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基金...
」 律師 詐騙 司法院 最高法院 家暴
獨/勞動部公文讓法官、檢察官哭笑不得 竟要求開庭別太密集以免律師過勞
勞動部日前發文司法院和法務部,希望要求所屬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不要過度密集以免律師過勞。上述公文在法官和檢察官群組瘋傳,讓司法官們覺得不可思議。有法官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並非律師的雇主,法官和檢察官為保障民眾訴訟權益,安排適當庭期讓案子順利進行,至於律師們合理的工作量應該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負責人的責任。勞動部一紙關心律師工作量的公文讓司法界苦笑不得。(圖/讀者提供)勞動部公文認為法院和檢察署庭期過於密集害律師過勞。(圖/讀者提供)有檢察官指出,從勞動部公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函要求勞動部幫忙發文,而勞動部也照辦,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要能顧及律師身心健康及合理工時。這位檢察官表示,現在詐欺案件這麼多,檢警都忙得人仰馬翻,勞動部怎麼不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檢警不要一直抓壞人,以免支援檢警辦案的檢察署和法院職員嚴重過勞?還有法官認為,受僱律師出庭多寡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的問題,關司法院和法務部甚麼事?勞動部乾脆去指責台電不應該24小時供電,害得員工需要全天候輪班,有時電力出問題,台電員工還要加班徹夜搶修,讓大家有電可用,難道勞動部這也要限制?另有檢察官認為,法扶基金會能否代表律師界也有問題,法扶由司法院編列預算補助,幾乎沒有自行籌款的能力,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來養,現在卻嫌檢察署和法院的庭期太密,害所屬律師過勞,究竟是法扶失能,還是司法院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替人民看好荷包,還害法扶的律師這麼累?勞動部公文指出,「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並經本部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現行實務上,部分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該等工作者訂有工時審查基準,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經會商法務部意見,律師執行業務有需配合司法機關案件進行,或於假日、夜間陪同偵訊、或配合國民參與審判密集開庭,其業務執行之工時有逾每日12小時以上之可能。公文最後寫道:為維護受僱律師之身心健康,爰請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司法機關於安排庭期時,應考量律師之合理工作時間,避免因過度密集開庭致生過勞情形,並使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扶助機構得適時調整受僱律師之案件工作量。
洩密再加一!幫撈3.5億詐團辯護竟洩漏筆錄 專長「詐欺洗錢」律師被逮
竹聯幫弘仁會成員陳韋綸、陳彥澄兄弟,涉嫌從2021年4月起組成詐騙水房,先後經手金額高達3.5億元,檢警調查後發現律師鄭皓文、單鴻均、秦睿昀為詐團辯護,卻在詐團成員羈押禁見期間傳送筆錄與供詞洩漏給詐團上游,3人於9月被逮,新北市刑警大隊持續追查,鎖定30歲律師孫全平涉案,12日將他帶回偵訊。檢警調查,陳姓兄弟從2021年4月起組成詐團水房,透過假投資、戀愛詐騙、假求職的手法進行詐騙,還透過虛擬貨幣洗錢,4年內共有120多名被害,不法金額高達3.5億元,檢警於9月兵分多路發動搜索,帶回9名被告,當中還包含3位律師。鄭皓文、單鴻均、秦睿昀為詐團成員辯護時,涉嫌將羈押禁見的被告供詞洩漏給詐團上游,還將筆錄拍下回傳,3人被逮後拒不認罪,訊後分別被依200萬、80萬和30萬元交保。新北市刑警大隊持續追查,發現孫全平也曾傳被告筆錄給鄭皓文,判定他也有洩密嫌疑,12日見時機成熟上午前往其事務所搜索,持拘票將他帶回警局偵訊。而孫全平經歷豐富,如今自己經營律師事務所,他曾是北市政府輪值民眾諮詢律師,還在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新北、士林、花蓮分會擔任扶助律師,自述擅長詐欺洗錢、偽造文書等刑事訴訟,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庭上認罪!陸配狠心溺斃2幼女 審判長諭知將於這日宣判
陸配簡女2024年7月2日在和婆婆爭吵以後,帶著10歲、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的碧潭,稱拍照讓2女雙雙落水溺斃,自己卻離開現場。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簡女,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台北地院讓國民法官參與此案審判,今(10月28日)為此次密集審理的第一天,預計將於11月3日宣判。簡女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委任3名律師,其中一位為柯文哲京華城案的委任律師蕭奕弘,雖然今天庭期和晶華成案撞期,但蕭奕弘已經提早向合議庭請假,為簡女進行辯護。而今日簡女也在庭上坦承犯罪說道「我承認我犯罪」,而蕭奕弘也當庭表示簡女已經深感悔悟,對檢察官所起訴的事實不爭執,表示每件悲劇的發生都會有其原因所在,接下來3天的密集審理,將協助法院知悉簡女犯行的前因後果,給予其最妥適的處罰。由於簡女已經當庭認罪,因此本案的審理將會聚焦於「罪責」以及「科刑」2大重點,並探究為何簡女會犯下此種行為。此案將會由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佳慶出庭作證,幫助法官了解簡女受刑能力,而吳佳慶也是簡女精神鑑定、量刑鑑定小組的召集人。此案將於今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而今日開庭期間審判長廖棣儀也諭知,本案將會暫定於11月3日下午2時進行宣判。
