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化
」 立法院 民眾黨 台鐵 國民黨 行政院蘆洲警邀集各單位全面識詐 「治安會報」提升全民保護力
蘆洲警分局為打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17日邀集轄區民意代表、里長、各級學校、區公所等單位外,更邀集轄內超商與銀行業者召開「治安會報」,剖析常見詐騙手法,提高全民識詐抵抗力。蘆洲警分局特別針對時下常見詐騙手法進行分析及說明,希望能藉由實例的引導結合專業知能,提醒民眾如何有效防範詐騙,此外也針對區內治安、交通等議題做深度探討,進行優化改善,致力維護民眾的生活品質。新北市長侯友宜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廖訓誠聯名寄出「一封信」,呼籲各行各業積極推動識詐、反詐意識,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四法,全面增強打詐力道,以遏制詐騙行為,讓民眾免於受害。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表示,近年來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讓許多民眾防不勝防,若民眾一旦掉入詐騙陷阱,辛苦一生的積蓄瞬間化為烏有,不得不慎,為了提高防詐騙意識,希望防詐騙知識廣泛傳播,遠離詐騙風險。
民眾黨反霸凌遊行提三大訴求 勞動部回應了
民眾黨7日舉辦遊行,並提出「制定反霸凌專法、警消籌組工會、立法保護吹哨者」等三大訴求,勞動部回應,有關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案,目前正在進行調查,並增邀基層員工訪談,預計下周公布調查報告,職場霸凌法制化作業,職安署正積極研議中,將廣泛徵求專家學者、勞工代表及公部門等意見,未來也將召開公聽會聽取民眾建議。公務人員是否可以組織工會,勞動部說,涉及到考試院權責,願和考試院綜合討論,讓公務人員有更有保障的協商權及結社權。《吹哨者/揭弊者保護法》立法,過去皆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審,應為法務部權責,勞動部將積極與法務部研商相關細節,務求保障其權益。另外,針對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擔憂兩大外送平台合併事宜,勞動部重申,除持續協助平台及工會間進行相關訴求進行外,並與交通部合作,盡速明定機車貨運運價及保障外送員報酬。在外送平台的與外送員工會間針對相關權益訴求協商達成共識前,勞動部表示,將持續向公平會表達反對兩大平台合併態度。◎反霸凌專線:1953
宣示持續推動轉型正義 卓榮泰:集思廣益朝永續正義前進
為了推動民主願景,共建和平的台灣社會,行政院及各個部會近年來積極落實多項工作政策,盼落實轉型正義。行政院長卓榮泰主持的「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第5次會議中提到,政府已陸續成立基金會以及通過條例草案,旨在保障受難者或家屬權利回復。卓榮泰表示,轉型正義是落實「公義永續的臺灣、民主和平的臺灣」國政願景的關鍵基石,期盼各界共同努力推動相關工作,回應社會期待。會報當中,他提出兩項期許,首先,請各部會積極參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研究成果,提升工作推動效率,逐步實現轉型正義;其次,請各單位主動提報在推動過程所遭遇的困難,共同集思廣益,尋求妥適解方。卓榮泰指出,第2屆委員首次參與正義會報,新舊任委員的交替,如同臺灣民主的歷程,一棒接一棒,讓民主的香火不中斷。他藉此感謝續任委員持續給予相關建議,也要向新任委員表達感謝。在第1屆委員協助指導下,政府已陸續完成多項工作,例如去年成立的「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至今累積通過賠償金額已逾54億元。另外,今年7月通過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已函請立法院審議;8月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修正草案,周延保障受難者或家屬的權利回復,並在11月1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過初審,逐步朝向法制化邁進。卓榮泰強調,轉型正義承擔了民主前輩的期許,以及臺灣社會對歷史與民主化進程的各項期待,不只是政府的法定任務,更是民主、公義的基礎,行政團隊將繼續推動轉型正義工作,落實賴清德總統揭示「公義永續的臺灣、民主和平的臺灣」的國政願景,期盼大家共同努力。
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委調查認定「警大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人檢舉竊取同學帳戶財物,因此被勒令退學,事後自戕證明自己清白。對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警大並促請內政部督導該校儘速推動學生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監委表示,該校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本案未組成調查小組,係由學生總隊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訪談過程未錄音錄影;在梁女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該校訓育委員會即依據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女竊盜,並於3日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13條第7款「竊取他人財物」勒令梁女退學,惟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該校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其立即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女返回原服務單位後,因身心受創於113年3月31日留下遺書舉槍自戕,3位監委遺憾痛失一位優秀的員警。