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
」 受刑人 投票 離婚 詐騙集團 律師北捷砍人女背景被挖「碩士畢業北漂」 工作都做不久…最短僅1周
台北捷運昨(8日)發生隨機攻擊案,鄭姓高中生晚間搭捷運時,被42歲王姓女子持美工刀劃傷,所幸其他民眾出面制止,送醫治療後沒有大礙。事後王女的背景也遭起底,擁有碩士學歷,專門研究佛學,當天剛向公司提離職,豈料回家途中竟行兇犯案,被依殺人未遂罪送辦。王女為南部人、獨居未婚,居住在板橋府中商圈,碩士畢業後北漂工作,疑似情緒不穩導致工作不順,雖然曾在多家科技公司上班,也曾在生技公司任職,但都做不久。今年透過人力派遣公司,在台北市一家3C商品店擔任理貨員,因此會隨身攜帶美工刀,但僅任職2個月就被辭退,而上一份在生技公司的工作,更是只做了1個禮拜。8日是王女最後一天上班,她向警方供稱,當天離職後在善導寺周邊閒晃,想找新工作,結束才搭捷運回家,期間她和鄭生對到眼,認為對方在訕笑自己,於是出手攻擊,所幸車上有警察和其他熱心民眾,才沒有讓事情變嚴重。王女表示,她和家人沒有聯繫,要求申請法扶律師幫忙辯護,被逮的時候聲稱耳邊出現幻聽,但並未持有精神障礙手冊,經醫師鑑定後強制送醫治療。原本依傷害罪現行犯送辦,但後續改以殺人未遂罪偵辦。
拿美工刀隨機傷人!王女被起底是「物流理貨員」 派出所過夜等律師
台北捷運板南線新埔捷運站昨(8)日晚間10點多,發生隨機傷人案件,42歲王姓女子疑似精神異常,持美工刀傷害17歲男學生,導致他頸部、臉部受傷流血。王女聲稱自己「被跟蹤」、「聽到有人在說我壞話」,被警方依照傷害現行犯逮捕。王女昨晚10點多搭捷運時,突然持美工刀攻擊鄭姓學生,前後長達1分鐘,她聲稱自己「被跟蹤」、「聽到有人在說我壞話」、「有人要對我不利」,接著便情緒激動拿出隨身的美工刀揮舞,鄭男閃避不及被劃傷,導致頸部、臉部爆血,家屬見狀氣得對王女提告殺人未遂。警方調查,王女擔任貨運物流公司理貨員,工作內容是拆卸紙箱及包裹,因此才會隨身攜帶美工刀。昨日王女從台北車站上車,準備返回板橋新埔住家,鄭男則是補習班剛下課,與同學搭捷運回板橋。警方到場後,王女被依傷害現行犯捕,她表示自己獨居、未婚,傷人原因則是因為幻聽,「以為他在說我壞話」。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兩人之間隔著一段距離,詳細案發原因有待釐清。由於夜間暫停訊問,目前王女仍在江翠派出所等候法扶律師到場,警方將待律師抵達後再進行警詢筆錄,後續朝殺人未遂罪偵辦。
3死囚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特赦或減刑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李德榮及彭建源、沈文賓3名死刑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總統依據人權兩公約作成核准特赦或減刑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赦免或減刑權是憲法賦予總統專屬的權利,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裁定駁回,3人提抗告,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沈文賓等3人由法扶律師提行政訴訟主張,總統應基於公政公約及人權事務委員會相關申訴文件之意旨,依循我國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之精神,就受死刑宣告者主動提起之赦免請求作出准駁之決定,並通知請求赦免者,以實現受死刑宣告者請求赦免時應受告知之權,始合乎憲法及公政公約保障赦免權及程序基本權之意旨。北高行政法院認為,赦免或減刑權之行使為憲法賦予總統專屬之特權或學理所稱非屬司法機關所得審查之高權行為,3人提起本件行政訴訟,法院對此並無審判權,3人之訴不合法,應予駁回,3人提抗告遭駁回。2012年12月10日,沈文賓夥同胞弟沈文夏,持槍到宜蘭冬山鄉某檳榔攤,押走可能知道妻子下落的檳榔攤老板潘孟瑤及其友人呂俊偉,他殘暴地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溺斃後載到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凶手沈文賓2020年最高法院審理後,他冷血殺人必須選擇死刑一途,且無從迴避,將他判死未違反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或濫用其量刑的權限,宣判死刑定讞,同案被告沈文夏部分依幫助殺人罪輕判19年確定。
惡魔盾二審仍輸犀牛盾 創辦人「感謝對手」將再上訴:每年捐100萬給法扶
