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人士
」 賴清德 許宗力 死刑 京華城案 北檢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內湖母女遭詐1200萬輕生!遺書曝警嗆「怎麼還沒死」 檢不排除教唆自殺罪偵辦
台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因落入詐騙集團「投資陷阱」,不僅投入畢生積蓄,就連房屋也拿去抵押借款,最終遭詐1200萬元。受騙甯姓母親向警方報案時,卻遭員警嘲諷「還會被騙喔?」、「怎麼還沒死?」等話語。甯姓母親、曾姓女兒受騙後大受打擊走上絕路,遺書中提及遭警方羞辱,事件才因此曝光。如今,該名員警不僅被記過調職,後續還將被函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表示,不排除朝刑法275條教唆自殺方向偵辦。據了解,在內湖地區開早餐店的55歲甯姓婦人,2024年7月在臉書看到詐騙集團假冒投資網紅「柴鼠兄弟」之廣告,遂加入詐團開設之LINE群組,陸續將多年來經營早餐店賺來的積蓄投入其中。她還邀請擔任會計師的28歲曾姓女兒一同加入投資,2人甚至將房屋抵押,借款投資。當母女2人陸續以匯款、面交方式交付超過1200萬元現金後,在11月底遭到詐團偽裝之理專封鎖,母女倆這才驚覺受騙。甯女12月4日前往內湖警分局港墘派出所報案,承辦的劉姓員警先請甯女備妥相關資料,並於6日上午致電甯女,要約定時間進行二次筆錄。沒想到,劉員在電話中以戲謔的口吻質問被害人:「這個新聞報那麼久了,妳們還會被騙喔?」、「妳怎麼還沒死,怎麼還活著」、「妳怎麼不去死一死?」等話語。甯女與曾姓女兒疑似因為失去畢生心血、連棲身住所都將不保,原就心情低落,沒想到報警求助還遭羞辱,最終選擇在住處輕生。警方在現場發現母女2人留下遺書,不僅說明遭騙的來龍去脈,還特意斥責港墘派出所員警的荒唐行徑,經警方回溯派出所內電話錄音,劉姓員警的不當言行才因此曝光。對此,內湖分局回應指出,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4日受理報案後,於6日上午致電給母親約定時間前往製作2次筆錄,過程中言詞不當、缺乏同理心,經分局召開考績會決議,對劉姓派出所員警記出1大過處分,將其調整至警備隊;而港墘派出所所長則因監督不周遭記過1次,另分局長自請處分。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劉姓員警後續將被函送士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出,不排除朝刑法275條「教唆自殺」偵辦。法界人士指出,若原本當事人並無輕生意願,但在他人言論或行動刺激下付諸實施,就會構成教唆自殺要件。◎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查扣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票 「這裡還有60張」未再販售原因曝
天王周杰倫12月舉辦的《嘉年華》演唱會引爆黃牛票風波,檢警大動作掃蕩後,被視為「全國最大黃牛」的組織成員劉旻岳涉嫌詐欺等罪,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劉男持有60張疑似非法程式購得門票被檢察官查扣,由於劉男堅持只是代購,否認犯罪,因此還未能依刑事訴訟法規,進行偵查中變價程序。全台最大「黃牛夫妻」妻子張女複訊後,以20萬元交保並境管。(圖/報系資料照)由於劉旻岳否認販售黃牛票,堅稱是代購,不過檢察官認為劉男涉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不正方式取得訂票憑證、《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且有共犯未到案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劉男一度情緒失控喊「我不服」,大鬧法庭拒絕法警上銬,而劉男的張姓妻子則以20萬元交保,全案仍持續偵辦中。警方10月間鎖定疑似這個號稱「全國最大黃牛」的駭客集團,嫌犯劉旻岳在網路上預售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並向64人收取共200萬元訂金,循線在桃園飯店將劉男與妻子拘提到案。據了解,劉男依客戶指定座位下單後,視場次時段、市場需求,以高價販售牟利,而北檢所稍早也查扣了60張門票。不過這些被查扣門票為何無法重新上架販售,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法界人士說法,士林地檢署稍早偵辦邱姓男子涉嫌販售的黃牛票案,之所以能在案件偵查階段重新販售,關鍵在於邱男坦承且同意變價。至於北檢偵辦的60張黃牛票案,被告劉男因為否認犯行,即使門票已被依刑案犯罪證物查扣,也不能強行變價,不過售票單位可循民事契約精神,直接將問題門票作廢,重新上架販售。
新版《精神衛生法》配套不足 社會大眾仍有「這些」疑慮
民眾對新版《精神衛生法》的疑慮新版《精神衛生法》12月14日上路,修法宗旨在於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但社會仍有不小疑慮,不少民眾擔心社區內恐隱藏更多不定時炸彈。專業醫師質疑若配套不足,倉促上路恐使美意打折;法界人士則呼籲慎選參審員。以2021年震驚社會的屏東縣「挖眼案」為例,高樹鄉新南村超商女店員遭楊姓精障男子攻擊致左眼球塌裂、鼻梁碎裂,當時村民抗議怒訴「為何又把不定時炸彈放出來?」隨著時間流逝,女店員已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害怕的傷心地,但新版《精神衛生法》要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甚至將強制就醫的決定權交給法官裁定,消息一出,觸碰村民心中傷疤,新南村長張吉源不解地問,「誰能保證精神疾病患者不再發病?再出事誰來負責?」