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
」 憲法法庭 賴清德 柯文哲 京華城案 死刑富二代組詐團3個月撈4億!軍師自恃庭長之子「招待所雜交吸毒狂歡」 21人被起訴
高雄檢警去(2023)年8月偵辦詐騙集團洗錢機房,發現高雄律師公會副祕書長陳逸軒當詐團「軍師」,警方陸續逮詐團「富二代」金主,和破獲藏身台中的水房,高雄地檢署7日偵結起訴並指出,主嫌洪碩甫、陳祤愷、陳冠羽、馬佳毓等人都是富二代,共組虛擬貨幣詐騙集團,還找律師同學陳逸軒當軍師,3個月內騙得4億多元,全案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等罪共起訴21人。檢警查扣富二代詐騙集團獲取的大筆現金。(圖/報系資料照)檢方指出,陳逸軒常以「刑事庭長之子」的高姿態待人,當車手被檢警逮捕時,便以陪偵名義辯護,暗地裡卻是在監控同時洩露偵訊筆錄給詐團高層,甚至協助詐騙集團隱匿不法所得。陳逸軒被逮時還一度否認犯行,不過在檢察官把手握資料攤開來,他自知難逃法網才俯首認罪。對於陳逸軒的墮落囂張行徑,檢察官痛批其價值觀偏差,難以想像若放任這樣的律師繼續在司法界服務,恐對社會和法界風氣帶來影響,甚至對國家帶來嚴重負面發展。另外,陳逸軒雖未取得詐團分潤,但光陪偵的律師費就賺了1百萬元,因此將1百萬元認定為犯罪所得,除此之外,檢察官也痛斥這群富二代坐擁優渥環境,竟貪得無厭、不思進取,從事新型態詐欺犯罪,犯罪過程濫用律師、代書專業,藐視司法,均起訴求刑5年2月以上。張嫌等人遭逮。(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陳逸軒的父親曾任法官,退休後轉任律師,哥哥也是法官,陳男大學畢業考上律師後,直接進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上班,他不到30歲就坐擁賓士車代步及配載勞力士黑水鬼名錶,還在個人社群帳號炫富,結果卻是捲入詐團洗錢案被收押。回顧案情經過,高雄市刑大去年8月查獲該詐團的車手隊,後續查出曾發生車手黑吃黑,富二代教唆手下脅迫車手簽立本票、交付護照,再送法院強制執行等情事,詐團還和45歲假代書溫和聯手,在車手被逮時由陳逸軒透過陪偵取得車手筆錄、遭扣押犯罪所得內容等,藉此製造斷點防止被檢警追查。地檢署委託執行署拍賣麥拉倫。(圖/報系資料照)檢警深入調查發現,包括32歲金主洪碩甫和30歲陳冠羽、陳翊愷等詐團成員都是富二代,另外31歲的馬佳毓父親是屏東某鎮代會主席,30歲的陳逸軒父親則是退休法官,一群人從高中就玩在一起。這些人花錢闊綽,出入名車代步,陳冠羽還曾帶陳逸軒到私人招待所開性愛群交派對,一起吸毒助興。至於集團主要操盤手、36歲的張耀元則是馬佳毓同母異父的哥哥,去年3月他們到寮國金三角經濟特區設置機房,再結合寮國經營機房的呂耀任(另案偵辦)擴大規模,直到今年7月被查獲。檢警抽絲剝繭破獲詐團後,查扣市價約7千萬元的兩間豪宅,以及包含新車價破千萬的麥拉倫、保時捷和BMW等多輛名車,都將在11日拍賣。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北檢京華城案遭疑「違反偵查不公開」 最高檢發交高檢署調查
近期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政治獻金案及京華城案,相關案件不斷被媒體報導,甚至有許多獨家新聞,引發外界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質疑。最高檢察署今(28日)發表聲明,針對立法委員質詢案件洩密的疑慮,已將此案移交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進行調查。根據最高檢察署的新聞稿,立委質疑檢方辦案過程中,部分細節經媒體披露,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此事也引發了民意代表、媒體和司法界的關注,各方在媒體與論壇上表達了對此問題的疑慮。最高檢察署強調,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的基本倫理,也是檢察系統長期以來的共識,旨在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並確保案件當事人能夠得到公平審判。為回應社會關切,最高檢已於25日將相關質疑交由台灣高等檢察署的「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進行調查,以查明事實真相。最高檢表示,檢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等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的規定,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最高檢將研析現行法規的不足之處,並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相關意見將彙整後報請法務部參酌。最高檢察署最後強調,法律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若民眾發現有具體違規事證,歡迎檢舉,檢方將依法調查並確保檢舉者的身分安全。
鞏固京華城案事證!北檢第九度提訊彭振聲