調查報告指出,警大受理檢舉後訪談王生及梁女,立即於22日(周五)簽報召開訓委會,於25日(周一)即決議勒令退學,全部程序扣除例假日僅有3天,且未適時釐清檢舉人動機,難以排除梁女是否因特考警員身分、性別傾向或與王生相處模式受到歧視,遭人挾嫌陷構的可能性;經查,A生檢舉時,向隊職幹部表示王生不願追究是「類似幼兒透過哭鬧引人注意」的弱者行為,不要聽信王生是借錢的說詞;更強硬表示不久後將全校皆知,學校所為將受公評,若不將梁女退學,其將向司法機關告發等語;然A生既然不瞭解梁、王兩人交往及金錢使用關係,如何由「擅自轉帳」推論「竊取財物」,已不無疑義,且檢舉人向隊職幹部語帶威脅,似欲藉機擴大事端施壓,其檢舉動機顯難以單純的「正義感」解釋。另訓委會審議時,強調僅能從有無竊盜的客觀事實認定,不討論梁女行為動機及與梁、王二人的交往關係,本院審酌認為,從教育理念而言,學校教育之目的在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涉及學生品行的懲戒處分,非針對學生過去不當行為的懲罰或報復手段,而應瞭解學生的行為動機,重視其教育性並由適當人員輔導與協助。警大於取得梁女坦承「擅自轉帳」自白後,未調查相關事證,即依檢舉內容及檢舉人提供之轉帳截圖,認定梁女「竊取他人財物」,而未考量梁女身心狀況,協助其提出完整事證,實違反正當程序及教育輔導的基本原則,確有違失。3位監委呼籲,警大應續行追究釐明學生總隊調查取證是否踐行行政程序,以及檢舉人動機之合理性。監察委員表示,警大明知梁女有焦慮、壓力及失眠等危險因子,且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該校心理師亦曾提醒校方注意梁女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且校方已預見梁女可能因救濟落空而尋短,卻仍倉促將梁女退學,勒令其立即離校,中斷輔導關係,又未連繫原服務單位及家人、親友等支持網絡,提供因應壓力及心理支持,違反《自殺防治法》及《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監委另指出,警大110至112學年入學新生有高度情緒困擾者分別多達43人、37人、67人,輔導過程中發現有自殺企圖者2位、有自殺意念者5位,且近年來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案例漸增;警大學生除了學習、職涯發展、價值觀、人際關係等議題外,與一般大學生同樣面臨性別平等、性別認同、網路、校園霸凌等造成的心理壓力及身心健康的問題,但《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自84年警大改制以來,迄未配合《學生輔導法》、《自殺防治法》、《心理衛生法》、《心理師法》施行而修正相關規定,致該校心理衛生中心迄今仍採任務編組,及以勞務採購方式約聘臨床心理師到校服務,亦未研議委外預約諮商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故要求內政部督促警大儘速推動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無照駕駛害命頻傳 交通部下重手:終身禁考駕照
近來發生多起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民眾案件,民團籲加重無照罰則。交通部今公布「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包括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自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累犯處罰金額與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皆同步提高。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但依法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罰則修法將朝加重罰則方向辦理,駕駛人部分,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5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林福山說,若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若是重大情節,所受懲罰就是最高處罰,罰鍰也可能罰到36000元,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車輛方面,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林福山補充說明,終身不得考領部分,過去有考量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皆守法未無照駕駛才能再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採換發短期駕照,但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此外,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者要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並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者則要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交通部長陳世凱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會積極推動修法,法制化過程邀內政部與法務部共同協商,盼交通部在11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並送行政院,大眾深惡痛絕無照駕駛,造成相當多事故和悲劇,除加重罰責外,也呼籲社會大眾,無論朋友、親戚或家長,沒駕照者要借車一定要拒絕,千萬別讓無照者有機會開車或騎車,造成自身和用路人危險,盼提高罰則能讓大家有所警惕,改善無照駕駛狀況。
