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
」 柯文哲 京華城 京華城案 北檢 彭振聲快訊/陳啟昱涉光電弊案拘提未到 南檢發布通緝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日前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因罪證不足,當庭釋放。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對此,南檢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南地院最終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台南地檢署指出,本署偵辦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於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陳啟昱去向之相關請資。
柯文哲羈押期將屆滿!今召開延押庭 16:30公布結果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延押庭因康芮颱風延期至今(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稍早柯文哲在法警戒護下,雙手上銬到台北地院,預計下午4時30分諭知裁定結果。北檢指出,柯文哲9月5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 月1日(拒絕到庭)、16 日訊問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之行使。北檢表示,就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事實。北檢說明,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之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考量被告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之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北檢京華城案遭疑「違反偵查不公開」 最高檢發交高檢署調查
近期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政治獻金案及京華城案,相關案件不斷被媒體報導,甚至有許多獨家新聞,引發外界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質疑。最高檢察署今(28日)發表聲明,針對立法委員質詢案件洩密的疑慮,已將此案移交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進行調查。根據最高檢察署的新聞稿,立委質疑檢方辦案過程中,部分細節經媒體披露,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此事也引發了民意代表、媒體和司法界的關注,各方在媒體與論壇上表達了對此問題的疑慮。最高檢察署強調,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的基本倫理,也是檢察系統長期以來的共識,旨在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並確保案件當事人能夠得到公平審判。為回應社會關切,最高檢已於25日將相關質疑交由台灣高等檢察署的「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進行調查,以查明事實真相。最高檢表示,檢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等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的規定,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最高檢將研析現行法規的不足之處,並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相關意見將彙整後報請法務部參酌。最高檢察署最後強調,法律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若民眾發現有具體違規事證,歡迎檢舉,檢方將依法調查並確保檢舉者的身分安全。
靠周杰倫爽賺200萬…他成「台灣史上首位」遭收押黃牛 哭窮不想活:有上千萬債務
