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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 蘇家宏 遺產 詐騙 蘿拉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解約前東家!疑整形、黑料傳言連環爆 畢書盡喊告:不再容忍退讓
35歲男歌手畢書盡(Bii)出道13年,曾登上台北小巨蛋及高雄巨蛋。近日傳出,他遭老東家老鷹音樂控告提前解約,求償3000萬元。之後網路上開始有許多爆料,包括疑似整形、棄養寵物等。對此,畢書盡經紀公司發聲明回應了。根據《鏡週刊》報導,畢書盡離開時,向老鷹音樂和由李亞明老婆擔任負責人的經紀公司「大步娛樂」寄出存證信函,表示將終止雙方合約,結果反遭前東家求償「提前終止金3千萬元」;不僅如此,盛傳昔日好友李玉璽也選擇退掉IG追蹤,2人不再是朋友。報導一出,網路上開始有許多爆料,包括疑似整形、棄養寵物,甚至連前女友也出面控訴「當初是什麼蒙蔽了我的雙眼」,引發熱議。對此,畢書盡經紀公司發聲明回應,關於近日在網路上惡意中傷誣衊本公司藝人畢書盡一事,原本期待謠言止於智者,始終未加置理,但愈來愈多誇張且不實的言論,已經傷害到藝人的名譽,將不再容忍退讓,決定委由翰廷法律事務所追究法律責任。聲明強調,籲請網友自重,切勿以訛傳訛,或者任意散佈不實謠言,以免觸法。
遭爆「我想要妳」曖昧神秘女 王定宇提告:百分之百造假
狗仔葛斯齊近日爆料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曾帶著非老婆的女子面見前總統蔡英文,還出示疑似王定宇傳訊「我想要妳」的曖昧對話截圖,引發雙方隔空論戰。王定宇繼回應「鐵定造假」之後,今(11)日上午委託律師江信賢前往台南地檢署妨害名譽的刑事、民事告訴。王定宇於臉書表示,由於早上有排定的外賓行程,特別委請律師和辦公室執行長完成對造假造謠不良狗仔的提告,這位狗仔還有任何假資訊和謊言,請到司法機關好好講。針對葛斯齊連日的造假抹黑攻擊,立委王定宇11日上午已委由瑞信法律事務所江信賢律師、團隊執行長林義雄,到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具狀對葛斯齊提出妨害名譽之刑事、民事告訴。王定宇表示,葛斯齊的行徑相當誇張惡劣,所揭露的相關訊息、時地場景和所謂的對話截圖,百分之百造謠、造假。面對葛斯齊的造謠、造假,王定宇表示,他內心坦蕩,將透過法院,在刑事與民事上,全面對葛斯齊訴究到底。王定宇進一步呼籲,他已提告,葛斯齊若還有任何未說的謊、造假的圖,可到法庭上好好把話說清楚講明白,法律自有公斷。王定宇強調,葛斯齊已有多次說謊抹黑公眾人物被告上法庭紀錄,面對如此惡質狗仔,唯有訴之法律,才能遏止造謠、造假歪風,讓社會更加乾淨、透明。
土地全贈與2兒!他退休「生病求扶養」竟慘遭封鎖 2孩下場曝光
家長將財產過戶給孩子,結果孩子拿到財產後不照顧父母的事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認為,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一名爸爸將名下的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過了5、6年,由於生病狀況不佳、無法工作,生活也開始有些困難,於是求助於孩子,結果孩子竟然拒絕協助,還封鎖爸爸、斷絕聯絡,爸爸只好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爸爸的名下。蘇家宏說,「為什麼爸爸要把土地贈與兩個兒子?讓自己陷入沒有資產的狀況?是我比較關心的,如果爸爸愛孩子,只能給錢嗎?我鼓勵每一個人都要先愛自己,把自己照顧好,把自己照顧好就是愛孩子了。」至於退休要多少錢才夠,從遺產稅的角度來看,蘇家宏指出,單身至少要有1500萬元才夠(不動產也要以公告價計算),有配偶的人至少要有2000萬元才夠,因為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333萬元,加上一些扣除額等等,就是這個數字,如果退休生活想要過好一點的人,至少要再多5000萬元,因為超過免稅額+扣除額+5000萬元內,遺產稅是10%計算的,若想要過得再富裕一點的人,至少要超過1億元以上。蘇家宏直言,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愛孩子應該多跟他們相處,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而接受贈與者的負擔條件越具體清楚越好,講清楚、說明白,白紙黑字寫下來,不只是讓大家有遵循的依據,更是一種愛的保障。
房價漲太快?預售屋遇建商「自願毀約賠款」不交屋 專家:要求賠償總價15%
