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
」 洩密 台積電 律師 仙塔律師 刑大
女檢吳亞芝洩密律師男友被輕判! 法務部提上訴建請免職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2025年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法務部認為處分過輕,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於今(1月13日)提起上訴。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高雄狼官何建忠性侵未成年少女 監委申請調查:有深入了解之必要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利用職務登入個案查詢系統,取得弱勢少女資料後誘騙性侵,遭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監察院今(9)日表示,監察委員王幼玲、葉大華已申請自動調查,並指出,何男透過任職於社會局妻子,同樣利用職務之便查詢並洩密案情及警方偵辦進度給何員,究高雄市衛生局及社會局是否有督管之違失?實有關注瞭解及深入調查之必要。監委表示,何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對其平日監督、輔導之自殺通報個案,不當違法查詢及存取個案相關資料,究高雄市衛生局對於個案相關資訊系統之使用管理,是否落實登入、調閱及使用紀錄之管理與追蹤?主管人員對於異常或大量查詢行為,是否具備即時檢核、預警或稽核機制,以防止資料遭不當利用?監委指出,何男透過任職於社會局妻子,同樣利用職務之便查詢並洩密案情及警方偵辦進度給何員,究高雄市衛生局及社會局是否有督管之違失?實有關注瞭解及深入調查之必要。
台積電新內鬼陳韋傑完了!同「挖」護國神山被反咬 智財法裁繼續押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工程師陳韋傑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法官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陳韋傑)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台積電內鬼再加一!陳姓工程師遭求刑8年8月 今移審智財法院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陳姓工程師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馬、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台積電內鬼案再爆延燒!檢又起訴2人 他因態度不佳被求刑8年8月
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洩密案,日前依法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公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中。不過,台高檢持續追查以後,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位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機密,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滅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日前偵辦此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另位陳姓工程師亦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另名盧姓被告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向法院對陳力銘等3人以及東京威力公司依法追加起訴,並分別求取被告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因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被檢方求刑有期徒刑8年8月,盧姓被告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台高檢指出,在偵辦台積電洩密案件過程中,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員工,於同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酷澎個資外洩 創辦人1個月後終於道歉!拒出席聽證會惹怒韓國政府
南韓電商巨頭酷澎(Coupang)爆發大規模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滿一個月後,Coupang Inc.董事長金範錫28日首度發表對國民道歉聲明,坦言公司在事故初期的應對與溝通「不夠充分」。然而,道歉並未讓爭議落幕,外界反而關注到他已向國會提交不出席30日至31日聯席聽證會的事由書,引發更多質疑。韓國《Money Today》報導,金範錫在聲明中表示,事件發生後,酷澎第一時間鎖定洩密者並通報政府,與相關部門合作回收外洩所用設備與資料,也完整提交調查所需文件。他強調,社會上出現大量揣測與錯誤資訊,雖加深不安,但因配合政府保密要求,部分內容難以公開說明。不過,酷澎日前的作為已引發政府不滿。25日,酷澎搶在民官聯合調查團正式公布前,自行對外發布調查說明,指出實際外洩規模約3000筆,遠低於先前傳出的3370萬筆,且資料未對外傳送。該說明甚至披露鑑識過程與洩密者供述,被視為提前公布類似「中期調查結果」。對此,政府隨即表達遺憾。科學技術資訊通信部強調,相關內容屬於「未經調查團確認的單方面主張」,國家情報院也澄清僅提供協助,並未主導調查。政府並將跨部會應變機制升級,顯示雙方立場明顯分歧。此外,酷澎韓文與英文聲明內容差異也引發討論。韓文版本偏向情緒性訴求,英文版本則使用「被錯誤指控」等措辭,被解讀為對海外投資人釋放法律風險降低的訊號。事實上,酷澎股價在相關說明發布後出現反彈。儘管如此,金範錫未出席聽證會的決定,仍使事件持續延燒,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認知落差短期內恐難化解。
