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
」 詐騙 車手 88會館 投資 郭哲敏遭停職後首度現身 林姿妙元旦升旗淚喊清白:人在做天在看
被控涉貪一審有罪而遭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1日表示,自己正派做事、「人在做天在看」,盼鄉親繼續支持宜蘭縣政府。林姿妙被控涉貪案12月31日一審宣判,當日宜蘭地方法院裁定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合計判處1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6年、沒收新台幣3,250萬元犯罪所得,內政部也即刻依法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回顧案情,林姿妙遭控涉貪案爆發於2022年1月,當時宜蘭地檢署大動作指揮廉政官搜索縣府與縣長官邸等處,並帶回林姿妙、其女林羿伶還有縣府局處長等20多人漏夜偵訊,當時諭令林姿妙80萬元交保,還聲押了數名縣府官員獲准,並於8月23日對林姿妙等15人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指控,林姿妙2018年使用羅東鎮土地做為競選總部,而該地地主2019年因另一塊土地遭徵土增稅112萬元而向林姿妙陳情,林竟然指示局處違法認定徵稅標的符合「農地農用」而豁免徵收土增稅,換取地主2020年提供國民黨總統大選宜蘭縣競選總部所用,粗估不法獲利約240萬元。檢方也查出,林姿妙名下帳戶從2017年到2019年間,金流高達7,800多萬元,與自己合法收入顯不相當,也懷疑有利用支票與人頭帳戶洗錢嫌疑,進一步依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偽造文書罪、特殊洗錢罪與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林姿妙。林姿妙遭停職後,原計畫主持的元旦升旗典禮改由林茂盛主持,不過林姿妙仍以貴賓身分受邀出席。1日上午林姿妙抵達宜蘭運動公園之時天色濛濛亮,她到場立刻與林茂盛及其他縣府主管相擁致意,輕聲加油打氣。林姿妙重申,自己沒有做錯事,正派、戰戰兢兢,「人在做天在看」,現場民眾也大聲高呼「縣長加油」,林姿妙也以貴賓身分同框其他縣府主管、立法委員陳俊宇、吳宗憲、宜蘭縣議長張勝德等人登台,齊唱國歌。※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遭控涉貪一審有罪將停職 林姿妙喊上訴到底爭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31日表示,當日宜蘭地方法院裁定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合計判處1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6年、沒收新台幣3,250萬元犯罪所得也將依法停職,簡直是「羅織罪名、政治迫害」,自己不能接受,一定上訴到底。林姿妙遭控涉貪案爆發於2022年1月,當時宜蘭地檢署大動作指揮廉政官搜索縣府與縣長官邸等處,並帶回林姿妙、其女林羿伶還有縣府局處長等20多人漏夜偵訊,當時諭令林姿妙80萬元交保,還聲押了數名縣府官員獲准,並於8月23日對林姿妙等15人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指控,林姿妙2018年使用羅東鎮土地做為競選總部,而該地地主2019年因另一塊土地遭徵土增稅112萬元而向林姿妙陳情,林竟然指示局處違法認定徵稅標的符合「農地農用」而豁免徵收土增稅,換取地主2020年提供國民黨總統大選宜蘭縣競選總部所用,粗估不法獲利約240萬元。檢方也查出,林姿妙名下帳戶從2017年到2019年間,金流高達7,800多萬元,與自己合法收入顯不相當,也懷疑有利用支票與人頭帳戶洗錢嫌疑,進一步依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偽造文書罪、特殊洗錢罪與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林姿妙。宜蘭地院2022年10月起召開數10次準備程序庭,並於2024年6月起進入審理,10月連開8次言詞辯論庭,10月23日辯論終結,而初始認罪的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前農業處長康立和、前農務科長吳東原3人當庭翻供,並控訴宜蘭地檢偵訊時「不正取供」並進一步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宜蘭地院2023年9月開始勘驗,2024年6月勘驗完畢後,才進入審理程序。林姿妙批評,檢方張冠李戴、羅織罪證,自己一生清白,絕沒做壞事,縣府公務員也無端被捲入,平白遭到汙衊。