挨批顧患者人權 無視民眾恐懼張吉源強調,大家不是歧視精神疾病患者,但事實就是無法預防,楊男不就是反覆強制送醫後又回歸社區犯案嗎?「我們要怎麼跟他們相處?」一位家庭主婦無奈的說,看過種種社會案件後,不可能不防備他們,這樣算歧視嗎?回歸社會正常生活,真沒那麼容易。新版《精衛法》有一項重點規定,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就醫由原來專科醫師鑑定,改採專家參審投票裁定,除法官一人為審判長外,另有參審員二人組成合議庭,參審員應包括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各一人。雖然上述規定的施行日期尚未訂定,但多數民眾仍不理解如此作法,有人憂心忡忡說:「遇到恐龍法官怎麼辦?」並認為,不能因病患狀況一時好轉就放出來,因為沒人知道何時再發病,政府不能只顧精障者的人權,無視一般人的恐懼。強制住院 改法官與參審員決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院長涂秀玲解釋,新制及相關子法還在司法院和衛福部研議,進行完善規畫。但基層法官提醒,慎選擔任參審員的專科醫師和病人權益團體代表是關鍵重點,畢竟法官需他們提供專業見解,且採3票等值、共同投票裁定。法界人士指出,強制住院為期2個月,但通常患者住院治療2、3個星期就穩定下來,可回原環境和社區生活,有狀況再聲請強制住院,新法對於強制住院規定聲請延長改成以1次為限,是否不足?主管機關應滾動修正。工作風險高 治療師流動率也高「隔壁住著精神疾病患者,你會安心嗎?」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大眾普遍存疑。不過高雄長庚醫院精神部副部主任洪琪發認為,出發點是好的,只要掌握患者出院後就養、就學、就業都有保障,患者的表現也能無異常人。他強調,若中央廣設心衛中心,除需補足人力,人員訓練也要到位。但他坦言「做這行心理素質要很高」,因治療師赴案家探視時,對方可能有家暴、性侵等紀錄,不少治療師認為工作風險高,導致人員流動率也高,這是政府需克服的挑戰。目前相關配套仍顯鬆散,外界也關注安置床位是否足夠。屏東縣衛生局說,新法上路與床位沒衝突,因各醫院都依規定辦理,例如屏東縣,目前精神急性一般病床每萬人設置比率達4.5床、精神慢性一般病床達7.6床,都優於衛福部規定。
影射台南數間牛肉湯都加「牛骨粉」挨告 他道歉:沒惡意批評
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點名台南數間牛肉湯店都加「牛骨粉」,這也讓業者不滿喊告,而風波越演越烈,原PO也道歉稱,沒要惡意批評,因為母親罹癌他才想提醒消費者。警方表示,目前還沒傳PO文者做筆錄。原PO發文,他鑑定過了,牛肉湯被他打槍,基本上6家業者都用同一間的粉,他很納悶,還有人在討論哪間湯比較好喝。此文一出,讓不少消費者跟餐飲業者廣泛討論,原PO也被人肉搜,更有業者在留言處抗議喊告。也有不少人留言,「笑死身為台南人的我真的看不下去了,你的嘴巴真的有夠厲害欸有沒有粉用嘴巴吃得出來」、「把整全台南牛肉湯店家得罪光光變成吉他社」、「怎麼可以這麼猛直接噴地圖砲,到人家店老闆來跟你講了,才在那邊打太極」。據《自由時報》報導,數間業者打算提告,他們強調,牛肉湯都是天然食材製作。原PO也道歉,沒要惡意批評,因為母親罹癌他才想提醒消費者。台南市第五分局表示,已受理提告,案件移交警二分局轄區,但現在只能被動找PO文者,因為不是重大犯罪,平台公司不能提供資料。法界人士認為,牛肉湯業者與原PO都有提供相關事證,如果據刑法113條規定,如果言論出於善意,是「可受公評之事實」,不會構成犯罪。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鞏固京華城案事證!北檢第九度提訊彭振聲
台北地檢署正在調查京華城弊案,22日北檢申請延押沈慶京和應曉薇。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因此無羈押的必要性,並申請具保停押。23日上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第9次被提訊,檢方為了釐清並鞏固他與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的相關事證,囚車於上午抵達北檢,在法警戒護下,將彭振聲帶入偵查庭進行應訊。據了解,檢方為了鞏固彭振聲、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明知違背法令,卻指示公務員配合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並提高京華城容積率至672%的圖利行為,當時柯文哲指定彭振聲為京華城專案的PM,兩人之間的分工將成為該案的重要關鍵。不過,彭振聲曾在台北市議會的「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小組」上表示,該案是由柯文哲親自交辦。此外,檢廉還懷疑有可疑金流流入彭振聲妻子的口袋。京華城案自8月28日起展開大規模的調查,檢方順利羈押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無給職」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3人。然而,該3人的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提出延押申請,近期法院將陸續召開延押庭進行審理。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預計檢方最快下週決定是否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收到北檢延押聲請後,立刻排定23日下午3點半將召開沈慶京的延押庭,24日上午10點50分將開應曉薇的延押庭,至於吳順民的具保停押庭則排在25日下午2點半進行。根據法界人士分析,如果京華城案的主要被告沈慶京和應曉薇確定被聲請延押,至於貪污圖利及收賄案件「起訴不可分」的原則,目前在押的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被檢察官聲請延押的機率將大幅增加。
