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觀念
」 基隆 性侵累計1~10月無照累犯2萬多件 交部研擬調升罰鍰上限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10月累積取締無照駕駛有2萬9494件,每件罰1萬2000元,其中屬5年內2次以上無照違規累犯高達2萬222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更重,須罰2萬4000元,占整體約7成5。進一步分析無照違規年齡層,未滿18歲約占12.5%,18至24歲約占23.7%,未滿25歲年輕族群占近4成。新北警強調,無照駕駛太危險,發生事故害人害己,所以特別將無照駕駛納入加強重點取締項目,同時也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第6項溯源舉發車輛所有人,強化所有人管理責任,亦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防止駕駛人再趁隙違規駕駛。此外,18歲以下無照駕駛行為,不單是交通安全課題而已,更是社會安全問題,須由學校深化與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另家庭教育的養成,培養正確的價值觀亦非常重要,所以只要取締18歲以下無照駕駛者,將通知其家長知悉其未成年孩子涉有無照駕駛外,亦會函請教育局及警察局少年隊進行後續關懷輔導及約制訪談,加強個案法治觀念及交通安全知識宣導,以減少未成年族群因為家庭及環境等因素,造成無照駕駛或危險駕駛行為發生。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交通部近期也研議修正無照駕駛罰則,除罰鍰上限從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外,並將當場移置保管違規車輛,如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面臨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罰,循立法程序來推動上述項目。
12強球賽散場「直擊大巨蛋1幕」超想吐!百萬網紅怒轟:要抓也抓不到
台北大巨蛋日前上演精采的世界棒球12強賽,中華隊憑藉主場優勢及優異表現,順利奪下4強賽門票,挺進日本東京巨蛋,然而百萬YouTuber「Cheap」卻目睹,全面禁菸的大巨蛋,竟有球迷在吞雲吐霧,害得現場大批觀眾被迫吸二手菸。網紅Cheap在臉書發文表示,日前他前往大巨蛋觀看球賽,怎料散場時竟直擊缺乏公德心的一幕,「有一個菸仔一路抽,我們就一路屁股後面聞嘔嘔嘔嘔,記得大巨蛋室內室外,全區禁菸!」Cheap透露,更離譜的是,他還看見一群人無視禁菸標誌,大大咧咧地在角落抽起菸來,「仔細想想這些菸仔也是可憐,台灣好像就沒有明確的吸菸區,日本抽菸的人更多,但他們有吸菸區」,也因此日本街上幾乎看不到癮君子,自然也不像台灣滿地菸蒂。Cheap直言,面禁菸終究只是美好的理想,「現實根本不可能,你要抓也抓不到,難道你要打給環保局?」認為既然健康捐無法減少吸菸率,倒不如效仿日本蓋吸菸室,「給他們在裡面抽到爽,大家說好不好~奇怪,怎麼又跟禁行機車一樣?不想管理就直接禁止?」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台灣寫著禁煙,但就僅止於形式」、「台灣法治觀念跟交通就跟第三世界差不多啊」、「檢舉偷抽菸其實也抓不到,等稽查人員抵達時早就抽完了」、「新加坡也有路邊抽菸區,台灣政府機關常常出門考察,根本都是去玩的」、「台灣政府一直給人民一種『白癡才守法』的感覺。」
柯文哲延押確定 許淑華疑第一魚果市場減項發包「買一送一」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11日表示,京華城重建案於2019年啟動,經過不少詭異流程,容積率自560%暴增至840%,當時主責的中華工程,幾乎同一時間又定案取得「第一魚果市場」改建案並享「減項發包」,不免讓人懷疑「買京華城送第一魚果市場,買一送一」,有必要追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因京華城840%容積重建案涉入《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問題遭押超過2個月,日前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押。11日柯文哲律師團表示,經過與當事人柯文哲討論過後,決定「不抗告」。