警方破獲全台最大黃牛組織,逮捕劉男、張女夫妻檔,2人透過非法程式,在短短5分鐘狂搶198張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並在網路高價轉售,北檢複訊後諭令張女20萬元交保,劉男則聲押禁見。對此,劉男一度情緒失控,崩潰大喊「不想活了」,而背後原因讓人傻眼。周杰倫睽違7年在台灣舉辦演唱會,12月5日至8日一連4場,23日開放售票後,湧入89萬人搶票,但15萬張門票秒殺。其中,有多數票都被黃牛搶走,搖滾區6880元的票甚至炒到近30萬,最便宜1880元也要2萬多。事後,警方循線逮捕劉男夫妻檔,經查發現2人目前已收取粉絲總共200萬的訂金,帶回警局偵訊後,被依涉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偽造文書罪》、《詐欺罪》等罪嫌,拘提至北檢偵辦,最後張女以2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劉男則成為台灣首位遭聲押禁見的黃牛。令人無言的是,劉男落網後開始哭窮,聲稱自己還有上千萬債務,得知遭聲押禁見後,情緒相當激動,大喊「我不服」,認為自己只是代購,哪裡有犯罪?更稱若被羈押,網友就拿不到票,自己也會被告詐欺,「不想活了!」要法警把他勒死算了。檢察官認為劉男已失控,當庭令法警強制將人帶回拘留室。◎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賣周杰倫門票海賺一筆!黃牛男遭聲押「因1事鬧輕生」:不想活了
華語樂壇天王周杰倫時隔7年再次登台開場,今年12月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共計15萬張門票周三(23日)一開賣,5分鐘內全數完售,網路上瞬間湧現大批黃牛哄抬票價,刑警大隊立刻開抓,偵破號稱「全台最大黃牛集團」,逮捕主嫌黃牛夫妻檔。經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諭知33歲張姓女子20萬元交保、43歲劉姓男子則聲押禁見,而黃牛劉男得知檢方裁定後,當場崩潰直呼「不想活了」。周杰倫12月即將登上大巨蛋飆唱,門票23日中午12點開賣後,不少人的購票頁面呈現「轉圈圈」的慘況,還有人「敗給驗證碼」,網路上一片哀鴻遍野,隨著周氏魅力發酵,不少黃牛開始趁機大撈油水,一張原價6880元的演場會門票,竟被瘋炒43倍、開出「30萬元」的驚人天價。警方大動作展開網路搜索,查獲擁有5萬粉絲的全台最大販售黃牛票業者,發現該集團以主打「保證預售」吸引粉絲下單,光是收受訂金就高達200萬元,令人吃驚的是,該集團更搶下多達198張的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獲利相當豐厚。主謀劉男、張女黃牛夫妻檔落網後,遭警方依涉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偽造文書罪》、《詐欺罪》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經北檢複訊後,諭知張女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劉男則遭聲押禁見,也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遭聲押的黃牛業者。結果出爐後,劉男當場情緒失控,崩潰表示他只是代購門票,並未涉及犯罪,擔憂若真的遭到羈押,演唱會門票就無法送到顧客手中,如此一來便會被告詐欺,激動直呼「不想活了」,揚言讓法警勒死算了,事後他也被法警強制帶回拘留室。
余華英拐賣兒童無悔意? 楊妞花憶開庭眼神:把我當敵人
澎湃新聞24日報導,轟動大陸的余華英拐賣17名兒童重審案,25日將於貴陽市中級法院宣判。曾被余華英拐走、尋親成功後,又報案將人口販子繩之以法的楊妞花強調,作為被拐子女,她想替所有被拐子女的父母討公道。澎湃新聞報導,楊妞花說,余華英至少拐賣17名兒童,抽象數字背後是家破人亡,是妻離子散,甚至是(被拐賣者家屬的)死不瞑目。楊妞花表示,余華英在10月11日重審庭審時,從開庭到結束全程,除了回答問題,大部分時間在摳手指頭。當原告們提問時,她瞬間特別亢奮,微昂著頭辯論,而且聲調特別高,完全沒有認罪悔罪之心。在整個開庭過程中提到的所有細節,只要是有利於她的,她都說她能記得清,而且她非常肯定;當問到還有沒有其他被拐兒童時,她說沒有,還反問「你覺得有你去查出事實來」。楊妞花說,還有,比如說中間人說賣了孩子之後,她(余華英)拿錢拿得比較多,中間人只分得200元(人民幣,下同),余華英就會反駁稱,中間人不是拿200元,而是拿了1000元,因為他們有好幾個人;她能記清楚說好幾個人,都是給了1000塊錢。1000元和200元帳目她記得,但是對她不利的,她都說不記得,說頭被車撞過,很多東西會記不住。第一次開庭(案件原一審)時,查出來被她拐走的孩子有11個。當時也有問過她,除了這些人還拐賣了其他人沒有,她說沒有,就這麼多。問她後悔嗎?她說很後悔、特別後悔,怎麼能不後悔呢?然後一邊哭一邊說後悔。但是她就是沒有交代還有其他孩子被拐走。楊妞花強調,余華英在庭上看她那個眼神,回憶起來就特別氣憤,恨她沒能錄下來。當時她和公訴人坐在一邊,法警把余華英帶上庭時,正好對著她。用半瞇眼神、微抬下巴看她,透過那個眼神,能感覺對方當她像敵人一樣,而不是當成其曾傷害過的人。談重審判決結果,楊妞花希望法院還是判余華英死刑,還有附帶民事賠償金額提高,這是一直以來沒有變的訴求。她知道余華英經濟能力賠不了,但這個數字提高,就是為了警告人口販子,讓大家知道拐賣兒童犯罪成本非常高,讓他們不敢拐賣兒童。談未來打算。楊妞花表示,起初她心思非常簡單,只想為她父母討公道,只不過後來又出現其他家庭,發現原來有這麼多父母需要去聲討。作為被拐賣子女角色,她想替所有父母討公道。盡自己所能去幫助一些人。希望所有沒有找到孩子的父母,能看到警力投入、技術進步,要相信孩子在不久將來都能夠回到身邊。不敢主動站出來的被拐孩子,希望看到她的報導後要相信:如若不願意,父母一定不會為難你,不會打擾你現在的生活,你好他們就好。
要求女友「考上公職才結婚」…他遭酸太現實 背後深意曝光!網讚爆:男友讓給我