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女童遭重判 北檢決議核發補償金給受害人
台北市某私立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重判28年,被害的5名女童家屬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的4名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共計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檢方近日將開會審議後核發。但毛男的惡行不止於此,經檢警追查後,又查出毛另涉嫌性侵、猥褻並偷拍幼童、少女,有39名幼童受害,北檢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毛男,檢方痛批毛惡行致令童真折翼,家長同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估計受害人恐達數百人,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法界人士認為,由於被害幼童眾多,若家屬持續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恐破千萬元,將創下去年7月1日修正實施《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檢方累計核發性侵害補償金最高的個案。檢警查出,毛男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間,涉嫌於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扎男涉犯224罪,累計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刑2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首度審理,在押的毛男出庭時,還囂張地怒瞪媒體。去年7月1日修法實施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被害人或家屬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或家屬可依法申請性侵害補償金,補償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毛男先前侵犯的5名被害人,家屬已陸續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已核發4名被害女童性侵害補償金,每名被害人獲得最高補償金額40萬元,總計核發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申請案近日也將開會審議,預料北檢也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由於毛男又因另案涉性侵、猥褻39名幼童,若被性侵的被害人家屬再陸續向北檢申請性侵害被害補償,法界人士估計,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補償金恐破千萬元,將創下紀錄。
控檢濫權1/檢察官法警書記官聯手阻陪偵?律師控新北地檢剝奪被告合法權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幾經波折後遭收押禁見,民眾黨痛批檢方濫權,對柯展開司法追殺。律師張耀宇說,柯文哲涉案眾所矚目,在全國拿放大鏡檢視下都還會傳出檢方濫權,更何況是一般人,日前他就親身經驗一起檢察官濫權的實例。有一名被告要委任他辯護,但竟遭法警、書記官百般阻撓,最後通知律師還給了錯誤的開庭時間,結果律師趕抵時,庭訊已經結束,迫使被告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接受偵訊,剝奪被告合法權益。他認為檢方刻意不讓律師陪同被告偵訊,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申訴。張耀宇說,上個月底單親爸爸「阿哲」(化名)來電聲稱,因為遭利用充作詐騙車手,被警方逮捕,希望律師能在替他辯護,但當時他已經安排出庭,因此請另一位律師曾威凱先代替他前往警局,陪同阿哲接受警訊,但因為曾律師第二天也有事,所以等到第二天阿哲移送到地檢署時,再由張接替幫被告辯護。律師曾威凱在臉書貼出聲明,嚴厲譴責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妨礙被告依法選任辯護人。(圖/CTWANT合成圖)張耀宇重現當天事件經過說,隔天下午他前往新北地檢署,要求與阿哲見面時,法警聯絡負責的檢察官後竟告訴他,因為他不是阿哲的委任律師,不得辦理律見。張耀宇解釋,因為他先前有事,所以先請曾律師幫忙,阿哲確有委任他的意思,而且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隨時可以選擇委任律師協助,只要法警轉達檢察官當場詢問阿哲意願,就可確認此事,但法警卻拒絕轉達。張耀宇直接打給書記官,對方也回答「法警說的就是檢察官的意思,我沒有辦法另外轉達什麼」,檢察官不讓張耀宇律見阿哲,也不准遞交委任狀給阿哲簽名。張耀宇百般無奈,只好打電話給遠在士林地檢署的曾威凱,請他開完庭後儘速從台北市士林趕到位在新北市土城的新北地檢署;曾威凱趕緊致電新北地檢署聯絡這位書記官,對方告訴他檢察官將在下午5點半開庭偵訊,要他趕緊前往。只不過,曾威凱火速在下午5點多趕到新北檢署,偕同張耀宇要律見阿哲為待會開庭做準備時,法警卻告訴他們「阿哲的案子已正在開庭中,必須經檢察官同意才能到庭辯護。」兩名律師四目相視等到5點18分,曾威凱才獲准進入偵查庭,並當庭確認阿哲也有委任張耀宇,檢察官才讓張耀宇進入,但令人傻眼的是,庭訊已經結束了。