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人助愛奇藝在台營運違反兩岸條例 檢方建請法院沒收4千萬所得變白工
台灣愛奇藝高層涉嫌代理北京愛奇藝在台業務,包含歐銻銻娛樂前董事長范立達、斯翠明科技登記負責人趙善真與總經理楊鳴等3人,違反兩岸條例,如今檢方建請法院,沒收3人的千萬所得,恐讓他們做白工,3人薪資總所得達4253萬元。3名高層的所得高達4253萬元,檢方建請法院全部沒收,工作恐全部變白工。(圖/歐銻銻娛樂提供)歐銻銻娛樂2015年起在台發展北京影音平台愛奇藝業務,在涉嫌違反兩岸條例後,更將業務與員工轉向新公司斯翠明科技公司,持續在台營運,這樣的舉動也讓檢方認為違反兩岸條例第40條之1第1項規定,即,「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甚至發現歐銻銻娛樂資金全來自大陸,加上搜索到的互通郵件,檢方認為足可證明北京愛奇藝對歐銻銻娛樂、斯翠明科技具有實質掌控權。因此建請法院將3位高層的不法所得全部沒收,歐銻銻娛樂前董事長范立達1398萬多元、斯翠明科技登記負責人趙善真1114萬多元、斯翠明科技登記總經理楊鳴1740萬多元,總計42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