此外,檢廉8日首度約談前台北市副市長、現任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後,11日下午二度傳喚黃珊珊,也讓外界高度關注。許淑華對此指出,自己近日去調第一魚果市場的資料,發現都跟「中工」有關係,且中工在第一魚果市場案竟能取得「減項發包」,都讓人對工程品質難以放心。而中工是京華城背後威京集團的子公司,當時的副市長黃珊珊是柯文哲倚重的重要角色,儘管第一魚果市場改建案是另一名督導京華城重建案的時任副市長彭振聲業管,但是市場改建有關的會議,黃珊珊幾乎都在場,根本甩不開關係。至於近日網紅「館長」陳之漢在直播評論京華城案,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就算給柯文哲錢「那也是心甘情願」而非貪污,許淑華則搖頭,直言館長有不少粉絲,粉絲「斗內」捐獻館長錢,那是心甘情願,館長不是公務員,沒有對價關係問題,但對照時任市長柯文哲,「就是一毛錢都不能收」。許淑華強調,不管是心甘情願或是被迫給錢,公務員只要收錢,就是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呼籲館長別散播錯誤法治觀念,避免誤導民眾。※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詐欺再犯率高!學者建議可以分3點這樣做
全台10月詐欺財損破120億元,打詐成效有限,其中詐欺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審計部決算報告就點名法務部矯正署未訂定詐欺犯的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導正受刑人不勞而獲的偏差觀念,以致出獄後「惡性循環」繼續騙。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去年委外做「我國網路詐欺被害調查與防制研究」,學者建議除提高刑度與假釋門檻外,必要時應修法恢復刑罰附加「強制工作」。主持該研究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賴擁連指出,有詐欺受刑人受訪直言,「做詐欺遲早被抓,能騙盡量騙!」有人在監反省不是為何誤入歧途,而是「以後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抓」,凸顯矯正系統失靈。賴擁連說,2021年釋字812號判決強制工作違憲,是因違反比例與區隔原則,建議矯正署應聯合勞動部,透過職訓中心讓詐欺受刑人服刑達一定程度後,允許日間戒護外出工作。他說,職訓勞動可使詐欺犯不再好逸惡勞,並習得一技之長,有助其重返社會,期間表現作為累進處遇評分,等於拉高假釋門檻,讓想騙的不敢再騙。1名檢察官告訴他,詐欺犯很怕強制工作,可惜已違憲。今年9月底在監受刑人5萬2755人,罪名前3名分別為毒品、詐欺、公共危險,詐欺犯7003人占13%,人數逐年攀升,10年增加5倍,官警估計車手與人頭帳戶的再犯率逾8成。審計部也發現,依打詐國家隊的「建立正確法治觀念」,矯正署去年函請各矯正機關強化及優先提供詐欺受刑人技訓等處遇措施,卻未比照毒品或酒駕受刑人訂定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現行作法是各監所在既有資源限制下,自行辦理詐欺受刑人處遇,例如宜蘭及屏東監獄辦反詐法治教育課程或金融知識宣導。矯正署表示,詐欺屬財產性犯罪,行為人觀念偏差,去年已陸續要求矯正機關對其優先提供技能訓練,讓他們有一技之長,另加強個別及特別教誨,至於是否推出全體適用的處遇計畫,還在評估必要性。
結婚沒登記!12年後「再娶1個」關係藏9年 人夫下場曝光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與陳女已舉行公開的結婚儀式,不料12年後竟又跟林女結婚,重婚9年才露餡。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重婚罪判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於2003年9月與陳女在南投縣草屯鎮舉辦有親友到場之迎娶及宴客等公開結婚儀式,明知其是已有配偶之人,僅遲未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竟基於重婚之犯意,於2015年10月在台中與不知情的林女辦理結婚登記,而重為婚姻。黃男於重婚後,在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向警方自首其犯行者而接受裁判。