《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圖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圖/記者黃耀徵攝)張耀宇指控,書記官明明通知事務所是下午5點30開庭,曾律師5點左右就趕到地檢署,但事後檢視庭訊筆錄記載,檢察官當庭問阿哲「聯繫不到辯護人,你可否單獨自行接受詢問?」然後在在4點56分就已開庭,還記載「曾威庭律師遲到入庭5:18」。張耀宇指控,檢方不可能「聯繫不到辯護人」,後來也證實根本沒聯絡律師,而且趁律師未到場之時,就提前開庭,並誘騙阿哲自己一個人接受訊問,阿哲曾多次表示有選任張律師,而他本人明明就在地檢署傻傻等了三個小時,卻不被准許與阿哲簽委任狀,甚至法警還守住門口,對他大吼「你不可以進來」。因此,庭訊結束後,二名律師與阿哲都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律師鄧湘全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無論在法庭報到時、還是庭訊的過程中,都可以要求律師到庭辯護;也明訂要告知辯護律師開庭的時間、地點,以及有多少彈性時間等待律師到庭。另名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這項指控內容屬實,檢察官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第98條》之規定,有不正訊問之嫌,偵訊的證據力恐造成瑕疪,且導致刑事被告無法實質受律師協助,侵害被告憲法保障權益。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就律師所提出的書面申訴進行調查,查明事件經過確實的情況為何。
媒體爆料柯文哲隨身碟「1500沈慶京」成收賄證據?法界人士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捲入京華城弊案,繼170萬及700萬不明金流等繪聲繪影的指控後,《鏡週刊》等媒體昨又爆料,檢廉在柯住家搜出的隨身碟中,發現「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影射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也被質疑是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北檢回應了。《鏡週刊》、《三立新聞》等媒體昨爆料,檢廉日前搜索柯文哲住家時,搜出一只關鍵的USB隨身碟,其中有一表格檔案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影射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但也有說法指出,檔案中記載的「1500」是指柯文哲與沈慶京碰面的時間,也就是下午3點。對此,1位檢察官出身的法界人士也認為,若檢方有掌握到相關金流,且手中握有確切證據,有可能說服法官,柯文哲涉犯收賄罪的嫌疑重大,然而從裁定結果來看卻並非如此,可見法官認為柯收賄的指控,仍須更多的證據佐證。針對媒體的含沙射影,民眾黨回應,報導稱柯文哲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後又更改內容,刪除1500「萬元」的萬元用字。然而案件目前仍在偵查中,卻看到《鏡週刊》、《三立新聞》未經查證就「搶獨家」亂爆料,以未經證實的消息,試圖影響社會輿論帶風向,以及法官心證,要求北檢對此說明。台北地檢署則回應,不予置評、無法證實;並表示無法確認相關細節。案件目前仍在偵辦中,檢察官將依據調查結果釐清相關事實。此前,黃國昌就痛批,《鏡週刊》完全不敢提及其所惡意扭曲的「不明資金」的數字從何而來,在抹黑報導翻車後,突然又改口狡辯,除了丟盡第4權的臉,還公然承認自己就是賴清德政府及鷹犬北檢的打手。
NONO二度出庭!2女畫出「家中格局」成鐵證 他竟喊:不認識
士林地院審理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騷擾、性侵猥褻6名女子,今(2)日下午第二次閉門開庭約1個多小時,NONO乘坐保母車,由律師陪同出庭,下車後不發一語,一度停頓腳步,似乎有話想說,不到3秒又往前進入安檢門,據了解,NONO否認犯行,就連被害女生畫出其家中「樓中樓格局」,仍稱不認識她們。NONO庭後與律師團交頭接耳地商量對策,不甩媒體提問步上保母車離開。身穿白色襯衫、黑色長褲,戴著藍色口罩的NONO庭訊約1個多小時後步出法庭外等候簽名,身體靠緊律師,並在其耳邊低語,看上去相當焦慮不安。離開法院,面對媒體提問仍不開口回應,快步與律師前後上保母車離開。據悉,有兩名女性受害者曾經到NONO家中並遭受侵犯,她們詳細描繪出NONO住家樓中樓的格局,以此證明彼此相識,然而,面對這些指控,NONO仍堅持否認犯行,並表示不認識她們。檢方調查出NONO利用身為藝人「B咖一哥」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在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為藉口,讓不知情的被害人與他獨處,進而伸出狼爪。檢方認定一共有6名女子受害,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審酌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慾就做出這些惡劣行徑,可說是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甚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況,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有法界人士認為,若NONO被判屬實,而且都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恐怕得面臨至少10年的有期刑期。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顏寬恒助理費案遭重判 國民黨挺顏上訴衛清白
