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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 檢審會 檢察長 北檢 國安法
檢察長政見說明會規則出爐! 26位資深檢察官搶4到6席
法務部日前宣布將有4到6位檢察長職缺,共有26位資深檢察官報名參加遴選,民選檢審委員為避免不當私下接觸,今天(9日)公布檢察長遴選見面說明會規則,時間訂於1月16日在法務部舉行,每位候選人說明時間最多10分鐘,民選檢審委員可提問雙向交流,必問題目為「您對擔任檢察長的願景與期待」、「您有什麼值得分享的領導統御經驗」。民選檢審委員強調,候選人當日因臨時公務而無法準時出席,經票選委員多數同意,得酌情與其他候選人協調調換時間,或於當日最後加開時段給予機會。115年檢察長遴選見面說明會運作說明如下:為促進檢審委員了解候選人,並避免不當私下接觸,檢審委員訂於115年1月16日(周五)上午9時15分起至下午5時45分止,在法務部舉行見面說明會,細節如下:一、本次候選人26位均表明願出席見面說明會,法務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候選人報到時間及相關細節。二、現場主持人由票選委員相互推選擔任,負責主持流程、主要提問及控制時間。三、坐席安排秉持尊重立場,前方主桌安排兩位主位,主持人坐在左側主位,每次邀請一位候選人入場坐在右側主位,檢審委員分坐於聽眾席。四、流程:(一)現場不播放PPT簡報,不看書面文件。(二)自候選人入場坐定後起算,每位候選人時間為10分鐘(另有5分鐘彈性、換場時間)。(三)主持人開場後,候選人得自由陳述,但不宜超過6分鐘,第5分鐘按1聲鈴提醒,第6分鐘按2聲鈴提醒。若候選人繼續陳述,主持人得適度請求暫停,先詢問候選人是否願意接受提問,或詢問現場委員是否要提問,讓候選人選擇繼續陳述,或進入提問交流時間。如提早交流完畢,候選人亦可提早離開。(四)委員可直接向候選人提問,包括質疑、確認,並由票選委員優先提問。如10分鐘屆滿,仍未能清楚說明,而票選委員多數認為有必要時,得於彈性時間(5分鐘內)繼續說明。(五)如均無委員提問,主持人可視時間提問。為維持公平性,其公版禮貌性問題可能為:①您對擔任檢察長的願景與期待、②您有什麼值得分享的領導統御經驗。五、候選人當日因臨時公務而無法準時出席,經票選委員多數同意,得酌情與其他候選人協調調換時間,或於當日最後加開時段給予機會。
北檢第7次搜索太子集團約談11人! 匯致負責人80萬交保
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日前遭到柬埔寨警方逮捕,1月6日應大陸請求完成引渡程序,台北地檢署昨日也如火如荼對太子集團展開第7波搜索行動,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與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拘提、約談盧冠安等11名被告,今(1月9日)凌晨諭知盧冠安80萬交保、尼爾公司幹部賴榮駿50萬交保以及限制出境出海、先前以80萬交保的助理詹雯卉加保50萬。台北地檢署針對太子集團如今已有7次搜索行動,目前共有9人在押。昨日被搜索的處所除被告住處,還有匯致國際商務公司,該公司自2021年起,疑幫太子集團在台設立紙上公司並營運,後在國內多家銀行設立國際金融商務分行(OBU)帳戶,將國外的不法金流清洗入台。盧冠安為匯致國際商務公司的負責人訊後80萬交保,賴榮駿則是尼爾公司的高層幹部,主要負責擔任尼爾公司和匯致國際商務公司之間的聯繫的窗口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王昱堂助理詹雯卉先前已經以80萬元交保,昨複訊後檢方諭知加保50萬元。今日下午還會移送8名被告至北檢複訊,8名被告分別是誠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及澄映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主管以及會計,2家公司主責為替集團設計博奕遊戲和客服業務,不過目前這2家公司皆已倒閉。
台積電新內鬼陳韋傑完了!同「挖」護國神山被反咬 智財法裁繼續押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工程師陳韋傑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法官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陳韋傑)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陳志才落網!北檢今第7波行動 指揮警調12路搜索、拘10被告
