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
」台中某托嬰中心爆霸凌!「豬八戒」蓋孩子臉 家長氣炸提告
台中一名家長控訴,托嬰中心居然對孩子網路霸凌,在孩子的臉部放上「豬八戒圖片」,讓他相當不能接受,氣得上網爆料。家長事後也投訴至社會局,社會局回應,已協調該托嬰中心將貴子女個人照撤除。家長在《爆料公社二社》表示,去年把小孩送托嬰中心,但後來解除托育契約後,隨即要求他們刪除孩子被公開在他們粉絲團的照片,豈料托嬰中心竟把孩子的臉都放上「豬八戒的圖片」,讓他覺得根本是網路霸凌。家長指出,事發在去年11月多,當下馬上去警局報警要提出告訴,今年3月開偵查,結果6月27日收到不起訴處分。家長說,「愛心圖案是我加後來的,保護其他孩子,總共有10幾張被加上豬八戒圖片的照片,其他張太多小孩要遮。」家長提到,有投書社會局,社會局沒有任何懲處只叫他們改善,另外在Google的評論也都不見,疑似被業者刪除。檢視截圖,社會局回應,已協調該托嬰中心將貴子女個人照自該中心臉書撤除,團體照則以馬賽克臉部方式重新上傳。消息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照片刻意用豬八戒圖確實欠思考,父母真的會爆炸」、「懲處沒有相關法條可依據,至少社會局有協助處理了」、「小孩很倒霉」、「身為幼教業者,不管跟大人有什麼紛爭,怎麼可以代替霸凌嬰兒,太過分」、「再怎樣也不是拿小孩照片出氣」。
藍白皆要調查「鏡電視案」 綠營:國會改革法提檢調偵辦中不應另案調查
國會改革法案6月27日正式上路,國民黨、民眾黨紛紛表示要針對鏡電視成立調查小組與調查委員會。對此,民進黨團則回應,目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已經針對鏡電視案進行調查,如今在野黨又趁「職權行使法」釋憲的空窗期,成立更多組織來調查同一案,且藍白通過的國會改革法就有說,檢調偵辦中的立法院不應當另案調查。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今年3月交通委員會就已經針對鏡電視案成立調閱小組,如今藍白又要再另組調查委員會,若再加上司法檢調已經介入,等於同時有四個機關在調查。「為什麼要這樣疊床架屋?為什麼要這樣不擇手段呢?」她說,實在讓大家非常難以想像,這要耗費多少資源,然後各查各的,一個鏡電視鬧三胞,那之前交通委員會的調閱小組,你是不是查不出什麼東西,所以才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才要再想方設法再去設立更多的委員會,來為難政府、來癱瘓政府。此外,有關釋憲案,國民黨要求有「綠色背景」的大法官,應該自請回避一事。吳思瑤則回應,現任大法官都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如果把民進黨時期任命的大法官,都當做是綠營的人,這是對大法官的不敬,他的職權是超越黨派的,國民黨不要忘了自己也行使過大法官的同意權。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說,民進黨支持國會改革,只是反對用違憲的作法做國會改革,正在釋憲中,釐清後,社會對於法條會更有共識,但藍白卻刻意製造空窗期,在空窗期行使逾越憲法的權限,不只是擴權,是名副其實的濫權。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林楚茵說,這是非常錯誤示範,媒體採訪自由與保障,會因為藍白要查案子一定感到恐懼,不應該發生在自由民主的台灣。
梁文傑稱兩岸是兩國 蕭旭岑:陸委會尸位素餐
兩岸問題至今仍爭論不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從對岸角度來看中華民國不存在,是不該存在的非法政權,只要提到中華民國,就被認為是以中華民國為幌子搞台獨,要叫「兩岸」或叫「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好,實質就是兩個國家也說到台獨跟華獨是一樣的,對此,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表示,梁文傑身為陸委會副主委,如果還公開把中國大陸當成另一個國家,陸委會就失去存在的理由,建議梁文傑主動辭職,同時也建議賴總統裁撤陸委會,不要再尸位素餐,浪費納稅人的錢。蕭旭岑表示,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很清楚,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國家,兩岸是統一前的特殊狀態,他無法接受政務官一手拿人民的稅金,轉頭就把憲法條文棄如敝屣,連自己的單位存在的價值都不尊重。蕭旭岑接著說,華獨是沒有意義的名詞,賴政府不要牽拖,不要把不支持台獨的人和走台獨路線的賴政府混為一談。強調中華民國憲法反對的是台獨,台獨危害兩岸安全,抵觸台灣人的利益,真愛台灣的人應該要唾棄台獨路線,不要再扯東扯西。蕭旭岑表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賴總統對著憲法宣誓就職後,馬上就公開說出違憲的「新兩國論」,還刻意連講4次,置台灣人安危不顧,只會指責中國大陸反應過度,有助於解決當前危機嗎。蕭旭岑更指出,賴清德以及賴政府官員,不斷拿馬前總統背書,非常奇怪,馬前總統八年任內,備戰但不求戰,也不引戰。什麼都要拿馬英九背書,怎麽不學馬英九的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還一直搞台獨?
