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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收費閃16%借貸利率天花板 立委提案規範黃世杰稱緩
法務部次長黃世杰3日表示,近期不少立委提案修《民法》,希望將借貸的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等視同約定利率的利息列管收取上限,立意良善,不過此條文適用範圍廣泛,法務部已函詢各機關,待蒐集意見後才能進一步確立修法方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日併案審查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郭國文等人分別所提,《民法》第205條條文修正草案,黃世杰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詢。鍾佳濱表示,儘管現行《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16者,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然而,常有融資公司巧立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等名目,藉以規避現行年利率16%的天花板,因此自己提案修法,明定伴隨債務產生的各項規費、違約應納入共同計算,並規範上限。郭國文則說,自己所提修法版本規定直接統包點出上限,約定利率、違約金與相關費用的總和,只要超過周年利率百分之16者,其超過部分將無效。黃世杰回應,依立委所提修正草案,將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納入約定利率範圍,而進一步受最高約定利率上限限制,以防融資公司業者巧立名目收取費用,立意良善,但牽涉層面甚廣,對於民眾權益及工商發展等均有重大影響,法務部已函詢各機關,刻正蒐集意見中,以利法務部審慎評估與研議。法務部官員也說,利息與違約金性質不同,立委提案中,無論是將違約金納入利息計算或視同利息,皆有可能影響二者定義與計算基準。此外,如果將違約金納入利息或甚至視同利息,恐有架空《民法》第252條關於違約金的系列規定,也有可能限縮法官依職權酌減的空間,因此需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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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賓士跟豪宅!執行署今舉辦「聯合拍賣會」 國庫進帳7400多萬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3分署今舉辦「123聯合拍賣會」,總拍定金額達新台幣7462萬5977元, 將浥注國庫。行政執行署說,今天不動產拍定金額總計6995萬7681元,拍定金額最高者為台北分署以4217萬5000元拍定前國安局上校劉冠軍妻子孟雯華5層樓別墅,溢價高達487萬餘元,另花蓮分署拍賣位於台東縣卑南鄉龍泉路「逸軒溫泉天廈」溫泉套房1間,由於分署於拍賣網站上提供360度環景照,加上鄰近知名觀光景點太麻里金針山及多良車站等,民眾反應熱絡,以90萬8111元拍定。屏東分署拍賣屏東里港知名餛飩豬腳店後方建地,債權人以305萬元價格承受,平均一坪價格僅13萬餘元。花蓮分署拍賣知本溫泉套房(圖/執行署提供)動產部分拍定金額總計466萬8296元。其中最吸睛的,當屬新竹分署以335萬1000元價格,拍定台北地檢署因偵辦販賣靈骨塔涉嫌詐欺案件所查扣2020年出廠黑色賓士車及2019年出廠黑色保時捷休旅車,以高於預定價額近60萬元拍定。此外,彰化分署於南投辦公室舉辦「卦山法拍市集-投愛送暖」拍賣會,現場除了有開賣即秒殺的杉林溪茶葉外,還有精美木雕工藝品等,共拍定9萬7085元。而士林分署拍賣紅極一時交友網站「L-Somewhere愛在轉角」的招財水晶擺飾品、貴妃沙發等,所得共計10萬餘元。新竹分署拍定賓士汽車(圖/執行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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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籍辣妹大鬧台北101 警一看護照…真實身分曝光「是男的」
一名身材火辣的泰籍女子日前在台北101的小CK專櫃(CHARLES&KEITH)情緒失控,不僅用手和背包將架上商品全掃到地面,還作勢攻擊店員,最後遭到警方強制送醫。如今該女子的身分曝光,原來真實性別是男的,讓人跌破眼鏡。事情發生在6月30日,該名泰籍女子身穿粉色洋裝到台北101逛街,不知為何突然情緒失控,在小CK店內砸店,將商品全掃在地上,甚至用泰文對著店元咆哮、作勢毆打,保全立刻趕來制止並報警,警方按《警執法》19條1項1款「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依法管束,強制送醫,所幸店內無人受傷。該名泰籍人士遭警方強制送醫。(圖/翻攝自Threads)初步了解,該名女子為泰國籍,礙於語言不通,加上她身上沒有證件,暫時難以確認身分。