國民黨今天指出,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為沙鹿豪宅等案,被起訴判刑,對此,國民黨中央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法院一審判決指顏寬恒仍可上訴,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顏寬恒立委對於一審判決,主張「法院認事及用法(法條)」皆有違誤。國民黨支持顏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也盼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至於顏寬恒一審部份被起訴之罪被判決有罪,黨紀處分的問題,國民黨強調,依現行國民黨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將等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後,才會進行處理,換言之,儘管一審被判決有罪,但顏寬恒的黨籍暫時不會有問題。本屆立委選舉期間,綠營猛攻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的沙鹿豪宅案、詐領助理費案、竊占國有地案等被起訴,台中地院原定25日宣判,因凱米颱風而延期,26日上午合議庭宣判,依貪污罪判處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6月,另竊占國有地判無罪,合計8年4月,褫奪公權3年。資深立委私下表示,選戰期間,綠營在立委選戰期間,猛攻顏寬恒的沙鹿豪宅案及竊佔國有地案,但是當時法界人士就認為顏寬恒最麻煩的,其實是助理費案,現在回頭看,若從沙鹿豪宅案、竊佔國土罪的一審結果看來,一審法庭似乎也認為顏的這兩案「選戰政治口水」成份較高。資深立委表示,助理費案最麻煩之處,在於近年類似的全國民代助理費案件被檢舉、起訴者太多,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已累積不少判例,並且逐漸形成統一解釋「哪些要件就會符合貪污、且重判」,因此涉貪助理費者,想要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全身而退,並不容易,包括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顏寬恒的一審宣判結果都是如此。
欠債不還!執行署強制執行「2.7坪基隆迷你屋」 創拍定最小建物紀錄
基隆一名林姓義務人近20年因積欠地價稅及房屋稅共12筆,合計達44579元,基隆市稅務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但林名下仁愛區公園街的房屋僅2.7坪,還被打通隔壁宮廟,三拍程序都無人出價競標,最終在公告應買程序,由曹姓民眾以底價64萬元拍定,也創下宜蘭分署拍定的最小建物紀錄。宜蘭分署表示,林姓義務人滯欠2006年度至2023年度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共12筆,累計達4萬4579元,基隆市稅務局最終移送宜蘭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官李敍恒指出,該署受理後,調查林姓義務人名下可供執行之財產,發現僅剩下基隆市仁愛區公園街才2.7坪的「迷你屋」。但當執行人員入內查封時,卻發現該建物與隔壁用被當作宮廟的建物相通,牆上還貼有香客捐獻名單,照理來說一般人應買意願較低。法拍程序啟動後,第一拍底價100萬元,但直到三拍程序都沒有人買,宜蘭分署仍積極行銷,於拍賣程序開始前,即以「宜蘭分署拍賣史上最小建物」加強宣傳,吸引民眾來電詢問。最終12日由曹姓民眾於三拍後的「公告應買」程序中,以底價64萬元聲明應買並繳足全額價金順利拍定,因此林姓義務人滯納近20年之房屋稅、地價稅將可全數受償。法界人士表示,法拍屋於第三次拍賣都無人購買時,即進入所謂的公告應買程序,期間有3個月,價格會維持第三拍的拍賣底價,在此程序若要購得法拍屋,好處是不需要加價競標,但要「搶時間」,以最先遞狀者成為應買人,不必投標,也不用進入第四拍程序。
賴神打貪2/司法偵辦被描成宮鬥劇 恐影響未來肅貪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遭裁定收押禁見,民進黨廉政會也隨即宣布處鄭停權3年。鄭文燦原先是綠營內最被看好是接班的「大阿哥」,但如今政治路已然出現重大轉折,起碼鄭想藉參選2026縣市長東山再起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部分人士解讀,這是總統賴清德刻意用弊案打擊鄭文燦,但不僅民進黨人士駁斥,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12日也表示,這種幻想宮鬥劇大可不必;法界人士更批評,這種說法有模糊焦點之嫌,也可能讓司法人員有所顧慮,不利新政府未來打貪工作。 對於外界質疑,鄭文燦涉貪遭查辦是民進黨內鬥,總統賴清德想整肅鄭文燦,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第一時間就表示,完全不必有這樣過當的政治聯想,應該要回到案件本質面,尊重檢調偵查,其他部分沒有值得去評論的地方。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也強調,反貪腐是民進黨核心價值,賴清德總統已表達非常明確,背後也不會有任何政治力介入。 前立委邱毅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明賢主持的《鄉民監察院》節目中指出,地方縣市首長對於土地開發都會「便宜行事」,如果真的要嚴格查,可能有一半的縣市長都要被抓。