當皇帝?白爆料綠協商關麥克風 逼在野切結修法降原民禁伐補償金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今天指出,昨日立院朝野黨團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再度協商,但民進黨立委卻在協商過程中,一度要求先關掉麥克風,並表示立院雖三讀通過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每公頃補償金提高到6萬元,但因政院「財源不足」,只能儘量想辦法編列,但在野黨團必須先切結,保障在野立委會提案修法,將原住民補償金額,修回政院能夠接受的4萬元。張啟楷氣憤的說,綠委既敢提出主張,為何卻又要求關掉協商直播的麥克風?甚至要在野黨同意將已三讀的原民禁伐補償金從每公頃六萬、調回到民進黨主張的四萬,「民進黨現在究竟是怎樣,是自以為已經在作皇帝了嗎」?立院院長韓國瑜昨日再度朝野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進行協商。回顧協商過程,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說明,行政機關當初未同意將禁伐補償提高至6萬,現在願意編列4萬,看剩餘部分是否用基金或其他財源進行處理,但他要求立院將來要「把禁伐補償法制化,修法要合憲、符合財政紀律法」。在野黨聽到綠委如此主張,立即群起反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強烈反對,抗議立院已經三讀的法律不算是法制化?執政黨居然威脅在野黨,現場簽結同意修法調降為每公頃4萬,難道在野黨不同意,政院明年就不發每公頃6萬禁伐補償金?此事今天繼續在立院延燒,民眾黨團今天召開「中油不要命三接弊案」記者會,白委再度對於昨天立院協商過程中綠營的表態氣憤填膺,張啟楷說,立院通過的法案,行政院居然可以要求立法院重新修法?難道民進黨已經自認在當皇帝嗎?台灣還是法制社會嗎?以前的皇帝會叫下面的人這樣做嗎?既然要求在野黨重新修法,為何卻要關掉麥克風?行政院與民進黨團是完全錯亂了嗎?他還說,民進黨立院黨團沒有幫原住民爭取調高禁伐補償金額,已經不對了,居然還與行政院結合,要立院重新修法,全世界民主國家 有這麼離譜的事情嗎?如果在野黨同意執政黨的要求,立法院不僅是「關門」、成為行政院立法局,中華民國最基本的民主法制都會不見,任何國家出現這種事情都是醜聞,民進黨難道不曉得自己現在究竟在做什麼嗎?行政院不是應該受立院監督,現在居然還回頭指揮立院修法,「這究竟是什麼世界,我以前認識的民進黨不會這樣破壞民主法制,民主素養差透了,太誇張」。
碳費徵收在即 盧秀燕籲收入留八成在地改善空汙
台中市長盧秀燕14日表示,碳費徵收至少該留8成在地方政府,藉此改善汙染、優化環境並保障人民健康。台灣碳費費率已於10月7日正式拍板,2025年5月底前試申報,2026年正式收費,費率草案已於近日預告。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初估,光台中火力電廠一年就要繳新台幣15億元碳費,在地議員質疑,「汙染在地方,碳費繳中央」,目前沒看到任何回饋地方的做法,呼籲盧秀燕站出來表達立場。盧秀燕說,台中是重要的產業基地,2026年首波徵收碳費對象推估有28家公司,每年需繳約250萬至15億元不等,自己要為各縣市請命,呼籲中央至少留8成碳費所得在地方政府,用來改善汙染、環保建設與人民健康,不妨比照「空汙費」建立辦法,法制化由地方分配所收碳費。經發局長張峯源指出,單就台中火力發電廠一年使用碳量,就高達1,230萬噸的煤,約佔台電一年全台媒使用量4成以上,市府當然希望稅務適當地回饋地方。他說,經發局最近訪查不少廠商,其中工業用電數成長14%,工業用電數加上碳稅增收,究竟是否會造成物價上漲,市府會密切關注。環保局長陳宏益則說,已實施20多年的《空汙法》有針對空氣汙染防制費訂定規範,除營建工程由地方主管機關徵收外,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徵收。然而,中央主管機關由固定污染源所收的款項,應撥交60%給所在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另由移動污染源所收的款項,應撥交20%給設籍地或油燃料銷售地所在地方主管機關。
「代理孕母」解禁有望!《人工生殖法》修法增3族群 邱泰源:年底送行政院
衛福部國健署今年5月預告要修法《人工生殖法》,將正式解禁「代理孕母」,對象擴及到單身女性、同性伴侶。衛福部長邱泰源今(9)日在立法院透露最新修法時間表,應該年底就可以送到行政院。《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5月14日起預告,修正重點包含開放單身女性、同性配偶、代理孕母適用人工生殖,社會正反意見爭議不斷。衛福部已邀集醫學、婦權、兒權、倫理及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以及所涉及之權責部會,進行細部討論,審慎研議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以及依法制作業程序,將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邱泰源今上午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我國人工生殖法制化作業進」進行專案報告及備詢,他表示國健署前後至少開了6次專家會議,預計今年11月以前,修法草案可以送到衛福部,經過討論之後,應該年底就可以送到行政院審查。少子化的問題,除了擴大人工生殖法的適用族群外,衛生福利部也增加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的補助方案,補助對象以往只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現將擴大至一般夫妻,只要其中一方具有國籍並於戶政完成結婚登記,且妻子年齡未滿45歲,經醫師診斷有不孕症及試管嬰兒療程需要,即可申請補助。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減輕不孕夫妻進行試管嬰兒之經濟負擔。
