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室
」 法警 交保 北檢不准!涉貪前中油執行長想「出國參加兒婚禮」 法院駁回:有逃亡之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入貪汙弊案,之後獲准以500萬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他近期以「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提出聲請解除境管。法官審酌徐漢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因此以「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2020年間,時任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的徐漢辦理某件採購案時,協助業者量身訂做「標單」並順利讓業者得標,事後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2022年1月,檢調搜索徐漢辦公室,發現散落各處的現金達2710萬元,後續發現其中1000萬元跟另項破億採購案有關,其餘現金是其他標案的回扣。檢方指出,徐漢在擔任執行長任內經手的8件標案中,共收受1686萬元回扣,但其餘的1023萬則不願說明來源,後來徐又被查出另涉入一件高達600萬元的洗錢案。2022年5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洗錢等罪嫌將徐漢及其他涉案的23人全部起訴。徐漢被起訴後遭羈押1年多,2023年6月間,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據《中央社》報導,徐漢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10月7日屆滿,目前仍須在每週三、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間,前往橋頭地方法院法警室報到。但法官近期開庭訊問時,徐漢仍矢口否認犯行,並以「希望能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法官審酌徐漢涉案情節重大,恐面臨較長刑期,且其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徐漢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據此加深被告出境逃匿國外誘因,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此外,徐漢所為嚴重破壞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侵害國家法益,且犯罪情節重大,提高具保金或僅限制住居,均無法達到防止其逃匿國外效果。審酌此案目前審理進度、所涉犯罪事實等,為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裁定自10月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遭起訴求刑12年!鄭文燦涉貪「2800萬交保」 今晨5時步出法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及600萬元未申報政治獻金案,遭到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檢方建請法院量刑12年。桃園地院今(28)日漏夜詢問11人,至凌晨1時30分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目前鄭文燦已於清晨5時完成交保手續,由家人陪同離開法院。桃園地檢署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鄭文燦及其他10人提起公訴,並對鄭文燦求處12年徒刑。不過,自上(7)月11日起,鄭文燦已被押47天,同案被告廖俊松、廖俐廷及廖家興父子、侯水文等人也在押,全案經移審後,由桃園地院審理是否續押。桃園地院經抽籤,由廖奕淳法官擔任鄭案受命法官,昨(27日)晚9時30分組成合議庭,審理5名在押被告,經4個小時庭訊,於今日凌晨1時30分裁定5名被告交保,包括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廖俐廷25萬元交保、廖家興60萬元交保、廖俊松以110萬元交保、侯水文以205萬元交保。