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
」 農田水利法 農民 農田水利會 蘇煥智 水利會新北收購273筆高灘地規畫河濱公園 逾9成為閒置狀態
都會區地狹人稠,河濱公園成了民眾就近休閒娛樂的最佳場所,但新北市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11年間收購273筆私有河川高灘地,規畫闢建為河濱公園,僅使用11筆土地、占比6.16%興建停車場,尚有93.84%土地未活化。對此,高灘處回應,收購高灘地需與公有地整併為完整區塊才利開發,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為加速開闢河濱公園,提供民眾休憩使用,高灘處2013年起由新北市公共建設用地基金編列用地費預算,擇選位於境內特定範圍的河川高灘地區域內私有土地,辦理收購作業。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2013至2023年10月共收購273筆可供開發的私有河川高灘地,面積約6萬6930坪,截至去年10月底,僅使用其中11筆土地,面積3000多坪、占收購面積6.16%興建停車場,尚未開發使用的河川高灘地262筆,面積約6萬500多坪、占收購面積93.84%,其中有65筆可開發為兒童遊戲場、2筆可開發為公園,要求高灘處在不妨礙原規畫用途,將相鄰的國有及市有土地併入使用考量下,擇選適合短期使用或可依原定用途先行使用的活化利用。高灘處解釋,標買土地須達一定規模才能夠開放利用,且開放行為須符合當地需求及水利法規,每年都審視標買土地與既有公有土地整併情況,當土地達到一定規模,且與既有公共設施連結,即會規畫適合當地需求的利用方式。過去已推動停車場等利用方式,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對於收購的河川高灘地,截至去年11月有53筆遭占用或種植農作物,高灘處僅針對其中2筆高灘地收使用補償金,其餘遭占用的高灘地,僅令占用人限期自行清理,占用人逾期未清理,也亦未雇工強制清除或收取使用補償金,審計處也要求高灘處改善。高灘處回應,今年已針對疑遭占用土地逐一清查,因部分土地現場界址不明,陸續洽請地政事務所及測量廠商協助鑑界,完成後即清除地上物,目前已完成清除排占及收取使用補償金共51件;另2件標買時地上已有建物暫時無法清除者,均已陸續洽占用人收取占用補償金。
嘉義70歲老翁「跳蘭潭」晨泳 消防陪游1小時才勸上岸
炎炎夏日不少人會想要玩水消暑,不過若是隨便跳入水庫游泳恐觸法,日前嘉義一名70多歲老翁竟跳入蘭潭水庫晨泳,被民眾誤以為是溺水,消防員獲報後連忙前往救援,但老翁堅持要堅持要游渡蘭潭。消防員陪同男子游泳約一小時後,他才上岸。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19日)上午6點多,嘉義市蘭潭水庫有民眾發現一名約七旬男子在水中載浮載沉,誤以為對方溺水,嚇得連忙報警處理。消防局接獲通報後,也趕到現場救援,下水後才發現該名老翁在晨泳,當時消防人員試圖遞浮標給他,但他堅持要游渡蘭潭,消防員陪同男子游泳約一小時後,他才上岸。事後該名老翁也表示,因為天氣太熱,才會到蘭潭運動游泳,不過老翁的行為恐怕已經觸法。根據《水利法》第93-3條,違反水庫主管或管理機關公告的遊憩範圍、活動項目或行為等相關規範,可處以2500元至5萬元的罰款。該名男子的行為若經警方調查確認違規,將由水利署依法裁罰。事實上,除了游泳以外,水庫能否釣魚也需依個別情況來看,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得劃定公告供民眾垂釣之區域,並規定垂釣方式及有關事項;但就算水庫有開放民眾垂釣,也不代表其他水庫必須開放垂釣,因為不同水庫各有其設立之目標,營運及管理亦各具有其獨立性,以依其水庫設立目的及管理之需要者為限。據悉,目前政府公告的95座水庫中,經各水庫管理機關依該管水庫興辦目的與管理營運需要,公告開放供民眾垂釣申請並規定垂釣方式者,計有劍潭、大埔、明德、日月潭、頭社、曾文、虎頭埤及尖山埤等8座水庫,釣客如有疑慮可洽該水庫管理機關詢問垂釣相關事宜,在水庫內從事違反水庫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遊憩範圍、活動項目或行為,按水利法規定裁罰金額為2千500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呼籲勿到未開放釣魚之水庫違規釣魚。
扯!休旅車開上安農溪畔草坪露營 網怒批「水準真的很差」