獨/謝宜容的律師出這招讓法界驚呆 劉繼蔚替康建4死案辯護承認專業不足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貪污案辯護律師劉繼蔚,日前與另位律師吳俊達偕同謝宜容在新北地院走公務通道遭外界質疑後,社群媒體傳出劉繼蔚替康建生技連殺4人被告李鴻淵在最高法院辯護時,竟具狀自承非法律本科系畢業,刑事法學及死刑辯護能力不足,最高法院則接住劉繼蔚的說法,並在撤銷發回李鴻淵死刑判決書中,發函要求法扶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引起司法界和律師界關注。司法界和律師界對於劉繼蔚在康建4死案出這招議論紛紛,有人在社群媒體PO出最高法院原判決,指劉繼蔚這招太厲害,不但自謙專業不足,連最高法院也如此認定,還為他發函法扶基金會,也有人認為劉的作法會讓他執業生涯留下汙點,也有法界人士指劉可能以退為進,希望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選任辯護人,最後目的達到了。也有網友留言說,要筆記下來、以後執業(律師)可用這招。根據網路資料,律師劉繼蔚畢業自成功大學電機系及臺大電子所,曾與他在法律議題併肩作戰的前立委邱顯智曾受訪指出:劉繼蔚一開始為理工背景出身,大學與碩士皆是就讀電機系,最終旁聽法律系的課程後通過國家考試,獲取律師資格。劉繼蔚近來對槓司法機關成功案例,首推向台灣高等檢察署申請提供「刑罰執行手冊」遭拒絕,劉改打行政訴訟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檢署應讓劉以付費之方式拷貝2018年編印之刑罰執行手冊全文內容,還可上訴。李鴻淵不滿康建董事長賴敏男及其女兒賴彥妤將他調離生產課,且他涉嫌對康建公司洪姓課長殺人未遂案時,賴敏男等人證詞對他不利更讓他引起殺機,2022年7月14日下午李鴻淵攜帶3把改造手槍、近200顆子彈及5副手銬闖入康建公司工寮,先持槍將園藝課長劉慶杉銬在座椅上後射殺,再槍殺賴敏男胞弟賴鋕、賴敏男的女兒賴彥妤、會計張嘉琦,賴敏男雖遭他連開2槍僥倖未死。一、二審皆認為李男以行刑式槍殺4人,蓄意殺人、手段凶殘,已達到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永世與社會隔絕,達到必需剝奪其生命權之必要,仍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35萬元罰金,上訴最高法院後,刑三庭認為二審沒有進行教化鑑定等,今年5月22日撤銷其3個死刑,發回更審。不過刑三庭在判決書最後一段指出:本件辯護人劉繼蔚於其所提上訴補充理由㈢狀、補充理由㈤狀一再陳稱其雖經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為原審及第三審辯護人,然其非法律本科系出身,除通過國家律師高考取得職業資格外,對於刑事法學之鑽研、貢獻,殊無尺寸之功,難認足以相應承擔辦理死刑案件辯護之能力等旨,是考量整體辯護效能,及為保障上訴人在審判程序上受適格律師協助之辯護倚賴合法權益,案經發回後,倘仍須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上訴人指派辯護人,則應審慎衡量是否仍指派劉員擔任上訴人之辯護人。又本院已另檢附劉員相關辯護理由狀函請原指派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附此敘明。李鴻淵殺人案造成4死1傷,是否會判死刑確定外界都很關注。(圖/報系資料照)
無保飭回隔日殺妻砍妹! 家暴男南逃200公里衝進派出所喊:我要投案
新北市土城區今(7日)驚傳街頭雙屍命案!46歲謝姓男子長期家暴,日前才因違反保護令遭移送新北地檢署,昨晚無保飭回。不料隔天上午,他竟持刀當街狠殺42歲妻子與33歲小姨子,犯後駕車逃往中南部。中午1點多,他開車直衝彰化伸港派出所,自行喊話「我要投案」,全案震驚全台。根據《TVBS新聞網》與《ETToday新聞雲》報導,謝男與妻子結縭11年,育有2女,近年因教養與暴力問題婚姻關係惡化,張女於5月聲請暫時保護令,法院6月核准並命謝男遷出。未料昨(6日)晚,謝男再度前往張女家,疑似搬取物品時摔破存錢筒,引發衝突,張女報警後,謝男遭依違反保護令送辦。新北地檢指出,因當時未涉實際暴力,考量情節輕微,故未聲押,訊後無保飭回。不料他心懷不滿,今早就犯下駭人血案。今早11時許,謝男疑似埋伏在妻子張女住處附近,發現妻子與小姨子騎機車出門,竟駕駛白色轎車高速尾隨,行經土城明德路二段時突然加速追撞姊妹,隨後從車內掏出早準備好的長刀與鋁棒,朝倒地的兩人猛砍,行兇過程僅短短數十秒。現場目擊者驚恐表示:「根本來不及救人,他像發瘋一樣一路狂砍!」警方與救護人員到場時,兩人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現場血跡斑斑,民眾哀嘆「簡直像在拍驚悚片」。行兇後,謝男駕車從國道3號一路南下逃逸。國道警方透過ETC與車牌辨識系統迅速掌握路徑,發現他經過台中後往彰化方向移動,並通報沿線警局攔截圍捕。令人訝異的是,下午1時左右,謝男自行開車進入伸港分駐所,一進門便語氣平靜地說:「我要投案。」警方立即將他控制,下午1點55分通知土城警方南下將人押回偵訊。據指出,謝男在案發前甚至於社群限時動態發文「媽祖保佑只到今天」,疑似預告犯案,警方正進一步追查其心態與是否有預謀成分。目前謝男全案依殺人罪偵辦中,後續將移送檢方偵辦。 CTWANT提醒您: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豐原5口遭詐騙走上絕路!律師揭「3大解法」: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台中市豐原區1處民宅2日驚傳5口命案。對此,蘇家宏律師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呼籲,「房子、車子、存款可以沒有,但人只要還活著,就還有希望。」