由於具保金額高昂,其家屬聞訊紛紛漏夜籌措,備妥現款至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其中鄭文燦的大哥鄭文彬抵達交付後,法警耗費約2小時清點完畢,完成交保手續,而鄭文燦也在清晨5時許離開法院,在家人陪同下搭車返回住所。至於參與庭審的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公訴檢察官邱健盛等3人,稍早也步出法院,全程未說話。桃園地院說明,鄭文燦庭訊時仍否認收賄,然依同案被告證述及監聽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合議庭考量被告涉案情節、逃亡之可能性,雖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之虞,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等情,認為現階段命被告以新台幣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以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也確保後續審判進行,因此無羈押必要。桃園地院也指出,同案主要被告也均羈押具結證述,檢察官偵查完備後提起公訴,已清楚指出被告本案涉犯罪嫌範圍,且提出相當證據足以佐證,若後續共犯或證人證詞有翻異,僅屬證據證明力判斷問題。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最速件再提抗告 高院明將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為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桃院收案後,於今(9日)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院法警室於晚間8時40分許收到案卷,依程序將待明(10)日再行分案,最快明天決定准駁。鄭文燦涉嫌2017年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6日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請羈押,桃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禁止聯繫或接觸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桃檢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昨(8)日認為桃院裁定書未說明何以認定鄭不會影響證人證詞,未說明是否有羈押的理由與必要性,交保理由不完備,發回桃院更裁。桃院今白天開庭後維持交保,但將具保金額加碼700萬元,成為1200萬元具保;檢方仍認為不足以確保鄭不會勾串滅證,再次當庭提出抗告,並於晚間遞出抗告狀,桃院收案後,於今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位於台北市的台灣高等法院。本案是因華亞科技園區用地飽和,2017年廠商提出擴大範圍,2018年市府推動方案。不過早在2011年,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已持有當地9.5公頃農地,並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為工業用地。知情人士說,雖市府目前推動區段徵收,但因為區段徵收配地較少,若自辦重劃,可以多出3成配地,以當地每坪50萬元計算,扣除開發費用,起碼會有35億元利潤,楊男、廖男等地主才湊齊500萬元行賄。不過,鄭文燦雖在2017年8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案件仍在內政部審議時被打回票,為此2018年8月退還給廖男。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案件,並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索取相關文件,上月約談楊男、廖男到案說明,楊男等人也坦承犯案,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聲押楊男、廖男等5人獲准,不過楊男高齡近90歲,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
