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生
」都更中心自肥領數百萬獎金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院今(20)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洪志生越權恣意調整薪給,並於107、108年度獨領逾百萬元鉅額獎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監督流於形式,台北市政府遲未就捐助之財團法人訂定監督規定,監察院予以糾正。監委員蔡崇義及葉宜津調查發現,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洪志生恣意於委任契約調整薪給條件,支領獨有的平時考績獎金,及無須考核即明定獎金基數,非但未依該中心規定提報董事長同意,甚且越權代執行長決定其基數月數,以核發高額平時考績獎金,皆違反該中心組織規章等相關規定。監委指出,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每年監督檢查工作流於形式,任洪員於107年度支領總計11.5個月薪高達127萬6,500元鉅額獎金,及部分職員亦支領4.5個月薪獎金,仍補助該中心1,433萬元,皆違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規定。監委調查,《財團法人法》公布施行後,台北市政府遲未就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長與其他從業人員之薪資、獎金等事項,訂定監督之規定,坐視洪員於108年度支領總計超逾13.5個月薪高達155萬8,500元之鉅額獎金後,市府事後才亡羊補牢訂定相關監督規定,確有重大違法怠失,經監察院依法提案糾正。
議員踢爆都更副執行長爽領14個月績效獎金 柯文哲:人已經跑了
北市議員徐弘庭11日踢爆,北市都更中心多數主管及基層同仁,每年獎金平均約2至3個月,但副執行長洪志生竟一枝獨秀,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元,且洪的績效獎金更從2016年9萬元,至2019年就飆升到133.2萬元,根本是「肥高層、瘦基層」。台北市長柯文哲坦言,洪已經跑了,但一定請廉政委員會調查辦理。徐弘庭指出,柯上任後,都更中心預算年年增加,今年度總預算2億元,其中人事費(不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員額70人)就高達7400萬,占37%,相較於中央住都中心年度總預算12億元、81人,還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預算卻僅約6400萬,僅佔5.3%。「市府都更都靠洪志生1人嗎?」徐弘庭調查,洪志生的績效獎金如坐直升機,從2016年9萬,到2017年飆至66.6萬,2018年再飆升至111萬,2019年則133.2萬,加上年終獎金及專案獎金,洪2017年獎金7.7個月、2018年獎金11.5個月,至2019年竟高達14個月,但北市投資事業及基金會2019年終獎金,最高不過4.4個月。徐分析,洪的薪資曾在2017年調漲20%變成129萬6000元、月薪為10.8萬,至2018年再調漲3.6%變成133萬2000元、月薪為11萬, 相較於辛苦的其他主管及基層員工平均獎金約2.5至3個月,應送辦洪。「洪已經跑了!」柯文哲答詢,決定洪的獎金是前任都發局長,重點是看績效,不是薪水多,應建立制度,調查薪資出什麼問題,腳雖長在洪身上,但他一定全部調查辦理,不用看就知道怪,會給當事人申訴,不過仍會請廉政委員會調查,連政風處長也要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