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寡
」結婚七年尪「死不肯出門工作」 全家收入靠妻咬牙硬撐…他冷回:家裡不缺錢啊!
很多步入結婚殿堂的過來人會告誡未婚者,「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生活中被現實與瑣事打擊,很容易消磨伴侶間的感情,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大陸一名37歲婦人就對媒體抱怨,與丈夫結婚這七年來,另一半完全不出去上班賺錢,全家經濟收入與 生活大小事,都只有她自己在扛,認為自己付出都沒有得到回報,感到相當不滿想離婚。但丈夫得知妻子的抱怨後,卻冷冷回應,自己不出門工作賺錢的原因,是因為「家裡不缺錢」,所以覺得沒必要出去賺錢據《法治周末報》報導,這名婦人她與小她兩歲的丈夫結婚7年,育有1子1女,日子過得還算可以。不過結婚之後,她抱怨全家大小事都她一人處理,夫妻倆只有她有持續工作,丈夫卻沒有正常的職業收入,遇到什麼困難,只會要她自己撐住,身為丈夫卻從來不幫忙,讓她心寒覺得自己根本就是「活寡婦」,不想再維持這段婚姻與家庭了。婦人丈夫表示,自己並不缺錢。(圖/翻攝自法治周末報)不過婦人丈夫表示,他結婚後雖然沒有出外工作,但他也擔起了照顧孩子的責任,並沒有都不幫忙維持家庭,且他平時會自學英、日文,和物聯網的相關知識技術,也會自製芯片,不過妻子毫不知情,就只會和他吵架;反觀妻子除了上班,在家就只有睡覺,還常常因為他沒有出外工作,總是找他的麻煩。至於不去賺錢這件爭議,這名人夫則解釋,自己原本是一名醫學生,身上有一定的積蓄,家裡也不缺錢,他覺得自己沒必要出門工作。
新婚3個月!尪搭機出境人間蒸發 她「苦守活寡18年」崩潰放生
新北市一名劉姓婦人2003年和大陸籍的倪姓男子結婚,不料對方婚後3個月搭機出境後,就未再返回台灣,至今18年音訊全無,讓女方心力交瘁,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審理時,倪男未出庭,亦沒有透過書狀答辯,法官認定他已喪失繼續維繫婚姻之意願,兩造婚姻存在無法回復之重大事由,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劉婦主張,她於2003年7月1日和倪男結婚,雙方同居約3個多月後,男方便於同年11月間搭機出境,第二次申請來台時遭遣返而未能入境,之後便音訊全無,自己苦苦等了18年,對方從未和她聯絡,就連丈夫現在住哪都不知道,實在無法再等下去,決定斬斷這段婚姻,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函調兩造在大陸福建省福州市結婚之結婚證明書,以及原告之戶籍謄本,確認2人確實為夫妻關係;依照本國法律,夫妻之一方為台灣地區人民,另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得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第2項、第53條規定,由台灣法院進行裁決。新北地院審酌,被告自2003年11月19日起搭機出境後,迄今音訊全無,加上倪男經公示送達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答辯。可認男方已喪失繼續維繫婚姻之意願,兩造感情裂痕顯難癒合,勢難白首偕老,若強求其維持婚姻,僅能造成婚姻形式假象,因此判准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