斷崖邊拼勇1/國會改革另闢釋憲延長賽 賴總統寧讓朝野火車對撞
總統賴清德日前親上火線,針對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提釋憲,還在咨文加註「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意見。藍營高層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也曾兩度提釋憲、在諮文加意見,導致政局動盪,賴總統現在也採取相同的「焦土」策略,硬讓朝野「火車對撞」,寧可把諸多重大民生議題晾一邊。藍營高層也憂心地說,賴清德充分展現其「不服輸」人格特質,未來綠營只要罷免一席藍委,又能成功補選一席,就有可能重返立院第一大黨,民眾黨團屆時是否還會與藍合作很難說,綠就更可能壓制在野黨,藍營2026縣市長選情樂觀不得。該人士進一步研判,民進黨不避諱的介入罷免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髮夾灣」,刻意忽略法院已判決基市府在「罷謝」導火線「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勝訴的事實,就是企圖將謝國樑形塑成「罷免藍委」的第一塊骨牌。藍白立委雖攜手通過國會改革案,卻遭到綠營以釋憲強烈反制,藍白表示將會搶時間,儘速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懸案行使調查權。(圖/記者黃耀徵攝)藍營近期針對賴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進行兵推,鑑於民進黨同時透過釋憲、「抗中保台」抹黑抹紅,雙路狂殺在野黨。國民黨除即時反駁抹紅,還要趁國會改革案生效、憲法法庭未決定暫時狀態之際發動閃電戰,鎖定超思蛋、「王膝知監控疑雲」、鏡電視疑雲等懸案,行使調查聽證權。由於外界點名的調查對象之一、農業部主委陳駿季已表態只給接受檢調訊問,被解讀會消極杯葛立院調查,但藍營質疑檢調、監院查案動作永遠慢半拍,都得等到立院啟動調查,才會技術性地約談「阻擋立院查真相」,因而也策定「下會期審查政院總預算時看著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雖分四路釋憲,但除立院外,另三路都不符合要件,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又聲請釋憲,也是牴觸憲法,因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必須接受原決議,不能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翻案,至於「釋憲」是否為一種對立法權的反制手段,有待憲法法庭釐清。立委指出,萬一大法官判決這次國會改革法的相關法條違憲,上述已經實施的法條將失效,立法程序重回原點,如果藍白堅持重行推動,綠營也可能會強力杯葛,政局必然更動盪,但如果只是判決部份違憲,朝野就有可能透過協商,針對違憲處重行修法,平和處理的可能性較高。民進黨雖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要營造氣勢壓制在野黨,但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可能只會受理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領銜提出的綠黨團版釋憲案。(圖/記者趙世勳攝)不過,藍營高層也坦承,即使在野黨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釋憲案仍是大法官說了算。回溯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擔任大法官任內,就曾透過釋憲案「部份不同意書」反對國會享有調查權,許宗力是我國罕見的兩度任職大法官者,且堅定支持廢死,藍營擔心許任滿在即,或許會不計毀譽反對調查權。立委羅智強說,總統雖要求大法官先通過暫時處分,但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就曾指出,大法官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委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也不應成為立委之憲法諮詢機關,綠營現在拿釋憲當成對抗在野黨的大刀,已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若憲法法庭還通過暫時處份,就會天下大亂,藍營絕不會坐以待斃。賴總統親上火線提釋憲,粉碎藍營內部最後的期待,原本對賴還有期待的「鴿派」聲音頓失,都跟進「鷹派」喊反擊到底。藍綠媒體點名被鎖定罷免的藍委葉元之收起以往詼諧的風格,就直言與此有關,他自認服務選民盡心盡力,綠委卻抹黑他「人都找不到」,他也早料到綠營有這招,甫就任即公開板橋服務處、立法院辦公室電話地址,沒料到綠營卻刻意挑午休時間致電為難助理,助理個個神經緊繃,未來他只能全力一搏。