宜蘭安農溪被視為「三星鄉生命之河」,沿岸美麗的落羽松常吸引遊客造訪。然而13日卻有當地民眾目擊,有人將休旅車開上溪畔草坪,對於他人制止也充耳不聞,讓民眾氣得發文痛批「水準真的很差」。安農溪屬羅東溪的支流,流況長年穩定,除了能灌溉三星、冬山、五結等地農田,也兼具排洪、水力發電、泛舟與觀光等功能,經過綠美化植栽等河川環境改善後,塑造出美麗的河岸風景,當地民眾也相當用心維護。不料,13日卻有民眾抱怨,有人將休旅車直接開上河畔草坪。民眾在臉書社團「三星大小事」上傳一張照片,圖中可以看見溪畔草地上有一輛黑色休旅車停放著,旁邊還有一個綠色小帳篷,車主開著車門正在拿東西。發文民眾表示:「在安農溪的草地上有人把車開上去,雖然嘗試口頭制止,卻被對方裝作沒聽到,有些人的水準真的很差」。對於為何不打電話檢舉,民眾表示因爲車輛停放在對岸,拍不到車牌,走過去也要10幾分鐘,當下還有事只好先離開。貼文一出引來網友痛批:「太過分了!」、「這草皮都是有在維護的欸」、「誇張!一定是外縣市的」,也有網友表示,其實當地有公告禁止露營,可以報警處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第一河川分署長董志剛表示,這樣的行為可依水利法規定,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提醒民眾,發文檢舉時需要提供詳細的時間及地點,照片也要清楚拍到車牌號碼或行為人的臉孔。
高雄林園堤岸草皮淪為競技場 12越野騎士輪番上刨出大量泥土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流傳一則影片內容顯示,高雄一群越野車玩家把高屏溪林園堤防當成競技場,輪流從柏油路飆上堤防頂端,過程還有因坡度過陡而卡在半中央的,此舉造成堤防後坡草皮嚴重受破壞還刨出大量泥土,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表示將依違反《水利法》開罰2500至50000元,並對闖紅燈違規行為進行告發。「社會事新聞影音」接獲網友投稿一則影片,內容顯示林園工業區堤防被12名越野車騎士當成競賽場,接連從下方柏油路直衝上堤防上方河堤路段,竟還有騎士卡車於堤坊中央,由其餘車手協助才脫困攻上河堤,甚至有騎士硬闖紅燈,也要衝上坡。林園分局表示尚未接獲民眾舉報,且此處是水利局管轄處,今水利局已通報第七河川分署派員前往現場查看損失,初步預估損失約至少3萬元,由於影片中車牌號清晰,七河分署向警方獲得車輛所有權人個資後,發布公文通知車輛所有權人到案說明。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表示,12位越野車騎士此行為已違反《水利法》78條第6款,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可處2500元至50000元罰鍰,並依法要求賠償損失至少3萬元。七河分署並於案發現場放置簡易告示牌,強調林園堤防為禁止通行,若造成任成損害將依違反《水利法》78條第6款進行求償,警方也騎士闖紅燈違規行為,依法告發。
《嗨!營業中2》濫墾山林確認違法重大 遭苗栗縣府罰52萬
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爆出濫砍山林,立委陳椒華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該節目在苗栗造橋鄉平興村的拍攝地點涉嫌濫墾山林,苗栗縣政府「涉嫌怠惰」查辦數月未改善,苗縣府澄清早已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裁罰26萬,今(2日)再會同相關局處前往查處,再開罰24萬,並勒令停水停電。苗栗縣府相關單位現場稽查。(圖/苗栗縣政府提供)《嗨!營業中2》找藝人開餐廳,但卻被發現餐廳是違建、還違法濫砍山林,如今遭到立委舉發,苗栗縣政府也發出新聞稿澄清,去年7月起迄今,縣府已裁罰違法彭姓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累計裁罰26萬,並勒令行為人立即停工、恢復植生。苗栗縣地政處副處長梁煜誠表示,經地政處調閱2020、2021年的航照影像比對後,確定造橋鄉造橋段1695地號等5筆農業用地,雖目前無營業事實及使用,但涉有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的管制使用規定面積甚大,屬妨礙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情節重大者,並已確認行為人,將立即依同法第21條及縣府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新台幣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餐廳違建部分,縣府也勒令行為人申請補照,在補照完成前先予停止供水、供電、停止使用,業者若未遵守,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水利處到現場稽查確認,該處一舊水井未依法申請水權,根據水利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裁罰2萬元。總共開罰了52萬元。梁煜誠表示,後續改善由縣府文觀局、農業處及工商發展處,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輔導業者合法申請。不過,文觀局指尚未接獲業者申請設置露營區,但現場的坡度較陡的現況,全區想要申請獲准設置露營的可能性不高。彭姓負責人到場強調,只配合拍攝節目,並未對外營業。