台北地檢署正在調查京華城弊案,22日北檢申請延押沈慶京和應曉薇。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因此無羈押的必要性,並申請具保停押。23日上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第9次被提訊,檢方為了釐清並鞏固他與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的相關事證,囚車於上午抵達北檢,在法警戒護下,將彭振聲帶入偵查庭進行應訊。據了解,檢方為了鞏固彭振聲、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明知違背法令,卻指示公務員配合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並提高京華城容積率至672%的圖利行為,當時柯文哲指定彭振聲為京華城專案的PM,兩人之間的分工將成為該案的重要關鍵。不過,彭振聲曾在台北市議會的「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小組」上表示,該案是由柯文哲親自交辦。此外,檢廉還懷疑有可疑金流流入彭振聲妻子的口袋。京華城案自8月28日起展開大規模的調查,檢方順利羈押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無給職」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3人。然而,該3人的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提出延押申請,近期法院將陸續召開延押庭進行審理。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預計檢方最快下週決定是否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收到北檢延押聲請後,立刻排定23日下午3點半將召開沈慶京的延押庭,24日上午10點50分將開應曉薇的延押庭,至於吳順民的具保停押庭則排在25日下午2點半進行。根據法界人士分析,如果京華城案的主要被告沈慶京和應曉薇確定被聲請延押,至於貪污圖利及收賄案件「起訴不可分」的原則,目前在押的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被檢察官聲請延押的機率將大幅增加。
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女童遭重判 北檢決議核發補償金給受害人
台北市某私立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重判28年,被害的5名女童家屬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的4名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共計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檢方近日將開會審議後核發。但毛男的惡行不止於此,經檢警追查後,又查出毛另涉嫌性侵、猥褻並偷拍幼童、少女,有39名幼童受害,北檢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毛男,檢方痛批毛惡行致令童真折翼,家長同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估計受害人恐達數百人,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法界人士認為,由於被害幼童眾多,若家屬持續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恐破千萬元,將創下去年7月1日修正實施《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檢方累計核發性侵害補償金最高的個案。檢警查出,毛男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間,涉嫌於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扎男涉犯224罪,累計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刑2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首度審理,在押的毛男出庭時,還囂張地怒瞪媒體。去年7月1日修法實施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被害人或家屬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或家屬可依法申請性侵害補償金,補償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毛男先前侵犯的5名被害人,家屬已陸續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已核發4名被害女童性侵害補償金,每名被害人獲得最高補償金額40萬元,總計核發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申請案近日也將開會審議,預料北檢也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由於毛男又因另案涉性侵、猥褻39名幼童,若被性侵的被害人家屬再陸續向北檢申請性侵害被害補償,法界人士估計,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補償金恐破千萬元,將創下紀錄。
高雄前典獄長陳世志驚爆逝世!曾遭「6越獄犯挾持」驚險過往曝
高雄大寮監獄曾於2015年發生「6嫌越獄案」,當時時任監獄典獄長陳世志還被受刑人挾持作為人質,而這也是台灣獄政史上首次有幹部遭劫持,所幸最終被平安釋放,然而如今陳世志卻傳出辭世消息,令外界震驚不已。根據《記者爆料網》報導,高雄前典獄長陳世志於2021年屆齡退休,怎料才剛享受退休生活3年多,就有消息傳出,他已於今年10月8日離世,享壽70歲。據悉,陳世志疑為「心因性休克」導致他整個人浸泡在健身房的大眾池中,被旁人發現救起後已失去意識,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回顧陳世志的過往事蹟,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他曾被嫌犯挾持,2015年2月11日高雄大寮監獄發生重大暴動事件,當時6名受刑人打傷管理員後,隨即搶奪槍枝及子彈企圖越獄,而擔任典獄長的陳世志與副典獄長賴政榮、戒護科長王世倉等3名幹部,也均遭劫持淪為人質。與警方對峙過程中,陳世志不停從中與犯嫌斡旋,6名逃犯自知難逃法網,於是紛紛在陳世志面前飲彈自盡,歷經14小時的生死交關,最終典獄長也自行平安脫困。不過事後典獄長陳世志,副典獄長賴政榮,戒護科長王世倉等3人,被矯正署認定管理不當遭到降級處分,如今陳世志卻傳出死亡噩耗,讓司法界感到相當扼腕。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智慧財產權」課程被盜 網紅律師傻眼:不要去買
