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登記
」內政部公告廢止65政黨 另有涉《反滲透法》遭調查中
內政部17日晚間公布,依《政黨法》第27條規定,政黨有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者,由內政部廢止其備案,已有65個政黨因違反上開規定經內政部依法廢止備案;另有政黨成員涉嫌違反《反滲透法》受調查中,未來將依法聲請解散。內政部指出,目前正值政黨法所規範之政黨財務申報期間,有政黨負責人及幹部疑有違反《反滲透法》情事,被檢調機關查扣帳冊,以致無法如期申報財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政黨或其負責人及選任人員倘有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事,內政部將依相關事實提請政黨審議會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內政部強調,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呼籲政黨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本次遭廢止備案政黨包括:中華新住民黨、惠民黨、百黨聯盟、台灣農漁業聯盟、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中華復興黨、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大中華共和黨、正義聯盟、自由台灣黨、世界大同黨、工黨、中國老兵統一黨、中國國安黨、中國民主憲政黨、中國民主統一黨、中華全民均富黨、中國婦女民主黨、中國人民行動黨、中華安青黨、中國天同黨、臺灣慧行志工黨、客家黨、廣播電訊聯盟黨、台灣民主運動黨、善惡黨、中華家國黨、中華建設黨、中國新洪門黨、中華健康黨、中道盛國、中華團結聯盟、幸福勞工黨、全民參政大聯盟、虎黨、世界孫中山梅花聯盟、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灣新民黨、中華道統聯盟、中華台灣原住民團結黨、中國愛國黨、中華民生經濟改革促進黨、孫文主義力行黨、和合文化黨、中國紅色統一黨、基層聯盟、台灣民意黨、中華照生黨、市地公有連線、中山梅花黨、勞工黨、聾國黨、宗教聯盟、道政聯盟、商工統一促進會、中國全民黨、中華赤色聯盟、中華全球客家黨、中華人民團結同心黨、儲存真實‧因為愛、全民稅務服務黨、創新民主黨、歡樂無法黨、台灣人民進步黨、軒轅黨。
三圓都更告成一團1/上市櫃建商告自救會「首例」!未簽同意書地主「做了這事」遭求償600萬
二年前,CTWANT獨家報導三圓建設(4416)董事長王光祥領軍從國揚集團總裁侯西峰,搶走了北市蛋黃區最大都更案「新隆社區」實施者;二年後,接班人王雅麟控告未簽同意住戶團體侵權索賠200萬元,成了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的上市櫃公司控告住戶首例;且還罕見因著都更住戶告住戶,新隆社區管委會從主委到委員共23人,聯名對這群住戶索賠400萬元。一件好端端的都更案為何會鬧到建商、管委會都主動對住戶提出告訴?CTWANT記者調查,肇因於他們貼在社區一根柱子上的文宣品,以及在網站上公開對新隆社區都更的一些質疑內容。2020年7月新隆都更案實施者重新招標,由國揚集團換成三圓建設,迄今三圓已在總共550戶住戶中,取得490戶、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政府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去年8月,這群未簽同意書住戶發現三圓建設的設計圖,主張與原先承諾條件不同,基於維護權益,便向台北市府完成法人登記成立「台北市新隆都更權益促進會」(簡稱權促會),開始透過文宣品、網路發表對都更程序、建築設計圖等相關質疑與建議。其中,權促會還在自家社區柱子上張貼海報,內容有提到「建商的惡霸規劃」「排除不佳的建商,減少都更的風險」「管委會扭曲資訊」等字樣被要求移除遭拒後;今年6月,三圓、新隆社區管委會即各對權促會提告求償共600萬元。台北市新隆社區都更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陳培根說,權促會因為在社區柱子貼出對都更的質疑內容而遭三圓、管委會主委與委員們提告。(圖/趙世勳、趙文彬攝)8月間,法官第一次開庭,權促會主張今年2月20日前,即已對新隆都更後建物高度過高,可能違反文資保存、都市設計、國家安全等議題提出質疑,經文化部具專業背景之審議委員審查後,亦認同影響古蹟觀覽、城市天際線等,所提出的「建商的惡霸規劃」等意見縱然言詞較為尖酸,係經合理查證發表,應屬合理評論範疇,無侵害原告商譽之違法性。10月5日,三圓建設控告權促會第二次開庭,CTWANT記者獨家直擊這場法庭全程攻防戰。台北地院26庭中,法官詢問原告三圓建設,「你們說商譽有受到損害,有沒有證據要補充?」