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日前遭到柬埔寨警方逮捕,1月6日應大陸請求完成引渡程序,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8日)也如火如荼對太子集團展開第7波搜索行動,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與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拘提10名被告,另約談1名被告。其中盧姓、賴姓被告將於今日移送至北檢複訊,其餘8名被告則於明日移送。台北地檢署針對太子集團目前已經有7次搜索行動,先前的6波搜索行動中,目前共有9人處於在押狀態。而今日被搜索的處所除被告住處,還有匯致國際商務公司,該公司自2021年起,疑幫太子集團在台設立紙上公司並營運,後在國內多家銀行設立國際金融商務分行(OBU)帳戶,將國外的不法金流清洗入台。今日被拘提的2位被告分別為盧男與賴男,前者為匯致國際商務公司的負責人,後者則是尼爾公司的高層幹部,主要負責擔任尼爾公司和匯致國際商務公司之間的聯繫的窗口。另外,將於明日移送至北檢的8名被告,則分別為誠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澄映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主管以及會計,這2家公司主要負責為集團設計博奕遊戲和客服業務,不過目前這2家公司皆已倒閉。
「對被跨境鎮壓的人民感到驕傲」 賴清德:不分朝野都應該要支持國家
針對國台辦日前宣布,已將內政部長劉世芳與教育部長鄭英耀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稱將依法實施相關懲戒措施。對此,總統賴清德今(8)日受訪時表示,身為總統,對任何一個被中國進行跨境鎮壓的人民感到驕傲,因為即使面對中國威脅,不管是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或者是法務部陳姓檢察官、其他官員、民意代表,都能夠站在自己的崗位上,為國家奮鬥,毫不畏懼中國的威脅。賴清德受訪時表示,日本石平參議員被中國制裁,不能夠入境中國,日前他成功地來到台灣訪問,他用行動證明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賴清德指出,中國政府對台灣的人民進行跨境施壓,也正足以證明他的公權力不及於台灣,也更能進一步證實,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賴清德強調,希望中國的領導人能夠清楚了解,對台灣進行針對性軍演絕對不是和平的行動,對台灣進行統戰滲透、跨境鎮壓,更不可能達到統一台灣的目標。賴清德說,身為總統,對任何一個被中國進行跨境鎮壓的人民感到驕傲,因為即使面對中國威脅,不管是教育部鄭英耀部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或者是法務部陳姓檢察官、其他官員、民意代表,都能夠站在自己的崗位上,為國家奮鬥,毫不畏懼中國的威脅。賴清德也強調,自己身為三軍統帥,再度跟全國人民承諾,一定好好守護國家,維護全體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絕對不容許中國的壓力、中國的手伸進台灣這塊土地上來。賴清德表示,敬請在這個關鍵時刻,不分朝野都應該要支持國家,讓國防特別預算、中央政府總預算都能夠順利付委,進行審查的工作,這是身為國會議員,對國家、對人民最起碼的責任跟義務。
恐成「反滲透法 2.0擴權版」 吳宗憲提國安法修法3大荒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有3大荒謬之處,包括「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並指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 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吳宗憲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許州官「造謠」,不許百姓PO文?國安法修正草案的三大荒謬」,今天立法院質詢國安法修正草案,對於賴總統去年公開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這番言論算不算「錯假訊息」有沒有「危害國安」?法務部完全不正面回答,讓人更擔心這部法會變成「反滲透法 2.0」。吳宗憲指出,法務部別想用「行政罰不歸我管」、「行政罰沒有未遂犯」這種文字遊戲,晃點人民。草案明文規定:內政部要「會商」法務部,法務部責無旁貸。自己要用白話文來告訴大家,《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險,執政黨標準有多雙標。吳宗憲提出,荒謬一,「還沒闖紅燈就開罰?」草案第4條之1寫著,只要網路上散布訊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處罰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發生損害,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舉例來說,就像你開車根本還沒闖紅燈,警察就把你攔下來說:「我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會闖,先開你一張罰單!」這種「預防性處罰」如果沒有明確標準,人民要如何自保?荒謬二,「總統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賴清德明確說2027年「完成」武統,引發恐慌、外資疑慮後,發現苗頭不對,才悄悄修改臉書,說是「引用資料」。