犀牛盾、惡魔盾皆是知名手機保護殼品牌,不過雙方因設計爭議,官司纏訟中。惡魔盾連兩敗,對此,惡魔盾的創辦人李哲緯回應,會繼續上訴至三審。同時他也宣布,感念到未來也許會有人、公司、團體等,請不起律師,沒有能力能對抗大公司、大財團,發願每年捐贈100萬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DEVILCASE創辦人李哲緯在粉專《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表示,從2012年以來受大家照顧,真的是非常感謝。他透露,2012年3月突然接到父親通知,家中原本賴以維生的CNC加工廠已接近破產,每個月都要損失20萬以上,只能再撐幾個月,於是機械系畢業的哥哥發現了一個機會,也就是「ELEMENT CASE」鋁合金邊框品牌,哥哥說「這個手機殼一個要賣3、4千,這樣我們可以賣給經銷商1千多元,家裡的工廠就能活過來了」。他提到,因為當時正在玩一款遊戲「暗黑破壞神III」,所以將兩者結合起來,創立了DEVILCASE這個品牌,中文名稱「惡魔鋁合金」;創業初期,他利用奇摩拍賣、露天拍賣來銷售鋁合金手機殼,某天與一名大學生面交時,因為耐心教導對方如何使用,後來對方在MOBILE01宣傳,蓋了30幾層樓,瞬間爆單,終於開始賺錢。李哲緯強調,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像他這樣沒有特殊專長,也不是讀書的料的人,這些年能被消費者支持,能被員工支持,能夠被家人支持,非常感恩,「還有看得起我的同業競爭對手,教了我很多事,不論是註冊商標、專利權、著作權、公平交易法,都讓我學了一課,我是發自內心的感謝競爭對手,因為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也只是在守護他們的公司而已。」他指出,在被告訴的過程,感念到未來也許會有人、公司、團體等,請不起律師,沒有能力能對抗大公司、大財團,甚至政府,「我們發願每年捐贈100萬新台幣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直到DEVILCASE不能負擔為止。」
士林角頭「陳老師」討債砍死人…開庭突要求「撤換律師」 親友團到場竟偷拍
綽號「陳老師」的66歲男子陳來發,是北市社子區的資深黑道角頭,他於1999年12月前往社子島的某家卡拉OK討債,竟殘忍殺害陳姓債務人,犯案後隨即逃逸無蹤,遭通緝長達24年後終於落網,士檢偵結將陳來發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陳來發卻臨時「要求更換律師」,一旁到場關切案件的親友團甚至拿出手機拍攝,現場狀況連連。在通緝時效屆滿前1年多遭逮,涉犯殺人案的陳來發因負擔不起律師費用,法院指定2名律師擔任其義務辯護人,沒想到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時,陳來發卻找來法扶律師為自己辯護,直呼「我不相信法院的辯護律師!」法官最終也同意讓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不僅如此,陳來發還找來一票親友團到場旁聽,不過開庭期間竟有親友擅自拿出手機拍攝,當場遭制止並要求刪除相關照片,事實上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若非經審判長許可,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及錄音。回顧該案,死者陳男因積欠35萬元的債務,遭到陳來發等3人約至社子島的一間卡拉OK談判,沒想到一言不合下,陳來發竟拿出開山刀一陣猛砍,甚至掏槍射擊對方腹部,導致陳男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
詐團軍師2/律師違法多僅停職 鄭鴻威案將成重要指標
「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沈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彰化地檢署2023年6月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赫然發現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的「救援投手」,同案還有兩名律師也遭彰化院檢點名。無獨有偶,台北地檢署2024年1月偵辦一起車手案件時,破獲詐團御用的律師軍團,查出律師鄭鴻威是首腦,負責發包相關案件給其他律師,至少8名律師涉案,也讓特定律師和詐騙集團的曖昧關係浮上檯面。有司法官表示,律師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被除名,但實務上大多是停職懲戒了事。