洪孟楷批綠委曾提修高罷免門檻 郭國文:當初國民黨不支持
國民黨團1日舉行「選罷法修正大搞雙標 綠能你不能」記者會,質疑民進黨立委過去也曾提出相同的提高罷免門檻修法版本;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對此表示,他在2年前提出相關法案時,國民黨立委並未支持,現在國民黨公職面臨被罷免危機才提出,有自肥之嫌。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出的《選罷法》修正條文主要內容是「罷免票高於當選票」,過去民進黨前立委湯蕙禎、現任立委郭國文、賴瑞隆皆曾領銜提案提高罷免門檻,民進黨現在批評、攻擊國民黨立委的修法版本,難道又是「綠能你不能」?郭國文指出,即便《選罷法》修正案通過,也必須是下一屆國會才能適用,因為根據大法官釋字499號,立法委員若提高本屆的任期屬於違憲行為,只要約定任期到就失去代表性,所以規定立委不能「自肥」延長任期。郭國文表示,同樣的道理,所有立委都是依據現行的《選罷法》當選,當時的罷免門檻就是現行法條,所以這一屆的立法委員都應該面對一樣的罷免門檻。郭國文強調,罷免門檻當然可以討論,但自己2年前提出法案時,藍營不聞不問,當自己人面臨罷免危機後才來提高罷免門檻,質疑這不是自肥是什麼?
一年職災死亡破300人 勞動部要修《職安法》重罰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29日表示,近年因工作死亡者普遍在200人以上,光2023年有大約300人因工作死亡,勞動部打算提高職安法規罰則,希望從源頭預防職災。國內重大職災案件頻傳,死亡人數更是居高不下,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統計,2023年有300人因工作死亡,超過半數是營造業勞工;2022年也有320人因職災死亡,其中營建業有156人近半,死亡人數無法有效下降,令人憂心。鄒子廉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修正上路滿10週年,然而近年來每年仍有200至300不等勞工因職災死亡,因此勞動部打算提高職安法規罰則,業務承攬人管理責任須加強,盼從源頭預防職災。鄒子廉直言,現行發生重大職災事故時,僅能開罰最高新台幣30萬元,職安署打算提出修法,進一步讓裁罰金額調高。鄒子廉舉例,2023年05月台中捷運吊臂砸死人一案,就勞安責任來說,廠商興富發只因為未盡承攬管理責任,依法遭到開罰最高新台幣15萬元,對廠商來說毫無制裁效果,就有待修法調高裁罰金額。鄒子廉也說,現行《職安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必要預防職災措施。然而,執行現場因職災發生後,主管機關要開罰承攬人之時,常會因法條文字有「共同作業」字眼,承攬人往往閃過承擔預防管理責任,最後只是事業體去繳罰鍰了事,負責人幾乎無感,因此也研議將「共同作業」字眼拿掉,讓承攬人管理責任更明確。
委請律師遞聲請書 賴總統提「國會改革法案」釋憲
「國會改革法案」經行政院提請覆議失敗後,日前已生效,總統賴清德委由律師洪偉勝在28日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提起憲法訴訟。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對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正條文有疑議,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等憲政機關已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28日也提起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凍解相關法條暫不實施。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今日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郭雅慧之前曾就總統聲請釋憲表示,釋憲就是民主程序中的一環,總統聲請釋憲並非首例也非特例;對於在野黨指賴清德總統選前承諾國情報告一事,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始終強調合法合憲下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不應以即問即答或依序即時詢答等置換概念,逾越憲法、帶頭造謠。