並針對債務與詐騙問題提出關鍵建議,鼓勵債務困境者堅持尋求合法途徑解決問題,「若你身邊有人也正被債務或詐騙壓得喘不過氣,請給他一點勇氣與陪伴,並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他。」看到台中豐原一家5口因投資詐騙與債務壓力走上絕路的新聞,蘇家宏律師感到無比沉重。他深知,在詐騙案件頻傳的台灣,這恐怕不是單一個案。許多人因投資陷阱賠光積蓄,甚至被逼至絕境。然而,他強調,無論情況多麼絕望,生命只有一次,若有人正處於類似困境,請務必記住:你並非無路可走。 若懷疑自己遭遇詐騙,蘇家宏律師建議立即採取行動:停止付款、保存對話紀錄與轉帳證明,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警。透過法律途徑確立被害人角色,才能在複雜的詐騙案件中保護自身權益。 面對越滾越大的債務,他提醒可善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的「更生」與「清算」制度。即使不知從何開始,也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逐步釐清債務狀況。此外,讓債權人透過法院程序追討債務,反而能進入理性處理階段。法院將依債務人資產比例分配清償,債權人僅能依法追討,不得脅迫或傷害債務人。 若面對債主恐嚇或暴力威脅,蘇家宏律師強調,欠債不代表債權人能逾越法律界線。無論是砸店、砸車或人身威脅,皆涉犯恐嚇罪或傷害罪,債務人應立即報警並保存證據,檢方將依法追究犯罪行為。 他更鼓勵債務人主動聲請法院調解,透過公正第三方協商還款方案,或許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即使調解未果,也能讓債務人意識到自己並非孤立無援。 最後,蘇家宏律師也呼籲,物質損失或許難以避免,但只要活著,希望就存在。債務亦有時效消滅的規定,若債權人未在15年內主張權利,債務人可依法免除還款義務。他期盼社會大眾多關心身邊受債務所困者,給予支持與勇氣,並傳遞正確的法律觀念。有債務不代表失去尊嚴,法律始終是保護弱者的力量。生命的劇本,從選擇堅持的那一刻起,便能重新改寫。
男情緒失控持磚塊「隨機砸車」 中壢警制伏送辦
桃園市中壢區發生一起男子隨機亂砸轎車的事件,警方獲報派員到場處理時發現,姜姓男子手持磚塊隨機亂砸停車場內4輛轎車,導致車窗、擋風玻璃、後照鏡等都被砸毀,員警到場制止時男子仍不肯罷手,於是合力將他壓制並以毀損罪嫌現行犯拘捕,偵訊後更依毀損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而姜男恐面臨龐大修車費用。中壢警方23日下午獲報在榮民路285巷內的停車場,傳出有男子亂砸路旁轎車,警方指出,這名31歲的姜姓男子疑似有情緒問題,23日下午2時許突然情緒失控持磚塊亂砸停車場內轎車,嚇得路人紛紛走避,自強派出所據報後派員到場處理。當警員趕抵現場後,發現姜男持路旁磚塊毀損停車場內4輛小客車的車窗,警員要求他停手時,光著上身的姜男仍未罷手,警員隨即一擁而上強制壓制,依毀損罪嫌現行犯拘捕。者起意外事件就連附近住戶也有聽到車輛被砸的聲響,據了解砸車的姜男,已經不是第一次情緒失控鬧事,是當地頭痛人物,民眾把車停在住家附近,怎麼也沒想到會遭人亂砸。姜男被帶回派出所偵訊時,情緒依然激動,警方偵訊後依毀損罪嫌移送桃檢偵辦,而姜男狠砸4輛車,恐怕也得賠償不少錢。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悲傷兒童節1/5歲自閉童早療機構昏迷!腦部重創2年卻查無真相
4月4日是兒童節,自閉童小俊卻無法開心過節! 112年8月4日早上,當時5歲的小俊突然在就學的早療機構昏迷,緊急送醫後,診斷為顱內出血。家屬詢問教保員為何小俊會昏迷時,得到的回答卻是「他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家屬憤而提告。未料檢方在醫師報告提到小俊症狀為24小時內受重擊所致,仍只調閱了8月4日上午的監視器畫面,最後予以不起訴。後續家屬提出再議及自訴,屢遭駁回,如今小俊已在家中躺了2年,家屬卻始終未能得到孩子受傷的真相!回顧整起事件,小俊被診斷為天生自閉兒,於苗栗某早療機構就學。112年8月4日小俊一如往常被家人送至早療機構,未料家屬卻在當日10點58分收到教保員的訊息:「小俊昏迷了!」隨後,小俊被送往苗栗某醫院治療, 醫師診斷為顱內出血,需進行引流手術,經商討後,家屬決定將小俊轉診至大醫院動手術。家屬詢問教保員為何小俊會昏倒時,得到的回答是:「小俊躺在地上鬧脾氣,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家屬聽完後無法接受,選擇走法律途徑,將該名教保員依過失致重傷害罪提告。小俊的爸爸認為,孩子受傷原因疑點重重,憤而對教保員提告。(圖/黃耀徵攝)手術完畢後,小俊持續住院9天,小俊的姑姑因遲遲等不到苗栗檢察署傳票,選擇在爆料公社上痛訴小俊的遭遇,旋即引起各家媒體爭相報導。孰料隔天,小俊爸爸就接到地檢署的電話,當時他在電話中詢問為何沒有先收到傳票,對方卻表示「因為你的案件比較緊急啊!」讓小俊爸爸不禁認為,地檢署迫於新聞壓力,才開始積極面對。112年8月17日該案首次開庭,承辦檢察官蔡明峰調閱了112年8月4日當天上午10點至12點的2個小時監視器畫面,表示並無看到任何人為因素及可疑之處,最後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起訴處分。弔詭的是,當時醫院評估報告指出:「被害人所受傷害之成因,應係於其昏迷前24小時內頭部遭外力撞擊或拋摔在堅硬平面後所生之結果。」而檢察官卻僅調閱了8月4日上午的監視器畫面!收到不起訴書以後,小俊爸爸雖感無助,但仍不願放棄查明真相。後續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引薦,找到律師協助。在和律師的商討過程中,小俊爸爸赫然想起,醫師曾表示,小俊的傷勢定是受強烈的外力所致,他說:「當時我很疑惑,因為我兒子的頭部並無外傷」但醫師解釋,就像戴安全帽出車禍,傷者不見得會有外傷,但仍有顱內出血的可能性。而小俊在早療機構上課時,都會穿戴頭部護具,按此推斷,懷疑可能是在早療機構受傷。於是爸爸決定向高檢署台中分署提出再議,並協同律師請求檢察官勘驗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最後,小俊爸爸於113年5月收到台中高分檢駁回再議。