結婚也要談條件?一名女網友焦慮求助,她與男友有論及婚嫁的打算,但對方竟要她「考上公務員才結婚」,讓她備感壓力,沒想到原PO男友背後用意曝光後,網友反而一面倒大讚,「外面找不到這樣的男生了!」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男友說考上公務員才能結婚」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已經30歲了,目前正在從事月薪3.2萬的行政工作,存款大約有15萬元,而男友則是一名工程師,2人的薪資差距相當大,也因此她經常感到自卑。原PO透露,為了擺脫低薪工作,她已連續2年報考書記官,然而一邊工作一邊準備公職考試,讓她快被壓力吞沒,導致焦慮症發作,今年她又再次落榜,巨大打擊讓她崩潰痛哭了好幾天,但男友卻仍堅持要她繼續考,還說考上才能結婚,甚至有意讓她辭去工作專心應考,「男友說可以養我一年上我全職考,我真的要全職考嗎?我怕給他養他更瞧不起我,我好慌,不知道該怎麼辦。」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苦勸原PO快逃,「他喜歡的是公務員不是你,醒了沒」、「他今天都能強迫妳考公務員了,以後會不會在強迫妳做其他事?」、「別離職全職考試,考不上等著被分手吧,真的想結婚不會和妳這樣說的」、「你男友根本不愛你...我之前也遇過一個區區法警竟然嫌我只是約僱人員而非正式,這種人現實的要死。」事後原PO也補充說明,「其實會要求我考公務員,主要是我爸爸快退休而且他沒有存款,我未來可能要給孝親費,現在的薪水蠻有可能會不夠,我男友已經說好以後買房跟養小孩都他負責,他不想再承擔我爸那塊,要我自己負責。」男友對未來考量曝光後,網友立刻轉風向直呼,「我覺得妳男友蠻有心的,不是只會在那邊說空話」、「妳男友對你很好啊好好努力,是我的話一秒鐘都不用想就把你甩了」、「我覺得妳男友是比較注重現實面,讓妳先考上以後未來才不會有別的擔憂」、「妳本來就應該自己負責,更何況男方願意扛下家庭所有開銷,越級打怪就真誠一點,外面找不到這樣的男生了,真的」、「其實男友是在為他好,他考上了也是對女生自己和家裡負責因為有錢了,也可以讓自己和爸爸過上好生活,換位思考女生也不想沒事還要養男生的爸媽啊⋯啊不然原Po你可以考慮一下,男友讓給我。」
空軍校官「夫妻檔」淪共諜!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空軍、國防大學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第6屆第9次會議,在17日審議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針對空軍孫緯中校、劉芸雅少校夫妻檔軍官,被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吸收,長期為中共情工單位刺蒐國防機密乙案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根據監察院官方新聞稿,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3位委員指出,本案是近年破獲國軍潛伏共諜的指標性案件,因主嫌孫緯、劉芸雅均為共諜夫妻檔,為歷來國安機關偵辦國軍共諜案件共犯身分之所僅見;且全案涉案人數多達8人,現役「校級」軍官即有6人,為近年最多者。此外,本案3名主嫌一審分別獲判劉聖恕有期徒刑20年、孫緯有期徒刑19年6月、劉芸雅有期徒刑20年6月,亦係除羅賢哲共諜案之外,主嫌獲判刑度最高者。本案從國防部107年1月接獲檢舉直至檢調啟案偵破,前後歷經5年之久,本院對於政戰局保防人員的不懈努力,給予高度肯認。3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早於民國90餘年間主嫌劉聖恕前於任職空軍官校少校教練機教官期間,即曾透過其岳父引介認識中共國安部人員陳若宸(化名),並被陳若宸吸收成為中共情工單位效命。直至102年2月劉聖恕自空軍官校基本飛行組上校副組長退役後,劉聖恕即計畫性運用軍中人脈關係,篩選具教官師生情誼等類人員列為優先拉攏對象,伺機在台物色吸收經濟狀況不佳之失意現役軍人,進而發展刺密蒐情管道。本案孫緯中校即因沉迷職棒簽賭導致財務窘迫,後更因涉營外欠債行為不檢,遂遭劉聖恕鎖定而於105年間予以吸收。而孫緯再婚配偶劉芸雅不僅未能大義滅親,舉發孫緯加入共諜組織之事實,竟然還見利忘義,而在111年11月某日,錄製為中共情工單位工作蒐情之錄音檔,與其夫一同陷入背叛國家泥淖,不僅自誤害國,更牽扯其他2名與劉芸雅舊識的空軍軍官涉案,並因而遭判刑撤職,其中包含1名培養不易的飛官,無異是空軍飛行人員的一大損失。3位監察委員調查本案關於空軍司令部的缺失方面,在於有關國軍「正義專案」的推動成效不彰,未能發揮適時檢舉及反映違常情事的效益,致使國軍與國防安全長期陷於危疑不安的險境之中;再加上孫緯曾任空軍保防幹部,竟涉及職棒簽賭,且其任職前與任職中並未接受完整、適當的保防職能相關訓練,足見該司令部的保防選員與教育訓練有欠嚴謹完善。又所屬空軍松山指揮部保防強度不足、屬員欠缺安全警覺,致孫緯於110年1月間假借致贈年節禮品予舊識長官的名義,進入該指揮部重要軍事管制區域,趁隙違規夾帶手機拍攝軍事機密得逞;另劉芸雅調離該指揮部後,仍屢次藉詞向2名舊識軍官訛索該機密資訊,2人基於私誼竟洩漏、交付其業管多件機密文案,益證對於屬員公務保密紀律要求未臻落實,嚴重危害國軍與國家安全。