桃園女檢涉洩密給詐團軍師男友! 懲戒法庭今宣判:罰俸10個月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透露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金額達恐達近百餘萬元。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不過,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為防境外敵對勢力威脅國安 行政院會通過4大國安法修正草案
為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家主權及安全之威脅,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今(114)年3月13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針對中國對臺灣滲透、統戰與主權挑戰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展開行動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也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而本次推動4項法案修正作業,同樣是落實上述因應策略的一環,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指出,鑑於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手法多元且多變,除在我國發展組織,更透過各種途徑拉攏、吸收國人參與,伺機刺探、竊取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故本次修法增訂參與組織的不法樣態及中間人責任的處罰規範,並加重處罰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國家安全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與退除役官兵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並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的適用範圍。此外,卓榮泰說,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的要求,並同時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此次增訂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罰,並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安定等錯假訊息,予以適當處置,以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宣傳、滲透及認知作戰的威脅。卓榮泰請法務部、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國家安全法制,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害,並在修法完成之後,要求各單位、各機關、各部會要展現公權力執法強度,迅速、有效且全面遏制所有不法行為,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國防部表示,鑒於近年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宣誓或表示效忠情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配合行政院「國安統戰威脅17項因應策略具體作為」,以及因應「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 ,爰推動「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與「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 案。國防部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 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 效忠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外,亦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補強軍人違反效忠國家義務法律規範,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防杜敵對勢力滲透。此外,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伺機刺探、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並損及國家利益,基於國家安全政策與軍人忠誠義務,「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 ,將軍官、士官於現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國家安 全法」第13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確 定,即不發退除給與,退伍後始予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之,期能有效杜絕洩密事件,展現政府守護國家安全決心。修正草案將循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法案能獲得立法院及社會大眾廣泛支持,儘早完備修法程序。本次修法重點如下:(一) 有關「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1、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態樣,並於發展組織及參與組織行為增加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形式適性犯要件。