請問法務部這樣是不是假訊息?總統先說會打,後來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講的是真的,幹嘛改?如果原本講的是錯的,那三軍統帥帶頭散布恐慌資訊,有沒有符合草案第4條之1「危害社會、經濟安定」?吳宗憲說,如果民眾PO文說錯話,能不能也說一聲:「抱歉我搞錯了、我改!」就免罰100萬元?還是只有總統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滅證」?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只擋「刑事訴究」,沒擋「行政罰鍰」!既然總統帶頭觸法,敢不敢對他開出這張 100 萬罰單?吳宗憲表示,如果是在野黨立委或網紅說「明年會打仗」,早就被執政黨扣紅帽,立刻開罰、下架了。只許州官改文,不許百姓PO文,這不是雙標是什麼?荒謬三,「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就算行政罰,也要遵守「明確性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而這個草案卻連最基本的標準都沒有。「為什麼我擔心這部草案成為砍殺政敵的工具,看看數據就知道」,吳宗憲指出,法務部統計,2024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的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訴或無罪。過去用「刑罰」辦帶團赴陸的里長,大規模搜索、動用多少偵查資源,最後多數不起訴或無罪。吳宗憲表示,現在修《國安法》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不用等判決,內政部可以直接先罰你100萬元,人民不服氣就要打官司自證清白,「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最後,吳宗憲強調,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台積電內鬼再加一!陳姓工程師遭求刑8年8月 今移審智財法院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陳姓工程師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馬、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律師潮1/錄取率創新高讓律師公會不爽 學者籲:強化進修比限制人數重要
去(114)年度律師錄取人數首度破千,在法界掀起激烈討論。全國律師聯合會抗議錄取名額過多,造成市場供需失衡,卻遭不少考生及法界人士打臉,直言「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有學者直言,律師專業可廣泛運用於各行各業;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提升整體專業水準,才能回應社會期待。考選部日前對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二試放榜,錄取人數達1,042人,刷新律師考試歷史新高紀錄。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去年12月29日發布聲明,批評考選部、法務部及教育部長期未調整律師教考訓制度,造成考訓銜接斷層。錄取人數大幅增加恐衝擊市場,非本科系只要修滿20學分即可報考,門檻也過低。全國律師聯合會發表聲明表達不滿,批評考訓制度失衡、錄取名額過高衝擊律師市場,並要求主管機關啟動修法機制。(圖/翻攝自臉書)然而,律師公會的聲明卻也引來不少業界人士反彈。有法界人士私下表示,以前律師錄取率很低,目前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如今卻主張再度限縮名額,「是否對後進世代公平,值得檢視。」一位不具名應屆考生指出,名額增加對考生而言本屬正向發展,取得律師資格後能否站穩腳步,仍取決於個人能力與努力,「受訓與就業本來就是各憑本事」。他進一步表示,即便非本科系,考生往往需投入三至四年時間修習學分、準備考試,如今卻出現「刪除學分班」的討論,讓人感覺制度標準反覆,長期努力彷彿一夕被否定,對認真準備者並不公平。該考生提到,他目前就經常在社團為民眾做法律服務,台灣並未強制民眾聘請律師,多數民眾遇到法律糾紛,仍會先自行到法院提告或應訴,是否真的「人人都會請律師」就值得打一個大問號;甚至許多民眾都沒有「請律師」的概念,市場需求是否真如外界所稱般飽和,仍有討論空間。學者指出,律師人數多寡並非問題,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排除不良律師,提升整體水準。圖為上百位律師上街遊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此外,並非具律師資格一定要執業,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就是一例,他多年前考取律師資格後進入政府機關工作,並未投入實務執業。他指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本質是「資格考」,並非就業保證。