台南水情仍吃緊 農民憂二期稻作又得休耕
台南市溪北地區一期稻作即將進入收割期,今年溼穀收購行情每百台斤破1000元,但因水庫缺水,灌區內的田地幾乎休耕,稻價好農民卻沒米賣。鑑於目前水情依然吃緊,二期作是否休耕?農水署嘉南管理處等相關單位預計6月底評估決定。台南從去年底至今面臨嚴重乾旱,衝擊水稻產業鏈,農委會雖祭出補貼保障農民生活,但代耕業者、碾米廠、農藥行及代收公糧的農會卻是苦哈哈。下營區農會說,今年一期作下營地區僅西連里、紅甲里少部分的農民種稻,不僅代辦公糧的手續費等報酬都減少,農藥、肥料等營收也下降,近期降雨情形不佳,擔憂二期稻作再度休耕。後壁區農會總幹事林怡歆也提到,後壁區歷年一期稻作面積都超過3000公頃,今年則因停灌休耕,只剩約350公頃,預估再10天進入收割期,如果稻價行情高於公糧收購價格,農民可能會繳售給民營糧商。供應嘉南地區灌溉用水的曾文水庫正值汛期,但蓄水率卻下探6%;尤其後壁區因缺水停灌、大區輪作制度,一期作已連續3年休耕,現在水情堪憂,當地農友說,過去從未一年連續2期作都休耕,如果再不下雨,可能就會破記錄。有農友無奈嘆道,缺水總是犧牲農業,但根據《水利法》的規定,農業用水順序在工業用水之前,希望政府拿出更積極的作為,解決這幾年農業缺水的困境。農水署嘉南管理處說,今年雖然一期稻作休耕,但運用埤塘、溪流、水井等多元水源,已經讓春季雜作如期供灌,未來將透過使用多元灌溉水源等方式,全力滿足農業生產需求。
3水牛衝新北河堤自行車道 狂追騎士
有民眾29日在新北市柑園二橋自行車道,看見數隻水牛亂衝,追趕自行車騎士,民眾也將相關影片放在地方社團,引起網友熱議,有人擔心行人安危,也有人質疑是河堤施工驚擾到牛群,盼市府盡速解決。對此,高灘處回應,目前已與動保處找尋適合收容地點及捕抓安置方式,呼籲民眾勿主動靠近、餵養及驚擾牛隻。有民眾在臉書社團「我是樹林人」發文,放上水牛攻擊影片,只見2隻牛在柑園二橋下的自行車道亂竄,一度作勢要朝拍攝者攻擊,另外還有1隻水牛正在追趕騎乘自行車的騎士,原PO也提醒,牛隻看到每個人都追,民眾要小心。畫面一出後,引起不少網友熱議,不少民眾透露牛隻原本都很溫馴,不會攻擊人,「是不是有受到欺負才會這樣,以前靠牠們很近的時候,牠們都很溫馴也不攻擊人的」、「騎腳踏車這麼久,真的沒有遇過主動攻擊人,一定也有原因吧」、「牠們時常在那附近,常常能遇見,牠們也不會主動靠近人才對」。有人也懷疑是施工影響,也有人懷疑是發情期導致,「最近春天到了很多動物進入繁殖期都會有攻擊性,陽明山的牛也是喔」、「看起來牛受傷了,影片放慢身上有個洞」、「應該是施工期間驚擾牠們導致誤入腳踏車道,又跑不回去才亂竄」、「台水在環漢路施工,吵死人又造成塵土飛揚,水牛在河邊不安全都跑上來了」。對此,高灘處巡防管理隊長李俊儒表示,野牛棲息於鹿角溪、土城媽祖田一帶的河床上,不會主動攻擊民眾,目前本處已與動保處找尋適合收容地點及捕抓安置方式中,將參考陽明山擎天崗模式,朝向安裝避牛樁方式辦理。據悉,該群牛隻長期在三峽、土城到樹林一帶河濱地區徘徊,據傳是70多歲飼主放養,因此有不少民眾在河濱沿線都會看到其蹤跡,牛群曾跨越草皮和自行車道,甚至進入露營區、壘球場或網球場休憩,不過,先前未傳出攻擊事件。為管控河灘地安全,高灘處2019年曾依《水利法》開罰飼主20萬元,但飼主後續無力支付罰鍰,因此高灘處隔年曾計畫以每頭1萬5000元的起跳價拍賣,後因民眾反彈聲浪過大,計畫不了了之。
大肚溪悲歌2/鳥嘴潭工程害棲地破壞 石虎慘死50公里外海邊
鳥嘴潭人工湖工程是為解決中部用水而動工,民進黨政府視其為重大政績不斷宣傳,蔡英文總統更在植樹節時前往站台,但該工程違法傾倒土方進大肚溪,嚴重破壞當地生物棲地,石虎被迫離開家園,甚至跑到50公里外的海邊遭到路殺,鳥嘴潭違法傾倒的廢土也導致瀕危魚類「巴氏銀鮈」常棲地辮狀流消失,粗暴做法讓環保團體氣憤至極。據了解,南投縣府近年為保護石虎而祭出獎勵方案,農民採取友善方式耕作,每公頃最高核發獎勵金2萬元,若配合架設自動相機監測到石虎,可再核發獎勵金1萬元,南投也成為石虎的重要棲地,大肚溪流域則經常看見石虎出沒的身影。但石虎保育協會發現,自鳥嘴潭人工湖在2019年8月間動工以來,石虎路殺頻率大幅增加,許多「不該是牠們出沒的地方」都發現石虎遺體,連遠在50公里外的彰化都驚傳悲劇。「伸港海邊、台中市區甚至高速公路上都有石虎被路殺,這個頻率太高,分布範圍也廣的太奇怪。」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劉威廷提到,去年的石虎路殺頻率為歷年來最高,而大肚溪下游支流在2019年7月前的路殺紀錄是6筆,2019年7月至今的石虎路殺次數卻高達近20筆,總體暴增3倍之多,合理懷疑是鳥嘴潭工程破壞棲地,以及去年中開始將土方填平河床造成的影響,施工單位中水局卻堅稱「並無此事」。 