黃男坦承,2003年9月與陳女確實有舉行儀式婚,只是之後並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犯罪後,在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自首而接受裁判等情,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法官指出,黃男明知自己為有配偶之人,竟於原婚姻關係存續中,與林女結婚,破壞婚姻本質及社會倫常,法治觀念不足,應予非難,考量其犯後主動自首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惟由此可見已取得告訴人之諒解,兼衡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危害,暨其教育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小孩走歪父母該負責? 他憶同學「涉黑命危」求助富商爸下場
近日台北一名15歲少年無照開車,衝撞東湖市場的臭豆腐小吃攤,釀成3死2傷悲劇,引起外界關注。知名醫師姜冠宇就感嘆,「看到新聞上的父親一路道著歉,子不教,真的是父之過嗎?我不知道」,並分享自己自己中學時代的經歷。姜冠宇在臉書粉專發文分享自己中學時代的經歷,回憶班上一位同學的叛逆行為,他指出,這位同學在中學時期經常帶人打架,後來更加入黑道,享有金錢、勢力,甚至收取保護費。儘管導師屢次勸說,但該同學始終不改。姜冠宇說到,導師與其父親溝通時,對方身為成功商人的父親,也感到無力,坦言「我已經盡力了。」直到有一天,這名同學向父親透露自己有生命危險,事情才引發家庭與校方的警覺,但該名同學隨後便從校園和同學的生活中消失,彷彿從此退出了人生舞台。姜冠宇表示,「我是認為很多家庭都會面臨這樣的狀況,家裡要衝事業,但是小孩正處於叛逆期,他很需要自己被認同,但是並不知道自己的方法對不對,沒有法治觀念,更沒有體會過任何事情做出去的代價,所以小孩就走歪出事,家長才驚醒他疏忽了一切」。姜冠宇提到,自己也有看過在美國做生意朋友當爸爸的,「這家庭是兩邊飛,跟太太約好,夫妻可以分開沒有關係,但是小孩當下一定要有人陪在身邊,不然一碰到校園藥物問題,就完蛋了」。姜冠宇也強調,到了國中階段,家長應逐漸減少對孩子的過度保護,讓他們學習如何保護自己。真正的獨立,不僅是財務上的自立,更是行為上的自律。只有在理解行為後果的前提下,孩子才能準備好面對成人世界的權利與責任。然而現代父母面臨著比以往更多的壓力。工作時間長,與孩子相處的時間被壓縮,再加上網路與社交媒體的盛行,家長無法時時刻刻監控孩子接觸到的信息。這就要求家長儘早通過各種方式,教導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明白「沒有保護到底的義務,錯誤的代價只能由自己承擔」。姜冠宇直言,「父母的責任只有扶你、輔助你,沒有保護你到底的義務,一旦有太離譜的錯誤,沒有人能夠支付那當下的代價,你必須為你自己的未來人生負責」。
公司欠薪1個月!保全「4天沒吃飯」餓昏 拿遺失金融卡買飯慘淪詐欺犯
台北一名保全在社區擔任代班保全,因公司欠薪一個月,肚子實在太餓,所以持撿來的金融卡到商店購買商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保全2024年2月25日在社區拾獲一張金融卡,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將該卡侵占入己,並持卡到超商購買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共251元的商品。保全無奈地說,「因為保全公司欠我1個月薪水,我當時已經4天沒吃飯,我是想要買午餐。」法官指出,就本案詐欺取財犯行,保全於密接時間、相近地點,接連盜以本案金融卡支付商品款項2次,應是基於同一犯意所為,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應論以接續犯。法官審理後認為,審酌被告於案發時身為代班保全,收受民眾宣稱拾獲而交付之本案金融卡,竟占為己有並盜用刷卡消費,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對他人財產法益並不尊重,所為應予非難,衡酌被告犯後坦承犯罪且有賠償意願,惟因當事人未到庭而未能洽談和解。法官表示,兼衡被告盜刷而詐得之財物價值非鉅,暨其犯罪手段、動機、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自述之前從事拆除工作、需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及其素行等一切情狀,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全沒收。
男摸走路邊安全帽給女友戴 為省500元遭判10日拘役