至於業者損失,經店員初步清點後,確認2副價值共新台幣5000多元的眼鏡遭損毀,目前已向總公司法務部回報,以確認是否提告。據《三立新聞》報導,當天泰籍女子的台灣友人,曾拿一本護照給派出所員警,警方一看才發現,原來該名女子是「男性」,只是進一步想詢問相關資訊時,友人表示只認識對方幾天,也不清楚其他個資。由於101及小CK都沒有向警方報案,且人尚在醫院治療,警方後續不會將他帶往移民署按壓指紋。移民署則表示,該名泰籍人士以合法身分來台,目前仍是合法停留,在期限內出院後,將任由他自行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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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籍辣妹大鬧台北101!「掃落架上商品」作勢攻擊店員 警方回應了
1名泰國籍女子今(30日)在台北101的小CK(CHARLES& KEITH)專櫃情緒失控,不僅用手將架上商品全掃到地面,還作勢攻擊店員,吸引大批路人圍觀。警方接獲報案趕抵現場時,商場保全已先行制止該女子,員警也立即執行管束,並通報119將其強制送醫,經北市聯醫松德院區醫師評估後留院治療。據了解,1名網友今日在社群網站Threads發文,透露自己在台北101逛街時,目擊1名身穿粉色洋裝的赤腳女子情緒激動,突然衝進小CK專櫃內,用手上背包把貨架上的商品掃落在地,隨後不斷揮舞雙手四處走動,還不時用泰文咆哮,讓大批民眾看傻眼,「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店員最後還被攻擊,好可憐。」信義分局表示,對於該年籍、身分不詳之女子,商場保全已先行到場維護人員安全,員警到場後進行盤查,當事人均無法正常應答,且情緒激動有攻擊傾向,因此警方根據《警執法》19條1項1款「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依法執行管束,並將其強制送醫,經北市聯醫松德院區醫師評估後留院治療。初步了解,該名女子為泰國籍,礙於語言不通,加上她身上沒有證件,暫時難以確認身分,詳細事發經過及原因仍待釐清。至於業者損失,經店員初步清點後,確認2副價值共新台幣5000多元的眼鏡遭損毀,目前已向總公司法務部回報,以確認是否提告。另一方面,台北101也透過聲明回應,指第一時間已有保全到場處理,無人員受傷,目前營運狀況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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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霉、長蟲蛋混蛋液繼續賣 桃園蛋商家庭「海削5800萬」判決出爐
桃園市一對蕭姓夫婦與兒子共同經營蛋品公司,不料3人向養雞戶低價購買已破裂之雞蛋、發霉蛋、長蟲蛋等,包裝成蛋白液、蛋黃液、全蛋液等液蛋商品對外販售,5年來不法獲利近5800萬元,於2018年遭查獲。桃園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2年至2年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檢警查出,蕭姓父子及元山蛋品公司員工為降低蛋液之原料成本,自105年起將賣場回收之逾期雞蛋、養雞場取得之次蛋、破蛋,以及已經變質、發霉、長蟲之雞蛋,敲打混入一般蛋液後,售與不知情之蛋糕店等通路廠商,製成相關食品供不知情消費者食用。桃園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林秀敏、王遠志獲報後,於2018年8月11日指揮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桃園市政府、彰化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元山蛋品公司工廠及冷藏倉庫、被告蕭姓父子住處等 10處。檢警當場查扣相關帳冊、交易明細、記事本、行動電話等物,另由衛生單位就現場問題蛋品、蛋液進行封存,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7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被告涉犯刑法之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販賣變質或腐敗、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50萬元、10萬元。桃園地院審酌,蕭男夫妻及兒子基於共同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販賣發霉蛋、長蟲蛋製成之液蛋長達5年餘,且銷售之公司行號多達46家,其等所生危害非輕,犯罪情節亦屬重大,然3人犯後均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而對該46家公司行號施用詐術,使該等公司行號陷於錯誤而付款,已構成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2年至2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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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高雄女監抗議移監暴動!管理員辣椒水狂噴 收容人春光外洩