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全台灣有近2萬位律師,2022年只有19位律師被暫時停止職務或併研習,被除名者只有1人,律師公會和律師懲戒委員會是否該重視類似案件,已成大眾關心焦點。許多司法官認為,律師違法通常最重懲戒為停止職務,處分太輕。(圖/圖為台北院檢、報系資料照)首度詳細揭發特定律師和詐團關係的司法案件,首推彰化地院2023年9月審結的車手案,因內容詳實,判決書在法界瘋傳。判決先提到律師鄭鴻威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還進一步指出,車手周男與詹男遭羈押後,家屬曾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但法扶卻發現兩人都已委任辯護人,推測「律師可能是集團裡的人幫忙請的」,特別提醒檢方留意。另外,詹男在偵查中聘請的辯護人官厚賢律師,依委任狀記載由詹母委任,但詹男卻向法官表示:律師只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我媽媽請的,還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但審理期間,詹男又告訴法官,官厚賢律師說是家人幫他請的律師,但實際上並不是;至於周男的辯護人,周男向法官表示,王東元律師說是朋友小陳幫他請的,小陳是周男打籃球時的球友,法官追問下,周男才支支吾吾答稱:王東元律師突然蹦出來,我也有嚇到!至於上述彰化車手案,多次提到重要關係人鄭鴻威律師,更是神通廣大,北檢2024年1月偵辦的車手案件中,也有他的身影,還因涉嫌重大遭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甚至連法務部和檢方前高層,都因為他的案子而登上媒體。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內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鄭鴻威與詐團關係複雜、牽連甚廣,在北檢抽絲剝繭下,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律師。不少法界人士判斷,全案可望在520前偵結起訴。目前除了鄭鴻威延押外,黃耕鴻也遭收押,至於一度收押的律師楊雅涵、李明潔,各以60萬交保,賴季倉、朱一品、林聰豪、張作詮等律師,則各以8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此外,還有兩位律師也涉嫌和詐團勾結,其中律師陳士綱擔任台版柬埔寨案辯護律師時,涉嫌將檢方偵訊內容等偵查進度告訴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檢方還認定,陳士綱收下24萬多顆泰達幣,折合台幣778萬多元作為報酬,同時成立公司洗錢,認為他違反法令及職業倫理,依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一個知名律師王晨桓,曾任「ACE王牌交易所」總裁,涉嫌勾結詐團首腦林耿宏等人以虛擬貨幣詐騙近10億元,並協助林洗錢,檢警還在王的住處、辦公室搜獲4900多萬元現金,目前仍在羈押中。名律師王晨桓涉嫌勾結詐團行騙近10億元,住處、辦公室搜出4900多萬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
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台中民宅縱火釀3死!律師葬身火窟身分曝 執業超過20年
台中市大雅區一處民宅11日下午驚傳民宅火警事故,造成3死慘案,未料起火原因竟是原屋主於點交時,對現任的林姓屋主、其姊姊和擔任律師的表姊潑汽油縱火,隨後林男跳窗逃逸才從火場生還。而該名葬喪火窟的律師則是來自高雄的事務所,其職業已20餘年,卻不幸遇上死劫。據了解,林姓屋主11日下午帶著姊姊和律師表姊前往大雅區一處房屋準備點交,未料卻遭到原屋主的楊姓男子潑汽油縱火,楊男自己也命喪火窟,而現任林姓屋主則火速跳窗逃生,這才保住一命。而此次在火場中送命的律師其在高雄執業20餘年,資歷相當深,擅長案件為一般民事、形式辯護案件與婚姻訴訟等家事案件,擁有中正大學法學碩士,除律師身分外更還有地政士資格,同時也擔任法扶的扶助律師,資歷相當豐富,物料卻遭遇劫難,不幸葬身火窟。
遭無卡分期詐騙背債!320名大學生同意和解 債務總額達1670萬