另本案有關國防大學缺失方面,3位監察委員指出國防部各機關橫向聯繫不足,且該校各級督管幹部未詳實知官識兵,竟指派與顯有風紀顧慮人員孫緯結婚的劉芸雅,擔任111年度「漢光演習」保密安全管制中心的安全督導官,致使劉女得以利用職務之便,刺蒐演訓機密資訊並輾轉交付予中共情工;又國防大學前開管制中心之安管措施不周、校區門禁管制鬆散,使劉女得以夾帶手機拍攝前述「漢光演習」機密資訊並攜出校外;又因國防大學未能貫徹所謂資安「零信任」要求,致屬員將個人資訊設備的帳號密碼交予劉芸雅知悉,衍生資安防護漏洞;另該校教學素材來源規範之要求未予貫徹宣導及執行,竟發生教官以教學需要為由,向原任職空軍松山指揮部之2名舊識軍官索取機密資訊的違密情事。另本案調查國防部每月定期召開「部務會報」,會議目的主以部長及各級長官政令宣導,屬一般性會議,議事內容不涉機密事項,然因空軍司令部承辦參謀誤將涉密資訊提列會議資料之一部,又因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承辦人未嚴格審稿及落實個別分送,因而發生機密外流情事。亦即,劉芸雅擔任國防大學總務處少校採購官期間,理論上不可能也不應接觸屬於空軍松山指揮部有關「漢光演習」之機密文件,卻因上開機密文件為國防部「部務會報」之一部分,而國防大學承辦人員於往下交辦各單位時,又未依規定區分各單位實際可接觸機密文件等級,因而係將全部文件以一般件之書面及電子檔形式往下分送。劉芸雅即是在收到整份「部務會報」時,發現其中有其他單位的機密文件,遂將其影印後攜回家中,肇衍機密外流情事。然而,3位監委認為本案不該以單一違洩密事件視之,已經責成國防部全面清查究責。最後,3位監委建議法務部,應該協調國防部整合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署、司法警察、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軍安總隊及國安局建立聯繫平台,將國安案件辦案團隊及各方相關資源有效連結,務期得以發揮最高的偵辦綜效。又有鑑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刑事訴訟法增訂「特殊強制處分」相關條文,賦予檢調機關執行科技偵查的法源依據,因此3位監委呼籲院、檢、調、廉、憲與相關國安機關應妥善運用各式科技偵查工具遂行案件偵辦,全力肅清共諜及在臺協力者組織與活動,積極擴大國安案件的偵辦成果。除此之外,法務部及司法院亦宜研謀提升承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法官對於中國大陸基本國情的認識,尤應注重對岸情工系統組織及運作實況的教育訓練,以有助精進國安案件之起訴及裁判書類的正確性與品質。
鞏固京華城案事證!北檢第九度提訊彭振聲
台北地檢署正在調查京華城弊案,22日北檢申請延押沈慶京和應曉薇。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因此無羈押的必要性,並申請具保停押。23日上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第9次被提訊,檢方為了釐清並鞏固他與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的相關事證,囚車於上午抵達北檢,在法警戒護下,將彭振聲帶入偵查庭進行應訊。據了解,檢方為了鞏固彭振聲、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明知違背法令,卻指示公務員配合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並提高京華城容積率至672%的圖利行為,當時柯文哲指定彭振聲為京華城專案的PM,兩人之間的分工將成為該案的重要關鍵。不過,彭振聲曾在台北市議會的「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小組」上表示,該案是由柯文哲親自交辦。此外,檢廉還懷疑有可疑金流流入彭振聲妻子的口袋。京華城案自8月28日起展開大規模的調查,檢方順利羈押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無給職」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3人。然而,該3人的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提出延押申請,近期法院將陸續召開延押庭進行審理。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預計檢方最快下週決定是否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收到北檢延押聲請後,立刻排定23日下午3點半將召開沈慶京的延押庭,24日上午10點50分將開應曉薇的延押庭,至於吳順民的具保停押庭則排在25日下午2點半進行。根據法界人士分析,如果京華城案的主要被告沈慶京和應曉薇確定被聲請延押,至於貪污圖利及收賄案件「起訴不可分」的原則,目前在押的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被檢察官聲請延押的機率將大幅增加。
遇新人「報到1天就離職」 郵差學長崩潰:只會讀書的拜託不要再來了