日本首例!陸女將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 依「無照駕駛」遭移送
近期,可以載人移動的電動行李箱在各處風行,有不少觀光客會拉著電動行李箱出國,自在移動。不過在近日在日本大阪,一位30多歲的中國留學生因為把電動行李箱騎上人行道,因此被執勤的員警攔查,並在6月26日遭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函送檢調機關。日本警方稱,這是日本首次對這類事件進行逮捕行為,因為這種行李箱在法律上應該與輕型機車享有相同的待遇。日本警方表示,2024年3月,大阪街頭有一名中國女子因在人行道上「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大阪府警察福島警察署26日將這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的女子,依法函送檢調機關,這被視為是日本對於「電動行李箱」的首次打擊行動。據《NHK》報道,這名年約30歲左右的中國女子,今年3月在日本大阪市的行人路上因「無牌照」騎乘電動行李箱,遭巡邏員警攔查。報導指出,該名女子所乘坐的電動行李箱最高時速達一小時13公里,可以在無踏板等操作情況下,僅依靠電動馬達運行。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這類設備被歸類為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動自行車,必須申請牌照才能上路,並且駕駛人須持有駕照才能上路。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第117條之2的規定,無照駕駛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50萬日圓(約合新台幣13萬)以下的罰款。若發生交通事故,最低可處以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日本的《交通違反通告制度》還規定,肇事者若為無照駕駛,一律以刑事案件處理。另外,由於電動行李箱未設有煞車及方向燈、頭燈等裝置,依照日本《道路運輸車輛法》規定,不得在當地的公共路段上行駛。日本電動行李箱銷售負責人解釋,目前在日本國內使用並不普遍,大多是外國人攜帶外國製的電動行李箱近來國內使用。涉及此事件的中國女子目前正在日本留學,她否認日本警方的指控並供稱:「不知道電動行李箱被歸類為車輛,也不知道是需要持有車牌才能夠行駛的交通工具」。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中國,這類電動行李箱也不被允許騎上一般道路,2023年底才有一名上海女子因為騎電動行李箱上班被上海交警攔下開罰。除了可以在機場內騎行之外,部分地鐵站僅允許將行李箱帶入車站,但禁止在站內騎行。根據《央廣網》報導,中國交通警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輪鞋斗滑行工具,而電動行李箱亦屬於此類滑行工具。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觸犯上述法條者將處以警告或者人民幣5元(約新台幣23元)以上、50元(約新台幣230元)以下罰款。此外,據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說法,此項商品應該屬於「個人行動器具」,換言之,能否騎上道路交由各縣市自行決定,而全台目前尚未有縣市開放上路,因此民眾若是騎上道路、騎樓,就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且不只電動行李箱,街頭常見的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也通通適用相關規範。
