問題心生嫌隙,心有埋怨的小兒媳竟選擇以這樣的方式出氣。得知此事後,王老太心情鬱悶、茶飯不思,精神上受到嚴重傷害,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購墓、立碑等行為為民間習俗,符合公序良俗,應予法律保護。因該墓為3穴墓地,原墓碑文字已清楚表明是王老太及丈夫、大兒子的合葬墓地,使用人、用途均是特定的,具有排他性,盡管王老太尚健在,但在一般情況下,不能隨意變動特定性。法院認定,胡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對王老太享有的墓地使用權的侵害,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將係爭墓地恢復原狀。同時,墓地的使用權具有特定人格象徵意義,胡某的行為明顯侵犯了王老太的精神利益,故人民法院酌定其賠償王老太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法院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案件目前已生效。
假唱風波鬧翻天!鑑定結果若「錯怪五月天」舉報者下場曝
近日亞洲天團五月天身陷「假唱」風波,遭質疑在大陸上海飆唱時對口型,主唱阿信6日發長文強調「每一場都是真唱」,引起網友好奇,若影片鑑定結果為真唱,舉報者是否會被裁罰?對此,律師做出回應了。五月天對嘴假唱疑雲延燒,大陸相關單位已經啟動調查,阿信6日在臉書發文否認此事,「每次的嘶吼,每一場,每一聲,都來自於我依賴了24年的嗓子。除了真唱,否則沒有其他感動你的方式」,並向粉絲喊話不用擔心,也無須辯解,因為風雨終究會過去,「我確信每場五月天,都會用盡全力,讓你不虛此行。」五月天身陷「假唱」風波,阿信發長文強調每一場都是真唱,否認對嘴指控。(圖/擷取自Facebook/五月天 阿信)澄清聲明曝光後,網友紛紛疑惑,若調查結果出爐五月天是清白的,舉報與流傳鑑定影片者是否需承擔法律責任,大陸律師看法不一。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吳洪太表示,如果鑑定影片中使用的演唱會原聲是真實的,無論官方鑑定是否存在假唱,「影片發布者都不應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因為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其名譽權與一般公民不同,公眾人物應接受公眾監督及容忍社會輿論。不過,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則認為,無論是藝人還是普通公民,都享有名譽權和隱私權等合法權益,「任何損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制裁」,若五月天是真唱,經紀公司可向散播不實謠言者提告,但需提出相關證明。
5旬男參加喜宴大吃「不幸噎死」 家屬求償115萬結果出爐
結婚是喜事一樁,不過中國青島有一名5旬男子,在同事的喜宴上大吃喝爛醉,結果不幸身亡變成悲劇,家屬怒求償26萬人民幣(約115萬新台幣),法院審理結果也曝光了。根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老尹(人名均為化名)與剛進公司的小唐成了同事,因為工作關係2人逐漸熟悉,小唐結婚的時候邀請公司的幾個同事,老尹也是其中1個,當天在青島某三星級酒店舉辦婚宴。沒想到,等到上菜後,老尹入座就開始大快朵頤,對菜色讚不絕口,邊點頭邊吃菜喝酒,尤其看到爆炒腰花更是吃不停,狂往嘴裡塞,等到新人過來敬酒,才稍微放慢吃飯的速度。等到婚宴結束,原本準備回家,但因為喝太多酒,走起路來搖搖晃晃,決定暫時休息一會,便到酒店2樓的沙發躺一下,迷迷糊糊就睡著了,直到晚上11點被巡邏的保全發現,怎麼叫都沒反應,察覺事情不對勁,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無奈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醫生檢查發現,老尹體內的酒精濃度超出正常標準,初步研判是酒精中毒死亡,進行屍檢得出結果是「噎死的」,因為其喉嚨裡有好幾塊沒有嚼爛的腰花,推測是飲酒過量導致嘔吐,加上仰臥睡覺造成嘔吐物無法排出,堵住呼吸道而身亡。家屬得知此事十分悲痛,一怒之下將新郎新娘及酒店都告上法庭,索賠22萬元人民幣的死亡賠償金、2萬元人民幣的喪葬費,以及2萬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失費。老尹不停把食物塞進嘴裡,還狂灌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審理認為,老尹是完全民事責任行為能力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新郎和新娘雖然邀請他來參加婚禮,但並沒有侵犯其權利,因此不用承擔民事責任,但作為婚宴的發起人,應該負起一些賠償責任。至於酒店方面,一開始沒有發現老尹的異常,並及時送醫急救,才使悲劇發生。最後判酒店承擔15%的責任,賠償家屬各項損失總計44169元人民幣,新人夫妻承擔賠償責任,連帶賠償家屬14389元人民幣,剩下的損失則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然而,老尹的家屬不滿意,於是進行上訴,二審的結果沒有對外公布,但根據相關法律和案件實情來看,有很大的機率會被駁回,維持原判。《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啦啦隊前國手行竊失風殺房東 最高法院判劉殷瑋無期徒刑