本刊接獲爆料,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高女監)日前發生獄政史上罕見的暴動搖房事件,起因則是收容人質疑被台北女子看守所(北女所)「騙」到高雄,抗議移監程序有黑箱,而在舍房內敲打吵鬧,獄方男性管理員竟不顧正在梳洗的女收容人衣衫不整、春光外洩,直接衝進去拖人、噴辣椒水,令全監獄收容人及家屬均人心惶惶。目前法務部矯正署轄下有51個矯正機關,其中專門收容女子受刑人的監獄有桃園女子監獄、台中女子監獄及高雄女子監獄,收容人數均約在1000人左右。家屬透露,該批被從台北送到高雄的女子收容人約有30多人,且均為短刑期,台北女子看守所原本告訴她們不會移監到高雄女子監獄,沒想到6月19日仍將她們移送到高女監,造成家屬要會見、寄菜到裡面,都得千里迢迢南下300多公里。家屬指出,收容人被北女所哄騙到高女監後一直說是被北女所騙來的,吵著要移回北女所,但高女監管理人員卻未加以安撫,並在6月21日當天通知這批女收容人,表示要帶她們去做新收調查,其中有數名關在同一房舍、從北女所移來的女收容人聽到後就開始在舍房內鼓譟,拿東西敲擊房舍,對走廊上的管理員叫囂,與監所進行不配合行動。據了解,鬧房行動進行的同時,有幾位女收容人正在盥洗,身上衣衫並未穿好,女管理員見此情狀也未多加考量,仍逕自請男性管理員帶著盾牌到場支援,意圖以生理優勢幫忙壓制女收容人。在雙方對峙期間,舍房外的男性管理員們均看到不少女收容人走光,之後仍強勢將不配合者拖出舍房。烏龍的是,男性管理員朝內噴灑辣椒水時,還因忘記關閉電風扇,辣椒水逆風回吹而噴到自己人。家屬還說,一直以來只聽過男子監獄會暴動搖房,這次女子監所的反抗活動在高雄女監內部傳得沸沸揚揚,收容人們認為起因是矯正署沒有處理好移監的事,才會發生北女所收容人移監到高女監後因不滿而搖房的激烈舉措,全監獄的人都覺得很誇張,認為矯正體系的作業程序「真的很黑」。針對這起女收容人鬧房事件,高雄女子監獄回應表示,6月19日新收35位從台北移監而來的收容人,是因應矯正署要求而進行的調整,均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辦理,所謂「鬧房」事件沒有那麼嚴重,可能因近日天氣炎熱,導致收容人情緒浮躁所致。獄方強調,近來由於全台監獄或收容所多出不少涉犯詐欺、洗錢的收容人,已呈現超收狀態,6月21日管理員要進行例行檢查作業,有一間舍房收容人卻拒不配合,經女管理員數度勸導未果,才會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另對於收容人透過家屬向媒體投書指控遭到男性管理員看光光及動粗等情事,高雄女子監獄則表示,女子監獄內部都是由女性管理員戒護,若有壓制行為、調整舍房等工作,均會有女管理員在旁陪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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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C肝進度「台灣成亞洲標竿」 衛福部加碼!篩檢費調高至370元
「全球消除肝炎聯盟」今年底將來台參加國際肝病研討會並檢視台灣C型肝炎根除現況及進度,台灣可望在明年(2025)交出亮眼的成績單,提早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為全球設定的2030年C肝根除目標。面對根除C肝的最後一哩路,全台仍有約四萬名C肝感染者不自知,其中糖尿病、腎臟病與高血脂患者是屬於C肝感染中度風險的族群,需盡快被診斷出來並加以治療。衛福部BC肝辦公室臨床醫療組召集人、長庚大學醫學院教授、林口長庚醫院肝膽胃腸科主治醫師簡榮南指出,「一腎三高(血糖、血脂、血壓)」是C肝中度風險族群,若同時感染C肝且能及時治癒,除了可遠離肝硬化、肝癌,還可改善現有疾病,一舉兩得,呼籲全國各醫療院所應積極運用慢性病照護網與成人健檢進行全篩、全治。而45至79歲民眾則可主動接受政府提供終身一次免費BC肝篩檢。肝病是國病,C肝更是肝病三部曲與肝外病變的重要殺手。台灣在2018年發佈國家消除C肝政策白皮書,宣誓在2025年要根除C肝,早於世界衛生組織設定的2030年。過去幾年來全球因為新冠疫情打亂根除C肝的步調,但台灣在根除C肝的範疇仍屬前段班。亞太肝臟研究學會今年三月在京都舉行年會,亞洲各國分別發佈根除C肝進度,台灣在國家政策支持之下,全力執行C肝篩檢與治療,表現十分亮眼並超前領先日、韓等國,被與會學者視為亞洲標竿。累計至今,全台C肝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人數已突破十六萬五千人,預估明年底可治癒十八萬人。簡榮南教授說,若以地區來分,濁水溪以南的C肝高盛行縣市有卓越的防治成果,除了優等生的彰化縣之外,雲嘉南、高雄與屏東也都有耀眼成績。濁水溪以北的縣市則有待急起直追,如雙北、基隆與桃竹苗。目前以人口數最多的新北市防治行動最為積極。若以罹病風險來看,簡榮南教授進一步指出,糖尿病、腎臟病與高血脂患者的C肝盛行率較高,約6%到8%,是一般民眾的兩倍。這些病人若不治療C肝,不但有肝硬化、肝癌的風險,原本的疾病還會加速惡化,因此這三類病人應全面篩檢、積極治療。倘若治癒,更可有助於原本疾病的控制、延緩惡化,對促進病人健康、增進國民生產力,均有好處。