房價居高不下,不少民眾選擇早早購買預售屋,以此縮小資金壓力。然而近日有不止一名網友發文抱怨,此前下訂了預售屋,鄰近交屋時卻遇到建商拒絕驗屋入住,不是要求解約甚至主動賠償數十萬違約金,就是要求重新簽約,還一口氣加價數百萬,讓網友不知如何是好。專家指出,若是不幸遇到這種狀況,千萬不要急著解約,記得先找消保單位尋求調解,爭取在「原合約」條件下交屋。萬一協商破局,則可以要求建商賠償房屋總價15%的違約金。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粉絲頁「靠北建商2.0」發文求助,表示自己3年前在某處建案預售屋開賣初期就下訂,預計在2023年11月交屋。但建商2023年8月完工後,竟然拒絕他驗屋入住,並給了網友「2個選擇」:其一是解約並退款,二是重簽購屋合約,但價格比當初簽的原價多880萬元。這名網友還表示,根據住戶社群上的交流,這種「拒絕驗屋」的狀況只發生在3年前下訂的那批購屋者,去年7月之後簽約的購屋者都已經陸續入住。他如今面對建商「獅子大開口」,不知如何是好。 另一名網友也在相近的時間發文表示,2023年5月在台中下訂了預售屋,預定2024年9月交屋,但他6月底接到建商電話要求與他溝通,訴求也是:一、退還訂金88萬並且加賠60萬違約金。二、重新簽約,在原價上加價360萬元。這名網友自稱去年下訂時房價為1280萬,如今要加價360萬「離譜到極點」,於是求教如何能維持原狀。 對於這兩名投稿PO文者的遭遇,許多網友認為,建商如此舉措的動機是因為近期房價大漲,比起3年前、去年的房價,那怕是故意違約賠違約金,也比乖乖交屋以低價賣出划算。但也有網友認為,兩則發文的時間相近,狀況相似,懷疑是有人故意「帶風向」。《記者爆料網》則根據第2則貼文提供的資訊,過濾台中第四季交屋的新成屋、且有88萬元訂金到交屋的方案,推測如果該發文狀況為真,僅有南屯嶺東個案符合。面對上述消費者糾紛狀況,《ETtoday房產雲》訪問到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周律師表示,依照買賣契約,建商本來就有配合交屋的義務,如果不配合就屬於「違約」,一般契約條款都有違約金的規定,此外若建商在應交屋期間而不交屋時,消費者也可以主張建商持續違約,按日要求處罰。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長陳祖祥則補充,消費者可以主張建商履行契約,但走到法律訴訟環節,通常單戶消費者力量不足,建商就是看準這點,才敢這樣耍無賴;陳祖祥建議住戶們要聯合起來提告,建商房屋有可能被假扣押,消費者在法律上的贏面大。此外,房仲沈政興也表示,上述情況「近年偶有發生」,因為房價上漲過快,加上通膨及原物料漲幅,讓少數賣方「甘冒風險」違約,但建議消費者「千萬不能答應解約」,可先找當地消保單位尋求調解,尋求在原合約情況下交屋,萬一協商破局才能根據合約進行索賠。若之後雙方破局,除了解除契約外,可要求建商全額退回已繳交款項加上延遲利息,尚須賠付房屋總價15%的違約金,且不能低於房地總價15%。以第2位上網投訴的網友為例,如果預售屋總價為1280萬元,賣方違約後需賠付192萬元的違約金給買方,或是雙方議定可接受之價金和解。
母憂兒子欠債房產遭扣押 擬直接過繼小兒子 律師急喊「千萬毋湯!」
近日一名母親憂心名下房產未來可能被大兒子的卡債拖累,擔心在她過世後僅有的老房子會遭債權人扣押,打算提前將房產過戶給小兒子。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此舉能會造成小兒子面臨數十萬至百萬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支出,建議母親提早寫好遺囑,將房子以繼承的方式給予小兒子可能會更好。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到有位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這位母親的想法,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蘇家宏表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外,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有沒有把現金返還小兒子,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針對這個問題,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不妨考慮提早寫好遺囑,指定由小兒子繼承房產,並附帶條件允許大兒子繼續居住於該房產,而大兒子需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這樣一來,母親在世時仍能安心擁有房屋所有權,同時也能避免大兒子的債務問題波及家產。而遺囑繼承的房地產價格是以公告價計算,因此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繳納,讓遺產分配更為靈活。對於日後出售房產的部分,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買的房子,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蘇家宏也提醒,若提前將房產過戶至小兒子名下,房屋將完全歸屬小兒子所有,母親無法阻止小兒子將房產轉讓給他人或進行抵押借款,甚至可能因為小兒子或媳婦的態度變化,母親「寄人籬下」,很難不低頭,影響親子關係。文末,蘇家宏也強調,根本之道在於幫助大兒子解決債務問題。大兒子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以解決卡債問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
單親媽將房產記在女兒名下「竟被送給渣男」 律師揭1解法