「即便錄取人數增加,也不代表所有人都會執業,因為律師實務訓練期間需留職停薪,對部分考生仍是現實考量。」吳偉豪強調,取得資格代表具備一定程度的法律專業,無論是否執業,皆可在其他機關或職場中加以運用。「資格只是進入市場的門檻,並不保證就業,反而增加律師間的競爭;對民眾而言,更多選擇也能促使法律服務品質提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直言,律師人數多寡本身並非問題。他以國際比較說明,德國人口約8,300萬,登錄執業律師約16萬5千人,每年約有一萬多名考生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取得資格;美國人口超過2億,律師人數約130萬,律師密度甚至高於德國,「在街上丟一塊石頭,就可能砸到一個律師。」姜世明指出,美國律師不僅侷限於訴訟市場,而是廣泛分布於各行各業,是健康法治社會的表現,而非制度失敗。因此台灣與其限制入門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對違反者加重處罰並予以淘汰,同時排除品格不良律師,才能提升整體專業水準。至於錄取率設計,他建議維持第一試錄取三分之一,第二試錄取率調整為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再搭配專業科目400分以上的限制,便可在人數與專業品質間取得彈性平衡。對此,考選部表示,現行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以各選試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全程到考人數前百分之三十三為及格。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是反映報考律師人數,114年律師考試第二試報名人數為3,472人。至於律師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則表示,尊重考選部權責。
律師潮2/律師二試全面電腦化今年上路 考生憂心配套措施不完善
在律師考試錄取率連年攀升、制度爭議未歇之際,律師考試也將迎來重大變革。自今(115)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全面改採電腦化測驗。此舉被視為順應數位化時代的必要轉型,但也引發考生與實務界對公平性、防弊與設備穩定度等問題的憂慮,呼籲盡速完善配套措施,給考生一個公平的考試環境。依現行制度,考試分為一試與二試,兩試皆為筆試。第一試為選擇題,考科包括綜合法學(一)、(二);第二試則為申論題,涵蓋公法、民事法、刑事法、商事法、國文等核心科目,也被視為關鍵關卡。考選部於去(114)年8月公告,為因應數位化時代為國取材的考試趨勢,將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司法官與律師第二試皆納入改革範圍,除原有台北、高雄考區外,並增設台中考區,以分散考場壓力。不過,二試全面改為電腦作答,並非全然被視為進步。有業界人士指出,雖然現在3C產品已高度普及,但不同考生間仍存在因貧富差距,而導致的使用頻率與熟悉度的落差,尤其是打字速度、鍵盤操作習慣,都將成為實質影響作答表現的關鍵因素;另外,若考場的電腦鍵盤設備不靈敏,對長時間申論作答的考生而言,無異於額外的心理與體力消耗。考生指出,雖然電腦測驗可隨時修改答案,但相比傳統紙筆作答仍存在更多不確定性,尤其是設備或網路突發狀況主管機關如何應對。(圖/報系資料照)一位應屆考生坦言,對電腦作答「喜憂參半」。他認為,電腦作答的最大優點在於可以即時修改內容、調整結構;但壞處就是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若電腦鍵盤不是統一規格、網路是否敏捷、防弊機制是否完善,甚至機器或系統異常等意外出現,國家是否能及時補救都非常關鍵。「而目前相關作答細則與配套仍未完整公告,也讓不少準備的考生感到焦慮。」一位已執業律師從實務與備考角度分析,國考改採電腦作答,意味著考生必須提前培養打字速度,快捷鍵使用、基本排版與標點符號等文書能力。「對多數年輕考生而言或許不難,但若有年紀稍長、跨考或在職準備的考生來說,無疑是學科與工具雙重壓力。具有律師資格的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持相對肯定態度。他指出,以電腦打字確實比較符合實務上操作,目前各機關包括法院、公部門等都是用電腦打字,很少用手寫,因此電腦測驗確實可以較好銜接未來工作使用。不過,畢竟是新的政策,在防弊等方面會不會難以預防,還需政府做研擬。考選部回應考生與法界的憂慮,指出相關配套措施與模擬網站將於3月上線,以協助考生熟悉電腦化作答流程。(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考選部預計於3月統一公告作答注意事項、模擬作答網站及相關配套,並規劃提供對電腦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申請替代措施。然而,在考生人數逐年增加、單次考試動輒上千人同時應試的情況下,防弊、設備規格統一與突發狀況應變機制,仍是各界關注焦點。對此,考選部表示,為周妥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電腦化測驗作答公平性、系統穩定性及考生操作便利性,部裡刻正研議試題與法條呈現方式、中文輸入法種類、作答注意事項、申論式試題線上作答介面優化及網路與電力備援性等議題,相關配套措施及模擬作答網站預定於115年3月公告。