賴總統不願被立委追問才堅持釋憲? 翁曉玲這樣看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指出,國民黨立院黨團還在討論是否派員參加未來國會改革法案在憲法法庭的辯論,但他與立委吳宗憲是藍黨團內少數唸法律、專業也是法律的立委,因此一定會幫忙打釋憲戰。至於是否要代表黨團出席釋憲辯論,必需要先看大法官認定釋憲案,是否有需要進行言詞辯論,其次才會看申請人與「關係機關人」是否會派代表參與言詞辯論。翁曉玲同時解釋,讓賴總統很有意見的國是報告詢答方式,三讀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其實是「依序即時詢答」,實際執行方式,要等日後真的要進行國是報告前、透過政黨協商方式產生。他說,朝野其實可以坐下來談,有可能每個黨團各派三位代表,將要問總統的問題問完了,由總統回答,這就是「依序」,也可能「統問統答」,也可能立委問完、總統用書面方式回答,都可以透過政黨協商而定,但是民進黨非要指在野黨堅持要總統「即問即答」,嚴重扭曲該法案內容。此外,翁曉玲也說,若未來要釋憲言詞辯論,不見得一定非找立委參加,也可以由律師或法律學者參與,這部份國民黨還沒有正式討論,如果黨團認為她適合辯論,一定義不容辭出席,不過,立院目前要處理的議題也非常多,包括表決,還要再看看未來實際情況而定。翁曉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說,在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前,他就已經逐條檢視法條內容,僅藍營部份就有20個草案版本,必須先彙整成國民黨團版本,再與民眾黨團版本整合,成再修正動議,因此要有人定下心、從頭看,畢竟是在舊法中加入新內容,還要與舊法內容配合,確保邏輯、法律用語一致。但她也強調,整合過程都注重透明化,民進黨立委也都看得到藍營整合的版本,藍營還兼採民進黨立委曾提出的草案內容,幾乎三分之一內容都是民進黨立委的主張,但民進黨卻仍然反對自己的主張。對於民進黨上下將國會改革法批評的一文不值,翁曉玲說,民進黨就是不願看國會改革法通過,讓在野黨可以在立院「打弊」,所以才強力反對法案。其實國會改革法案內容的寬鬆度,已經比其他國家的國會法令更寬,刑度都很低,即使如此,綠營仍能批評「處罰不符比例原則」,其實真正用意就是「執政黨不想受監督」「不想在立院被約束」,閣揆卓榮泰更在總統釋憲後,改變對在野立委答詢態度,不斷的與在野立委搶話、辯論,試問這哪是正常國會的情況?賴總統親自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提出釋憲,傳出民進黨團擬不派員參加釋憲辯論,會有其他代表,至於藍營則傾向由立委吳宗憲、翁曉玲出馬、代表黨團辯論。
賴清德宣布聲請釋憲 王鴻薇:公然表演違憲
總統賴清德24日在總統府敞廳舉行記者會,宣布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批評,賴清德在釋憲記者會公然表演違憲,並痛批,換了位子換了腦袋,「賴清德難道都不會精神錯亂嗎?」王鴻薇說,國會改革法案通過,賴清德終於還是忍不住,舉行記者會說要提釋憲和暫時處分,這位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總統,如今義正嚴詞要憲法救他,這畫面簡直荒謬可笑,政治立場反覆跳動,換了位子換了腦袋,「賴清德難道都不會精神錯亂嗎?」她說,事實上,賴清德這次的記者會,嘴巴說著維護憲法,做的卻是最傷害憲法的行為,記者會會中《中央社》記者提問,如果釋憲和暫時處分尚未出來,賴清德是否應該遵守國會改革法案,包括到立院報告等,賴清德竟膽敢說不願意配合,這不是毀憲亂政什麼是毀憲亂政?王鴻薇指出,要知道違不違憲、是否暫時處分,這都是憲法法庭與司法權的事,在沒有結果出來前,行政機關甚至總統本來就要遵循憲法機關運作,三讀通過的法條就要遵守,賴清德身為總統,這樣的言行,真的把自己當成土皇帝,不但凌駕憲法更是傷害司法機關權責,在宣布釋憲記者會面前表演違憲,賴清德在全國人民面前表演雙標,她要正告賴清德,中華民國憲法不只不是災難,相反的「你才是中華民國憲政災難」。王鴻薇最後表示,賴清德本來就劣跡斑斑,自己過去就藐視民意機關,長達兩百多天不接受備詢,這不只傷害民主,更是破壞監督制衡,賴清德說白了就是怯戰,就是怕上第一線,如今國會改革法案通過,賴清德果然怕到,故意要親自提違憲,也不願意行使院際調解,就是擔心自己要上前線恐怕一問就倒。她強調,這心虛的表現,只會更堅定在野黨改革的決心。
總統府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 吳宗憲:並無違憲問題