辦公室遭爆幫詐團藏300萬元 橋院法官石育恩凌晨移送北檢複訊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被控協助替詐團辯護的鄭鴻威律師放置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內,涉及洗錢。廉政署與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昨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律師楊濟宇等3人到案說明,今清晨約1點30分許將石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現場媒體提問,「法官有考慮請辭嗎?你跟詐團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幫鄭鴻威藏錢?有跟鄭的家人見面嗎?」戴著口罩及帽子的石育恩不發一語快速步入法警室。檢調廉昨搜索位置包括石的辦公室及宿舍、鄭的律師事務所,全案朝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方向偵辦,目前石被列為犯罪嫌疑人身分。北檢13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鄭的法務助理林佳毅與會計師李昊承。起訴書指出,鄭去年加入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犯罪集團,負責處理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相關法律事務,由鄭派案給律師,替車手安排辯護人,扮演詐團軍師。全案移審台北地院羈押庭時,承辦檢察官王文成當庭指控,鄭暗藏一筆現金在石的法院辦公室內,但鄭反駁,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未涉及不法。據了解,該筆現金為300萬元。據了解,石疑因交友廣闊而被政風盯上。他也因與鄭過從甚密主動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石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轉送10萬元律師費給其他人,但不曉得金錢來源。檢廉懷疑,鄭鴻威會透過尚未擔任法官的石育恩,分送律師報酬費,而石疑似為了避免轉帳留下紀錄,選擇親自帶錢北上,交給協助洩密給詐團的律師黃耕鴻。檢廉追查,鄭彧歆也因在鄭鴻威案件偵辦期間,多次與相關當事人聯繫,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甚至在出事之後,石趕緊將一包現金拿給鄭家人,因此懷疑私下有勾串。
獨/朱國榮棄保潛逃出境點曝 派出所簽到後27小時火速轉廈門
國寶總裁朱國榮涉及多起炒股與內線交易案件,遭高院判刑16年與8年,高院和檢方共責令朱國榮以5億元天價交保,並規定朱需每日晚間7時許前向轄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但朱國榮9月7日下午3時許正常前往派出所報到後,卻在8日未正常報到,疑似棄保潛逃引起軒然大波;而派出所遲至12日晚間11時許才發現通報,被指因缺失才會導致朱落跑成功。不過警方已掌握相關消息,證實朱國榮在台南潛逃出境,其簽到後擁有27個小時,逃往廈門轉機前往菲律賓,完全綽綽有餘。朱國榮被媒體指出,其疑似在北部港口搭乘豪華遊艇潛逃出境,其女友宣宣隨後更帶著朱剛滿月的兒子出境,疑似要與朱會合。不過據警方掌握最新消息指出,朱並非如媒體所說在北部搭乘豪華郵輪,而是在台南潛逃出境,加上朱並未在對岸遭到通緝,按常理推算,廈門到高雄的距離最短,僅距離台灣165海里,換算為305.6公里,其7日向派出所報到後再前往台南,搭乘高鐵也僅需1個多小時的時間,其抵達台南後再前往廈門高橋機場出境,完全可以在8日早上抵達廈門機場後再轉往菲律賓。而此次三張犁派出所在朱國榮8日未即時向派出所報到後,直至4天後才察覺有異,緊急通報高院法警室,被指因缺失導致朱成功落跑,但據知情人士指出,朱從7日晚間向派出所簽到後,距離其應報到時間還有27小時,要潛逃出境完全綽綽有餘,推算下來其8日人早就已經在廈門機場等候轉機,「去派出所報到不等於不會跑」。知情人士也指出,朱國榮未報到落跑一事,其根本源於防逃機制失靈,何況朱國榮年事已高,宣判在即,逃跑機率不小,但院檢明知朱有潛逃的可能性,卻未在朱等待宣判期間,未要求朱攜帶電子腳鐐,更未扣押朱的相關財產,事後卻試圖想將鍋甩在警方身上。而針對朱國榮並未攜帶電子腳鐐一事,高院則回應,金融犯並非會造成即時危險,因此很少施以電子腳鐐。此外,也有不少官警質疑防逃機制中的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措施,以報到來說,不同人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時間均不同,以朱國榮為例其需每天晚間7時許前向派出所報到,但還有其他人是應每個禮拜報到一次、每個月報到一次,只要有心落跑,報到根本無法起到防逃作用,「難道人在30天後落跑也要歸咎於警察嗎?」