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經常在社群針對時事做討論,也會分享許多法律知識,臉書擁有超過11萬人追蹤。她昨(24日)無奈透露,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課程居然被盜了。而不少人看完直呼,「這網站真的要好好上智財課。」也有人建議,直接提告,變成實例。陳宇安在《巴毛律師混酥團》表示,自己開在hahow的智慧財產權課程居然被盜了。她傻眼驚呼,「你什麼不盜你盜智財課程,聽說很多其他課程也被盜了,大家不要去買啊!」檢視hahow網站上,課程內容提到,瞭解智慧財產權三大領域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的基本知識,在生活及工作上避免誤觸智財法界限,更懂得保護自已的權利。而盜版網站上,標題一樣,且還特別標明DVD版。陳宇安說,「要買我的課程記得去hahow買,或是看看你們公司有沒有買hahow的內訓課程,也會有我的智財課程喔。」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直接變實體課程」、「這網站真的要好好上智財課呢」、「什麼不盜,偏偏盜律師講智產權的影片,太歲頭上動土」、「接下來有提告的實例了」、「這個年代用DVD也是挺復古」、「我覺得有點好笑,好荒謬」、「你可以教他打智慧財產權訴訟,實際演練」。
仍舊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太輕 難以遏止犯罪
近年酒駕頻傳,造成不少家庭破碎,依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檢察官偵結的20多萬名酒駕犯中,累犯有3.6萬人,法院判決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平均刑度為18.3個月;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連法定刑一半都不到,刑度過輕,恐怕難以遏止酒駕犯罪。據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酒駕案件偵查終結有犯罪嫌疑者逾20萬人,其中酒駕初犯者18萬6392人,占83.3%,2犯者2萬7711人,占12.4%,3犯以上者9560人,占4.3%,可見酒駕累犯問題嚴重。此外,全國地檢署執行科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短期自由刑得易科罰金人數計18萬9669人,其中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占7成3,聲請易服社會勞動1萬9185人,占1成。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8570人,不准比率為6.2%,呈上升趨勢,自2019年2.7%上升至2023年14.0%,為近5年最高,原因是檢察官對於判決有罪確定者從嚴審核,對於酒駕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不准易科罰金所致。近5年執行酒駕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20萬4867人,其中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95.9%,平均刑度為3.6個月;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以判處1年以上至2年未滿占61.4%較多,平均刑度為18.3個月,只有4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占45%,平均刑度37.8個月,只有145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對酒駕案量刑偏輕,刑度大多未達法定本刑一半,恐給予酒駕者僥倖心理,難以遏止酒駕犯罪。(開車不喝酒 酒後不開車)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墨西哥司法改革「法官民選」通過 美駐墨大使批:民主的重大風險
墨西哥參議院於當地時間11日以微弱優勢通過了一項備受爭議的司法改革法案,推動全國法官由普選產生,根據該改革法案,墨西哥將允許民眾通過普選選出各級政府的法官。這也讓墨西哥近期反對聲浪不斷加劇,尤其來自司法界,包括最高法院的法官在內的司法工作人員已經展開罷工,導致全國大部分法院關閉。根據《路透社》報導,該改革由即將卸任的總統羅培茲歐布拉多(Andres Manuel Lopez Obrador)提出,他長期批評該國最高法院,指控其阻撓他的一些主要政策提案。他認為這項改革有助於根除司法部門的腐敗,並使其更符合民意。而經過超過12小時的激烈辯論,參議院以86票贊成、41票反對的結果通過該改革案。投票過程中,有不少抗議者闖入會場,與官員爆發衝突,並有人揮舞墨西哥國旗,高呼口號。根據參議院通訊小組的報告,至少有一人在騷亂中受傷,一名反對派參議員指稱抗議者曾向他投擲汽油。而羅培茲歐布拉多在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對投票結果表示樂見其成,並承認該改革存在爭議,「這是立法者的決定,無法讓所有人滿意,但我屬於那些對改革通過感到高興的人」。