最新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如何定義? 最高檢察署1/23研討會歡迎報名
最高法院近期作成114年台上字第2223號判決,將「發展組織罪」定性為「抽象危險犯」,改變過往下級審見解,正式並對「著手時點」及「滲透來源」展開論述,影響實務深遠。最高檢察署、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經濟刑法學會預定1月23日舉辦最新國安法「發展組織」實務學術研討會,歡迎報名參與。據指出,最高法院將「發展組織罪」定性為「抽象危險犯」,此新見解深值關注更新。為進一步確立「發展組織」行為之整體要件內涵,本研討會特邀請學術與實務界專家研議交流,期待鞏固明確標準,健全國安法制。歡迎法務部暨所屬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國家安全局、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員採機關同意後線上報名;律師、大學院校法律系所人員,採線上報名。現場與會開放80名。視訊參加開放150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月16日17:00或額滿截止(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開放報名)。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陸續通知報名成功者。
截止了!26位資深檢察官角逐檢察長 1/23檢審會提出入圍名單
法務部日前宣布將釋出4到6位檢察長名額,今天(7日)則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9位票選檢審委員傍晚公布名單,計有法務部保護司司長洪信旭、法制司司長洪家原等26位資深檢察官報名,9位票選檢審委員訂於1月22日(四)下午14時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在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歡迎各界於上述期間,以電子郵件或LINE等方式,具體推薦或提供意見予任一票選檢審委員。各界意見僅供票選檢審委員內部討論參考,均不予公開。未具名致無法查證者,將不納入討論。報名名單(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洪景明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35)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黃立維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署長(39)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正雄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王鑫健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41)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法務部表揚全聯實業捐助犯保協會輔具 被害人家屬現身致謝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今(1月7日)在法務部部史室舉辦「全韾照顧、聯結希望」重傷犯罪被害人輔具及復能服務補助計畫成果發表暨捐贈儀式,由法務部鄭銘謙部長、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敏雄董事長及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等人共同出席,也邀請重傷被害人家屬現身說明輔具與復能服務對重傷被害人帶來的實質幫助。犯保協會指出,114 年計畫執行期間,共補助 24位重傷被害人,補助總金額達新臺幣142萬6,088元,提供20類輔具及照顧設備,包含義肢、輪椅、氣墊床、復健及牽引設備、氧氣製造機、抽痰機、居家無障礙設施等,115 年度擴大計畫補助範圍,納入「專業人員評估費用」及「居家復能服務費用」補助,透過專業人員協助了解需求並幫助提升身體功能並延緩退化,以實質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升生活品質與自立能力。法務部長鄭銘謙當場向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及全體同仁致謝,感謝他們長期站在第一線,以專業與溫度守護每一個重傷被害家庭;同時,他也特別感謝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敏雄及企業團隊,再次慷慨捐贈,彰顯企業社會責任的高度,也讓社會大眾感受到司法的柔性力量與臺灣社會的溫暖。全聯董事長林敏雄表示,他覺得企業不只是做生意,更要在社會需要的時候站出來!這次和犯保協會一起推動計畫,看到很多重傷被害人家庭,在漫長的復原過程中,真的需要有人陪、有人撐。因此今年加碼捐出1,000萬元,就是希望把資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讓輔具、復健器材及無障礙設施能夠幫上忙,也讓這些家庭知道,他們不是孤單的。未來,全聯也會用實際行動,陪伴社會上需要幫助的朋友。