報到=不跑?朱國榮棄保潛逃 知情人士:防逃機制失靈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炒股、內線交易等多件案件,先前以天價5億元金額交保,並依規定須天天前往三張犁派出所前往報到,不過朱卻疑似棄保潛逃,其9月7日下午3時許向派出所報到後,8日即未出現,警方未即時通報,直至12日晚間11時許才向高院通報。對此,信義分局也坦承疏失,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初步了解,朱國榮因涉及多起炒股與內線交易案件,將被高院宣判在即,並已5億元天價交保,同時須每日晚間7時許前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孰料朱國榮在9月7日下午3時許前往三張犂報到,神色自如的完成簽到後隨即離開,但他隔天隨即未出現,疑似棄保潛逃,引起軒然大波。而朱國榮落跑後,被媒體指出其疑似搭乘豪華遊艇潛逃出境,其女友宣宣隨後也帶著剛滿月的兒子出境,疑似要去與朱國榮會合,而朱國榮未向派出所報到後,三張犁派出所卻直至12日晚間11時許察覺有異,緊急向高院法警室通報,被質疑晚了4天通報,進而導致朱國榮落跑成功。對此,信義分局也坦承疏失,將對當晚值班幹部與所長追究相關過失責任,並要求幹部需每天確實落實轄區報到人口。不過有知情人士指出,朱國榮未報到落跑一事,其根本源於防逃機制失靈,定時報到不等於不會落跑,何況朱國榮年事已高,又宣判在即,若院檢明知朱國榮潛逃的可能性,在朱等待宣判期間,卻未要求朱攜帶電子腳鐐,更未對其扣押相關財產。對此高院才回應表示,金融犯並非會造成即時危險,因此很少施以電子腳鐐。此外,也有不少官警質疑防逃機制中的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措施,以報到來說,不同人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時間均不同,以朱國榮為例其需每天晚間7時許前向派出所報到,但還有其他人是應每個禮拜報到一次、每個月報到一次,只要有心落跑,報到根本無法起到防逃作用,「難道人在30天後落跑也要歸咎於警察嗎?」
騙人出國至KK園區摘器官 10詐團成員獲知交保歡呼:可以回家囉
男子陳盈齊對外自稱手遊公司老闆,卻與國外犯罪集團合作,以國外高薪為由,欺騙國人前往緬甸KK園區,準備活摘其器官,2肉票後來各自支付約100萬「贖金」才獲釋,士林地院6日宣判陳盈齊在內10名成員2年6個月至8年不等徒刑,但因無羈押必要,各以5至10萬交保,一眾被告欣喜若狂,歡呼「可以回家囉!」士林地檢署調查,陳嫌等人以高薪為由,誘騙民眾出國,但卻將被害人帶至KK園區,恐嚇要活摘器官,被害人向台灣家屬求助,其中2人經討價還價後,各匯出市值100萬台幣的「泰達幣」才獲釋回台。士檢經循線追查,日前指揮警方逮捕陳盈齊在內的10名犯嫌,並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10名被告後來羈押至今。士院6日開庭,判決陳等人以詐術拘禁、恐嚇被害人,觸犯人口販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合議庭審酌,陳男騙人出國,目的是摘除器官用以獲利,被害人極可能遭摘取器官而死亡,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不顧被害人惶恐無助,惡性重大,難認情堪憫恕,無減刑適用,主嫌陳盈齊判決8年有期徒刑,其餘共犯各判2年6個月至7年6個月不等徒刑。審判長當庭另諭知,被告有人供出共犯可獲減刑,另因每人刑度不同,全案無羈押必要,諭令陳及張姓幹部10萬交保,其餘各以5至8萬元交保。10名詐團成員獲知可以交保,人人喜形於色,高呼「可以回家囉!」隨後被帶至法警室,眾嫌紛紛打電話給親友籌錢,場面一片「歡欣」。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150萬交保 疲憊稱尊重司法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被檢方150萬元交保,由友人籌錢後獲得釋放。(洪榮志攝)台南市副議長林志展被諭知120萬元交保,由家人籌錢後獲得釋放。(洪榮志攝)台南市議長邱莉莉被檢方諭知150萬元交保後,7日凌晨1點30分左右,由友人籌錢後獲得釋放。她在步出南檢法警室時,一臉疲憊地說,「尊重司法,因為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案情,讓大家擔心,辛苦了。」隨即搭車離去。副議長林志展被諭知120萬元交保後,也於凌晨1點45分左右,由家人籌錢後獲釋。他低調表示,「靜待司法調查」後,即匆匆離去。