順手牽羊下場慘!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於2012年7月30日8時20分左右,在新北市新店區某處摸走路邊安全帽,讓不知情的洪姓女友使用,兩人並騎乘重型機車離開;失主古姓男子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竊盜罪判黃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12年7月30日8時20分許,在新北市新店屈某處偷走古姓男子掛在機車上的一頂價值1980元的安全帽,隨後交給不知情的洪姓女友使用,兩人騎乘重型機車離去。失主古男馬上到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報案,後黃男坦承犯行,檢察官則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認為,妥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僅基於一己之私而竊取本案安全帽,顯未尊重他人之財產法益,毫無法治觀念可言,所為自有不該。且衡酌被告所竊得本案安全帽之價值,且為返還或賠償告訴人,其犯行自對告訴人造成一定損害。惟衡量被告犯罪手法尚屬單純,對社會造成之危害及對人民安全感所產生之影響,均尚屬輕微,其責任刑之範圍應從低度刑予以考量。在兼衡被告高職肄業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盜竊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悉,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遭警方取締,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500元,黃男為省500元卻得面臨遭拘役或是50萬以下罰金。
給小學畢業生的最棒禮物 婦幼隊進校園告訴孩子「別怕、不是你的錯」
畢業季即將來臨,新北市婦幼隊為了給準國中生最好禮物,近日到中和國小宣導正確的婦幼觀念,告知學童倘若身陷相關風險該如何求助,並告訴孩子們「犯罪發生不是他們的錯」希望能透過正確觀念的建立來預防犯罪發生。婦幼隊表示,婦幼安全宣導主要有兩大主軸,第一是建立正確觀念,包含了正確的價值觀及法治觀念;第二是提供婦幼安全觀念,即事前─可檢視自身或他人有遭遇婦幼案件之風險、事中─遇到案件發生當下應如何處置及事後─可向哪些社福資源或網絡單位求救等。而新北市婦幼隊近日與曾在國小擔任實習老師的女警楊佳潔,一同進入中和國小,與學生面對面進行犯罪宣導,並與校長共同錄製影片,於學校朝會時進行播放,希望藉由多方宣導走入校園,提高網路交友及家庭暴力自我保護等婦幼人身安全觀念,減少詐騙、婦幼案件發生率,共建婦幼安全生活環境。婦幼隊表示,現今通訊軟體發達,有時候在網路上碰到陌生人傳訊息騷擾,甚至傳送不雅猥褻照片,或是利用視訊通話時裸露騷擾,對於這樣的行為,楊佳潔也建議可善用手機錄音、錄影功能,遇有傳送猥褻照片者要截圖保全證據,防止訊息被收回,如果是言語性騷擾也可以錄音存證,千萬不要隱忍。另外,女學生們也擔心是否有被害人遭跟蹤騷擾後,不敢說出實情的情況,楊佳潔坦言,確實有許多「隱性被害人」,擔心遭到異樣眼光,受害後不敢報案,甚至還會自責,過去社會大眾對於性侵害被害人常有「完美被害人的迷思」,認為如果被害人穿著暴露、或是出入不當場所,就是自己行為不檢點,但楊佳潔呼籲,犯罪發生是加害人的問題,跟被害人穿著打扮無關,因此她也鼓勵受害者要勇敢報案求助。婦幼警察隊強調,婦幼安全工作在犯罪預防領域中相當重要,亦是社會安全網重要之一環,因為每個聳動的被害案件都會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及民眾不安,因此,性平觀念的建立、數位性別暴力的認識、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的宣導教育要從小自校園內做起,正所謂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正確有效的宣導教育就是預防犯罪最佳方法之一。