但邱卻也認為,鄭文燦遭調查是賴總統為了報仇,不滿鄭過去靠向前總統蔡英文而打壓他。前立委邱毅、蔡正元受邀參加李明賢主持的《鄉民監察院》節目,談論鄭文燦所涉的案情。(圖/翻攝自鄉民監察院臉書)「如果現在被查辦的是一名國民黨籍的市長,是不是又會被說是選擇性辦案?」一位綠營人士說,從總統府到民進黨多位黨公職都多次表達,希望司法對鄭文燦勿枉勿縱,但仍有人把司法案件染上政台色彩。他說,本是單純的司法案件,如今涉及綠營人士就說成是派系鬥爭,如今政壇可能還有其他人涉及其他貪瀆案,如果是國民黨、民眾黨的人士被辦,可能又要說是政治追殺。 一位法界人士指出,鄭文燦的案子若要說有政治介入,那也應該是批評為何7年前沒辦,而不是質疑現在偵辦的時機與動機,因為偵辦現任首長的難度畢竟比較高,鄭文燦卸下政府官員的身分後,當然是動手偵辦的好時機;他認為,現在有人把司法案件說成是政治事件,似乎有想模糊焦點之嫌,反而增加司法人員辦案時的顧忌,若以陰謀論來說,甚至是一種脫罪的手法。經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左)與檢察官陳嘉義多次抗告,11日院方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圖/方萬民攝) 一名政壇人士也說,鄭文燦所涉的「工五工業區」案件中,傳出其中有二名同案被告還有一起與某英系前立委有關的案件,遭到調查中;而購買雞蛋的「超思案」、疫苗採購案,都可能涉及前朝官員。他說,如果檢調接著辦下去,未來難免又要被說成是派系鬥爭,只能希望司法人員不要受到政治風向的影響,讓賴總統「肅貪是目前政府重要工作」的宣示能夠成真。
賴神打貪1/委任律師曾遭停業 法界:凸顯鄭文燦不懂避嫌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11日在3位資深律師陪同下赴第3次羈押庭,遭法法官裁定收押禁見。法界人士指出,鄭文燦的其中一位律師從法官轉任律師不久就曾被送懲戒,後來在一起亂倫性侵案中又被送懲戒遭到停業;他感嘆,鄭文燦在自己受全國矚目的案件中卻選任有爭議的律師,凸顯他在交遊廣闊之餘,似乎不懂得避嫌,難怪會陷入種種弊案爭議。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桃園地院日前裁定500、後來加碼到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次不服抗告。鄭文燦委任的3位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11日在聲押庭上為他辯護,但最終法官裁定收押。法界人士指出,媒體大肆報導的3位律師中,其中陳永來是曾任法官的資深律師,但也有不小的爭議。桃園市議員凌濤指控,鄭文燦與民進黨民意代表組成「購地集團」,涉及數起桃園市土地案,暗酸鄭文燦有把土地「點石成金」的能力。(圖/周志龍攝) 據了解,陳永來原為任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2007年6月轉任律師後,馬上在同年8月擔任一起貪污罪被告的辯護律師,在檢方申請羈押時出庭為嫌犯辯護,涉嫌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的職務迴避規定,經桃園地檢署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但最後認定,聲押庭是否屬偵查程序的預審程序,仍有爭議,主管機關也未明確規定,而且檢方也未當庭表示反對意見,裁定不付懲戒。 陳永來接著在2011年替一名涉嫌性侵自己未成年女兒的S男擔任辨護律師,但後來父親說服女兒改口,稱並沒有被父親性侵,並由陳永來擔任辨護律師,在陳陪同下向檢方自首誣告。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指出,S男與女兒在性侵案件中是被告、原告的相對人,而依法規定,「律師曾受委託人之相對人之委任者,不得執行其職務」,但陳永來卻先後擔任利害相反的父女雙方辨護律師;不僅如此,女兒在準備前往自首當天感到猶疑,陳還一再告訴她,因為未滿十八歲,若現在去自首,保證沒事。決議書中痛陳,如此以犧牲未成年女兒權益的方式為徐男解套,「於律師職務之行使,明顯已達玩法程度」。前桃園市長鄭文燦2022年被指涉入八德農地炒地皮,在律師陳永來等人陪同下,到桃園地檢署提告當時的桃園市議員候選人凌濤加重誹謗。(圖報系資料照) 其實這已不是鄭文燦第一次在受矚目的案件中委任陳永來。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2022年曾指控鄭文燦助長炒地,鄭文燦當時就在陳永來陪同下,前往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凌濤妨害名譽、加重誹謗罪。 法界人士感嘆,鄭文燦處世圓融、交友廣闊,也因此整合不同黨派人士,翻轉桃園國民黨長期執政,但偏偏就在受社會矚目的案件中,選擇行事作風有爭議的律師,顯示他似乎對於來往對象的篩選標準有些廣鬆,也難怪惹禍上身。
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吳東進為何需1億元交保?金管會證實「駐會檢察官移送」 二大偵辦焦點剖析