中部地區去年傳出包括逢甲等多所大學、共計數百名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每人因此背債5到10萬元不等,甚至有人欠下30萬元債務,只能辛苦打工還債。對此,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市府今年2月1日召開大型調解會議,協助19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昨(25日)再協助130位學生和解,處理債務金額總計達1670萬元。台中市政府積極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除針對大型消費爭議進行大型調解,也多管齊下進行詐騙防治、消保資訊宣導。市長盧秀燕今(26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法制局有3大主要業務,包括消保、民眾法律諮詢扶助協助及審視市府各機關相關法律程序是否完備。法制局是常設機關,為服務市民而存在,市民朋友若有法律、消費等問題,歡迎大家多多利用。李善植以「大型消費爭議處理及消保宣導」為題,針對大型消費爭議調解、多元消保宣導等面向進行說明。他舉例,近年大型爭議調解案中,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蛙蛙文創有限公司接受口罩訂購逾期出貨,法制局協助86位消費者與業者調解成立;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販賣過期漁品火鍋,法制局去年5月24日召開調解會議,除現場59件調解成立外,另督促業者就1886筆消費賠償5倍,賠償金額總計538餘萬元。李善植進一步指出,去年下旬中部地區爆發多起大學生被誘騙申辦無卡分期購買3C商品,因而承擔高額債務,市府積極召開說明會,並於今年2月1日召開大型調解會議,協助19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昨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議,順利協助13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處理債務金額總計達1670萬元,大幅減少學生還款壓力。李善植提到,法制局也赴各校講習大學生常見消費爭議,與中興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並深入地方於各區公所辦理詐騙防治講座,另也進行訪問交易加強宣導,未來法制局將持續加強消費者宣導並輔導企業經營者,營造友善消費環境。盧秀燕說明,民眾有消費、交易行為,過程中若需要請求協助或發生爭議需要調解等,法制局設置消保官保護大家交易安全跟權益;另也有法律諮詢與法扶服務,李局長在任內大力加強服務改革,如考量民眾白天上班上課提供夜間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專科律師諮詢服務,甚至有民眾打官司需要諮詢相關程序,市府媒合提供設備及人員協助,民眾可就近在區公所與法院進行訴訟程序視訊諮詢。盧秀燕補充,法制局對內也協助各機關訂約、政策與法規執行依法施政,市府與廠商之間若有爭議也需要法制局居中協助。李局長擔任過檢察官、法官及律師,非常了解民眾需要,感謝他帶領法制局團隊大力改革、加強服務,讓市民得到相關協助。
台積電設廠預估人口移入 綠委籲左楠加速建4社宅
立委李柏毅18日質詢內政部長林右昌時指出,明年台積電楠梓廠後將帶來大量移入人口,同時觀察左楠周邊預售屋都在短短幾天內完銷,顯示住宅需求非常龐大,即便高雄市政府和住都中心合作,在左營、楠梓與仁武地區興建四座社會住宅,但整體時間點卻與台積電設廠時間搭不上線,地方未來肯定需要大量租金補貼。李柏毅指出,去年全台有43萬戶申請租屋補貼,但許多租客實際上卻沒辦法進行申請。即便內政部祭出罰則,如果房東因此拒絕房客申請,可處三萬元至三十萬罰緩。然而,一旦租客申請租屋補貼後,後續有極高的機率被房東「掃地出門」,那麼這些房客又要何去何從?他呼籲內政部應盡速研議此問題,讓所有租客都可以安心申請租屋補貼,若被掃地出門也要有相對應措施來處理。林右昌表示,目前已經與法扶中心正在建立法律諮詢服務平台,預計今年上半年即可完成建置,下半年就能上路。未來可以提供房東與房客遇到糾紛時,可以採取法律保障作為。李柏毅提到,去年十二月內政部推動 「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裡指出,明年開始縣市政府市地重劃,將提撥百分之五作為社宅用地。鑒於目前所有抵費地標售都遠超過成本,若台中市政府未來又將抵費地拿出來標售,他鼓勵內政部應積極投標,進一步作為社會住宅用地。
鍾沛君2度對決朱學恒 憶當時很害怕:獲賠金額全捐
