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
」鄭文燦500萬交保!桃檢當庭提抗告 桃院8日將以「最速件」送高院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罪,6日凌晨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得知後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7日回應,8日將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流程送往高院。據《TVBS》報導,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疑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據悉,一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但案件送到內政部審議最後並未過關,鄭文燦雖在數月後退回款項,但相關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案經桃園地院開庭後,裁定500萬元交保,院方指出,就檢方聲請意旨鄭文燦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法院認無犯罪嫌疑,羈押之聲請應予駁回。而就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是聲請書所載的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以佐證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檢方得知後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由於事件備受關注,對此,桃園地院7日表示,針對檢方抗告,8號週一上班日才會開始相關作業,作業流程包括影印卷證、製作函稿、送印蓋章、安排人員送往高院,將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進行。
高雄屏東洗錢機房曝光!「風哥」一年經手51億天價 12人遭起訴
高雄及屏東一連串的網路洗錢機房案震驚全台,主謀鄭姓男子以綽號「風哥」知名,與其夥伴蘇姓男子合作,在多處租屋設立客服及自動轉帳機房,短短1年間,涉及逾4兆越南盾(約新台幣51億元)的洗錢活動,3日檢調宣布對鄭男等12人正式提出起訴,涉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行。案件始於鄭男前年秋天取得越南手機門號及電腦設備,以每月7萬元的薪資僱用蘇男等幹部,積極招募客服人員如馮男、李女等10人,全天候輪班在高雄、屏東等地的機房內運作,鄭男利用越南門號手機建立自動化轉帳系統,幫助客戶進行非法入金和出金等轉帳行為,這些操作完全在無人監督下進行,極大地降低被發現的風險。檢調進一步調查發現,自2023年1月開始至12月止,該網路洗錢機房共接受逾9844億越南盾(約新台幣9億元)的入金,同時完成超過3.2兆越南盾(約新台幣42億元)的出金,其中鄭男從中抽取高達1.5%的佣金,僅這一項目就使其獲利超過3000多萬元,大規模跨境洗錢活動引起檢調的高度關注和調查。在2023年底,檢調突襲這些機房,並拘捕鄭男等主要成員,面對調查,鄭男及其夥伴起初企圖淡化其角色,甚至有人聲稱只是「義務幫忙」,從未領取過薪水,然而,這些辯解在檢調的深入調查面前無法成立,根據調查,所有拘提的機房成員每月實際領取4至5萬元的工資,這一點在薪資帳冊上有明確的紀錄。對於鄭男及其夥伴的辯護指稱所涉款項為境外博弈集團所有,檢調也未能找到任何證據予以佐證,因此依據《特殊洗錢罪》對鄭男等12人提起訴訟。
隨身帶14張非警示帳戶金融卡 詐團車手被警方盯上因「違停」栽了