對於社會人來說,選擇新職場仿佛面對一次投胎,真的無法適應也只能選擇黯然離職。不過對於職場前輩來說,分發到自己手下帶領的新人接二連三消失,想必也是很崩潰。一名在郵局做外勤工作的郵務士網友就忍不住上網抱怨,最近遇到好幾個新人「做沒多久就離職」,最快紀錄甚至「只來1天」就辦離職,讓他崩潰直呼:「拜託只會讀書的書生不要再來了!」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一名在郵局從事外勤業務的網友在Dcard發文怒吼「拜託只會讀書的書生不要再來了」,表示最近一連遇到好幾個分發到單位的新人,每個撐沒多久就選擇離職,「而且最誇張的是,來1天就說要辦離職」,讓原PO帶人帶到心累,完全無法理解,「外勤的很累、很曬沒有錯,但至少也撐個1年吧,請問為什麼要浪費時間考試進來,刷經驗值嗎?」原PO最後忍不住呼籲,「拜託!只會讀書的書生,不要再來了,如果受不了又累又曬的工作,別來好嗎?考公務人員不是很棒嗎?」對此,不少網友認為:「問就是薪水不夠,薪水到位 不要說曬太陽,要游泳、要登山垂降、要從飛機上跳傘下來都碼可以」、「講那什麼話,老子憑實力考上來的,評估完職場環境、主管、同事後,要不要留下來是我決定,並不是你決定」、「平常都說不爽做就滾,人家真的滾了又來哭,這就是老人臭嗎?」、「不檢討自己機關的工作分配,只會檢討新人,只會越來越留不住人。」但也有人認為這是郵局公開招考的缺點,「讓人想到法警,越吹越好的結果就是快只剩書生才考得上了,更不要說現在還男女合招」、「真正做的住的考不上啊,光加考英文就刷一堆人了」、「招考就是看誰會考試,考上是個人本事」、「是你的招考科目沒有放術科進去吧…只有筆試當然招進來很會讀書的啊。」
京華城案柯文哲出庭了!檢今5度提訊他未戴眼鏡現身 被問「這件事」反應曝光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全案已確認的被告已有20人,其中有7人遭到羈押禁見。原訂1日提訊被收押的「關鍵人物」柯文哲,怎料,柯文哲卻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應訊,經看守所人員向檢察官報告後,審酌柯文哲身心狀況是否適合應訊,尚有疑慮,因此取消原定庭期,延至今(16日)上午再提訊柯文哲,發現他的身形也消瘦了不少。身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日拒絕應訊後,今(16日)台北地檢署再度提訊柯文哲,柯文哲一身黃色上衣配夾腳拖現身,但並未戴上招牌眼鏡,此外可發現柯文哲的身形消瘦了不少。據了解,台北地檢署1日曾提訊柯文哲,不過他向台北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應訊,今日北檢再度提訊,柯文哲表示願意出庭,歷經約2.5小時的庭訊,柯文哲結束開庭返回台北看守所。稍早,柯文哲應訊完畢離開北檢,他套上藍色外套也戴回眼鏡緩緩步上囚車。當時,有記者問到「會擔心遭起訴或是延押嗎?」柯文哲並未多做回應,腳步加快步上囚車。柯文哲結束開庭返回台北看守所;北檢下午第7度提訊前副市長彭振聲,他雙手上銬走進地檢署畫面也曝光。彭振聲身穿藍色外套、短褲及黑鞋,雙手上銬,被法警押解至北檢開庭。
不准!涉貪前中油執行長想「出國參加兒婚禮」 法院駁回:有逃亡之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入貪汙弊案,之後獲准以500萬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他近期以「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提出聲請解除境管。法官審酌徐漢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因此以「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2020年間,時任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的徐漢辦理某件採購案時,協助業者量身訂做「標單」並順利讓業者得標,事後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2022年1月,檢調搜索徐漢辦公室,發現散落各處的現金達2710萬元,後續發現其中1000萬元跟另項破億採購案有關,其餘現金是其他標案的回扣。檢方指出,徐漢在擔任執行長任內經手的8件標案中,共收受1686萬元回扣,但其餘的1023萬則不願說明來源,後來徐又被查出另涉入一件高達600萬元的洗錢案。2022年5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洗錢等罪嫌將徐漢及其他涉案的23人全部起訴。徐漢被起訴後遭羈押1年多,2023年6月間,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據《中央社》報導,徐漢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10月7日屆滿,目前仍須在每週三、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間,前往橋頭地方法院法警室報到。