許多父母會為子女的未來做打算,然而日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分享一個案例,一名單親媽媽為了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想到女兒卻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蘇家宏在臉書分享這起案例,表示該名單親媽媽15年前為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本意是為了保障女兒,沒料到女兒衝動行事,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若單純贈與房產給男方,恐難以追回,但若雙方已論及婚嫁,並訂婚後將房子過戶,則可主張撤銷婚約,取回房產。蘇家宏提醒,父母不宜過早將房產贈與給子女,因為孩子的想法與父母可能不同。他建議,單親媽媽可將房產保留在自己名下,或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同時設定30年信託,並由母親擔任信託管理人,以保障資產安全。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感慨,「現在的子女不孝的很多,做父母的不學聰明一點,老了沒錢,子女不孝,吃虧的是自己。先寫遺囑,到律師那公證,生前就把財產給子女,稅金很重,一旦財產給了子女,子女馬上就不認父母。老了身體要健康,身邊要有錢,不要靠子女。沒事幹的話去當志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和動物們,全台灣都有慈善團體。」、「我客戶的女兒就是如此,讓她的媽媽操碎了心啊」、「不是自己血汗賺的,通常不會珍惜。不要沒事做就給房產,或者很貴的物件,那是害了孩子」。
丈夫過世…媳日夜顧婆婆只因「繼承遺產」 律師揭4關鍵:不一定有義務
1名女子在老公過世後日夜不休照顧婆婆,只因大姑與小姑說男方繼承了公公的遺產,去世後又傳給妻兒,所以她有義務照顧婆婆,即使心裡感到委屈,媳婦仍盡心侍奉婆婆3個年頭,忍不住感嘆「大把年紀了,還不能為自己而活」。針對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律師分析4個關鍵。「老公人生畢業了,媳婦一定要扶養婆婆嗎?」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在法律上需考量4點:1.、和公婆(岳父母)是否同居?有同居才會去確認是否有扶養的義務,現在許多夫妻結婚後都自己搬出來住,越來越少會與公婆(岳父母)同居,所以沒有這個問題。但案例中的太太日夜不休照顧,代表是和婆婆同居在一起,所以就要來確認接下來的情形。2、公婆(岳父母)是否有被扶養的必要?如果確實有同居,那就會看公婆(岳父母)的財產是否能夠維持生活?有無謀生能力?如果有謀生能力,或名下財產可以維持生活,那就不需要扶養,反之則需要扶養。3、自己(媳婦)有無扶養能力?若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就更不用說再多養一個人。如果因為扶養公婆(岳父母)導致生活艱難,那法律就會考量不讓當事人扶養,交由其他義務人。4、即使媳婦有扶養義務,扶養義務順位輪得到媳婦嗎?在民法的第1115條有列出扶養義務順序,其中首要的扶養義務人是直系血親(子女),而媳婦的扶養義務順序是第6順位,所以故事中的大小姑們比太太更有義務要扶養媽媽,除非她們都沒有扶養的能力,才會跳過2人輪到下一個義務人。蘇家宏強調,法律上,扶養義務是沒有「繼承的」,所以媳婦除非符合法律要件,否則無須扶養公婆;扶養的權利義務是「互相的」,小時候被父母照顧,子女長大後也應該照顧父母,就算父母沒有任何財產供繼承,如果父母曾經辛苦扶養孩子長大,雙親年老後需要扶養,法律也不會因此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不肖里長勾結員警詐取獨居老人1.4億遺產 專業律師建議這樣做
雖然華人普遍避談死亡,但對於一些獨居的民眾而言,遺囑是個相當重要的事情。近日就傳出有不肖里長勾結員警假冒過世獨居老人的遺囑,進而取得老人的生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發文提醒,建議獨居者要養成寫遺囑的習慣,同時也要妥善保存。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FB上發文表示,案件中,詐騙集團成員包括里長、警察和書記官等人,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獨居老人的個人資料。在老人過世後,這些不法分子潛入死者家中,搜尋相關文件以模仿死者簽名,進而偽造遺囑,將財產轉移給集團成員,成功騙取超過1.4億元的遺產。蘇家宏律師解釋,受害者多為單身獨居老人,有些沒有法定繼承人,有些則因家人在國外不願回國處理遺產。這些情況使得遺產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為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蘇家宏律師也在文章中提醒,詐騙集團就是看到現在獨居的普遍現象,也發現大部分人不寫遺囑的現象,而且法律上,遺產可以遺贈給沒有血緣的任何人,就動腦筋偽造「假遺囑」將老人的遺產過戶,而也因為沒有「真遺囑」,所以就讓不法份子得逞。蘇家宏律師表示,如果每個獨居的人都有寫遺囑的習慣,並且將遺囑妥善保管,未來包括身後事都由遺囑執行人來辦理遺產過戶給所愛的人,讓「真遺囑」來保護你一生奮鬥的成果,溫暖你的家人。
