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高雄女監抗議移監暴動!管理員辣椒水狂噴 收容人春光外洩
本刊接獲爆料,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高女監)日前發生獄政史上罕見的暴動搖房事件,起因則是收容人質疑被台北女子看守所(北女所)「騙」到高雄,抗議移監程序有黑箱,而在舍房內敲打吵鬧,獄方男性管理員竟不顧正在梳洗的女收容人衣衫不整、春光外洩,直接衝進去拖人、噴辣椒水,令全監獄收容人及家屬均人心惶惶。目前法務部矯正署轄下有51個矯正機關,其中專門收容女子受刑人的監獄有桃園女子監獄、台中女子監獄及高雄女子監獄,收容人數均約在1000人左右。家屬透露,該批被從台北送到高雄的女子收容人約有30多人,且均為短刑期,台北女子看守所原本告訴她們不會移監到高雄女子監獄,沒想到6月19日仍將她們移送到高女監,造成家屬要會見、寄菜到裡面,都得千里迢迢南下300多公里。家屬指出,收容人被北女所哄騙到高女監後一直說是被北女所騙來的,吵著要移回北女所,但高女監管理人員卻未加以安撫,並在6月21日當天通知這批女收容人,表示要帶她們去做新收調查,其中有數名關在同一房舍、從北女所移來的女收容人聽到後就開始在舍房內鼓譟,拿東西敲擊房舍,對走廊上的管理員叫囂,與監所進行不配合行動。據了解,鬧房行動進行的同時,有幾位女收容人正在盥洗,身上衣衫並未穿好,女管理員見此情狀也未多加考量,仍逕自請男性管理員帶著盾牌到場支援,意圖以生理優勢幫忙壓制女收容人。在雙方對峙期間,舍房外的男性管理員們均看到不少女收容人走光,之後仍強勢將不配合者拖出舍房。烏龍的是,男性管理員朝內噴灑辣椒水時,還因忘記關閉電風扇,辣椒水逆風回吹而噴到自己人。家屬還說,一直以來只聽過男子監獄會暴動搖房,這次女子監所的反抗活動在高雄女監內部傳得沸沸揚揚,收容人們認為起因是矯正署沒有處理好移監的事,才會發生北女所收容人移監到高女監後因不滿而搖房的激烈舉措,全監獄的人都覺得很誇張,認為矯正體系的作業程序「真的很黑」。針對這起女收容人鬧房事件,高雄女子監獄回應表示,6月19日新收35位從台北移監而來的收容人,是因應矯正署要求而進行的調整,均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辦理,所謂「鬧房」事件沒有那麼嚴重,可能因近日天氣炎熱,導致收容人情緒浮躁所致。獄方強調,近來由於全台監獄或收容所多出不少涉犯詐欺、洗錢的收容人,已呈現超收狀態,6月21日管理員要進行例行檢查作業,有一間舍房收容人卻拒不配合,經女管理員數度勸導未果,才會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另對於收容人透過家屬向媒體投書指控遭到男性管理員看光光及動粗等情事,高雄女子監獄則表示,女子監獄內部都是由女性管理員戒護,若有壓制行為、調整舍房等工作,均會有女管理員在旁陪同作業。
調查官洩密給股市金主!內線交易放空賺1222元 遭判刑1年半
男子楊肇忠曾任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負責肅貪、經濟犯罪防制及洗錢防制等工作,2016年參與偵辦中信金控專案時,得知長虹建設為受搜索對象,竟洩密給股市金主鄧福鈞,以利後者融券放空群聯股票獲利875萬元,自己也放空1張賺進1222元。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內線交易等罪判楊男1年6月徒刑,鄧男1年8月徒刑。新竹地檢署2016年間偵辦群聯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報告不實,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於105年8月5日下午1時40分同步搜索群聯公司等處所,惟於當日執行搜索前,群聯公司股票及認售權證竟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疑有偵查中洩密致生股市禿鷹之情事。經調查局主動清查後,於民國105年10月21日報請新竹地檢署與北檢共同指揮偵辦,嗣經北檢與竹檢研議後,認為北檢就本案之管轄聯繫因素較多,且與北檢偵辦中之中信金股票遭異常放空交易之案件有關連性,遂由北檢為後續處置,並接續對楊肇忠、鄧福鈞聲請羈押及後續偵查。本案羈押期間,承辦檢察官積極偵辦,使楊肇忠自白部分犯罪事實,更確認其二人互傳Line訊息內容,除羈押前承認之「不要碰IC設計」外,並查明雙方如何透過Line訊息傳遞確認「不要碰IC設計」係指「不要碰群聯」之意思,鄧福鈞因而放空群聯公司股票。檢方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清查楊肇忠過往股票交易紀錄,查悉其於執行中信金控專案搜索現場,先以融券賣出、再融資買進之當沖交易長虹建設股票及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不法行為,涉犯內線交易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法提起公訴。高院審酌,楊肇忠擔任查緝犯罪的調查官,竟利用其基於職業關係而取得之偵查秘密,在執行搜索勤務時,先後為圖個人私利進行內線交易,有辱國家所授官箴清譽,並忝受國家俸祿,足使人民喪失對於國家公務機關公正執法之信賴,考量其犯罪所得僅1222元,判處1年6月徒刑;鄧福鈞判處1年8月徒刑。