(修正條文第2條)2、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以及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財政或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為中共從事具政治目的之宣傳者,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應依令採取相關措施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保存、提供相關網路資料之義務及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4條、第4條之1)3、依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或為外國違反規定,分設不同刑度之處罰規範。另增訂中間人責任之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第8條之1)4、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並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另增訂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犯本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本法之罪,加重其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3條、第15條之1)。(二)有關「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部分:加重現役軍人犯「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之處罰,同時增訂其預備犯及陰謀犯之處罰,並增訂以言語、舉動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犯罪類型及其刑責,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三)有關「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部分:修正軍官、士官在現役或停役期間,犯內亂、外患等罪,經判刑確定,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規定。(四)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部分:針對違反忠誠義務之退除役官兵,增訂退除役官兵無月退休(職、伍)給與,經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該裁處罰鍰數額,停止一定期間之本條例規定之權益。
仙塔律師髮夾彎認罪!同業揭真實原因 預測結局「安全下莊」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在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期間,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洩露偵查內容,以避免遭檢警查扣,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起訴。李宜諪昨天(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獲輕判。對此,有同行揭開她態度大轉變的原因。「巴毛律師」陳宇安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法官先前已經諭知李宜諪,如果堅持先前答辯,最後如果認為有罪,絕不會輕判,白話就是「你繼續瞎掰就準備去關」,所以李宜諪眼見苗頭不對,才選擇低頭認罪,「識時務者為俊傑,不認大概律師牌也沒了」。陳宇安提到,如果「仙塔律師」選擇認罪,很可能不用入獄,如此一來就能安全下莊,「幾乎一定保得住律師牌了」,否則要是律師執照被撤銷,這輩子都不能再考取。據了解,李宜諪昨天除了認罪,也撤回先前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以及曾向法院請求傳喚「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中擇一進行法律鑑定。庭審結束後,媒體詢問李宜諪為何要放棄先前所有的證據調查,她僅表示「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新北刑大副隊長涉犯收賄重罪 遭聲押禁見獲准
新北市刑警大隊鄭姓代理副隊長等人涉嫌接受黑道宴請,並透露案件偵辦進度而遭檢舉,檢方9日上午前往鄭員辦公室與其住處搜索,將他與趙姓偵查員、時任刑警大大隊王姓偵查佐帶回偵訊,經檢方複訊後,認為鄭犯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經複訊後,認為鄭員所涉為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重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趙5萬交保、王10萬交保,另因同案而在押的中和警分局張姓偵查佐則是1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中和警分局表示,張員2024年12月開始,從刑事警察大隊調任本分局偵查隊擔任內勤,負責公文承辦工作,10月16日因於刑大任內涉嫌洩密案遭羈押,本分局隨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予以停職。中和警分局強調,張員以15萬元交保,本分局將依相關法令,持續對其實施停職處分,並全力配合檢調後續偵辦工作,對於同仁涉入不法採取絕不護短、不包庇的立場,任何違法失職行為均將依法嚴處不怠。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3警疑接受黑道宴請透露案情偵辦進度遭約談 新北刑大:依法究辦