單身女遺囑「這句話」!死後房產恐全充公 乾姊一毛拿不到原因曝光
一名單身女性遺囑中提到「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全部贈與給乾姊姊」,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因此判乾姊姊敗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直言,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蘇家宏在臉書指出,一名單身女性遺囑寫下「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蘇家宏點出,「明天」或「外出意外」哪一個先到,依照文字表面意義,都沒有到。他認為,該名女子立遺囑的心態可能是她覺得會「出事意外」離開人世時,這份遺囑就會發生功用,但沒想到出事意外和明天都沒來,安安靜靜的在家離開人世,結果因為遺囑這樣寫,遺產可能充公。蘇家宏表示,一般人對於死亡有所忌諱,所以在表達上,會有一些情境或描述,像是「外出意外」、「壽終正寢」、「在醫院病逝」等,實際上是指他死亡之後,並非表達「法律上的條件」,本件遺囑文字,如果立遺囑人有區分,自然死亡給OOO,意外死亡給XXX的話,就比較像是條件,如果只是寫「如果我外出發生意外」,似乎判給乾姊姊是符合立遺囑人真意。蘇家宏說,「尊重判決,上訴,是符合程序的做法!這判決告訴我們,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遺囑每個字的威力就是那麼強,溫暖與愛才能真正透過遺囑傳下去,此刻,就是立遺囑最好的時刻。」
桃園少女北上女僕店打工 因租屋問題疑遭網路霸凌輕生
律師呂秋遠7日在FB發文表示,一名罹患三期癌症的母親告訴他,女兒從桃園北上到台北的女僕店打工,結果卻因在匿名群組遭霸凌,不堪攻擊,選擇輕生。這名母親指出,這些網友在明知女兒有精神方面的困擾下,卻依然用惡毒的言詞攻擊她。少女的母親難過對呂秋遠律師詢問:「我都癌症三期了,能看到這些霸凌她的人得到報應嗎?」呂秋遠針對此事的發文。(圖/翻攝自FB)據《CTWANT》追蹤了解,該名少女S是從桃園北上在女僕店打工,來到台北後與另外一名同樣從事女僕咖啡廳工作的N女共租。但後續疑似因少女S擅自帶友人返家,引發N女不滿,兩方便因此事發生惡性爭執,後續演變成互揭對方過往黑歷史。S少女與N女之間的對話截圖,發言者(右邊)為S少女。(圖/翻攝自FB)網友整理整起事件的概要資訊。(圖/翻攝自Plurk)後來,事情在網路上傳開後,2人的爭執內容成為LINE社群「女僕&偶像靠北八卦版」當中成員的談資。後續N女也在該群組內自報身分,同時N女疑似在該社群中頗有人氣,因此社群內不少成員抓住S少女過往的黑歷史攻訐,甚至以「地獄梗」為掩護,多次在社群內羞辱S少女。匿名社群入口截圖。(圖/翻攝自LINE)S少女後來得知N女進入LINE群組的事情後,也曾進入該社群企圖解釋,但是當社群內的成員得知S少女入群後,以「N女曾發自己的露點照來滿足粉絲,S女如不比照辦理,就不給予話語權」為由,繼續攻訐S少女。網友對於匿名社群網友對S少女的要求評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最後,S少女疑似不堪網路霸凌,選擇輕生。S少女曾經任職的店家則在第一時間發出公告,表示在徵求S少女家屬的同意下,會將S少女的薪資捐贈給慈善機構,同時呼籲「網路霸凌很可怕,不要真的以為不負責任的匿名狂噴不會有任何後果!自己說的話請自己負責!」S少女生前工作的店家公告。(圖/翻攝自IG)而更令人髮指的是,S少女死亡的消息傳開後,該社群內再次流出數張截圖,當中有人以S少女的暱稱大作文章,指稱「跳下去真成XX醬了」、「鬼門關了,現在跳會被關在外面喔」、「不知道下鍋煮完了沒,救援隊及時趕到的話,應該還是新鮮XX」等誇張言論。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根據網路流傳截圖可得知,目前該群組內幾名曾發文攻訐S少女的網友,除了在群組內推卸責任,認為S少女的死亡與他們無關外,有S少女的親友表示,至少有1名以上的網友向自己傳訊為先前的言行致歉。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FB)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FB)與此同時,有網友提到,其實不管是少女S還是N女,兩人過往都有很多黑料,S少女過往也數度曾有意欲跳樓輕生舉動,N女也有幫忙叫救護車。該名網友也提到,S少女的親友希望事情就這樣沉寂下去。網友針對目前事情現況發表評論。(圖/翻攝自Plurk)但也有網友分享截圖,表示S少女生前就曾發文表示,自己遭到N女的騷擾,還有種種背後搞小動作的行為,讓S少女感到身心俱疲。S少女友人擷取S少女生前發文。(圖/翻攝自FB)《CTWANT》獨家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長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針對群組內網友的行為,如其行為真實構成霸凌的話,在刑事上有公然侮辱或誹謗的構成可能,判斷依據主要是針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來判定要用哪條法律。而在民事上,有可能會因為對人格權的貶損構成侵權行為,這部分是有民事賠償責任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ACE王牌交易所」虛擬幣狠詐22億 北檢今追加起訴133人