面對質疑,中水局認為「培厚前後石虎是有增加的」,並在2022年4到6月的監測報告中提到,石虎常出沒之範圍的大肚溪南岸高灘地工程大致完工,對石虎干擾大幅降低,所以石虎在動物通道「被拍到數量微幅上升」。但石虎保育協會審視詳細資料,發現中水局在去年12月提供了2022年通道自動相機監測成果表,當中6月的資料不翼而飛,7、8月更是「全年使用次數最少的月份」,石虎增加說法根本是「睜眼說瞎話」。鳥嘴潭人工湖動工後,石虎路殺事件暴增,去年更是歷年路殺案最高的一年,讓動保人士心痛不已。(圖/翻攝石虎保育大使 阿虎加油臉書)除了石虎外,僅存於大肚溪的巴氏銀鮈棲息地也遭受嚴重影響,巴氏銀鮈在2017公布的「台灣淡水魚類紅皮書目錄」中被列為極度瀕危等級的名單,牠們體型嬌小、最長約10公分,且身體微微散發銀色光芒,靈動閃耀的外表有如河中精靈,水利署近年一直大力宣揚為復育巴氏銀鮈所做的各種努力,實際作為卻大相逕庭。「中水局帶教授去看已經傾倒的地方,他當然會說這邊不是棲地啊。」劉威廷提到,巴氏銀鮈以大肚溪的辮狀流為棲息熱點,而土方填平了辮狀流,中水局卻聲稱此處本就不是巴氏銀鮈偏好的棲地,更找來國內研究巴氏銀鮈的教授背書,但協會實際詢問,這才發現中水局是在傾倒土方後才找來教授,教授看著面目全非的河床,自然認為並非巴氏銀鮈習慣的環境,倒果為因的說詞再次激發動保和環保團體怒火。雙十吊橋過去因位處青山綠水中而備受觀光客青睞,但如今吊橋旁的大肚溪被土方填平,舉目所及都是灰白色的大小砂石,生物棲地也受嚴重影響。(圖/翻攝GOOGLE EARTH、讀者提供,CTWANT合成)劉威廷說,協會曾向環保署檢舉告發違法傾倒廢土行為,環保署卻回應這屬於「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管轄,應由該法主管機關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甩鍋、踢皮球的態度讓人幾乎忘記環保署的主管職責,協會目前則與更多環境友善組織一起串聯發聲,希望能喚起大眾對野生動物棲地的關注,還給這些寶貴生命得以安身的家。中水局至截稿前未給出回應,而立法委員陳椒華3月22日曾針對此事召開會議,中水局當時表示,該工程有向三河局提出申請,確保填補土方不影響防洪、河道功能。三河局在會議上則說,河道填土工程旨在保護堤防與橋墩,河川局會審慎評估不讓填土影響河道安全,也會進一步了解每處工程河段是否可再調整填補工程與量能。
抗議天王柯賜海今過世 2006年台北市長選舉贏周玉蔻3百多票
抗議天王柯賜海今(21)日驚傳陳屍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車內。上午北投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發現路旁車內有一名男子陳屍在車內。員警到場後發現是抗議天王柯賜海,因為遺體已經僵硬,研判已經死亡多時,目前正報請檢察官相驗,死因仍調查中。而柯賜海在2006年時參選台北市長,得票數為3687票,當時周玉蔻也代表台聯黨參選台北市長,但只獲得3372票,比起柯賜海少了315票。根據警方調查,柯賜海長年以車為家,將車停在台北市北投區建國街,並打平廂型車後座,長期睡在車上已達3年之久,昨天他跌倒受傷不願就醫,今天上午胞姊攜帶食物前往探視時,發現他已死亡。警消到場後發現後他腳部有嘔吐物,初步研判無明顯外傷排除他殺,全案交由胞姊處理後事並將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釐清死因。柯賜海因生前抗議花樣多變而深植人心, 2005年前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他牽著一頭牛到總統府外抗議,抗議結束後,他牽著牛到一旁的228公園讓牛喝水洗澡,事後遭人檢舉,台北市府以違反水利法對他開罰並沒收牛,自那時開始柯賜海便槓上馬英九,每逢抗議場合就大喊「馬英九還我牛」,甚至成為了網路流行語。柯賜海於2006年參選台北市長,得票數為3687票,而當年周玉蔻也代表台聯黨參選台北市長選舉時卻僅獲得3372票,比起柯賜海少了315票。
