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氾區
」孤島里長1/社子島開發成政治操作 四連霸里長自爆擋人財路遭罷免
台北市社子島開發案9月30日進行二階環評第5場次審查,環評委員認為市府對區段徵收計劃欠缺溝通,造成居民分為兩派對立,故未做出結論,宣布社子島開發案環評下次擇期再審。2014年柯文哲上任台北市長後,積極推動社子島開發計畫,誓言終結當地近50年的限禁建令。然而,贊成與反對派一直對壘至今,當過4屆里長伯的福安里長謝文加,自爆因質疑開發計畫而恐遭罷免,日前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已收到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書。謝文加慨嘆,他從未反對開發,只是想替居民爭取更多權益,卻擋到他人財路,「聽說罷免案的幕後黑手,都是住在外地的地主,還有幾名與建設公司關係密切的台北市議員。開凌志(Lexus)賺錢的,欺負我這個騎機車服務的!」因防洪計劃遭禁建近50年的社子島,與遠處台北市新建高樓相比,顯得落後雜亂。(圖/報系資料照)從台北市區沿著延平北路進入社子島,原本能容下兩輛汽車的唯一聯外道路,拐個彎進入巷道後,路寬變得只能容納一輛車,兩側的磚造老屋窗口,還掛著幾件衣服晾曬,旁邊一座供幾戶居民共用的公廁,屋頂已經殘破,蓋起塑料布擋雨遮光,實在讓人難以想像這裡竟也是台北市。1963年,社子島因強颱「葛樂禮」大淹水,造成224人死亡,經濟部在1970年「台北地區防洪計畫檢討報告」中,將社子島末端的延平北路七、八、九段劃為「限制發展的洪水氾濫區」,訂下禁建、限建的規定,只能做為農業用地或綠地。1970年,經濟部擬訂「台北地區防洪計畫」,社子島因防洪需要被劃入「洪氾區」,從此被禁限建,不能合法興建或翻修住宅,也缺乏公共設施,整個區域更只有延平北路這條主要道路,被外界認為簡陋地像一座貧民窟。日前舉行第二階段環評的社子島開發案,引爆拆遷條件激烈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孤島里長2/逾千住人家「有屋無地」 若遭拆遷僅獲39萬不可能買新房
據了解,台北市政府對於社子開發案,已明確朝「區段徵收」進行規劃,未來將打造一條生態水道,地主除了可分得「抵價地」重建房屋,也計劃蓋兩座「安置住宅」供原本居民租購,剩下的土地由市府標售或標租給企業。目前提案結合住宅與商辦,朝科技園區方向發展。社子島預計被劃入區段徵收的福安里和富洲里,設籍共4200多戶,居民約11000多人。柯文哲首度當選台北市長後,社子島開發案歷時五年多討論仍未定案,至今贊成和反對兩派仍僵持不下。現年63歲的謝文加,四度擔任福安里長。他指出,社子島共有396戶中低收入戶,還有一千多戶「有屋無地」,幾乎都在當地生活幾十年了,一旦施行區段徵收,這些沒有土地的居民拿不到錢又換不到地,只能拿到一點點的補償金,根本無力負擔移居其他地方的租金,更遑論購屋,「居民拿到的補償金,在台北市連一間廁所也買不起。」因長久禁建,社子島巷道狹小曲折,許多住戶必須共用一間廁所或廚房。(圖/黃威彬攝)「因此,我向市府爭取延長居民租用安置住宅的年限,成功從原本的6年,延長到12年;還要求市府把『認可補償拆遷的違建年限』從1988年延後到1994年,市政府也同意了。如今我卻被說成『提出無理的要求、阻礙開發』而面臨被罷免,實在讓人無法接受。」謝文加無奈地說。政府徵收土地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所謂一般徵收,是政府徵收特定的一筆或多筆土地,用來建設單一公共設施或特定事業,例如公園、道路或汙水處理廠,地主僅可領取補償費。而區段徵收則是政府徵收一整片區域內的土地規劃公共設施,原地主可領「抵價地」或「補償金」。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公共設施用地;其餘的建築用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部分供當地機關使用,最終剩餘的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社子島早年被劃為「洪氾區」,從此不能興建或翻修住宅,以前也的確逢雨必淹,但自從員山子分洪完工後,社子島再也沒淹水。(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