名嘴朱學恒去年遭控在2022年一場聚餐中,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涉性騷,12日台北地院二度開庭,而鍾沛君說,「沒辦法想像他會做出這樣的事情」,開完庭後,朱學恒則是一句話都不說,鍾沛君摸著孕肚感謝大家關心,「已經花太多時間在這裡,我沒有更多要說明。」朱學恒涉性騷鍾沛君。鍾沛君在臉書發文說,「就朱學恒先生涉犯強制猥褻遭起訴案,本人已於2023年12月8日的準備程序庭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未來獲賠金額將全數捐出,作為女性法扶之公益基金,具體執行細節,嗣後公布。」據了解,鍾沛君開庭時疑似用變音器敘述案發過程,她遭到朱強吻,完全沒辦法防備,朱還用雙手架住她,讓她都不能動,「我很害怕,沒辦法想像他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法官也播出朱道歉的錄音檔,但他與語氣閃躲,沒有具體認錯。據了解,朱這次還是不認罪,去年12月8開庭,朱說如果鍾沛君與醫師陳菁徽真能提供監視器畫面,相信可以證明他的清白,他也要國民黨大佬金溥聰作證,因為懷疑是鐘受金指使才開此案。據了解,去年台灣Metoo風暴延燒,鍾沛君說,2022年餐會上,她被朱強吻,朱稱,「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這讓她嚇到呆坐位子上,而朱又再次強吻她。朱道歉開直播說,他喝到斷片。之後又取消所有的行程,向北檢「告發自己」鍾沛君表示,如果他真有悔意就應該去自首。《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內政部規劃租屋法扶 租客聯盟大讚林右昌
內政部已著手規劃租屋法扶,只要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等弱勢,與房東進入訴訟時,內政部將提供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預計最快今年下半年上路。對此,租屋聯盟(租盟)表示,「林右昌領導的內政部,是能夠接納民間意見、展現極高效率的內政部!」只要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等弱勢租屋族,在與房東進入訴訟程序時,內政部將提供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成為房客後盾,更有底氣向房東爭取自身權益。據統計,自2021年至2023年第3季,除法院調解外,各管道受理租賃住宅糾紛案件共計6,781件,換算每年平均約2,400件,其中包含押金返還、欠租、提前終止租約等。租盟指出,「租屋糾紛」是租屋族困擾的議題之一,如房東提前終止租約因此被限時趕出家門、惡意抵扣押金、拒絕修繕與領取租補等問題,然而,碰上問題的租屋族,約8成只能自力救濟,且8成5選擇「退讓收場」。租屋族之所以選擇退讓,除相對房東弱勢,畢竟面對訴訟成本,如律師諮詢、寫狀紙等訴訟成本,都非多數租屋族可承擔,故去年底租盟與OURs、崔媽媽基金會呼籲政府提供法扶,並透過立委江永昌積極協助,而內政部亦採納其意見,令人感到高興,租屋族的居住保障又往前邁進一步! 租盟表示,「近期短短一個多月,政府先是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讓租屋抵稅改列『特別扣除額』,此次又宣布『法扶專案』,足見政府之用心。」租盟也提到,「目前租屋市場中,仍有『市場透明化』、『引導空屋出租』目標有待達成,期望1/13大選後,新一屆政府與國會各黨派立委,能苦民所苦正視廣大租屋族的心聲,將『租得好』列為優先重要的工作!」
好房東遇到「爛」租客 女房東看傻眼:欠房租垃圾不清還滿地「這東西」
租房子最怕遇到「爛」租客!日前有名女房東抱怨自己的慘痛教訓,租客竟把自己的房子搞到髒亂不堪,退租後到場查看竟發現「滿屋子垃圾清出至少15袋、破壞的東西都沒有復原、滿地貓屎」,甚至在近三個月都積欠房租,讓她直呼「請神容易送神難,可以提告嗎?」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表示,曾嘗試要求女租客處理這些垃圾,但對方卻回應所有物品都不要了,讓她相當傻眼,等於說這些物品都要自己花錢清理;當原PO提到需要女租客賠償因自己從事美髮而損壞的地板和牆壁時,對方卻聲稱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修復,她得知女租客現在仍在台南經營美髮店,卻不願公開揭露,因為擔心自己可能被對方告上法庭。更扯的是,原PO實際上每個月都在虧錢,因為自己出自於善心,所以水電費都是原PO自己在繳納,但女租客在這邊做美髮,水電費一個月基本上都超過5700元,不禁讓網友讚嘆根本佛心來著。而在租賃兩年後,由於各種離譜的事情,原PO無法忍受,要求對方搬離,且對方從今年10月到12月都未支付任何房租,並且拒絕歸還大門和房間的鑰匙,行徑相當惡劣。事後,原PO進入屋內檢查情況,發現地面上佈滿貓砂和貓大便,垃圾更是堆積到後門,至少清理了15大袋的垃圾。對此,原PO則無奈地發問:「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這原本是一個好好的住處,我毫無報酬地借給她使用,結果卻演變成了這種髒亂局面。」許多人都紛紛為女網友打抱不平,「先問法扶,如果有必要就請律師,房客造成影響是事實」、「真的一句話請神容易送神難」、「必須恢復原狀」,還有網友稱讚原PO「一般租屋都沒有含電費,真的是在做善事。」