新光金(2888)創辦人、現任新光醫院董事長吳東進11日遭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身分約談、複訊後,直到今天(12日)上午完成1億元交保金之後離開地檢署。外界驚訝交保金如此高的天價,法界人士以目前可知的資訊消息來看,檢方可能有兩大考量。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於立院財政委員會也證實此案為駐會檢察官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強調此與新光人壽增資案為獨立的案件,新壽增資計畫按照程序進行,金控合併也有一定程序,依法行政,不會因某些案件作法規調整。金管會主委彭金隆12日表示,新光之案為金管會駐會檢察官移送偵辦。(圖/黃鵬杰攝)此案主要是金管會在2022年3月10日對新光金控、新光人壽祭出重罰之案有關,其中疑涉及一樁檢舉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新板特區興建的「傑仕堡有氧園區」弊案有圖利關係企業之嫌,使新壽損失約1.5億元,檢方依《保險法》等罪嫌諭知吳東進以1億元交保,據了解,吳是委託律師匯款辦理交保後離去。依據當時金管會裁罰書摘要內容,該案涉及吳東進參與公司會議並下指導棋,金管會對新壽罰款300萬元,且3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等6家公司暨與吳東進有關的投資交易,新壽還需依比例原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金管會查出,新光人壽在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不利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不優於同類對象之比較作業、承租戶之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或由公司支應超逾合約約定之裝修費等欠合理情事,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新光人壽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利害關係人某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之未出租空置之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為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實質)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實質)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案經二年來的檢調調查,新北地檢署認為,由於保險公司資金幾乎多達九成來自保戶繳交的保險費,保險公司在處理資金時需要負保管與讓保險公司達到最大利益化的責任,謹慎妥善管理資金用途,且不能圖利自己或導致保險公司利益受損,為檢方嚴加偵辦此案核心。對照金管會二年前對新光金、新光人壽調查處分事項,檢調進一步了解,2019年間,新壽出租傑仕堡A棟大樓6樓至8樓旗下新禧悅公司時,被告未揭露為關係人交易,並支出鍋爐系統裝設等設備費用2508萬元,損及新壽利益。同時,吳東進為傑仕堡健身公司實質負責人,2019年間,吳為新光人壽董事長及董事會主席,當該董事會討論並通過出租傑仕堡B棟大樓2樓給傑仕堡健身公司長達10年、租金1億44萬元議案時,吳東進未因利害關係迴避仍參與會議;之後,傑仕堡健身公司追加施作23次工程、費用高達1億2269萬元甚至超過租金1億44萬元,此等情況竟未告知新壽董事會,損及新壽利益。此外,2019年至2022年間,新壽委託傑仕堡商旅公司代為管理傑仕堡B棟大樓並經營樂齡宅,出租C棟大樓全棟給傑仕堡商旅公司經營旅館,無償提供938房次房間給新光保全、新光銀行、元富證券公司等關係企業使用,致新壽租金短收逾337萬元之外,還涉及額外讓傑仕堡C棟大樓商旅旅客前往B棟使用早餐,再由傑仕堡商旅公司出示單據向新壽溢取每月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食材費用。法界人士分析,繳保金與案情的嚴重程度雖有其一定的關聯性,通常檢察官會另外再考量當事人的財力;交保金通常都是以當事人覺得他在乎的金額為多,以避免有棄保之虞;而能夠在短短一個晚上籌出1億元的實力,也令外界好奇這位保證人的身分背景。全案由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秉錡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昨天兵分18路至新光人壽、吳東進陽明山住家等處搜索,查扣會議紀錄、契約、營運報表、手機、電磁紀錄等,帶回吳東進、時任新壽總經理蔡雄繼等17名被告與2名證人到案說明,就涉及《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偵辦,蔡雄繼與其餘4名被告經檢察官複訊後,分別以100萬元或200萬元交保。
男子詭異「站立」溺斃校園泳池 家屬拒解剖卻向學生救生員求償600萬
南部某大學校園游泳池近日傳出溺斃案件,一名泳池常客的男子忽然溺斃在池內,不過被人發現溺水時,男子以「直立」姿勢立在水中,並非常見的漂浮在水面。救生員發現男子溺水後立刻緊急送醫,一度回復生命跡象,但住院4天後依然不治。檢察官希望進行解剖釐清案情,不過遭死者家屬拒絕,因此整起案件以「意外」結案。不過近日又傳出,家屬有意向當時擔任救生員的學生求償600萬元,讓學生非常擔憂。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5月15日早上8點多,58歲的李先生被發現溺斃在南部某大學的校內泳池。由於李先生是該泳池的常客,身體一向硬朗,也喜歡在深水區運動,因此當李先生直立在水中一動不動過了十幾分鐘,才有人覺得奇怪。當救生員發現異狀前去查看時,發現李先生已經溺水,且是「直立」在泳池中,不同於一般溺水事件的漂浮狀,因此雖然救起送醫,但最終仍然無法挽回生命,在住院4天後不治。李先生死後,警方依法向檢察官申請相驗,不過家屬向檢察官請求不解剖,因此以「意外」結案。不過近日卻傳出死者家屬有意向擔任救生員的學生求償600萬賠償,讓學生非常擔心,而且消息在學生之間傳開,造成人心惶惶,因為擔任救生員的學生只是賺取最低薪資,卻可能要面臨難以負荷的巨額賠償。有學生向媒體投訴,認為當天擔任救生員的同學真的很無辜,因為有發現死者溺水情況,當下也跳下水盡全力搶救,救起之後送醫也有恢復生命跡象,只是結果不符合家屬期待,不該全部歸究於救生員。針對此案,記者詢問轄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回覆,檢警偵辦此案時,曾請家屬思考2天,家屬還是堅持「不解剖」,因此檢察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以及法醫根據住院病歷資料所作出的專業判斷,才開立死亡證明以「意外」結案,並將遺體發還家屬順利完成後事。法界人士認為,檢察官當時有詢問家屬是否提吿,家屬已經答覆不提告,若是現在又提告主張學生有過失責任,就需要進一步舉證。「沒有解剖」恐怕對家屬不利,反而無法證明學生有過失。而且死者在當日泳池當中並沒有呼救動作,又是每天都去游泳的常客,且一向待在深水區,所以救生員恐怕比較難被認定有疏失。