法務部長譴責國台辦恫嚇台灣司法官 陳舒怡恐因禍得福檢察長甄選勝出
據新華社今天(7日)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下午在該部指出:「法務部堅定地捍衛我們司法主權,我們要嚴正譴責任何恫嚇台灣司法官的行徑,我們要全力支持台灣司法官的公正執法,守護台灣的司法主權。」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補充三點聲明:第一,我國的司法主權絕不容侵犯。第二,檢察官依法追訴犯罪,執行法律,法務部絕對予以支持。第三,本部也要求所屬各檢察署,確保檢察官的人身安全,對於如果有在地協力者涉及犯罪,也要予以嚴懲。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國台辦替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助選? 她報名參選檢察長意外兩岸成名
據新華社今天(7日)上午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陳斌華宣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競爭激烈!檢察長開缺最多6位 今天報名最後一天、已有20位檢察官登記
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9位票選委員指出,將自1月7日(三)至1月15日(四)之期間,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廣徵意見。票選委員訂於115年1月22日(四)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提請全體檢審委員討論。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已報名名單如下(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立德高階主管涉盜賣1.7億元股票! 董座、前總經理共500萬交保
上市公司立德電子(3058)時任總經理包效禹未經核准,賣出公司持有未上市的股票500萬股、950萬股,後經會計師查帳後發現,而擔任立德董座的包男父親包忠詒也因在不實財報上簽名而被列為被告。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被告住所等地,並通知10人到場查證。檢方今日(1月7日)凌晨諭知包效禹400萬交保、包忠詒100萬交保。包效禹和時任財務主管吳敏娟分別於2023年以及2024年間未依公司正常控制程序,賣出未上市的股票500萬股給萊力公司,700萬股給萊力公司時任負責人廖蒲爵,共獲利約1.7億的金額。然而,獲利卻沒有回到公司,且賣出以後也未在財報中揭露,最後在會計師查帳以後才被發現,涉犯違反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機動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10名被告之住居所及立德公司、萊力公司等共12處所,並通知10人到場查證,10名被告中除了包效禹、包忠詒以及吳敏娟外,還包含買股的萊力公司時任負責人廖蒲爵,而包忠詒則因財報須經由他簽名被列入被告。案經檢方複訊以後,於今日凌晨諭知包忠詒100萬交保、包效禹400萬交保、吳敏娟100萬交保、廖蒲爵80萬交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其餘的6名被告則以15萬至20萬之間的金額進行交保,其中邱姓員工因15萬元的保金無法湊齊,改為限制住居以及出境出海,全案將朝向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進行偵辦。
廚餘新制上路!丟垃圾車前須做「1動作」 搞錯恐遭拒收再罰6千
因應中央自1月1日起禁止家戶廚餘養豬政策施行,新北市環保局修正「本市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公告,轄內家戶廚餘自元旦起無須區分生熟廚餘,瀝乾水分後一併交付循線垃圾車廚餘桶,後續將優先以多元再利用方式處理,以達資源再利用目的。環保局表示,非洲豬瘟疫情前,清潔隊收運之家戶廚餘分為生、熟廚餘,生廚餘採自主堆肥、高效堆肥、黑水虻生物處理及厭氧共消化等多元再利用方式處理;熟廚餘則作為畜牧場餵養豬隻使用。現因中央政策決定禁止家戶廚餘作為養豬飼料,故隨之調整轄內家戶廚餘清運方式,不再區分生熟廚餘,均以再利用作為主要處理方式,在處理量能未充足到位前,則部分以脫水減積後以焚化方式處理。環保局指出,已修正「公告本市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之公告,於1月1日起生效,以利市民遵從;倘屬原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處理一般垃圾或廚餘者,則仍可維持原收運處理方式,無須更動。