受委任的永然聯合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陳宜鴻說,「實質上的損害舉證有難度,會跟原告再確認,需要3週時間準備。」法官再說,「整件案子的核心就是你們所說的商譽受損,上次開庭後也說要補件,也過了一個月,為何要再延長?」三圓委任律師則回覆說,「550戶的住戶中,到底有哪些住戶受到影響,還要找住戶當證人。」權促會委任的律師、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當場為住戶辯護說,「上一次開庭,對方委任律師說,針對營收報表有造成三圓損失34萬元」「我方去下載三圓財報,每個月系按施工進度營收列帳,包括工班、物料、颱風等因素影響」「因此,我方認為原告舉證不一致,實屬舉證不當,懇請法官駁回此案」。詹順貴繼續答辯說,「三圓委任律師起訴第一時間,本應蒐證完備才能提起訴訟,已經開了二次庭,在舉證上,對方都還跟法官說要再確認」「原告既然事先蒐證未周延或無法舉證,是拖延時間,要讓住戶精神上有更大的壓力,不認為庭上可以再給予時間。」權促會理事會成員跟CTWANT記者說,「法官第一次開庭說,都更案的建商怎麼還把住戶告到法院……」「我們沒有簽同意書,不代表我們反對都更,政府不是一再提醒我們要有充分資訊了解才能簽約。」「沒有看到設計圖,哪敢簽同意。」三圓建設於2020年取得北市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該基地鄰台灣民主紀念園區大孝門。(示意圖/三圓建設提供)另有住戶告訴CTWANT記者,依三圓建設今年9月最新變更的設計圖,「一樓店鋪數從34間雖增加到45間,還不夠分配給原有的79間店家之外,被文化部、國安局打槍後降樓層、轉角度,很多變數,現在更不敢簽名了。」據CTWANT調查,法官雖同意給予三圓補證時間,強調若無新證據的話,即要召開辯論庭,讓該案儘快走下去。三圓建設則在6日由負責此案的三圓建築師鄧培華、委任律師陳宜鴻,於設在新隆社區的籌設都更辦公室,親自回應CTWANT記者採訪;管委會主委張傳芳也到場說明緣由,雙方皆說暫不撤告,也不和解。三圓強調合建契約與實施者承諾、新隆社區招商的條件一致,並非權促進會所稱的大不同,且三圓為上櫃知名建設公司,新隆社區已逾9成地主住戶都已簽同意書,顯見對其的信任,並非其所稱的惡霸規劃……因此主張權促會言論已損及三圓商譽,營收減少等損失之外,也已請法官酌請裁定損害金額。張傳芳則表示,權促會擅自佔用社區共用的立柱外牆設置公告欄,且區權人都是簽相同條件內容的合建契約,都更程序資訊公平公開透明,權促會在毫無事實根據對管委會不實指控。看來,得交由法官來審理裁判認證,哪一方主張有理?這樁台北市最大都更案仍有一段路要走。
社宅管理有洞1/社宅管理招標未上網公告 北市府推稱沒有帳號
台北市政府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委外管理木柵住會住宅,但該項勞務採購案並未依法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公開招標,僅在決標後5天,於住都中心的官網上公告決標的結果;而未刊登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的理由,竟是還沒有採購網的帳號。台北市議員趙怡翔批評,上網公告是政府採購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市府竟僅以「帳號未申請」等藉口來搪塞,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過去多次強調自己帶領的市府一切遵循行政程序,事實證明只是自我感覺良好。位在台北市木柵區的木柵社會住宅是台北市都更中心第一宗委外管理的社宅,號稱媲美豪宅,也被前市長柯文哲視為任內重要政績,但過去多次爆出牆壁龜裂、屋頂漏水、馬桶經常飄出異味等問題反覆發生,住戶更曾向媒體爆料指出,向物業管理人員報修數月也完全沒處理。然而,北市府委託管理該社宅的「中工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中工公司)去年八月底合約到期,市府辦理招標時卻未依法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公開招標,最後又由中工公司得標。中華工程旗下的中工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與中工保全聯手承攬台北市多處社宅,負責維護社宅順利運作。(圖/翻攝中工保全官網)北市府與中工公司的合約原在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到期,但據市府住都中心上的九月六日張貼公告顯示,木柵社宅的管理維護勞務標案,採用「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在八月十九日公告招標、九月二日決標,決標金額四個月管理費用260多萬。但被眼尖的人發現,該標案二日才決標,但契約卻是從九月一日開始執行,也就是說,廠商在決標前就要開始執行標案。