「反質詢」未定義很糟?翁曉玲吐槽問「反滲透」有定義嗎
國會改革五法中的四法已經完成三讀,但立院職權行使法禁止備詢官員「反質詢」的條文,卻被綠營猛批「定義不夠清楚」。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該法第25條規定「(官員)質詢之答覆,不得超質詢範圍以外,並不得反質詢」,其概念其實與「反滲透」「反貪腐」一致,都是要根據具體事實,判斷是否符合法律構成要件?為何中華民國其他法律可以規定「反滲透」,學者就沒意見,但立院職權行使法「反質詢」,法界人士及行政院卻要求撤回條文、覆議、甚至釋憲?翁曉玲今在立院司法委員會中,以此問題質詢與會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及法務部政次徐錫祥。翁曉玲要求吳三龍解釋「反滲透」「反傾銷」「反貪腐」的定義是什麼,吳只能跳針的回答「我還是認為(條文文字)要精準比較重要」,翁曉玲追問「那要怎樣才精準?」,吳三龍說「我不方便在這邊就這樣回答」。翁曉玲接著問,公平交易法中主張「反脫辣斯」,關稅法中有「反傾銷」稅,聯合國條約中有「反貪腐」,反滲透法中有「反滲透」規定,請官員逐一說明這些「反XX」是什麼意思?吳三龍則僅重申「法規要有一定嚴謹度」,翁則追問「這些反XX,在現行法中有定義嗎」?吳三龍苦笑「這個,這個...我不便在這邊講,要精準啦」。法務部政次眼見吳三龍答不出來,主動上前救援,徐錫祥說,如果現行法律已經有定義解釋,「我們在這邊講萬一與法條牴觸,會有誤會」。翁曉玲則強調,他剛剛問官員的名詞,在法條中都「沒有定義」,就是法學上所指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徐錫祥聽到翁這樣說,臉色顯得有點尷尬、表情也凍結。翁曉玲強調,立院職權行使法的「反質詢」,與現行法律中的「反滲透」「反貪腐」等「反XX」,都是要根據未來發生的事實,是否符合法律要件,再進行判斷,為何中華民國其他法律可以用「不確定法律概念」做規定,但唯獨「立院職權行使法的反質詢」不准?她也追問徐錫祥,有法界人士批判在野黨、「反質詢」為何沒有精準定義,甚至政院都還要為此提覆議,民進黨立委也要提釋憲,但這些作法豈不是「連法律的基本概念都沒有?」,她今天更聽到連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次長答詢都是這樣,心中真是萬千感慨,「不確定法律概念就不是法律用語中很基本的概念嗎?」,希望未來法務部、司法院解釋法律時,能秉持法律專業,進行解釋。徐錫祥則仍表情尷尬的聽翁曉玲質詢,沒再做任何回應。
8成5民眾反對廢除死刑!近7成無法接受「死刑違憲」
財團法人台灣民意基金會27日公布國人對死刑存廢民調結果,有高達84.6%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僅10%贊成;而如果大法官做出「死刑違憲」的決定,有69.5%表示不能接受,僅24.2%能接受,顯示台灣民意高度支持維持死刑,若大法官決定廢死,執政黨將付出無法估計的政治代價。法界人士認為,以日前憲法法庭針對公然侮辱罪及侮辱公務員罪「合憲性限縮解釋」的判決結果,研判大法官應不會直接判決死刑違憲,而是讓死刑制度繼續存在、但嚴格限制。37名死囚可能獲得廢棄重新審理或非常上訴的機會。該民調顯示,對於「國內死刑存廢問題最近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一般說來,您贊不贊成廢除死刑?」有4.9%非常贊成,5.1%還算贊成,21.3%不太贊成,63.3%一點也不贊成,4%沒意見,1.4%不知道。台灣民意基金會表示,反對廢除死刑是台灣人難以動搖的共識,這樣的大規模人群又一致強烈反對特定法律修改,「在台灣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另外,當詢問「如果司法院15位大法官最後做出『死刑違憲(也就是廢死)』的決定,請問您能不能接受?」有4.7%非常能接受,19.5%還算能接受,23.7%不太能接受,45.8%一點也不能接受,5.2%沒意見,1.1%不知道。值得注意的是,該民調進一步細分政黨傾向,民進黨支持者中,也有高達62.3%不能接受「死刑違憲」。台灣民意基金會指出,當1成國人贊成廢除死刑,8成5反對的狀況下,憲法法庭大法官若做出「違憲判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改變國人對廢死的態度?答案是:15.1%。也就是說,未來若大法官決定廢死,也很難改變台灣社會大眾反對廢死的態度,執政的民進黨勢將付出無法估計的重大政治代價。台灣民意基金會「國人對當前死刑存廢相關議題的態度」民調時間今年5月20日至22日,對象為全國20歲以上成年人,採市話與手機並用的雙底冊抽樣,市話占70%,手機30%。有效樣本1077人,市話757人,手機320人;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正負2.99個百分點。對此民調,司法院指出,依據《憲法》規定,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死刑釋憲尚在審理中,呼籲各界給大法官純淨審判空間。法務部則維持立場,強調死刑並不違憲,法務部與多數民意站在一起。針對是否廢死,法務部也主張,應該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