再議處分書針對家屬聲請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一事,僅回應:根據8月4日的監視器畫面,小俊在早療機構時並無出現異狀,且當初小俊媽媽在警詢過程中,曾向警方表示8月3日晚間,小俊在家中並出現異常,故無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必要。檢察官只調閱小俊昏迷前2小時的監視器畫面,全然忽略醫院認定小俊前一天受傷的可能性。(圖/家屬提供不起訴書)收到再議駁回處分書後,小俊爸爸旋即於113年5月中旬再次協同律師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然而等了8個月,一直到114年1月才收到來自法官的自訴駁回裁定書。法院支持檢方見解,認為8月4日案發當天,小俊看起來並無異常,且全案並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小俊遭他人蓄意傷害,故無需再看8月3的畫面,與台中高分檢的說明大同小異。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若醫院已認定被害人的症狀可能為24小時內曾遭外力撞擊,檢方就應該調閱這段時間的監視器畫面。也就是說,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在蒐證過程中,不應略過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才能判斷當初早療機構有無發生此事,若未發現可疑畫面,才有排除理由,如此也能有效解除爭議。李巾幞律師強調:檢方只要多調閱前一天的監視器畫面,就可以解決爭議,為什麼不做呢?對此,苗栗地檢署發言人廖倪凰主任檢察官表示,承辦檢察官考量到小俊母親在警詢時,曾表示前日晚間並無發現異狀,因此將蒐證聚焦在昏迷當天的影像。台中高分檢發言人張宏謀主任檢察官則表示,再議處分書已交代駁回原因。苗栗地院庭長林卉聆回應指出,當初審酌自訴時,是按照法律規定,且審查案件時間有限,因此才會花費較長的時間,但仍屬合理範圍。至於駁回自訴的部份,林卉聆強調,綜觀全卷以後,確定該案審酌過程並無不妥,故尊重承辦法官判定。
租屋族注意了!「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出爐 房東應按台電電價計算收電費
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依113年7月修訂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應按台電電價計算收取電費,並應提供電費單資訊,竹市府呼籲,房東應選用113年最新版租賃契約,房客也應仔細檢查租約內容,避免約定違反規定而無效,從而引發租屋糾紛。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新竹市區內擁有科學園區及清華、陽明交大等計5所大專院校,吸引大量外來就業人口及學生族群,進而衍生出龐大的租屋需求,在市長高虹安「宜居永續」施政願景的帶領下,租屋市場的資訊透明化成為推動「宜居永續」的重要一環,新版住宅租賃契約的推出,能保障承租人合理負擔電費及查詢電費資訊的權益,減少租屋電費超收的爭議,並使住宅租賃市場更加透明和健全。地政處強調,去年7月內政部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重點在於確保租屋電費收取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修訂前租期每月電費計算方式為不得超過台電最高單價,但訂定上限的方式仍可能導致超收,修法後規定應以「實收實付」為原則,並需提供單據資訊。例如向租客收取的電費應依用電度數乘以電費單平均電價計算;公設電費需在台電繳費通知單上顯示,才能向租客收費。此外,台電也在網頁設置「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供房客自行查詢。地政處說明,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住宅租賃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皆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因此,若契約內容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經通知後仍不改正者,可處以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新竹市政府呼籲,房東應選用113年最新版租賃契約,房東應按台電電價計算收取電費,並應提供電費單資訊。(圖/新竹市政府提供)地政處提醒,為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房東在選購坊間販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時,應確認封套或封面是否印有「113年最新版」字樣。房客在簽約時,也應仔細檢查契約內容,若發現與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符,可拒絕簽約,以避免貿然簽約而損害自身權益。地政處表示,市府每年不定期辦理訪查,檢查轄內通路業者販售契約書的情況,並將訪查結果公告於地政處網站的「租賃住宅條例專區」。地政處補充,統計113年受理的租約爭議,前3大原因為押金返還、欠租及電費計算方式等爭議。若房客遇到租屋糾紛,可撥打內政部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的「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412-8518轉2再轉6),由專業律師線上即時回覆住宅租賃法律問題。
16歲小媽媽見男網友慘遭肢解!她翹家和他「3人行」 遺體慘被拋棄還找不到