簡榮南教授補充,以感染C肝的糖尿病患為例,若將C肝治癒,可大幅改善糖尿病的控制,「少數病人原本需要施打胰島素,治癒後可改為口服降血糖藥物;血糖控制的重要指標『糖化血色素』則平均可下降1-2%;少數原本服用口服降血糖藥物的病人,也有機會停藥。」簡榮南教授同時表示,感染C肝的慢性腎病不論處在哪一個階段,治癒C肝可減緩慢性腎病的進展,「C肝口服藥療效好,只要能治癒,即可延緩洗腎的風險。」另外,感染C肝的高血脂患者,若治癒C肝,也可降低冠心病及中風的風險。簡榮南教授提醒民眾,肝臟是「沉默的器官」,大部分肝病並無明顯症狀,導致容易忽略追蹤與治療,一旦發現不適,通常可能已進展為肝硬化或肝癌。C肝全口服新藥只需服藥8週或12週,治癒率高達98%,藥費約20萬元,全由健保給付。提醒民眾應早篩、早發現、早治療,減少對肝臟及健康的危害。為了積極達成全民根除C肝,衛福部加碼多項利多,今年起提高成人預防保健B、C肝篩檢的服務費用,由200元提升至370元,同時鼓勵醫療院所主動關心病人。另一方面,衛福部與勞動部、法務部跨部會合作,鼓勵勞工健檢加入C肝篩檢,並從今年起針對高風險族群的受刑人,入監時全面篩檢C型肝炎病毒。國健署也積極推動全台地方衛生局加強C肝防治,預計明年底前達成90%的C肝篩檢率,並壓線達標完成世衛組織的要求。簡榮南教授說,C肝篩檢與治療去年納入醫院評鑑試評條文,鼓勵各醫學中心支持國家政策,大大提高院內C肝篩檢率及治療率。他期待新政府可將此概念擴及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同時將糖尿病、腎臟病及高血脂病患的全篩全治納入政策追蹤,搭配各地衛生局督導,相信可更有效篩出社區內潛在的C肝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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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訴女王周玉蔻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判賠30萬又被北檢起訴
去年6月台灣MoToo事件連環爆期間,時常不實爆料的敗訴女王周玉蔻曾指控前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2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院也於今年4月25日做出判決,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但周玉蔻事後仍堅稱,有舊報導稱黃國昌有過師生戀,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師生戀與「硬上」無關,今(25日)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2023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時,曾談及司法改革議題,並表示最快的方法就是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沒想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聽到之後,卻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爆料:「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言論也引發黃國昌不滿痛批「網友傳訊告訴我周玉蔻在臉書上抹黑,看完後只能搖頭。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事後黃國昌也確實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求對方刪除抹黑的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其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於是台北地院也在今年4月25日針對此案作出判決,認為周玉蔻這篇臉書文章,並非只是檢視黃國昌的人格與操守,或是單純的意見表達,而是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陳述」,但周玉蔻所引用的過去媒體報導內容,不但是匿名爆料,而且爆料內容只是「師生戀」,跟「硬上」女學生是兩回事,於是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民事一審判決還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不服,事後還在自己的臉書辯稱,「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也讓黃國昌狠嗆,「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對此,北檢檢察官也在今天再度以不實貼文已貶損黃國昌名譽及社會評價等理由,依《刑法》加重誹謗罪嫌將周玉蔻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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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驚傳鬥毆!19歲男飆罵三字經怒嗆隊長「智障 」 下場慘了