但法官近期開庭訊問時,徐漢仍矢口否認犯行,並以「希望能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法官審酌徐漢涉案情節重大,恐面臨較長刑期,且其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徐漢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據此加深被告出境逃匿國外誘因,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此外,徐漢所為嚴重破壞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侵害國家法益,且犯罪情節重大,提高具保金或僅限制住居,均無法達到防止其逃匿國外效果。審酌此案目前審理進度、所涉犯罪事實等,為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裁定自10月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新竹電玩弊案起訴 沒收犯罪所得逾12億
新竹地檢署偵結新竹市警局警察收賄及賭博集團非法經賭博電玩案,對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劉姓業者等17名被告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對宋瑞展、劉姓業者從重量刑,檢察官並依法聲請沒收被告等人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起訴書指出,劉姓業者找來多名友人共同經營賭博電玩,並開設共6家電子遊戲場,為使電子遊戲場經營順利,劉男從2021年10月間起招募新竹市警局的彭姓、陸姓、阮姓、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察,各自以不同暱稱擔任股東共同參與經營,分別投資各電子遊戲場並每月按各電子遊戲場營收分配紅利。新竹賭博電玩弊案圖解一。(圖/新竹地檢署提供)新竹賭博電玩弊案圖解二。(圖/新竹地檢署提供)新竹賭博電玩弊案圖解三。(圖/新竹地檢署提供)劉姓業者等人自2021年10月5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止,在6間電子遊戲場擺設電子遊戲機台共422台,自2021年10月起算30個月,平均月盈餘4082萬8290元,賭博電玩集團犯罪所得合計12億2484萬8700元。判決書指出,劉姓業者為讓受疫情影響電子遊戲場生意不再冷清,也以公關費賄賂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官,盼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乃製作行賄各警界單位分配表,規畫每月給付公關費打點電子遊戲場轄區內之新竹市警察局各派出所、督察科 、行政科等單位,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藉以掩藏行賄款項。劉姓業者每月將股東分紅、公關費用連同賭場收入一併以行李箱裝載現金,駕車面交給宋瑞展,判決書指出,總計宋瑞展於賭博電玩集團2021年10月開始營利賭博至2024年4月查獲日止,共收受劉姓業者交付31個月賄款,收賄金額合計1178萬元。檢察官認為,劉姓業者等人長期以集團式管理經營數間賭博性電子遊戲場,買通市府權責單位稽查人員、賄絡司法警察機關人員,致使國家管控機制全面失靈,對社會治安造成莫大危害,均請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就查扣其之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2億2484萬8700元,宣告沒收。檢察官也認為,宋瑞展身為警職人員,淪為賭博業者「旗手」,從中獲取每月數十萬元賄賂,壞法害民,應請從重量刑。另就被告宋瑞展部分建請法院續行羈押,經法院於當日下午5時許,裁定羈押。
柯文哲「拒出庭應訊」 北檢:身心狀況不適
檢廉追查京華城案,日前聲押鼎越董事長朱亞虎及柯文哲競選財務長李文宗獲准,其中朱亞虎坦承行賄。北檢原訂1日上午五度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查證金流與相關案情,囚車卻遲遲未出現。據了解,柯文哲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北檢決定擇日再提訊。北檢表示,檢方原訂1日上午提訊柯文哲,但在法警前往看守所提解時,他表示不願出庭應訊,看守所人員馬上向承辦檢察官報告。檢察官審酌柯文哲身心狀況是否適合應訊,認為尚有疑慮,決定取消原定庭期,擇日再行提訊。法院日前裁定羈押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其中朱亞虎坦承犯行,成為京華城案中首位坦承行賄的涉案人,若持續配合調查,檢方不排除將他轉為污點證人,減輕其刑或從輕量刑。李文宗雖否認犯行,不過法官不排除有與其具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未到案,認為他有串供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天花板崩塌!開庭中途女子衰被砸頭送醫 北院:冷氣管線漏水釀禍