美國佛州一名16歲小媽媽在西洋情人節當天出門後就失蹤,心急如焚的家屬於是通報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少女生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35歲男子,並前往男子家中,警方事後得知,這名小媽媽在見面後被35歲的格雷斯(Steven Gress)和37歲的布蘭德斯(MichelleBrandes)綁架、殺害並肢解,而警方至今仍在尋找受害者遺體,兩名兇嫌則被指控犯下一級謀殺罪。根據NBC新聞(NBC News)等美媒報導,這名16歲的少女珂賽特(Miranda Corsette)是名未婚媽媽,正撫養一名11個月大的嬰兒,由於雙親過世,珂賽特與祖母同住。據祖母2月24日報警時指出,珂賽特在2月14日離家後就遲遲未返家。警方調查後,珂賽特透過社群媒體認識35歲的格雷斯,兩人於當天見面後,她曾一度返家,隔天再次造訪對方的住宅。根據報導,格雷斯與37歲的布蘭德斯同居。珂賽特與兩人同住後,3人因珠寶失竊問題爆發爭吵。珂賽特後來被兩人囚禁並遭多次毆打,警方判斷她被囚禁7天,在2月20至24日之間被殺害,據警方指出,珂賽特生前被以撞球塞入嘴內、保鮮膜裹住臉部窒息身亡,珂賽特被殺後,格雷斯將屍體藏入車內,並開車至拉戈(Largo)一間住宅。根據在拉戈的住宅發現的證據,警方判斷格雷斯將珂賽特分屍後,把遺體運至佛州希爾斯堡郡,拋棄在當地一個垃圾桶中,警方正在努力尋找遺體。另外,格雷斯早在3月5日就因持有毒品及用魚叉威脅布蘭德斯被警方拘留。目前,根據報導,這兩名凶嫌將面臨一級謀殺的指控。警方強調,調查仍在進行中。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格雷斯(左)與布蘭德斯(右)涉嫌綁架、殺害並肢解網上認識16歲少女。(圖/翻攝自X)
王大陸涉教唆傷害「司機11個月沒報警」! 3疑點曝他疑被富二代打手騙了
藝人王大陸2024年搭Uber因一些細故與司機產生口角,涉教唆富二代游姓友人撂兄弟毆打到對方住院。今天凌晨他因傷害罪500萬元交保,而本案最大疑點是,就是游男怎能找到司機,當中是否有公務員協助游男取得個資?不過根據了解,王大陸可能被幫忙毆打司機的富二代朋友矇了。王大陸逃兵案偵查被發現手機藏有打人片,新北地檢4日指揮市刑大帶回王、游二人,複訊後認涉犯教唆傷害、違反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嫌,向法院聲押。新北院裁定王大陸500萬交保,游翔閔5日清晨被羈押禁見。王大陸當初因跟Uber司機起口角,要富二代好友游翔閔「找人處理一下」。游翔閔也挺王大陸找了3、4人,找到Uber司機痛毆一頓,但整起事件中有3個疑點。首先,游翔閔是如何取得Uber司機個資?再來、事發至今已經過了11個月未有相關報案紀錄?第三、新北警方是否有吃案疑慮?針對個資部分,游翔閔疑似跟王大陸回報表示司機被打到重傷,所以王大陸才會把毆打影片存在手機跟朋友炫耀,但事實上,Uber司機其實只是輕傷,最後司機還自己開車報警。由於Uber平台系統並不會對乘客公開司機個資,游男是以何種方式找到司機,引起檢方關注,檢警目前正在調查,是否有公務員協助游男非法取得個資。再來,全案發展到目前案發近1年,有人當街被打警方怎會沒動作?加上還查獲3名黑道背景的男性共犯,若牽涉組織聚眾鬥毆等,依法應屬非告訴乃論,被害就算不告,警方知情後也應主動介入調查。對此,新北市刑大回應,去年4月接獲被害人疑似被尾隨報案,員警建議他到中和派出所,也有找到涉案車輛人士,因無具體迫害事證便請離;而被害人是離開警局後遭毆,回到派出所求助,第一時間有詢問是否製作筆錄或驗傷後再回來,只是被害離開後沒有回來。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遭詐騙慘背百萬債務!29歲男落寞徘徊東門橋 麻吉直覺不對急報案
臺中市一名29歲的蘇姓男子誤信詐騙集團話術,雖及時察覺抽身,卻因此背負百萬元的債務,內心惶恐不安的他獨自到夜市散心,身邊熱鬧的氛圍反而讓他感到更加孤單無助。此時接到蘇男傾訴電話的友人察覺其情緒低落,急找警方一同前往關懷。在友人與警方的陪伴與支持下,蘇男也決心正視問題,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將這次的逆境轉化為未來人生中的養分。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東信派出所警員何誠晉、張信中2日晚間11點多巡邏時,接獲蔡姓男子報案表示,其稍早與蘇姓友人通話時,察覺對方因債務問題情緒低落,因擔心其心理狀況,便立即前去與友人會合,同時請警方協助關懷。眾人在東門橋上發現蘇男落寞的身影,對於眾人關心不發一語,經過員警耐心勸說與鼓勵,他終於同意至派出所聊聊轉換心情。經了解,蘇男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不僅受騙,還背負了向銀行借貸的百萬債務,除了懊惱自己一時不察,也不知該向誰求助,沮喪地不知如何是好,這天他獨自前往熱鬧的夜市走走散心,卻在面對四周的熱鬧氛圍時愈發感到孤單無助,最終忍不住向蔡姓友人傾訴。員警在談話中為蘇男提供相關的銀行債務協商資訊,並鼓勵他正視問題,尋求解決之道。在友人與警方的支持下,蘇男逐漸釋懷,深刻感受到旁人對他的關心,決定面對並解決問題,勇敢挑戰人生逆境。台中第三警分局長謝有筆呼籲,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若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應避免投資,更勿輕信網友來路不明之投資管道,所謂穩賺不賠,獲利又超乎尋常,都是假投資真詐財之警訊,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另民眾如有心理諮商需求,可撥打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如有社會救助需求,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如有法律扶助相關需求,可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412-8518轉2諮詢。
北市精舍命案!檢警突破被告心防 住持、信眾3人獲交保「王薀續押」