揭花東三法為坑錢法案 卓冠廷:黃國昌幫踩油門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的花東交通三法預告要在7月16日前依定通過,卻遭民進黨質疑是兩兆錢坑法案,藍營內部也對「花東三法」仍有雜音。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新北市議員卓冠廷5日表示,幫傅崐萁踩油門往前衝的卻是黃國昌。卓冠廷在臉書發文表示,N兆錢坑法案 傅崐萁與黃國昌聯手鐵證,傅崐萁堅決推花東三法,從三月陸續提案到四月審查,三部法在委員會審查時間總共不到11分鐘,涉及經費恐破N兆,當大家以為國民黨內有雜音可能要踩煞車時,幫他踩油門往前衝的卻是黃國昌。他說,柯文哲6/3說「又沒跟藍營一起提案」,結果早在5/10,黃國昌跟傅崐萁(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已經聯手提案修正動議,黃國昌日前受訪,話只說一半。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表示,傅崑萁推動花東三法,踩油門往前衝的卻是黃國昌。(圖/翻攝自卓冠廷臉書)卓冠庭指出,黃國昌說民眾黨不贊成用特別條例,沒說的是,黃國昌已經站在傅崐萁那方,一起提了其中兩部的修正動議,花東快特別條例,傅黃把原本的「特別預算」改成「公務預算每年編列」,但一樣框出2500億大水庫,環島高鐵特別條例,傅黃拿掉基金項目,留下「預算由執行機關編列」的財源,但要在十二年內完成,每年預算規模還不知道會到多大。卓冠廷表示,搞了半天,黃國昌還是跟傅崐萁一起提案了,N兆錢坑法案沒踩剎車,反而催油門打滑失速,國會擴權法案的例子還歷歷在目,N兆錢坑法案有可能就要再硬幹一次。「藍白還有點法治觀念的委員們真的得醒醒,人民終究會給懲罰。醒醒吧!」
「給我跪著汪汪」…嘴秋阿伯嗆警下場慘了 辱警黑歷史曝光
彰化67歲葉姓男子2月在日本料理店與員工發生衝突,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卻遭葉男狂嗆「人家養的狗」、「給我跪在這裡汪2聲」。葉男被依妨害公務送辦後又否認犯行,遭法官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指出,葉男2月14日下午16時許滿身酒氣到某知名日本料理店,於大廳遭員工制止來回踱步後坐在椅上睡著,等醒來被員工詢問是否點餐,竟嗆員工並賴著不走直到17時許,員工只能報警求助。員警抵達餐廳門口,隨即遭葉男大罵「像叫狗一樣來」、「現在的警察都變成人家養的狗」、「狗就是狗,給我跪在這裡叫汪汪2聲」、「泰和所的都是垃圾」,當場被依妨害公務帶回派出所。法官審理發現,葉男2017年酒駕不服取締,還嗆警「殺你全家」,被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脅迫罪,判處3個月;去年11月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多達24通,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以8000元罰鍰,未料葉男被罰多次沒反省,還再度污辱員警。法官認為,葉男當眾辱罵執行公務員警,且犯後至今依然否認犯行,可見法治觀念薄弱,依《刑法》第140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1日,共約15萬元。
基隆某高中爆性騷…主任噁喊「把妳抱來親3下」 女學生怒控校方包庇吃案
又爆校園性騷案!基隆某高中一名女學生控訴,遭到學校男主任言語性騷擾,且受害女學生不只自己一人,怎料她鼓起勇氣向校方舉報後,學校不但沒積極處理,甚至向她們施壓企圖吃案。對此,校方也發出5點聲明回應,一切按照性平案件調查處理流程進行中,不過該篇聲明隨即又被下架。該名女學生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2022年11月3日上午在課堂間,授課主任突走下講台半蹲在她的座位旁聊天,不但問了一堆私人問題,還不斷朝她靠近,「他趁我不注意,視線沒有看向他的時候靠近我,用他的頭碰我的頭!甚至嘴巴都快碰到我的臉」,距離近到她都可以感受到對方的呼吸,讓她當下感到相當噁心不舒服。女學生透露,自己並非唯一遭到騷擾的人,她曾親耳聽到班上女學生因考試滿分,主任竟脫口「妳好棒哦,我要把妳抱起來親三下」,事發當天她立即向班導師反應此事,沒想到導師卻安撫,「老師可能不是故意的啦~妳再給老師一次機會,如果下次再犯妳就躲開,這樣老師就知道你不喜歡了」,此事便不了了之。女學生指出,她鼓起勇氣向校方檢舉,但學校自今年3月召開性平會後就再也沒下文,質疑校方並未按照正常程序處理,違法包庇該名主任,事後她在網路上曝光此事後,導師甚至在班級群組裡貼出《誹謗罪》的罪責,似乎有意以法規嚇阻,要她們「噤聲」。對此,涉事校方發出5點聲明回應,第一、此兩案件在學務處知悉後,於24小時內已進行通報,並經性平會受理調查,目前進行調查結果報告撰寫階段,一切按照性平案件調查處理流程進行中,並無「延宕與吃案」情事;第二、本案移送學校教評會審議,教評會曾就本案提案討論是否停聘,就目前師生無授課教學關係不會有面對面情形,也無成績評量方面權利不對等的影響,因此,決議不予以停聘;第三、校安通報後,被行為人學生即由輔導教師持續個案關懷中;第四、後續將針對學生說明性平法相關規範,增強學生性平教育,也鼓勵學生若有相關法規或對調查程序有疑問,可直接向學務處承辦窗口諮詢;第五、強化學生法治觀念,性平案均屬密件,除了一般的正義感,程序正義也很重要。不過該篇澄清文發布不久後,就被無預警刪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半年內發生三起狀況!強調屬於個案 肯定基層幹部努力