北市男誤信投資群組遭詐上百萬 警民合作聯手逮車手
北市內湖分局日前獲報,一名58歲的余姓男子日前於臉書上誤加投資群組,在遭詐上百萬元後後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得知該詐團仍持續要求余男投資,順服余男與警方合作約出車手面交,當場將人逮捕送辦。初步了解,余男在詐團提供假投資APP操作投資股票,余男被要求不斷持續投入金錢,前後共面交款項一次、網路匯款一次,陸續投入約百萬餘元,直到其獲利始終無法出金,才讓余男驚覺有異,緊急報警求助。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查緝,經徵得余男同意假意配合下,以假道具鈔與詐團相約在某社區大樓中庭面交款項,等到30歲的白姓車手現身那款,當場被埋伏警力一擁而上逮捕,並同步查扣偽造之識別證及收據等證物。全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有無共犯。內湖分局表示,近期網路上充斥各種投資廣告,其中有許多是詐騙訊息,使民眾掉入陷阱而不自覺,民眾投資理財應循正常管道操作,避免錢財遭詐。另呼籲,詐欺類型隨科技進步,手法與話術不斷更新,民眾應該加強識別詐騙相關資訊,勿輕易上當。若有疑問,請記得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遇假投資APP詐騙「匯款6次終夢醒」 他誘車手面交40萬警逮人
投資詐騙猖獗,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20日接獲民眾報案,其在臉書社團遭歹徒誘騙,下載假投資APP軟體後陸續匯款6次,隨後才驚覺遭詐,向本分局尋求協助,並配合員警吊出歹徒面交順利逮捕李姓男車手,全案訊後依法將他移送偵辦。據了解,投資詐騙是詐團慣用手法,詐團透過臉書社群軟體刊登教導投資的貼文,吸引被害人下載假投資APP軟體,並教導如何在線上操作股票投資,讓被害人落入圈套,誤信穩賺不賠,並在之前成功誘騙被害人匯款6次,事後被害人察覺有異,才驚醒自己遭詐,趕緊向警方通報求助。警方表示,林厝派出所20日接獲一起詐騙案件,隨即與被害人將計就計,設局逮捕車手,詐團提議讓被害人面交投入高額金錢,雙方相約在咖啡廳進行,後續警方事先埋伏在此處,李姓男車手喬裝成投資專員前來,並持假工作證與被害人面交取款,警方見時機成熟,當場將他逮捕。警方說明,還查獲新台幣40萬元、工作識別證、收據及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訊後,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將李男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警方將向上溯源追查,防止詐騙集團牟取不法獲利。
快訊/蘇丹紅案今首度開庭!津棧負責人「拒認罪」還拉全聯墊背
從中國進口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的高雄市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遭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對此,高雄地院今(26日)首度開庭,李彥廷不僅否認違反食安法、詐欺等重罪,還拉全聯下水,指全聯曾到工廠查訪後才上架販售,認為自家產品已獲認可沒問題。
「入境免稅額」調高至3.5萬元 今起生效
台灣每年有2900萬人次旅客入境,而國人喜歡血拚,入境免稅額度為2萬,財政部26日調高到3.5萬元,關務署估一年稅損305萬元。關務署說明,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新臺幣2萬元係於民國78年訂定,業逾30年未檢討,該署參據物價指數、國民所得、國際物價及國際趨勢等因素通盤考量,修正該辦法第11條,提高免稅額度至3萬5000元。另為配合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關稅法、貨品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及行政院組織改造,本次併同修正第9條、第10條、第13條、第17條與第4條附表說明及表列方式,包括:修正機關名稱、增訂入境旅客寄存行李物品如屬洗錢防制法規定應向海關申報者,得以電腦連線傳輸申報資料、修正核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法據、定明入境旅客攜帶進口行李物品超過限制範圍者,應自入境之翌日起2個月內繳驗輸入許可證或相關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等規定。關務署表示,本次修法符合民眾期待,並有利行政機關公務推動,對人民及行政機關均有助益。為協助民眾迅速瞭解本辦法及促使落實法遵,該署已將旅客通關相關規定及各關聯絡資訊刊登於該署官網,歡迎上網查詢,多加利用。關務署提高免稅額度至3.5萬元。(圖/翻攝關務署網站)
柬埔寨涉毒上百公斤落網!3台人「全名、長相曝光」恐判終身監禁