立委考察苗栗卓蘭農牧地使用 見田園變成砂石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委湯蕙禎、沈發惠與洪申翰今(7)日前往苗栗縣卓蘭鎮考察,邀集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法務部、苗栗縣政府等機關會勘卓蘭水廠段的農牧用地使用情形,發現在農地上已「長」出一座砂石山,明顯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農田水利法》,並造成環境污染,立委立即要求各機關、苗栗縣政府、司法檢調都應動起來,積極查察不法,以還給卓蘭受害居民公道。立委前往苗栗會勘,發現農牧用地上出現了一整座的砂石山。(圖/湯蕙禎辦公室提供)沈發惠表示,從衛星影像空拍圖來看,當地在2006年時還是一片綠意盎然的農地,後來遭業者接手後,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就變成了砂石場,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經過十幾年來不斷擴張面積,甚至出現了一整座的砂石山,砂石山快比高壓電塔還高,真的是令人瞠目結舌,難以置信眼前的現況。他說,如此蹂躪與踐踏苗栗的土地,除了卓蘭以外,同時也發生在南庄、銅鑼等地,而且這些違法行為與事實並不是過去式,而是現在進行式。湯蕙禎表示,日前服務團隊也接獲當地居民的陳情,砂石長期排放洗砂水已造成的周邊的水污染,機具運轉時所發出的躁音,及滿天飛舞的沙塵已嚴重影響到周邊居民的生活起居;多年以來,民眾向縣政府投訴,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甚至還受到黑道的暴力威脅。「苗栗縣政府歷年來卻都輕輕放下,是否有包庇圖利的嫌疑?既沒有按次處罰與要求限期改善,更沒有勒令停工、停業、更別提沒有移送法辦。」湯蕙禎痛批,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依《區域計畫法》、《污染防制法》等相關規定按次處罰、限期改善,未改善還可以斷水、斷電、停工、停業,甚至涉有刑則可移送法辦。洪申翰表示,農牧用地依法應做為農牧使用,而現在卻成了砂石場,明顯已違反《區域計畫法》,依法可處罰鍰;若未停止使用、恢復原狀,還涉有刑責,是可以移送法辦。他說,眼前的砂石場的堆置高度超過安全規範,砂石山距離電塔那麼近,若發生倒塌有壓垮高壓電塔、影響苗栗用電的疑慮,另從空照圖還可以看出,砂石不只堆置在農牧用地,更已經違法越界到水利地,也違反水土保持法與農田水利法。
吉普車隊「強渡大安溪翻車」 14車急逃被警活逮
1群越野吉普車愛好者,16日集結14部各式越野吉普車私闖泰安鄉象鼻村及梅園村之間的大安溪河床,眾車在越溪過程中,還發生1部吉普車翻覆湍急溪水中的驚險畫面,由於該區域隸屬於雪霸國家公園範圍內,林務局人員獲報立即通報轄區大湖警分局及雪霸國家公園警察隊趕往攔截,共攔獲14部越野吉普車,警方依水利法將14名車主函送苗栗縣政府水利處裁罰,最重將可罰款20萬元以下。14部越野吉普車闖入大安溪河床度溪,遭大湖警分局員警攔獲函送裁罰。(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一群14部由美國克萊斯勒JEEP、日本鈴木吉米等各式越野吉普車組成的車隊,16日私下闖入泰安鄉南三村中象鼻村及梅園村之間的大安溪河床,橫越溪流河谷,其中一度發生1部JEEP吉普車協助拖拉另1部鈴木吉米吉普車,在橫渡大安溪時,遭到湍急溪水沖翻,幸好翻覆吉普車及時翻正,並由友車拖拉上岸,才未被溪水沖走。14部越野吉普車闖入大安溪河床度溪,遭大湖警分局及雪霸國家公園警察隊員警攔獲函送裁罰。(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車友將這段驚險影片PO上網路後,旋引起林務局官員注意,立即通報轄區大湖警分局及雪霸國家公園警察隊,大湖警分局象鼻所長邱坤榮會同大安所及梅園所員警,立即發動部落原青支援搜尋,在晚間7點多,在梅象大橋下游5百公尺處的河床砂石車專用道上,先攔獲林姓車主等4部越野吉普車。 14部越野吉普車闖入大安溪河床度溪,遭大湖警分局及雪霸國家公園警察隊員警攔獲函送裁罰。(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在此同時,另外10部越野吉普車得悉警方出現,竟利用河床小路潛往梅象道路,意圖下山脫離,結果被增援趕到的雪霸國家公園警察隊東勢分隊員警攔獲,14部違規越野吉普車全部到案。由於大安溪該段流域已屬雪霸國家公園範圍,警方因而依據違反水利法第78條第1項第6款,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函請苗栗縣政府水利處裁罰,罰款額度由新台幣1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警方呼籲民眾不要為了要進入大安溪上游泡野溪溫泉違法開車進入河床,不僅破壞河道,且涉水過程中也可能會造成自身的危害。
吉普車強渡河360度大翻車!14車硬闖國家公園遭逮
