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保全
」《獨家》「跳探戈監委」 指控檢察官逼認罪
【記者/梁佑全】前監察委員周哲宇去年因案遭判刑,卻未報到入獄,反而在舞廳與熟女大跳「探戈」,引起軒然大波。今(19)日上午9點50分,北院借提服刑中的周哲宇,審理他涉及「中泰花園廣場」所衍生的案外案時,周更當庭指控自己遭檢察官逼迫認罪。周哲宇在擔任柏美建設董事長時,被控與海天保全董事長葉海瑞共同偽造不實債權,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逼迫住戶賣屋,謀取百億元都更用地暴利。2名住戶控告周、葉偽造假債權,周、葉也反控住戶誣告,一審判決出爐,判周2年6月徒刑、葉1年8月徒刑,2名住戶再告周、葉誣告並在105年起訴。周哲宇19日身著黃色polo杉,上手銬從犯人通道進入台北地方法院第13法庭開庭,他在入監服刑後剃平頭,身形也略顯削瘦,神情有幾分緊張。在法庭上,周多次表示冤枉,更指出其中一案是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逼迫他認罪,但此話一出,馬上遭到周的律師制止。媒體報導,周哲宇所主導的中泰都更案中,有至少4個人死亡,包括被逼賣屋的趙老先生跳樓輕生;當時的中泰建商林添福,也被黑道教唆小弟上門強逼賤賣股份,隔年病死,林的兩個兒子也接連跌倒摔死和心臟病發。周哲宇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黑幫勢力和律師組成「都更禿鷹」集團,爭食中泰花園廣場都更利益,把合法的拆屋還地扭曲成偽造債權,害他蒙冤遭判刑。看更多↓↓扮刑警洗劫民宅 同心會要角遭逮雨彈狂襲高雄 路淹成河、水深及輪胎
都更蟑螂變禿鷹 法院調查會轉彎 周哲宇:聲請非常上訴 爭取翻案生機
全台灣最牛的都更案台北市「中泰花園廣場」,拖了十幾年衍生上百件官司,這件都更案實施者麗晶企業負責人周哲宇爆料,當年扮演釘子戶的「都更蟑螂」已經長好長滿變成「都更禿鷹」,藉由栽贓抹黑的司法操弄,讓正當的強制執行變成偽造文書,要害他入獄再接手都更案。 周哲宇喊冤說,都更禿鷹為阻擋都更案,先告他製造假債權,再結合黑幫護航,讓法院不採對他有利的證人、證詞與證據,用假設、猜測理由判他2年徒刑定讞,他已委請萬國法律事務所近日內向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聲請非常上訴,希望爭取一線生機翻案。1977年,柏美建設和地主約定以合建模式,在台北市慶城街、長春路口興建中泰花園廣場164戶;完工後因和原始設計圖不符,無法請領使用執照,建商交不了屋,住戶也沒買地,雙方竟合謀進屋占地,地主成了冤大頭,40年來土地被免費占用,搞到積欠地價稅,被國稅局限制出境。直到周哲宇出面,中泰花園廣場糾葛難解的局面才出現轉圜。周買下建設公司,概括承受建設公司的資產負債,再投入巨資,由建設公司以每戶1000萬元至1,200萬元價格,買回當初建設公司以大約100萬元賣給住戶的違章建築,進行都更。引進黑幫 栽贓汙衊 周哲宇說,3年前陸續拆除收回的房屋,終於趕走都更蟑螂,但走了狼來了虎!不甘官司打輸、被離開的住戶,竟以委託處理方式引進黑幫勢力,先是栽贓汙衊,再由黑幫的御用律師,利用栽贓汙衊的材料進行司法打擊,儼然成了都更禿鷹。每逢開庭前,就有人來傳話,最好識相點談一談,可保無事,不然吃不完兜著走。周哲宇不願屈從,果然噩夢接連不斷。2016年8月,台北地院認定柏美建設的前負責人蔣炳正、周哲宇和海天保全董事長葉海瑞,偽造本票債權聲請強制執行,逼住戶賣屋牟取都更暴利,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半不等。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年改判周哲宇2年徒刑、蔣炳正1年4月徒刑、葉海瑞得易科罰金。法院認定,周、蔣明知柏美建設未積欠葉海瑞保全費用,卻簽發3張本票,給葉向法院聲請裁定,再強制執行查封中泰花園廣場拒不賣屋的住戶。周還以借款名義匯2520萬元給柏美建設,偽造自己對柏美也有本票債權。周哲宇說,法院的判決有諸多疑點。按照法院的「劇本」,他和蔣炳正、葉海瑞偽造本票債權對付住戶,具體證據只有證人陳仲明聲稱曾參與他們多次密謀偽造債權,找難纏住戶「殺一儆百」。第一個疑點,周哲宇控告陳仲明侵占偷賣他委託保管的房子,蔣炳正也控告陳仲明侵吞款項,霸佔柏美建設的房子,被葉海瑞強行驅離,陳跟他們都有過節,所以另案的法官都不採信陳的證詞,但判周哲宇罪行的法官,卻僅以「陳仲明縱與周哲宇有仇隙,但和蔣、葉無冤仇」輕輕帶過,就採信陳仲明的證詞而不查證是否屬實。關於所謂假債權,蔣炳正說是柏美委託葉海瑞處理糾紛的報酬,蔣的林姓前妻也證稱,確以柏美建設登記負責人身分和葉海瑞簽訂委任書,但法院卻指鹿為馬,說應該要簽保全契約,可沒有保全的事實,所以蔣炳正答應委任要給的報酬是假的。就算如此,周哲宇因購買柏美公司而承受下來的債務,如何穿越時空偽造?周哲宇無奈表示,第三個疑點是法院調查他對柏美建設的債權,至少查了2,520萬元匯款、3層資金流向,證明他確實有匯款且沒回流,但法官卻說這和偽造債權無關。另案張姓住戶也控告偽造假債權,同樣的事實證據,檢察官卻不起訴確定,果真法律像月亮,初一、十五長得不一樣。第四個疑點,周哲宇說判決的事實和證據兜不攏,簽本票的日期在100、101年,但證明偽簽的證據是在99年,簡直是「以清朝劍斬明朝官」!移花接木 暗箭傷人 法官在沒證據的情況下還推論,葉海瑞聲請強制執行時,曾提出柏美建設的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公函,是周哲宇提供的,做為判決基礎;但這件公函在早在91年就存在,柏美的老董事長林添福以前就委託過葉海瑞,周哲宇認為法官「移花接木暗箭傷人」!最關鍵的爭議疑點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實務上大多罰金,要判人去關,可說是鳳毛麟角。但法官卻以周哲宇為謀都更利益破壞居住正義為理由重判,殊不知這些住戶多是包租公、包租婆,或另有豪宅而閒置房屋,並未實際住在破舊不堪的「中泰花園廣場」。周哲宇說,他曾聲請傳這些住戶來問清楚,但法官僅願遮眼蒙耳、舉起正義大刀胡砍一番也不願調查,果然應驗每次開庭前捎來的信息,「要識相點,不然大禍臨頭」,實在讓人大開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