檢方則指控,林姿妙涉指示多名局處首長聯合犯罪,可謂官箴敗壞,審理期間更涉利誘認罪官員,讓翻供的官員升官。林姿妙強調,面對31日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非常憤怒及痛心,現在還不了解法院為何判決自己有罪,收到判決理由後會與律師討論,但一定會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涉貪污一審遭判12年6月 林姿妙將立刻停職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汙案,一審於31日判決,林姿妙下午神色自若,親自到法院聽判決,並強調自己一生清白,宜蘭地院一審判處林姿妙12年6月,她則將立刻停職。檢方調查,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多筆財產來源不明,檢廉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在2022年8月23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院一審判決則於31日下午出爐,法官判處她12年6月有期徒刑,依《地方制度法》將立即停職。
檳榔攤淪詐騙水房!收水頭駕242萬BMW運贓款 警突襲逮3嫌
掛羊頭賣狗肉,新北市板橋區一處檳榔攤暗藏詐騙收水房,三峽警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於近日前往攻堅,果不其然當場逮獲30歲張男、30歲莊男及18歲王男,經調查警方發現張男平日為白牌車司機兼酒店經紀,但私下卻是詐團「收水頭」,後續3人皆被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8月間有2名被害人誤入臉書飆股群組遭詐,1人8月到10月間前往中和的超商3度提款面交給3名車手,金額分別為30萬、70萬及82萬,另1人則於8月間依指示到北市羅斯福路面交42萬元給車手,三峽警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查緝,經深入追查後,警方發現贓款最終皆進到張姓收水頭的錦囊。據了解,張男有詐欺、毒品及洗錢前科,他平日從事白牌車司機兼酒店經紀,主要負責接送安排小姐及招呼客人,豈料他私下卻是「收水頭」,分別找來吳嫌、洪嫌、吳嫌、鄭嫌及吳嫌等5名車手,前往與被害人收取面交款項後再轉交給他,張男再將贓款拿到檳榔攤水房交款。經警方跟監蒐證,日前破獲一處藏身在板橋檳榔攤的詐騙收水房,張男駕駛白色BMW豪車前往檳榔攤交款的整個過程全被拍的一清二楚,警方迅速入室攻堅,當時屋內的莊男及王男子正好負責在撥打電話詢問民眾有無資金需求,事後在場人員全被警方壓制。警方說明,當場還查扣1本水房帳本、4台點鈔機、4支手機、9萬元及價值約242萬的豪車等罪證,後續3人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加重詐欺罪》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強調將向上溯源打擊犯罪。
26女「外送跑腿」1天狂衝3縣取款141萬被逮 被害人還不信喊:哪有警察這麼帥?
不要再相信天上掉下來的「好康打工」了!一名黃姓26歲女子在網路上認識網友,聊天中得知「外送跑腿」可以輕鬆賺錢,只要出門玩「順便幫忙取錢」,就有大筆現金輕鬆入袋,於是欣然加入,一天內搭乘高鐵、計程車連衝3個縣市,替詐騙集團收取贓款141.2萬,最後在彰化員林被警方當場逮捕。全案依涉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地檢偵辦。據了解,26歲黃姓女子在網路上認識代號「宅肥」的網友,聊天得知聊天中得知「外送跑腿」可以輕鬆賺錢,只要出門玩時「順便幫忙取錢」,就可以獲得不斐報酬,於日在網友拉攏下欣然加入成為「外務專員」。本月20日,黃女接獲指示,從台北搭高鐵南下,在雲林高鐵站內星巴克與1名女子面交收取90萬元,再搭計程車到南投草屯某7-11超商,與另名女子面交取款31萬元,得手後又搭乘計程車到彰化縣員林市某棟大樓會客廳,與一名外配面交20萬元。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員警獲報前往,當日21時30分當場查獲黃女正與外配碰面詐騙取款,查扣合計141.2萬元、工作手機1支等證物,後將黃女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受害女外配是瞞著家人,想在過年前投資賺一筆年終獎金,於是受到假投資平台蠱惑,在詐團成員話術引誘下答應進行面交投資20萬元;警方獲報前往逮人時,該名外配竟然不信,直喊「哪有員警長得那麼帥」,反以為警方才是詐騙集團,直到派出所又加派警力到場,她才相信自己受騙,願意配合協助說明。員林警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表示,該詐騙集團虛設假投資平台,對外宣稱「高收益」、「投資回報率高」等誘人條件,讓被害人加入非官方認證的投資平台APP,讓投資者投入現金,這名外配婦人在網路受到不明投資訊息吸引,在詐團成員話術引誘下答應進行面交投資款項,並由假投資專員,持假工作證與被害人面交取款,當場遭員警查獲。吳詠傑分局長表示,警方將持續強化打擊詐騙犯罪力度,保障民眾財產安全,特別呼籲,若有任何疑問,均可撥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