總統賴清德24日宣布總統府也將聲請釋憲。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評估,應僅「部分違憲」而已,但被綠營炮轟明知違憲還強行通過。對此,吳宗憲24日強調,國會改革等法案並無違憲問題,不只符合我國憲政體制,也未違反歷次大法官會議解釋。吳宗憲今日在臉書表示,國會改革覆議案告一段落,總統府及行政院將提出釋憲案。而關於釋憲案的評估,他認為,國會改革等法案並無違憲問題,不只符合我國憲政體制,也未違反歷次大法官會議解釋。他說,違憲與否的判斷,是大法官的職責所在,大法官是否值得信任,一直是最近很夯的話題,他期待大法官能站在憲法與道德的制高點,持平地去做出認定。吳宗憲說,最近有許多人問他,若大法官堅持認定國會改革等法案違憲,「會是認定全部違憲,還是部分法條違憲?」對此,他說,有關這部分,畢竟有許多條文都來自於民進黨的再修正動議,或是只作文字修正而已,所以若大法官堅持違憲見解,至多僅存在部分條文違憲,不會有全數條文違憲的可能。吳宗憲表示,國會擁有調查、聽證等權力,好好監督行政權,才是一個正常民主國家該有的態樣。有好的制衡力量,才能讓台灣走向清廉政治,避免貪污、獨裁。他說,對於接下來釋憲的攻防,國民黨絕不會坐視不管,會備齊相對應的手段,來對抗政府試圖一手遮天的惡意。願陽光終能照進國會,讓公平正義能夠不被國家機器所吞噬。
政院覆議失敗尋求釋憲 學者:賴總統須表達立場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21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學者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僅有接受的唯一選項,後續另可提憲法訴訟(釋憲),不過,相關修正條文除了影響行政院及所轄機關外,還涉及總統府與監察院的權責,必須由各單位自行提出。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說,覆議是一件事,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是搭配在一起的另一件事。依目前的法條規定,如果覆議案不通過,閣揆只能接受國會制定的法律;接下來就剩「釋憲」這條路,然而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涉及的範圍很廣,除了涉及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可由行政院提出釋憲外,例如總統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那是屬於總統府的事務,必須由府方提出憲法訴訟,總統賴清德屆時必須對此表達立場。除了釋憲,羅承宗指出,現在很多人在討論「總統解散國會」,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設計,總統解散國會必須要有「不信任案」為前提。他解釋,不信任案是經過很多事情的堆累,讓立法院覺得沒有辦法信賴這位行政院長,向總統要求更換新的閣揆。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兩者是配套的,立法院可以要求總統更換他的「執行長」,同時總統也可以考慮是否依《憲法》規定,在與立法院長協商後解散國會,這樣的設計其實是一種恐怖平衡,當立委提出不信任時,也可能也要面臨總統被動解散國會重選的風險。但羅承宗分析,現在立法院應該沒有人會打算提不信任案,因為賴政府從五月才開始運作,至今剛滿一個月,若現在就指責行政院長做得不好、要把他換掉,正當性似乎不足,執政黨嗆聲要在野黨提不信任案,其實只是政治喊話,藍白兩黨應該不會上當。羅承宗指出,贊成國會調查權的一方指出,立委需要調查權以偵查弊案,但立委聲稱要「抓弊、打詐」,其實是一種誤導,依國家的設計,立法院的職責是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抓弊、打詐」應該是檢察官的職責,而不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另一部分查察政府機關弊端的調查權則落在監察院,同樣的,監察院如果覺得調查權受到侵犯,也可以提起憲法訴訟。
國民黨指修法用民進黨版 綠委:採用的都是程序性條文
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提出覆議,第一項理由為「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認為藍白在立院聯手以多數席次跳過法定的討論程序,不符合民主原則。國民黨立委洪孟楷21日在國是論壇上再次強調,相關修法在立法院已開過三次公聽會,之前也表示,通過的法條採用很多民進黨與民眾黨的版本;綠委則反駁,採用的民進黨版本都是無關緊要的程序性條文,而在開公聽會的版本都在委員會就被封殺,等於沒開過。洪孟楷在國是論壇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連「國會改革法案」有44條條文、開過三次公聽會是誰主持都不知道。