台北市大安區一間精舍去年7月發生命案,52歲蔡姓女信徒疑似被毆打致死,涉案的吳姓女住持、姜姓女信徒及李姓男信徒3人遭到羈押。檢警持續追查發現,知名佛學作家王薀也涉入其中,還三度傳喚藝人信眾李威。檢察官23日對首批遭羈押的吳女3人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23日裁定各以50萬元至7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都要接受裝上電子腳環接受科技監控,主嫌王薀則繼續羈押。台北地院表示,吳慧珠以60萬元交保、姜女以70萬元交保、李男以50萬元交保,3人都遭限制出境、出海,受科技監控。檢警傳喚李威等人作證,並提訊在押被告後突破被告心防,認定吳女3人羈押原因仍存在,但無繼續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據了解,警方去年7月24日獲報,趕到大安區四維路上的一間私人精舍,發現死者已經失去生命跡象,而且身上多處瘀傷,法醫解剖研判是橫紋肌溶解症,加上死者戶頭存款被盜領一空,因此判定為他殺。經調閱監視器發現,當天吳姓女住持、姜姓女信徒、李姓男信徒以及死者蔡姓女子,在精舍附近的茶館用餐,豈料蔡女突然昏迷倒地,被3人用塑膠袋、膠帶綑綁固定後,抬上推車載回精舍後死亡。由於3人說法不一,檢方認定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進一步追查還發現,知名佛學作家王薀疑為幕後藏鏡人,日前前往住家拘提,詢問當天是否在場時,王薀回答「一般信徒在我就會在,但那天我忘記在不在現場」,訊後遭羈押禁見,而淡出演藝圈多年的男星李威,也因為是王薀門下弟子,以證人身分遭檢警約談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黃麟凱今槍決伏法!他性侵殺害前任再勒斃她媽 死者父曾說:希望判100個死刑
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上任後第一道死刑執行令,死囚黃麟凱因為情殺女友母女,晚間執行槍決,被宣判死刑定讞的黃麟凱,雖然最後下跪請求原諒,但當年他到底有多狠,他因不滿王姓前女友分手並追討19萬元欠款,趁著當兵放假時闖進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死女友母親,等到王女回到家後,先逼女友性交,然後用同樣手法絞死前女友,先前他聲請釋憲時,死者家屬痛批被告就是想躲過死刑,希望社會大眾幫幫忙,能還他們一個公道。死者父親王先生。(圖/報系資料照)2013年,來自新北市的黃麟凱殺害前女友母女,他跟王姓前女友是就讀三重商工時期的班對,兩人從高二開始交往,交往期間,經常都是王女打工賺錢供兩人花用,黃男甚至有王女的提款卡。當年兩人感情生變,但黃麟凱仍常和王女碰面,後來王女拿回提款卡,發現帳戶裡的44萬元被花掉,黃接著在9月入伍,王女跟黃母說想拿回至少19萬元,而黃母也先還她9萬元。9月底黃麟凱休假又跟黃女碰面,女方再次提到欠款,黃男認為王女不念舊情還斤斤計較,越想越氣的黃男於是買了棉被套跟童軍繩,先在9月12日闖入王女房間,但因為當時王父在家,黃男10月1日二度闖入王家,他蒙著面拿鑰匙進門後,剛好碰到在房間休息的王母,於是先掐住對方頸部,接著以童軍繩將她勒斃。黃男接著等到王女回來並偷襲,同樣以童軍繩把王女綁起來,並拿褲子罩住王女頭部,對方掙扎時認出黃男,眼見事跡敗露,他於是把王女鬆綁後性侵,同時把她脖子勒到鼻孔出血致死才鬆手。黃麟凱在2013年犯案後,經過4年審理,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但過了3年,死刑都未沒執行,而黃麟凱似乎想躲死刑,以最高法院更審後,參與前次審判的法官沒有迴避,聲請大法官釋憲,對於黃麟凱的作法,死者家屬也難以接受。王父在檢警相驗屍體時,曾希望能判黃麟凱「一百個死刑」,而案件從2013年纏訟,開了上百次庭,王父每次都出庭,就是希望聽到黃嫌被判死刑,根據《TVBS新聞網》當時引述王爸爸的說法,「什麼死刑犯,死刑犯還能聲請釋憲,那我們呢,我們的人權在哪裡」。王爸爸表示,「這七年過得很難過啦,想到就難過啊,要怎麼想,越想越難過啊,一次一次又一次難過,不知道怎麼說,難過在心裡」,而聲請釋憲期間,死刑就只能暫緩,不能執行,也讓家屬痛批,根本是想逃死,2017年請求蔡英文特赦以避免死刑執行,未獲得蔡英文回應,而13人在2022年更打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准總統批准特赦。死囚的律師團起訴指出,從2017年間分別以死囚名義向蔡英文總統提出請求,希望總統給予特赦,不要執行死刑;但總統府並未應允,也未給予回應。故律師團認為死囚應有請求總統給予特赦的權利,要求法院判決總統執行特赦;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特赦乃總統特權,具高度政治性,不應為司法審查標的,因此裁定駁回13死囚的請求。如今法務部長簽下死刑執行令,算是為遭情殺的王女和王母討回公道。 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法扶基金會爆「山寨之亂」!律師下關鍵字擾亂 趁機接案遭停職3月
司法院為保障弱勢民眾訴訟權益而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爆發山寨之亂。沈姓律師成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魚目混珠,以「法律扶助基金會」為名向Google 下關鍵字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藉機接案,真正的法扶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接獲民眾投訴,向台北律師公會提出檢舉,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沈停職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律懲會指出,沈男為法扶基金會扶助律師,並經法扶基金會認定其有接辦法扶家事、消債專科案件資格,沈亦為法扶基金會台北及桃園分會審查委員,故沈就法扶基金會相關扶助規定,應有相當認識,亦應了解法扶基金會之性質為扶助弱勢、公益色彩濃厚之非營利組織。