網友瞎編輕鬆賺!妙齡女信了「一天跑3縣市」收款上百萬遭逮
詐騙事件層出不窮,不僅經常傳出民眾上當受騙,更有越來越多年輕男女淪為詐團「幫兇」,一名26歲黃姓女子在社群平台結識一名網友,對方聲稱只要幫忙「跑跑腿收錢」就能輕鬆賺外快,黃女在網友的遊說下,陸續搭車前往3縣市,並取得逾141萬元的詐騙贓款,最終遭到警方逮捕。據了解,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於20日接獲線報,指有詐騙車手欲前往員林市員林大道5段的一棟大樓會客廳,與周姓被害女子進行詐騙面交,員警獲報後立即出動逮人,果然成功捕獲26歲的黃姓女車手,並當場查扣逾141萬元的犯罪所得。黃女一天連跑3縣市,共取得逾141萬元的詐騙贓款。(圖/員林警分局提供)警方調查,加入詐團跑腿行列的黃女,當天搭乘高鐵前往雲林、南投及彰化等3縣市,陸續與3名女子面交取款,犯案地點分別為,雲林高鐵站的站內星巴克,涉案金額高達90萬元;南投縣草屯鎮某7-11超商,面交金額31萬元;彰化縣員林市的大樓會客廳,取得不法所得20萬元,全案將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對此,員林警分局呼籲民眾,投資需謹慎,對於來歷不明的投資機會應保持警惕、避免落入詐騙陷阱,若有任何疑問均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
88會館林秉文未出庭落跑了! 新北地院發布通緝
天道盟大哥「鱸鰻」林秉文與「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等人涉地下匯兌案遭起訴,豈料日前立委黃國昌爆料林秉文5日下午開庭未到,12月9日新北地院指出,已發拘票,但不會立即拘提,要求林26日務必到庭,不過林26日仍未出現,27日新北地院經合議庭評議後,認被告林秉文經傳喚未到,拘提無著,顯已逃匿,依法沒入具保人繳納保證金300萬元,並對林秉文發布通緝。林秉文涉詐欺案,檢方認無羈押必要,於2022年11月2日命具保300萬元,且未諭知其他其他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出海,並於2023年2月22日依涉犯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刑法第30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幫助一般洗錢罪,提起公訴。豈料,黃國昌日前在臉書爆料林5日下午開庭未到,合議庭詢問林秉文的律師他是否出境,律師回答據他所知沒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稱接下來直至開庭結束,法官或檢察官都沒有再針對林秉文未出庭有所發言,亦未表示會採取任何強制處分或是依法通緝,怒批「如此嚴重的情事,為何院檢迄今還在裝沒事?法務部是還在睡覺嗎?」。對此,新北地院27日經合議庭評議後,認林秉文經傳喚未到,拘提無著,顯已逃匿,依法沒入具保人繳納保證金300萬元,並對林秉文發布通緝。
柯文哲糟了!「im.B」承審法官許芳瑜再中籤承審 滿手大案量刑不手軟
台北地院26日下午2點舉行柯文哲等人所涉貪污案公開抽籤分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許芳瑜中籤,合議庭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許芳瑜今年審理im.B詐騙案做一審判決,重判主嫌曾耀鋒有期徒刑16年6月,而審判長江俊彥也審理過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案」,對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分別判處26年、28年徒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多項大罪起訴,全案上午中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北院認定該案為重大貪污且涉及洗錢的金融案件,因此決定由重金庭審理,台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由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從8位法官中,公開抽出衛股法官許芳瑜為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則為楊世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52期的許芳瑜2022年加入重金庭,案運「奇佳」、屢中大案,審過3位律師以不實見證文件護航吸金案,退休刑警吸金6.5億元案。