步兵203旅南部新訓中心劉姓二兵才入伍2天就逃兵,已是該中心繼2023年12月及2024年3月接連發生新兵輕生、自殘之後,半年內第三度出狀況,究竟是否軍中壓力太大,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強調,這3件案例均為特殊個案,很難防範,軍方會檢討管理疏失,不希望因此抹殺基層幹部努力付出的辛苦。步兵203旅南部新訓中心營區圍籬緊鄰聯外道路。(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寶智華台南傳真)八軍團指揮部少將王俊傑表示,新兵從小到大在社會各階層生活10多年,個性早已養成,有些人的確缺少法治觀念,有叛逆性,要叫他在入伍短短2天、1星期就脫胎換骨,遵守紀律,著實不可能,部隊基層幹部不是神,以一對多,要把來自四面八方的新兵帶好,實屬不易,他對203旅的幹部有信心,也認為基層幹部相當認真,不會因為特殊個案,就否定幹部們的付出。王俊傑指出,去年底發生士兵在外租屋處輕生案例,該員因面臨家庭關係及經濟壓力,心結難解,而在營外租屋處輕生,但此為社會複雜背景因素造成,並非軍中管教不當,軍方感到相當遺憾。今年3月,入伍受訓一星期的王姓役男休假時在家自殘,所幸家屬及時發現送醫,未發生憾事,事後調查,基層幹部均依規定帶兵操課,嚴守份紀。王俊傑表示,4月11日劉姓義務役新兵入伍僅2天就不假離營,劉男雖已自動回營,但軍方已依規定將劉男移送憲兵調查,一切依法辦理。劉男在入伍時有填寫心理評量表,部隊幹部還來不及消化,僅初步評估劉男需留意督導,不料劉男就擅自離營。王俊傑指出,新訓中心目前正進行營社新建工程,旁邊恰好又有國產署的太陽能光電設施工程,為了施工,暫時把原有的九重葛天然屏障拆除,改圍鋼板,現正規劃新建圍牆,劉男利用圍牆還沒動工的空隙逃離營區,此部分已進入調查,軍方不便多作回應。 營區圍籬的鋼板有明顯破洞。(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寶智華台南傳真)
男大生瘋狂表白「想要你當我的妻子」…天天傳40封訊息 女同學嚇到胃潰瘍
新竹一名林姓男大生瘋狂追求女同學,每天至少傳30至40封訊息騷擾,在對方明確拒絕後還不斷表達愛意,甚至無視保護令,因此遭到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依《跟騷法》判林男合併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小琪(化名)為同校同學,因愛慕小琪,因此自2023年4月起不斷向對方表達愛意,傳送騷擾訊息。小琪感到心生畏懼,並且認為影響到她的日常生活,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報警。小琪在法庭上表示,林男持續跟騷她,讓她對上課感到焦慮害怕,時常失眠,上課難以專心,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出門,由於每天收到30至40封郵件干擾,內容包含性騷擾等令人憂懼的言論,使她時常憂鬱,每每收到郵件便食不下嚥導致胃潰瘍,必須長期治療,連帶影響學業,故至今仍未完成學業。檢視林男傳送的訊息,內容包括「我知道我這樣是騷擾,很丟臉,可能是一廂情願,可是我想說的是我很想認識你」、「我知道我上學期最後一堂課坐在你的左後方的時候,你很驚訝,有點被嚇到的感覺,你只要一嚇到就會故意把頭髮撩起來」。在小琪已明確表達無交往意願,林男仍傳訊,「我想說的是我很愛你,非常愛你,我們這學期經歷了很多事情,從一開始互相虐來虐去,到後來一起奮鬥面對仇敵,承認彼此,但是我想要你當我的妻子,雖然我不是很了解你,有我在,以後不會有什麼噁男接近你,我一定牙起來幹他,因為你很愛變裝,所以常常認錯,可是就算你變得怎麼樣,你的眼神還是跟當初一樣。」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因個人感情因素,不知尊重他人意願,造成他人心理上承受極大壓力,且全然無視法院所核發之保護令效力,足見其法治觀念淡薄,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其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稱良好,惟未能達成和解,因此各判拘役45日、55日,合併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再嘴阿!嘴邱男嗆警是「狗」 遭法院判刑5個月