避陳抗不斷…雲林開第一槍 擬暫緩核發綠電同意函
雲林為太陽光電發電量前3大縣市,但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場多設在農牧用地上,嚴重破壞生態及農業發展,一再引發民眾抗爭,近年更連爆6起弊案,導致多位議長、鄉長官司纏身。雲林縣政府7月底發文經濟部能源署,要求中央總量管制、統一審查作業規範,並建議業者申請前須先取得地方同意設場連署書,如此才能平爭止紛。雲林縣府「地方槓上中央」,擬使出霹靂手段暫緩核發同意函。國土計畫法與綠電開發 衝突目前雲林縣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為2.14GW、發電量27.28億度,為全台前3名;但縣內常有民眾陳抗電場案,因此縣府7月31日行文能源署,建議針對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建置,能源署應對各縣市採取總量管制作為,並擬訂主管機關同意函審查作業規範,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因能源署尚未回覆,縣府目前仍依相關規定受理申請。張麗善昨說,《國土計畫法》與綠電開發可能會有衝突,現行能源政策又要釋出農地、易淹水地區種電;加上先前發生很多綠電開發的司法案,已造成縣府各局處困擾,大家都不曉得到底該怎麼辦才好?據統計,雲林縣最近連爆6件光電、風電弊案,包括沈宗隆、黃凱2位議長與議員王又民,以及台西、口湖、麥寮及二崙鄉等前任或現任鄉長、1位鄉代會主席遭判刑、起訴或收押禁見中,還有縣府官員涉案交保。張麗善強硬表態 須為農民發聲張麗善說,雲林縣府針對綠能開發訂定「三不三要」原則,但最近綠電司法案件,讓大家覺得若按照法令通過,可能會被懷疑拿到好處;若因民意反對而不核發,又會被說成藉勢藉端、故意刁難,使公務人員左右為難,導致無法順利執行公務。張麗善說,綠能業者只要依法申請,縣府審核地目使用沒問題後,就核發同意函,但經常是縣府已發給業者同意函,能源署的開發許可也給了,卻因民眾反對,就卡住了。建議中央規範業者須先取得並附上地方民眾的同意設場連署書,才能連同電場籌設計畫書交給縣府,再由縣府轉交給能源署,如此便可減少地方紛爭,這都要中央加以明訂相關規定。她指出,建置綠能發電設施影響周遭居民生活、環境生態,應加強在地回饋、敦親睦鄰機制法制化,並針對不同設施,例如光電板、升壓站、變電所、儲能及風機等,擬訂具有法律位階效力的標準審查流程與相關規定。張麗善強調,縣府絕無意「地方槓上中央」,主因在雲林是農業大縣,綠能開發若危害農民權益,身為縣長,一定要為農民發聲。雲縣府建設處也說,近年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場大量設在農牧用地,一再影響居民、環境生態及農業發展,加上發電業建置升壓站及儲能系統無須環評程序,導致申請案屢遭陳抗。郭智輝要能源署 前往雲林溝通經濟部長郭智輝昨陪行政院長卓榮泰在台南七股視察漁電共生光電場,對此回應說,發展綠能是政府目前主要推動的工作,產業非常需要綠能發電,希望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一起努力為產業服務;在推動過程若彼此有不一樣的地方,也希望能夠溝通,他將責成能源署拜訪雲林縣政府,趕快解決問題。郭智輝認為,多溝通是好事,產業要發展,綠電一定要大力發展,經濟部會要求能源署與地方政府多溝通,大家共同努力為產業服務。
中國首份債務管理報告出爐 2023年末債務破300兆元
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於10日至13日在北京舉行,在10日的會議上,中國財政部長藍佛安受國務院委託作出「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據報告,披露2023年末政府法定債務餘額人民幣70.77兆元,約新台幣315兆元,包括國債餘額30.03兆元、地方政府法定債務餘額40.74兆元,地方債務規模高於中央債務。按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3年國內生產毛額(GDP)初步核算數126.06兆元計算,中國全國政府法定負債率(政府債務餘額與GDP之比)為56.1%。國債餘額中,內債餘額29.70兆元,外債餘額3346億元。地方政府法定債務餘額中,計入一般公共預算的一般債務餘額15.87兆元,計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專項債務餘額24.87兆元。報告指出,為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報告明確規定五大工作重點,包括將透過科學確定政府債務規模和結構、深化國債管理改革、加強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債務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及積極配合人大監督相關工作等。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表示,這是國務院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這成為常態化制度後,各級政府都要向本級人大報告當地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如此可加強人大對政府債務的監督,推動債務管理規範化、法制化。財達證券副總經理胡恒松指出,當前需要全面把控、合理確定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和發行安排。一方面,應確保債務規模與國家財政收入和經濟實力相匹配,避免過度負債帶來的財政風險;另一方面,債務資金的使用應更加注重效率和效益,支持關鍵領域和重大項目,如基礎設施建設、科技創新、社會保障等。
潘孟安代表總統釋憲辯論 民眾黨團:當政論節目胡言亂語