2023年,許芳瑜中籤審理曾耀鋒等人所涉im.B吸金案,密集審理1年將30多名被告陸續判決,期間又經手多件矚目金融案件,包括朱國榮松崗炒股案,在朱逃亡被通緝後,裁定沒收1億元保證金,把朱的林姓女密友判刑4年,又將涉嫌接受貸款客戶招待出國打小白球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依《銀行法》判刑6月。外型嬌小纖秀的許芳瑜,說話輕聲細語但是非分明,條理相當嚴謹,當她開庭淡淡說出語意很重的質疑,常讓被告與律師不知如何接招,就算想企圖狡辯也很難甩開她追問,量刑更不手軟,頗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風格,審理光電業者吸金上億元,她重判首腦12年徒刑,審理林冠百掏空德信證券案,她判林4年2月徒刑。許芳瑜目前仍有滿手大案待消化,包括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在台肥董事長任內所涉違規放貸案、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涉收遠雄建設4億回扣案、百富環球公司涉吸金逾180億元案,11月底她剛審結「航海王」台驊公司前董事長顏益財所涉內線交易案,判刑1年11月,另洗錢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至於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學院39期結業,也是資深的金融庭審判長,他審理過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審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等富南斯集團成員吸金案,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另審理利用勞動基金炒股的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依《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將非法銷售境外澳豐基金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判刑2年3月,涉及投資詐欺的「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也被江的合議庭判刑3年。除此之外,還包括白狼案、潤寅案等。江俊彥訴訟指揮常直接闡明案情主要爭點,要被告和律師仔細評估抗辯策略的利弊得失、想清楚再說,庭訊不太容許失焦又漫長的陳述,他還曾命被告必須出庭聆判,用意是打算預防性羈押被重判的被告防逃,但因檢方沒聲請而作罷。另外,陪席法官為55期楊世賢,2024年8月底才加入重金庭、成為江俊彥的庭員,曾審保母虐死6個月大男嬰,判刑9年,審理媒體人彭文正告前總統蔡英文的律師涉嫌妨害名譽,裁定駁回彭的自訴,也曾審老翁不堪長照壓力、親手悶死病妻所涉殺人案,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包括「雞排妹」鄭采勻上網公開網紅陳沂手機門號個資案,也是楊世賢調任重金庭之前所審理,判鄭4月徒刑,另審理資策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一案,以資策會提告逾期為由裁定自訴不受理,目前經手的大案包括「台版地面師」律師蔡鴻燊等人所涉貪污案。根據吳承學表示,法院收到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或者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用人工抽籤,如果是金融案件一律都是人工抽籤。吳承學指出,柯文哲案是分為金融案件,金融案件有4大類,包括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案件,以及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還有涉嫌貪瀆加上洗錢的案件,或者院長核定者,而柯文哲案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涉嫌貪污加洗錢的金融案。吳承學說明,柯文哲案洗錢、公益侵占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字案,而是「金訴」案。