新北市刑警大隊鄭姓代理副隊長等3人涉嫌接受黑道宴請,並透露案件偵辦進度而遭檢舉,2人住處和辦公室9日上午遭搜索,他們也被帶回偵訊,全案依洩密罪調查中,新北市刑警大隊則強調,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新北市刑大表示,初步查證為鄭等3員偵辦刑事案件衍生疑義,欣北地檢署9日官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本局督察室及本大隊共同偵辦,並持通知書至本大隊鄭姓、趙姓偵查員及時任本大隊王姓偵查佐等3員住處通知配合調查,並帶往新北市調查處接受偵詢釐清中,另未針對本大隊駐地執行搜索。新北市刑警大隊強調,刑大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將持續深入追查員警違法涉案部分,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快訊/新北刑大小隊長涉洩密 2警遭檢調帶走約談中
新北市刑警大隊9日遭檢調搜索,偵一隊鄭姓代理副隊長在小隊長期間,疑似洩漏案情偵辦進度而遭檢舉,檢方指揮調查局前往其住處和辦公室搜索,並將鄭員帶回調查,金山警分局王姓巡佐疑似涉案也被約談,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仙塔律師涉洗錢遭起訴!換律師態度180度大轉變 庭上全數認罪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以避免遭到檢警查扣,被檢方依照洗錢、洩密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2月9日)開準備程序庭,並傳喚李宜諪到庭,換了辯護律師的她大改辯護方向,不僅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李宜諪的辯護律師先是提出3點陳述,首先是針對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以及第2款「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在法理上性質互斥,被告理應不會同時犯下。其次是被告坦承犯行,但被告透過洗錢或是洩密所收的好處僅有律師費,且被告目前也已經願意繳回,因此希望法官可以依法予以被告減刑。最後則是當時被告在犯刑時,是為了辯護考量才接觸自稱和吳芳儀很熟的陳男,最終因此不慎洩漏訊息,如今被告願意接受檢方判斷,但並非基於妨礙偵查的意圖。此外,李宜諪今日也撤回先前所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已及曾向法院請求從「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三位中選擇一位傳喚來進行法律鑑定的部份。 開庭結束以後,媒體詢問李宜諪為何要放棄先前所有的證據調查,她僅表示「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朱孝天被排除F4合體「嗆相信音樂抹黑」 網友挖證據打臉
近日言承旭、周渝民、吳建豪與五月天阿信、周杰倫世紀合體推出新歌〈恆星不忘Forever Forever〉,F3也將舉辦演唱會,顯然朱孝天已被排除在外。朱孝天近日透過個人社群發布影片,聲明自己與唱片公司相信音樂無合約關係,並表示早在三個月前就已拒絕對方提出的三項合作要求,之後便遭單方面中斷聯繫。他更點名相信音樂營運長謝芝芬(艾姐),指控對方在背後對其抹黑與中傷。此番言論引發廣大關注,網友們則一面倒力挺相信音樂,並挖出過往朱孝天的言論,證實是他自己不願加入。朱孝天昨日在影片中表明,自己已婉拒與相信音樂進一步合作,並強調未參與任何活動並非被「除名」,而是源於自身選擇。他也質疑唱片公司高層未與其充分溝通,還出現因為洩密而被除名的謠言,控訴遭到相信音樂抹黑。然而,該說法卻在網路上引起相當大的爭議,多數網友對朱孝天的言論持保留態度,並表態支持相信音樂。朱孝天回應傳言。(圖/翻攝臉IG/朱孝天)不少網友翻出朱孝天過去的留言紀錄與發言,指出他曾在社群平台坦言不願參加F4演唱會,更在先前直播中透露自己對F4的歌曲無感、不喜歡聽,甚至曾提前洩漏合作細節。部分網友還貼出他7月於南京舉辦個唱時,五月天與艾姐曾以唱片公司名義致贈花籃祝賀的照片,質疑朱孝天所謂「遭潑髒水」的指控缺乏根據。網友挖出朱孝天上個月底承認,自己不願去演唱會的證據。(圖/翻攝微博)對於事件延燒,相信音樂雖表示「不予回應」,但旗下工作人員與相關人士紛紛在社群平台發聲。五月天經紀人在Threads上發文:「請回頭看看自己先唷~」,另有高層表示:「那個自己他只想自己的流量。」不點名但語帶針對,引發外界聯想。此外,根據朱孝天先前直播內容顯示,早在兩年前謝芝芬與阿信就積極促成F4重聚,並多次與朱孝天溝通合作可能性。阿信日前也在直播中透露,謝芝芬為了四人合體奔走各地,搭機里程數足以繞地球兩圈,並強調:「接下來還是不會放棄任何機會,呈現給大家最想看的所謂的最完整的陣容。」這番話讓不少粉絲質疑朱孝天如今的立場與先前說法自相矛盾,對其態度轉變感到失望。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快閃台灣拜訪「他」 黃仁勳談Google晶片:輝達難取代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低調抵台,於2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證實來探望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外傳要會見供應鏈,但他表示:「今天就要回家」,下次來台灣的時間可能是明年一月。AI競賽轟轟烈烈,傳Meta可能轉單給Google TPU,供應鏈則透露,黃仁勳頻繁來台為的就是,從供應鏈端以其大量的產品優勢,競爭稀缺的晶片產能。黃仁勳指出,AI市場成長得非常快,但輝達地位非常穩固且獨特。但黃仁勳坦言,AI市場競爭激烈,輝達GPU與平台的通用性,認為與ASIC(特用晶片)仍有市場區隔。半導體業者分析,谷歌並未放棄採用輝達的AI伺服器,因此ASIC與通用GPU是兩者並行,未來就看誰先取得晶片及縮短AI系統交期。這趟不到24小時的台灣行,黃仁勳並未與供應鏈夥伴見面,黃仁勳表示AI市場新的對手一批接一批,輝達每天都面臨不同挑戰。黃仁勳今年第五度來台,都脫離不了與台積電的關係,輝達產品線廣,原本的消費性之外,明年還將推六大類晶片。至於外界關注台積電洩密案,黃仁勳表示台積電不是只有一個人的公司,公司的文化完整、技術複雜,不只是晶片製程技術,還有經營控管、經營規劃等,台積電每個面向都是很龐大的,他們為全球代工,強調對台積電很有信心,從未擔憂過。