台北警察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日前獲報,鎖定一位在轄內提領多筆現金的30歲陳姓男子,職業是在詐騙集團擔任提領車手,上月23日發現陳男在路邊違規停車,被員警當場逮獲,隨即將其帶返所內偵辦;警方在陳男背包、車上搜出14張尚未遭銀行列為警示帳戶的金融卡14張,以及不法所得89萬餘元現金,警詢後依洗錢、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在6月23日凌晨1時許巡邏,行經民生東路一段時見到一名男子規停路邊,盤查見他神情緊張、不斷冒冷汗,進一步查證身分後赫然發現該男子即為近日在北市大直地區提領多筆現金的陳姓詐騙車手,專案小組早已鎖定其身份,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核發拘票,但因陳男居無定所、到處躲藏,遲遲無法拘提到案。警方調查,陳男隨身攜帶14張金融卡均非警示帳戶,所幸在帳戶遭凍結前就已逮捕到案,詢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警方調查,陳男過去有詐欺、竊盜前科,在其隨身側背包及車內放有新台幣89萬餘元、金融卡14張、智慧型手機2支、筆電1部等贓證物,經查14張金融卡均非警示帳戶,所幸在帳戶遭凍結前,就將陳男逮捕到案,全案詢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罪嫌移送北檢偵辦。 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日前鎖定一名在北市大直地區提領多筆現金的陳姓詐騙車手,6月23日凌晨1時許見陳男規停路邊,進一步查證身分後人贓俱獲。 (圖/翻攝畫面)中山警分局分局長陳金城表示,警方全力執行防詐工作,自113年1月迄今共攔阻141件詐騙案件,總計金額新台幣1億2千5百萬餘元;另查獲詐欺集團、車手計120件、240人。呼籲大眾如接獲陌生來電或社群軟體陌生訊息,一定要謹記反詐騙三要訣,「保持冷靜」、「小心查證」、「打165反詐騙諮詢」,多一分警惕,少一分損失。
北市男誤信投資群組遭詐上百萬 警民合作聯手逮車手
北市內湖分局日前獲報,一名58歲的余姓男子日前於臉書上誤加投資群組,在遭詐上百萬元後後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得知該詐團仍持續要求余男投資,順服余男與警方合作約出車手面交,當場將人逮捕送辦。初步了解,余男在詐團提供假投資APP操作投資股票,余男被要求不斷持續投入金錢,前後共面交款項一次、網路匯款一次,陸續投入約百萬餘元,直到其獲利始終無法出金,才讓余男驚覺有異,緊急報警求助。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查緝,經徵得余男同意假意配合下,以假道具鈔與詐團相約在某社區大樓中庭面交款項,等到30歲的白姓車手現身那款,當場被埋伏警力一擁而上逮捕,並同步查扣偽造之識別證及收據等證物。全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有無共犯。內湖分局表示,近期網路上充斥各種投資廣告,其中有許多是詐騙訊息,使民眾掉入陷阱而不自覺,民眾投資理財應循正常管道操作,避免錢財遭詐。另呼籲,詐欺類型隨科技進步,手法與話術不斷更新,民眾應該加強識別詐騙相關資訊,勿輕易上當。若有疑問,請記得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遇假投資APP詐騙「匯款6次終夢醒」 他誘車手面交40萬警逮人
投資詐騙猖獗,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20日接獲民眾報案,其在臉書社團遭歹徒誘騙,下載假投資APP軟體後陸續匯款6次,隨後才驚覺遭詐,向本分局尋求協助,並配合員警吊出歹徒面交順利逮捕李姓男車手,全案訊後依法將他移送偵辦。據了解,投資詐騙是詐團慣用手法,詐團透過臉書社群軟體刊登教導投資的貼文,吸引被害人下載假投資APP軟體,並教導如何在線上操作股票投資,讓被害人落入圈套,誤信穩賺不賠,並在之前成功誘騙被害人匯款6次,事後被害人察覺有異,才驚醒自己遭詐,趕緊向警方通報求助。警方表示,林厝派出所20日接獲一起詐騙案件,隨即與被害人將計就計,設局逮捕車手,詐團提議讓被害人面交投入高額金錢,雙方相約在咖啡廳進行,後續警方事先埋伏在此處,李姓男車手喬裝成投資專員前來,並持假工作證與被害人面交取款,警方見時機成熟,當場將他逮捕。警方說明,還查獲新台幣40萬元、工作識別證、收據及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訊後,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將李男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警方將向上溯源追查,防止詐騙集團牟取不法獲利。
快訊/蘇丹紅案今首度開庭!津棧負責人「拒認罪」還拉全聯墊背