京華城偵結11人遭起訴 台北法院收到卷證下午抽籤分案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無5人罪證不足不起訴。而台北地方法院稍早也收到起訴卷證,將於下午2時抽籤分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濫用議員權力收賄5250萬元,涉犯收賄、洗錢罪嫌遭求刑16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本院已收到京華城案的起訴卷證,目前由分案室與分案庭長研判確認應屬刑事一般庭或重金庭的案件中。本院預計於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屆時也會簡單說明抽籤原則。」據貪污罪嫌的分案規則,若金額未達1億將不含審查庭、強制處分庭的刑事庭法官分,而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收賄1700逾萬元,雖未滿收賄金額規定,但仍可能視狀況做調整。至於應曉薇除了涉犯貪汙罪的收賄罪嫌外,還涉及洗錢防制法之後段洗錢罪嫌,涉收賄高達5000多萬,恐有12法官於北院刑事庭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共4個庭進行分案。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暈船網戀男!女作業員為愛淪車手4度收款 遭警埋伏落網慘了
彰化1名28歲高姓女子透過網路結識1名從未見面的男友,並在對方噓寒問暖話術下淪為車手,並於12月間3度向1名47歲女被害者收款,共計收取新台幣140萬元,直到再度面交取款100萬時,遭警方事先埋伏逮獲,全案訊後她將依法移送地檢偵辦。據了解,高女為1名工廠作業員,她透過網路認識1名帥哥男網友,在對方每日噓寒問暖哄騙下,不久後2人成為網路情侶關係,未料對方見時機成熟竟慫恿她下海當車手,高女深陷愛情泥沼甘願誤入歧途,並於12月間向1名女被害者3度面交取款,共計收取140萬元。女被害者指出,因誤信臉書刊登的股票假投資廣告,隨即加入LINE後下載APP,並依對方指示操作股票投資買賣,豈料竟落入詐團「放長線釣大魚」的陷阱,對方起初先讓她微量出金,藉此使她深信穩賺不賠,獲取其信任後,再陸續與她面交3次共損失140萬元。事後詐團僅讓她拿回少部分的錢,並誆騙無法出金,對方再要求她於第4次收款時再加碼100萬元投資,經女被害者家屬查證後發現有異,她這才驚醒遭詐,急忙向警方通報求助。警方表示,和美分局伸港分駐所受理詐欺案後,與被害女子合作,在她與車手第4度面交100萬時,事先埋伏並當場逮獲車手高女,後續遭警方帶回偵訊,全後訊後將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又是馬來西亞籍車手!員林警再逮1人 面交慘被捕
又是馬來西亞詐騙車手!員林分局日前才逮獲一名馬來西亞網紅,其自稱誤信朋友所說,來台擔任車手被逮,因而與父母失聯。而員林分局日前再逮獲一名馬來西亞車手,其出面面交被逮,當場查扣24萬元、手機以及相關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謝姓女子因誤信詐團所說,於臉書社群加入投資群組,聽信詐團話術一步一步遵照指示操作,並以儲值股票投資為由,要謝女出面面交,謝女也依照約定前往面交,再由假投資專員持假工作證與被害人面交取款。所幸警方察覺後後,當場逮獲該名冒充投資專員的馬來西亞籍車手,同時查扣其身上24萬餘元現金等相關證物。員林分局長吳詠傑提醒民眾,切勿輕信陌生人推薦的投資計畫,尤其是聲稱「保證高回報」或要求私下匯款的情況,極可能涉及詐騙。如遇疑似詐騙情事,請即刻向警方或金融機構查證,避免遭受財產損失。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迷戀「從沒見過面」帥哥網友 女作業員慘淪車手4度收款140萬元被逮
彰化縣28歲高姓女子在工廠當作業員為業,而她近日在網路上結識一名網友,該網友對她噓寒問暖、呵護備至,2人更以男女朋友相稱,高女則在對方慫恿下甘願成為車手,12月間向47歲被害人3度取款,近日又相約面交100萬元,被守株待兔的員警當場逮捕,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該名網友是詐騙集團成員,在網路上結識高女後,見她單純好騙,先是以甜言蜜語取得對方信任,接著便慫恿協助自己取款,高女不疑有他,竟真的成為車手。被害人則是誤信網路股票假投資詐騙陷阱,與高女在12月間3度面交,先後損失140萬元,但往往是付錢後又被要求加碼投資,直到被害人家屬驚覺有異,這才前往警局報案。和美分局伸港分駐所獲報後決定將計就計,趁著2人第4度面交時將高女逮捕,並在她身上查扣100萬元、印章、識別證、協議書、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和美警分局調查,詐騙集團利用臉書刊登一頁式股票假投資廣告,誘騙被害女子加LINE並下載APP操作股票投資買賣,以「放長線釣大魚」的手段,先「微量出金」讓被害人上鉤,被害人後續建「無法出金」,經家人查證後才驚覺遭詐騙,全案詢後將高姓女車手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偵辦。