在籍受刑人爭投票選總統 憲法法庭不准且駁回假處分
台北監獄在籍受刑人林祐良不滿總統及立委大選時無法投票,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改聲請憲法審查及假處分,憲法法庭2023年12月15日裁定不受理,且一併駁回假處分聲請。憲法法庭指出,綜合判斷結果,本案無法形成林男勝訴可能性較高之心證;且衡酌公開、公平、公正及自由選舉等公益,以及與林男可能受到之損害,如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對權力分立、影響選舉過程及結果等公益可能造成之損害,遠甚於未准許其聲請、而其事後獲勝訴所生之個人損害。此外,憲法法庭支持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斷,認為不准假處分沒有牴觸憲法,林男請求監所為其設置投票,供其投票之權利,保障他的憲法選舉權,但他客觀上未提出具體論證,因此他的主張顯無理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林姓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除本案外,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也提告,同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一般認為也將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不過,除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林男主張,准予假處分,憲法法庭、最高行政法院、中選會皆不支持。
大法官替死囚和重刑犯破窗! 火速受理在監投票假處分案
總統及立委大選進入倒數時刻,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後,法扶律師代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預定12月8日召開說明會。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露,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告爭取選舉權。據了解,其中3人是死囚,其餘多為犯下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刑犯,不少基層檢察官聞訊後十分憤怒,並引用「破窗理論」,認為大法官此舉疑似替死囚和重刑犯破窗,未來如憲法法庭裁准投票,可能成為廢死的破口。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起行政訴訟,其中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3人是三審定讞的死囚。許多司法官得知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替死囚和受刑人爭取投票權,都十分不解,懷疑背後可能隱藏神秘動機。現在傳出憲法法庭受理林姓受刑人聲請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後,則更讓司法官們感到好奇,不少檢察官判斷此與民進黨支持廢死,以及憲法法庭內,充斥總統蔡英文提名的多位主張廢死大法官有關。一位資深檢察官指出,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爭取在籍受刑人投票權,目的之一可能是想突破目前廢死困境。因為在高達8成民意支持死刑下,反對死刑的民進黨政府不敢修法,至於司法界盛傳「以廢死為使命」的司法高層,在今年8月由憲法法庭宣告、攸關38死囚能否死裏逃生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合憲,因此反對死刑的大法官們暫時無法打廢死的主意,此時助攻死囚和重刑犯投票權似乎就成了廢死的破口。台北高等行法院日前裁准林姓受刑人在監所投票假處分,引發各界關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11月16日公布9大理由駁回本案。合議庭認為,憲法規定選舉應公平、公正、公開,並採秘密投票。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無法保障受刑人以自由意志行使選舉權,如單獨讓林姓受刑人投票,違反秘密投票原則;如讓同所有監獄受刑人和選務人員一起投票,萬一未來本案敗訴,選舉結果將影響公益,因此駁回林男假處分的聲請。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