外役監門檻提高「排除重大暴力罪犯」 法務部:人犯脫逃2小時內通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22日發生2名員警遇襲身亡之不幸案件,經初步查證犯罪嫌疑人係自外役監獄返家探視,未於111年8月15日回監,對於國人關切臺南地檢署於接獲外役監獄通報後之分案處理情形,法務部表示,已函請督導之臺灣高等檢察署查明相關執行及偵查之行政流程是否妥適及辦理時效有無延宕之情事。法務部指出,為使檢察機關迅速處理監所人犯脫逃案件,本部業於昨(24)日上午,召集檢察及矯正機關代表開會研商訂定相關處理流程,依會議研商結論,監所應於當日案發後至遲2小時內,檢具充足之人犯脫逃或逾期未歸等相關證據資料,先向檢察署傳真通報及告發,由檢察署單一窗口法警室收受後立即送交檢察長分案,由檢察官迅速辦理,依法逕行拘提或立即發布通緝,期以充足移送事證、簡化行政流程、迅速依法處理,妥適偵處是類案件。另外,法務部針對外役監相關法規之修正,本部刻正積極進行,昨(24)日已先召集矯正署及相關司處,就外役監條例、外役監遴選實施辦法及審查基準表進行通盤檢討,擬具「提高遴選門檻、強化在監考核、明確化遴選條件、排除重大暴力犯罪」等修法方向,亦將調整外役監遴選辦法與外役監受刑人之審查基準表。為使法規修正更臻周延,法務部邀請監獄及犯罪學專家學者、監獄實務工作經驗者、監所關注小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成員共9人,將於明(26)日下午,由蔡部長親自召開「研商外役監條例等修法及外役監改進措施會議」,聽取各界寶貴意見,以加快各項改革措施。此外;法務部部於修法前,為構築綿密社會安全網,已責成矯正署加強相關行政精進措施,包括:提供數據化資料輔助審查委員遴選適合受刑人、機關內部組成遴選委員會落實初核審議、強化返家探視查核機制,即以視訊等科技設備全面確認受刑人返家探視動態,課予受刑人回報義務,未來亦將研議要求受刑人逐日向警察機關報到,以確實掌握行蹤。
超馬好手涉「包攬訴訟」20萬交保 林義傑批查水表:做正義的事被當犯人
極地超馬好手林義傑遭北檢搜索約談,原來這位台灣之光涉嫌經營「真相智財公司」,向影視公司包攬取締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然後向盜版民眾提告,再從中取得和解金營利。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警方搜索2處,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林義傑等3人到案說明,而林義傑於晚間8點左右以20萬元交保,而他稍後露臉時則表示,「做正義的事情然後被列為嫌疑犯人,我覺得這是很糟糕的事情」。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建興日前在偵辦智慧財產權相關案件時,意外發現林義傑是「真相智財顧問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而真相公司涉嫌向多家影視公司包攬取締盜版的業務,向涉侵權的民眾提告,藉此獲得和解金營利。檢察官指揮保二大隊進行相關蒐證後,8日展開行動,搜索真相公司等2處,並約談林義傑、真相掛名負責人許仁泰等3人到案,全案朝《刑法》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罪,以及《律師法》無律師證書辦理訴訟等罪嫌方向偵辦。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是國際超級馬拉松好手,曾參與人類史上首次徒步橫越撒哈拉沙漠壯舉,以及四大極地超馬賽事,退休後經營個人品牌,並再2021年成為國民黨文傳會義務副主委。對於遭到搜索約談,林義傑走出北檢法警室時表示,「做正義的事情然後被列為嫌疑犯人,我覺得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想查水表就查吧,我沒有做甚麼壞事,也沒有做違法的事情,謝謝大家,不用擔心」,被問到是否覺得被秋後算帳,他則回答,「感覺就是啊,而且我覺得比例原則上是很大的問題,我又不是吸毒犯或是殺人放火,要被用這種方式來對待,我想,做正義的事情沒關係,只要不要做錯事,不用擔心鬼來敲門,我覺得如果要對我的人格有所湮滅,或是對我的生活做很大打擊警告的話,這是很糟糕很糟糕的社會」。