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等人,明知虛擬貨幣MOCT幣(魔券幣)、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本質僅為以電腦程式產出之電子訊號,鑄造成本低廉,並無實際應用前景,竟自108年起,透過犯罪組織分工,以編寫內容不實之虛擬貨幣白皮書、經營王牌交易所、ProEx交易所,並將上開虛擬貨幣於交易所上架等方式,利用一般人對虛擬貨幣之原理、價值及交易方式欠缺充分認識及理解之情況,再藉由成立IMBA直銷團隊及各分會進行推銷、於網路媒體散布不實新聞、於交易所操縱幣價等手段,誆騙不特定民眾投資購買上開虛擬貨幣,以此方式詐得近新臺幣(下同)8億餘元(已報案被害人之受騙金額)。北檢今年4月偵結起訴32人,今(4日)再追加起訴133人。經檢方清查,被告林耿宏等人組成上開犯罪組織詐銷各式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相關產品等之犯罪所得至少22億餘元,並指示下屬陸續將詐得之上開不法所得,以每次將數百萬元至一千萬元之現金,分批搬運、藏匿於雙北市各處,再輾轉挪為他用;另用1億餘元之不法所得購入宜蘭某精舍,供作洗錢據,再將犯罪所得4,300萬元交付王晨桓,其中2,600萬元作為王牌交易所增資款,另以1,700萬元作為法律事務所之投資款。北檢查出,王晨桓明知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均無實際價值,發行之白皮書內所載團隊姓名亦均為虛構之英文名,仍於112年6月間,以「軍師」角色教導林耿宏等人修改白皮書內容,使修改後呈現之虛偽資訊,令白皮書使用者相信該專業團隊成員確實存在,且形式上符合白皮書之規定,並安排前開虛擬貨幣得以兌換實體商品或服務,及上架至DEEPCOIN、UNISWAP交易所,使之表面上具實體落地應用價值及交易平臺可供流通變現,以取信於他人。另外,王晨桓明知林耿宏為前案之通緝犯,竟於112年6月間,與林若蕎等人共同基於藏匿通緝犯之犯意聯絡,由王將其名下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房屋出租與林若蕎,供林耿宏躲藏,以躲避檢警之查緝。全案今年4月偵結,北檢起訴32人,因事後陸續有被害人提告,今日再追加起訴133人。
Threads掀「帳單條碼」風潮!求幫買單 律師搖頭:為500元付了9萬
近日社群平台Threads上掀起一波「繳帳單」風潮,許多人都曬出自己的繳費條碼,問是否有人願意繳納,結果發現還真的有不少人會幫繳清。對此,律師張榮成示警,自己手上有個案件就是這樣,結果因為500元,付了9萬律師費。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分享了多張截圖,檢視截圖,不少網友在Threads上貼出各自的繳費單,並喊「幫我繳」、「有人可以幫我繳嗎」、「我來實測」、「抱歉不應該當網路乞丐,但是真的窮到吃土」。而帳單金額從數千元至上萬元不等,值得關注的是,還真的會有人幫忙繳清帳單。原PO直言,「全都有人付耶,好扯喔,難怪台灣女生會拿翹,台灣女權自助餐就是低價值台男養出來的啦,白白付出那麼多還不是泡不到,低能。」對此,時起法律事務所律師張榮成在Threads表示,「我有個案件就是這樣,他貼IG說幫我繳費,真的有人幫他繳了500元,後來挨告洗錢,原來繳費的錢是贓款,為了500元付了9萬律師費,自己好好考慮一下。」貼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500元怎麼證明是贓款、「跟之前貼匯款帳戶要人匯錢,結果被詐騙集團拿去玩三方詐騙一樣,貼帳單跟這半斤八兩」、「一山還有一山高,免費的最貴、「天上掉下來的不是禮物,可能是傳票」、「最近超多這種」。
84萬人搶4萬張票 劉德華演唱會中籤率僅4%
香港天王劉德華(華仔)即將在10月31日重返台北小巨蛋舉辦4場演唱會,這也是他睽違11年後再次在台北小巨蛋開唱。為確保公平性,主辦方採用了預先登記抽選的購票方式。如今中籤率已經出爐,竟然僅有4%左右。據了解,這次劉德華演唱會的登記時間從25日下午3點28分開始,一直持續到30日下午3點28分結束。整個抽選過程由勝隼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全程監督,以確保公正性。而根據主辦單位統計,這次共有84萬人次參與登記,但4場演唱會的門票總數僅約4萬張,這也代表著中籤率只有4%左右,充分展現劉德華的超高人氣。主辦單位也表示,中選的幸運兒將於31日中午11點28分後陸續收到通知,民眾可以通過簡訊、電子郵件或直接登入遠大售票系統來確認自己是否中選。在得知踴躍的搶票情況後,劉德華也表示「距離上一次台北演唱會已經11年了,很想念大家,知道這麼多人來登記看我的演唱會,我很感動。非常感謝每一位支持我的朋友。」
84萬人次搶購4萬張門票 劉德華感謝支持「很想念大家」