洪日前質詢卓榮泰時曾表示,法案中有12條是通過民進黨團的版本,有4條是通過三個黨團共同修正動議的版本,修法不僅經過討論,開過3次公聽會,修正條文裡面版本也有民眾黨跟民進黨版本,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5-4條是按照國民黨團跟民眾黨團所提出來的版本通過的;第17條是國民黨、民眾黨跟民進黨的版本通過的,在表決第17條的時候,獲得109位委員出席贊成。綠委蔡易餘指出,國民黨與民眾黨聲稱通過民進黨的條文,但所謂「民進黨條文」都是程序性的條文,而關鍵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答詢不得隱匿)、47條(調查對象)、50條之1(聽證會)、50條之9(聽證會報告效力)都是國民黨與民眾黨的版本。鍾佳濱指出,國民黨聲稱修法前舉辦過3場公聽會,他坦言,其中有2場是他主持的,但他主持的公聽會是在是國民黨辦的公聽會之後,依正常程序,應該要等公聽會後將民進黨版與國民黨、民眾黨版一起併案審查,但國民黨開完公聽會,就在委員會條逐條討論並通過自己的版本,他主持兩場公聽會所討論的民進黨版本,後來都在委員會被封殺,開了等於沒開。
國會改革覆議案今日表決 結果預計中午出爐
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而行政院認為相關法條窒礙難行,有違憲之虞,特別是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相關的新訂或修正條文提出覆議案。21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投票前,藍白陣營已表態將否決覆議案、綠營則是支持覆議案,表決結果將於中午左右出爐。立法院會於上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部分條文,其中就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採即時回答、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新台幣20萬元、得舉行聽證會且關係人虛偽陳述最重罰20萬元,以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等。行政院認為條文窒礙難行,在6月6日提出覆議案後,並在6月11日獲得總統賴清德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針對國會改革覆議案進行表決,國民黨書記長洪孟楷稍早受訪時表示,不用預設有跑票的可能性,「我也相信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行政院覆議案理由荒腔走板,「民眾黨團所有成員一致支持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將予以否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這是第14次立法院處理覆議案,民進黨會遵循議事規則,呼籲各黨有責任平和進行,民進黨團已經準備好,會在必要時機中提出釋憲。依照立法院會議程9點是進行國是論壇,10點開始處理議程報告事項,處理完後議場將開始佈置投票所,約於5分鐘後開始表決,最終結果將於12點半以前出爐。
路易斯安那州批准實施「物理閹割」手術 將嚴懲兒童性犯罪者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議會於當地時間6月3日批准新法案,允許法官在審理涉及13歲以下兒童受害者的性犯罪案時,得以判加害人進行「物理閹割」手術。若此案通過州長德里(Jeff Landry)的簽署,路易斯安那州將成為第一個實施此種懲罰的州。根據《美聯社》的報導,路易斯安那州議會通過了該法案,允許法官在加害人犯下對13歲以下兒童實施嚴重性犯罪,包含強暴、亂倫及猥褻等,可以選擇判處犯人「物理閹割」外科手術。路易斯安那州現行的化學閹割法自2008年開始實施,至今已經存在16年,是以藥物來阻斷睪丸激素產生,藉此來降低犯人性慾及預防犯罪,但官員指出,自2010年至2019年,僅有2起使用該法條的案例。「物理閹割」法案在參議院和眾議院均獲得壓倒性的支持,反對票主要來自民主黨,而作為支持者的參議員霍奇斯(Valarie Hodges)直言,「這比只是坐牢再出獄更重要」,起草該法案的參議員巴羅(Regina Barrow)也表示,「這是不可原諒的」。目前為止,路易斯安那州有2224人因針對13歲以下兒童性犯罪而入獄。根據「物理閹割」法案的規範,是否實施該處罰係由法官酌情決定,並且要經過醫學專家判斷,確認犯人身體足以承受後才能執行,若法律正式上路,將會適用於2023年8月1日之後犯罪並被定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