被指出錯誤後,市府與中工公司才緊急修正合約,改為從九月二日開始執行,但也造成中工公司必須做一天白工。不僅如此,住都中心在決標公告上雖宣稱「八月十九日公告」,但實際上卻不見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有此一標案,原來,住都中心並未刊登,理由是「俟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法人登記憑證核准後補刊」;也就是說,因為住都中心相關人員沒有採購網的帳號,無法刊登公告。律師鄧湘全指出,根據《政府採購法》規定,金額在新台幣150萬元以上的政府採購案,無論內容是工程、物品、承租或勞務,都必須公告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進行公開招標,由3家以上的廠商競標;雖然在同法第22條也有規定,在列舉的特別的情況下,可以採「限制性招標」,不必公開由3家以上競標,甚至可以只找一家廠商議價,但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在官網上刊登「木柵社宅委託管理維護案」的決標公告,雖然宣稱該案為「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但卻被質疑並未事先公告招標。(圖/翻翻自住都中心網站)鄧湘全進一步解釋說,「限制性招標」又可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以公告程序公開評選優良廠商,例如採最有利標評選資訊服務廠商,雖然是限制性招標,仍須在網上公開招標內容;另一種則是以不公開程序,邀請二家以上、甚至也可只邀請一家廠商議,由政府採購單位與其議價,例如採購藝術品、獨家專利產品或是因應緊急的天災所需的採購案,這個時候招標時不必公告,但必須把決標的結果刊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但針對台北市政府的這件採購案,鄧湘全則指出,該採購案在《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官網的決標公告上載明是「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既然已宣示屬於第一種的「公開性限制性招標」,依規定事前就應該要在網上公告,公開邀請廠商前來參加評選,而非僅在決標後公告,北市府恐怕需要詳細說明其中的矛盾之處。「孰悉採購程序的市府同仁都知道,為保障採購的公平性,上網公告更是採購程序再重要不過的環節。」趙怡翔表示,柯前市長過去曾多次強調自己所帶領的市府一切遵循行政程序,但在此案件就可以發現,柯所說的,只是他一如往常的自我感覺良好。趙怡翔痛批,對於如此重要的程序,市府竟僅以「帳號未申請」等藉口來搪塞行政疏失的嫌疑,只是添加市民對市政單位的不信任而已。台北市住都中心表示,因為當時還沒有取得政府電子採購網的機關代碼,因此只在自己的網站上刊登。
立院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不動產條例》 以法制化避免廟產淪私財
為解決宗教團體登記名義人死亡後引發的不動產權糾紛,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明訂宗教團體及不動產符合條例規定,可於條例施行日起2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並藉由提交協議書,確立籌備人及代表人死亡或變更時,繼任者的產生方式及程序,保障宗教團體不動產不被任意處分,避免繼續發生廟產淪私財的狀況。有宗教團體於購置或受贈不動產時,因未登記立案、法律規定該類不動產不得由宗教團體承受,或無力負擔移轉稅賦等種種原因,使得宗教團體僅得將購置或受贈的不動產以自然人名義登記。然而,當登記名義人死亡後,不時發生繼承人與宗教團體間之間,針對不動產所有權歸屬產生私權糾紛。為此,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以法制化方式避免這類爭端繼續發生。三讀通過的條例明訂,宗教團體得將不動產於條例施行日起2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逾期不予受理。申請不動產權利歸屬的宗教團體,應向主管機關遞交寺廟登記證或法人登記證書,未辦理寺廟登記的寺廟,應附寺廟籌備處全體籌備人協議書,而協議書必須載明籌備人姓名、公推代表人,及籌備人、代表人死亡或變更時,繼任者的產生方式及程序等資料。接著,當主管機關依據條例規定辦理審查、公告、異議等程序後,確認不動產所有權應歸屬於宗教團體,就會由主管機關辦理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而經辦理限制登記的不動產,所有權就此禁止移轉,並不得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及典權。條例也明訂,為讓宗教團體積極處理以自然人名義登記的不動產,也給予相當期間處理相關權屬紛爭,因此這項暫行條例的施行期間長達10年。