劉德華暌違11年再度攻蛋,粉絲求票若渴,因此購票方式採預先登記抽選制,並且找來勝隼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到場見證。從8月25日15:28至30日15:28為止,共有84萬人次進行登記,搶購4場約4萬張門票,永遠的天王魅力果然歷久不衰。得知登記人數如此踴躍,劉德華感動表示很想念大家。(圖/台灣映藝、超級圓頂提供)「今天⋯is the Day劉德華巡迴演唱會2024」7月5日自上海展開,足跡已踏過廣州、北京、南京、成都、杭州等城市,本週正在重慶演出,台北則是在香港壓軸前的倒數第二站。得知想來參加演唱會的觀眾人數如此踴躍,劉德華感動表示:「距離上一次台北演唱會已經11年了,很想念大家,知道這麼多人來登記看我的演唱會,我很感動。非常感謝每一位支持我的朋友,我會以最誠摯的舞台呈現給大家,我們台北小巨蛋見,謝謝。」除了舞台上載歌載舞、演唱近30首招牌歌曲,粉絲也期待劉德華與他們話家常,例如演唱〈17歲〉時,他分享自己17歲時已有星夢、夢想成為一個巨星,沒想到日後他真的成了巨星,而且紅了一輩子。〈17歲〉這首歌是他40歲的創作,一晃眼也唱了20多年。「今天⋯is the Day劉德華巡迴演唱會2024台北站」將從10月31日起至11月3日,連續開唱4天,更多相關訊息可洽主辦單位超級圓頂FB粉絲頁。
前元祖少奶不倫戀判賠30萬 正宮發聲:未見悔意
安晨妤曾是元祖少奶奶,離婚3年後被爆出介入一名已婚傅姓醫師的婚姻,遭正宮告上法院求償,日前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傅男和安晨妤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30萬元。正宮今發出聲明,稱安晨妤至今沒一句道歉,毫無悔意。今年初安晨妤被爆出和已婚傅姓醫師發展不倫戀,台北地院認為,安晨妤的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為界線,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且從LINE的對話紀錄、語音訊息、電子郵件、臉書貼文等證據,已知安晨妤對傅男有好感。正宮張書維女士今發律師聲明:一、安晨妤女士插足本人婚姻、破壞本人家庭等情,業經司法判決昭明真相,事證亦於判決書上一一指明。對於安晨妤女士無視司法資源有限,不斷以對於本人提起刑事告訴之方式,企圖消耗、拖垮本人經濟,本人深感遺憾。二、遙想2020年安晨妤女士曾針對通姦罪違憲一事,向媒體控訴「這算什麼啊?那每個人以後都可以在外面偷吃」、「要是爸爸這樣,是要叫小孩跟著學嗎?」、「當婚姻失去法律保護也會更加脆弱,一旦家庭破裂,受傷最大的便是孩子」等語,當時替受外遇創傷女性憤慨發言之景仍歷歷在目,如今被害人成為加害人,倍感不勝唏噓。三、安晨妤女士明知傅先生為本人配偶,卻恣意介入本人家庭生活,甚至企圖以過往訴訟經驗逃脫法律的制裁,儘管事證歷歷,審理期間仍不斷以荒誕謊言掩蓋事實,欲將傅先生外遇之過強加於本人身上,一舉一動均加深本人婚姻破裂之苦。四、遑論官司期間,安晨妤女士未有一聲道歉,豈料經司法判決仍未見悔悟,現在本人只祈既同為受婚姻破裂所苦之人,安晨妤女士能重拾昔日仗義所言,莫再傷害本人與本人家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張書維楊雅勻 律師興望法律事務所2024年8月26日正宮張書維發出聲明。(圖/興望法律事務所)
公司治理史「蒙羞罕例」!中福改選後公司派竟無視投保中心異議 立馬剝奪1董事2獨董權利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在今年6月上演股東會主席台上空無一人的流會鬧劇之後,由股東翁弘林等共20人提出並於8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暨全面改選董事,但會中以股東指派代表人身份出席的一位律師,竟然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當選董事的創辦人家族成員暨前董事長黃立中、以及二位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業務資料等基本董事權利。雖遭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二次發言嚴正表示異議「不符公司法」、現場股東義憤填膺,主席翁弘林及司儀仍強行表決、宣布通過此案,涉及違法之舉實為罕見,應為我國公司治理史上公司經營權之爭的首例。CTWANT記者於中福股臨會後,採訪投保中心出席代表,對方說將會與公司研議此案後續處理方式;大股東黃立中則跟記者說,一切將委由律師處理。今天新選出的獨立董事江嘉芸律師則表示,「中福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章程要成立審計委員會,組成成員就是四位獨立董事,而審計委員會存在目的就是要審視中福公司財務、審閱財報等事項,竟然用臨時動議不讓獨立董事接觸財務、營運資訊,完全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更是在剝奪股東權益。」「主席及司儀藐視法律規定、無視投保中心異議跟在場股東抗議,董事長陳建竟然還附議,硬是強行表決通過如此荒謬絕倫的剝奪董事、獨董應有合法監督公司權利的議案,這種蠻橫作法在場股東看了都搖頭!」江嘉芸說。江嘉芸律師不僅於股臨會中發言,要求立即暫停此臨時動議表決案,未獲主席裁示討論,就連投保中心兩度提出異議,仍然遭到置之不理,司儀仍是宣布投票表決、開票與通過此案。