下一任當選總統克勞蒂亞辛鮑姆也支持此改革,並表示,「法官、治安法官和部長的普選將強化我國的司法體系,腐敗和特權將逐漸成為過去,真正的民主與法治正在建立」。然而批評者指責這是一場權力爭奪,將削弱總統權力的最後制衡。人權團體猛烈抨擊該改革,認為其「破壞權力分立」,並侵蝕民主。這項改革在下議院順利通過,羅培茲歐布拉多的執政聯盟在參議院通過後,必須獲得全國32個州立法機構的批准。瓦哈卡州和塔毛利帕斯州已率先通過該法案,預計其他州也將跟進。美國駐墨西哥大使肯薩拉查罕見地對此提出批評,稱法官選舉「對墨西哥的民主構成重大風險」,此言論引發兩國之間的外交緊張。有商業團體則警告,改革可能削弱投資環境,導致比索貶值。目前墨西哥的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批准;聯邦法官則由司法委員會經專業考試和課程評估後選出。如果該改革生效,約7000名法官將需要通過選舉爭奪席位,或交出職位給受歡迎的候選人。
控檢濫權1/檢察官法警書記官聯手阻陪偵?律師控新北地檢剝奪被告合法權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幾經波折後遭收押禁見,民眾黨痛批檢方濫權,對柯展開司法追殺。律師張耀宇說,柯文哲涉案眾所矚目,在全國拿放大鏡檢視下都還會傳出檢方濫權,更何況是一般人,日前他就親身經驗一起檢察官濫權的實例。有一名被告要委任他辯護,但竟遭法警、書記官百般阻撓,最後通知律師還給了錯誤的開庭時間,結果律師趕抵時,庭訊已經結束,迫使被告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接受偵訊,剝奪被告合法權益。他認為檢方刻意不讓律師陪同被告偵訊,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申訴。張耀宇說,上個月底單親爸爸「阿哲」(化名)來電聲稱,因為遭利用充作詐騙車手,被警方逮捕,希望律師能在替他辯護,但當時他已經安排出庭,因此請另一位律師曾威凱先代替他前往警局,陪同阿哲接受警訊,但因為曾律師第二天也有事,所以等到第二天阿哲移送到地檢署時,再由張接替幫被告辯護。律師曾威凱在臉書貼出聲明,嚴厲譴責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妨礙被告依法選任辯護人。(圖/CTWANT合成圖)張耀宇重現當天事件經過說,隔天下午他前往新北地檢署,要求與阿哲見面時,法警聯絡負責的檢察官後竟告訴他,因為他不是阿哲的委任律師,不得辦理律見。張耀宇解釋,因為他先前有事,所以先請曾律師幫忙,阿哲確有委任他的意思,而且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隨時可以選擇委任律師協助,只要法警轉達檢察官當場詢問阿哲意願,就可確認此事,但法警卻拒絕轉達。張耀宇直接打給書記官,對方也回答「法警說的就是檢察官的意思,我沒有辦法另外轉達什麼」,檢察官不讓張耀宇律見阿哲,也不准遞交委任狀給阿哲簽名。張耀宇百般無奈,只好打電話給遠在士林地檢署的曾威凱,請他開完庭後儘速從台北市士林趕到位在新北市土城的新北地檢署;曾威凱趕緊致電新北地檢署聯絡這位書記官,對方告訴他檢察官將在下午5點半開庭偵訊,要他趕緊前往。只不過,曾威凱火速在下午5點多趕到新北檢署,偕同張耀宇要律見阿哲為待會開庭做準備時,法警卻告訴他們「阿哲的案子已正在開庭中,必須經檢察官同意才能到庭辯護。」兩名律師四目相視等到5點18分,曾威凱才獲准進入偵查庭,並當庭確認阿哲也有委任張耀宇,檢察官才讓張耀宇進入,但令人傻眼的是,庭訊已經結束了。《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圖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圖/記者黃耀徵攝)張耀宇指控,書記官明明通知事務所是下午5點30開庭,曾律師5點左右就趕到地檢署,但事後檢視庭訊筆錄記載,檢察官當庭問阿哲「聯繫不到辯護人,你可否單獨自行接受詢問?」然後在在4點56分就已開庭,還記載「曾威庭律師遲到入庭5:18」。張耀宇指控,檢方不可能「聯繫不到辯護人」,後來也證實根本沒聯絡律師,而且趁律師未到場之時,就提前開庭,並誘騙阿哲自己一個人接受訊問,阿哲曾多次表示有選任張律師,而他本人明明就在地檢署傻傻等了三個小時,卻不被准許與阿哲簽委任狀,甚至法警還守住門口,對他大吼「你不可以進來」。因此,庭訊結束後,二名律師與阿哲都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律師鄧湘全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無論在法庭報到時、還是庭訊的過程中,都可以要求律師到庭辯護;也明訂要告知辯護律師開庭的時間、地點,以及有多少彈性時間等待律師到庭。另名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這項指控內容屬實,檢察官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第98條》之規定,有不正訊問之嫌,偵訊的證據力恐造成瑕疪,且導致刑事被告無法實質受律師協助,侵害被告憲法保障權益。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就律師所提出的書面申訴進行調查,查明事件經過確實的情況為何。