1名19歲謝姓男子在法務部矯正署敦品中學接受感化教育,去年9月間身陷校內鬥毆事件,黃姓警衛隊長與其他隊員制止時,謝男竟飆罵三字經,並怒嗆「二線四星不要幹了!星星拔掉」及「隊長智障、是啥小啦!」,事後遭到敦品中學函送偵辦,檢方日前偵結此案,依法對謝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方表示,謝男因侵占案在矯正署敦品中學接受感化教育,2023年9月26日上午10時許,他在學校操場旁走道與其他學員發生爭執,隨後引發鬥毆,黃姓警衛隊長與多名隊員獲報立即趕往,到場後趕緊上前將雙方隔開制止。謝男明知黃姓隊長依法執行公務,但仍在氣頭上失去理智飆罵三字經,更嗆「二線四星不要幹了!星星拔掉」事後,黃姓隊長將謝男帶返學生生活區,未料謝男竟隔著鐵門,2度怒嗆黃姓隊長「智障、是啥小啦!」隨後黃姓隊長向長官通報,敦品中學調查屬實後,謝男被依《妨害公務罪》函送至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檢署說明,複訊時謝男坦承犯行,檢方根據校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截圖照片及學生懲戒通知書等資料佐證,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罪》向他起訴,並將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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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賭盤風波!檢舉人私下投注3000元未達標空手而歸 遭判拘30日
2024年總統大選前夕,高雄陷入一場以賭盤和檢舉為中心的法律風波,1名名為林的男子為了賺取檢舉獎金,私自下注賭盤並通報警方,最終使得賭盤經營者楊男落網,被法院判處拘留30日,並需易科罰金。根據法務部的規定,檢舉者只有在檢舉案件符合特定條件時才能獲得獎金,包括涉及共犯40人以上和扣押賭金100萬元以上,然而,這次案件中,楊男僅涉及3000元的賭金,不符合領取獎金的標準,使得林男雖然成功協助檢警破案,卻無法從中獲得任何獎金。法院審理揭露,楊姓男子利用通訊軟體成立1個特定的選舉賭盤,並通過陌生網友認識有意下注的林姓男子,協商後,選擇以賴清德和侯友宜的得票差距作為賭注的方式,賭金為3000元,賠率為0.94,如果賴清德勝出並得票超過侯友宜150萬票,林男可獲得5865元;反之,所有賭金將全數歸楊男所有。楊男為了規避檢警的調查,並未給予林男任何實質的賭注收據或其他憑證,雙方僅以口頭約定進行交易,不料,林男私自錄音取證並成功地向檢警檢舉楊男的賭博行為,最終導致楊男被逮捕並處以拘留30日的刑罰,並得易科罰金。在審理過程中,法官認為楊男的行為有助於廣泛賭博行為的擴展,並且加劇公眾對於政治選舉的投機和僥倖心理,這不僅有損社會風氣,還可能對選舉的公平性產生負面影響,儘管如此,法官也考量到楊男沒有前科,且在案件揭發後表現出合作的態度,因此判決比較溫和,並告知楊男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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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元風波1/轉貼文章被告散播猥褻物 「iWIN」事件未落幕全網再沸騰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2024年初通知各大網路平台下架二次元涉及兒少性影像圖片,瞬間引發軒然大波,而此事件在立法院召集衛福部、法務部及日本動畫、漫畫、電子遊戲與小說(ACGN)代表協會討論後,確認將保護虛擬創作自由,大眾原認為此事件圓滿落幕,近日卻有網友因一年多前轉貼文章連結而被提告散播猥褻物,警方證實目前已通知文章作者及轉貼者等2人前來說明,且若再接獲通報還會繼續通知當事人到案。據了解,iWIN是在2013年8月由行政院依據《兒少法》46條召集各部會委託民間成立的機構,主要任務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工作內容則包括維護兒少網路安全環境、推動業者自律、宣導網路正確觀念、受理有害兒少內容之申訴等。而在iWIN成立的10年間,該單位舉辦多次兒少網路安全年會、夏日網安總動員等宣導活動,還多次受邀至等國外交流網路安全問題,長久以來深得家長信任,如今卻意外成為年輕族群的公敵。被提告「散播猥褻物」的文章有在網頁列出18禁分級警告、打上重度馬賽克,網友們質疑iWIN作法是在變相警告二次元界。(圖/翻攝自網路)2024年初,「iWIN」在網路平台發現疑似「二次元兒童色情」的內容,進而通報主管機關,由機關方通知網友及平台撤下相關內容,各大平台繪師們一時間風聲鶴唳,動漫產業人員及愛好者更質疑自己的創作與言論自由遭到侵害,並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瞬間獲得2萬人附議。