蘆洲警邀集各單位全面識詐 「治安會報」提升全民保護力
蘆洲警分局為打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17日邀集轄區民意代表、里長、各級學校、區公所等單位外,更邀集轄內超商與銀行業者召開「治安會報」,剖析常見詐騙手法,提高全民識詐抵抗力。蘆洲警分局特別針對時下常見詐騙手法進行分析及說明,希望能藉由實例的引導結合專業知能,提醒民眾如何有效防範詐騙,此外也針對區內治安、交通等議題做深度探討,進行優化改善,致力維護民眾的生活品質。新北市長侯友宜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廖訓誠聯名寄出「一封信」,呼籲各行各業積極推動識詐、反詐意識,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四法,全面增強打詐力道,以遏制詐騙行為,讓民眾免於受害。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表示,近年來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讓許多民眾防不勝防,若民眾一旦掉入詐騙陷阱,辛苦一生的積蓄瞬間化為烏有,不得不慎,為了提高防詐騙意識,希望防詐騙知識廣泛傳播,遠離詐騙風險。
成立空殼公司協助詐騙1.8億元 7人團爽開保時捷、戴百達翡麗遭求處重刑
詐騙集團日益猖獗,手法更是層出不窮,呂姓男子為了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組成7人小組成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業金融帳戶,再將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等轉交給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協助詐騙超過1.8億元,他們賺進大筆非法之財,平時以保時捷和BMW代步,更購買價值7位數的百達翡麗手錶,新北地檢署18日則依法起訴7人並求處重刑。新北地檢署表示,呂姓男子為首組成「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先於臉書粉絲專頁投放貸款廣告,藉此吸引欲申辦貸款之不特定人設立商號、申辦商號金融帳戶。而呂嫌以此吸引39人設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號金融帳戶後,即派員收走各該商號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網銀帳密,再轉交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詐騙集團則利用假投資手法詐騙50位被害人,不法獲利超過1億8734萬元,被害人款項匯入該商號金融帳戶後,詐團再層轉至其他收水帳戶或指派車手提領贓款獲利,當中有1558萬元被及時攔下,仍有1億7676萬元遭到移轉。新北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香君獲報後,指揮刑事局和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呂嫌等7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之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18日依法提起公訴,地檢署表示,呂嫌等人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製造犯罪金流斷點,致被害人難以追回遭詐欺金額及增加追查其他犯罪成員之難度,影響社會治安及金融交易秩序,並使被害人求償無門,考量呂嫌等人犯後態度,建請法院量處呂姓主嫌有期徒刑15年、吳姓團夥有期徒刑10年。
曾被騙200萬!彰化婦找工作誤入歧途淪車手 3嫌落網遭法辦