從中國進口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的高雄市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遭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對此,高雄地院今(26日)首度開庭,李彥廷不僅否認違反食安法、詐欺等重罪,還拉全聯下水,指全聯曾到工廠查訪後才上架販售,認為自家產品已獲認可沒問題。
「入境免稅額」調高至3.5萬元 今起生效
台灣每年有2900萬人次旅客入境,而國人喜歡血拚,入境免稅額度為2萬,財政部26日調高到3.5萬元,關務署估一年稅損305萬元。關務署說明,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新臺幣2萬元係於民國78年訂定,業逾30年未檢討,該署參據物價指數、國民所得、國際物價及國際趨勢等因素通盤考量,修正該辦法第11條,提高免稅額度至3萬5000元。另為配合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關稅法、貨品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及行政院組織改造,本次併同修正第9條、第10條、第13條、第17條與第4條附表說明及表列方式,包括:修正機關名稱、增訂入境旅客寄存行李物品如屬洗錢防制法規定應向海關申報者,得以電腦連線傳輸申報資料、修正核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法據、定明入境旅客攜帶進口行李物品超過限制範圍者,應自入境之翌日起2個月內繳驗輸入許可證或相關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等規定。關務署表示,本次修法符合民眾期待,並有利行政機關公務推動,對人民及行政機關均有助益。為協助民眾迅速瞭解本辦法及促使落實法遵,該署已將旅客通關相關規定及各關聯絡資訊刊登於該署官網,歡迎上網查詢,多加利用。關務署提高免稅額度至3.5萬元。(圖/翻攝關務署網站)
孫子出奇招!不甘阿伯投資遭騙23萬 聯手警設百萬假鈔局逮車手
近日詐騙猖獗,詐騙集團透過投資詐欺手法騙錢,1名64歲劉姓爺爺加入虛擬貨幣投資群組遭騙23萬元,其孫子得知此事後,聯合警方計誘湯姓男車手面交100萬元,湯男順利落網,警方還從他身上找到1張100萬的手寫收據,調侃他「你也專業一點」,後續湯男被警方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劉爺近日加入虛擬貨幣投資群組。將新台幣23萬元投入,事後發現無法提領才驚覺被詐騙,劉孫知曉後,為了替劉爺爺出口氣,將計就計假冒身分,用手機聯繫詐團,同時到派出所通報並提供情資,隨後與警方聯手設局,相約詐團於22日在鳳山區黃埔公園面交100萬元。警方表示,日前接獲一起詐騙案,劉孫提領100萬元假鈔與詐團人員相約面交,警方根據情報,事先在現場佯裝埋伏,趁劉孫與湯男接觸時一擁而上,當場逮捕他,湯男這才發現苗頭不對,最終仍不敵警方落網,湯男辯稱是聽從朋友指示「來跟這個人拿錢及簽收單子而已」,並不知曉是從事詐欺車手工作。警方說明,在現場查獲1張收據及1台手機等贓物,罪證確鑿,員警看著手寫的100萬元免用發票收據,不禁搖頭苦笑他「你也專業一點」,後續全案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將湯男移送偵辦。
碰瓷夫妻鑽實支實付漏洞「跌倒受傷」 涉詐保5504萬買花蓮別墅、金條
周姓夫妻檔在2014年至2023年間,利用保險公司實支實付漏洞,密集投保多家公司的「意外險」、「意外傷害險」,再不斷於大眾運輸「跌倒受傷」,近10年來透過「一傷多領」,涉嫌詐取保險理賠金高達5004萬元,有近10家保險公司受害。刑事警察局獲報後循線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周男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刑事局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 53歲周男與56歲林女自2014年起,密集投保多家保險公司,包括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及台灣人壽等近10家保險公司,2015年開始大量申請意外傷害理賠金,近10年詐保金額總計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檢警調查,周男夫婦詐保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圖/翻攝畫面)周男、林女投保均為實支實付「意外險」以及「意外傷害險」,2人會趁著搭乘捷運、公車,剎車時「順勢跌倒」,再撥打1999申訴,事後用輕微碰撞受傷為由到中醫看診,持捷運或客運公司的申訴回函,強迫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及化瘀血藥物,以獲取保險理賠金;周男夫妻甚至以購買自費藥品為由購入高價燕窩等中藥材,一次可申請3萬至6萬元保險金,多年來在各大眾運輸「跌倒」數百次。