但沈竟利用法扶基金會高知名度以及非營利的公益特色,於民2020年間成立名稱與法扶基金會類似容易混淆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並於2020年及2021年間先後擔任協會之理事長及常務理事。沈並憑藉該協會在Google網頁刊登「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您」廣告,吸引有法律困擾、無專業能力區分該協會與法扶的民眾向該協會尋求協助。沈及該協會藉此手段招攬律師業務,民眾並給付律師費。另沈成立協會時的登記地址,與其所創辦的法律事務所辦公室地址相同,又協助無律師資格之協會人員執行律師業務法律諮詢。律懲會認為,沈違反《律師法》及修正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業務推展規範》情節重大,決議沈停止執行職務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男嫌車廂內向熟睡婦女點火!他坐看女乘客被燒死 全程冷眼旁觀
美國紐約地鐵驚傳一起縱火殺人事件!一名男子對著在車廂內睡著的女乘客點火,火勢迅速蔓延導致女子全身著火,嫌犯還一度冷眼觀看死者被活活燒死的過程,警方事後在另一班列車上逮捕到這名男嫌,初步調查,嫌犯是一名瓜地馬拉移民,目前仍不確定他是否合法居留美國。紐約地鐵一名男子趁女乘客睡著時用打火機點燃她身上衣物,警方公布嫌犯畫面。(圖/翻攝自X)從社群平台上的畫面可見,這輛駛向布魯克林斯提威爾大道(StillwellAvenue)的F線列車上,當時嫌犯從座位起身,默默靠近毫無動靜的受害者,接著以打火機點燃對方衣物,火勢迅速在女死者身上蔓延,誇張的是這名男嫌犯一度回頭觀看,接著還步出車廂坐在月台長凳上冷眼旁觀。根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等外媒報導,22日上午7時30分左右,紐約地鐵發生這起駭人的總火殺人案件,當時受害女子在地鐵上睡覺時,竟遭人蓄意縱火,當場不治身亡。紐約地鐵一名男子趁女乘客睡著時用打火機點燃她身上衣物,警方公布嫌犯畫面。(圖/翻攝自X)報導引述紐約市警察局長蒂施(Jessica Tisch)說法,受害者的衣物幾秒內就被完全吞噬,巡邏員警獲報後,循著煙霧前來,當場見到一個人站在車廂內,全身都被火焰吞噬,儘管立刻使用滅火器救援,但女子仍在現場宣告不治。巡邏員警獲報後,循著煙霧前來,當場見到一個人站在車廂內,全身都被火焰吞噬。(圖/翻攝自X)據了解,嫌犯在案發後逃得並不遠,而是「坐在車廂外的月台長凳上」,看著受害者痛苦身亡。由於員警當時忙著救人,不曉得月台上的男子正是凶手,幸好密錄器清楚拍下其特徵與長相。大約8小時後,嫌犯就已經落網。警方表示,攻擊發生之前,雙方並沒有任何互動,研判嫌犯與死者互不認識。他們正在調查受害者身分與攻擊動機,幸好沒有造成其他人員傷亡。目前正因為涉入謀殺罪,在布魯克林某分局接受偵訊。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紐約地鐵一名男子趁女乘客睡著時用打火機點燃她身上衣物,巡邏員警獲報後,循著煙霧前來,當場見到一個人站在車廂內,全身都被火焰吞噬。(圖/翻攝自X)
清純星二代亮收款帳號「線上乞討」! 坂口杏里沉迷牛郎敗光遺產淪落賣淫拍謎片
日本女星坂口杏里過去以星二代身分出道,但在母親過世後,沉迷牛郎店敗光遺產,如今又傳出她在社群平台曬出銀行帳號,拜託大家幫幫忙,她向網友「線上乞討」的行為,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坂口杏里。(圖/翻攝自坂口杏里IG) 坂口杏里近日在Instagram上發文表示,由於錢包被偷了,還PO出自己的收款帳號,希望大家能幫幫她,若有人願意協助「什麼都願意做」,坦言目前生活宛如地獄一般,讓不少網友看了憂心忡忡,沒想到有人想提供她援助時,她竟將對方信用卡資訊公開,讓外界看傻眼。頂著星二代頭銜出道的坂口杏里,在2008年進入演藝圈,母親坂口良子是知名演員,出道40年在演藝圈有一席之地,2013年過世,享年57歲。不料母親過世後,坂口杏里沉迷牛郎店,揮霍母親留下的遺產,結果導致自己負債累累。生活似乎過得很辛苦的坂口杏里,曾一度海拍成人片、當應召女郎和酒店妹賺錢還債,期間還涉及對牛郎恐嚇取財被捕,所幸獲得不起訴處分。她也在2022年和跨性別男性格鬥家福島進一交往12天就閃婚,豈料婚姻僅維持短短2個月就告吹。當時坂口杏里指控男方經營酒吧欠債以及會動手打人,因此才會離婚,而男方則是不滿抱怨坂口杏里控制欲強,甚至鬧到客人不敢光顧酒吧,讓他無法忍受。豈料近日她在自己的IG上PO出收款的帳號,「線上乞討」的操作也讓大家看傻眼。CTWANT提醒您: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坂口杏里傳出在線上進行乞討。(圖/翻攝自X)
林襄遭轟不讓座「黃小柔全說了」 經紀人爆前輩霸凌揭錄影讓座情況:企圖帶風向
女星黃小柔最近上節目《小姐不熙娣》爆料之前出外景時,遇到某年輕流量女星堅持不讓座就算了,還冷回「那邊還有空位。」讓黃小柔氣炸轟「超沒禮貌」,節目片段曝光後,引發部分網友留言瘋猜主角是啦啦隊女神林襄。林襄經紀人先是發文怒斥謠言,15日嚴正發聲明強硬反擊,這些都是企圖帶風向的惡意指控,不排除走法律途徑。這起事件延燒後,跟林襄合作11年的經紀人莉奈發出長文並貼出聲明,不排除走法律途徑,莉奈表示沒有被藝人徵詢過讓座問題,「所以我們不願隨之起舞,也安撫藝人就專注在目前的工作上。但這些企圖帶風向、不實影射的言行,對於藝人之形象及工作均造成負面影響。」決定硬起來,呼籲外界不要再亂傳謠言,否則將採取法律手段。回述整起事經過,黃小柔在節目中指某次錄外景搭乘高鐵,有兩位後輩卻把位置搶走,Vicky好聲請她們讓座,其中一人卻一面滑手機還超跩冷回,「那邊還有空位呀!」黃小柔和Vicky回想起這事仍怒火中燒,黃小柔也補充,事後上網搜尋才明白,對方不只是偶像,也有經營YouTube頻道,是目前非常受歡迎的人,包括小S聽完也覺得荒謬,狠批是沒家教,後來黃小柔還湊近小S耳邊,悄悄告訴她那兩人的身分,小S秒露出震驚神情,驚呼和她印象中的乖乖樣不同。節目片段曝光後,網友們辦案翻出林襄和林穎樂曾和她們一起錄過《綜藝玩很大》,網上謾罵聲一片,林襄經紀人則在Threads跳出來反駁,「不認識林襄的請不要在那邊瞎起鬨,林襄是我認識的藝人中最有禮貌的女孩」。對於林襄被無端影射,莉奈澄清,「林襄絕對是我前三個攝影師工作中愛一起工作的對象,她沒有任何的公主病大頭症,認識她11年,她第一不會遲到,第二超客氣謙虛,第三她會捨不得大家忙,擺道具架背景扶燈拿東西拉行李各種,她真的樂於參與其中,現在跟以前的差別只有,她工作滿檔需要趕場工作時不會跟大家一起收拾,會需要先趕快離開,但離開前她會道謝跟道歉沒有一起收」。莉奈更心疼表示,「我們因為爆紅忍過業內很多很可怕的事,總感覺這些才需要討論吧,多年前她真的因為爆紅,曾經有一個工作一段時間承受被前輩霸凌惡整刁難過,大家知道會心疼嗎?但她只會擦乾眼淚後當下努力繼續融入,她不是自卑所以願意忍,她是貼心的人,只是願意換位思考知道自己可能讓人會針對,所以她試圖更加保持正能量持續前進」。 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林襄遭影射,經紀人莉奈發出聲明。(圖/翻攝莉奈IG)
