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電信
」 NCC消極不作為?電信詐欺猖獗 NCC只停斷話7773個門號
台灣高等檢察署7日發布「詐欺情勢分析」報告,指通傳會(NCC)接獲檢警通報後,對電信事業停斷話7773個門號。基層檢察官認為,NCC身為電信主管機關,處理大量人頭門號卻消極不作為,光是二類電信業者「海峽電信」勾結詐團,賣給一家資本額5萬元的水果行就高達2376個人頭門號,NCC卻僅停斷話7773個門號,難怪國內人頭門號及詐騙簡訊氾濫,詐騙案件猖獗,難以有效遏止。報告指出,今年上半年,國內詐欺案總財損高達36.7億元,全國地檢署共受理偵辦11萬711件案件;據刑事局統計,6月詐欺案財損7.2億,較5月財損8.3億降低1.1億元,「名人假投資」案,自今年4月以來高居詐欺案首位。高檢署說,高檢署日前統籌新北、桃園、高雄地檢署,合力偵辦羅楷傑集團申請大量門號、海峽電信勾結詐團案、業者協助詐團發送大量詐騙簡訊及收受簡訊認證詐騙案。羅男涉案遍及全國,先前已被雄檢起訴求重刑,又因重操舊業近日已遭收押。NCC副處長黃天陽說,NCC已就檢警偵辦發現的問題進行改善,未來不准電信業者協助企業戶發放OTP驗證碼,企業申請門號須以員工人數為限,並要求3區監理處每區每月抽檢業者、營業處所10處,要求業者設內稽制度、加強KYC,並對可疑門號進行停斷話。高檢署表示,NCC接獲檢警通報電信事業停斷話7773門,NCC裁罰電信事業共6次,裁罰總計2180萬元。不過,NCC這6次裁罰分別是3月22日對亞太電信裁罰150萬、250萬、50萬元、7月26日對台灣之星、海峽電信各裁罰100萬及30萬元,金額與民眾被詐金額相比都不高。直至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就「輕罰」海峽電信30萬元說出重話後,8月2日NCC才重罰台灣之星1600萬元。
拿它祭旗?NCC重罰台灣之星1600萬 電信史上最高金額罰款
詐騙集團勾結電信業者犯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上周輕罰海峽電信引發爭議,更被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打臉。為平息各界怒火,NCC態度急轉彎,2日拿涉有類似案情的台灣之星「祭旗」,祭出國內電信史上最高金額的1600萬元罰款,且對於海峽電信部分,發言人翁柏宗強調,若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有進一步事證,會再裁處。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創國內第二類電信涉詐首例,但NCC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30萬元,讓檢警炸鍋,鄭文燦更認為應從重處罰,才能有效打擊電信犯罪。盡管NCC應該是獨立機關,但社會輿論一面倒批評,連行政院都說重話,NCC昨針對類似涉詐案情的台灣之星,祭出1600萬元的重罰,並命其1個月內須提出改正報告,即被認為是亡羊補牢滅火。翁柏宗表示,今年1月報載指稱羅姓男子夥同張男、林男2人,以多間企業社名義向電信業者申辦大量門號,並轉售給中國犯罪集團做為虛設帳戶及犯罪斷點使用,NCC知悉後啟動行政調查,發現台灣之星針對這些企業客戶所申辦門號提供予他人使用,均未落實身分查核作業及審查,業務也有與詐團勾串情事。翁柏宗表示,涉案的企業客戶有12家,都是為申請大量門號的虛設企業,目前已審核完畢並開罰的包括矽谷數位企業社、矽霖行銷企業社、楷矽行銷企業社、蝦扯蛋企業社、協義行銷企業社、龍谷行銷企業社及波希數位行銷企業社、龍谷數位有限公司共8家,剩下4家尚在審核中,涉案門號數約3000多門。對於NCC處以重罰,台灣之星罕見發出措辭嚴厲聲明反嗆,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曾接獲檢調機關通知員工涉入不法之事,所以完全不知情,直至收到NCC來函才得知,且該案檢調單位仍在調查中,NCC竟以未確定事實加重處罰,此舉有失公允,無法認同與接受,故將於收到NCC正式函文後,提出行政訴訟。台灣之星遭重罰1600萬元,是NCC上周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的50倍之多,也引發裁罰標準不公的質疑。對此,翁柏宗表示,基於桃園地檢署偵查不公開原則,此案未來在偵結起訴後會有更進一步事證,若發現海峽電信從業人員與犯罪集團有共謀情事,會再裁處海峽電信。
去年詐騙財損達70億!海峽電信涉詐嚴重 NCC只輕罰30萬
通傳會(NCC)打詐三大懲處案據警方統計,去年國內有近3萬件詐騙案,財物損失高達70億元,但通傳會(NCC)昨日對涉詐的海峽電信,僅輕罰30萬元。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質疑,依《電信法》規定,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NCC為何只罰30萬?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NCC公信力蕩然無存,連「協助」政府打詐都做不到。海峽電信涉案 近千門號停話人頭門號橫行,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由中華電信核配給海峽電信的1.2萬個門號中,近1000個門號有涉詐嫌疑,被檢調要求停話。由於這是國內第二類電信業者涉詐首例,不只檢方高度重視,也行文要求NCC要有行政措施。NCC上月先要求中華電信收回尚未開通的門號,不可再核發新門號予海峽電信。原本外界預期NCC將祭出重罰,嚇阻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掛鉤,未料NCC委員會昨天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與該法條最高罰款100萬元呈現巨大落差。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海峽電信屬過去《電信法》時代的二類業者,其執照已在今年5月27日到期,此案在執照期間內發生,因此依《電信法》開罰;至於中華電信是否該負連帶責任,翁柏宗說,二類電信應有自行查核機制,因此未對中華電信開罰。檢方高度重視 結局令人意外NCC昨日同步開罰另兩案,一是台灣之星的企業客戶,將所申辦之門號轉讓予第三人使用,NCC認為台灣之星沒做好身分查核,導致門號落於詐團手中做為不法使用,依台灣之星適用的《電信管理法》,裁處罰鍰100萬元。二是伊瑪格科技在集資平台提案,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因影響電波秩序,重罰130萬元。外界質疑海峽電信涉詐嚴重,罰款遠不及台灣之星,更僅是販售紅魔電競手機的罰款零頭,標準令人難以信服。翁柏宗說,「事證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製造、輸入未經核准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會影響國內電波秩序,情節也很嚴重,這些裁罰適用法條不同,不能在一起比較。立委批罰款 僅詐團得利零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詐騙令人深惡痛絕,NCC只開罰30萬,根本就是詐騙集團得利的零頭,這樣有展現打詐的決心嗎?洪孟楷表示,政府要考量門號濫發的漏洞發生多久,還有多少門號被詐團濫用,如果說這些被濫發的門號都有被當成犯罪工具,只開罰30萬元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沒有辦法遏阻不肖業者。陳琬惠質疑,NCC平常在做什麼?都要等檢調通知才啟動打詐嗎?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打詐不是制度有問題,而是執行不力,對詐騙犯輕放,打詐變成打假球,政府就變成「詐騙隊」。