北檢7法警聚餐全確診 70法警、30檢察官急快篩
台北地檢署昨(18)日1名李姓法警確診,今日再傳出6名法警PCR結果陽性,一共7人確診。北檢已進行大清消,法警室今要求70名法警前往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進行PCR檢測;另最近與7名法警接觸的3、40多名檢察官、書記官等人陸續進行快篩中。據了解,李姓法警4月份負責隨囚車提訊、還押在押的被告的勤務,15日出現身體不適狀況,17日到醫院採檢,等待結果中,18日上午到台北看守所提訊人犯,因此相關接觸者擴大。另在4月13日值勤後,與多名法警餐敘,今日新增6名確診法警皆有參加當天聚餐。北檢18日得知李姓法警確診後,立即啟動應變機制,造冊匡列與李姓員警接觸過的26人,目前大部分經採檢後為陰性;之後將全力配合相關疫調工作。不過部分確診法警,13日參加台灣高檢署在北檢舉辦的法警長會議安全演練,由於法務部長蔡清祥、台高檢檢察長邢泰釗、北檢檢察長林邦樑及全國各級檢察署的法警長當時都在場,疫情是否擴大,尚待觀察。
台北地檢署大片磁磚掉落 砸中1名等候開庭律師
今天下午5時46分時突然地牛翻身,台北震度4級,搖晃近1分鐘超有感,就連台北地檢署一樓法警室外等候開庭區的磁磚也被震到掉落,砸中1名等候開庭的王姓律師,所幸僅砸到背部,並無大礙。據了解,這名律師當時正在和當事人的家屬說話,突然發生地震,所有人都驚慌失措,且大聲尖叫,下一秒大片磁磚掉落,發出巨大聲響,正好砸中準備開庭的王姓律師背部,幸好沒有大礙,這名律師事後脫下西裝拍拍身上的灰塵表示,還好沒事。
與確診法警共同值班 高院又一法警快篩陽性
高等法院日前傳出2名法警新冠肺炎確診後,昨(26)日另1名法警快篩結果為陽性,衛生單位已令其居家隔離,等待PCR檢測結果。這位快篩陽性的法警,辦公區域在高院民事庭大樓,與其中1名確診法警,曾共同在5月21日值民庭大樓警衛班,兩人匡列重疊,因此並無新增自主隔離對象。另外,高院5月24日通報刑事紀錄科1名錄事的家人確診,該錄事隔天接獲通知,PCR檢測為陰性;民事庭有1名工友的家人確診,高院今天下午接獲通知,該工友PCR檢測為陰性。高院指出,司法院命令新冠肺炎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14日,高院同步配合延 長。至於民事庭大樓出入口、法警室及地下一樓,高院已於5月23日進行第二次消毒完畢。
最新欠稅大戶榜首「美麗華飯店董座黃春福」 金額高達3.2億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告的最新一波欠稅大戶檢舉名單,美麗華大飯店董事長黃春福以欠稅3.2億元再登禁奢榜首,此外,義美食品高家親戚貴婦謝曉華,也因積欠贈與稅1千100餘萬元被公告禁奢,只要民眾發現他們搭乘高鐵、出入高檔飯店消費等奢華行為,提出檢舉,若能追回欠稅款,檢舉獎金最高百萬元。黃春福是積欠綜所稅金額高達 3.1 億元,2018年7月26日曾被台北分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裁准,裁准當天黃春福在北院法警室前向台北分署執行官表達還款意願,協商分期還款計畫,並當場繳交300萬元才免被管收。黃的欠稅本金過高,本稅加上滯納利息,目前又達3.2億元,登上禁奢榜首。謝曉華在2015年承接一家公司擔任負責人,公司欠營業稅700餘萬元,公司有清償能力,謝女卻不願償稅,新北分署布置10個月才在台北地檢署因案傳喚謝女時,庭後將她帶回,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謝女在管收3天後就將欠稅繳清。不過,謝女在2018年還有贈與女兒所積欠了1千500餘萬元的贈與稅案,新北分署拍賣謝女名下一筆土地清償400餘萬元,謝女另有在台北市的不動產,新北分署囑託台北分署拍賣中,謝女也因這筆贈與稅再被禁奢。除了黃春福及謝曉華,這次的禁奢大戶還包括台中分署執行的林木全,欠稅6116萬9567元;台北分署執行的林信賢,欠稅3千34萬9767元及新竹分署執行的楊育菇1千441萬5410元。這些禁奢大戶在沒有正當理由下,嚴禁搭計程車、飛機、高鐵;不得購買2000元以上的商品、服務;不能到4星級以上飯店、夜店消費;也不可買賣股票、期貨等;當然,也不能借款給他人超過2000元;每個月生活費不得超出2萬4000元。到8月底,只要民眾發現這些禁奢大戶有豪奢行為,可向執行署檢舉,若能追回欠稅款,檢舉獎金最高可達百萬元。