台北地方法院20日發生一起離奇事故,在開庭期間1名女被告頭頂上的1片天花板突崩塌掉落,未料竟不偏不倚的砸中她,造成她頭部開花暈眩,法官見狀只好暫停開庭,並將傷患緊急送醫治療,所幸並無大礙,北院發言人及行政庭長黃柄縉22日表示,北院已替傷者代付醫藥費,後續將持續關心狀況。據了解,台北地方法院第九法庭開庭到一半,1片天花突然從天而降,砸中1名女被告頭頂,導致開庭被中斷,法官見此情形當下立即將被告送醫救治,但傷患卻要求開完庭並表示還能繼續,法官只好快速處理完被告的調查程序後,迅速將派人護送她搭公務車前往台大醫院治療,經X光檢查後初步評估無大礙。身為被告律師及前台北地院審判長的吳孟良,針對此事在臉書發文表示,我的當事人正在法庭內陳述答辯意旨時,未料天花板卻突掉下來,不偏不倚就剛好砸在當事人頭上,甚至僅差10公分險些波及他,事後科長和法警還送當事人前往醫院檢查,整起過程讓吳孟良直呼「超級誇張,沒有之一」及「全場儍眼!」北院表示,事發當時已在第一時間提供冰敷袋給傷患緩頰疼痛,並待開庭完後將其送醫救治,事後遭砸女被告已交由其家屬帶返家中觀察,並預約下次回診時間,北院也已替傷患代付醫藥費,後續將持續關心傷患狀況並進行協調。北院說明,經調查後,發現事故原因為冷氣管線的接水盤角度傾斜漏水,才導致天花板輕鋼架隔間的1片蔗板吸水過飽掉落,所幸無其他零件墜落釀禍,後續將全面檢修天花板,避免事故再度發生。
花蓮地院民事庭驚傳墜樓案!錄事2樓墜落 緊急送醫撿回一命
花蓮地院民事庭18日上午傳出有一名男性錄事墜樓事故。工作人員在聽聞巨響後緊急外出查看,並將錄事緊急送醫,所幸其送醫後生命跡象穩定,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該名錄事18日上午於花蓮地院的民事庭2樓墜下,所幸第一時間就被服務台的志工與法警發現,緊急將人送醫治療,其送醫後脊椎受傷,緊急開刀後生命徵象穩定。對此,花蓮地院表示對於事故的發生深感遺憾,該名錄事平時工作認真,並無異狀,詳細墜樓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並積極提供錄事家屬與同事所需的協助。
具保停押尚未裁定 檢方三度提訊沈慶京
檢方積極偵辦京華城案,19日三度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囚車於下午1時許抵達,沈慶京坐著輪椅、戴口罩,由法警推入地檢署應訊。沈慶京因涉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8月30日遭收押禁見。不過住進看守所後,沈慶京身體不適的狀況頻傳,分別於9月5日及13日兩度戒護送醫,他的委任律師越方如也為此前往北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1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沈慶京有上吐下瀉的症狀,身體狀況真的不太好,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慎重調查,但還是尊重法院決定。北院於16日表示,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狀僅有選任辯護人印文,沒有被告的簽名或蓋章,令7日內補正。檢方積極釐清京華城案相關案情,於9日及11日兩度提訊沈慶京後,19日下午三度提訊,沈慶京身體狀況是否影響案情偵辦也受大眾矚目。
沈慶京3度被提訊!他坐輪椅由法警推進偵查庭 聽這句話「撇頭不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為京華城容積率案已被羈押20天,台北地檢署為釐清京華城獲得改建容積始末,追查行賄贓款流向,19日下午第3度借提在押中的沈慶京出庭訊問,而他因身體狀況不佳、行動不便而坐在輪椅上,疑似還掛著尿袋,狀況看起來確實不太好。沈慶京除了坐在輪椅並疑似掛著尿袋,他還以文件遮擋遭上銬的雙手,對於記者喊話「身體還好嗎」則並未多做回應。據了解,沈慶京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後,9月5日第1次戒護送醫,當時有民眾目擊他身體抽搐,13日下午4點多,沈慶京又出現健康問題,經所方醫師評估,再度戒護就醫後回所,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越方如當晚8點多到北院遞狀,替沈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取得醫療紀錄與檢方意見後,將裁定是否准予交保。回顧事件始末,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以沒法源依據的獎勵項目,圖利京華城取得840%的改建容積,發現沈慶京涉嫌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施壓官員和都市計畫委員改變反對態度,檢察官將柯、沈、應等人分別依圖利、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嫌聲押禁見,先後獲得法院裁准。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調查時更發現,應曉薇曾帶著沈慶京參與審議容積案的會議,而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曾多次到ATM存放現金,加上柯的USB隨身碟檔案被傳出藏有「小沈1500沈慶京」紀錄,檢廉懷疑沈慶京行賄對象不只應曉薇,過去曾兩度提訊沈慶京,了解威京集團如何讓原本遭拒絕的京華城容積案起死回生。至於此案另一名核心關鍵人物柯文哲,18日也遭檢方3度提訊,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陸正義、鄭深元也親自陪同;北檢也同步約談時任都委會專案小組的成員馮正民,以及先前獲200萬交保的應曉薇辦公室助理陳佳敏。