媒體爆料柯文哲隨身碟「1500沈慶京」成收賄證據?法界人士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捲入京華城弊案,繼170萬及700萬不明金流等繪聲繪影的指控後,《鏡週刊》等媒體昨又爆料,檢廉在柯住家搜出的隨身碟中,發現「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影射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也被質疑是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北檢回應了。《鏡週刊》、《三立新聞》等媒體昨爆料,檢廉日前搜索柯文哲住家時,搜出一只關鍵的USB隨身碟,其中有一表格檔案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影射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但也有說法指出,檔案中記載的「1500」是指柯文哲與沈慶京碰面的時間,也就是下午3點。對此,1位檢察官出身的法界人士也認為,若檢方有掌握到相關金流,且手中握有確切證據,有可能說服法官,柯文哲涉犯收賄罪的嫌疑重大,然而從裁定結果來看卻並非如此,可見法官認為柯收賄的指控,仍須更多的證據佐證。針對媒體的含沙射影,民眾黨回應,報導稱柯文哲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後又更改內容,刪除1500「萬元」的萬元用字。然而案件目前仍在偵查中,卻看到《鏡週刊》、《三立新聞》未經查證就「搶獨家」亂爆料,以未經證實的消息,試圖影響社會輿論帶風向,以及法官心證,要求北檢對此說明。台北地檢署則回應,不予置評、無法證實;並表示無法確認相關細節。案件目前仍在偵辦中,檢察官將依據調查結果釐清相關事實。此前,黃國昌就痛批,《鏡週刊》完全不敢提及其所惡意扭曲的「不明資金」的數字從何而來,在抹黑報導翻車後,突然又改口狡辯,除了丟盡第4權的臉,還公然承認自己就是賴清德政府及鷹犬北檢的打手。
在野黨主席被押 侯漢廷籲在野黨應速從法界新生代紮根才能避司法追殺
針對北院裁定羈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而且限制通信與接見,無黨籍議員侯漢廷今天指出,民進黨長期在大學法學院、司法國考生界扎根,建立關係。他以自身觀察為例,大學及研究所時期,就只聽過民進黨辦活動、從沒看過在野黨辦活動,「在野長期不做」,因此,一旦這些法學新生代考上律師、檢察官,會用什麼眼光看待在野黨也不難想像,如今柯P的處境就是例證。他分析,柯文哲被羈押後,藍營唇亡齒寒,在野黨能否繼續制衡執政黨也成為問號。他分析,柯文哲原本有能量扛起制衡執政黨的大旗,但如今他被聲押,外界或認為立委黃國昌可能接柯的班,但他直言黃國昌「很難」,除因黃出身綠營,仍有許多藍營支持者對他不信任,過去還曾多次為難過中天、人格魅力也比不上柯文哲,頂多只能鞏固小草,白營力量要外擴會很困難,在此之下,制衡執政黨的重擔勢必落在國民黨身上,對國民黨是相當嚴苛的考驗,若接不起來,藍營也會有問題。台北地院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羈押禁見,雖然之前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也曾因案遭法院羈押,但是時代力量在檢方聲押同時就將徐停權,而柯文哲則是近年第一位「任內就被羈押」的在野黨主席,也引發民眾黨強烈抗議政治介入司法,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柯未被羈押前也公開聲援柯,藍營會不會繼白營之後「落難」,也成為外界觀察重點。侯漢廷今天在網路節目中示警,法界長期以來被視為與民進黨關係比較好,原因有很多,在野黨很少經營司法界關係是原因之一。他在大學時期,就只有看過綠營在校園中辦活動,從來沒看過在野黨辦過類似活動,如果在野黨不主動出擊,這些法律系、法研所的學生,能夠瞭解在野黨的理念進而認同嗎?再加上法研所、法律系的老師原本就以親綠的學者居多,養出一批批檢察官、法律人員當然「自然就親綠」,還形塑「只要聽民進黨的意見辦案,自然就容易升官發財」。侯漢廷說,在這種親綠氛圍下,司法界雖然還是有藍綠白都辦、不分顏色的檢察官,但是他們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在野黨現在不僅在政治領域抗衡執政黨是苦戰,現在還有司法領域也是苦戰。但即使如此,他仍認為民眾黨如果號召群眾衝北院,「這不是一種理想的方式,不可取」,畢竟如果民眾黨去衝可以被容忍,黑道也去衝可不可以,以前在野黨批評太陽花衝進政院不可取,現在又該怎麼自圓其說?「但民眾黨現在恐怕也想不到別招,那怎麼辦?」,侯漢廷認為,民眾黨動員衝北院北檢,勢必消耗原有已經受到衝擊的能量,對民眾黨相當傷,即使要輪流守在北撿前面「請問要守幾天、能守幾天?」。他認為,柯文哲被羈押只是開始,未來柯文哲一定會被起訴、還被判有罪,檢方一定會想盡辦法策反其他關係人咬住柯P,接下來戰場就移到司法,而且時間會拖很久,在野黨必須設法型塑力抗執政黨政治干預司法的形象,才能繼續維持立院藍白合,爭取多數選民認同。
砍在刀口1/攔國會改革又「追殺」在野黨主席 大法官&通傳委員人事恐團滅
立院新會期9月2日拉開序幕,除將審查歲入、歲出雙創新高的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外,還要開審大法官、NCC委員及考試委員等重要人事案。據了解,若認為大法官、NCC委員甘淪綠營馬前卒,藍委將採嚴審封殺所有人事案,恐怕創「團滅」紀錄。藍營高層人士指出,賴政府大動作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意在透過裂解民眾黨,讓白營年輕票流失,並藉此嚇阻藍白合,畢竟唯有在野黨失去在立院過半優勢,執政黨才能全盤掌控政局,但白營師法前民進黨立委蘇治芬以「政治迫害」拉高與檢方抗爭,白委若在此時投靠綠營,形同置柯安危於不顧。該人士還說,綠營攻防主軸很清楚,就是與人數優勢的在野黨對抗,在野黨拒從,就持續「極限壓迫」、「用時間換取空間」。包括從國會改革案綠高喊青鳥反制,政院直接下令要NCC副主委續代理主委,考試院部長可代理考試委員逕行開會,提名「反國會改革、反廢死立場鮮明」學者出任司法院長等連串作為,不難看出民進黨已經將「憲法解釋權」視為主場優勢,看扁在野黨資源少、意志弱,要拼「狹路相逢勇者勝」。「過去八年立院表決,國民黨落敗主因是藍綠立委人數差太多,但國民黨忘記自己在野、瞻前顧後,無戰鬥意志,的確也讓支持者失望」該藍營高層並舉例,綠營在立院休會期間,強力主張應開臨時會審查考委、NCC委員人事案,考試院、NCC也配合府院黨喊話,藍內部再度出現鷹、鴿派,對是否要開臨時會各執一詞,最後鷹派主張險勝鴿派,讓立院院長韓國瑜步子得以踩穩,後來臨時會也沒開,在野支持度也全不受影響,因為人民在意的不是考委是否從缺,而是在野黨有沒有「態度」。