法警竊216張遺失證件上網賣 戕害檢察機關信譽休職6月
前台北地檢署陳姓法警,去年3月間利用值勤機會,偷走辦保處保管民眾遺失的216張證件上網兜售,犯竊盜罪遭判刑6月。陳員另被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為戕害檢察機關信譽及法警形象,判陳員休職6月。陳員2011年1月1日起在北檢任職法警,去年3月初,陳員見法警室辦保處座位右邊第4個抽屜內,存放大批案件當事人遺留的證件,都是2014年以前遺失,一直沒人領回,竟利用備勤在法警室內待命的機會竊走,身分證、護照、健保卡、汽機車駕照等證件總共216張。陳員得手後到「UT網際空間/成人聊天室」匿名販售,並刊登「1W/張。身分證。非偽造」廣告,後因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喬裝買家約陳員面交,當場將陳員逮捕,全案才曝光。法警竊216張遺失證件上網賣 戕害檢察機關信譽休職6月
北檢法警偷盜216張民眾遺失證件 這下工作沒了
前台北地檢署陳姓法警,偷走北檢辦保處保管民眾遺失的216張證件後上網兜售,被警方查獲,台北地院依竊盜罪判刑6月,懲戒法院判決陳休職半年。檢方調查,陳男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北檢任職法警,今年3月初,陳見北檢法警室辦保處座位右邊第4個抽屜內,存放大批案件當事人遺留證件,均屬2014年以前遺失,已放置甚久而無人領回,起意偷竊。3月9日上午,陳男因白天值新案備勤,需在法警室內待命機會,動手竊取辦保處抽屜內的民眾遺失身分證、護照、健保卡、汽機車駕照等證件共216張。陳得手後,3月13日上網至「UT網際空間/成人聊天室」,以暱稱「賣證件」,刊登「1W/張。身分證。非偽造」廣告,兜售證件,警方因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遂喬裝買家邀約陳男面交取證件。警方3月19日下午6時20分,在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永福街口逮捕陳男,並當場自陳身上查扣216張各式身分證件。警方清查後,將陳移送北檢偵辦。北院審理時,陳認罪,法官認為陳身為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犯竊盜罪,依法應加重其刑,判陳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可易服社會勞動。懲戒法院認為陳在辦公處所竊取他人200餘張證件200,並上網兜售,有懲戒必要,審酌他尚未賣出即被查獲,且犯後已知悔悟,判決休職6月。
吸大麻遭逮狼狽樣曝光 女星陳艾琳夫見媒體低頭不語
陳艾琳的台大高材生老公顏庭笙,今晨因涉持有及吸食大麻菸遭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於中午開庭複訊後,依違反毒品犯罪防制條例,諭令顏3萬元交保候傳,顏離開北檢時,面對媒體的追問為何吸食大麻菸等問題,未回一語,低頭快速離去。顏庭笙獲檢方交保後,友人迅速幫他辦理交保手續,顏於下午2時許從檢方留置室走出,自法警室走到大廳,一直低頭行走,未注意媒體的拍攝。顏庭笙穿著一身深色衣服,戴T帽,大概知道外面有媒體等候,還戴著太陽眼鏡及口罩,將全身包得緊緊的,幾乎沒有空隙。對媒體的提問更是不露一絲口風,全未回答。
北檢前法警偷民眾遺失216張證件 上網兜售遭逮判6月
前台北地檢署陳姓法警,今年3月間利用值勤機會進入法警室,偷走北檢辦保處保管民眾遺失的216張證件後,上網兜售,被警方網路巡邏發現逮捕。台北地院依竊盜罪判陳男徒刑6月,可上訴。檢方調查,陳男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台北地檢署任職法警,今年3月初,陳男見北檢法警室辦保處座位右邊第4個抽屜內,存放大批案件當事人遺留證件,均屬2014年以前遺失,已放置甚久而無人領回,起意偷竊。今年3月9日上午7、8時,陳男因當日白天有新案備勤之職務,需要在法警室內待命,利用職務機會進入法警室,動手竊取辦保處抽屜內的民眾遺失身分證、護照、健保卡、汽機車駕照等證件共216張。陳男得手後,在3月13日上網至「UT網際空間/成人聊天室」,以暱稱「賣證件」為名,刊登「1W/張。身分證。非偽造」廣告,兜售證件,事後警方因偵辦詐騙集團案件,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遂喬裝買家邀約陳男面交取證件。警方3月19日下午6時20分,在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永福街口逮捕陳男,並當場自陳身上查扣216張各式身分證件。警方清查後,赫然發現陳是北檢法警,依法將陳移送北檢偵辦,北檢因「自己人」涉及刑事不法,特別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偵辦,並依法起訴陳。北院審理時,陳男認罪,法官認為陳男身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竊盜罪,依法應加重其刑,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