又有台人在柬埔寨被抓!柬埔寨警方近日偵破一起145公斤的毒品案,共逮獲5名犯嫌,其中驚見3名台籍人士,當地檢方昨(24日)依違反《販賣毒品罪》及《洗錢罪》將5人起訴,若罪證確鑿恐遭判無期徒刑。綜合《中國報》、《柬中時報》等外媒報導,柬埔寨警方於本月16日晚間在金邊市水淨華區進行抓捕行動,成功偵破以台灣人為首的販毒集團,陸續起獲多達145公斤的毒品,其中以K他命占大宗,並將5名涉案犯嫌全數逮捕。近日5人長相、姓名等資料全被柬埔寨警方公開曝光,分別為來自台灣的ANG CHENG JUN(20歲)、HSU CHENG HAO(32歲)、HUANG HEIAN(35歲)等3人,一名中國大陸籍男子FAN YUAN KUEI(26歲)及日本籍男子NOMORA SOKICHI(72歲)。對此,經柬埔寨檢方偵查終結,將5人依違反《販賣毒品罪》及《洗錢罪》起訴,依據當地法令規範,若在柬埔寨販毒最重可判處終身監禁。《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姓名、長相全曝!柬埔寨破獲145公斤毒品 3台男販毒落網恐終生監禁
柬埔寨警方日前破獲一起重大的販毒案件,逮獲5名男嫌犯,其中包括3名台灣籍、1名日本籍及1名中國籍,查獲共重達145公斤的K他命,5名涉案嫌犯於24日被依法起訴,若罪名屬實,恐將面臨終身監禁,詳細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依據《柬中時報》報導,以台灣人為首的販毒集團近日遭到柬埔寨警方破獲,警方接獲情報,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此販毒集團活躍在金邊及多個省份,迅速鎖定目標後,16日晚間10時30分展開抓捕行動,在金邊市水淨華區的一處小區逮獲1名26歲的中國籍男子范元魁(FAN YUAN KUEI),並查扣重達3公斤的K他命。警方向上溯源追查,17日下午2時許再次展開抓捕行動,在水淨華區的另一處小區,逮到4名涉案男犯嫌,其中有3名台灣籍,分別為20歲(ANG CHENG JUN)、32歲(HSU CHENG HAO)和35歲(HUANG HEIAN)及1名72歲日本籍男子(NOMORA SOKICHI),警方深入調查後,在3個不同地點再起獲共142公斤重的K他命。警方表示,後續5名涉案嫌犯於24日被柬埔寨當局以販賣毒品和洗錢罪進行起訴,若罪名成立,5人恐怕將面臨終身監禁的刑責,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在國外從事非法行為,恐賠上自己的人生,得不償失。《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余天女婿當詐團車手「6被害人遭騙1875萬」 檢起訴求重刑
藝人余天的女婿陳鑒涉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水手,負責收取車手繳回的贓款,上繳詐團轉為虛擬貨幣掩飾金流,落網後再騙出上游收水手幫助警方逮人。新北地檢署今(24日)將他與8名共犯依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求處重刑。全案因今年2月一名陳姓男子報案,稱自己遇上投資詐騙,被騙走近千萬元,警方趁車手和被害人碰面時逮人,循線鎖定車手交付水錢給上游成員的地點,進而在4月30日上午逮捕正打算收取水錢的陳鑒。據了解,陳鑒被捕時還拿出余天國會助理名片,堅稱不可能做違法的事、收來錢要轉交上游投資股票,他和2名同夥經檢方複訊後,5月1日遭聲押禁見獲准,而警方又循線查獲另6名被害人,總共被騙1875萬元,其中陳鑒經手3位被害人收款共724萬多元。檢警發現,陳鑒做為車手頭,收取車手們騙來的水錢後,會將水錢轉換成虛擬貨幣,再交給詐團上游,每次金額2、300萬元不等,他從中可抽取2%佣金,初估每月不法所得上百萬。檢方偵查時,陳鑒否認犯行,但考量陳鑒收水行為造成被害人重大損失,依加重重詐欺取財、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起訴9嫌,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而新北地院近日將召開移審庭審理陳鑒等5名是否續押。
孫子出奇招!不甘阿伯投資遭騙23萬 聯手警設百萬假鈔局逮車手
近日詐騙猖獗,詐騙集團透過投資詐欺手法騙錢,1名64歲劉姓爺爺加入虛擬貨幣投資群組遭騙23萬元,其孫子得知此事後,聯合警方計誘湯姓男車手面交100萬元,湯男順利落網,警方還從他身上找到1張100萬的手寫收據,調侃他「你也專業一點」,後續湯男被警方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劉爺近日加入虛擬貨幣投資群組。將新台幣23萬元投入,事後發現無法提領才驚覺被詐騙,劉孫知曉後,為了替劉爺爺出口氣,將計就計假冒身分,用手機聯繫詐團,同時到派出所通報並提供情資,隨後與警方聯手設局,相約詐團於22日在鳳山區黃埔公園面交100萬元。警方表示,日前接獲一起詐騙案,劉孫提領100萬元假鈔與詐團人員相約面交,警方根據情報,事先在現場佯裝埋伏,趁劉孫與湯男接觸時一擁而上,當場逮捕他,湯男這才發現苗頭不對,最終仍不敵警方落網,湯男辯稱是聽從朋友指示「來跟這個人拿錢及簽收單子而已」,並不知曉是從事詐欺車手工作。警方說明,在現場查獲1張收據及1台手機等贓物,罪證確鑿,員警看著手寫的100萬元免用發票收據,不禁搖頭苦笑他「你也專業一點」,後續全案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將湯男移送偵辦。