獨家/2021電視金鐘主持人是他 網紅「視網膜」一人獨扛重任
眾所矚目的娛樂盛事,《第56屆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將於10月2日在國父紀念館舉行,入圍名單於9月2日公布。去年典禮主持突破以往,找來白家綺、Gino、曾莞婷、陳冠霖,和黃路梓茵(Lulu)搭檔盧廣仲,以及曾國城、炎亞綸,三組主持人分段主持。本刊掌握獨家消息,本屆典禮主持重任將由網紅「視網膜」扛下。對此,承辦製作三立電視回應:「《第56屆金鐘獎》相關事宜,一律以官方發布為準,會擇日正式公佈。」 「視網膜」去年曾和瑪麗共同主持《第55屆廣播金鐘獎》。(圖/三立提供) 「視網膜」去年曾和瑪麗共同主持《第55屆廣播金鐘獎》,對於大型典禮主持已有相當經驗。而在《第54屆電視金鐘獎》上,和資深主持前輩黃子佼、「這群人」成員鄭茵聲,一同以輕鬆詼諧方式,將電視台與網路媒體交戰,用脫口秀方式演出的「網台大戰 內容就是王道」,也獲得不少好評。 Lulu、盧廣仲在去年電視金鐘除了是表演嘉賓,更身兼第二階段主持人。(圖/三立、廣播電視金鐘獎提供) 「視網膜」陳子見因《眼球中央電視台》YT竄紅,曾一度入主華視當起主播,也曾和台北市議員「呱吉」邱威傑,和網紅志祺七七等人組成的歡樂無法黨,該黨因在備案後一年未完成法人登記,於今年2月19日內政部依《政黨法》宣告廢止政黨備案。此外,《第56屆廣播金鐘獎》入圍名單則訂於8月25日公布,頒獎典禮於9月25日在國父紀念館舉行。
寶佳林陳海30億興學遭質疑 台北政經學院黃煌雄聲明「純屬捐款,從無涉入校務」
前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陷入勞動基金炒股弊案,連帶關於寶佳集團創辦人林陳海捐贈30億元給促轉會前主委黃煌雄,與清華大學15年簽約採取「校中校」籌辦的台北政經學院(TSE),引發清大學生議會質疑及發動連署。台北政經學院籌辦人黃煌雄今天(22)強調「30億元純屬林陳海個人捐款,並未涉入興學校務,目前也收到全部款項」,並呼籲「讓台北政經學院成為台灣最美的人文風景」。以下為黃煌雄聲明全文。TSE籌備階段歷時約兩個月2019年10月24日,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捐助人會議通過捐助章程,確認第一屆董事名單,共9位,包括黃煌雄、林家宏、朱雲漢、單驥、曾志朗、黃榮村、吳清基、蔣偉寧和廖英智;接著於同日召開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會籌備會議,推舉黃煌雄為基金會第一屆董事長,並經黃董事長提名,聘任前教育部次長陳德華為基金會執行長。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會在2019年10月31日,以籌備處的名義正式向教育部遞件,申請設立基金會。11月14日,教育部以台教社(三)字第108060196號函,同意許可設立。11月2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法人設立登記,11月29日,領取台北地方法院法人登記證書。TSE由清華主辦、中央合辦2019年11月5日,依籌備會議的決議,正式發函給台灣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央大學、陽明大學5位校長,敬邀參與籌備台北政經學院。其間,陽明大學和交通大學兩位校長於11月上旬和中旬先後函覆,「因正在推動兩校合併之組織重大改革」,「盱衡全局與諸多考量下,誠摯推薦由清華大學或中央大學申請籌設」。中央研究院廖俊智院長也在12月致函籌備委員會表示:「清華大學是國內唯一曾經培育三名諾貝爾獎得主的大學。其核心教育理念,豐沛的學術能量以及不斷創新的校務發展傳統,足當肩負『台北政經學院』使命。」台大則由兩位副校長邀請陳德華執行長與朱雲漢院士見面,說明不參與籌設的理由;清華大學的「台北政經學院構想書」於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央大學的「台北政經學院設院構想書」於2019年12月30日收到。TSE審議階段歷時約三個月2020年2月10日,TSE設立合作學校的審查會議在台大校友會館三樓舉行,清華與中央均由校長賀陳弘與周景揚親自帶領其團隊進行簡報,清華有7人與會,中央有8人與會。參與的董事會成員對兩校簡報作了比較,最後達成「由清華主辦、中央合辦」的共識。最後審查會議決議:(一)對於合作學校選定的共識:1. 基金會全體董事對於二校所提的構想書及簡報內容,都給予高度的肯定。更感謝二位校長及所帶領的團隊對於本計畫的積極投入與支持。2. 清華大學在院核心的校務治理及國際連結與聲望評價,中央大學在永續發展的學術成就與國際合作所具備的優勢基礎,都將有利台北政經學院的設立與發展。基於整合優勢條件之考量,台北政經學院之設立,決定採取部分合作的模式,由清華大學主辦,中央大學合辦。3. 中央大學參與合辦的模式,可採分設研究中心或學程,亦可派代表參與「院務發展與規劃委員會」,但必須不影響以清華大學為主體的運作權責。