檢警還原W飯店120 小時 成功追訴「土豪哥」朱家龍給死者交代
W飯店毒趴女模命案,當年深受社會關注,檢警備受壓力,北檢承辦檢察官曾將偵辦期間心路歷程,以小說式寫法,揭露檢警在面對現場跡證遭清掃破壞、相關人串證、丟棄手機、刪除紀錄等困境,如何與時間賽跑,終於在案發第45天將破碎不堪且四分五裂的人證及物證予以拼湊,還原W飯店房內的 120 個小時,成功追訴「土豪哥」朱家龍等人。「眾志成城 W Hotel 毒品派對命案之偵辦與蒞庭」一文,是由負責該案偵查、公訴的檢察官許文琪、王俊棠、王如玉合寫。文章開頭描述1位如花般期待綻放的21歲女孩,自台東北上追逐夢想,卻在台北這個燦爛的城市裡,無聲地凋謝。2016年12月8日,當天輪值外勤的檢察官許文琪接獲法警室通知,發生一起發生服藥過量送醫死亡的案件,許站在解剖台旁,看著女孩冰涼的遺體,想著在飯店房門後,究竟發生了甚麼事?為何導致一朵含苞的花蕾,終未能綻放即香消玉殞?許握緊拳頭,默默許下承諾,「一切的答案,我一定要找出來。」許馬上要求員警保全證據,調取飯店相關監視器檔案,確認死者進出房間時間、及進出房間人士身分,但因飯店已將案發房間打掃清理,現場跡證幾盡滅失,導致偵查進度一度受阻。但北檢改弦易轍,將緝毒檢察官加入偵查團隊,分頭清查參與毒趴者身分及毒品來源。檢警不眠不休比對5 支監視器鏡頭畫面,陸續掌握朱家龍等在場人士身分,但朱早將手機通聯資料刪光,加上死者手機被丟棄、部分人士毀損手機,都增加偵查困難。但許親自勘驗朱手機,找出蛛絲馬跡,並對在場的傳播妹曉以大義,突破其心防,獲得重要證詞,終於在案發第45 天拼湊並還原房間內的 120 個小時,並在第75天偵結起訴全案。之後,公訴檢察官以專業報告重建現場狀況,並以白話文詰問、論告,嘗試說出死者的辛酸與無奈,說服法官判決有罪。文末,3名檢察官還引用港片「寒戰」台詞,「他(指犯罪者)雖然已經非常細心,可是事實永遠才是最細膩的」,為這起轟動全國的毒趴案下註解,強調無論犯罪者如何僥倖,「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婦人在法院行騙財547萬 法警將計就計誘她回籠
婦人林美雪因欠債2200多萬元,竟偽造台北地院的假扣押命令,向債主佯稱可代位求償,去年多次囂張地公然在台北地院內交付偽造的假扣押命令,並騙走債主547萬元,所幸被害人驚覺有異詢問法警,後由警方將計就計,誘使林女返回台北地院逮捕,追回147萬元。台北地檢署今(25)日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起訴林婦,並以林婦多次在北院持變造公文書行騙詐財,藐視司法,具體求刑4年。起訴書指出,林婦因積欠曹姓夫婦債款2200萬餘元,無力償還,竟於去年7月11日在家以修圖軟體,將同居人收到的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命令,變造成為她同居人的債權,偽造有王姓債務人被台北地院執行假扣押1300萬元、1820萬元。林婦撥電話給曹姓債主女兒,佯稱法院判決她同居人的王姓債務人需賠償2600萬,而且王有房地、資產可聲請假扣押,若她父母願提供部分擔保金,即可代位求償。另林婦還偽造她及同居人簽名的提存書,致曹姓債主誤信此事。之後林婦多次選在台北地院交付曹姓夫婦偽造的假扣押公文書影本,共向曹姓夫婦各詐取397萬元、150萬元。去年12月27日,曹妻及女兒在台北地院付款150萬元給林婦後,察覺有異,立即向北院訴訟輔導科求證,獲悉受騙,經透過法警室報案後,由警方誘使林婦返回北院,當場予以逮捕,並查扣她放在車上的125萬元現金,北檢訊後,翌日將林婦聲押禁見獲准。事後檢警將林婦詐騙的147萬元發還曹妻。北檢今以林婦多次在北院多次持變造公文書行騙,藐視司法威信,公然挑戰公權力,損傷司法信譽甚鉅,遭警逮捕後,仍羅織不實情節虛耗司法資源,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4年,另林婦向曹姓債主夫婦詐騙未還共計400萬元犯罪所得,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