另外,清潔隊收運家戶之一般垃圾或廚餘,皆應符合分類及瀝乾水份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規定者,清潔隊得拒收,並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清潔隊收運家戶之一般垃圾或廚餘,皆應符合分類及瀝乾水份等相關規定。(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環保局也說明,環境部亦已針對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訂為緩衝期間,除家戶及小吃攤之廚餘禁止養豬外,以正面表列方式律定可於緩衝期間交付畜牧場作為廚餘養豬使用之對象,包括學校、國防部所屬軍事部門、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團膳業者、連鎖便利商店、餐館業、百貨公司、超級市場、連鎖速食店、長期照護機構、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果菜批發市場等。另於115年緩衝期間,飼養豬隻之畜牧場須符合裝設AIOT設備、載運車輛裝設GPS、及取得再利用檢核等資格,始可執行廚餘養豬,前述可交付廚餘養豬之對象業別可參考環保局官網「因應非洲豬瘟專區」之合格廚餘養豬畜牧場(目前有52家申請審核中)或清除處理機構資訊進行委託處理。環保局提醒,落實源頭減量,吃多少煮多少,從日常生活中落實「惜食」行動,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實際減輕環境的負擔;此外,請勿使用來源不明的肉品;另動物骨頭、硬殼、未烹煮的生肉、內臟及其製品均非屬廚餘類別,請民眾使用專用垃圾袋裝妥後交付垃圾車,以妥善焚化處理。環保局強調,為落實廚餘多元再利用,將持續積極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處理設施量能擴充,也將積極推動廚餘減量、推動有機校園及屋頂(社區)農園,期能使本市廚餘產生量逐年降低,落實2050淨零碳目標。清潔隊收運家戶之一般垃圾或廚餘,皆應符合分類及瀝乾水份等相關規定。(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立德董座父子疑盜賣公司上億元股票! 檢調兵分12路搜索、傳10被告
上市公司立德電子(3058)時任包姓總經理未經核准,賣出公司持有未上市的股票500萬股、950萬股,後經會計師查帳後發現。台北地檢署今(1月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被告住所等地,並通知10人到場查證,全案將朝向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進行偵辦。時任包姓總經理和時任財務主管吳女分別於2023年以及2024年間未依公司正常控制程序,賣出未上市的股票500萬股給萊力公司,700萬股給萊力公司時任廖姓負責人,並相繼獲利約7000萬餘元以及逾億元的金額。然而,這2筆獲利卻沒有回到公司,且賣出以後也未在財報中揭露,最後在會計師查帳以後才被發現,涉犯違反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機動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包姓被告等10人之住居所及立德公司、萊力公司等共12處所,並通知10人到場查證,10名被告中除了包男以及吳女外以及買股的萊力公司前廖姓負責人外,包男父親即立德董事長也因財報須經由他簽名而被列入被告。2025年4月10日立德召開記者會說明,會計師在進行2024年的財報查核時,發現公司股票短少950萬股,經查以後發現是本公司售出未上市櫃股票後,高階經理人漏列所致,並解釋950萬股款共計台幣1億19萬8500元,業已於114年3月全額匯入本公司帳戶,同時也將該高階經理人調整為非主管職,記2大過。當時立德也有發現公司內部2023年有未依公司正常控制程序處分該未上市櫃股票500至660萬股且未入帳及未收回款項等情事,並強調已經委請律師釐清,並將依循法律程序保障公司股東權益。
台積電內鬼案再爆延燒!檢又起訴2人 他因態度不佳被求刑8年8月
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洩密案,日前依法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公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中。