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帶護照
」公海發生火燒船意外 船長血壓藥被毀家屬急求救
琉球籍漁船「旭承輝」在台灣時間23日晚間於公海發生火燒船意外,幸友船即刻救援,船上10人無恙,但船長高血壓藥遭燒毀,目前無藥可吃,加上支援接駁友船收容空間有限,家屬擔憂出意外,急向漁業署求救,盼派巡護船協助。據了解,台灣時間23日晚間9時30分,「旭」船在距離日本釧路港東南方約490浬處公海發生漁船火燒意外,漁業監控中心獲報後,立即通知鄰近友船「鴻海239號」前往救援,24日凌晨1時45分,「鴻」船順利救起船上的2名台籍、8名印籍等10名船員。不過因「鴻」船要繼續作業,所以無法護送「旭」船船員回台,幸另一友船「生漁號」聞訊後挺身而出。「生」船指出,他們早在21日完成作業返航中,但23日一聽說「旭」船出事,馬上調頭前往支援,大家都是討海人,當然要互相幫忙,但就怕途中出意外。「生」船表示,「旭」船蔡姓船長的高血壓藥被火燒毀,加上「鴻」船也沒藥,蔡船長深陷無藥可吃窘境,24日下午還來電說,他睡不著又沒藥吃,脖子變得很堅硬,家屬聽到後非常擔心。「生」船指出,雖然他們有向家屬說「生」船有藥、並願意讓一半給蔡船長,但頂多只能撐10天,而且還需花2天時間才能與「旭」船接觸,此外,因漁船設備空間有限,屆時接駁到「旭」船10人後,床鋪根本容納不下。「生」船強調,近日又有颱風生成,讓船員睡在外面實在太危險,因此希望政府單位可派請巡護船幫忙分載船員,讓受驚的船員平安回家。據悉,漁業署獲報後,有意請支援友船將「旭」船船員載至日本,再搭機返台,但因船員沒帶護照、辦理手續複雜,加上機票昂貴,「旭」船家屬及救援友船都盼政府出手協助。
女登機才知「被出國」 空姐1句話驚醒:身上沒帶護照
星宇航空因調度問題,導致302名旅客昨天晚上只能睡在東京成田機場,引發軒然大波,未料在美國,則是有一名紐澤西州的女子,原訂搭乘邊疆航空(Frontier Airlines)的班機飛往佛州,沒想到在登機之後,才得知原本預定航班的登機門已變更,她則是搭上飛往加勒比海島國牙買加的班機。根據《福斯新聞》等美媒報導,這名女子埃利斯赫巴德(BeverlyEllis-Hebard)經常搭機往返費城與位在佛州傑克森維爾的第二個家,11月6日這天,她準備搭乘邊疆航空的班機,當時她來到寫著「費城國際機場(PHL)到傑克遜維爾國際機場(JAX)」的登機口,而她在詢問後,得知還有20分鐘可以去趟洗手間,但就在出來之後,發現大家幾乎都已經登機,且登機門快要關閉。埃利斯赫巴德透露,當初登機時其實有工作人員檢查登機證,但卻沒有人提醒登機門更改一事,當時登機門工作人員僅詢問手提行李大小,她便把行李放入測量尺寸的裝置並拿出來,隨後工作人員檢查她的登機證,她就被匆忙送上飛機。過程中,埃利斯赫巴德的手臂還意外受傷流血,在她登機後,一名空姐前來關心照料她的受傷情況,還脫口說「當飛機降落在牙買加的時候,就可以好好放鬆休息了」。埃利斯赫巴德原以為空姐是在開玩笑,但對方表情很認真,她這下才知道「真的要飛出國」。埃利斯赫巴德萬萬沒有想到會飛往與原定目的地相差約1400多公里外的牙買加。由於她身上沒帶護照,當她向空服員表示搭錯機一事,對方還對她說,「如果沒有護照就進入另外一個國家,這很糟」,所幸牙買加當局允許她停留在飛機與機場之間的連接通道上,由機組人員陪同,直到數小時後,她被送上返回費城的航班。埃利斯赫巴德不滿表示,當初在登機門進行檢查的工作人員出現疏失,「這本來就不該發生,因為我沒有帶護照」,針對這起搭機烏龍事件,邊疆航空回應,已退還女乘客原本的機票,並給予一張600美元代金券,約新台幣1.8萬元,也向女乘客致歉。紐澤西州女子原訂搭乘邊疆航空的班機飛往佛州,沒想到在登機之後,才得知原本預定航班的登機門已變更,她則是搭上飛往加勒比海島國牙買加的班機,身上還沒護照。(圖/翻攝自推特