日前,彰化一名葉姓男子在餐廳中與工作人員產生口角,警方隨後接到報案電話,並立刻派員處理。當時,彰化分局泰和派出所派遣郭姓警員到場調解,不料,葉男在處理過程中對警員的態度極不友善,甚至使用侮辱性的言語辱罵警員,直言警察像是被叫來當狗一樣,並公開指責警方和泰和派出所,稱他們是「垃圾」。法院審理發現,葉男有公共危險案件前科,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根據法律,若在5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則視為累犯。然而,葉男先前所犯的公共危險罪與現在的妨害公務罪有所不同,其犯罪手段和動機也有明顯區別,難以認定其具有特別惡性或對刑罰反應力薄弱,故未將其最低本刑加重。法官考量葉男先前曾因妨害公務罪被判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但仍未表現出悔改的態度。他在日前的簡易判決中,因當場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言語侮辱,嚴重干擾了公務員的正常工作,顯示其對法治觀念的漠視。因此,法院裁定對葉男處以有期徒刑5個月,並可選擇繳納罰金。此判決如有不服,則可上訴。
裝潢業者因屋主不滿木門品質發生口角 踢破門板洩憤遭判拘役30日
南投縣1位陳姓裝潢業者因為屋主不滿意木門品質,爆發口角後憤而拆除木門並搬運上貨車,隨後更是衝回屋內,一腳踢破已安裝好的門板,結果惹上官司,最終南投地方法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他拘役30日,並罰款3萬元。根據法院的判決書顯示,這位34歲陳男是1名已婚的室內裝潢工作者,去年底承接南投市一處新建透天厝的裝潢工程,然而屋主對其所裝潢的木門品質表示不滿,雙方因此產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陳男情緒激動,竟然動起手來,拆除了木門並搬離現場,但其心中氣憤仍難以平息,隨後再度回到屋內,直衝至3樓,將1片已經裝好的門板踢破,導致門板毀損無法使用,屋主對此事感到憤怒,並立即報案,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前往現場處理。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陳男因為裝潢糾紛而對待財物毀損的行為是不應該的,應該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其行動已侵害屋主的財產權益,顯示陳男對法治觀念的缺乏,雖然其已坦承自己犯行,但尚未與屋主達成和解,最終法院以《毀損他人財物罪》判處其拘役30日,並罰款3萬元。
回收紙箱消失起爭執 連續11次狂罵鄰居「垃圾人」…大媽下場出爐
桃園市1名吳姓婦人與鄰居長期不睦,去年4月間黃姓女鄰居發現自家門前的回收紙箱不翼而飛,懷疑是吳婦所為,雙方爆發爭執,吳婦竟連續11次指著黃女怒罵「垃圾人」、「心腸有夠惡毒」等語,遭黃女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吳婦與黃女為鄰居,雙方因故相處不睦,民國112年4月21日10時32分許起,因黃女在住處前,懷疑吳婦未經告知逕自取走一箱紙類回收物品乙事,吳婦因而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之上開處所辱罵黃女,足以貶損黃女之人格尊嚴與社會上之評價。據了解,吳婦當時手指著告訴人,罵了「垃圾人就是這樣啦,垃圾人(台語)」,還連續罵了11次,並稱「整個社區都說妳是垃圾」、「我們現在整社區都不跟妳講話」、「鄰居看到妳就像看到鬼、垃圾」、「整個社區鄰居、隔壁誰想跟做妳朋友、誰想跟妳打招呼、誰想跟妳一起」等語。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與告訴人發生爭執,不思以理性溝通解決,竟公然侮辱告訴人,致告訴人名譽受損,顯欠缺尊重他人名譽之法治觀念,且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所為應予非難,並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點名藍營立委質詢「譁眾取寵」 柯建銘嘆缺乏憲政觀念