「刻意剝奪特定的三位董事(含獨董)由《公司法》、《證交法》等所賦予的董事權利,不敢讓除了公司派人馬以外的董事、獨董查看公司財務、營運資訊,翁弘林、陳建等公司派股東究竟在害怕什麼?合理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違法情事?這種作法很明顯就要規避董事、獨董對公司的合法監督權利,將會向金管會、證交所等主管機關陳情檢舉,也會請投保中心協助,維護股東權益。」江嘉芸律師說。投保代表二度發言,對於投票表決「全面禁止」特定的三名董事、獨董接觸公司業務財務文件等權利,表示不符公司法,請股臨會主席再次思考、謹慎、妥適行事;但未獲主席說明。(圖/周志龍攝)「提案要進行臨時動議、剝奪董事查閱公司財務等董事權益的那位股東身份其實是名律師,跟台上擔任司儀的律師,兩個人就是同一家事務所的,在場的股東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在搞什麼,就是不要讓他們公司派以外的人進入公司董事會,去調查可能的弊端弊案,陳建、翁弘林一夥人從111年接管公司以後,花了那麼多中福的錢,但錢都去了哪裡?流進誰的口袋?為什麼不敢讓股東選出來的董事、獨董去查?裡面是不是一攤爛賬?吃相真的太難看,瞎搞公司,董事長陳建應該出來承擔責任!」一位不具名的小股東氣憤地表示。今天的中福股臨會由股東翁弘林擔任主席,上午九時,司儀宣布開會,立即有出席股東提出「會議程序問題」,表示係依內政部的規定提出發問,但司儀仍繼續公布出席股東權數……將進行董事選舉投票……。台上主席也未發言做任何裁示,現場遂出現雙聲道發言聲音,小股東繼續吶喊嘶吼著「還未經討論,會議召開是違法的」「請制止司儀,不應代表主席發言」「主席不可以置之不理」「不可以阻止股東發言」……。司儀繼續說「股東投票時間還有一分半!」約九點七分,司儀宣布開始計票,場中股東仍繼續發言表示抗議,並對主席喊話,「主席為何不主持會議程序,請主席處理我剛剛提出的會議問題」「請暫停會議」「請封存票匭」。同時有股東拿著手機拍攝計票過程,遭到八名身形高壯的工作人員圍堵,該股東則抗議說「請勿有肢體接觸,請勿額外衍生司法案件」,並求助現場出席的投保中心代表說,「請投保中心幫忙股東,維護股東權益」。令人矚目的是,中福公司創辦家族元老、黃家大姊黃小茜今日也到場出席股東臨時會,對於議案表達「臨時動議通過這樣的限制,簡直是不可思議、匪夷所思!今日終於見識到公司派的經營目的,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一個非常績優、老牌的紡織公司,擁有大筆的資產,你們不光明正大、好好經營,搞到今天這個地步,自從接手以後一事無成,把公司現金全部掏光,所有的行為都在往下市的路上走,身為大股東,本人是原始股東,我沒有賣過一股股票,你有善盡經營者責任嗎?你到底要的是什麼!」一名中福股東以先前改選董事的計票遭法院調查後須重新選舉為由,持手機拍攝開票作業加以監督,而遭公司工作人員圍堵。(圖/周志龍攝)此次董事會全面改選,四名當選董事為公司派、持股1%以上股東「陳建」提名的力大資本、現任中福董事長陳建、現任中福總經理陸榮木與蔡沛珊(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主任)與中福整合行銷提名的中福創辦家族元老、中福前董事長黃立中。四名當選獨立董事則為大股東「陳建提名」的高榮志律師、吳進成會計師,以及持股1%以上股東「黃立中」提名的楊智閔(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江嘉芸律師。中福八名董事席次中,公司派取得三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五席;「創辦家族派」黃立中一方則取得一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三席。9點40分,司儀宣布董事、獨董當選名單之後,即有股東提議要將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分割為「董事力大資本法派陳建、陸榮木、蔡沛珊;獨董高榮志、吳進成」、「董事中整公司法派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兩組,公司派有部分股東針對解除競業禁止議案,對「陳建」組投下贊成票,對「黃立中」組的競業禁止案件投下反對票,最後「黃立中」組未通過解除競業禁止案。之後馬上就有股東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新任董事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獨立董事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營運等資料的權利之外,還要求董事會盡快召集股東會解任這三人的董事、獨立董事資格,公司派以超過50%出席股權「贊成」而通過以上三項議案。最後,以56%出席股權「同意」通過「散會」的臨時動議案,於11點05分宣布散會。