死囚爭投票1/受刑人爭選舉權有詭 3死刑犯摻一腳找廢死破口
總統及立委大選進入倒數時刻,行政法院一度裁准受刑人投票引發各界關注,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露,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起行政訴訟、爭取選舉權,本刊掌握消息,其中3人是三審定讞的死囚,分別是: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許多與受刑人選舉權業務有關的部會官員得知後都十分不解,死囚為何還要爭取選舉權?背後可能隱藏神秘動機。一位資深檢察官指出,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替死囚和受刑人爭取投票權,目的之一可能是想突破目前廢死困境。因為在高達8成民意支持死刑下,反對死刑的民進黨政府不敢修法,至於司法界盛傳「以廢死為使命」的司法高層,在今年8月由憲法法庭宣告、攸關38死囚能否死裏逃生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合憲,因此反對死刑的大法官們暫時無法打廢死的主意,此時先去爭取受刑人投票權似乎就成了廢死的破口。法扶律師團到最高行政法院出庭,希望在籍受刑人也有選舉權。(圖/趙世勳攝)另有司法官判斷,廢死團體和律師界支持者長期推動受刑人投票權,並將死囚包裹在一般受刑人裡面,一旦最高行政法院判准受刑人投票,選務機關在目前法律不完備情形下,基於對司法權的尊重,有責任克服技術上問題讓死囚投票,這樣就能一點一滴替廢死鋪路,因為「頭過身就過」,死囚連投票權都有了,即使三審判死定讞,民進黨政府和法務部仍有理由不執行死刑,廢死大法官充斥的憲法法庭更可趁機宣告死刑違憲!目前打官司、爭取選舉權的3死囚為: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其中蕭仁俊、廖家麟曾因觸犯盜匪及擄人勒贖罪假釋,1995年2月起,在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12件診所搶案。廖家麟因姊姊與律師周德勝有購屋糾紛,對周心生不滿,1996年1月9日廖和蕭仁俊等人,前往周德勝律師事務所,持刀搶走周的鑽戒、手表、玉墜等財物,以窗簾繩子勒昏周德勝,再朝周的頸、胸部猛刺9刀致死。蕭、廖等人怕被索命,還拿塑膠袋蓋在周的頭部。蕭仁俊(中)與同夥強盜殺害律師周德勝,遭警方逮捕歸案。(圖/報系資料照)廖敏貴則是受到楊姓同居女友指使,潛入潘姓前夫家中抱走女兒、並謀財害命。2008年1月14日凌晨,廖、楊兩人開車到潘姓前夫家附近,廖男爬窗戶進入偷抱女童,被楊女的前婆婆發現,廖先將她掐昏,再用枕頭強壓她臉部窒息死亡,竊取抽屜5百元現金,廖男把女童帶回停車處交給楊女,拿水果刀返回潘家,竊取1000元時,吵醒楊女前公公,兩人扭打後將其刺死,廖原本還企圖殺死楊女前夫,但因潘上夜班遲未返家才逃過一劫。
母前腳剛走哥帶嫂子狂拿珠寶 1天沒搬完還鎖更衣室不讓人進
養兒就能防老嗎?一名網友日前在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的母親年初過世,因媽媽非常愛漂亮,在家中更衣室留有不少珠寶、首飾等昂貴收藏,哥哥看準這點,在母親過世當天就帶著老婆搜刮財物,完全不管悲痛欲絕的年邁父親,讓原PO相當憤怒,直言「有這種哥哥真的心好累」。這名女網友表示,母親過世當天爸爸也在家,而哥哥、嫂子2人當下根本不管已經年邁、身體也不好的爸爸,且當時父親情緒相當不好,坐在輪椅上也無心去管2人的行動,「他們搬了好幾天,一天搬不完還把更衣室鎖起來不讓人進去」。原PO坦言自己跟哥哥的感情本就不是很好,甚至是完全不講話,當下雖然有起爭執,但礙於哥哥有暴力傾向、母親剛離世,所以就沒有管他。「搬光之後,我哥他們就再也沒有回家看過爸爸了」,原PO表示就算偶爾回家一趟,也都只討論遺產分配,毫不關心爸爸,甚至會為分配不公大吵大鬧。原PO表示前陣子哥哥又來找父親談離世母親的遺產分配,認為母親還留有一些珠寶,那些也應拿出來分,「房產以及媽媽的存款都是按照法律分配來繼承的,我認為媽媽生前帶的那些珠寶對爸爸來說也是一個回憶,我根本沒有想過要去爭那些」,而原PO爸爸也相當不能接受哥哥行為。