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納管
」微電車上路新規定啟動! 「6大禁忌」別踩雷外籍移工成宣導重點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交通管理範疇,新法規明確規定,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完成掛牌與投保者,不得上路行駛,違規者將面臨罰鍰及車輛移置保管的處分,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車輛不得私自改裝、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等規範,也成為警察宣導重點,尤其針對使用比例最高的外籍移工群體,更加強告知,以免違法受罰。微型電動二輪車因購買方便、使用簡單且無需駕照,成為許多外籍移工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以台中豐原及神岡地區為例,當地外籍移工人數已達1萬餘人,約占總人口4.3%。豐原警方近日特別前往外籍移工集中工作的工廠、出入頻繁的豐原火車站及外籍餐飲店,展開多場宣導,提醒車主於11月30日前完成掛牌手續,否則上路將面臨處罰。根據台中市警察六分局統計,截至2024年10月底,僅西屯區就取締微電車違規案件超過90件,包括酒後駕駛6件、未戴安全帽10件、違規停車75件,顯示許多駕駛人對交通規範認識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因此,警方呼籲,微電車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為了進一步提醒駕駛人,清水警方針對新規劃出六大注意事項:1. 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包括增減或改變電子控制裝置及原有規格,違者將處以1800元至5400元罰鍰。2. 佩戴合格安全帽:未戴者將面臨300元罰鍰。3. 禁止載人、時速限制25公里:超速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載人則處300元以上罰鍰。4. 酒駕、毒駕重罰:酒駕罰2400元,拒測者則罰4800元,車輛當場扣押,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5. 遵守交通號誌與夜間開燈: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6. 掛牌上路:未完成掛牌者罰1200元至3600元,並移置車輛保管。警方強調,新規上路後將強化執法與宣導並行,期望透過完善的規範及執行,確保微電車使用者的安全,並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微電車駕駛人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掛牌與保險,才能合法、安全地上路。
虎豹潭意外罹難沒理賠 民眾黨立委籲立即整頓保單亂象
今年10月16日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發生6死溺水意外,其中有4名罹難者因為尚未年滿15歲,投保的意外傷害險和旅平險只能退還部分所繳保險費,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張其祿與蔡壁如今(2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從根本解決問題,不僅要預防溺水意外發生、落實「山海教育」,更要完善15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保險保障。高虹安說,虎豹潭事件多數罹難者未滿15歲,保險契約成立落在民國99年至109年,按當時《保險法》第107條規定,死亡給付要滿15歲才能理賠,連喪葬費用都沒有。雖然現在法規已經修改,但金管會仍必須全面清查是否有保險公司還在使用舊式定型化契約,要求業者全面告知被保險人最新的法律權利。高虹安指出,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過去5年來有超過4000起溺水案例,普遍獲救率不到4成,不少人可能以為事發地點大多在海邊,但其實像是虎豹潭這類的「溪邊」,才是最常發生溺水件的地方,在緬懷亡者、安撫生者的同時,須探究到底是什麼原因,才會導致這般重大傷亡,以防同樣的悲劇再度上演。張其祿表示,難以想像如果事先保了保險,旅遊時發生意外死亡,卻沒有理賠,不只法規荒謬,金管會也沒有擔起把關壽險業者的責任,家長往往只能聽業者的片面解釋,以致發生雙方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他指出,以普悠瑪翻車及台南強震維冠大樓為例,未滿15歲的罹難者無法得到任何理賠,甚至有保險公司旅遊平安險投保說明中,完全沒寫出相關規定。蔡壁如指出,新型態教育事業興起,如虎豹潭事件的「大方自然體驗營」,不在短期補習班法規納管範圍中,負責人及教師的資格、專業不必經過審核,甚至找不到對應的主管機關,受害者權益沒有被完善保護,求償無門的情形恐怕會一再發生。「玉山國家公園原本從2002年到2019年,每年平均18場意外,但2020年事故高達63件。」蔡壁如指出,疫情期間國民走向山林,但卻沒有充分的山林教育,造成山難頻傳;行政院應該要負起統籌、協調各部會的責任,全面盤點檢討改善,包括氣象局「山區暴雨的即時細胞簡訊」,農委會和內政部的「告示牌加裝、檢修」,以及教育部的「山海教育」,山海教育不只是課本上的文字,而是要落實在教育場域、每一位國民的生活之中。
【納管加熱菸1】衛福部統一規範 立委籲避免「一國多制」
「加熱式菸品」雖然在台灣定位不明,但因攜帶方便,且使用時異味低,廣受民眾喜愛,在街頭愈來愈能隨處可見。據了解,衛福部已草擬完成新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並將新興菸品(加熱菸)與類菸品(電子煙)加以區分納管或禁止。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表示,關於新式菸品,中央無明確法規納管,中央主管機關有責任在法規上說明清楚,讓全國人民有所依循。據知情人士指出,衛福部即將公告的《菸害防制法》草案,加熱菸因含有尼古丁或其他含有尼古丁以取代菸草的天然植物為原料,只是使用方式不同,被劃分為「有啟動使用功能」的菸品,為一種新興菸品;未來只要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指定菸品」,業者就可以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通過後就能進一步向財政主管機關申請製造、輸入或販賣等許可,此次草案等同於加熱菸合法化的重要關鍵。然而對於以電子方式釋放含甲醛、重金屬及其他化學物質氣霧或蒸氣,而產生類似菸品體驗效果的電子菸,衛福部草案將其劃分為「類菸品」,未來任何人都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或廣告。衛福部草案說明也指出,甲醛、乙醛等多種有致癌風險的化學物質,比尼古丁更可能傷害呼吸系統,且國際間已發生多起電子煙及其相似物造成肺傷害及死亡案例,國內推估也有3萬多名青少年因電子菸成癮,必須從嚴禁止類菸品,以保護國人健康。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王英偉3月時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答復立委質詢時承認,新版的《菸害防制法》修法,將納入加熱菸討論,並會上網公告討論,最快下會期能將法案送到立法院審查。立委劉建國則表示,目前新式菸品,中央無明確的法規納管,導致各地方政府要訂立自治法規範,甚至教育部也要求各校用校規規範,造成一國好幾制的狀況。其中又以加熱式菸,仍有一個含有菸草的菸彈存在,這如果不算菸,那究竟應該算是什麽?應不應該被課稅?這些,中央主管機關都有責任在法規上說明清楚,讓全國人民有所依循。(《時周》提醒您,抽菸影響口腔衛生,戒菸專線:0800-6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