余天女婿擔「詐團車手頭」月撈百萬 遭依詐欺、洗錢罪起訴
余天女婿、余苑綺老公陳鑒(Gary)因涉嫌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遭警方逮捕,先前陳鑒也被依詐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收押禁見,檢方也於今(24)日偵結,依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陳鑒。回顧案發經過,先前新北市一位民眾報案,表示自己遭詐騙集團騙了千萬元。警方獲報後聯手被害人,事先在面交地點埋伏,並循線逮捕面交的車手。而該名車手落網後,供出了負責上頭回收贓款的人及地點。之後警方前往現場埋伏,豈料竟抓到陳鑒。陳鑒被捕後坦承犯案,後續被移送新北地檢署,經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其實警方在搜捕時,原本並不知道被捕的陳鑒是余天的女婿,陳鑒當下疑為脫罪,還出示余天特助名片,聲稱「我是國會助理,不可能違法。」據悉,陳鑒疑因在家族的建築公司收入不到5萬元,數月前透過網路求職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水」角色,負責向車手收取詐騙贓款,每單金額約200萬到300萬元,1天約收取5單,每單可抽取2%佣金,初估月入近百萬。余苑綺與陳鑒2017年結婚,兩人感情相當好,婚後育有兩名孩子,在2019年才補辦婚宴。余苑綺病逝後,陳鑒也曾深情喊話「老婆!!謝謝妳這幾年的陪伴,我會完成妳交代給我的事情,也會好好照顧孩子,希望妳能在離開時沒有掛慮(沒有病痛折磨妳),最後我只想跟你說我真的好愛好愛好愛你」,沒想到現在卻被抓到是詐騙集團車手頭。由於陳鑒是民進黨前立委余天的女婿,消息曝光後余天也表示他最討厭詐騙集團,「該關多久就多久,最好判久一點,做詐騙,可惡」。
陳敏薰買官洗錢案追訴時效過了!陳水扁判免訴 北檢提上訴:法官算錯時間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涉嫌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由於扁因病停審,致案件拖延超過16年,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犯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時間「算錯了」,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北檢認為,目前扁有3案停審中,若本案獲判免訴成功,恐將影響其他3件停審案,扁可能繼續以「拖字訣」將3案都拖過追訴權時效獲免訴判決。最高檢20日特別邀集台灣高檢署、北檢開會討論,決定由北檢在昨天提起上訴。檢方指控,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祕書將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珍取得賄款後,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台北101董事長。扁為避免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查覺,由珍將支票轉交友人分成6筆定期存款進行洗錢。北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扁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這部分時效為2年6月,檢方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止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已超過追訴時效,於5月20日判免訴。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迄今,除本案因追訴權時效完成獲判免訴,另國務機要費貪汙案因《會計法》修法除罪,2022年扁也被判免訴,他另有北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高院的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共3案停審中。
碰瓷夫妻鑽實支實付漏洞「跌倒受傷」 涉詐保5504萬買花蓮別墅、金條