北檢聲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出師不利,被北院裁示無保請回,小草與白營強烈抗議政治干預司法,新會期「白綠」合作轉變微乎其微。(圖/記者黃耀徵攝)「關鍵在賴總統的一念之間,是否仍要選擇對抗老路」立院新會期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受訪時強調,司法界有太多值得尊重的學者法官、檢察官,都更適任大法官,但總統總統卻讓大法官候選人名單充斥意識形態、政治爭議,用人唯親,未把握改革契機令人遺憾。林思銘說,對於大法官候選人名單,不僅藍營炸鍋,輿論也譁然。「的確有藍委要求將NCC委員、大法官候選人名單全數退回府院拒審,但「拒審」是昔日在野立委席次少時不得不為的無奈作法,如今已席次過半,採取拒審實在說不過去,既然賴總統勇於提出爭議如此大的名單,黨團也決定「直球對決」嚴格審查,該投票封殺的就封殺,審查程序都依憲法處理,結果就交由全民公評。林思銘指出,對於立院新會期在野黨團結合作非常有信心,而綠營透過檢廉大舉搜索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疲勞轟炸般的審查,法院卻裁決無保請回,凸顯政治干預司法、欲分裂在野力量的企圖。他也不相信部份名嘴所指會有白委在此案後,轉與綠營合作的說法,畢竟民眾黨8席立委對於民進黨政治操作都同仇敵愾,他絕不相信此時會有人冒著被小草唾棄的風險,轉而舔綠。國民黨立院黨團直指賴總統提名的新任大法官是「史上最爛名單」,並強調在野黨將直球對決,嚴格審查。(圖/國民黨團提供)立委羅智強也認為,賴總統提名7位大法官候選人中,張文貞、廖福特、陳運財等人,都曾公開表態主張廢死,憲法法庭9月就要宣判死刑存廢,賴總統還在此關鍵時刻執意提名「表態」支持廢死大法官,與超過8成4反廢死民意對著幹、無視「民主政治是化解社會爭議機制」,拒絕與在野代表的多數民意溝通,若引爆社會對立衝突,總統要負責。「NCC前任委員林麗雲、王維菁7月卸任主委後,直指NCC嚴重腐敗,不僅運作淪首長制,NCC內更瀰漫失敗主義」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藍委李彥秀認為,NCC委員等卸任才敢講真話,雖遭強烈批判,但也印證NCC內部已變成一言堂,更凸顯立法院對NCC新任委員人事案的把關重要性,對於立院在野合作,國民黨仍抱持樂觀,民進黨想要分化在野、個別擊破,不會成功。民眾黨立院黨團在9月2日立院報到時,則痛批執政黨運用司法對黨主席柯文哲羅織罪名,強調會以理念、價值迎接會期,是否符合台灣人民利益等原則持續正常運作,請支持者拭目以待。
NONO二度出庭!2女畫出「家中格局」成鐵證 他竟喊:不認識
士林地院審理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騷擾、性侵猥褻6名女子,今(2)日下午第二次閉門開庭約1個多小時,NONO乘坐保母車,由律師陪同出庭,下車後不發一語,一度停頓腳步,似乎有話想說,不到3秒又往前進入安檢門,據了解,NONO否認犯行,就連被害女生畫出其家中「樓中樓格局」,仍稱不認識她們。NONO庭後與律師團交頭接耳地商量對策,不甩媒體提問步上保母車離開。身穿白色襯衫、黑色長褲,戴著藍色口罩的NONO庭訊約1個多小時後步出法庭外等候簽名,身體靠緊律師,並在其耳邊低語,看上去相當焦慮不安。離開法院,面對媒體提問仍不開口回應,快步與律師前後上保母車離開。據悉,有兩名女性受害者曾經到NONO家中並遭受侵犯,她們詳細描繪出NONO住家樓中樓的格局,以此證明彼此相識,然而,面對這些指控,NONO仍堅持否認犯行,並表示不認識她們。檢方調查出NONO利用身為藝人「B咖一哥」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在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為藉口,讓不知情的被害人與他獨處,進而伸出狼爪。檢方認定一共有6名女子受害,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審酌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慾就做出這些惡劣行徑,可說是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甚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況,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有法界人士認為,若NONO被判屬實,而且都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恐怕得面臨至少10年的有期刑期。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國民黨團痛批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 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