由於保險公司規定透過醫療費用證明副本即可申請,周男夫妻鑽此漏洞,拿多張副本到各家保險公司「一傷多領」,事後再將燕窩等藥品轉賣牟利,其中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兩家保險公司損失最重,多達千萬元,其他業者則各損失百萬元不等。警方在去年12月、今年6月發動2波行動,分別前往台北、新北搜索,共查扣金鑽條塊260條、上百盒約5到6萬元的燕窩、多批藥物、中醫診所印章數顆、手機6支、平板2台、不動產2棟、土地1筆等證物,全案詢後將周男、林女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2人分以30萬元交保候傳。金管會20日指出,自今年7月起將公告「實支實付醫療險改革」,10月1日上路起,實支實付醫療險僅可使用正本索取理賠,不得再使用副本,以杜絕「一傷多領」怪象發生,回歸「損害填補」精神。
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停審 追訴時效已完成獲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扁因案停審,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洗錢罪追訴時效10年再加上停審及檢方追訴期等,從2006年至今,犯罪追訴時效已完成,今年5月20日當天判決免訴。檢可上訴。檢方起訴指控,扁在2004年1月間因收受龍潭購地案賄賂後,已與吳淑珍共同為隱匿、掩飾重大不法所得而為洗錢犯行,故已預見吳淑珍為避免本次收受之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發覺,仍容任吳淑珍買官案的洗錢之犯行,而吳淑珍也將所收受之1000萬元支票轉請知情之友人。1000萬元再於2006年1月25日併同帳戶內其他非本案犯罪所得資金,轉為6筆共計1740萬元之定期存款,而就收受陳敏薰賄賂之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接續實行洗錢行為,檢方指控扁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他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此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本案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犯罪之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指出,陳水扁雖因疾病未能到庭,然其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既已完成,他被訴之犯罪,依法應為免訴之判決,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訴之諭知。
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婦半年面交詐團10公斤黃金狂賠3000萬 再被討1300萬元才清醒報警抓車手