周姓夫妻檔在2014年至2023年間,利用保險公司實支實付漏洞,密集投保多家公司的「意外險」、「意外傷害險」,再不斷於大眾運輸「跌倒受傷」,近10年來透過「一傷多領」,涉嫌詐取保險理賠金高達5004萬元,有近10家保險公司受害。刑事警察局獲報後循線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周男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刑事局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 53歲周男與56歲林女自2014年起,密集投保多家保險公司,包括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及台灣人壽等近10家保險公司,2015年開始大量申請意外傷害理賠金,近10年詐保金額總計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檢警調查,周男夫婦詐保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圖/翻攝畫面)周男、林女投保均為實支實付「意外險」以及「意外傷害險」,2人會趁著搭乘捷運、公車,剎車時「順勢跌倒」,再撥打1999申訴,事後用輕微碰撞受傷為由到中醫看診,持捷運或客運公司的申訴回函,強迫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及化瘀血藥物,以獲取保險理賠金;周男夫妻甚至以購買自費藥品為由購入高價燕窩等中藥材,一次可申請3萬至6萬元保險金,多年來在各大眾運輸「跌倒」數百次。由於保險公司規定透過醫療費用證明副本即可申請,周男夫妻鑽此漏洞,拿多張副本到各家保險公司「一傷多領」,事後再將燕窩等藥品轉賣牟利,其中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兩家保險公司損失最重,多達千萬元,其他業者則各損失百萬元不等。警方在去年12月、今年6月發動2波行動,分別前往台北、新北搜索,共查扣金鑽條塊260條、上百盒約5到6萬元的燕窩、多批藥物、中醫診所印章數顆、手機6支、平板2台、不動產2棟、土地1筆等證物,全案詢後將周男、林女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2人分以30萬元交保候傳。金管會20日指出,自今年7月起將公告「實支實付醫療險改革」,10月1日上路起,實支實付醫療險僅可使用正本索取理賠,不得再使用副本,以杜絕「一傷多領」怪象發生,回歸「損害填補」精神。
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停審 追訴時效已完成獲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扁因案停審,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洗錢罪追訴時效10年再加上停審及檢方追訴期等,從2006年至今,犯罪追訴時效已完成,今年5月20日當天判決免訴。檢可上訴。檢方起訴指控,扁在2004年1月間因收受龍潭購地案賄賂後,已與吳淑珍共同為隱匿、掩飾重大不法所得而為洗錢犯行,故已預見吳淑珍為避免本次收受之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發覺,仍容任吳淑珍買官案的洗錢之犯行,而吳淑珍也將所收受之1000萬元支票轉請知情之友人。1000萬元再於2006年1月25日併同帳戶內其他非本案犯罪所得資金,轉為6筆共計1740萬元之定期存款,而就收受陳敏薰賄賂之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接續實行洗錢行為,檢方指控扁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他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此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本案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犯罪之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指出,陳水扁雖因疾病未能到庭,然其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既已完成,他被訴之犯罪,依法應為免訴之判決,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訴之諭知。
性騷朋友女友被討公道 三條通男遭打到滿地血跳中港大排只為躲警察
新北市新莊區19日晚間發生糾紛案件,32歲邱姓男子不滿34歲林姓男子,5月在釣蝦場對自己的女友性騷擾,又見林男在中港南路某釣蝦場打卡,立刻夥同2名友人前往堵人,林男遭邱男打到全身是傷、鮮血滿地,又因身揹3條通緝,聽聞有人報警後則立刻跳到中港大排躲藏,最終仍被警方發現,全案依法送辦,邱男等人則正在追緝中。據了解,邱男與其女友5月時,在某餐廳遇上林男,林男則趁著酒意對邱男女友伸鹹豬手性騷擾,邱男見狀心生不滿,2人當場便爆發口角,更因而產生嫌隙。邱男19日晚間發現林男在某釣蝦場打卡,於是率著2名友人前往該釣蝦場討公道,等林男等人走出停車場時,邱男立刻上前揮拳爆揍,林男被打到全身是傷,頭部和手部都有多處擦傷,在現場留下斑斑血跡,場面怵目驚心。而附近民眾見狀連忙報警,林男聽聞警察即將到來,擔心自己的通緝身分曝光而跳下中港大排躲藏,其2名友人也跟著跳下,邱男等3人則在警察趕來前駕車逃逸。警方調查,林男遭新北地檢署發布洗錢和傷害通緝,又遭士林地檢發布妨害自由通緝,訊後遭依法歸案,警方則已鎖定邱男的身分和車牌,目前正全力追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