新立會開議,藍綠白三黨爭執從議場内到議場外,交鋒不斷。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2日表示,國民黨新科立委質詢,毫無新人新氣象,只會陳腐謾罵、不專業及毫無準備。第11屆立法院第1會期2月20日開議,行政院長陳建仁率領部長及相關部員進行施政報告及備詢。陳建仁此次的施政報告,預料不僅是陳建仁,也是蔡政府任內行政院最後一次向立法院進行的施政報告。而外界也對於新一屆立法委員於國會中的表現相當期待。柯建銘説,談及藍營新科立委的質詢表現,他猶記去年,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討論關於本次國民黨立委提名人選時,稱本次名單「年輕、專業、有代表性」,但是依據昨日行政院長施政總質詢,國民黨新科立委的表現,卻是「陳腐、不專業、毫無準備」。柯建銘點名,不分區立委翁曉玲,具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教授之資歷,卻對陳建仁說出「質詢是上對下關係」此等毫無憲政法治觀念的驚世之語。柯指出,國父孫中山先生所創之「五權憲法」,行政立法兩權分立,何來上下之分?另外,針對國民黨桃園第一選區立委牛煦庭,當場質詢身為天主教徒的陳建仁,平日對天主反省的內容是什麼?對此,柯建銘直言,「國會殿堂是討論國政,何時成了宗教法庭?」至於國民黨台中第六選區立委羅廷瑋,竟要求行政院要驗國人的尿液來檢測豬肉是否有「乙型受體素」,卻不知氣喘藥、感冒藥也有可能含有「乙型受體素」?遭柯建銘批評,國民黨新科立委,表面上新人新氣象,實際卻毫無準備,只得拿出老舊國民黨那套譁眾取寵,訴諸謾罵,毫無論述的問政方式,如此表現,實乃國之不幸。
違停險入獄!北市女遭取締竟辱罵警 駕駛辯「沒有傷害意思」下場曝
北市一名女子在日前遭警方取締違規停車時,竟因心生不滿就當街辱罵執勤員警,甚至一度情緒激動而動粗釀成員警受傷,然該名女子在經移送偵辦後,也於近日在台北地院審理完畢,被依侮辱公務員、傷害等罪判處各拘役30日,合併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本案係因一名女駕駛違規停車而引起,當時女子將小貨車停放於路邊時,遭到3名執勤員警前來盤查,並當場取締女駕駛的違停行為,未料其竟憤怒的朝依法執勤員警辱罵一字經髒話,並在被逮捕的過程中出手拉扯警員身上配備,使得員警手指及頸部皆因此受傷,且對女子提出傷害等告訴。警方表示,該名女駕駛被逮回所內後,雖然隨即坦承自己辱罵員警的行為,但對於其一連串動粗的傷害行為卻堅決否認,且還表示員警所受傷勢是過程中互相拉扯而產生的,自己則未有任何傷害的企圖。對此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在經過檢視員警密錄器與警車行車紀錄器後,根據影像畫面而未能採信女駕駛說詞,且認為女子當時之行為蔑視國家公權力執、行法治觀念淡薄,但因考量其訊問時有坦承犯行,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日、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盜女同事帳密控科主任性騷 三總型男牙醫慘了…求緩刑遭打臉
台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一名謝姓型男牙醫師,因不滿同院牙科主任管理方式等,遂於去年3月12日在院內登入員工意見電子信箱,打算透過匿名方式抒發意見,卻因故無法登入,竟盜用陳姓女同事的帳號密碼,寫下「真的受不了牙科某主任每次開會都公開酸人」、「有些甚至是性騷擾」等語,遭處有期徒刑4月。判決書指出,謝男為三軍總醫院牙醫師,其於民國112年3月12日下午1時41分許,在醫院辦公室內基於侵入公務機關電腦、行使偽造準私文書之犯意,未經陳女同意,無故輸入對方之帳號、密碼,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登入員工意見信箱,以陳女名義發表「真的受不了牙科某主任每次開會都公開酸人」、「有些甚至是性騷擾」等語。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依法令服務於公務機關之公務員,未能恪遵紀律而為本案犯行,欠缺法治觀念且有違官箴,兼衡其無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犯後坦承犯行,素行及態度均稱良好,並考量被告所為致生損害於告訴人及三軍總醫院程度,及其自述係因一時便宜始為本案犯行之動機,判處有期徒刑4月。另外,被告雖請求宣告緩刑,法院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惟考量被告接受高等教育,具有高於平均智識程度及社會經濟地位,未能謹慎行事而為本案犯行,犯後尚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亦未能修復雙方關係,暨前述量刑因素後,量刑已屬從寬,若再予緩刑宣告,恐難達警惕效果,因認本案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