基本原則由基金會先與清華大學溝通確認後,合辦的內容與細節再由清華大學與中央大學商討確認。(二)附帶決議:1. 訂於2月13日(星期四)上午 11:00 於本基金會會議室邀請清華大學就本次會議決議之後續執行(包含推動之時程)進行討論。2. 「院務發展與規劃委員會」是本計畫推動的重要核心,負責審議學院興革事宜、年度預算、院長之遴選等,其組成由清華大學與基金會共同商定。3. 為避免未來院務推動造成困擾,請清華大學研議不設院務會議的可能性。4. 既以台北政經學院為名,應優先考量在台北市設立據點。請清華大學針對月涵堂的整建重新提出規劃,基金會全力協助促成。5. 學校在師資員額的配合是原構想方案所設定的條件,請清華大學對此提出具體之承諾。6. 期望在一個月內與清華大學完成具體合作內容的協商後,……拜會教育部部長尋求支持。3月12日,雙方通過「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與國立清華大學合作設立台北政經學院合約書」,全文僅 8 條:一、為培育以亞洲為重心之全球與公共事務領袖人才,並為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前沿知識與理論的創新以及促進世界之永續發展,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以下簡稱甲方)與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簡稱乙方)合作於乙方設立台北政經學院。為強化雙方長期合作關係,落實台北政經學院之設立宗旨,特定訂本合約。二、 乙方應參酌台北政經學院設立構想方案提具設立計畫書,由校務會議通過並經甲方同意,作為台北政經學院運作之依據。台北政經學院應於110學年度開始招生上課。三、甲方負責籌募新台幣30億元,以其孳息協助台北政經學院發展軟硬體所需。四、 乙方應每年向甲方提出工作成果報告及預決算。五、 乙方之校長聘為甲方之董事,以利雙方之合作。六、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24年7月31日止。雙方可於合約屆滿五年前,再議定長期合作新合約。七、 依本合約第二條所定台北政經學院設立計畫書為本合約之一部分,未來如需變更,除完備乙方校內程序外,亦需經台北政經學院院務發展與規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徵得甲方之同意。八、 本合約若有爭議,雙方約定,以台北地方法院為一審法院。3月19日,雙方再通過「台北政經學院設立計畫書」;3月24日,拜會教育部長潘文忠;4月7日,清大校務會議通過TSE設立案;5月8日,舉行TSE和清華大學合作設立台北政經學院的簽約儀式,潘部長親自見證賀。校中院是清大政策 非台北政經學院獨享2019年10月,清大賀陳校長說明他正推動「院本位」政策,有意將現行「三級三審」改為「二級二審」;有關TSE一事,他已跟清大人文、管理兩學院院長談過,獲得支持;最近,又與上述兩學院的有關教授交談,也獲得支持。一百多年前,倫敦政經學院(LSE)在費邊社人力與財力的支持下,逐步成長茁壯;20世紀50到80年代,LSE成為全球社會主義、自由主義、保守主義三大世界思潮的主要論述發源地,因而與牛津、劍橋大學一樣,成為一所享有世界性聲望的學府。面對21世紀的世局,讓TSE能成為2030年以後的 LSE,是一項跨世代全力以赴的志業,而TSE推動迄今,始終伴隨著不少質疑,很高興能和清華大學共同譜寫「化不可能為可能」的故事,讓TSE的誕生成為台灣最美的人文風景之一
廢止171政黨 內政部:民眾勿再受騙捐獻金
針對未於期限內完成政黨備案補正,內政部今發出新聞稿指出,已於昨日起依政黨法廢止樹黨、信心希望聯盟等171個政黨備案處分,今起陸續寄出,未來這些政黨均不得再以政黨名義對外活動,政黨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內政部提醒,民眾勿再對其備廢止政黨捐贈政治獻金或參與相關活動,以免受騙。依據政黨法第43條第1項規定,依人民團體法備案之政黨,其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應於政黨法施行後2年內,即去年12月7日前補正,如限期補正仍不符規定者,得廢止其備案。經內政部提請政黨審議會審議,決議給予4個月的補正期,故內政部於12月24日函請當時尚未完成補正的230個政黨,限期於文到4個月內完成補正。內政部表示,截至今年4月24日,共有203個政黨未完成補正,補正截止前一天有16個政黨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送達內政部。另有16個政黨已完成法人登記程序,尚未陳報內政部,扣除上述32個政黨,總計有171個政黨未完成補正,內政部已陸續依法廢止備案。內政部廢止政黨備案後,經廢止備案之政黨應辦理財產清算,財產清算人應由政黨選任,如無法選任者則由內政部指定,清算人應於指定日期內(約文到15日內)向內政部申報就任;政黨財產清算後,如有賸餘者,其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