不過,台高檢持續追查以後,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位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機密,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滅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日前偵辦此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另位陳姓工程師亦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另名盧姓被告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向法院對陳力銘等3人以及東京威力公司依法追加起訴,並分別求取被告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因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被檢方求刑有期徒刑8年8月,盧姓被告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台高檢指出,在偵辦台積電洩密案件過程中,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員工,於同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法官協會新人新政!林恆吉理事長上任 關注刑案暴增、裁判簡化問題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上週五(1月2日)舉行理監事會議,選出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林恆吉接任該會第16屆理事長。林恆吉強調將致力處理刑事案量暴增問題,並推動裁判簡化,不少法界人士對林恆吉皆有相當期待。法官協會近來最知名事件為該會去年10月無法參加在亞塞拜然舉行的國際法官協會年會,代表團團長林伊倫法官為此先到該國洽商但遭拒入境,相較於審判體制的司法外交受挫,法務部體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前年卻能率領檢方代表團,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第29屆年會。林恆吉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訓,曾任臺北、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書記官長,現為最高法院刑六庭審判長兼刑事庭發言人,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亦曾擔任法官協會第13屆理事長,目前仍為該會常務理事兼發言人,對各項事務均相當熟稔。前總統蔡英文參加法官協會活動。(圖/翻攝法官協會官網)林恆吉表示,近年民、刑事案件遽增,各審級法官都面臨相當沉重的審判壓力,為了做法官們最強大的後盾,希望在其任內,法官協會能朝以下四個方向努力促成修法或提供建言:一、導入「裁判簡化制度」,回應案件型態已經改變的現實建請司法院推動修法,導入各審級均一致適用之裁判簡化制度。對於事實不爭執、僅爭執量刑等案件,明確允許法官以「宣示判決筆錄」或簡化裁判格式為之,重點說明量刑等理由,讓法官無庸耗時製作內容高度重複之裁判,轉而投注心力聚焦於審判本身,並將有限時間用在真正需要詳細說理的複雜案件。二、針對在監所被告跨轄區案件,制度化運用視訊審理程序近年詐欺案件暴增,此類被告往往同時涉有跨多個法院的數個案件,跨轄區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並導致案件屢因提解困難而延宕。建請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經驗,針對「在監所之被告,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徵詢當事人及律師意見後,以現有遠距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縮短案件進行時間。三、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回應長期案件超量問題面對案件長期超量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分案制度多半缺乏即時監測與機動調整機制,導致多數法官長期承擔過量案件,司法過勞並影響審理品質與時效,故建議司法院就案件量龐大的法院,導入案件流程管理的制度設計,建立即時案件量客觀監測指標,賦予法院管理層在案件量明顯失衡時,機動調整分案比例的權限,並推動案件分級與分流,讓高度標準化、重複性高的案件集中處理,且定期檢討,隨時修正資源配置,確保法官在合理負擔下,做出穩定且有品質的裁判,保障人民審判權。四、儘速提供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減輕卷證整理的負擔現有民、刑案件規模與卷證數量快速增加,法官需投入大量時間進行人工整理、標註與比對,成為司法過勞的重要結構性因素,建請司法院加速規劃並提供安全、內部、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針對卷證的整理、歸納、搜尋與提示,提供有效支援審判的功能(例如:快速摘要卷證內容、整理爭點與證據對應、提示重複或關鍵資訊,及進行跨卷宗搜尋與比對),讓法官能專注於事實認定與法律判斷,這才是實質保障人民審判權的新時代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