「哥哥搬光東西之後,根本也沒剩下多少珠寶,爸爸也想著那些他留著當回憶之外,也可以拿來養老當他的緊急備用金,不過每天卻要提心吊膽,擔心兒子又要回來跟他搶,甚至擔心兒子告他侵占媽媽遺物」,原PO擔心哥哥的恐嚇成真,也擔心父親的狀態,「每個周末回去陪爸爸都感覺他有慢慢地走出來,但是只要哥哥一回去大吵大鬧一次,我又要花好多時間才能讓爸爸的心情平復」,坦言「有這種哥哥真的心好累」。該文章引起眾多網友安慰,但也有網友認為哥哥過去可能曾被家人傷過,才會做出這些行為,對此原PO表示媽媽對2人都很公平,但爸爸跟原PO比較好,哥哥擔心未來父親過世後他一點遺產都拿不到,但父親早已立下遺囑,「名下的土地只傳男所以由哥哥繼承,如果還有任何現金存款由兄妹平分」,原PO也列出幾點原因,表示「要說哥哥被坑了什麼,我真的是想不出來」。另外也有人為原PO指引方向,「去銀行或農會租個小保險櫃」、「最保險還是搬家,別讓對方知道自己的行蹤」、「提告,追討特留分,記得在會大吵大鬧的地方裝設監視器,就可以順便申請『家暴令』」、「建議請律師或是諮詢法扶」。
貸款百萬幫男友還債…半年後丟爛攤子人跑了 妹子被逼月繳4萬崩潰
「我知道大家只會罵我,因為我自己白痴!」一名女網友透露,自己貸款幫男友還債,前半年對方繳款都很正常,不料後來竟然跑了,「貸了100多萬,每個月要繳4萬多的貸款。現在人搞失蹤,家裡還有很多人來討債,才知道他在外面欠了很多錢。我連吃飯都成問題,真的已經沒有生存的意志,唯一虧欠的就是對不起我的家人」。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發文,「我幫男朋友貸款還了他的外債,前面半年繳款都很正常,但現在…他人跑了,留下爛攤子給我,我每天欲哭無淚。當初看他非常認真工作,覺得他可能只是一時有困難,所以決定幫忙他,連我的家人都幫忙他貸了款。現在他丟下我一個人,這些貸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女網友感嘆,「我自己遇人不淑還拖累家人,真的很該死。貸了100多萬,每個月要繳4萬多的貸款,現在人搞失蹤,家裡還有很多人來討債,才知道他在外面欠了很多錢。我連吃飯都成問題,真的已經沒有生存的意志,唯一虧欠的就是對不起我的家人。我知道大家只會罵我,因為我自己白痴,居然會幫別人貸款,但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我真的後悔也沒用」。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男朋友沒有存款就很慘了,還負債累累,女人真的以後眼睛要睜大一點,人生還很長別想太多,只是個過程罷了」、「求債者本就是以拿錢為重,不會選擇逼死妳,寧願選擇長流,所以有談都有機會」、「」、「其他債就不用管他,先專心處理銀行的部分吧,如果真的不行就找法扶幫你做債務協商」。(圖/翻攝自匿名2公社)
受刑人爭取在監投票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確定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不滿無法在監所對總統和立委選舉投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北監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下午廢棄原裁定,駁回林姓受刑人的聲請,他想在監所投票的希望落空。由於監所內至今無法行使投票權,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林姓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除本案外,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也提告,同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至於未來是否會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准,一般認為不太樂觀。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 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選委會委任律師表示,如果法院裁准假處分投票,就算未來本案判決敗訴,受刑人的目的也達到了,投出的選票能否剔除,存在很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選委會的見解,廢棄北高行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