彰化縣員林市16日發生一起詐欺案,1名65歲陳姓女子因誤信網路投資遭詐200餘萬元,不料他急著上網找工作竟淪為取款車手,緊接著她與2名詐團成員黃男及吳男在與被害者面交時遭警方逮獲,後續3人依法被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陳女原先遇上投資詐騙,不慎落入詐團圈套因而向銀行借款,結果慘遭陸續騙走200餘萬元,她因缺錢急忙上網找工作,不料又碰上詐團裝成的投資公司,該業者話術稱「你有事、我也會有事」,這才讓陳女深信投資公司為合法經營,沒想到卻反淪為詐團成員當車手取款。警方表示,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16日在莒光路一帶,眼尖發現1名男子形跡可疑,因而跟監尾隨在後,未料竟意外查獲他與2名詐團成員的身分,分別為面交車手陳女、收水手黃男及監控手吳男,所長蔡文淦立即上前先將壯碩的黃男當場壓制,不料對方竟奮力反抗試圖掙脫,過程中造成蔡文淦腳部擦挫傷。警方說明,幸虧當時有1名女民眾熱心協助壓制,這才順利逮捕黃男及另2名共犯,此外警方還在現場查扣90萬元贓款、手機及工作證等證物,事後陳女、黃男及吳男等3嫌皆依違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銀行法》等罪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比特幣飛高高2/買不起一顆10萬美元 這二檔台股ETF因有它而股價翻漲
比特幣今年從2萬美元翻漲破10萬美元,再度吸引全球投資人目光。「這一年來用超商的點數,可兌買加密貨幣,成交量年增三成。」全台加密貨幣交易市占量第一的幣託創辦人暨執行長鄭光泰向CTWANT記者表示。此外,台股「這兩檔」ETF也因持有比特幣大戶「微策略」(MSTR),今年股價跟漲一成到五成,成了散戶布局幣圈資產的選項。BitoPro幣託交易所於去年10月與全家便利商店推出「點數換幣」,民眾在便利商店消費獲得的Fa點,可兌換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狗狗幣等多種加密貨幣,近期市場行情上揚,每月點數額度皆被秒殺,吸引不少小資族與散戶零成本進場。「加密貨幣價格波動高於傳統金融商品,使用點數換幣不用額外成本也能輕鬆入場,原本點數只值一瓶飲料的價值,未來可能增值成兩瓶以上的價值。」鄭光泰說。今年9月到11月近三個月,用戶最愛用點數兌換為比特幣、泰達幣與狗狗幣。據幣託內部觀察,2024年開始越來越多傳統金融投資人開始關注加密貨幣相關產品,特別是50歲以上客群擁有高資產,交易量較去年同期暴增3倍,他們也特別偏好「穩定收益產品/標的」,包含定期定額、債權、購買現貨。針對剛進場的新手投資人,幣託發現多數人會先採取平均成本投資法,用定期定額的方式投資比特幣、以太幣等幣種。同時,台股ETF中首檔有投資加密貨幣相關產業的國泰全球數位支付服務ETF(00909),成分股中即有國際上持有最多比特幣的公司「微策略」占比達10.27%,股價也水漲船高,12月16日收盤價35.52元,從2022年7月掛牌上市15元迄今上漲了20多元,今年以來則是上漲了13元,漲幅達57%。另一檔則是2019年1月上市的元大全球AI(00762),持股最高也是微策略,占比達8.4%,其他則略為偏向科技,包含META、輝達、微軟、Marvell、甲骨文等,12月16日收盤價為73元,一個月來漲了18多元,漲幅達12%。微策略持續增持比特幣,讓台股二檔ETF股價跟著起漲。(圖/翻攝自reddit)國泰投信基金經理人楊庭杰表示,00909 國泰數位支付服務 ETF 採用「完全複製法」來追蹤「全球數位支付服務指數」,以追蹤標的指數的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也就是說,「Solactive 全球數位支付服務指數」有什麼成分股、權重多少,00909希望可以依樣畫葫蘆地複製過來。00909目前成分股中,還有持股7.49%的Coinbase是美國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礦機晶片最大供應商NVIDIA輝達有6.1%、超微AMD有5.06%、數位支付產業龍頭Visa、萬事達卡等。由於虛擬貨幣也是常見詐騙使用的標的之一,因此讓人常覺得很容易淪為犯罪工具,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錶板的財產損失金額仍高達4億新台幣以上,最常見的就是假投資詐騙和感情詐騙。幣託綜合常見詐騙說法,提醒不要相信加密貨幣就是高報酬的說法,起初詐騙集團會給予一些利息或獎金,讓受害人嘗到賺錢的滋味,一旦上鉤,後續會以「保證金」、「繳稅」、「IP變動」等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支付更多。幣託創辦人暨執行長鄭光泰也身兼虛擬通貨公會理事長,針對目前虛擬通貨產業的合規現況,他強調,自2024年11月30日起,虛擬資產業者需遵守新的洗錢防制法規定,改採登記制度,促使台灣加密貨幣市場的進一步規範化,提供民眾更能在更安心、透明的環境,可參考虛擬通貨公會公布的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之業者名單。