憲法法庭6日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第一位代表賴清德總統發言的,就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潘秘書長與賴總統身為前立委,曾多次參與國會改革修法,但今日在憲法法庭上,卻變了一張臉,用各種悖離事實、曲解法條的方式,欺騙自己、欺騙國人。民眾黨團指出,潘孟安說「賴清德總統對整個立法過程缺乏討論,不公開、不透明感到焦慮」,這是直接把上個會期數次在委員會、公聽會的公開討論,埋葬在他們成串的謊言裡。潘孟安說,立法院當然得聽取總統的國情報告,但不等於可以修法,要求總統去盡憲法裡沒有的義務。民眾黨團批評,這番話也是詭辯,憲法既然要求總統有國情報告的義務,立法院修法使總統來報告的方式更明文化、法制化,豈有違憲之理?民眾黨團指出,潘孟安還說「立法院可以行使人事同意權,但不代表可以透過『擺爛』的方式,不予審查 ,這會造成未來憲政機關運作困難」,但潘孟安說的剛好相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法,是要求人事審查權要有一定的時間,以避免太過急促,讓立法院只能趕鴨子上架,成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民眾黨團指出,修法過程依照國會議事自治原則:國會要如何安排議程,透過何種方式表決、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本就是由國會自行決定、其他機關沒有置喙的餘地,總統與其秘書長,公然挑戰《憲法》,要收回《憲法》賦予立法院的調查權、完整的人事同意權,總統府祕書長代表總統,卻「把莊嚴的憲法法庭當政論節目在擺爛、胡言亂語,毀憲亂政,莫此為甚!」
明年6月起遊覽車強制裝「駕駛識別設備」 未裝最高罰9萬
交通部加強遊覽車營運管理,19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年6月1日起,全台1.4萬輛遊覽車須全面加裝駕駛識別設備,並將資訊串聯至主管機關指定平台,即時掌握駕駛工時與行車動態,若未裝設最高罰9萬元。業者提出,將與交通部協調,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時超時,應排除開罰。全台遊覽車自2017年起依規定裝設衛星定位系統,並介接車輛動態資訊,提供行駛中車輛車號、即時監控位置、車輛速度、行駛時間、歷史軌跡查詢及異常狀態回報等統計分析資料與即時預警功能,但唯獨沒提供駕駛人資訊。交通部指出,為落實掌握遊覽車駕駛行為與時間,推動遊覽車輛駕駛識別設備法制化,盼以科學化管理強化行車安全,故預告修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除現行GPS系統外,還須加裝駕駛人辨識設備,修正草案公告60天,期間聽取各界意見。新規自明年6月起,遊覽車應加裝駕駛識別設備,可讀取以智慧卡、USB隨身碟等儲存裝置或載具存取的駕駛資訊,並即時回傳至監控管理系統,且維持正常運作及依公路主管機關管理需要,提供駕駛人資訊介接至指定平台,結合既有車輛動態資訊,提高對車輛及駕駛人掌控,保障消費者安全。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疲勞駕駛相當可怕,各國皆重視駕駛工時,支持交通部這次人車合一的修法,有必要加裝駕駛識別設備,安全也更有保障。不過全聯會也將向交通部提意見,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塞車、車禍或落石等影響交通順暢狀況,針對被迫延長的工時應免除業者責任,不得計算在法定工時內。
藍綠白推共識版本 《新住民權益保障法》預計下週三讀
經過立法院數次的委員會質詢、審查、黨團協商後,朝野之間終於就《新住民權益保障專法》協商出具有共識的版本。透過立法擬訂出最合適、最立即能照顧新住民的條規,並預計將會在下週於院會二、三讀。民進黨新住民立委羅美玲表示,新住民是來自世界2百多個國家移民的統稱,從世界五大洲來到台灣,國家、種族完全大不同,彼此間語言、風俗、文化差異很大,因此對於新住民朋友來說如何適應台灣社會,是非常大的挑戰。羅美玲指出,為了全面協助新住民適應台灣生活,維護新住民權益,與民間團體、行政部會及專家學者開會討論不下數十次,終於擬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並安排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因屆期不續審原則,本屆必須再度提案,許多立委同仁也提出包括「權益保障法」、「基本法」草案來照顧新住民。「原本法案名稱上要以《權益保障法》或《基本法》的架構僵持不下」,羅美玲透露,但經過朝野努力溝通協調、充分討論後,所有委員都能理解到,以作用法架構擬訂「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來入法,落實新住民權益保障,才是最合適、最立即能照顧新住民的立法方向。她也期盼該法能儘速二、三讀,早日法制化,落實賴清德總統對新住民承諾的權益保障,促進新住民朋友盡快融入社會,一起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共享多元、繁榮、民主的民主價值,後續也會繼續聽取民間團體的意見,隨時精進新住民政策。
立院爭聽證調查權真的反民主嗎? 好萊塢電影有答案
立院院會明天將處理政院送出的國會改革法「覆議案」,朝野都將強力動員,綠營痛批三讀的國會改革案將讓立院擁有調查聽證權,痛批不民主、是擴權,新北市議員黃心華反駁,如果民進黨講的真有理,那美國國會的聽證調查權行之有年,豈不更「反民主」?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表示,美國國會擁有聽證調查權行之有年,幾乎是全民的共同認知。例如,去年上映、好評不斷的得獎電影「奧本海默」電影情節中就提及當時的兩場國會聽證會,一場是攸關奧本海默能否繼續參與美國原子能政策的安全等級聽證會,另一場則是原子能委員會主席史特勞斯被提名擔任商務部長,出席參議院舉辦的人事聽證會,他並打趣的說,連美國電影《超人對蝙蝠俠》電影劇情中,超人都受邀參加美國國會聽證,他因此不解,若按民進黨的說法,國會聽證權反民主,所以,民進黨是認為美國其實不民主嗎?他還說,美國著名的水門案中,尼克森總統原先否認竊聽,是白宮職員在國會聽證會上,為避免背負偽證罪,才承認白宮有錄音設備,聯邦最高法院因此下令要求尼克森需交出完整的錄音帶,最後尼克森面對輿論壓力與國會彈劾的窘境下不得不辭職,可見聽證會對美國民主制度的重要性。