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鍰不繳納「這東西」遭扣押 女嚇到一次匯款繳清
台南市一名35歲陳姓女子,多年來積欠使用牌照稅、汽燃稅、交通罰鍰、高速公路通行費等近18萬元,她態度消極,不主動繳納還拖欠,期間遭扣押薪資、轎車未果,也曾由家屬告知要分期繳納,最後也未按期繳款,經相關單位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陳女有保單,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她才主動聯絡,昨天匯款將尚欠的14萬多元一次繳清。根據台南分署統計,陳女積欠使用牌照稅、汽燃稅、交通罰鍰、高速公路通行費等件數高達492件,共計17萬9893元,均逾期未繳,該件移送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等單位,移送強制執行,扣除後還有14萬8243元沒有繳納。台南分署收案執行,執行人員找到陳女名下登記一輛轎車,另外還有薪資與保單,從前年開始通知陳女到場並交付車輛,陳女置若罔聞,接下來核發執行命另扣押薪資,但陳女公司並無回應,執行人員追蹤後,陳女家屬告知要分期繳納,但辦理後卻未按期付款。今年2月間分署人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單,保險公司回覆有保險金可支領,上月20日再核發收取命令,將保險金交付移送機關收取,陳女獲知消息,這個月月4日主動致電執行人員,表示願籌錢繳清,昨日將餘欠14萬7473元以匯款方式全額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