爭爸遺產打官司5年…他噴百萬「看不到終點」累了 律師給父母1忠告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就算是朝夕相處的血肉至親,也可能因為金錢發生糾紛。一名男子在爸爸過世後,就開始為了遺產跟兄弟姊妹打官司,過了5年、前前後後打了不少官司,花了超過百萬,卻還看不見終點,讓他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身心俱疲。律師建議,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遺囑,法律規定是平均繼承,容易產生糾紛。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案例,該名男子自從爸爸過世後,就開始為了遺產跟兄弟姊妹打官司,然而案子纏訟超過5年、前前後後打了不少官司,花了超過百萬元,卻始終看不見終點,害他每天吃不好、睡不好,感到身心俱疲,因此想換個律師試試看。蘇家宏提到,當事人不解地問說「明明爸爸在病床上就這樣交代,為什麼大家不照著做?換個律師看會不會早一點結束?」律師直言,遺產分割的訴訟之所以都要打很久,其實關鍵大多在於人性!蘇家宏說明,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法律的規定是平均繼承,而每一個子女的權利一樣大,不論男女老少,當然要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但如果有一份「妥善規劃的」遺囑,爸媽已經分配好,又有正直的執行人,大家就不需爭破頭,可以維繫家族溫暖,換得和樂的情誼。
柯文哲假帳延燒!木可公司遭指欠款1300萬 將提告立鼎、葉智光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政治獻金疑雲,原因是2024競選期間被爆假帳,控總統大選募款流向木可公關公司,自稱「前木可總經理」的葉智光昨現身電視節目,澄清自己是人頭,並稱看到這些費用下巴都快掉了,「因為我們一直都以為他們沒錢」。對此,木可公司13日發布聲明,指出葉智光從未在該公司任職,卻多次公然造謠,嚴重損害本公司名譽,將委請律師提告。據了解,自稱木可前總經理葉智光、立鼎公司負責人Jeff昨接受三立iNews電視節目「關我什麼事」時回應,自己完全未看這些資料的權限,雖然對外稱總經理,但其實只是人頭,沒有任何職權,「看到這些費用,下巴都快掉了,因為我們一直都以為他們沒錢」。針對葉的說法,木可公司委任律師、聲威法律事務所陳慶尚律師13日表示,謹代當事人木可公關行銷有限公司提出聲明,本公司因立鼎公司及其業務接治代表人葉智光(sky)先生,近日多次於公開場合發表不實言論,抹黑栽贓本公司,為澄清事實,本公司再次發表聲明,請社會大眾公斷。聲明首先指出,本公司未積欠立鼎公司任何款項,該公司只會上媒體及社群平台造謠卻提不出實質證據,其心可議,此外,葉智光(sky)先生於媒體上聲稱,曾任木可公司總經理,本公司鄭重澄清,「葉智光先生從未任職於木可公司,對於其不實言論,絕不寬貸,將委請律師提告」。另外,木可公司也公開請教立鼎公司及葉智光先生,若本公司真的欠款,在這麽長的時間裡,為何不直接上法院提告求償?為何至今只敢躲在媒體放話?其心虛之情,不言可喻。再來,其聲稱代墊鉅款,鉅額款項,代墊不易,為何立鼎公司不與本公司簽訂任何書面憑證,以維護自身權益?實在有違商業常理,還是只是藉機造謠炒作話題?除此之外,葉智光聲稱擔任過木可公司總經理,可有薪資證明?勞健保證明?或其他可佐證之資料?木可公司認為,鑒於立鼎公司與其業務接洽代表人葉智光先生,多次公然造謠,嚴重損害本公司名譽,故本公司近日將委託律師正式提告,絕不寬貸,至正視聽。
只刮對手鬍子?綠批立院釋憲訴訟費太貴 藍回敬綠只會轉移焦點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綠委緊咬立院聘請訴訟代理人的費用186萬元,並指行政院委請訴訟代理人辯論僅花30萬元,再度讓綠營撿到槍,痛批立院在野黨亂花錢。對此,國民黨團8日表示,綠委想要用186萬元訴訟費「太貴」,扭曲立院捍衛國會調查、聽證權正當性,根本是轉移施政無能、理由荒謬的質疑。資深藍委說,立院聘請訴訟代理人都公開招標,因時間很趕,再加上條文多,短時間內要找到願挺身而出與政府釋憲各單位唱反調的律師,其實並不容易。而律師資歷、勝訴率,也會讓收費不同,若要比哪方的訴訟代理人「比較貴」,應將雙方訴訟代理人的全部條件全攤開來檢視才準,而非綠委說貴就是貴。該立委並引用「中國時報」報導指出,政院去年針對「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草案」釋憲案,政院常委託的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得標價是180萬元,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標的有30幾項法條,原住民身份法條文僅1條,對比之下,政院為了一條法律打官司花了180萬,立院為30幾條法條打官司花186萬,若在野黨也比照綠委邏輯,痛批政院花訴訟費「太貴、不划算」,想必政院也難以認同,同樣會有很多話要說。國民黨團則強調,訴訟代理人用立院公帑捍衛國會尊嚴,稱職與否人民自有公斷、也受公評。反觀民進黨團51位立委月月拿著比照部長的薪資,卻只做政院橡皮圖章,還變本加厲配合府院黨將國會調查權、聽證權閹割,如今卻沾沾自喜,批評立院打官司的律師費太貴,不如政院請的「划算」。黨團痛批,民進黨失格、失職還檢討捍衛國會尊嚴的人,何其荒謬。國民黨團要代替社會、人民請問民進黨立委成為政院打手,放棄自己職權,尸位素餐,這筆帳要跟誰算?黨團強調,立院聘請訴訟代理人都有透過公開招標,一切依法律程序進行,卻還被民進黨攻擊,只想轉移施政不力焦點,就是黔驢技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