群情激憤也引起立法院重視,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多名立委4月與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召開協調會,最終確認iWIN不再限制虛擬人物,僅針對兒少性影像、真人繪製和AI生成擬真色情圖畫等3種情況管理,正當ACGN愛好者們鬆一口氣,以為自己心中的二次元淨土不受侵犯時,風暴卻再次襲來。據了解,有網友因一年多前曾轉貼一篇聯合新聞網專欄「遊戲角落」文章而被提告「散布猥褻物」,被台北市婦幼隊通知到案說明,連該篇文章作者也難倖免於難,同樣成為被告。蔡易餘等多名立委4月曾與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召開協調會,主管機關看似尊重二次元界創作,實則仍在背後嚴打。(圖/翻攝自蔡易餘臉書)記者調查,該篇文章為2023年2月發表,內容為介紹台灣團隊新推出的機娘養成紳士遊戲續作《AI諾娃─機娘育成方程式2》,遊戲內容則圍繞在解開「異常仿生人」的記憶體謎團,而文章中擷取多張遊戲畫面,點進網頁便立刻有18禁年紀分級警告,露骨部分也打上重度馬賽克,網友們則紛紛表示不解,質疑二次元界仍遭變相警告。知情人士透露,此現象恐也非iWIN本意,因為iWIN是「處理機關」,必須在接獲檢舉或投訴後才會有下一步動作,恐是衛道團體不滿協調結果,又不敢大刀闊斧挑釁立委或衛福部等公家機關,因而不斷向iWIN檢舉,才讓二次元界再度陷入人人自危的兩難局面。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受訪表示,iWIN接獲舉報的2起案例為舊案,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衛福部未來會依照5月14日函釋的內容,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將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物品罪加以處理。而台北市婦幼隊也證實目前已通知該篇文章作者,及轉貼連結者等2人前來做筆錄,如再接獲通報,也會繼續通知其他當事人到案,但「散播猥褻物」為非告訴乃論罪,司法機關起訴與否則須由法院加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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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元風波2/「iWIN事件」風波未平 犯防學者:可借鑑日本成熟經驗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年初以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知網路平台下架虛擬創作內容,並報請警方立案通知相關人士,引發網友熱議。對此,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表示,衛福部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樂見政府機關邀集產業團體、出版業者以及專家學者們共同討論、協商,期在創作自由及兒少權益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衛福部4月份與立委、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協調後,5月已發文函釋3點判斷原則,其中一點為「有關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相關爭議原讓外界認為已告一段落,如今卻有網友轉貼新聞而成為被告,再度引發軒然大波。銘傳大學王伯頎副教授認為,衛福部對虛擬兒少性影像處理原則的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再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圖/王伯頎提供)王伯頎指出,「iWIN事件」大方向立意良善,而衛福部在5月函釋的3點判斷原則,內容仍嫌不夠具體,且主觀認定的成分頗高,主管的公家單位在相關議題上恐須擴大討論,並遵循「比例原則」才能夠服眾、共好。王伯頎說,對於平台、業者們須負管理責任的部分,我國公部門目前傾向於立法管制,但歐美各國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認定,主要在於是否有涉及真人受害,非真人的影像創作並未主動管制。王伯頎表示,他對於政府單位重視兒少性剝削的問題表示肯定,除了加強推動相關從業者「自律與防護」之外,建議公部門可以在此基礎上,借鑑二次元產業、法律規範成熟的日本作為範本,在保護國家幼苗的同時,還能夠保障創作者的權益,減少社會爭議以及官民糾紛。衛福部強調,未來仍將依函釋內容處理兒少性影像等相關問題,違反者將依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理。