反觀臺灣,國會聽證權是大法官會議在扁政府時代作出的釋字585號解釋賦予立院的權力,在野黨力推的國會改革法案只是將該號解釋法制化。前藍委陳學聖與何志勇在網路直播節目中,邀請新北市議員黃心華針對立院即將政院覆議案進行討論。黃心華強調,聽證會制度臺灣早已有先例,但現在民進黨卻只想要社會對立。陳學聖指出,昔日美國雷根政府將秘密出售軍火給伊朗的收入,資助尼加拉瓜反政府地下組織,引發政治危機。當時美國國防部官員到國會作證時堅持不答覆,國會就強調,不答覆就要科以刑責,可以說,就是因為國會有聽證制度,該案才會曝光,被外界所知,立法院與美國國會都是由民意代表所組成,他無法理解,為何美國國會可以、立法院就偏偏不行?黃心華指出,臺灣其實早有相關聽證會制度。例如年2018公投法修正後國民黨推出三大公投,中選會舉行三場聽證會,他也曾參加過其中兩場聽證會。如果聽證會不通過,就沒法進入第二階段的連署。既然聽證會制度已有先例,沒理由國會不能有聽證權。黃心華認為,行政與立法兩者的關係,應該以「平行」加以形容,行政院長不應過問立法院的決定。新政府上台照理說應有蜜月期,理應用這個蜜月期去做對國家有用的事情,別把聲望浪費在政治仇恨上。可惜民進黨目前做的就是鬥爭,巴不得朝野社會要對立。陳學聖也推敲,民進黨目前採取的各種行動,就是設法要讓朝野政治對峙,才有辦法把綠營選票催至五成,訴諸民眾情緒,增加執政黨的支持度。
志玲上網記錄恐全露? 羅智強要求科技偵察強制告知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大酸,在法務部的「有效內控下」,台灣已進入「偵查大公開」時代,因從108年到112年底,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的案件,高達7255件,卻沒有任何一位檢察官被懲處,包括楊文科案、林姿妙案、高虹安案偵查期間,都被特定媒體「偵查大公開」,他痛批法務部的「內控機制」根本是笑話。羅智強話鋒一轉說,法務部積極推動打詐四法,根據草案,未來檢警監控網路,可以在特定前提下,不向法院事前申請、事後不通知被監控者,法務部雖強調「有內控不損及人權」,但在「偵查大公開」時代下,誰還相信法務部「內控」?他舉例,若檢警查到林志玲網路流量記錄,只要監控不超過24小時,林志玲在這段時間內瀏覽過的網站將一覽無遺,這些記錄若又被外洩給詐欺集團或媒體,林志玲卻完全不知,這合理嗎?對於羅智強的指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頗不以為然,他強調7255件的數字「只是列管案件數」,對於羅智強嗆聲「難道還要我調媒體內容給你看」,黃謀信說「這些案件各地地檢署都有檢討」「新竹地檢有檢討,但最後認為沒有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聽到後更生氣的說「謝謝啊」「眼睛瞎了才會說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說,法務部的「偵查大公開」連監院都看不下去,108年就出具正式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檢調偵辦社會矚目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情形嚴重,侵害人權,他本人也是受害者,只是他無法追查是誰外洩偵查過程,也沒有檢察官被懲處。他警告,避免「打詐四法」侵害人權只靠法務部「內控」將後患無窮,全國1400位檢察官,法務部能保證不會有任何一位檢察官,將個人資訊洩漏給媒體?也不會有不肖司法警察,將民眾資料賣給詐欺集團,實際案例不是已有司法警察因此被起訴?他將提案,未來凡涉偵辦民眾,都要引進「偵查不公開法制化」概念,事後一定要通知當事人,並用法律明訂補救機制。
再生醫療法終完成三讀 立委提醒病患及家屬這件事
經過10年討論、兩屆立院三個會期的反覆審查,「再生醫療法」今天在立院完成三讀,一旦總統明令公布後,即可實施。再生醫療法條文明定,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導致電影「姊姊的守護者」情節重現,法案排除嬰兒作為細胞提供者,羊水、臍帶、胎盤則可作為再生醫療的來源。如果提供者為成年無行為能力者,須經代理人公證,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國民黨醫師立委蘇清泉指出,再生醫療法的通過,將會讓許多患者重新對餘命燃起希望,但再生醫療的內涵相當複雜,包括「同種同體」「同種異體」或者「異者異體」,規範相當嚴格。他也要提醒國人同胞,再生醫療只能當成是輔助療法,不要把它當成醫療主力,就診主力還是要靠外科醫生的切除(癌細胞)、化療、標靶、放射治療,再生醫療用基因、細胞治療,只能作為增加病患免疫力、或用作追加治療。他解釋,再生製劑條例,是將再生醫療製劑的製作做更詳細規範,以免很多不實誇大的廣告,誤導病患及家屬,傾家蕩產去做治療,結果仍無效,還引發嚴重糾紛,這些製劑的製造過程,是否符合條例規定,雖然現在放寬可以在醫院或科技廠中進行製作,但一段時間後仍須遵守最嚴格藥廠規範,先進國家也是這樣進行。所謂再生醫療,是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包含重度燒燙傷培養皮膚細胞層片進行移植、癌症細胞治療、心臟破損修復,甚至透過抽血及基因轉殖,培養出胚胎幹細胞,投入器官移植等醫療行為。上屆立委討論再生醫療法草案時,內容曾引發極大爭議,醫界甚至群起反對、連署呼籲退回草案,爭點包含人體試驗與否、是否納管異種細胞、胎兒權益把關及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機構等嚴重利益迴避問題。政院後來提出新的修正草案版本,要求除特殊情形(恩慈療法)外,執行再生醫療都須完成人體試驗,也排除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性的再生醫療生技醫藥公司。