快訊/羅唯仁北市、新竹的家遭檢方搜索 智商法院核准扣押他的股票、不動產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偵辦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涉嫌洩密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智財分署昨(26)日執行搜索扣押行動,對羅唯仁位於臺北市、新竹縣之住居所執行搜索,扣得電腦、隨身碟等相關證物。智財分署檢察官亦於昨(26)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133 條第 2項規定向智商法院聲請扣押羅唯仁之股票、不動產並經法院核准。台積電25日正式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理由是違反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智財法院指出,受理後隨即進行電腦分案作業,經分案號為114年度民暫字第19號,本案由(信股)王碧瑩法官審理,承審法官收案後將盡速閱卷並依相關規定審理。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跳槽英特爾一事持續延燒。面對外界傳出羅唯仁「帶槍投靠」的說法,英特爾執行長陳立武上周強調此為不實謠言。然而,在台積電近日正式提告後,陳立武態度更趨明確,不但承認羅唯仁已加入公司,且透過內部備忘錄公開力挺,表示所有指控皆無根據。智財分署強調將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審慎積極釐清本案,並堅定秉持捍衛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營業秘密之精神,與產業界共同維護國家核心競爭力。
羅唯仁疑帶機密資料投奔對手 台積電打破沉默認「高度可能洩密」:已經提告
今年7月,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退休,卻在10月轉戰競爭對手英特爾(Intel)擔任執行副總裁。近日傳出,羅唯仁退休前動用高階主管職權,要求研發部門向他提供資料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引起輿論譁然。今(25)日,台積電終於打破多日沉默,宣布認為羅唯仁「高度可能」洩漏台積電機密資訊給英特爾公司,已於今日向他提告。台積電指出,羅唯仁自2004年7月起任職於台積公司並擔任副總經理,於2014年2月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並於2025年7月27日正式自台積公司退休。然而,在2024年3月間,台積電將羅唯仁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台積電表示,「企業策略發展部」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但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台積電指出,羅唯仁任職於公司期間,曾簽署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台積電法務長方淑華法務長在今年7月22日與羅唯仁進行離職面談時,也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當法務長說明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義務,並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未料離職後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台積電認為,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台積公司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
羅唯仁疑帶走台積電2奈米資料?大股東國發會說話了:他不會接觸到核心機密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羅唯仁今年7月退休,10月卻轉戰對手英特爾(Intel)擔任研發副總。近日傳出羅唯仁退休前疑似帶走多箱2奈米先進製程相關資料,遭高檢署在18日分「他」字案進行蒐證。對此,國發會主委葉俊顯今(20)日表示,羅唯仁退休前1年多前就已經被調離單位,不會接觸到核心機密。不過前台積電工程師、北市議員曾獻瑩仍認為,這起事件屬於「國安層級的重大危機」。國發會掌管國發基金,對台積電持股逾6%,是台積電最大股東。國發會主委葉俊顯亦身兼台積電董事職務。今日,葉俊顯赴立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報告並接受質詢,被問及台積電疑似機密外洩一事指出,據他了解,台積電對於屆退人員,在退休前1至2年便會調往非機密單位,因此羅唯仁在1年多前就已經被調到不會接觸到核心機密的單位。至於羅唯仁是否有影印機密資料行為,葉俊顯則表示「就讓台積電去調查」,至於外界擔心的技術外洩問題,他呼籲大家對台積電要有信心,「不會因為一個人就影響到台積電」。經濟部長龔明鑫也提到,初判對產業衝擊有限,台灣半導體產業經過長達40多年的累積,「不是某一個人拿走資料就能破壞的。」不過,前台積電工程師、北市議員曾獻瑩則分析,認為這起事件屬於「國安層級的重大危機」。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曾獻瑩談及羅唯仁疑似帶走機密資料一事時指出,由於羅唯仁過去在台積電屬於副總級別,有辦法掌握大量先進製程的技術細節,若這些機密流出,不僅是公司內部問題這麼簡單,還可能會讓台積電先進製程競爭優勢受到衝擊,間接導致台灣競爭力受影響。曾獻瑩指出,雖然英特爾與台積電有合作,但隨著英特爾開始發展晶圓代工,如今已成為台積電的競爭者,加上近期輝達(NVIDIA)投資英特爾50億美元,是英特爾的大股東,因此本案處理起來,不僅要考慮台積電與英特爾的關係,還得顧慮台積電與輝達的合作關係,須以三方關係進行考量。曾獻瑩以10多年前的「梁孟松案」為例,表示台積電將智慧財產權視為產業命脈,當時對於洩密到韓國與中國的競爭者採取強力司法行動,可說是積極且強硬的捍衛,只要有高階主管跳槽到韓國、中國的半討體產業都會出手然而曾獻瑩也指出,由於美國政府此前也對英特爾投資20億美元,因此此事恐怕還將涉及到台美關係、產業戰略佈局與國際政治問題,如果貿然對英特爾採取法律行動,台灣恐怕將面臨得罪美國、得罪川普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