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國民黨團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賴清德總統提名充滿酬庸,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令國人失望透頂。國民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8月30日公布 7名大法官提名人,其中包含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雖然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大法官的任用資格標準,但大法官所應具有的最重要特質,是需要完全的超然性與獨立性。但這次的提名名單,看到一片綠友友與賴友友,不僅酬庸的意味濃厚,政治黨派的立場傾向,更是明顯無疑。賴總統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林思銘認為這樣的名單,只是淪為被執政黨控制的專屬大法官,未來包含憲法法庭,是否可以中立的運作,以符合社會的期待,及國家憲政發展是否能平衡穩定,都讓人充滿疑慮與擔憂。 林思銘舉出,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根本就是擺明未來司法院的掌舵者,在船還沒出航之前,就已經下錨定位。這樣的定錨效應,最危險的地方在於,一開始就將不適當,且自認為是正確的立場作為起點,並就此作為未來決策的基礎。國民黨團續指,又像是被提名人廖福特,他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經擔任賴清德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監交人,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或是像劉靜怡曾擔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而這樣政治立場鮮明,並充滿爭議性的名單,將來更可能成為政府與民意衝撞的前鋒部隊。 因此,為了維護大法官應有的超然獨立、日後國家的憲政穩定,以及人民意志的伸張,國民黨黨團是完全無法認同與支持這樣的名單,嚴正要求總統府重新提出,讓大法官能成為社會最能信賴,以及維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會依下列標準審查大法官提名人:一、大法官需要學有專精,重要學術著作或是深厚的實務經驗。二、高尚的品德,深孚眾望,行為處事上不可有任何的不良紀錄。三、要超然獨立。四、尊重民意。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總統府提出這份大法官名單,充滿了政治酬庸,用人唯親、用人為綠原則。尤其是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外界都知道他是政治變色龍,擔任過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外界看到,賴清德總統從交通部長到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恣意妄為地拿國家名器酬庸競選幹部,難道這是代表跟對了人選上之後,就可以吃香喝辣、位居高官?王鴻薇說,姚立明的被提名,不僅僅是在野黨無法接受,據了解有更多中間選民無法接受。王鴻薇指出,大法官現在進行的釋憲案,其中有關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現在15名大法官當中,有9名大法官心證明確支持廢死。這次提名7位大法官名單,廢死立場明確的高達6名。難道這是賴清德總統要告訴社會大眾,將要追隨前總統蔡英文廢死的腳步,直接廢死?無視高達8成國人反廢死民意?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張文貞參與反國會改革連署、何賴傑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和卡管連署、陳運財支持廢死明確、何賴傑和劉靜怡曾經參與卡管連署、廖福特是民進黨仲裁會主委,中天電視撤照人、反國會改革和支持廢死。王鴻薇提到,過去發生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四度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遲遲沒有做出決議,廖福特就是評鑑委員之一,是否涉嫌包庇性騷?外界自有公評、檢視。王鴻薇質疑,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提名名單,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找司法打手嗎?藍委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守護者,職權包括憲法解釋、政黨違憲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懲戒權等,賴清德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名單,是史上最爛、最糟糕的名單。翁曉玲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出這份名單,不是維護司法獨立、憲政體制,而是維護綠色政權,聘一群司法打手,全面掌控國家憲政機關。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已經令人失望,現在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完全是站在維護民進黨意志,倘若這群大法官提名人擔任大法官,可以預期司法將不再受人民所信賴,對於司法獨立性與去政治化感到失望。翁曉玲提到,大法官的組成是依據《大法官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其中第一項列出六項大法官選任標準,包括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等等。但是這次大法官提名人當中,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身的王碧芳,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烱燉和張瓊文都是資深法官,但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司法界資深法官。