10月16日有網友在《記者爆料網2.0》貼出一段吉普車溯溪慘翻360度的影片,在網上掀起熱議。對此警方當天接獲林務局通報後,查明事發地點是在苗栗、台中交界的大安溪上游,最終共查獲14部車違反《水利法》第78條第1項第6款,將報請水利局進行裁罰,最高可處20萬元以下罰鍰。透過網友上傳的影片可以發現,畫面中一輛灰色改裝SuzukiJimny,在前方重度改裝的越野吉普車的拖曳下,勇渡急流,沒想到行駛到一半,整輛車卻重心不穩迅速向左側翻,360度滾了一大圈後才回正,此時前方吉普車趁機加足馬力,才把這輛Jimny拉向岸邊,場面險象環生。(圖/翻攝自YouTube)對此,大湖警分局象鼻派出所表示,他們在10月16日下午接獲林務局通報,有十幾輛越野吉普車無視河床間禁止一般車輛通行進入的相關規定,私闖大安溪上游雪霸國家公園水域遊玩,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轄區派出所前往攔查,果然於晚間19時20分,在泰安鄉梅園村梅象橋下遊500公尺處河床砂石車專用道上,當埸查獲林姓駕駛帶頭之4部吉普車。另有10部吉普車趁機走河床小路往梅象道路亦遭保七總隊第5大隊東勢分隊員警攔獲,當天共計查獲14部越野吉普車違規行為。警方也藉此呼籲民眾不要為了要進入大安溪上游泡野溪溫泉違法開車進入河床,不僅破壞河道生態,涉水過程還可能發生危險。
農田水利會國有案無懸念 大法官判決合憲與執政黨同步
《農田水利法》修法後,全台17個農田水利會變成公務機關,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等38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12日)宣判,認為《農田水利法》規定與法律明確性原則沒有違背,沒有侵害保障人民結社自由問題,也沒有侵害財產權,判決合憲。憲法法庭判決,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原屬農田水利會之土地逕行登記為國有,沒有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改為公務機關也沒有侵害人民結社自由,未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問題。費鴻泰等38名在野黨立委認為,農田水利法修法後,農委會設立農田水利署,要求全台水利會配合相關作業,已違法濫權,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及權力分立原則,侵害全國水利會及155萬會員的農民權益,依憲法結社權的保障,且未經合法徵收程序,國家就強奪水利會高達數兆元資產,已侵害人民財產權。在野黨立委主張,《農田水利法》修法,導致水利會成為公務機關後,水利會會員喪失水權的監督,也無法監督被移到工業使用的水權問題 ,影響農民的經濟自主及生存權,請求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批沒收農田水利會把水給工業 蘇煥智:蔡政府重蹈納粹覆轍
前台南縣長、台灣維新黨召集人蘇煥智昨(24)日以訴訟代理人出席憲法法庭,針對農田水利會改制成公務機關及《農田水利法》聲請違憲案,進行言詞辯論。蘇煥智表示,國會全面改選後推動政府組織再造,推動「民營化」、「小政府」運動,但原來為法人化典範的農田水利會,竟然遭《農田水利法》沒收,痛批蔡政府是重蹈1937年納粹希特勒沒收全國水利會的覆轍,擔心未來農業灌溉水被財團拿去做為工業用。蘇煥智說,德國於十一世紀出現堤防管理合作社,並且於十三世紀時組織擴大並建立自有資金體系,演變成後來的水土協會,但是1937年納粹時期施行帝國農田水利會法,將水土協會收歸國有,取消協會選舉,直到二戰後西德依照民主憲政原則,重新制定水土協會法,重新恢復水土協會地方自治公法人的地位與選舉自治。蘇煥智說,蔡政府制定農田水利法,正重蹈1937年德國納粹時期希特勒的作去,期待憲法法庭能夠撥亂反正。「水利會就是為了顧農民的肚子,公法人化只是強化保障農民基本生存權,跟德國的公立大學、公共電視、教會等公法人一樣。」蘇煥智強調,水利會為了會員農民共同的農田灌溉經濟行為,因而也如同同業公會一樣可以主張基本權。他質疑,宗教團體、同業公會、律師公會、醫師公會等等在德國也是公法人,難道政府就可以立法解散宗教團體沒收教堂嗎?難道就可以解散同業公會、律師公會等團體、沒收其財產嗎?農委會主張日據時期公共埤圳時日本政府就已徵收;並指嘉南大圳是官設埤圳,由日本政府興建。蘇煥智駁斥說,農委會的說法完全扭曲歷史,因為公共埤圳並非日本政府出資徵收,是由組合成員負擔經費。農民負擔沈重好不容易才取得溉灌水,如今《農田水利法》沒收農民的水權及財產,又喪失會員權利,不能選舉來監督水權的保障,農業用水將會毫無節制被工業財團移撥使用,而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農民的生計及生存權、工作權將難以保障。
識貨山老鼠「聞香辨木」 竊走價值200萬元百年牛樟樹