所謂的恩慈療法,是引用衛福部訂定「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為預防、診治目前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替代療法之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或為因應公共衛生需求之緊急情事,而有必要使用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藥事法明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得由特定醫院為特定病患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專案申請製造或輸入。就是一般俗稱的「恩慈條款」。至於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劇情則是電影主角出生後,一直作為患有嚴重疾病姊姊的無條件捐贈者,提供血液、臍帶、骨髓等已延伸姊姊的生命,引發外界重視「胎兒的相關權益」,此次修法三讀條文也排除胎兒,明訂再生醫療組織、細胞來源之提供者,以有意思能力之成年人為限。條文並明訂,政府應每年公開再生醫療治療成效,包含案例數、治療效果、不良事件等,若有重大傷害或死亡,病患將得到救濟,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三讀條文同時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且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有兩類特例情況可免人體試驗,第一是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且台灣尚無適當的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的緊急需求(恩慈治療),第二則是再生醫療法施行前,醫療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執行的再生技術。恩慈治療的條件、申請、案例數限制、倫理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但治療應排除異種細胞、組織。再生醫療法也針對現行「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政策指引」法制化,規範未來再生醫療研究涉及胚胎或胚胎幹細胞,不得以人工受精方式製造胚胎、不得製造雜交體、不得以其他物種細胞核植入去核的人類卵細胞、不得繁衍研究用胚胎、不得將研究用胚胎植入人類或其他物種之子宮、不得製造或繁衍具有人類生殖細胞的嵌合物種,以防範牴觸醫學倫理的重大爭議情況出現。
預計國改議案週二順利闖關 翁曉玲:綠委若不滿就提釋憲
國會改革法案近來鬧得滿城風雨,除了議場內朝野爆發激烈衝突,網絡社群媒體上,各方意見支持者也為此爭吵不休。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她期待立院是能有一個理性溝通對話的環境,倘若民進黨團對於議案有任何不滿,就提出釋憲, 直言「再複製一次太陽花學運, 只是賴政府找麻煩而已。」作為國民黨內的的法學學者,翁曉玲坦言,國會調查權法制化明明就是民進黨多年以來一貫的主張, 但為何只要輪到他們執政,就不想立法推動了呢?質疑綠營是否畏懼被查弊案?亦或是畏懼貪腐真相大白?有關社會大眾最為關注的國會改革議案相關條文內容,翁曉玲提及,目前在正在審議的國會改革法案 ,裡面有非常多的條文內容是參考 2016年前兩屆民進黨立委的提案版本, 而民進黨此次所提的再修正動議法案, 仍有不少條文 是與國眾法案版相似,甚至訂的 比國眾法案版更為嚴格。「我已無法和黨格分裂的DDP委員溝通對話, 他們根本無心討論法案內容,」翁曉玲批評,民進黨立委於院會台上的發言,根本不了解法案的內容,並且完全沒有針對各項條文進行討論。她進一步表示,30多年來身為法律人, 從來沒有像現今深切感受到那股來自於對手造謠謾駡的惡勢力來襲。 倘若連立法委員都不能有免除恐懼的自由, 「我們還能自稱為是民主法治國家嗎?」最後,她期盼法案審議和平落幕, 所有委員健康平安 ,民進黨黨團若有什麼不滿,就去提釋憲吧, 「再複製一次太陽花學運, 只是賴政府找麻煩而已。」
賴政府經濟三關難解 專家籲勇敢稅改財富重分配
賴清德新總統520正式就職,各界多有期待,也有不少陳痾待解。以經濟來說,專家直言問題有三:包含貧富差距擴大、薪水購買力連年下降、詐欺財損暴增,都需賴政府直面解決。前立委、中山大學政治系教授張其祿表示,關鍵在分配問題。近年台灣GDP大餅看似愈來愈大,但其中受雇員工薪資報酬佔比一再下降、企業盈餘佔比緩步上升,絕非對民眾友善的經濟結構。張其祿分析,雖然企業盈餘增加,代表企業經營有成,但受雇員工薪資,直接攸關勞工生存需要,薪資占比逐年下降「民眾愈來愈難活」。張其祿分析,一般政府會把改善方案限縮在社會福利,畢竟灑幣就能博得民眾好感,一般人也不會在乎政府舉債。然而,隨著勞保與健保破產危機撲面而來,灑幣已經灑出問題,接下來必須直面問題深水區「稅制改革」,包含證所稅調高、囤房稅再修正等,都是把錢滾錢的資本利得「逼出來」繳稅的方法。張其祿直言,近年政府在稅收預估非常不精準,往往到歲末出現「超徵」用語,讓民眾產生稅收飽滿錯覺。然而,實情是一開始預估稅收過度保守,必須優化計算機制,並誠實面對即將破產的各項保險財庫。至於薪水購買力連年下降,張其祿呼籲,必須即刻透過稅制改革,改善分配不公的問題,否則在自動化與AI化的世界,勞工工作已面臨隨時被取代的威脅,還得負擔高額稅賦,「下一屆怎麼連任」?至於詐欺犯罪,張其祿觀察,2023年單年度經濟犯罪報案財損,就高達新台幣89億元,已是8年前蔡政府剛上任的3倍,失控的犯罪問題,絕對與整個社會的財富分配有關。張其祿直言,連前立委余天的女婿都涉入詐騙,可見詐騙疑犯「遠比你我想得還多」,過去蔡英文政府的打詐國家隊,在內政部、數發部、經濟部與金管會互踢皮球之下,「多個和尚沒水喝」根本不見有效打詐成果。呼籲賴政府即刻釐清事權與主責單位,讓打詐法制化,並至少每3個月出打詐績效與成果報告,否則不過半當選的賴政府,將更加窒礙難行。張其祿感嘆,賴政府在台美關係上難以匹敵蔡英文、兩岸關係若能穩住已屬佳績,若內政再不積極改革,根本毫無亮點,呼籲賴政府即刻上緊發條,拚內政讓人民過好日子。
立院到底吵什麼?藍綠白攻防戰 國會改革五法「懶人包」一次看