新北市淡水區65歲李姓婦人,1月時誤入詐騙集團的投資群組,而集團成員對她噓寒問暖、關心備至,李婦因而不疑有他,4月開始與詐騙集團面交11次,當中包括10公斤黃金和600萬現金,總計損失3000多萬元,直到近日再被要求加碼1300萬元,李婦這才清醒、驚覺遭詐而報警求助,淡水警方則逮捕18歲周姓車手和28歲丁姓共犯,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李婦起初是在社群網站上看到詐騙集團發布的假投資訊息,她為領取「飆股」而加入群組,詐騙集團成員見魚兒上鉤,每天對她噓寒問暖、早晚請安,婦人因而卸下心防。此後詐騙集團便以投資名義要求婦人拿錢,婦人則不疑有他,4月開始與集團成員先後面交11次,當中包括10公斤黃金和600萬元現金,遭騙金額超過3000萬元。詐騙集團食髓知味,近日又要求她再加碼1300萬元,李婦這才驚覺有異、發現詐騙,立刻報警處理,並配合警方話術,佯稱要賣掉家中的古董花瓶以籌措現金,警方為了取信詐騙集團,還到轄區骨董商拍照傳給對方,集團成員也因而相約面交。雙方約於17日晚間6時許,在李婦住家社區外交錢,警方趁周姓車手現身時將他逮捕,並捕獲在附近站牌監控的丁姓共犯,並在2人身上起出偽造印章、工作證及贓款收據等物。周男供稱,他在臉書上找工作,不知道自己從是詐騙,丁男也否認自己是收水手,但警方發現,2人早在面交前40分鐘就抵達李婦住家附近,觀察周遭是否有異樣,訊後被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信義區銀樓竟成詐團洗錢轉運站 新北警攻堅扣1公斤金飾和10大塊銀磚
台北市42歲蔡姓男子在信義區經營銀樓,但他卻勾結詐團並成為洗錢共犯,協助將贓款兌換泰達幣,再將泰達幣匯入詐騙集團錢包以製造金流斷點,蔡男更從中收取酬金,雙方合作近一年,直到新北市刑警大隊與中和警分局發現詐騙被害人金流輾轉進入該銀樓,全案就此曝光,蔡男因而遭逮,全案依法究辦。據了解,有名被害人去年11月誤信投資陷阱,先後遭騙百萬元,而受害者發現自己遇詐後憤而報警,刑大與中和分局分析該詐騙案金流時發現,此案車手拿到贓款後,輾轉透過收水手與水房,將錢交給蔡男的銀樓,銀樓再購入泰達幣並匯入詐騙集團錢包,試圖製造金流斷點。專案小組經過多日監控,日前在雙北多處同步執行搜索,帶回蔡男和及相關犯嫌共 4 人,並查扣銀樓內現金新臺幣 80萬元、黃金飾品 1 公斤及手機 7 支等贓證物,更查扣市價近 30 萬元的銀磚 10 塊。 蔡姓男子在信義區經營銀樓,卻不敵金錢誘惑協助詐團洗錢,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蔡男落網後對於犯行避重就輕、不願多談,詐騙集團則坦承以每筆3%的酬金委託蔡男協助洗錢,而雙方自去年7月開始聯繫,先後合作近一年,確切金流則仍須釐清,全案依涉犯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詐欺防制辦公室提醒,民眾應慎選正規投資管道進行理財,投資前應先行多方查證,認明有我國政府機關監督及認證管道及標的,避免落入詐欺集團經常使用錯失恐懼的陷阱。詐防辦表示,民眾如遇到經由名人廣告加「LINE」群組指導或下載不明投資APP 軟體進行投資極有可能為詐騙,進行投資時如有「指導民眾臨櫃提款時以話術欺騙行員」、「不在券商櫃檯進行現金交款」、「要求民眾跟幣商買虛擬貨幣投資入金」、「投資獲利欲出金,需支付不合理的高額保證金」等情形,亦屬於高風險詐騙徵候,應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洽詢。
冒名「謝金河」投資詐財!79歲女想留積蓄給小孩 被騙10次慘噴1200萬
台南市警一分局15日破獲一起詐欺案,1名79歲李姓女子加入網路社群「謝金河投資群組」,被蠱惑誤信,把房子拿去借貸做投資,期間陸續面交10次被騙走共1200萬,直到希望對方出金,卻被要求再交100萬,才驚覺上當受騙,立即報警求助,隨後警民聯手設局,約出55歲劉姓男車手並當場逮獲,後續劉男被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李女稱從2月開始加入網路「謝金河投資群組」,誆稱可投資未上市股票及飆股獲取高額獲利,她將所有積蓄交出,還把房子拿去借貸投資,從今年3月至6月期間,陸續面交10次共1200萬元。直到李女向該網站客服人員要求出金時,對方卻推託又要再繳100萬保證金,她才恍然大悟受騙了,趕緊向警方通報求助,李女本來期盼能賺取高額獲利,想留一筆積蓄給小孩,未料淪為一場空,還負債500萬,李女兒子無奈說「怎麼都不問我一聲,至少不會被騙。」警方表示,台南市警一分局後甲派出所13日獲報,李女稱自己被詐騙,14日上午10時許,詐團再次聯繫阿嬤誆稱「再加碼100萬元當保證金,即可解鎖出金」約定15日中午面交,隨後警方將計就計,聯合李女計誘劉姓男車手, 後甲所所長張許世賢得知後,立即部署多名警力前往面交地點埋伏,最終成功逮獲劉男。警方說明,當場查扣劉男手機、收款收據等證物,全案訊後,依《刑法》詐欺和《洗錢防制法》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報請檢方指揮,設法向上溯源,協助追回李女遭詐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