上週六,正值璨樹颱風侵襲台灣之時,山老鼠假借溪底疏濬名義,試圖要運走2棵牛樟木,被警方攔檢成功,他向警方供稱,即使樹頭埋在溪底,仍藏不住四溢的木香。經林務局辨識後證實,皆為一級樹種牛樟木,樹齡都超過百年以上,市價逾200萬元。高雄六龜分局桃源派出所員警在11日勤務中發現,一輛21噸的貨車往六龜方向呼嘯而過,車上還載有諾大體積的樹木,研判並不單純,便通知寶來所員警聯手攔檢,當天晚上7時許,在20線84公里處、塔拉拉魯芙隧道的旁產業道路發現該車棄置在路邊,駕駛已逃離現場,車上有2顆疑似國有林地珍貴樹種,遂通知偵查隊協助偵辦。警方循線發現,載運贓物的莊姓嫌犯(42歲)及凌姓貨車車主(32歲),並通知2人到案說明。莊嫌供稱,10日上午在荖濃溪底疏濬時,因香味四溢而發現2顆樹頭埋在溪底下,11日下午4時許,趁工程名義,用挖土機挖取,並借來貨車準備載運到自己家裡存放。經警方會同林務局辨識查扣樹頭均為一級樹種牛樟木,樹齡都超過百年以上,市價逾200萬元。警方詢後,將嫌犯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等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2顆牛樟木由林務局六龜工作站領回保管。警方指出,林木、土石,珍貴樹種的漂流木,均歸國有,拾獲載運都要相關機關認可才可搬離,任意搬運可能違反森林法、水利法、刑法竊盜、侵占等罪責。
台中鬧水荒工廠就偷偷來 違法鑿井偷抽地下水
台中市實施「供5停2」分區限水,劃入乙區的神岡區一家工廠遭檢舉違法抽取地下水,連月以來水車進出至少百趟。台中市水利局6日接獲通報,立即派員稽查,確認未取得水權的水井並抽取地下水,即依水利法第93條每日處以新台幣12000元,至今累計開罰48000元,後續將連續開罰及以竊水移送法辦,決不寬貸。水利局接獲民眾檢舉神岡區豐工路701號有水車出入,6日派員到場查勘,確認現場有未取得水權的違規水井,並有抽取地下水情形,因違規事實明確,水利局即依水利法第93條擅行取水之規定,對行為人每日處新台幣12000元。台中市水利局查獲神岡一家工廠違法鑿井,未取得水權即偷抽地下水。(圖/台中市水利局提供)水利局表示,6日至今累計開罰48000元,並禁止再取水,後續將持續稽查,若發現再行取水,將以竊水移送法辦。水利局說明,鑿井取用地下水只限於依法申請的水井,為因應旱象,水利局依據旱災中央應變中心第9次工作會報決議,公告本市合法地下水(一般水)水權人不受所領水權狀登載事項之用水範圍及引用水量限制;如未經申請抽取地下水屬違法行為,請民眾不要觸法,並希望抗旱期間,呼籲民眾要節約用水。
全台水情吃緊!「耗水費」明年開徵 1817萬度用水大戶入列
旱象未解,政府規畫於明年針對每月用水超過1萬度以上的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根據水利署調查,超過萬度共計1817家廠商,其中用水逾9萬度的超大用戶有256家,涵蓋半導體在內的石化、電子與鋼鐵業等產業,這些萬度用水大戶的用水量約等於41%的自來水總供給量。經濟部今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中南部水庫乾涸以及水源調度問題、耗水費分產業別開徵、再生水廠供水量檢討」,進行專案報告。石化電子鋼鐵業 首當其衝在水情方面,經濟部指出,據中央氣象局統計去年6月迄今,新竹至嘉義地區降雨為歷年來最少,全台主要水庫蓄水率,其中寶山-寶二、永和山、鯉魚潭、德基、曾文-烏山頭水庫低於2成,石門、蘭潭-仁義潭、南化及牡丹水庫4成至5成,新山及翡翠水庫8成至9成。目前新竹、苗栗、台中、嘉義及台南擴大實施全日減壓供水、產業節水7%至11%、非工業用水大戶節水10%至20%;另外,桃園、南投、彰化、雲林及高雄實施夜間10時至隔日6時減壓供水,停止供應行政機關及國營事業轄管噴水池、澆灌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並要求產業自主節水7%;澎湖及連江地區為水情提醒綠燈,其餘地區水情正常。對於耗水費開徵,水利署先前曾規畫第一級為用水1千至3千度之間的用戶,加徵10%耗水費,第二級用水3千度至6千度,加徵20%耗水費,第三級用水6千度以上,加徵30%耗水費,以自來水費平均費率來看,第一級每度加徵1.1元,第二級加徵2.2元,第三級加徵3.3元。耗水費率尚未確定據了解,目前開徵耗水費的門檻將從千度提升到萬度起跳,官員表示,根據2016年5月25日《水利法》修正通過第84條之1「耗水費徵收法源」,為水資源有效及永續利用,中央主管機關得向「用水超過一定水量」之用水人徵收耗水費。水利署最新規畫將「一定水量」定義由每月使用1千度以上改為1萬度,至於費率目前還沒有確定。耗水費徵收僅針對用水超過一定水量的大戶開徵,以工業大戶為主,與民生用水和農業用水無關。
農委會因旱情停灌桃竹苗 反消滅水利會自救會痛陳犧牲農業求監委還公道