立法院會今(17)日處理藍白所提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為搶提案順序,雙方在議場門口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許多平常沒在關心政治的民眾可能看得一頭霧水,至於「國會改革法」詳細內容為何,各政黨主張如下。立法院今天進行「國會改革五法」表決大戰,其中立法院新增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等。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國民黨要求總統應在每年的2月1日前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在3月1日前做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在就職2週內要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就職1個月內做國情報告,若法案在520前通過,也就是準總統賴清德需在6月20日前赴立院做國情報告。此外,總統赴立院報告內容應改為「總統職權相關」國家大政方針,並採「即問即答」。民眾黨也提出邀請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事項,由原定的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修正為「總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民進黨認為,《憲法》並未賦予立院對總統質詢權,同時指國民黨的「即問即答」違憲,此外,民進黨也認為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經立法院四分之一以上立委提議,才能排定總統國情報告。針對人事同意權國民黨主張讓補選副總統、彈劾正副總統和其他獨立機關人事同意權入法,並提出須舉行聽證會,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1個月,送交院會後以記名投票表決。民眾黨主張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前舉行公聽會,交付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2個月,到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二分之一以上立委同意才通過。民進黨則主張為輔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可讓「召開公聽會」入法。針對調查調閱權國民黨提案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章名「文件調閱之處理」改為「調查權之行使」,須經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議案或職權有重大關聯事項行使調查權和調閱權。民眾黨則為提案將條文內「調閱」皆改為「聽證調閱」,擴大要求相關人員陳述證言權限。民進黨提出「調查與調閱權雙軌制」,處理立院院會層級可成立調查委員會,而處理各委員會則可成立調閱小組,若在訴訟裁判或訴願事件確定前的處置或卷宗,調閱小組和調查委員會皆不得行使調查權或是調閱權。針對藐視國會國民黨認為《刑法》應新增藐視國會罪,出席立法院聽證會受質詢時,就所知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而行政院官員被質詢時,若有隱匿或虛偽陳述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黨提出修法新增條文,被質詢人不得隱匿或虛偽答覆,若有違反,主席請求給予完全答覆,若是政府機關人員備詢時做不實答覆,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另外,民眾黨和國民黨還提出將立委互選正副院長規定改為記名投票。民進黨則是提出包含國會運作「憲政慣例法制化」,逕付二讀的議案應交給黨團協商;立院議事規則「強化秘密會議規範」,若違反洩漏會議秘密、攜出等刑責,則要移送檢察機關。民進黨也對《立法院組織法》提出新增「資通安全處」,在《立法委員行為法》中,應明訂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詞或是行為,違反者將送紀律委員會,後續再提報院會移送檢察機關。
《營養午餐專法》掀熱議 教團籲聚焦午餐品質保學生吃好飯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明裕表示,教育部刻正擬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最快在下半年新會期就會送進立院。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16日舉行「學校午餐法制化」公聽會,不少與會教育團體認為,每日午餐時光僅半個小時,卻充斥各類已經學過的飲食宣導,反而少了單純享用營養午餐的快樂。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會中直言,其實各級學校每周一節的健康與體育課中,已經納入「人、食物與健康消費」的課程內容,現在營養午餐專法討論中,老是在繞飲食教育,卻忘了最根本的是把關營養午餐品質。侯俊良分析,營養午餐專法的立法方向有二:首先,午餐專法目的應是讓學生吃得美味、健康營養且安心,而非飲食教育;第二,立法之前要盤點各縣市政府願投入多少人力員額與經費經營營養午餐,否則法令頒布,各縣市資源不及,也只能兩手一攤被迫違法。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稱,近期有不少調查指出,營養午餐廠商為迎合學生,有四成中小學每周供應2次以上的丸子、香腸、重組雞塊等加工食品,營養成分未知,家長也相當憂心,自己會緊盯,未來立法也要明訂揭露營養成分與違規罰則。林明裕於會後強調,為了強化學校午餐管理與供應品質,教育部國教署已在2023年1月成立學校午餐科,就是為了統籌全國中小學學校午餐事務,目標要規範制度化學校午餐,並推動食農及飲食教育,預計將雙軌並行,不會偏廢。至於是否剔除午餐時間食農教育,讓吃午餐回歸本質?林明裕也承諾,將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