前啦啦隊國手劉殷瑋債務纏身,前年潛入新北市新莊區房東住處行竊,發出聲響吵醒馮姓女房東,情急之下竟對馮婦勒頸並拿枕頭悶臉殺害,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一、二審判決刑度,仍判處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至於民事責任部分,新北地院今年10月間判決劉男應賠償1027萬餘元,還可上訴。現年36歲劉男2021年11月間與65歲馮婦簽約租屋,住進新莊區某公寓5樓,馮婦則住在同棟6樓的頂樓加蓋,劉男因經濟拮据心生歹念,同月26日凌晨4時許,劉男爬樓梯從6樓窗戶潛入,竊取現金2000元、手錶1支,及耳環等財物,因發出聲響吵醒馮婦,劉男失風後竟從背後勒住馮婦頸部,發現馮婦還在掙扎,用枕頭悶住其臉部直到斷氣。劉男犯案被捕後,有隊友表示,劉是某科大啦啦隊員,身材健美人又長得高,是啦啦隊中下盤的位子,在啦啦隊中是很有實力的選手,然而私下生活相當怪異,且常常會不明原因發脾氣,講話與理解起來都相當怪異,大約4年前常常伸手借錢,啦啦隊幾乎都被借過一輪,如今鑄下大錯殺了人,隊友們雖然震驚,但也認為有跡可循。最高法院指出,劉殷瑋案發時為脫免逮捕,故意殺害被害人,屬於強盜殺人的結合犯,由於《刑法》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的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並非唯一死刑,因此合議庭依本案情節判處無期徒刑。至於被告上訴指劉男應分別成立《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及同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不構成強盜殺人結合犯,還說《刑法》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有違憲疑慮,並指二審未囑託學者鑑定,有應調查證據而未調查的違法情形,最高法院則認為二審判決已明白論斷說明,被告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三審上訴理由,因此予以駁回。
真「法拉利」車禍!男駕車遭路邊衝出馬匹撞上 飼主超淡定:馬在路上走很正常
宜蘭縣壯圍鄉日前晚間發生罕見交通事故,1輛行駛在壯濱路3段的白色轎車,忽然被一匹馬撞上,造成右側車門板金凹陷、後照鏡毀損,馬卻僅輕微擦傷,馬的飼主稱「馬是交通工具,走在馬路上很正常」;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所有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此案已轉介調解委員會處理。8月9日晚上10時許,43歲林姓男子駕駛白色轎車,由壯濱路3段南往北方向行駛,突然有一馬匹自馬場竄出來並由東往西橫越馬路,導致林男煞車不及發生車禍,據監視畫面顯示,馬匹撞上車後盡速跑離事故現場,所幸雙方均未受傷,警方對林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零。馬撞向白色自小客車。(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警方獲報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對邱姓飼主製單舉發,已轉介調解委員會處理後續民事賠償事宜。馬撞向白色自小客車。(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林男家屬將肇事影片PO上網,網友熱烈討論,笑說「法拉利暴衝了」、「馬蓄意碰瓷」、「馬走馬路」、「馬路本來就是馬的路」、「那輛馬沒打方向燈」、「馬逆向行駛」等爆笑留言。礁溪分局提醒,如有飼養動物,應注意勿使動物自行上路,如釀事故,飼主仍須負相關刑事、行政及民事責任。邱姓飼主受訪時說,「你的車正面撞馬,不是我們的馬去撞你車的側面」,管理的責任跟肇事責任不一樣,一定要區分!而且林男開車的過程中沒有煞車,已經構成應注意而未注意,飼主說要價70餘萬的馬不是寵物,是交通工具,出現在道路上很正常。
網紅闖空屋拍片…屋主見「自家變鬼屋」氣炸提告 判決結果出爐
大陸一名擁有250餘萬粉絲的網紅,擅自闖入他人房屋拍攝視頻,並把房屋渲染成「鬼屋」、「凶宅」,屋主周女和弟弟要求對方刪除,卻被拒絕。近日,在貴州省鎮遠縣檢察院的支持起訴下,周女士姐弟順利維權。《紅星新聞》報導,家住鎮遠縣的周女士和弟弟原本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四口之家,父母修建了一棟房屋用於經營「農家樂」,遊客絡繹不絕。然而,2009年,姐弟倆的父親因病去世,2012年5月,母親又意外摔傷,經醫治無效後也不幸去世。接二連三的變故給當時年僅20歲的周女和10歲的弟弟帶來沉重打擊,因不懂經營,加上想離傷心地,姐弟倆在母親去世後,便搬離該房屋,借住在親戚家。但這棟房屋是父母留下的遺產,承載了周女姐弟對父母的思念,雖沒有自住,他們也時常會去打掃修繕。今年6月,周女發現,在某短視頻平台擁有250餘萬粉絲的網紅陸某在多個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了一則關於自家房屋的視頻。「這裡死過兩個年輕人,是鬧鬼的房子。」視頻中,陸某擅自進入姐弟倆的房屋拍攝,並使用恐怖音效營造恐怖氣氛,捏造鬧鬼的言論誤導觀眾,將這棟房屋渲染成了所謂的鬼屋、凶宅。短短10餘天,陸某的視頻就迅速走紅,周女的內心受到極大傷害,遂向陸某表明身份,要求其刪除視頻。但陸某不僅拒絕了周女的請求,還將她拉黑了,氣得她提出告訴。檢方認為,陸某為了獲取流量和經濟利益,擅自進入他人房屋拍攝視頻,捏造並傳播虛假事實,嚴重傷害周女姐弟的感情,根據民法典等相關規定,陸某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庭審中,陸某起初並不認為自己存在過錯,但在充分的證據和釋法說理下,陸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侵害了周女士姐弟的合法權益,遂請求法院組織調解,經周女士姐弟同意後,雙方握手言和。「我沒有想到自己的行為會給你們造成這麽大的傷害,向你們表示歉意。我同意你們的全部訴訟請求」。經現場調解,陸某當庭書寫道歉信,並向周女士姐弟支付了3000元精神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