翁曉玲認為,現在大法官組成,是欠缺精通民事專精的大法官。「更令法界跌破眼鏡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翁曉玲指出,張文貞教授提名為司法院院長,過去根本沒有擔任過重要行政職務,只擔任過交大法學院長,也非法官出身,遑論參與過司法院會議運作,未來擔任院長,有辦法解決現任院長許宗力都無法解決法官過勞的問題嗎;再看看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提名理由是「研究法學負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但近20年來,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法學著作,長年遊走在政治圈,只有選舉的政治經驗,這樣的政客擔任大法官,難道不是政治酬庸?如此政治變色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豈不是侮辱了司法院?至於其他大法官提名人,是長期支持法理台獨學者,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為法理台獨做超前部署?國家未來福祉與安全,難道就要被這群人掌控,人民能夠安心嗎?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確定提抗告! 法界分析:面臨2大挑戰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也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律師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後續至少有2大挑戰。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結果一出,北檢收到不少批評聲浪,並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至少有2大挑戰:1 前副市長彭振聲稱柯文哲交辦,北院裁定竟認不算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的主要理由,是柯文哲未出席圖利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決議,不算涉嫌重大,因此只裁定收押彭振聲,但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已陳稱「市長交辦」,共犯已明確指證,北院仍認定不構成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無保理由經北檢提起抗告後,將面臨挑戰。2 實質影響力是否雙標?高院在鄭文燦聲押抗告裁定,留下了卸任市長仍有「實質影響力」見解,發回後鄭文燦裁定收押。柯文哲案的抗告也會到高院,同樣是卸任市長,柯文哲更是現任黨主席,會沒有「實質影響力」?這是司法是否雙標的挑戰。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年輕名律卻是詐團軍師!出身法律世家 30歲擁豪車名錶喊:人生成就解鎖
高雄市律師公會前副秘書長陳逸軒被高雄檢調發現,疑似協助詐騙集團運作洗錢、洩密、居中聯繫擔任軍師的角色,21日將陳逸軒約談到案後,依組織犯罪、詐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陳逸軒出身法律世家,父親曾任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及庭長,幾年前退下擔任律師。陳逸軒自己則不時在社交平台上PO出勞力士名錶、賓士豪車等照片,作風相當高調。據了解,陳逸軒今年僅31歲,世新大學法律系畢業。由於其父親曾任法官、庭長,也是高雄市知名老牌律師,目前是高雄某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因此陳逸軒2017年通過律師考試後,便進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跟隨父親開始拓展法界人脈,在高雄市新生代律師中被視為明日之星。然而檢警調查發現,檢警近幾個月來破獲數個詐欺集團,都有陳逸軒參與。疑似利用協助詐欺集團車手陪同接受警方偵訊時,從中獲知偵查秘密後,通知其他共犯及車手集團首腦,協助詐騙集團成員逃避刑責及湮滅證據。為此,高雄地檢署指揮高雄市刑大,21日同步查緝詐騙車手集團,將陳逸軒拘提到案偵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逸軒涉嫌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此外,檢警懷疑陳逸軒另有幫其他律師牽線協助詐騙集團脫罪,目前正擴大追查其他律師涉案情形,案情有升高的可能。陳逸軒的社群帳號上,時常可以看見他出入高檔餐廳,或是曬出價值不斐的名錶、名車等消息。比如2022年就已經購入要價約300萬的賓士E-CLASS名車,或是價格30萬起跳的勞力士黑水鬼名錶,物質生活十分闊綽。陳逸軒在社群帳號上曬出價格至少30萬起跳的勞力士黑水鬼名錶。(圖/翻攝IG/c.y.s.1217)有趣的是,《ETtoday新聞雲》指出,陳逸軒雖在IG上曬出他2023年擔任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的聘書,但如今點進高市律師公會的網站,卻發現他已從該頭銜被「除名」,是因他遭羈押而被公會火速「切割」,或是另有其他原因,令人玩味。陳逸軒在IG上曬出他2023年擔任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的聘書。(圖/翻攝IG/c.y.s.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