詐團勾結地政士!榨乾被害人「騙房抵押」收15%佣金 2年海削3億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假投資案件,擴大追查發現被害人分別遭假投資、假冒公署等手法詐騙,由詐騙集團成員誘導被害人至假交易所投資,或以監管金融帳戶及現金之名義,要求被害人領取鉅額現金。當被害人已毫無資金且身無分文時,詐騙集團再慫恿將房地產抵押借款,引導至特定融資公司後再向金主借款。警方查出,金主確認屋況核定貸款額度及利息後,由配合之地政士(代書)及金主代理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設定,扣除高額代辦費、仲介費、代書費及利息費用後,由假幣商或面交車手取走剩餘鉅額現金。本案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與詐騙集團分工,明知借款人為詐欺被害人仍配合完成貸款,並收取被害人貸款金額6%-15%不等做為服務費,自111年起迄今被害金額逾3億元,被害人數逾數十人。案經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太平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歷經數波搜索及拘提行動,先於113年5月間於臺中市太平區及后里區查獲陳姓面交車手等10人,再於同(113)年6月至11月間搜索融資公司、地政士事務所及金主代理人,拘提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及蘇姓地政士等人到案。專案小組並查扣現金、手機、電腦、點鈔機、地政士代辦借貸契約、貸款契約書、地籍謄本、融資公司及地政士事務所電磁紀錄等贓證物,經統計不法犯罪所得後,據以聲請扣押裁定房地產及名車獲准,警詢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他人鼓吹而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如有以高報酬、穩賺不賠等話術招募投資,請務必提高警覺;另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將傳真公文給你」、「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絕對是詐騙!如有疑慮請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
馬來西亞網紅變詐騙車手!入境台灣落網 員林咖啡廳200萬詐款曝光
來自馬來西亞的29歲許姓男子,日前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卻不料一腳踏入詐騙圈,依照詐騙集團的指示,來到員林市某咖啡廳,與42歲郭姓女子當面交接200萬元,結果被警方當場逮捕,彰化縣警局也公布,1月至11月警方共逮捕1000名詐騙車手,其中下半年度有11名外籍車手被查獲,顯示外籍車手的比例逐漸上升。案件的起因源於郭女在社交平台上,接觸到個自稱穩賺不賠的投資公司,並因而加入了其網路平台,曾2次進行面交,並支付230萬元,在無法順利提取資金後,才開始懷疑自己可能成為詐騙的受害者,並立即向警方報案,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員警得知情況後,與郭女合作,設計假面交的方式,引誘詐騙集團的車手現身。11月11日,當許姓車手按照詐騙集團的指示出現在員林市的咖啡廳準備收取現金時,警方立即進行抓捕,並查扣200萬元現金及相關證物,許男隨後被帶回警方處理,並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查,許男是1名在馬來西亞有一定知名度的網紅,在網路上看到廣告,聲稱提供免費食宿與機票,並能邊玩邊賺的機會,於是聽信詐騙集團的話,依指示來台擔任車手,結果落入警方的網絡,警方再次呼籲民眾,對於宣稱「穩賺不賠」的投資話術應保持警覺,投資前務必多方查證,避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
到寺廟拜拜也沒用! 車手雙手合十求心安 下秒遭林口警上銬逮捕
林口警分局近日打詐成果豐碩,於近日破獲2起詐騙案件,逮捕4名車手與監控手嫌犯,其中一起案件一詐騙車手在犯案前竟良心不安,到寺廟雙手合十祈求保佑,仍被警方鎖定,下秒即在寺廟廣場被警方逮捕。事情起源是被害人陳男誤信臉書投資廣告,投入30萬後無法出金始驚覺被騙,文林所獲報後聯合忠孝所警力共組專案小組,於6日下午17時前往竹林山觀音寺埋伏,發現車手在拜拜,隨即上前攔查將其逮捕。該專案小組9日循線追查發現另一名被害人陳女也落入相同投資陷阱,並以交付20萬給詐團,旋即通知被害人詐團約定面交,林口警鎖定車手作案車輛及人員後迅速向前攔查,現場查扣工作證、手機及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全案依毒品、詐欺級洗錢防制法移送法辦。林口警表示本次行動共查獲4名犯嫌,並查扣毒品、多台工作機及工作證等相關罪證,展現打詐決心並承諾將持續溯源阻詐,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