一家四口花15萬出國到機場「旅行社沒帶護照」 品冠旅遊道歉:退一倍團費
一位民眾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一家四口原本利用清明連假要到越南玩,沒想到一到機場,旅行社竟然沒有帶他們辦理的簽證與護照,當場看著其他團員出海關,一家人卻因找不到護照只能留台灣,而他們一人團費為40800元,加上護照申辦費用1700元全部泡湯,如今旅行社品冠旅遊道歉,表示護照因太晚寄送,因此無法順利讓旅客出國,願意依約賠償團費一倍,而雙方對於賠償金額仍在談當中。當下業務處理方式也讓民眾相當生氣,甚至要他們自己回家,沒辦法安排後續,如今也遭到降職。(示意圖/方萬民攝)品冠旅遊發出聲明對一家四口旅客致歉,表示護照由於太晚寄送,因此當天都還在郵局,目前已經從郵局拿回護照並寄還客戶,將退回4人共15萬1千2百元的團費,也將依合約第13條額外賠償1倍團費,因此將退給他們30萬2千4百元。另外額外賠償金額仍在洽談當中,要求依照合約第24條,當人在國外時因旅行社原因而延誤,旅行社要賠每人每天2萬元,但合約中此條的前提是人已經出國,但因實際上尚未出國,因此雙方仍在持續對談中。而當下負責這團的業務人員沒有馬上安排旅客後續住宿或汽車,也將這位業務降職並再次教育訓練,再次對於這4位旅客致歉。
張文綺、蔡允潔飛北京沒帶護照「還傻問為何要」 誇張行徑小S也傻眼
33歲女星徐凱希因參加歌唱選秀節目闖出知名度,轉戰戲劇、主持方面,機靈反應及自然不做作的個性,深受大批粉絲喜愛,回想這一路的點點滴滴,她近日透露,有次和張文綺、蔡允潔要飛到北京工作,結果抵達機場才驚覺,另外兩位夥伴居然沒帶護照,而離譜原因也讓全場來賓聽了相當傻眼!張文綺以為飛北京不用帶護照。徐凱希最近在《小姐不熙娣》透露,有次和張文綺、蔡允潔一起飛往北京工作,由於張文綺家離桃園國際機場比較近,便先行出發,她和蔡允潔則是到公司集合再一起出發,在快抵達機場時,經紀人突然接到張文綺經紀人的電話說,「張文綺沒有帶護照」! 同車的蔡允潔也以為不用帶護照!同車的蔡允潔也以為不用帶護照!徐凱希經紀人詢問原因後才發現,張文綺以為飛北京不用帶護照,徐凱希經紀人當下驚訝表示,「天啊太誇張!來得及嗎?叫她趕快回去拿」。沒想在這個時刻,坐在旁邊的蔡允潔突然轉頭問,「為什麼要帶護照」,這才驚覺蔡允潔也沒帶護照!現場來賓和主持人小S也傻眼。由於蔡允潔住在基隆,時間已不允許她飛奔回去找護照,最後只好趕緊聯繫弟弟送護照,所幸弟弟最後是將她的護照送達,一行人順利有趕上飛機,不過據徐凱希透露,「她是坐公務車上飛機的」,對於這樣的行徑,讓現場來賓和主持人小S也傻眼。
「小林依晨」遊泰遭黑警勒索2.7萬竟是真的 泰警認了…前議員揭「收錢畫面」
在台灣演藝圈有「小林依晨」封號的台灣女星安于晴,本月初公開指控,她日前遊泰國時,莫名遭當地警方勒索2.7萬元台幣,一度造成當地媒體大篇幅報導。但之前泰國警方全盤否認有收錢,還反咬安于晴不但喝醉,還攜帶電子菸等違禁品。但昨天(30日)真相大逆轉,泰國警方改口承認,的確有警察收錢;泰國眾議院前議員ChuvitKamolvisit,更公開出示泰警勒索收錢畫面,證實確有此事,並向安于晴致歉,希望台灣人能原諒。回顧整起羅生門爭議,是安于晴月初到泰國旅遊後,出面指控在旅遊時,遭當地警察無故攔截,找了一堆理由直指安于晴違法有罪,並跟她們要錢。她最後是付了2萬7000泰銖,相當於2萬5台幣才得以平安脫身。後來整起事情,被泰國當地媒體大幅報導,但當時泰國警方矢口否認有收錢,更反咬安于晴有持電子菸等違法行為,且有喝酒,雙方因語言不同產生溝通障礙。