因應水情吃緊,農委會上個月宣布乾旱最嚴重的桃竹苗地區實施停灌。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召集人黃金春、自救會法律顧問蘇煥智等人,今赴監察院陳情,表示農田水利會10月才改制,首先就犧牲農業用水,結穗的稻殼無法收成,令農民深感天打雷劈,並呼籲監院人權會應針對水利會私有財產,逕行登記國有進行調查。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召集人黃金春、自救會法律顧問蘇煥智、護水護產顧農民嘉南自救會長謝耀慶、彰化水利會護產護水權委員會會長鄭俊雄、雲林水利會護水護產護自治權自救會長王境棋及農民等人,上午齊赴監察院陳情,盼政府留給農民農業用水一條生路。甫卸任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的黃金春說,現今17個農田水利會於各地的組織架構、灌溉設備因地制宜,各自不同,而當前民進黨政府,對農田水利會根本不了解。黃金春直言,他在改制前就警告,官派的農田水利會並不會對農民比較友善,不幸預言成真,10月改制首先就犧牲農業用水,結穗的稻子無法收成,如同懷孕8個月要墮胎,令農民深感天打雷劈。黃金春指出,過往缺水乾旱,經濟部、農委會、工業團體還要與農田水利會協商,現在這個人民團體被閹割了,農民沒有水權代表協商,直接就被犧牲掉。蘇煥智說,熟稔農田水利會法制史的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宗謀,日前投書媒體,對內政部要求各地方地政事務所,將農田水利會財產以囑託登記免附所有權狀,逕行登記為國家所有。蘇煥智質疑,免附所有權狀恐有違法之虞,呼籲監察院人權委員會應針對水利會私有財產,逕行登記國有進行調查。黃金春補充,農田水利法第23條,將本就是私有財產的農田水利會財產,未經合法徵收程序,且無視於農田水利會的法人資格並未依法被廢止,即直接由國家無償承受,並由國家以囑託登記「接管」的模式「強佔」為國家所有,顯然違法違憲,創憲政惡例,大開民主倒車,民進黨此舉與共產專制有何區別?黃金春痛批,蔡英文總統與行政院長蘇貞昌都是法律出身,結果卻沒收民主法治,雖然小蝦米鬥不過大鯨魚,但他相信邪不勝正,他們終究會贏,能把不仁不義的政府拉下來,把財產還給農民,並完備健全組織。
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爆監守自盜 班長偷水遭查獲
桃竹苗灌區10月中旬停灌,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擔心農民擅自打開水門放水上鎖,不過27日有農民在觀音桃園大圳10-4號池擅自破壞鎖頭,設置抽水設備,遭發現報警。警方根據現場停留貨車車號追查,竟發現是新坡工作站劉姓班長所有,晚間通知劉嫌到案說明。桃園管理處一開始否認竊嫌為自家幹部,警方確認劉姓班長身分後才改口,並提告毀損,竊盜部分則由警方主動偵辦。大園警分局新坡派出所27日上午10時許,接獲新坡工作站許姓管理員反映,指桃園大圳10-4號池主給水塔鍍鋅蓋板的鎖頭遭剪斷,現場停有1部藍色小貨車,疑似有人由池塘內抽水至主給水塔,再由池外給水路取水。嫌犯似乎發現有其他人靠近,留下設備、車輛離開。警方根據車牌調查發現,藍色小貨車車主竟是該工作站班長劉姓男子,至於為何「監守自盜」,警方將待劉男到案後釐清。桃園管理處表示,10月16日公告停止供應農業灌溉用水,桃園處所轄有貯水池284口,目前尚有2900萬噸蓄水,但因旱情關係,已經上鎖蓄存水量保留於緊急狀態備用,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統一調度。桃園處表示,如果擅自取水,就涉嫌違反《農田水利法》第16條,可處6千至3萬罰鍰,將依農田水利法及相關法令究辦,以確保抗旱水資源,再次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半夜開水車去抽溪水 男遭竊盜罪法辦
一名李姓男子駕駛灑水車,在新北瑞芳區龍潭橋上,抽取龍潭野溪為道路工程灑水,減緩煙塵、降溫,遭警方依竊盜罪送辦,而李男同時違反水利法,擅自取水損害他人權益罪,但法官認為,難以認定李男有損害他人權益,因此,依竊盜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李男今年1月凌晨駕駛灑水車,在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往第一公墓口龍潭橋上,趁四下無人看守時,使用車輛的抽水馬達接通水管,將溪水貯存於灑水車內,警方行巡邏時,發現異狀向前盤查,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詢。據了解,李男想將竊取來的水,提供給道路施工的業者,作為減緩煙塵、降溫用,警詢中李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沒有看到告示牌,也不知情抽取溪水是違法行為,事後再到現場,也只看到上頭寫著會罰錢,業者則稱,有要李男幫忙但不曉得他抽取溪水。警方指出,李男行為屬竊盜罪,但也違反水利法,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應優先適用水利法,擅自取水損害他人權益罪,但檢方認為,很難認定李男抽取溪水的行為有損害他人權益,改依竊盜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