鐵鎚爆頭性侵高雄女師!兇手「逆轉逃死」 被害者夫心碎:只有我的痛苦無期!
高雄左營一名曾經獲得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事後,兇手劉志明因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但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2024年10月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將劉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他而言「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因此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劉志明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公聽會的第2天,就是太太遇害的10周年。10年前的那天,他的妻子到高雄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卻遲遲未回家,最後他才在車內看到妻子慘不忍睹的遺體。張介能哽咽地說,10年來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八號釋憲,近日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他憤怒表示,「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另外,他的妻子被性侵、強盜及殺害,明明車內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劉志明用鐵鎚敲擊妻子頭部的聲音,也錄下錢包拉鍊被打開、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法官卻不斷要求他們提出2000元被搶走的證據,感嘆民眾有時都不確定買的東西多少錢,法官竟會要求受害者家屬記住被搶多少,上述兩點讓張介能覺得非常不平等。張介能表示,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出爐2個禮拜後,最高院法官判決逆轉,將劉志明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且認為劉的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他質問大法官,「什麼叫最嚴重之罪,請問大法官能解釋嗎?」最後,張介能提醒大法官,「觀期所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的人格專業就是萬民所依賴的。」
花蓮冷血情侶!足月男嬰「頭部瘀青」慘死 4月才涉施虐女兒被羈押
花蓮縣29日晚間發生疑似虐嬰案件,1名出生才1個多月的男嬰,臉部和身體都有大面積瘀青,送醫後宣告不治,醫院通報警方當晚趕往醫院調查,初步了解當時租屋處內除了死者男嬰外,還有另外3人,包含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且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事後更得知,今年4月間,宋姓女子的女兒,疑遭這對無良情侶虐死,兩人當時被羈押兩個月。陳男和宋女的兒子在10月15日出生,不過才不到1個多月,昨(29)日男嬰頭部竟出現大面積瘀青,疑似被虐待,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接獲通知後,隨即展開調查,發現當時租屋處除了男嬰外,還包括陳姓父親及兩名友人,警方也在住處搜出毒品吸食器,而宋母則是和丈夫吵架後外出,被警方通知後才趕赴醫院。不過陳男否認毆打男嬰,並表示睡醒後發現男嬰沒了呼吸心跳,才由友人報案,早在今年4月,宋女的1歲多女兒疑似因為哭鬧,被宋姓母親出手教訓,沒想到導致女嬰頭部重創不治,回顧這起案件,4月20日凌晨,這名1歲4個月大的女童突然失去呼吸心跳,生母宋女和其陳姓男友(都34歲,陳男非女嬰生父)緊急將女童送醫搶救。醫生事後發現,女童傷勢過於嚴重,頭部兩側頂葉及左側顳葉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以及雙側視網膜出血之嚴重傷害,腦幹功能嚴重受損,搶救9天後仍不幸死亡,體內甚至被驗出安非他命。宋母及陳男兩人當時被法院羈押兩個月,當時宋母懷有與陳男的3個月身孕,羈押期滿,目前案件還在偵辦中。就在宋母於10月15日產下男嬰後,沒想到才出生1個多月,男嬰在29日晚間就疑遭肆虐死,花蓮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檢察官偵辦,隨即將宋女與陳男帶回偵訊,至於詳細案情仍尚待釐清。另據社會處表示,爆發第一件女童被虐死案就介入關懷,已列高關懷對象持續追蹤到男嬰平安出生。最近一次社工訪視是15日,當時男嬰並無外傷,沒有立即安置男嬰是考量男嬰剛出生而且阿嬤表示可以幫忙照顧,案發當天,阿嬤外出工作,加上爸媽吵架,媽媽離家3天,這3天都由生父照顧。社會處配合檢警調查釐清案情。CTWANT關心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