但昨天這起案件峰迴路轉,泰國警方又改口,承認有警察收錢;隨後泰國媒體又陸續引述不具名消息來源指出,當天在臨檢站的警察後來承認有收錢一事,因為安于晴被臨檢時,被查出有電子煙,當訂警方要安于晴一行人以付錢方式,交換可以不受調查脫身。但到底是誰收錢?還有收了多少錢?目前仍在調查中。而泰國眾議院前議員Chuvit Kamolvisit,昨日公開出示手中掌握證據警方勒贖收錢畫面,並向台灣女孩安于晴致歉,坦言部分泰國警察對她造成傷害,他代表泰國人民,對於讓她旅行中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感到抱歉,希望台灣人能原諒,並接下來能再訪泰國。面對這起遊泰國遭勒索的爭議,安于晴也發出了最新的6點聲明,還原整起事件真相,以下是安于晴聲明全文:1、「路檢狀況」:告知事情經過,如何從夜店開始,到遇到路檢到結束。因為夜店一點關,前面我先幫朋友叫了計程車(grab)送他們上車之後再等另一台grab,從等車到事情發生的時間共是2到3個小時就是也就是1點到3點多。那發生事情的時候,我是都不能用手機的,所以我對時間的概念是很模糊的。那從我們被攔之後下車第一件事情就是搜查包包,我想要跟另一車的朋友說我被臨檢了並且隨手拍告訴他說我們被臨檢了,立刻就被警察阻止並且要求刪除。當下警察還用翻譯看我跟我朋友說了什麼。之後就是我會泰文的朋友在跟警察溝通的,我就是一直站在旁邊等候。也許是溝通不良,但最後的結果我的朋友告訴我們他要我們數27,000避開攝影機,隨後他拿著電子煙叫我拍照,然後那位警察派了另一輛計程車讓我們走,原先做的那一輛車警察請他先走。2、「喝醉事件」:要如何證明我醉了?3、「電子煙事件」:當下路檢上,我是沒有電子煙。我不確定其他人有沒有,但是針對我自己我是沒有的,我們是8個朋友2輛車,我更不可能無端端去搜他們,可以確定的是,最後離開的時候警察把電子煙放在我手上然後拍照。而且過路檢,我不會那麼囂張在警察面前抽,指控說電子煙是我的,要怎麼證明是我的?照片影片都被刪掉了。收錢也看不清楚,在有監控的情況下我怎麼會去亂說呢?我可以去說大一點的金額幹嘛講2萬7?還有如果當下持有電子煙那可以開罰單給我,但我不但沒收到,還被停留許久,被收2萬7。4、「飯店監視器畫面」:我是在飯店收黑錢,還是路檢收到黑錢?5、「危險人物」:一邊說我是危險人物,另一邊又說我們看起來不危險所以放我走了,若是不危險,那就更不需要花45分鐘左右的時間在那逗留不是嗎?6、「夜市事件」:飯店在夜市旁邊,所以臨檢完才會出現在那條街上,另外他摸我們另一個男生的口袋,也就是畫面中走前面那個男生,警察摸他口袋的時候他用手機擋著了。而且警察拿完錢有留200塊給我們派另外的一台計程車離開(他就是接受訪問的人,警方的人)我被教導/認知的是- 必須配合臨檢- 必須讓我們知道犯了什麼錯- 既然警察說我們看起來不危險 & 科技發達為何不能使用電話谷歌翻譯- 若犯錯了開個罰單讓我們離開就好- 為何會被收費會讓我回國接受訪問的重點,還是在於我在臨檢站花了比其他人長的時間 。當下有會以簡單泰文溝通的朋友在場嘗試溝通,無效應溝通,很顯然目標不一致,在沒有被告知自己犯了什麼錯/被開罰單情況下被收費,主要是分享自己故事讓大家有個警覺。電子煙和沒帶護照是犯法沒錯,但我們要把重點放在對的地方,我要強調的是「如果是違法,更應該開罰單」,而我當下受到的指示是,要我們一群人付錢避開攝影機(把真實當下的狀況說出來就好),也就是被叫到角落收錢。其他的就交給大眾自己評斷。因為大家心裡都有答案的,我不回答過度猜想的問題。我分享我的經驗不知道會得到這麽大的迴響,我也配合調查了~事情我交代完了!就到這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