亡羊補牢1/偵查不公開失守 立委修法讓辯方律師「被動」澄清不實爆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收押禁見,偵辦過程引發「偵查不公開」論戰。立委羅智強指出,偵查不公開攸關「無罪推定」,涉及被告人權,如今卻已形同具文,他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從「辦法」提升位階,另訂「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規範,並納入明確罰則;另外,為避免柯P近來遭媒體似是而非的爆料抹黑的情況再發生,將增定檢方與辯方律師即時釐清傳言的機制。檢方偵辦「京華城案」,各種柯文哲「偵辦黑料」,最近從特定媒體密集流出,琳瑯滿目、真偽難辯的「類洗腦式」爆料,遭疑摻入政治操弄、民粹渲染,形同「認知作戰」試圖影響法官心證,而檢方站在「偵查不公開」後面,表示無法證實、卻也不否認,間接助長了傳言的殺傷力。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日前受訪針對「保險箱疑雲」說明時也狠酸,檢廉警告她謹記「偵查不公開」,結果,隔天就看見不實報導、撲天蓋地而來。羅智強指出,擬訂的「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要求檢方必須對「原本不應公開卻外洩」的偵查訊息,適度澄清,並將規範賦予疑犯、被告的辯方律師在檢方偵查期間有「被動防衛權」,一旦「偵查大公開」,律師可合法回應,避免被告人權遭到損害,法官心證受「認知作戰」影響,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公開。為了聲援柯文哲,民眾黨規劃多場集會、戶外開講,首場在立法院外舉辦的集會,仍有上萬名小草到場參與,引發外界矚目。(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陳佩琪應訊,原本不受「偵查不公開」約束,可選擇是否對外說明,但檢方卻警告她「偵查不公開」,結果卻是偵查內容經媒體披露而外洩,陳佩琪喪失主動說明先機,外界則質疑她「問哪才講哪」、誠實度再打折扣。律師蔡坤廷分析,現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只要符合第8條「符合公益原則檢方可適度說明的偵查中事項」,檢方得適度揭露;但同辦法第9條述明第8條的例外要件(禁止揭露事項),當這些禁止揭露事項在偵辦過程中前被流出公開,就應適度賦予被告辯護人代替已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澄清。他也呼籲立委修法時,更明確訂定辯方律師代為「平衡報導」指引,避免律師誤踩紅線,還未替被告辯護、已先遍體鱗傷。法務部在2012年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訂定作業辦法」,但效用不彰屢遭批評,2017年蔡政府司法國是改革會議,曾承諾「落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政、刑事處罰,嚴予究責。但根據法務部統計,過去五年,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討案多達7255件,卻沒任何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連綠營監委都看不下去,糾正法務部。北檢在偵辦柯案過程中,各種偵辦過程中不利柯文哲的負面訊息滿天飛,北檢雖然分案說要查,仍再度引發外界對於檢方是否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疑慮,圖為北檢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帶走電腦主機等證物。(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查明「偵查公開」,要不是曠日廢時、就是檢方自己查自己無疾而終,但偵查訊息走漏,卻已立即損及被告權益。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本嫌疑犯、被告應視為無罪之身,但在被告已遭羈押禁見、無法捍衛清白時,其律師卻被「偵查不公開」所約束,若代替被告澄清,可能面臨「洩密罪」懲處、吊銷律師執照,造成「司法天秤」向檢方嚴重傾斜。他因此提案,適度保障被告「防衛權」,一旦「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辯方律師可徵得被告同意、經向法院申請獲准後,適度針對已被公開不利被告的「偵查訊息」澄清,不構成洩密罪。羅智強說,報導是媒體天職,內容妥適與否應憑藉自律,而非政府管制,媒體也「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反觀,若偵查資訊遭特定媒體獨佔,仍將引發報導是否基於「公益」、「新聞自由」之辯,萬一成為特定檢方與特定媒體配合,打擊對手、打擊政敵,甚至經營個人「檢媒關係」工具,後果更不堪設想,最後陪葬的仍是司法及媒體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