(圖/報系資料照)兒少權益主管機關、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則表示,衛福部5月14日就已函釋,未來「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將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兒少不宜觀看者,將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等;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則將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物品罪加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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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揆認藐視國會不OK但不能違憲 遭綠委在野時言行打臉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在立院質詢閣揆卓榮泰時,引用立院昔日議事錄,舉出包括外交部長林佳龍、監院秘書長李俊俋,以及柯建銘、邱議瑩等多位綠委,在民進黨還是在野黨時,於立院振臂疾呼、爭取調查聽證權,以及提案譴責馬前總統時期的內閣首長、各部會「藐視國會」的例子,對民進黨如今執政、卻強力阻撓國會改革,表達「感慨萬千」。陳昭姿說,她曾為了挺民進黨出錢出力,以為民進黨完全執政就會好好做事,但對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初衷,民進黨卻是越走越遠,他現在已經轉變,認為只有監督制衡的力量,才能讓政府好好做事。陳昭姿舉以昔日往事,印證民進黨全力阻止國會改革的「昨是今非」,讓卓榮泰有些尷尬。他強調「我任何人藐視國會都不應該」,「立院要想辦法遏止藐視國會是可以的」,但堅持立院不能以超越司法權、監察權的方式進行。卓榮泰答詢時說,對國會不尊重、不據實回答、不提供真正的文件,都可以被認為「藐視」國會,但是藐視國會的認定「不能有主觀的認定」。陳昭姿聽到卓榮泰這樣說,向卓表達感謝「你起碼還說出了藐視國會的樣態」,但是她話鋒一轉指出,什麼叫「藐視國會」,其實民進黨昔日還是在野黨時,已經提出非常多的案例,「我們就請過去的民進黨立委告訴現在的行政院,什麼是藐視國會」。陳昭姿舉例,2016年4月15日時任立委顧立雄、周春米、段宜康,在立院司法委員會提案譴責馬政府的法務部長羅瑩雪,詢答時向立委嗆聲,是藐視國會,嚴厲譴責。2015年3月26日,時任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邱議瑩、鄭麗君等綠委提案,譴責台電發包作業與預算法牴觸,藐視國會監督,按照當時民進黨立委標準,只要行政機關發包不如綠委的意,也是藐視國會。2013年12月2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司法委員會提案,譴責時任檢察總長黃世明拒絕到司法委員會備詢,「顯然藐視國會」,若按照民進黨過去標準,官員缺席備詢就是藐視國會。2012年,時任綠委許智傑、鄭麗君等人,因為經建會未能提出完整政策報告,派非主管業務的副主委出席委員會,顯然藐視委員會,按照民進黨過去標準,不滿意行政單位送到立院的報告,或者派出的官員非立委想問的對象,就是藐視國會。陳昭姿說,按照民進黨立委過去標準,針對NCC等獨立機關人事審查時,只要提供立委的資料,不讓立委滿意,就是藐視國會。昔日痛批官員「藐視國會」的綠委,如今已經進入行政團隊或仍是立委,他因此問卓榮泰「你有沒有滿滿的既視感、似曾相識」?陳昭姿(圖右)認為行政院、民進黨現在反對國會改革,是「昨是今非」,身為民進黨曾經的長期支持者,讓她感慨萬千。(圖/翻攝自中天電視)卓揆則露出有點尷尬的微笑說,「我認為任何人藐視國會都不應該」,卓榮泰說,立院要想辦法遏止藐視國會是可以的,但不能用立院超越司法、監察權的方式作,要循正常的軌道。他認為,修法要考慮政治生態,立院應該要有更好的條文,要審慎因應。陳昭姿則不以為然的反問,按照民進黨標準,台電在立院休會期間漲電價就是藐視國會,11年前民進黨立委也是在立院透過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譴責馬政府,為何在野黨如今提案凍漲電價,就要被已經執政的民進黨痛罵?她說,國民黨執政時期,最愛提案痛批政院藐視國會的就是民進黨,但當時民進黨立委是少數,沒有實際約束力,對當時態度傲慢的官員也沒輒,所以民進黨後來才高呼要國會改革,包括立院有調查聽證權,就是別讓國會淪為「無齒之虎」。陳昭姿並現場播放外交部長、前立委林佳龍等人,昔日力挺調查、聽證權的錄影影片,林佳龍在畫面中,振臂高呼力挺立院有聽證、調查權,雖然卓榮泰不以為然的搶話「因此才有大法官會議後來的解釋」,但陳昭姿請主持議事的副院長江啟臣,制止卓搶話。陳昭姿接著說,「我長期是民進黨的支持者,為民進黨出錢出力,站台輔選,就是為了民主普世價值、堅持台灣主權,但民進黨如今反對國會改革,離清廉、勤政、愛鄉土初衷越離越遠,我感慨萬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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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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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